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来:何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1 次 更新时间:2010-03-0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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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来  

近年来,在以往人们熟悉的“哲学原理”之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哲学基础理论”来指称自己的研究类型和领域,这是一个颇值得注意的动向。那么,何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当人们使用这一概念时,似乎它具有自明的所指和内涵。然而,深入追究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需要澄清和规定的概念。只有通过这种澄清和规定,“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才会拥有一个真实的起点。

一、从关系中对“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初步规定

观察人们对“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种种用法,我们可以看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总是处于与“哲学史”研究、“应用哲学”研究、“现实问题”研究与哲学各“分支学科”研究这四者的相对关系之中。人们对“哲学基础理论”的使用、理解和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从这些关系出发的。

从与哲学史研究的关系中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所强调的是“哲学基础理论”的“论”的性质。按照这种理解,哲学史研究是以“哲学的历史”作为对象,它负责整理哲学史上的人物、流派、发展脉胳和思想逻辑等,属于一种“遗产清点”性质的工作。与之不同,“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则是要从事哲学一般问题的反思、分析和探索,属于“理论批判”与“理论创新”性质的工作。二者的这种关系,借用亚里斯多德或康德的说法,前者属于“质料”的积累,后者则属于“形式”的创造。

从与“应用哲学”的关系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所强调的是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非应用”或“非实用”性质。按照这种理解,“应用哲学”所注重的是研究哲学基础理论在人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而“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则旨在为这种应用提供理论基础,二者犹如“理科”与“工科”或者“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前者提供一般性、普遍性的“原理”,后者则把这些“原理”运用到具体事物和问题上面。

从与“现实问题”研究的关系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所强调的是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超验性”。按照这种理解,“现实问题研究”所关注和探讨的是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具体的课题,而哲学基础理论所关注的是纯粹的、超经验层面的学理问题。因此,“哲学基础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是超验与经验、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和向度。

从与哲学各“分支学科”研究的关系规定“哲学基础理论”,所强调的是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总体性”、“原理性”等特质。按照这种理解,哲学各“分支学科”所从事的是哲学的各部门、各领域的研究,而哲学基础研究则要揭示构成这种分支学科所共有的前提性根据,阐发各分支学科共同的基础。因此,哲学基础理论与各分支学科的关系就是总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如上简要讨论告诉我们,从与其它研究类型的关系入手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哲学基础理论体现出“原理性”、“创新性”、“纯粹性”、“总体性”与“超验性”等性质和特征。

从上述关系出发,可以十分方便地描述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诸多特征,这为我们明确其内涵与外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但仅停留于此,“哲学基础理论”仍然难以获得清晰、坚实的规定。第一,它仅仅从相对关系中来勾画“哲学基础理论”的大致范围,而没有对它予以实质性的内涵规定,按照这种理解,“哲学基础理论”可以覆盖具有上述特征和性质的一切研究内容,是一个所指极为宽泛、所含元素极为丰富的“合集”,因此,从关系中对“哲学基础理论”进行规定,只是从“消极的”方面说明了它“不是”什么因而只是划定了一个大致的意义疆域。其二,仅仅从关系中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哲学基础理论”与“非基础理论”的边界将难以得到清晰和明确的划定。例如,在实际的哲学研究中,“史”与“论”是很难分开的,“论从史出”或“以论带史”都是常见的研究方式,在此意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哲学史的研究是难以硬性地分解开来;再如从与“现实问题”研究关系的角度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以突出后者的超验性与学理性,但任何对现实问题的哲学研究,都需要运用哲学反思批判的眼光、运用哲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并把“现实问题”转化为以理论方式所把握和表述的问题,否则所谓“现实问题研究”将成为非哲学的实证化研究,就此而言,现实问题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实际上也是不可分离的;再如从与各分支学科的关系来规定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试图突出后者的总体性和原理性,但事实上,哲学中的各分支学科,不论是中国哲学研究、还是西方哲学研究、不论是科学哲学、美学研究,还是逻辑学和宗教学研究等,都有着其各自领域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性理论”,因此,哲学基础理论与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并非一种简单的总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可见,从与其它研究类型的关系入手对哲学基础理论进行规定,虽然有助于对其特征进行一些初步的描述,但还不足以清晰地划清它们之间的边界并对“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内涵作清晰的阐明。

二、“后基础”语境与“哲学基础理论”研究

要对“哲学基础理论”作进一步的阐明,需要把它置于哲学发展的历史和当代哲学的语境之中。

在哲学史上,长期以来构成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核心的是“形而上学”,尤其是形而上学中的“存在论”问题。哲学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著作无疑是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在该书中,“哲学基础理论”被称为“第一哲学”或“第一学术”,而“第一学术”或“第一哲学”所要研究的就是“本体”的性质、原理和原因,“本体”的原理和原因,是一切原理和原因中最高的原理和原因,因而以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乃是“最高智慧”。很显然,作为“最高智慧”的“第一哲学”无可争议地就是哲学的基础理论。对此,亚里斯多德说道:“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是‘何谓实是’亦即‘何谓本体’[①],海德格尔几乎在相同的意义上说道:“惊讶乃是哲学的开端。……惊讶承荷着哲学,贯通并支配着哲学。……曾经一度,人们惊讶于存在者。惊讶于存在者存在这回事情以及存在是什么。受这种惊讶的驱动,他们才开始了哲学活动。……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在于:我们响应于哲学向之行进的那个东西。而且,这个东西就是存在者之存在”[②]。在哲学漫长发展过程中,形而上学本体论一直占据着作为“哲学基础理论”的特殊地位。虽然近代哲学经历了所谓“认识论转向”,但无论其基本动机、所要解决的深层课题等,“认识论转向”始终都是与形而上学本体论内在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在这种转向后面,包含着深刻的“本体论意蕴”[③]。因此,“认识论转向”并没有改变形而上学本体论作为哲学基础理论的核心地位。这一点在黑格尔那里达到了顶峰。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逻辑学”是其本体论和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则是逻辑学的“应用”,故黑格尔称其为“应用哲学”,“精神现象学”曾一度被视为其体系的一部分,但最终黑格尔只是把它当成通向“逻辑学”的阶梯因而只具有“导论”的性质。因此,严格地说,“逻辑学”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基础理论”。海德格尔曾用“本体—逻辑—神学”机制来概括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本性和特点,可谓十分恰切。

可见,在传统哲学那里,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题、领域和形态等都是颇为清楚和明确的。但是,在现当代哲学中,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是:再也难以找到和建立象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那样拥有特殊地位和话语霸权的“哲学基础理论”了,“哲学研究的基本状态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在后形而上学思想面前已经无可选择”[④],正如施太格缪勒在《当代哲学主流》中指出的,现当代哲学已经“没有希望找到任何能够把现代哲学与过去哲学的诸种方向区别开来的内容方面的共同特征”,如果说有“共同特征”,那么可以说有两个,一是“形式方面的特征,可以称作哲学职能上的分化过程”,在当代哲学中,“不同性质的哲学职能越来越独立了”,再无象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那种把各种职能统一于一身的“基础理论”;其二是“发生着不同流派的哲学家之间相互疏远和越来越失去思想联系的过程”,人们对哲学基础研究工作的理解变得完全不同,而且这个过程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⑤]。

这意味着,今天谈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时,我们面临着一种十分特殊的思想情势:在现当代哲学语境中,我们已无法确立象传统哲学形而上学本体论那样一种作为中心的唯一的“基础理论”,“哲学基础理论”之“基础”已不可能作为以一驭万的哲学元话语而存在,如果仍然寻求这种元话语并企图以之作为“哲学基础理论”,等于坚持一种已被现当代哲学所彻底摒弃了的上帝的眼光。这种特殊的思想情势,一言以蔽之就是:我们乃是在一种“后基础”的语境中,提出“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

在“后基础”语境中提出并进行“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这是一个艰难的思想任务。它给我们提出的最为尖锐的课题是:在永恒的、终极的“本质领域”消失之后,“哲学基础理论”之“基础”体现在何处?

在“后基础”语境中,我们必须改变对“基础”的传统理解。在我看来,所谓“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这里的“基础”,首先是指对于每一个哲学研究和思考者而言的“基础”。每一个哲学研究和思考者利用和消化不同的哲学资源和理论传统,经过反复和不断地批判性反思,发现真正重要的哲学基本课题,并对此进行尽可能的深入探讨,那么,这种研究就构成了其“哲学基础理论”。就此而言,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总是一种有“我”的、具有“向来我属性”的哲学研究活动。同时,正因为这种“有我性”和“向来我属性”,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真正成为了一个开放的、具有可对话性的场域。“有我性”和“向来我属性”表明任何基础理论研究都是某种有限视角的产物,因此它都不能借“上帝”或“人类”之名而企求获得终极的规范性,它应该和必须向其它“基础理论”研究敞开空间,与其它“基础理论”研究建立一种平等的交流关系。在此意义上,“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既是一种充分发挥研究者理论个性和思想创造性的、以“我”为基点的研究活动,又是一种在开放状态中由不同研究者共同参与和推动的公共性事业。

其二,“有我性”与“向来我属性”表明“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分化与个性化,但这并不意味在分化和个性化之中没有内在的思想联系。这种联系就是:在当代哲学语境中,哲学研究者和思想者放弃对永恒在场的“统一性原理”与“普遍性真理”的奢望,自觉地在“后形而上学”的视域中,通过对现实生活的领悟和反思,从不同角度展开对“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与“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的双重批判,来捍卫人的生命的具体性与丰富性。所谓“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指社会生活所存在的把人的生活陷入抽象化的现实关系和物质力量,所谓“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指扭曲和掩盖生活的真实状态从而使人的现实生活陷入抽象化的虚假意识形式[⑥]。这二者的相互合作和强化,使得“抽象对人的统治”成为现代人的命运,这既是当代人所面临的最为重大的现实课题,也是“后基础”时代“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所要面对的最为基本的理论课题。

其三,与上述内在相关,这里的“基础”,不再是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所追求在所有时间和所有地方都适用的非历史的“本质领域”,而是一种“在此时此地什么是行得通的、什么是可能的以及什么是正确的”[⑦]历史性的实践智慧。这是由上述“对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与“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的双重批判这一基本课题所决定的。这一课题要求:第一,“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和“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会有不同的表述和体现因而哲学对其批判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历史性主题;其二,与此相关,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也必然是“历史性”的:在君临一切的形而上学本体世界消逝之后,从不同视角出发,通过对“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与“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的历史性批判,破除具体历史条件下抽象力量对人的统治,从而推动人与社会生活不断深化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解放,这一点构成了“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根本旨趣。

三、“哲学的”和“关于哲学的”:区分两种话语

要进一步理解“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内涵,还有必要对“哲学的”话语与“关于哲学的”话语作一适当的区分。

这里所谓“关于哲学的”话语,是指从哲学外部对哲学所作的评说、评判、概括和总结等等。这种“关于哲学”的话语和言说并非毫不涉及哲学内部的问题,但是它并非对哲学问题本身进行专门、系统和深入的论证和探讨,而仅是从外部对哲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等进行一般性的说明、描述和评判,因此它实质上只是“关于哲学的”而非本身就是“哲学的”,其更为恰切的称呼应该是“哲学评论”或“哲学批评”。而所谓“哲学的”话语,是从哲学内部对哲学问题所作的专门的、系统的分析、论证和探讨,因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前文所述对“形而上学现实运作”与“形而上学意识形式”的批判,即是其核心内容。

很清楚,“关于哲学的”话语与“哲学的”话语在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区别。前者是从哲学外部对哲学所作的一般性评说,后者则有着其特定的“问题意识”和特有的理论关怀,是对具体哲学问题的专门探索和阐发。但在国内哲学研究中,这二者经常混淆在一起。不少人经常把仅仅“关于哲学的”的言说归入甚至等同于“哲学基础理论”研究,认为越是宏大、越一般性的评说就越能体现“基础”的性质和地位。这种混淆将对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

第一,将可能导致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话语权力。如前所述,“哲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总是个性化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所体现的是不同研究者和思想者的个体选择和主体创造,同时,它总是表现为专题化的具体的哲学问题的展开、分析和论证,因而具体性与论证性构成了其另一个特征。如果把“关于哲学”的话语等同于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等于用一种外在的评述和总体性的归纳总结代替个性化与专题化的具体探讨,或者等于在个性化和专题化的具体探讨之上放置一个外在的评说尺度和话语标准。这意味着“关于哲学的”的言说凌驾于真正“哲学的”探讨之上,成为了一种“后设性”叙事,获得了某种话语特权。对于哲学基础理论的发展,这显然是不利的。

第二,将可能导致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空洞化。只要了解了前述“关于哲学的”话语和“哲学的”话语的区别,这一点就很容易了解。“关于哲学的”话语是对哲学的外在的评论,而“哲学的”的话语则是内在的探究,倘若把前者等同于后者,将使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泛化为对哲学的外在的“意见”和“议论”而非严肃和深入的专门论证和研讨。其结果很容易使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成为内容贫乏的泛论。

第三,将可能导致对哲学基础理论实质性问题和内容的遗忘。正如前文所述,从不同视角展开对“形而上学现实运作”与“形而上学的意识形式”的双重批判,是“后基础”时代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根本课题,但“关于哲学的”话语则至多从外围涉及这一课题,而并不对它进行专门的展开和研讨。因此,如果以“关于哲学的”话语等同于“哲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那么,“哲学的”实质性问题就有可能被耽搁和掩蔽。

强调“关于哲学的”话语与“哲学的”话语的区别,并不否认后者对于哲学所具有的重要价值[⑧]。首先,它有助于促进学术讨论、活跃学术气氛;其次,它有助于从宏观视角较全面地清理、总结和了解哲学发展的动态和前景,因而对于哲学的自我理解具有重要价值;再次,站在哲学之外来看哲学,可以提供一种仅仅停留在哲学内部难以提供的新的眼光,这有助于清醒地评估哲学现状,发现其中问题从而推动哲学的进展。强调二者区别,其用意是要明确其各自边界,使二者从“内”和“外”两方面的互补中共同促进哲学研究水准的提升和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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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第126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②] 海德格尔:《什么是哲学》,见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第594—595页。

[③] 参见拙文《“认识论转向”的本体论意蕴》,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④] 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28页,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⑤] 参见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26-30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⑥] 参见拙文《“后形而上学视域”与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的相关论述,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2期。

[⑦]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1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

[⑧] 本文即属于“关于哲学的”话语而非“哲学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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