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查处腐败:“第一任务”和“过好五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6 次 更新时间:2011-03-3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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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 (进入专栏)  

收看了2月27日上午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的文字直播后,许多纠结的问题得以释然。特别是温总理回答网友关于反腐倡廉的问题时,其情真意切、朴实坦诚的态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关注国家的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学者,我感觉总理对反腐倡廉问题的阐述十分到位,颇受鼓舞。

温总理明确地指出:“我们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将把查处主要领导侵权渎职、贪污腐败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把查处主要领导侵权渎职、贪污腐败当作“第一任务”,充分显示了温总理反腐倡廉的气魄和对反腐倡廉认识的深度。

的确的,近年来反腐倡廉的境况实在不容乐观。侵权渎职、贪污腐败,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仅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在短短三个月里,已曝光的若干案件就令人瞠目结舌:

1.2010年11月2日,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先民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疯狂敛财1900余万元;

2.2010年12月7日,重庆沙坪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揭露,沙区国土局科员刘勇虽然只是一个科员,但拥有宝马、奔驰等3辆豪车,同时还拥有多处房产,包括一套市价过300万元的别墅。在参与该区农村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先后收受小产权房开发商等送上的“感谢费”186.1万元。刘勇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2010年12月17日,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受贿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据指控,王西平共受贿约1334万元、陈洪强受贿约945万元、吴俊根受贿约929万元。据指控,王西平共受贿约1334万元,另有同案犯陈洪强受贿约945万元、吴俊根受贿约929万元。

4.2011年2月11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该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罗荫国家中的16亿来历不明的财产,把自己推上“百年一遇”的厅级贪官宝座。

5.2011年2月11日,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利用职务之便,与当地信用社主任勾结,采取私刻公章等手段,连续多年从财政专项账户上套取资金9400万元,其间竟无人察觉,在安全抽身外逃后还主动打电话给单位领导泄露“机密”,表示要请假出走。

6.温总理答网友中谈到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严重违纪案件,据2011年2月25日有关媒体披露,涉及中介费用8.22亿。刘志军或许成为中国正部级贪官第一人。

以上贪污腐败案件,真可谓触目惊心。像甘肃宕昌县,还是中央确定的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县官就敢贪污近2千万;而从股级干部李华波,到厅级干部罗荫国、再到部级干部刘志军,其贪污金额则突破千万,在亿元之上!面对这样的丑闻,正如温总理所言:“足可以引起人民的不满,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把查处主要领导的腐败列为今年政府的“第一任务”,可谓一语中的、一针见血,我们不能不为温总理的这个决断叫好。

那么,怎样才能落实这个“第一任务”呢?温总理在回答网友时,实际上提出了我们一定要“过好五关”的对策。

第一关为决心关。总理说,查处刘志军违纪腐败“这件事情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决心,也表现出:无论什么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他们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都会受到严厉惩处。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手软。”反腐败,是对党和政府的考验,各级党和政府部门应一如既往地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把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纳入查处范围,凡是发现问题的,绝不姑息。

第二关为制度关。总理说,查处腐败“要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之所以出现‘一把手’滥用职权、渎职侵权这类问题,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政府和主要领导人权力过大、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约束。”解决权力导致腐败的根本问题,必须从制度着手,也只能从制度着手。例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的财产公开制度。要把从制度上制约腐败,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经常性的有效措施。

第三关为监督关。总理说,查处腐败“要推进制度改革,就是建立让人民监督的体制”,“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至于腐败。”反腐倡廉制度化后,还必须施以监督体制;反之,再好的制度如果失之监督,也就没有任何效力。反腐倡廉的监督体制,既要强调人民的监督,还要强调权力对权力的监督,“一刻离不开审计和监理。”例如,纪检机构的监督,人大、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等监督,并且保证这些权力监督的独立性。

第四关为公开关。总理说,“今后政府做什么?花多少钱?取得什么成果?都要向人民公开。”这就说明,预防腐败、查处腐败,也必须做到公开化。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结果,打造的就是“阳光政府”,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对于老百姓最为担心的水利款、扶贫款,甚至包括对农民的优惠政策的款,怎样把钱花到实处,造福于人民,而不至于被贪污、挪用,关键就在于要公开,公开了,腐败就没有藏身之地。

第五关为执行关。在查处腐败问题上,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讲求实际、狠抓落实。正如总理说的,“要认真加以执行。”现在,不论是查处腐败的决心也好,制定的制度也好,建立以人民为主体的监督体系、监督体制也好,强调的政府事务公开性也好,最终都要落实在执行上,也都取决于执行的好坏。没有执行力,光说不做,就没有诚信,就没有公信力,那是比任何都更为糟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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