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李庄漏罪案的法治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88 次 更新时间:2011-04-22 11:44

进入专题: 李庄案  

何兵  

网上传来李庄案检方撤诉的消息,无疑大快人心。这一案件必将载入共和国法治史。它的法律意义在于:

一、通过民间的努力,斩断公然摧毁法治的黑手。李庄案之所以引发民间众怒,是因为它公然摧毁法治,而不是偷偷地进行。检方撤诉的理由是:因为辩方提供的证据,致使案件发生变化。其言外之意是,检方此前的证据足以证明李庄是有罪的。而本案诉讼中展示的事实是,就以检方自己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检方在程序上有权力指控,在实体上已证明李庄有罪。检方的起诉属于公然无视共和国法律,属于“莫须有”式的公然构人以罪。它的恶劣之处在于,在众目睽睽之外,在所有法律人关注之下,非法行为公然进行,非法对法律人公然进行。如果任由这样的悲剧发生,改革开放几十年所做的法治努力将荡然无存。

二、律师队伍经受了风雨考验,律师们在风雨中成长。李庄一季的陈有西律师,李庄二季的斯伟江律师等,充分展示了律师的铮铮铁骨。这些年来,律师队伍确实良莠不齐,李庄一季以后,律师队伍受到全面打压,刑事辩护出现重大问题,司法改革出现严重倒退。对此,司法部门应作全面反思。必须清醒地看到,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出现长治久安,不可能出现稳定。稳定不是吹出来的,更不是压出来,是民主和法治才能带来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不要认为对于国家建设,人民无能为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国家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法律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要认为重庆发生的事,与北京无关,与上海无关,与浙江无关……。李庄就是被重庆构陷的北京人!今天是李庄,明天就是你和我!

四、体制内的法律人,除了坚持法律之外,必须坚守道义和良知,这是底线,这是最大的政治。底线守不住,社会道德一定全面滑坡,国家无法治理。司法建设的责任既在于律师,更在于法官和检察官。希望法官和检察官以此案为诫,全面反思。

借用斯伟江律师的话:正义虽不在当下,但,我们看得到!

2011-4-22

    进入专题: 李庄案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0174.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评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