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思想史中的“斯密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36 次 更新时间:2024-03-0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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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 (进入专栏)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研究中,对于斯密经济学的历史定位一直发生着变化,主流理论一般都认为斯密的《国民财富论》开辟了现代经济学,其主要贡献是劳动分工理论、自由市场理论和“看不见的手”的机制,而这些都基于一个前提预设,即现代的自由市场经济假设参与者个人是自利的理性人。在这样一个假设下,现代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运行。这也是斯密《国民财富论》一书的基本假设,这个假设以及相关的自由市场原理,形成了后来的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效益均衡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等,这些主流经济学都是在斯密的上述论说下发展演变出来的,两百年来一直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但是“二战”之后,西方经济学有所分化,出现了凯恩斯与哈耶克关于福利国家的论战、奥地利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的论战等,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重新回到斯密等早期理论家的经典作品中寻找思想灵感,斯密的《道德情感论》开始受到经济学家们的重视。人们不再把此书视为一部与经济学无关的伦理学著作,而是从道德情感的视角理解斯密的经济学和《国民财富论》,理解自由市场经济和分工理论,尤其是理性人的假设。这样一来,就发现斯密《国民财富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和经济学原理,受到他的《道德情感论》的挑战,或者说,两部书的基本观点发生了很大的分歧,斯密这位现代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创建者,究竟持何种经济学呢?这是重新思考斯密学说所带来的一个重大疑问。与此相关的,斯密还是一位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吗?他的经济学还需要一种理性人的假设吗?如果需要,那与《道德情感论》中的情感人是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随着《道德情感论》的重新被重视,随着斯密思想的晚近复兴,原先经济思想史中的斯密经济学的定位就面临重大的挑战。


其实,上述问题并非晚近四十年才被提出来,追溯起来,早在一百年前,关于斯密的《国民财富论》与《道德情感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斯密经济学的基本预设与斯密道德学对于人性情感的论述存在着不小的分歧,就被一些德国经济学家提了出来,当时称之为德国经济思想史中的“斯密问题”予以讨论过。晚近四十年来,随着《道德情感论》受到广泛的重视,并在英语学术界的主流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等领域引发重大的思考与讨论,德国思想界的这个斯密问题又被激活。我认为,所谓德国思想史中的“斯密问题”,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的理解。狭义的理解就是一百年前德国经济学研究者们提出的那些老问题,它们早在斯密思想的晚近复兴之前,就被德国人提了出来,并且有了初步的结论。至于广义的理解,则脱离了德国语境,主要是从晚近斯密思想在英美主流思想界的背景下,重新理解斯密关于国民财富论与道德情感论之间的关系,修正人们对于斯密关于理性人和道德人的理解偏差,重回苏格兰思想的轨道,寻找它们之间的契合关系。


德国学者在一百年前提出了一个问题,他们认为亚当·斯密的两部著作,其基本观点是不兼容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由此否定英美主流经济学对于斯密经济学的认知和推崇。在他们看来,一个大师级别的理论家怎么会有两个不相容的基本观点呢?在《国民财富论》一书中,斯密创立了一套基于理性自利人的现代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这个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存在着一个理性的自利人,作为个人主义的自由自利主义者,他们参与市场经济,并在市场机制的调整之下,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从而塑造了一个现代经济秩序,包括从分工到交换和贸易以及分配等整个商品运作过程,由此促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与繁荣。所以,理性的自利人就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这个经济人把市场利益视为个人自由参与市场的出发点,每个人只有具备这种以自利为主导的经济人理性,才能形成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现代经济学就是以理性经济人或自利人为基本假设而建立起来的,其中关于劳动分工、等价交换、自由贸易和有限政府等一系列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都需要这个前提的预设,否则,现代市场经济秩序就难以实现。在斯密经济学理论的视野之下,道德学或伦理学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在自由市场经济领域,是不需要甚至是排斥道德哲学的,只能以理性经济人的自利假设为基点,以经济效益、市场均衡、利益优化、成本效率等为经济行为的标准。


问题在于,斯密还有另外一部他自己更加重视并且写了一辈子的《道德情感论》,在德国学者看来,这部书提出了一个与斯密经济学完全对立的道德学说。他们认为,斯密的道德学是一种建立在利他主义原则上的道德理论,斯密通过一套中立的旁观者的视角,提出了一个与理性经济人或自利者完全不同的道德人,这个市民社会的道德人的假定,就与经济学的理性自利人的假定完全不一致,成为斯密道德思想的核心。这样一来,德国学者的问题就被尖锐地提了出来,一个建立在利他主义道德学基础之上的理论家,怎么能够同时建立起一个以自利的理性人为中心的现代经济学呢?由于斯密的两部书的基本观点或根本预设是对立的,那么,不是斯密的思想混乱不堪,就是现代经济学误读了斯密的经济学理论,片面地发挥了斯密思想的一个方面,而把斯密思想的更为重要的另外一面抛弃了。所以,现代经济学所继承的斯密理论是有问题的,德国学界的结论偏重于后者,他们谈斯密问题,主要是基于德国民族主义经济学的背景,以此反对现代的英美主流的自由市场经济学。


上述就是狭义的德国思想界的“斯密问题”,这个问题虽然被关注和讨论,但并没有受到英美主流经济学界的重视,因为英美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德国学者对于斯密《道德情感论》的认识是有很大偏差的,大多是从翻译的只言片语中理解斯密的思想,并没有深入研究斯密的全部思想作品,加上德国经济学的国家主义色彩,所以德国思想界中的斯密问题后来就被翻篇了,在英美学界很少有人提及。不过,随着晚近四十年斯密思想的复兴,尤其是他的《道德情感论》越来越受重视,德国学者曾经提出的斯密问题就重新被翻了出来,并在经济全球化的新语境下受到关注,这个就是我说的广义的理解。这个新的视角涉及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德国学者质疑的英美主流经济学把理性的经济人或自利人视为斯密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并且由此发展出来的现代经济学各个流派,是否完全忠实于斯密的《国民财富论》以及《道德情感论》的思想?他们对于斯密思想的理解与发扬光大是否存在一定的偏差?顯然,这种质疑是有道理的,换言之,现代经济学把理性的经济人视为现代经济学的原初出发点,把经济秩序视为一种基于个人利益的理性计算的市场经济行为,多少偏离了斯密思想的原意。究竟什么是理性,什么是经济人或自利人,市场经济是否就是经济理性的逻辑演绎,自利人是否就是没有同情心和仁爱情感的自私自利人呢?道德究竟在市场经济中有什么作用,看不见的手只是理性的无知之幕吗?这些问题都是现代经济学要重新思考的问题,那种教条主义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理性经济人的刻板预设,都将受到来自斯密《道德情感论》的挑战。


第二,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有短板,是否就意味着德国学者的观点正确呢?情况并非如此。德国学者对于斯密道德思想的重视是必要的,暗合晚近斯密思想的复兴倾向,说到底这种复兴也是现代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面临困惑后一种返回斯密道德哲学寻求灵感的举措。但是,问题在于,德国学者把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也误读了,把斯密等同于简单的道德说教主义,等同于利他主义的传统助人为乐和慈爱学说,这样就把斯密思想中的有关同情的自利心与合宜性的思想也排斥掉了,导致的结果就是把斯密的经济学与道德学对立起来,贬低了斯密经济学思想的创造性意义,并由此否定主流的现代英美经济学。所以,他们的观点并没有得到经济学界的广泛重视,因为斯密的经济学与道德学并非简单对立的,理性的经济人与情感的道德人,也不是两种相互对立的预设,经济秩序与道德情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有着共通的问题意识,并且得到了斯密富有创造性的解决,这才使得斯密的思想呈现着广阔的包容性,并且对于现代经济学依然具有启发性的作用。


第三,既然现代经济学在继承斯密经济学原理方面有短板,德国学者对于斯密《道德情感论》的理解有偏差,那么,如何理解斯密的思想呢?其实,路径也不难,那就是重新回到苏格兰思想的语境中,从当时苏格兰思想家们所面临的时代问题以及回应的理论构建中,寻找斯密思想的源泉。应该指出,斯密与休谟等苏格兰思想家们一样,都不是简单地为了现代社会的经济效益问题提供经济学的理论,他们研究经济问题,甚至创建了一套现代经济学原理,乃是为了当时正处于转型时期的英国社会提供一整套经济、社会与道德的系统化或综合性理论,其实质是为一个上升時期的现代工商业资本主义提供一种正当性的道德与文明上的辩护。为此,他们非常重视财富生产与市场经济的现代工商业秩序,但是,更让他们关注的是这个工商经济社会的情感心理问题,即怎样的一种精神状态才使得这个社会不至于沦落为人欲横流的低俗社会,而演进为一个有道德的文明社会。他们都不信奉理性主义,崇尚经验主义,在历史和心理方面,他们是文明演进论和情感主义论,所以,打通经济利益和人心情感,接续历史传承而又文明进步,实现人为道德与正义制度,就成为他们思想的主要内容,至于经济学或道德学,不过是上述核心问题的不同层面而已。现代经济学显然忽视了苏格兰思想家们的道德关怀,德国学者则是肤浅化地理解了斯密的道德思想,真正把握斯密的核心问题的一贯性,并打通他的两部屡次修改之著作的沟壑,还是要回到苏格兰思想的历史脉络中,那里蕴含着现代社会发育的种子。


从现代经济学回到苏格兰思想来解读斯密,其中不仅有晚近四十年斯密思想的复兴,有德国思想中的斯密问题,有当今经济学面临的困惑,也还有苏格兰十八世纪与斯密前后相关的其他启蒙思想家,这里有一个多视角的谱系,除了前面谈及的德国学者、现代经济学各派,仅就与苏格兰思想直接相关的理论渊源来说,大致也有四个线索,再加上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修订了七版,花费了数十年时间,其间思想观点也有很大的变化,这样与他相关的思想谱系的关联度也会发生变化,致使问题甚至张力性有所凸显。但这些又是我们理解和研究斯密的道德哲学所必须搞清楚的思想背景。


第一个,当然是他的老师哈奇森。斯密在爱丁堡大学读书时,哈奇森曾经作为他的老师,哈奇森的课程对学生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虽然斯密后来的思想理论大致偏离了哈奇森的轨道,自创一体,成为苏格兰启蒙思想的重镇,获得国际性的声誉,但追溯起来,哈奇森对于他的影响仍然不可小觑,大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斯密在情感主义思想路径上,与休谟一样,都接续的是哈奇森的路径,哈奇森开辟了苏格兰的情感主义脉络,强调情感对于理性的决定作用,这在斯密的道德哲学中也是一条主线。其二,哈奇森对于加尔文新教的道德哲学汲取,虽然并没有为斯密全部继承,但哈奇森有关罗马自然法的思考,加上加尔文神学的沉思,对于斯密晚年的思想也多有启发,斯密在《道德情感论》的多次修改中,尤其在第六版第三、六卷关于道德情感的内省和良心等方面的论述,就与初版的有关利益感的观点多有出入,加入了很多斯多亚主义和神学思考的成分,这与哈奇森的某种启示也不无关系。相比之下,休谟的道德思想一生大致保持着相当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少有基督教神学的色彩,两人之间的反差很大。其三,斯密显然不赞同哈奇森的第六感的纯粹道德官能理论,对于那种利他主义的道德哲学,他是不赞同的,但是,哈奇森的那种试图在情感自身的机能中寻找道德情感的努力,对于斯密试图通过想象力达成一种公正旁观者的合宜性视角,却很有启发性。哈奇森的第六感官是一种设想,斯密的旁观者也是一种设想,它们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第二个就是休谟。斯密与休谟保持着一生的友情,他们两人的思想和人生具有非常大的契合性,具有情投意合且思想观点一致的总体特征,被视为学术思想史上的一段佳话。仅就道德哲学来说,他们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点值得关注。其一,他们都是情感主义道德思想的推崇者,都把道德情感视为道德与工商业社会的联系纽带,并为现代资本主义辩护,纠结于共同的时代问题,他们的理论倾向和价值取向大致是相同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从个人自利之心到利益和财富的激情,再到道德标准的制度生成等一系列情感主义的发生与演变机制方面,他们在大的方面也是相同的,以至于后来的思想史家总把他们合为一体加以论述。其二,他们在基本原则和思想倾向上大致相同,但也还有很多具体观点的不同,这些分歧有些不是技术层面的,而是涉及道德哲学的重要问题,他们之间因此又呈现出张力性的关系,由此显示出苏格兰道德哲学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例如,通过心理的想象力达成的是共通的利益感,还是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合宜性,两人就有尖锐的差异;在如何看待奢侈问题上,两人的分歧也是很大的,休谟推崇奢侈促进了生产工艺的改良、经贸的繁荣乃至高雅文明的发达,斯密则指责奢侈导致浪费和奢靡之风;还有,斯密晚年的思想中,多次修订《道德情感论》,呈现出很深的神学与良心论的色彩,与休谟的不可知论大为不同;在如何看待功利、效用、有用性,乃至对英国功利主义的影响方面,两人也是不同的,休谟的影响更大一些;最后,在如何看待现代工商业的未来前景,或资本主义的私利扩张方面,休谟一贯的乐观主义与斯密晚年的悲观主义也是不同的。他们之间相互影响、彼此砥砺,把苏格兰思想推向一个世界思想史的高度。


第三个是英国的曼德维尔以及法国的爱尔维修等利己主义道德思想。曼德维尔对苏格兰道德哲学有很大刺激性影响,斯密的《国民财富论》和《道德情感论》都把曼德维尔视为一个重要的理论批判对手,可见其在斯密心目中的地位。如果说休谟对于曼德维尔以及爱尔维修等私利主义的观点是复杂纠结的,斯密对于他们的看法却是明确的,那就是他反对这些唯物主义者的人性观和经济观,认为人的本性不是自私自利的,而是主张有高于私利的同情仁爱情感来统辖它们。在经济领域,单纯的个人私利更不是国民财富的动力机制,市场经济不是由私利来推动和完成的,所以,斯密在经济学和道德学两个方面,都批判曼德维尔的私利主义。尽管如此,曼德维尔对于斯密的刺激还是很大的,为了解决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尤其是道德情感的本源,就促使斯密对于劳动分工、看不见的手以及同情心、旁观者、合宜性等问题给予深入的研究,从而创建了一套自己的经济学和道德哲学,他与休谟的很多分歧也与如何对待曼德维尔的思想有关。


第四个是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思想。应该说,这批光荣革命前后的英格兰政治思想家,并非苏格兰启蒙思想的理论对话者,但他们的影响仍然是潜在的,甚至是休谟和斯密等人的隐含的理论对手。因为,苏格兰思想家们在接受了英格兰的政治遗产及其内含的政治原则之后,并不是照搬英格兰的思想方法和基本观点,而是另外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苏格兰思想之路。由于休谟、斯密等人采取的是历史主义和情感主义的方法论,对于诸如政府起源、政府职能、法治秩序、国民权利、个人自由和人民福祉等政治哲学的相关问题,就没有接受霍布斯、洛克等人的政治契约论和自然权利论,而是在历史经验和现实语境下,探讨诸如自由社会、情感苦乐、国民财富、政府职能、法治传统等问题,斯密的主要著作虽然涉及政府、个人、福祉、利益、权利、法治、自由等主题,但与霍布斯、洛克等人的观点是不同的,尽管他们都属于大的英美自由主义思想谱系,斯密也不反对社会契约、自然权利、个人主义、自由宪政,但论证的理论路径和关注的要点问题大不相同。前者聚焦于革命性(英国式的)的古今之变,后者聚焦于革命后的社会建设,尤其是自由经济和文明社会的建设。


总之,上述斯密与多方位的思想界的复杂互动关系,为我们理解他的道德哲学提供了很好的理论背景。以此为切入点,才能真正理解思想史中的“斯密问题”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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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22年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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