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建构国家哲学,为政改铺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01 次 更新时间:2011-08-1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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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涛 (进入专栏)  

如果一个国家对未来没有长期打算,缺乏一种对未来预期的希望哲学,那么它必然会由活力社会进入疲态社会。今天的中国进入了一个必须建构国家哲学,必须以确定性来矫正不确定性,以便带给国家以持续发展动力的境地。在这个关头,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下一步究竟怎么走的问题,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断定了。

国家哲学是一种政治哲学。它供给一个国家基本的政治理念、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架构,以及基本的政治生活秩序。国家哲学既展现为一套严密的理论体系,因此这一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结构特征较为明显;同时,国家哲学也显示为一套制度设计思路,它提供整合社会秩序的资源;再次,国家哲学体现为潜移默化的日常秩序,它成为国家范围内公民们对国家与社会认同的保证。

为发展而矫正的三十年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无疑是受制于西方国家的既成意识形态的产物。推翻了国民党而登上中国政治舞台中心的中国共产党,也是典型的列宁主义政党,秉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政党——国家意识形态,以绝不妥协的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国家的刚性特征。无疑,需要高度肯定这一国家哲学在中国建立现代国家自然结构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这一国家哲学推动一个政党建立其国家结构之后,却难以在同样刚性的计划经济基础上长期推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陷入国民经济崩溃的边缘。“不发展意味着崩溃,发展意味着国家振兴。”自此,刚性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硬化的社会主义制度走上了从实际出发的轨道,发展成了判断政党与国家采取的政治和政策措施是不是适当的唯一标准。矫正型国家哲学就是在这种矫正国家发展方向的努力过程中逐渐出现并正式成型的。理解矫正型国家哲学,就可以理解形成中的中国模式的独特性。

所谓矫正型国家哲学,是以矫正国家发展方向、推动国家发展为唯一取向的国家哲学形态。这种国家哲学或意识形态,并不是具有确定含义的意识形态,它对现代主流意识形态的任意体系并不采取坚持到底的态度,相反是只要有利于发展,它就是可以接受的国家哲学要素;同时,这种国家哲学对于任何现代基本制度安排并不采取绝对对峙的态度,只要是有利于推进生产力的进步,它就干脆采用;再者,这一国家哲学对于现代发展经验高度关注,不论是来自什么国家意识形态或基本制度的发展经验教训,它都注意吸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改革开放初期刚性地对待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态度,也跟着有了缓和。国家领导人明确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既要从国情出发设计,又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这些说法在推动中国改革、矫正改革前中国僵化的政治体制弊端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于后起的领导者进一步借鉴西方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理念,就更是在情理之中了。总之,只要能够维持发展,矫正既成制度就是必要和可能的。

这样,在中国发展逻辑的需要中,传统意识形态具有了新含义。有一点人们不会怀疑,只要能推动国家发展,不管是左的意识形态还是右的意识形态,都丧失了它的政治正当性。除非这类意识形态的论说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发展。

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不断变换发展意识形态的说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普世价值”、“核心价值”的变化,人们似乎觉得其中意识形态在发生某种人们期待的转变,意识形态的矫正型说辞,由此获得了充分的政治灵活性。

国家哲学:文献与实际的疏离

能够让改革开放的中国不受现代刚性意识形态的羁绊,可以使得国家哲学的文献表达与实践抉择之间具有可接受的政治距离,与两次关乎意识形态层面的中国现代国家哲学的双重文献化过程紧密相关,它并不仅仅是改革开放的发展至上性选择的结果:一次是1949年政局变迁及其对西方现代国家哲学的文献化处理;另一次是1978年执政党对于政党自身基本理念的文献化处理。正是这两次对现代刚性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才使得改革开放之后的执政党能够免于意识形态的严格政治约束。

中国共产党对于宪政的文献化处理,与其对于自身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构成两个相互联系的国家统治理念建构界面。因此使得国家哲学适应疾速变化的形势需要的可能性大大强化。

就前一次将西方主流现代意识形态文献化处理来看,最主要的举措不是后来兴起的一次次对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大批判运动,而是1954年宪法的制定。这部宪法对中国此后发展的宪政效用不大,但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文献化的功用,以及规约此后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正的作用则非常明显。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的近三十年政治功能,就是为改革开放的中国奠定了非意识形态化的基础。

就后一次对中共自身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来看,其效果就更为明显。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如何对待这种意识形态遗产,成为横亘在中国能否启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起点上的首要问题。邓小平以过人的政治智慧将毛泽东个人错误与作为中共集体智慧的毛泽东思想切割开来,从而首先将毛泽东晚年思想悬置起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邓小平不断以解放思想的名义对某些左倾教条主义理念进行批评,努力推动人们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条化心态中解放出来。实在没有办法绕开传统意识形态约束的时候,邓小平就提出了最有利于免除意识形态争执的法宝—“不争论”。他强调的是,“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他进一步申论的“三个有利于”,更加强势地将发展主题的绝对优先性提了出来。

两次对国家哲学基本准则的文献化处理,一方面使中国的国家哲学显得有些紊乱,但另一方面也使国家哲学矫正空间急剧放大。正是因为如此,中国改革开放一开始,几乎就彻底解除了现代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受到不同意识形态体系严格约束的限制,成为一个意识形态氛围浓厚,但却又不受制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体系约束的国家形态。

从效果上看,一方面,这使得改革开放的中国,无法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视角都可以加以明确辨认;另一方面,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腾出了国家哲学的结构要素选择的充分余地。这是矫正型国家哲学引导下的中国发展给人的活力所在,也是国家哲学的文献与实际疏离并不会引发即时的政治焦虑感的原因。

政治改革的国家哲学建构

近三十年的中国可以说尽显活力。在一种免于意识形态刚性约束的、不确定性的氛围中,国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这种不确定性所发挥的支持国家发展的动力,需要汲取新的内源。因为,其一,提供活力的意识形态矫正空间愈来愈狭窄。其二,制度选择走到了十字路口。其三,生活世界的含混性不足以整合国家的日常秩序。

从第一个方面来看,缺乏完整性与贯通性的矫正型国家哲学,已经很难继续整合国家范围内不同的观念主张,人们对深度改革的期待无可挽回地分化了。这就是人们感叹的改革共识丧失的事实。

就第二方面分析,中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在回避中国遭遇的现代政体选择问题。矫正型国家哲学无疑一直在以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遮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而这种以回避或者仅仅承诺来应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已经到了非决断不可的十字路口:要么坚定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便为改革提供更为深层的动力;要么仍然踌躇不前,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作为击鼓传花的手绢扔来扔去,从而最终断送矫正型国家哲学已经取得的成就。

再就第三方面而言,在改革走过了三十年历程的今天,中国社会已经无法继续承担缺乏规范的负担;对不确定性的观望与对确定性的期望,成为两种相应存在的社会心理。人们迫切需要足以整合国家日常生活秩序的国家哲学。如果这样的社会心理得不到满足的话,长期失范淤积的社会不满,将会产生出瓦解社会秩序的可怕力量。

归纳这三方面显示出来的矫正型国家哲学的缺陷,我们可以断言,如果不尽力并及时提供具有确定性特点的国家发展哲学,中国的持续性发展就难以预期。

当下,“中国模式”问题的提出,就是适应国家必须寻求确定性的处境的产物。这样的问题,在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中国改革开放处境中,绝对不是问题。只有在中国无法回避确定性国家哲学的客观需求逐渐显露出来,并使人们无法熟视无睹之时,它才成为国家哲学层面的真问题。

早在1987年,邓小平就未卜先知,明确指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为此时已经显现了矫正型国家哲学单纯落定在经济体制上的严重局限,“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贯彻”。但问题在于,“中国不能乱”与政治体制改革肯定会遭遇一时混乱的矛盾,使邓小平无法从容组织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使矫正型国家哲学无法像处理经济体制问题那样游刃有余。

中国发展到今天为止,确实需要建构确定性基础上的国家哲学,那么动员学者力量进行国家哲学建构,就成为凸显中国发展确定性的必需。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曾经被中国文献化了的诸现代性政治理念、制度安排与秩序供给方式,势必重回国人脑海,而成为中国无法拒绝的显示国家现代特性的坐标。

这个时候,寻求在确定性基础上建构中国国家哲学,就显示出温家宝总理的论述切中肯綮:“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正是这种多样文化的并存、交汇和融合,促进了人类的进步。要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不同文化之间不应该互相歧视、敌视、排斥,而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形成和谐多彩的人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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