第八章:外资涌入的第三个浪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814 次 更新时间:2008-07-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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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寒冰 (进入专栏)  

从1993年开始,外商对华投资势头更猛、规模更大。1993年到1998年,每一年实际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分别为257.59、337.67、375.21、417.26、452.57、454.63亿美元。巨额的外资对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仅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例,这些年几乎是一年上一个万级台阶,分别为34634.4、46759.4、58478.1、67884.6、74772.4、79552.8亿元人民币。但另一方面,由于越来越多欧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来华抢滩登陆,外资因其垄断市场、垄断行业和垄断品牌而对国内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效应。在这种背景下,围绕着利用外资是“招来凤凰还是引狼入室”、走向世界还是“保护民族工业”等焦点问题,理论界、学术界发生分歧,而在这种分歧背后,实际上仍是中国的改革开放走向何方的问题,于是出现了第三次姓“社”姓“资”之争。

一、“鱼虾”与“鲸鲨”并存

与上一章第一节相同,这一部分讲的也是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自身的变化。

首先,外资自身发生的变化在1993年以后进一步发展。

一是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更多,除了非洲之外,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和拉

美地区的绝大多数国家在华都有直接投资,总数达120个。参见下表:

表——12 单位:个

年代 亚洲 欧洲 北美 大洋洲 拉丁美洲 非洲

1993 24 24 3 6 7 8

1994 23 24 3 6 8 8

1995 20 21 3 4 8 3

1996 28 28 3 7 19 13

1997 35 31 3 12 17 13

1998 37 34 3 12 23 16

二是在直接投资的具体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越来越多,增长速度也最快。参见下表:

表——13 单位:个、亿美元

年份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 外商独资 合作开发 补偿贸易 加工装配

1993 54003 10445 18975 14 0.90 1.20

1994 27890 6634 13007 18 0.89 0.71

1995 20455 4878 11761 8 2.12 0.44

1996 11323 2437 8630 17 1.6 1.6

1997 9001 2398 9602 19 0.9 1.08

如果将上表同表——11结合到一起,不难看出,外商直接投资的具体方式中变化最大的发生在“三资企业”。1980~1994年间,除了1986年、1989年这两年之外,“三资企业”的数量均呈增长趋势,但从1995年开始又都呈下降趋势。在这三种涉外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在1996年以前每年都是数量最多的,80年代以前占第二位的是中外合作企业,90年代初开始外商独资企业异军突起,数量超过中外合作企业名列第二位。到1997年上半年,在新批准的“三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的数量第一次超过中外合资企业,名列第一。“无论是从绝对量还是相对量来看,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是近年来外商在中国投资方式的显著变化之一。” 涉外企业类型出现的这些变化说明了中国直接利用外资从初级到高级、从小规模到大规模、从数量到质量、从东南沿海向全国发展的趋势,而这种趋势所反映的又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外商对华投资信心的不断增强。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新出现的变化。这些新变化主要包括外资主体西移、单个投资规模增大、资金到位率高、投资的内在质量提高等等。

欧美发达国家加大对华直接投资的力度。为了直观起见,下面还是将北美、西欧与日本、香港、台湾、韩国1993~1998年对中国大陆投资在所有国家和地区对华投资中的百分比作一下对比。参见下表 :

表——14

国家或地区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美国、加拿大 8 6.26 8.90 9.06 7.92 9.27 12.23

欧盟 2.58 3.73 5.85 7.09 9.70 8.83 11.90

香港 62.78 45.90 53.46 49.55 45.59 40.70 40.58

台湾 11.41 7.85 8.43 8.33 7.27 6.41 6.45

日本 4.81 4.90 8.29 8.82 9.56 7.48 7.37

韩国 1.36 1.71 2.78 3.26 4.73 3.97 3.16

合计 90.94 82.06 87.71 86.11 86.03 76.63 81.69

总地看来,中国的港台地区和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是稳中有降,而北美和西欧对华投资增长势头相对来说就比较强劲。对华投资主体的西移倾向是非常明显的。

除了增长速度快之外,西欧北美对华投资总体上说技术水平比较高,相当一部分投资项目规模比较大。它们对华投资多半是战略产业导向型,即着眼于全球竞争能力,比较注重技术进步,注重开发与占领中国市场以取得长远利益的战略目标。所以,它们对华投资往往是跨国公司以兼购并购方式进入。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最大的特点,一是规模大,资金雄厚。它们都有很强的经济实力,1995年世界上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在境外的资产就高达1700亿美元,占世界所有国家境外资产1/5以上,其境外分支机构销售总额高达20000亿美元,占世界所有跨国公司境外销售的1/3以上。在美国对外投资总存量中,25家大的跨国公司就占了一半;二是水平高,技术先进。无论在管理方面还是在技术方面,跨国公司在各个行业或各个领域都代表着世界最高水准,“一般都拥有很强的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优势,是当代技术发展的主角和国际技术转移的载体。”

到1997年,世界上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中就有200多家落户中国,其中有50多家名列世界跨国公司的前100位。许多著名的跨国公司还竞相将地区总部甚至总部迁到上海、北京和深圳。这三地吸收外资的70%以上来自跨国公司。欧洲国家对华投资的一些大项目尤其引人注目。除了较早建立的一汽大众和上海大众之外,还有德国的奔驰公司在南京投资建立的中国最大的大轿车合资公司,克虏伯蒂森公司投资14亿美元在上海建立的不锈钢合资公司,荷兰皇家壳牌石油集团投资40亿美元在广东兴建一家石油化工合资公司等等。近些年来,中国每年评出的最大的500家涉外企业中,在高、精、尖技术领域投资的主要是欧美的跨国公司。它们在汽车、通讯、日用化工、饮料等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之,1993年以后来中国大陆直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虽然仍以港台地区和东南亚小国为主,但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则越来越多,从格局上说,港台地区和东南亚小国对中国大陆直接投资以数量多、规模小取胜;欧美发达国家对华直接投资数量虽然不多,但因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而占优。这便是“鱼虾”与“鲸鲨”并存现象。

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甚至也包括日本),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主要是转移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目的是利用这里丰富的物产资源、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广阔的市场。比如,“自境外向广东转移来的劳动密集型工业绝大多数来自香港。” 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阶段的台湾、韩国和其它东南亚国家也是如此,转移来的是在本土上很难经营的夕阳产业。其技术水平的高低也就不难想象了,“据经贸部统计,港台项目的20%属于高污染性质。” 它们投资的企业规模小,经营起来比较灵活,转向比较快,哪儿有利或哪儿利大就前往经营,相对缺乏长期的稳定性。另外,这些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不高。根据一项问卷调查,综合雇员对劳资关系、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技术掌握以及外方员工的管理方式的满意程度,美国投资的企业最好,其次是西欧投资的企业,不好的是日本投资的企业。 不过,最差还不是日本投资的企业,而是港台和韩国厂商投资的企业,其中,台资企业尤甚。1993年11月19日,港资企业深圳致丽工艺玩具有限公司“目无法纪,不顾工人生命安全,强制工人遇险作业”,结果酝成大祸,造成83人死亡;同年12月15日,福州市台资企业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忽视防火和安全生产,没有把职工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上”,结果一场大火又夺去60名打工仔的生命;1995年珠海一家韩资企业发生强迫中方员工集体下跪的恶性事件;1997年10月17日和11月20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和“焦点访谈”节目两次披露广州一家台资企业——亿鑫鞋业有限公司残酷对待员工的令人发指行为。还有的台资企业将“打工仔与狼狗同笼”等等。 至于说工资分配不合理,福利待遇不保证,劳动保险不落实,劳动管理不文明等现象,几乎是港台和韩国商人投资企业的通病。 2000年7月,香港的一份杂志还发表文章说,“中国近20年的经济迅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直是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行业。但一些境外商也忽视安全生产。近年来频频发生火灾的工厂,不少是台港商或外商经营的。这些商人应认识到,大陆的劳动力价格便宜,不等于人的生命就不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必须指出,上面提到的这些事件毕竟还是个别现象,总体说来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香港台湾的投资,对中国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它们投资的档次与中国大陆一定时期、一定地区利用外资的档次大体上也是相称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对不太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也还将是相称的。另外,讲这些更不意味着,来自西欧、北美发达国家的投资是完美无缺,对中国没有任何负面影响。恰恰相反,由于跨国公司都是市场经济的“海洋”里“凶恶无比”的“大鲸鱼”、“大鲨鱼”,虽然不会犯港台韩资企业那些“低级的错误”,但对于正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构成独特的“威胁”,而这样的“威胁”是那些无数“小鱼小虾”无法做到的。对此,下面专门进行讨论。

二、冲击效应

欧美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形成的最大“威胁”,就是形成了一种“冲击效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提出,“目前,大规模利用外资已引起一些需要认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第一,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一般选择我国具有一定实力、活力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作为合作的伙伴。这些企业原来都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些是国内同行业技术开发能力最强的企业。合资以后,由于外方控股,拥有决策权,大多取消了原有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而利用跨国公司本部的研究开发机构提供技术,这样就大大地削弱了我国自主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相当一部分跨国公司要求合资企业使用它们的品牌,迫使我方名牌退出市场。第二,在一部分行业中,国内主要大企业基本上都已合资,多数由外方控股。跨国公司纷纷在我国设立独资控股公司,统筹管理其在中国的投资业务。它们在中国进行战略布点,分割市场,产销网向全国延伸。合资企业在站稳之后,又通过扩股、再合资、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对中国市场的占有率。这些企业的扩张能力很强,可以预见,某些市场将由外资企业占大部分份额的国内市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先进技术和扩大出口能力,产品几乎全部销往国内市场。”

概括说来,跨国公司的冲击效应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是对国有企业的冲击。

涉外企业,特别是由外国跨国公司投资兴办的涉外企业,享有优惠政策,纳税负担比较轻,技术、机器设备和管理经验都比较先进,社会负担没有或者即使有也很小,所以,在与步履维难的国内企业竞争中占有极大的优势。正如一幅漫画描绘的那样,一辆是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的崭新的进口汽车,一辆是行驶在泥泞的土路上并满载着老弱病残的牛车,它们之间竞赛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的确如此。虽然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种种原因90年代中期以来国有企业步履艰辛,困难重重。《广东经济》1995年第10期上的一篇文章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国有企业面临的困境。其一,财政拨款变为贷款,国有企业的利润变成了利息,企业本身也由盈利变成了亏损,创办伊始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其二,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国有企业只能靠贷款过日子;其三,没有足够的技术改造资金,陷入“不搞技术改造是等死,靠贷款搞技术改造又等于找死”的二难境地;其四,税后还贷款使企业负债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通通归了国家,加剧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其五,“利改税”是用硬性的方法挤走国有企业的低微利润;其六,所有的“改革成本”几乎全部压到了国有企业的身上;其七,国有企业的流转税高于非国有企业80%。

另一方面,涉外企业在中国实际上又享有“超级国民待遇”或“超国民地位”。这些突出地表现在各种税收的优惠上。涉外企业的进出口关税、所得税和间接税的税率都低于国有企业,同时还可以享受减免待遇。这样就造成在相同情况或条件下,涉外企业的成本大大地降低,获得的利润也就大大地增加,进而可以有意压低产品销售价格,占领市场和增大竞争力。另外,“超级国民待遇”还表现在涉外企业具有许多国有企业所没有的权限,甚至有的领域实行了“抑内让外”的做法,不许内资涉足。

总之,国有企业由于没有各方面的优惠条件,税赋过重,历史负担过重、技术水平落后、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短缺,资金积累又受到抑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很难竞争过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先进、资金雄厚而税赋又轻的涉外企业,特别是竞争不过那些由跨国公司投资的涉外企业。

其次是对国内市场的冲击。

许多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凭借其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实力,采用先不惜亏本占领市场,然后再图利润的战略,迅速占领回报率极高的中国市场,如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电子、日用化工、汽车、胶卷、餐饮业等等。1997年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据称是“中国企业家必读”的书,名字叫《外资能否吞并中国》。该书比较具体地列出外资占据或垄断中国市场的情况,如,“外国公司之大举进入我国电子市场,集成电路和计算机市场的75%~80%,程控交换机市场的50%,卫星通讯市场的90%,移动通讯的95%,已被外资产品所占领”;又如,“目前我国有些部门、行业或地区中外资比重过大,某种程度上已经起了垄断或控制作用。比如轿车,三资企业占68%,电梯占70%,彩电显像管占65%”。 《中国经营报》记者黄霁1997年7月22日在一篇题为《可口可乐水淹七军,健力宝、华邦成败亦英雄》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国际跨国公司已占领了中国彩电市场的60%,洗发、护发用品市场的80%,外国公司已生产的软饮料在中国四大城市的市场占有率高达85%,1992年进入中国的麦当劳快餐已把国内众多快餐业击得溃不成军;今年夏天,北京街头几乎所有的冷饮网点都被国外的和路雪和雀巢覆盖。”

最后是对国内品牌的冲击。

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掌握涉外企业、买断中方的品牌并将其打入冷宫、使用外方的产品品牌等方法,使得中国市场上洋品牌几乎无处不在,自己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培育出来的知名品牌日益萎缩,越来越多地从市场上销声匿迹。

品牌属于工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则是无形资产,即国家或地区、企事业乃到个人所拥有或使用的、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著名品牌商标的价值是非常大的,1997年美国《金融时报》评出的世界上十个价值最高的品牌依次是:可口可乐479.9亿美元、万宝路476.4亿美元、国际商用机器公司237亿美元、麦当劳199.4亿美元、索尼144.6亿美元、柯达144.4亿美元、因特尔132.7亿美元、吉列119.9亿美元、百威119.9美元、耐克111.3亿美元.。国外许多大跨国公司的品牌价值远远地超过了它当年的营业额,所以,无形资产通常也被称为有形资产的灵魂。

对外开放这么长时间特别是近十年以来,中国市场上产品的民族品牌越来越少,世界知名品牌则越来越多。如今,大街上跑的轿车中且不说奔驰、宝马、卡迪拉克、凌志、本田、欧宝、沃尔沃等国外进口品牌,就是“MADE IN CHINA”的商品,其品牌绝大多数也是外国知名品牌,如大众、切诺机、奥迪、别克、本田雅阁、雪铁龙、凌木等等。以往中国老百姓熟知的上海牌小轿车再也不生产了,“红旗”虽然不时还见到,可它到底还能“打”多久,谁心里也没数,因为它早就失去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坐骑”的往日辉煌了。厂家不得已推出几款所谓“科级”、 “处级”红旗商务车,广告一出来就惹得全国上下一致的反感,被认为与当前“反腐倡廉”的主调不合拍。中国人手中拿的移动电话绝大多数也是“MADE IN CHINA”的,但最多的和最好的同样也都是外国品牌,如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洗涤行业中的美国的P&G,饮料行业中的可口可乐、百氏可乐,快餐业的麦当劳、肯德基、比萨饼无疑都是该行业中的龙头老大;啤酒行业中外国名牌则有贝克、生力、嘉士伯、百威、蓝带、生力等,北京的“豪门”、不知沦落何处,往昔普通中国百姓难得一见的“青岛”,现今也在市场上苦苦挣扎;在本来中国知名品牌就不多的服装行业,鳄鱼、阿迪达斯、稻草人、左丹奴、耐克、皮尔·卡丹、布劳恩、梦特骄、LEE COPER等等均占显著的位置。

今天的中国几乎可以说是世界名牌的展示场所,连真带假,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是用名牌“武装”起来的。因此,也难怪《外资能否并吞中国》一书写了这样一段话,“一位拉美民族主义者在看到发达国家的舶来品对当地市场无孔不入的景象时曾忧虑地说,‘我们从一生下来便受到美国强生公司幼儿保健产品无微不至的照顾,喝雀巢公司生产出来的奶粉长大,吃美国麦当劳快餐,穿意大利著名服装,用法国香水和化妆品,坐在日本电视机面前欣赏着美国的电影,当然,手里还夹着美国的香烟……’这难道仅是拉美国民的写照吗?我们难道不是对这一切再熟悉不过了吗?”

三、增资扩股与兼购并购的是是非非

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形成的冲击效应,主要是通过增资扩股、兼购并购国有企业等方式实现的。90年代后半期以来,涉外企业中外方资本与中方资本的比例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有的学者提出了“第二代合资企业”的概念,其主要特征就是“外方普遍要求其投资比例超过51%,一些公司常常为1%的股份而争执不下”。 对此,一篇比较早的调查文章是这样描述的,“外商收购我国有企业产权普遍要求控股,即使一下子控不了股,在合资经营以后,也设法把企业投资规模搞大,使中方很难在规定时间内注入大笔资金,从而相应降低中方所持投份,取得控股权。目前值得警惕的是,外商在不同地区收购我同一行业骨干企业,以达到控制我某种市场的目的。例如,外商已对橡胶轮胎、啤酒、造纸、医药等行业收购了不同地区的一些骨干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对这些行业的‘控市’局面。”

与此同时,学术界出现的围绕“外资威胁”而展开的争论,其焦点之一也是外商在涉外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越来越大。 认定“外资威胁”者中间,有人提出,“今后,合资企业不能再让外商控股,应千方百计支持我国的名牌产品,创出更多的新名牌产品,振兴民族工业” ;也有人认为,外国企业、企业名牌对民族工业的威胁,进而提出如何才能“既提高开放水平,又振兴民族经济”的问题 ;还有人危言耸听地说,“外资所侵占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经济领域,更重要的是,它严重地腐蚀着我们的民族文化。洋人们用新殖民主主义的手段,以经济渗透的表象,企图在我们的民族素质和民族思维中打开缺口,最终达到永远占有中国市场的目的。” 不同意“外资威胁”的有人反驳说,利用外资不可能不付出一定代价,包括开放一部分国内市场,也就是用市场换技术、换资金。外资企业产品内销对内资企业虽然有一定冲击,但也促进了内资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和品牌意识,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增强了我国工业整体实力。 有人给予外资很高的评价,“外商投资不仅解决了我国长期的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使我国的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受益匪浅。而且提高了我国工业的技术水平和工业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扩大了出口创汇。” 还有呼吁“积极引资莫彷徨,引资再多没有度”的人更是举例说,合资大大加快了中国产品的更新的步伐,比如汽车工业,没有与德国合作生产“桑塔纳”起步,中国的汽车工业恐怕还要用手工榔头敲打多少年,工业水平绝不能提高这么快。所以,“用堵住外国企业,堵住外国牌子的方式保护自己,绝非上策”。

相关的看法还有很多,但是,上述这些无疑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

到底应当如何看待外商的增资扩股、兼购并购呢?

关于外商增资扩股,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本企业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这就是说,外商这样做是受中国法律保护和鼓励的。所以,不能一方面嫌外商投资的规模小,另一方面又怕外商所占的股份多,控制企业,进而压制外商出资。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产业政策,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变更中外投资的股权,就外商增资扩股而言,“依照《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自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除此之外,在其它鼓励、允许和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中,外商增资扩股是无可非议的。

再看外商收购并购问题。这种现象不只是发生在中国大陆,实际上是当今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以1996年为例,跨国公司兼并收购超过10亿美元资产的企业有45起之多,相当于全球直接投资总额的47%。 其中,英国电信公司兼并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MCI公司;美国的波音、麦道两个世界上最大的飞机生产厂合并;美国的克莱斯勒与德国的奔驰缔结良缘建立世界汽车行业的“巨无霸”最引人注目。对于这种发展趋势,有的学者指出,“始于90年代初的第五次跨国兼并浪潮,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席卷全球各个行业。而从近两年新一轮并购活动看,大有越演越激烈之势。1998年全球跨国并购总额达到4110亿美元,继1997年增长45%以后,再增长了74%。另据汤姆森金融证券数据最新资料显示,1999年1~9月全球跨国并购总额比1998年同期又增长了35%。跨国公司作为这次并购浪潮的始作俑者和主导者,其战略选择代表了处于世纪之交的全球性国际企业在面向21世纪的发展方向,如今跨国公司并购已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0%以上。” 另外,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一份报告,“1998年全球跨国公司并购值达4000亿美元,1999年超过了7000亿美元,几乎增长了一倍,预计2000年还会继续增长。其中,1999年跨国并购金额占全球投资的60%以上,90%的跨国并购发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亚洲跨国并购也日趋活跃,大多数发生在金融危机后的亚洲五国(印尼、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 亚太经合组织在一份报告中也说,“在全世界,1999年国际并购数量猛增了50%,其中3/4交易发生在欧洲。英国独占鳌头,占世界并购总额的近1/3。英国公司总共花了2460亿美元收购外国公司,超过美国的1450亿美元。”

显而易见,全球化的企业兼购、并购浪潮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主要的,它“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一大主流”。

相比之下,作为跨国并购主角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此类举动甚微。它们本可以为中国的企业注入更多资金技术和活力,因为被兼并的国内企业往往是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境地,缺乏资金,债务负担沉重。如,北京的五星啤酒在与外商合资之前,负债近6亿元,无法运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1995年与美国亚洲战略投资公司合资。结果,企业还清债务,走出了困境。

通过外商收购并购这种方式,可以给企业注入大量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使大批产品得到更新换代,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方式还推动了企业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形成了新的财产所有权结构,带动了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客观上促进了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因而也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当然,外商收购并购国内企业的活动必须在我国有关法规的许可范围之内进行,而且要对外商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审批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

至于说跨国公司增资扩股、兼购并购形成了所谓的行业垄断、市场垄断和品牌垄断,对中国民族工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我认为这更是武断。我们必须看到市场经济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竞争,优胜劣汰。能否占领市场,占领多大市场,品牌的知名度有多高,主要靠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取得、保持和扩展的,而不是靠人为地评选和进行保护。温室里的花草绝不可能长成参天大树,只有生长在岩石上经风雨见世面的松柏,才能万古长青。我们不能借口保护“民族”的东西,而将强大并且先进的对手拒之门外,这样做的结果其实就是在保护落后。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这才是提高自己水平和生存能力的正确途径。必须抛弃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中国的品牌只有在激烈的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才能培育出来,中国企业也唯有如此才能走向世界。

当然,在充分肯定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它们给国内企业带来的挑战及其负面影响,更要及时地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来引导和规范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行为。正像有的专家指出的那样,“如果站在中国经济需要进一步与世界经济融合,需要与跨国公司进一步合作的立场上,我们应该看到:尽管最大限度地增加外国直接投资是至关重要的,但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国家,对其国内的经济发展实质上存在‘双刃剑’的作用。跨国公司会挤垮本国竞争对手,损害本国新兴产业(这种危害不仅是个短期内外国商品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倾销所能看出的),因而政策制定者关键在于能不断地检查,分析跨国公司的投资政策,适时评估其可能效果;与此同时,政府应具备改变和修正自身政策,以使其适应新形势。”

四、第三次姓“社”姓“资”的争论

严格地讲,对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不同看法实际上是1994~1997年中国理论界又一次出现的姓“资”姓“社”之争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断走向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和规模越来越大的外商对华投资,都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变化和造成巨大的冲击。其突出的表现,一是在各项经济指标方面,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不断地下降,而非公有制企业所占的比重却不断地上升;二是在运作方式上,统一的、计划的越来越成为不可能,而地方主义倾向则日益严重;三是个人之间收入方面的差距和地区之间发展方面的差距,也越来越大。所有这些不仅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甚至对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都形成根本性的挑战。第三次关于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着多方面的问题开展并持续了三年多时间,到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才大体上结束。

首先开始的是对特区还要不要“特”问题的争论。

在中国利用外资的过程中,有三个政策特别引人注目。一是地区政策,即不同时期发展的重点不一样。1992年之前这个重点是东南沿海地区,1992年以后逐渐向内地延伸;二是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方面的减免。与地区性政策相适应,1992年以前这种政策主要在东南沿海地区实行;三是产业政策,即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对外资的取舍,通过优惠政策将一定规模和一定水平的外资引入国家最需要发展的领域和地区。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以说是得利于国家的地区性政策和优惠政策。公正而论,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实行这些明显带有偏向性的政策,是绝对必要的。

不过,当中国已经走向全面的开放并且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这些政策对其它地区来说就显得不公平了。因此,中国社会科学年轻经济学家胡鞍钢1994年初提出建议,为了保证新税制的实施和建立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特区不能再“特”了。他在一份国情报告中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某些地区的经济特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央政府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不应带头破例,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政策或提供垄断。除自由贸易区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律实行统一税制,其中中央税收、中央和地方分享税为统一税种、统一税率,任何地方不得享有法律和制度之外的经济特权,即使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和保留经济特权。今后不再批准任何新的特区和开发区。”

一石激起千重浪。很快就有人提出与胡鞍钢的看法不同的观点。国务院特区办的刘福垣1994年10月7日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中提出了让“特区更特”的主张,建议经济特区建立自由港,给予它们某些与内地不同的特区进出口与外汇留成的管理政策。针对着胡鞍钢在新加坡、香港以及内地的报刊上发表一系列反驳刘福垣的文章,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1995年8月7日在《深圳特区报》上发表文章。他认为,“取消特区论”是极“左”的平均主义思想,同时着重论述了经济特区的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的窗口作用,二是起到了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作用,三是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做好了衔接工作,四是对内地起到了幅射作用和带动作用。后来,厉有为又提出,“我们在东西部差距的认识上往往存在一些严重误区,例如把地区间的相对差距的缩小与绝对差距的缩小混为一谈;不按经济规律办事而企图‘加速’东西差距的缩小,特别是误以为讲市场经济、讲公平竞争,就不能讲地区倾斜,而应将一切特殊政策取消,等等。”还有人将胡鞍钢提出的“特区不特”观点上升到政治高度,曾清在1994年9月14日的《深圳特区报》发表的文章中说,“特区不特区论”者,其矛头所指,棍棒所向,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特区建设的指示精神。

围绕着这个问题所发生的争论涉及的面很广,绝大多数著名的经济学家和一些领导干部都在不同程度上卷了进来。国务院特区办综合司司长柳孝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争论做了这样的总结,回顾我国举办经济特区以来15年的历史,关于特区问题有过三次大讨论。第一次在80年代初围绕“要不要办特区”而展开;第二次在80年代中期,是围绕“特区能不能办好”展开;第三次是最近展开的“特区怎样办下去”的讨论,主题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是否还需要特区,怎样发挥特区的特殊作用。“三次大讨论,首先体现了经济特区不断深入发展过程,反映了人们的思想逐步深化、对特区不断寄予新希望的认识过程。”

其次是利用外资是“招来凤凰还是引狼入室”问题。

这实际上是前两个问题的进一步延伸,对此前面已经讲了许多了。由于过于看重外资在市场、行业和品牌等方面对中国的冲击效应,一些人将吸收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投资视为“引狼入室”,因此大声疾呼“保护民族工业”、“拯救民族工业”。有的学者提出,民族工业还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的主要行业都被外资控制,所带来的问题就不仅是利润流失的问题。搞得不好,国家的产业政策就无法落实,充分就业的目的也无法实现,价格难以控制,技术难以发展,市场形成垄断,经济不能自立,国家的经济安全就没有保证。 还有的学者提出了“外资替代”的观点。在直接利用外资的理论中,有一种是由美国学者钱纳里(H. B. Chenery)等人提出的“两缺口模式”。这种理论主要从“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角度来论证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弥补国内资金短缺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主要是为了填补这两缺口,维持经济增长速度。对此,有的中国学者指出,中国虽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可现实经济中不仅不存在这两个“缺口”,相反还是“双溢出”,即巨额的外汇储备(到1997年3月,中国的外汇储备115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和巨额的银行储蓄(约有4.6万亿人民币)。所以,他们提出的问题似乎不是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而是怎样利用自己的资金,应当来一个“外资替代”。

不过,主流的观点还积极地肯定外资的作用并且主张引进更多、更先进的外资。有人认为,合资企业最大的意义在于,它大大加快了整个中国的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提高了整体工业的水平,因为合资不仅带来了资金,更带来了技术和管理。合资企业介入中国经济以后,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它促进了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也有人同样用统计数字驳斥了“外资已控制了中国部分行业市场”的观点; 还有人提出了“保护民族工业就是保护落后”的激进观点,主张中国应当与跨国公司合作,以壮大民族工业。

第三是公有制、私有制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决定一个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从经济上说,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从政治上说,是以共产党为领导。它们二者都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目标。” 因此,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两个最基本特点,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原则。理论上这样讲,似乎没有什么,可一结合实际问题就来了。当公有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90%以上、80%以上、70%以上、60%以上甚至50%以上,说它是主体还不会引起什么疑义;可降到了50%以下、40%以下甚至30%以下,还能说是主体吗?如果不能说是主体的话,再加上贫富悬殊加大,那社会还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呢?1994年7月国家统计局在一项报告中指出,国有工业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79年的78.5%下降到25%,与此同时,公有制的比重降至50%,私有制的比重则快速上升。 因而出现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讨论。

1995年底1996年初,北京知识界曾流传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 这篇被称为《万言书》的文章最集中地反映了那种所有制结构变化会影响到中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担心,“从一九八零年到一九九四年六月底,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所占比重由百分之七十六降为百分之四十八点三,集体(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借用集体名义的私有经济)由百分之二十三点五升为百分之三十八点二,私营、个体、三资由百分之零点五升为百分之十三点五。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由百分之五十一点四降为百分之四十一点三,集体由百分之四十四点六降为百分之二十七点九,私营、个体、三资由百分之零点七升为百分之三十点八。目前,通过租赁、出售、股份合作等形式,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仍在进一步下降。预计,到二零零零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将降到四分之一,集体将升到二分之一,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将升到四分之一。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将降到占三分之一,集体将降到六分之一,私营、个体(含农民和非农业居民的零售业)将升到二分之一。”结论是,“公有制经济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经济支柱。其中,国有制经济不但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要集中地,而且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制经济比重的下降,公有制经济的萎缩,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地位、中央政府的权威、国家处理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直接威胁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巩固。我国新出现的私有经济还将成为新生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经济后盾。”

如果将其它一些有关文章联系起来,持这种观点的人批评的矛头一是指向私有经济,二是指向股份经济,三是指向外资。如,有人认为“产权制度改革”、出卖国有资产和发行国企股票等做法实际上就是搞私有化等等。 总之,这些疑虑和批评仍然没有超出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话中提出的“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

毫无疑问,这些实际上是反对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保守观点受到了普遍的批评,许多人提出不能乱扣“私有化”的帽子,不要把“私有化”的帽子甩给探索国有企业改革的人。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有的学者还根据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设想, 提出“在股份制的社会所有制下,劳动者以企业共同体形式直接占有着生产资料财产。这些财产来源,可以是私有财产,也可以是共同体从而也就是国家的财产。”因此,作者“在通过对理论和实践的沉思后,得出了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应该以扬弃公有制的古典形式和重新建立和发展劳动者的私有制为方向这一结论,也足以进行一场独具中国特色的‘实验’了。” 还有许多人公开反驳《万言书》主张的观点,中央党校副校长邢贲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过去一年里直到今年上半年,我们都可以看到‘左’的人士就是冲着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方针政策,就是冲着邓小平同志的理论。他们利用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任意夸大,煽动舆论,制造是非。所以,不回答这样或那样的责难,就会在对待马克思主义态度问题上发生动摇。”经济学家董辅乃说,“整天纠缠于姓‘社’姓‘资’的意识形态之中,这对我们的改革开放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觉得这种现象不可小看,需要重新澄清言听计从问题的疑惑。”

上述这些争论归根到底还是集中在姓“资”姓“社”上面,但影响所及却非同小可,实际上牵扯到中国是否还要深化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问题。

在古代希腊神话传说中,小亚细亚弗里基亚的国王戈尔迪在自已以前用过的一辆牛车上打了个分辨不出头尾的结子,然后将它放在宙斯的神庙里,神示说若能解开此结的人将会统治整个亚洲。以后,戈尔迪之结便被比喻为缠绕不已、难以理清的问题。几位青年学者早在1993年就在一本书中以此为题写了一百多年的共产主义运动过程中、新中国成立后的头30年里和改革开放的14年间出现的关于姓“资”姓“社”的争论。它写道,“十四年来,改革开放每每迈出新的步伐,实践当中每每出现新事物,一些同志不是先问一问它们是否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是先问一问它们是姓‘社’还是姓‘资’。” 的确如此,第三次姓“资”姓“社”的争论更说明了这一点。

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争论,前两次是邓小平亲自出马视察南方将争论平息了下来,这一次却是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继续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江泽民总书记的报告中,以下三点对于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明确地规定,邓小平理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旗帜。“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

第二,明确地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果,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第三,明确地表示,中国要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有步骤地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实行国民待遇,加强引导和监管。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和实施涉外经济贸易的法规。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十五大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开始指向传统的公有制,摆脱了资本主义的“出身”的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非公有经济已不再仅仅是公有制的“补充”,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对外开放的力度也不断地加大,而且将吸收外资的重点放到了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欧美国家。总之,中国改革开放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当然,中国又会面临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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