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3 次 更新时间:2014-01-2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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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天则) (进入专栏)  


经济发展和国家兴衰问题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在现代经济学中,除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以外,讨论这一重大主题,并形成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有两个著名代表:一个是诺斯教授的理论,其代表作是《西方世界的兴起》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另一个是奥尔森教授的理论,其代表作是《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而《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奇迹》),提出了一个新的不同的分析框架,推进了这一理论的研究。三个理论分析框架所依凭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即理性行为假定,所使用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规范和方法,所得到的基本结论都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技术因素,都对这一主题作出了各自不同的解释。因此,对这三个理论分析框架作一比较分析,是很有意义的。

林毅夫等人的理论是从考察中国经济的发展中提出来的。近十多年来,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平均近百分之十的速度增长,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世界各国和很多大的跨国公司都看好中国;中国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创造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所谓“中国模式”。一个拥有十二亿人口的东方文明大国再次走上兴盛和发展之途,其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传奇色彩。对中国奇迹作出有理有据、令人叹服的解释,在理论上可以说是一个创造和进展。《奇迹》就是如此。

《奇迹》概括了中国近半个世纪,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的历史和现实,从理论上再现了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作者认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是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是作为外生变量由政府主动选择的;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是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的(因为,在一个经济发展水平很低、资本极其缺乏的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只能人为地压低资本、外汇、能源、原材料、劳动力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以降低资本形成的门槛;在这样的宏观政策环境下,市场机制无法使稀缺资源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重工业部门,只能采取计划和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体制,而为了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只能采取集中统一的微观经营机制);而当今的比较优势战略是战略转型的方向和体制转轨的目标;已经出现的增长奇迹,是由于在调整微观经营机制和放松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从而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为过去受压抑部门的增长创造了资源条件;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改革周期的发生,是由于宏观政策环境的改革相对滞后;进一步的选择是以改革被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为中心,完全放弃“赶超战略”,加快向比较优势战略的转变。这一分析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做到了历史和逻辑的有机统一以及改革和发展的巧妙结合。

诺斯教授的理论是从考察西方的经济史中得到的。在诺斯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体系中,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是两个主要的基石,诺斯教授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说明了经济增长和经济衰退的根源,对人类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解释。

有效率的产权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而国家的行为选择则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任何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不论是否承认财产所有权,都是以某种产权体系的存在和作用为特征,区别在于不同的产权结构在保障个人或集团实施权能和获取利益方面的专一和有效程度不同。一个社会的所有权体系如果能够明确规定个人的经济自由权利,并对之提供有效的保护,就能减少个人活动和努力的成本和费用,增加获利的可能,使个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这样就能增大经济激励,使整个社会更富于创造精神,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反之反是。然而,任何一种产权结构的建立都必须有国家的参与,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博弈过程。作为一个合法使用强制手段且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构,国家处于建立和保护产权的地位,国家活动的规模经济特征,使得由其提供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基本规则,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因而,个人要求并愿以一定的权利限制和利益损失为代价,来换取国家的服务;但是,这种代价以不超过建立和行使产权增加的收益为限。国家既可以此为限,确认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建立起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也可以超过这个限度,侵害个人权利,建立一种能够最大化自己的短期利益但却是无效率的产权结构。国家究竟采取何种行为选择,取决于来自社会和外界的压力和约束,包括作为选民的个人的态度、统治者的国内竞争对手和竞争国家的压力。至于意识形态,其基本功能是使个人和团体的行为方式理性化,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够通过人们对制度公平的认同减少“搭便车”行为。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尼德兰和英格兰的成功以及法国和西班牙的失败,正是由于前者形成了比较强大的市民社会,约束了国家的行为,因而建立了有效率的产权结构,实现了经济增长,后者出现了国家权力的过分扩张,侵害了个人的权利,建立了无效率的产权,因而在竞争中败北。

诺斯理论提供的解释具有根本的性质。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仍然可以说明很多重要问题。改革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绩效其所以不够理想,其所以未能实现赶超的初衷,就是由于国家当时建立的产权制度,不仅其建立和行使的成本超过了它的收益,而且在于它无法阻止甚至是鼓励了“搭便车”行为。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出现,就是由于着手建立和发展一种有效率的产权结构,逐步缩小了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增大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激励。事实上,注重产权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经济学家也是这样思考问题的。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因为,说明了这一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能解决产权改革的任务。只有从理论上说明了改革前为何和怎样建立了那样的产权制度,而改革又为何和如何形成了今天的产权结构,才能为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解释这一问题上,由于面对的具体对象有很大不同,诺斯教授的理论也需要有所发展。因为,我们不仅要说明非国有产权的自然发育,还要解释从国有产权向非国有产权的转变;不仅要说明各种产权形式的创造和作用,而且要说明各种社会力量的成长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过程;不仅要说明计划权利的重新界定和交易,而且要说明经济自由权利的确立和实施;不仅要说明合约方式的变化,而且要说明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的重建。所有这些问题有些是诺斯不曾遇到,也不曾提出讨论的,却是我们直接面对、必须给予回答的,但是,却被作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奇迹》虽然把微观经营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用以说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但并未明确提出产权问题,而且从整个行文来看,这个问题似乎并不重要,只要转变了发展战略,在现有的产权结构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例如,在讨论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时,《奇迹》只考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未提及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讨论改革的成就时,《奇迹》虽然把非国有经济和乡镇企业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依靠力量,也只是认为“管理体制的放松,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按付出的有效劳动进行分配的激励机制,使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并未讨论这方面进行的产权制度创新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奇迹》多次讨论国有企业的改革,但都没有从产权制度方面提出问题,自然也就解释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

奥尔森教授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释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提出了一种独特的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奥尔森的理论和方法是以集体行动的内在矛盾和固有逻辑为基础,以分析利益集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主线,认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根源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并据以对战后很多国家的兴衰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利益集团。在利益集团,特别是大型利益集团中,一般不是依靠提供集体利益来取得其成员的支持,而是依靠所谓“选择性刺激手段”的惩罚和奖励作用,根据其成员的贡献来决定是否向其提供集体利益。由于个人行为的理性特征和集体利益必须分配给集团的所有成员的性质,决定了有选择性刺激手段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手段的集团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较小的集团比较大的组织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由于利益集团的结盟性质和排他特征,或者组成卡特尔,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必然阻碍技术进步、资源流动和合理配置,或者进行院外活动,扩大政府管制,提高利用法律、政治和官僚主义以及通过讨价还价和复杂协议而获利的报酬,这一切都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因而,利益集团的活动不能增加而只能减少社会总收入。所以,利益集团的发展和强大就会阻碍经济增长,利益集团的削弱和重组也会促进经济增长。战后的德国、日本,由于动乱、战争和被占领,使得特殊利益集团锐减,在建立了自由和稳定的法律秩序之后,其生产有了相当迅速的增长,出现了“经济奇迹”。而稳定和和平使英国的利益集团持续发展,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网,造成了英国经济的衰落。瑞典和挪威虽有强大的利益集团,但其主要利益集团都是高度综合性的,可以更多地使用各种刺激手段,在内部消化由于低效率政策而付出的成本,倾向于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进入收入再分配,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西欧共同体的建立及其各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不仅是由于实行了贸易自由和要素流动,而且是由于管辖权的统一使利益集团的垄断和影响受到限制。印度虽然奉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但由于以种姓等级制度为特征的利益集团的抑制作用,阻碍了其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美国各州的经济发展及其与特殊利益集团人数相关的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理论。此外,这一理论还能说明宏观经济行为随着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进而对滞胀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奥尔森的理论不仅具有独特的分析角度,而且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用这一理论来考察中国改革前后的经济发展,也可以得到很多新的认识。改革前的国有经济和重工业部门也许是中国社会中最强有力的特殊利益集团,政府是其利益的集中代表。(也许,有人会以国有经济的普遍性为由否认这一点,或者认为即使如此,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利益集团,必然以社会利益为重,其实不然。在我国,生活和活动于国有经济部门的社会成员并不多,重工业部门的人数就更少)。因而,当时的中国政府也同其他国家的政府一样,并不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而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不同之处在于,当时的政府不仅具有一般自然垄断的性质,而且掌握了很大一部分经济的垄断权,并与此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特殊利益集团,其主要职能在于重新分配而不是更多地创造国民收入,这就会改变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引起效率和产出的下降;政府对一般经济活动的垄断,造成了价格和工资的相对固定以及向重工业部门的倾斜,阻碍了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政府决策的迟缓,议事日程的繁忙,造成接受技术进步和经济变革的滞后。所有这些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的分布和发展方向,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与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其收益相对较小。分权化改革削弱了中央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力量,形成了地区之间相互竞争的局面,改变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安排;国有部门地位的削弱和相对势力的下降,造成了资源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实现了经营决策从政府公共决策向个人和企业私人决策的转变,缩小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弱化了政治统治,部分消除了自由进入有利领域和迅速采用新技术的障碍。这一切就造成了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活跃局面。中国的实践证明,战略选择和改革决策既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又是一个典型的集体行动和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分析自然是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奥尔森从利益集团一旦产生就会长期存在,不会自行消灭出发,崇尚社会变革的激进方式而忽视渐进式改革,似乎也有某些片面性。不仅如此,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个过程,当其是针对原有的利益集团,旨在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而开始形成时,也许在客观上会采取某些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行为和活动。特别是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某些新兴利益集团的出现和活动有利于市场制度的发育。《奇迹》在说明渐进式改革有利于保持改革过程中速度和稳定之间的平衡时,借用了一个“投票模型”,实际上运用的就是利益集团分析,但却否认利益集团的存在;在说明“赶超战略”的选择和改变、改革措施的选择和改革周期的发生等问题时,大多是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体分析,而缺少对不同利益主体和利益集团活动的具体考察。于是,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政府的选择和决策不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是以社会利益为据,不是出于博弈中力量的对比,而是由于对问题的认识。这样,即使作者的分析没有偏离自己的假设前提,但总感到很多地方有待挖掘和深入。  

从以上的比较和分析可以看出,诺斯的理论以产权的形成和变迁为基础,奥尔森的理论以利益集团形成和作用为核心,而《奇迹》的理论则以战略选择为前提,三者各有自己的分析角度和考察重点,都对所论问题提供了自己的解释,因而各有自己的长短。如果说诺斯的理论和奥尔森的理论着重于微观的分析,那么,《奇迹》的理论则着眼于宏观的把握,如果说诺斯的理论集中于基本制度规则的构造,奥尔森的理论专注于集体行动的分析,那么,《奇迹》则把政府政策方向的选择放在首要地位。可见,三种理论并不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互补的。其差别的产生也许与它们各自考察的具体对象不同有关。诺斯和奥尔森考察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兴衰,而《奇迹》讨论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其面对的条件和环境有很大的差别。诺斯面对的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增长的过程,自然要把基本制度条件作为自己注意的中心,国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正是通过提供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表现出来的,因而诺斯的国家理论,强调的与其说是国家的独立行为,不如说是其在相互博弈中作出的选择。奥尔森讨论的主要是发达国家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的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问题,这时产权问题已经解决,基本的制度条件已经具备,国家制度及其活动也大致定型,社会各个利益集团的活动突现出来,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发展动力的分布和方向,因而对其行为和作用的考察,就成为说明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问题的一个重要关键。《奇迹》面对的是发展中国家走上现代经济增长的道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制度条件以及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差别很大,其经济发展的成功除了基本的制度条件以外,主要在于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抓住了自己的优势,遵循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其经济发展的失败均在于政府力量过于强大,人为地抛弃了自己的优势,超越阶段、揠苗助长的结果。这就是《奇迹》把分析的焦点对准了发展战略选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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