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休谟的政治哲学》后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69 次 更新时间:2010-05-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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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 (进入专栏)  

在2002年底做完哈耶克的研究之后,我就有一个内在的冲动,那就是沿着哈耶克指出的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谱系,上溯到17、18世纪的英国思想,特别是上溯到以休谟和斯密等人为代表的苏格兰启蒙学派。所以,当《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一交付出版社,我就开始了有关英国思想的资料收集,并很快就把研究的对象锁定在了休谟身上。其实休谟对于我来说原本就不陌生,早在20年前学习西方哲学史时就大致有所了解,特别是他与康德哲学的关系,历来受到哲学界的普遍重视。不过,经过一番对于法学、政治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学科补习,特别是经过了哈耶克的研究之后,当我重新回到对于休谟社会政治思想的研究,却发现此时我心中的休谟已经与20年前有了很大的区别。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现在想来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知识结构方面的,另外一个是价值认同方面的。

就第一种情况来说,我这一辈成长于上个世纪80年代乃至90年代的学人(我就年龄来说勉强列于其尾),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路径,大多是从哲学认识论、逻辑学到道德伦理学,然后直接进入社会历史领域,相对说来,在知识结构方面缺乏一整套系统的法哲学与政治学的知识结构。因此,面对公共领域,在有关社会政治问题的发言时,且不说正义价值方面的判断,就是从知识结构方面来说,也难免出现偏差乃至失语状态。关于这个方面,有关休谟思想的研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休谟的研究不外乎两个领域,一个是所谓纯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与知识论领域,一个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哲学领域,而有关休谟的政治哲学、法哲学乃至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哲学,都几乎处于空白,但这些领域并不是休谟思想本身的空缺,而只是我们研究视阈的空缺,相比之下西方学术界对于上述问题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之后就有过持续深入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研究的成果。由于知识结构方面的空缺,自己对于休谟的理解以前也是非常狭隘的,好在经过这些年来的学科补习与知识转型,这次对于休谟的研究使我领略了原先自己所没有看到的远为开阔和复杂的思想。在我看来,休谟的政治哲学不仅包括他的道德哲学,还包括他的法哲学、政体论和政治经济学。这种情况不独表现在休谟身上,实际上在我们对于洛克、康德等人的研究方面也同样如此,由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缺陷所导致的研究主题的狭隘与偏颇,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一辈学人需要反省的一个问题,对此我近年来感受尤深,这部《休谟的政治哲学》可谓我在新的视野下学习、研究与反省的一个结果。

就第二个方面来说,我的思想与20年前相比,也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随着对于社会政治问题研究的深入,自己有关政治的看法逐渐显示出古典自由主义的倾向。我之所以从研究哈耶克入手然后上溯到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其内心的一个主要想法就是彻底梳理一下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古典自由主义谱系。这一点哈耶克曾有过明确的勾勒,并为我国的学术界广泛接受,但究竟这一谱系的内在逻辑如何,其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是怎样的,又是如何演变的,等等,却很少有人做过细致深入的梳理工作。我的这项工作原本是试图完成哈耶克的一个命题作业,打通从哈耶克上溯到休谟的自由主义理论路径。然而,当我在研究过程中,特别是在写完这部书时,我发现问题远非这么简单,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哈耶克的这个命题本身就包含着一个超越哈耶克的丰富内容。通过研究我发现,从休谟到哈耶克的理论发展路径并不是一个简单明了的路径,甚至也不是一个惟一有价值的路径,从哈耶克上溯到休谟的理论探源也并非像哈耶克所说的那样自成一体,没有裂痕,其实哈耶克在继承和发展休谟思想的同时,也遗漏甚至放弃了休谟思想中的另外一条有关政治德性等问题的极其有价值的路径,而它们恰恰为现代的社群主义等思想理论所重视。因此,在这本书中我感到自己的思想,特别是对于自由主义内在价值与逻辑的认识,与我的前一本书相比已经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虽不能说是根本性的变化,但至少是发现了哈耶克思想中的一些重大的缺陷。因此,对于自由主义的认识,我更多得偏向于休谟、斯密这个古典自由主义的源头了,认为在他们那里自由主义所给予我们的东西要比现代的各派自由主义更为丰富,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在书中已经作过系统的论述,在此也就没有必要多说了。

上述种种,使我在进入休谟思想的研究中感受到少有的压力和困惑,一方面要彻底搞通自由主义从古典到当代演变的复杂内容及其得失,另一方面又要参照自己处身的“中国问题”。我从来不把自己的研究视为一种与中国现实无关的所谓纯学术,这样的研究固然有其学术的价值,但它与研究一种技艺、一个茶壶有什么区别呢?所以,我总是想赋予自己的研究一种中国意义。当然,对于这样一个维度上的考虑又要避免另外一种倾向,那就是试图以所谓中国问题的主观之见来阐释对象以至于混淆了本来的面目,因此,如何使得休谟的研究具有中国语境下的意义,而又不失为一种学术性的研究,这其中“度”的把握确实使我踌躇彷徨。我试图在一些注释中,甚至在某些正文论述中,尽可能地表述我所关注的中国问题,以至于在最后一章不惜直接地提出了所谓“重回休谟的思想!”这样一句浓缩着中国问题的口号,当然我也知道这个口号的提出与休谟研究的文本已经产生了偏差,但是,我仍然还是这样做了。在我看来,研究休谟,搞清楚古典自由主义的内在问题,探索英国18世纪社会政治理论的逻辑,这一切都是为我们研究中国问题提供一种理论上的参照,我感到在时间上从哈耶克到休谟虽然是越走离我们越远,但从问题的相关性来说,却是离我们的中国问题越来越近。休谟与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并不隔膜,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能为我们重新看待中国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虽充满张力但仍具有着建设性意义的学术参照,这是我的一个愿望,也是我写本书的最终目的。

从1998年我开始新一轮学术研究到今天大致经历了5年的时间,我的思考主要体现在有关哈耶克和休谟的两部书中了,自己的良苦用心读者可以从书中去感受,而就我自己来说,虽多有劳累之感,但内心深处却为自己能够找到这样一条学术之路感到庆幸。至于在经年的学习和研究中,自己所得到的多方面朋友们的帮助和指教,在此就很难一一列举了,由于接受得太多,任何的罗列都肯定会有所遗漏,所以,我更愿用一种无言的感叹来表达对诸位的铭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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