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德智:死亡哲学概念浅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16 次 更新时间:2008-10-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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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德智 (进入专栏)  

死亡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历来为哲学家们所见重。早在2000多年前,西方大哲学家柏拉图就曾给哲学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定义:“哲学是死亡的练习”。我国大哲学家李耳也曾把死亡作为“教父”,即哲学教育的主旨。时至今日,死亡哲学更成了文化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但是笔者认为,一者大家对一门学科感兴趣是一回事,把一门学科变成一门科学则又是一回事,死亡哲学亦如此。二者要把死亡哲学变成一门严格的科学,即真正无愧于“哲学”的称号,还有待于人类作坚持不懈的努力,还有许多研究工作要做,但是其中最为紧要的一件事就是对死亡哲学概念作出一个比较严格、比较科学的界说。

黑格尔一直把“真的哲学概念”的“发现”看作哲学研究和哲学理解的首要工作。在他看来,只有根据“哲学的真概念”,才有可能从事本真意义上韵哲学工作;也只有“真的哲学概念”,才能使我们理解那些根据哲学的真概念从事工作的哲学家的著作。当然,这并不是说,“真的哲学概念”的“发现”是一件同整个哲学研究工作可以割舍得开的孤立的工作。不是这里所谓“首要”,绝对不是意旨什么“时间在先”,只不过是“逻辑在先”的同义语罢了。

死亡是一个牵涉到人类文化许多领域的大问题。死亡哲学概念的意蕴极其丰富,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层面,可以从最抽象的意义上把它界说为:死亡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哲学这门科学,它关涉的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这就是说,死亡哲学虽然以死亡为研究对象,但却有其独特的研究领域或范围;,它关涉的只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和其他一切以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有着本质的区别。

死亡问题是一个与人类同龄的最为古老的文化问题。原始人几百万年前从“超出动物界”

之日起,面对同类的死亡,就开始认真地思考死亡问题了。最初,人类的死亡思考是以原始宗教活动、原始宗教神话、原始宗教艺术和悼念仪式等形式表达出来的。而后,随着人类思维能力的提高,社会与科学的进步,于宗教、文学艺术之外,死亡又成了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律学、伦理学等许多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今天,人类进入了原子时代,死亡问题更成了文化研究的一个热点。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国际斗争和外交活动,还成了现代物理学、环境科学和社会心理学的重大课题。于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一一“死亡学”应运而生了。

诚然,死亡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同上述以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科学不无联系。但是,死亡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却既明显地有别于这些具体科学,也明显地有别于罗斯韦尔·帕克所开创的“死亡学”。例如,它并不具体地讨论“临床死亡”、“死亡的绝对体症”、对垂危患者的高质量护理、死亡时问的确定、器官移植技术、器官遗赠手续和死刑的废除等等问题,它甚至也不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讨论“我的死”和“你的死”、“部分死亡”和“整体绝灭”以及伊丽莎白·屈布勒一一罗斯死亡过程理论等具体问题。死亡哲学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旨在凭借哲学概念或哲学范畴对与人的死亡有着紧密联系的种种自然和社会现象进行总体的、全方位的、形而上的考察。换言之,它是以理论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因此,在死亡哲学里,我们讨论的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与人生的自由(如“向死而在”与“向死的自由”)、生死的排拒与融会等有关死亡的形而上的问题。而且,也正因为它同研究死亡的各门具体科学有这样一层区别,才获得了独有的超越地位;既有别于宗教神学和文学艺术,又对一切有关死亡的形而下的研究有着普遍的统摄作用和不可抗拒的指导力量。

把死亡哲学界说成哲学的一个分支,显然有助于我们把它同其他一切以死亡为研究对象

的具体科学区别开来,但却依然不能穷尽它的丰富内涵。因此,还应当注意到它的两个基本层面:一是死亡或死亡哲学的人生观或价值观意义的一面,一是它的世界观的或本体论的意义的一面。

首先,应当看到,死亡哲学具有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是人生哲学或生命哲学的深化或延展。其所以如此,倒不只是因为只有具有死亡意识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人生的整体观念和有限观念,会自觉地克服世人难免的“明日复明日”的惰性观念,有一种鲁迅式的万事“要赶快做”的“想头”,从而“双倍地享受”和利用自已的有限人生,把自己的人生安排得吏其‘‘紧张热烈”(蒙太涅语)I更重要的还在于死亡问题是一个同人生意义或价值紧密相关的问题.死亡哲学的内涵固然非常丰富,且见仁见智,但无何如何,死亡的意义或价值问题都是它的一个基本的或轴心的问题。所谓死亡的意义或价值问题,说透了就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孔子把“休”和“息”严格区别开来,极力推崇“杀身成仁”与“死而不休”,老子讲“死而不亡”,声言“死而不亡者寿”;赫拉克利特讲“有死的是不死的”;亚里士多德讲“我们应该尽力使我们自己不朽”;琉善讲“人是会死的神”;等等。这些哲学家的用语虽然各异,但所涉及的却无一不是人生价值观.说死亡哲学具有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是人生哲学的深化和延展,其道理虽然深沉却并不艰涩。中国哲学家讲“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荀子语);西方哲学讲“一个人没有死的意志就没有生的意志”(塞涅卡语);足见许多古今中外哲学家都悟出了这个道理。

认识到死亡哲学具有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层面固然重要,但倘若只局限到这一面,则对死亡哲学的认识依然是片面的和肤浅的。死亡哲学还具有世界观的或本体论意义的另一个层面。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一个更为深邃又更为基本的层面。因为舍此,人们对死亡的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就不能有深层次的哲学的把握,死亡哲学充其量只能是人生哲学的一个下属学科,而不能成为哲学的一个独立分支了。

死亡哲学具有世界观的和本体论意义,说到底是因为对死亡问题的哲学思考是达到哲学

本体认识的重要工具、捷径或契机.而对哲学本体的认识,即是以理论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对世界总体的认识,亦即赫拉克利特和黑格尔所强调的“一切皆一”的认识。死亡意识的哲学功能,最重要的也正在于它是超越对事物的个体认识。达到对事物的普遍认识;达到万物生灭流转,“一切皆一”认识的一条捷径,是达到哲学意识(认识)的充分条件。这是古今中外许多大哲人重视死亡问题,重视死亡哲学的最重要的根由。庄子曾有言:“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 王阳明也说过;若于“生死念头”、“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 。可见,他们之所以看重死亡,其基本原因是他们认定树立正确的死亡意识是我们达到哲学意识、达到哲学本体认识的必要工具和阶梯.庄子倚重死亡意识,基本原因是他视其为达到哲学终极实体(“独”)认识,达到无古今、无生死的哲学思维境界的充分必要条件;王阳明倚重死亡意识,其基本原因无非是认定舍此便不能达到领悟其“心学”的哲学思维境界.柏拉图讲‘‘哲学是死亡的练习”,叔本华讲“死亡是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其用意和庄子、王阳明分明是相近的。

死亡哲学具有世界观和本体论的意义,还有一层理由,就是哲学家们对自己死亡的哲学思考和哲学态度常常是他们整个哲学的一面镜子。有唯理主义倾向的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先是弄瞎自己的眼睛,后又绝食而死;而感觉论者和快乐论者伊壁鸠鲁,却坐在盛满温水的澡盆里手捧着酒杯“幸福”地走了[1] ;道德哲学家苏格拉底,执意避恶从善,不惜饮鸩自杀,临终前还不忘嘱咐他的朋友替他还人一只公鸡;坚信世界无限、实体永存的布鲁诺,听到宗教裁判所的判决后无畏地高喊:“你们宣读判决比我听到判决更加胆颤!”而相信“知识就是力量”的弗兰西斯·培根,是在对知识的“热烈搜求”中“静静地死去”(培根语)的;近代最杰出的批判哲学家康德的最后一句话是“够了”,而他的墓碑上则刻有他的最重要的哲学格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渴求永恒的叔本华的墓碑上遵其所嘱,没有生卒年月,只有“阿图尔·叔本华”几个字;鼓吹超人哲学的尼采以“钉在十字架上的人”的身份离开人间;极端强调人的个体性的克尔凯郭尔,只要求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上“那个孤独者”;倡导死本能学说的弗洛伊德,在口癌难以忍受时,请求医生履行“协议”,“尽力帮忙”...真可谓“死言志”!透过这些哲学家对自己死亡的哲学思考和哲学态度这面镜子,即便窥不到他们哲学的全貌,也定然能够隐然见到它们的一些投影。诚然,在哲学家之外也有人对自己的死亡取达观、超脱的态度,或留有发人深省的临终遗言,但是由于他们的视界所限,终究不曾达到哲学高度,缺乏世界观的或哲学本体论的意义。

从死亡哲学概念的内在结构看,死亡哲学的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层面同它的世界观的或本体论的意义层面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贯通的。如果说前一个层面表达的是死亡哲学的表层意涵的话,后一个层面表达的则是它的深层意涵。但是在具体的死亡哲学形态里,这两个层面又是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例如,它们在赫拉克利特的哲学里是通过“有(存在、生)一一无(不存在、死)一一变”的逻辑程式,在海德格尔的哲学里是通过“死亡一一时间一一此在一一存在”的逻辑程式,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的。

通过以上对死亡哲学定义及其两个基本的意义层面及其关系的分析,可以说大体上完成

了对死亡哲学概念的“静态”考察,达到了对死亡哲学的概念及其意义的相对全面相对完整的认识。我们相信,从这样一个死亡哲学概念出发,就有可能在哲学的层次上来思考和把握死亡哲学的有关问题,使“死亡哲学”获得“哲学的尊严”;随着死亡哲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将会逐渐识破这一概念规定的片面性和表面性,使之变得越发全丽和深刻.

(原载《新东方》199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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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博士论文》,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l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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