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世纪,自然科学领域涌现诸多成就,历史学开始效仿自然科学的思想方法,实证主义史学盛行。20世纪以来,历史学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日益受到质疑,历史学经历了从效仿自然科学到厘清二者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的根本差异,再到重构自身科学属性的演变历程。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均需收集事实、解释事实与归纳规律,二者均研究一般与特殊,均涉及主客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均需提出问题与回答问题。历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均在进行人与环境的研究,研究的目的都是加强人对自然与环境的理解、控制能力。经过对二者关系的长期论辩,历史学既彰显了独特的人文属性,也重构了自身的科学属性。
关键词:历史学;自然科学;实证主义;科学属性
经过17世纪科学革命和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人们开始将科学与理性应用于社会生活,试图促进人类关于社会的知识。19世纪,人们用研究自然界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社会科学”的概念尤其是“历史科学”的概念逐渐发展起来。现代地质学之父查理斯·莱尔认为影响和决定地质构造的规律在古今都是一样的,研究现在的各种地质作用及后果可以了解过去的地质情况,提出“现在是了解过去的钥匙”这一观念。此后,查尔斯·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学说,认为自然科学涉及的是变化、发展的进程,并非一种与时间无关的、静止的东西,这就把历史学带入自然科学领域。当时,自然科学领域涌现出诸多成就,这使历史学家普遍倾向以自然科学的思想方法研究历史进程,将历史学看作像气象学等一样的经验科学。历史学对自然科学的这种效仿被称为历史学的自然主义。
然而,20世纪初以来,历史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不少历史学家日益强调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的根本差异,在二者之间划下了一道鸿沟。当代社会,自然科学技术不断赋能历史学研究,历史学广泛吸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历史学的科学性得到重构。学术界普遍认为历史学既有科学性,也有人文性,显示出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在西方史学理论及史学史领域,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是一个重要议题,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的学者对此问题长期争论不休【1】。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涉及历史学的科学性、客观性与合法性等根本问题,据笔者所查,国内学术界对此议题尚未有长时段、系统深入的研究【2】。本文拟梳理历史学从效仿自然科学到强调自身特性,再到重构科学属性的历程,并分析探讨历史过程、历史事实和历史思维的特征,以期促进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历史学对自然科学的效仿
19世纪既被称为自然科学的时代,也被称为历史学的时代,相较而言,历史学处于学徒状态。为自然科学服务的实证主义哲学渗透到历史学,实证主义史学盛行,主张以自然科学的态度与方法研究历史。“几乎大部分近代史学家都有意或无意信奉着实证主义的教条,把史学简单看作是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某种东西。”【3】实证主义史学注重研究过去的历史事实,尤其强调对史料的严格考证,反对将历史学家的主观意见、价值判断和政治立场等融入历史研究,主张历史学家应像自然科学家研究自然现象一样保持“价值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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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首先,近代早期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发展为历史学系统处理史料文献奠定了认识论基础。勒内·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原则以方法论渗透方式移植到历史学,形成“笛卡尔派历史编纂学”,其将理性批判精神引入史料考订领域,主张权威著作的验证必须经历系统的怀疑、批判过程,并对钱币、铭文等非文献资料进行细致研究【4】。皮埃尔·贝尔的《历史批判辞典》正是这一方法在文献考订中的实践应用。此外,弗朗西斯·培根建立了以唯物主义经验论为基础的归纳法,其经验主义科学观主张真理须通过对大量微观事实的观察与归纳而来【5】。同一时期兴起的“史艺”传统则从法学家视角引入证据审查方法,即法学出身的历史哲学家将历史学家比作法官,将史料比作证言,主张遇到相互矛盾的文献记载时,采用类似法庭“交叉质询”的方法确立历史事实【6】。1681年,让·马比荣发表的《古文书学》是这一时期的标志性成果【7】。马比荣被誉为“历史考证学之父”,其通过检验羊皮纸材质、墨水、印章式样及古文字演变等判定史料真伪,这催生了古文字学、碑铭学等历史辅助学科,为近代实证主义史学奠定了基础【8】。阿纳尔多·莫米利亚诺指出,正是古物学家将钱币和古迹等看作实物证据,才将历史学从单纯依赖文学修辞的传统中解放出来【9】。
近代早期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发展与历史学史料处理方法的系统化,是理性化、经验化趋势在自然科学与历史学这两个认知领域中的同步展开。正是这一阶段对如何确定历史知识为真的理性审视,为19世纪实证主义哲学的盛行提供了坚实的方法论根基。
其次,18世纪的思想家认为人类历史进程是一种可供观赏的外部现象,因而就是“自然”的组成部分,历史进程服从自然规律。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认为世界是一个不断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有机体,人类生命与自然世界密切相连,每个阶段的演化过程均由自然设计好并为下一阶段做好准备;自然创造人类的目的是要创造一种理性的生命,人性是一种不断发展的精神力量体系,人类是自然世界与精神世界的连接中介。1784年,伊曼努尔·康德发表了“一个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文。他强调,人类行为作为本体或物自身被道德律所决定,但作为现象则是被自然律所决定,历史学在叙述人类行动过程时,将人类行动看作一种现象,因此也就将它看作是服从自然律的【10】。例如人类社会的婚姻行为,每一桩婚姻从个人意义上完全是一种自由的道德行为,但婚姻统计却显示了一种惊人的一致性,从历史学家的视角看,这种统计结果表明了仿佛有某种原因在自然律之下决定着每年将会有多少桩婚事。就像统计学家将这些婚姻自由行为看作它们就是这样被决定的一样,历史学家也可以将人类历史看作以同样的方式、被某种规律所决定的一个过程。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谢林将可知事物分为“自然”与“历史”两个领域,二者以对立方式体现了“绝对”。“自然”包含在空间中分布的事物,它们的可理解性存在于它们之间有规则的、确定的关系中;“历史”包含精神的思想活动,它们不仅是可理解的,而且自身具有理解能力,它们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包含知识与关系两方面。“自然”作为可理解的事物,需要有一个认知者理解它,而且只有当一个“精神”认识它时,它才充分显示自身的本质。“精神”自身既是一个认知者,也是一个可知的事物,因而“精神”处于不断地、更进一步认识自身的过程中。历史进程是一个时间过程,其中认识者与可认识的事物均在前进中出现,这就是历史的绝对自我实现【11】。
18世纪与19世纪初的思想家们将“精神”同化于“自然”。“自然”的特征在于它成了“现象”这一事实,这就导致观察者能从外部观察“自然”这一事实。人类行为从内在生活的经验而言就是“精神”,它是自由的、自我决定的道德活动,不过人类行为从外部观察时就转化为现象,这样也就成了“自然”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历史事件是“自然”的一种,历史过程也服从类似地理学、生物学一样的规律。历史学家只是过去事件的纯粹的旁观者和描述者。
最后,实证主义哲学在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成为历史学效仿自然科学、追求科学化的主要思想支撑,直接推动了实证主义史学的产生。实证主义哲学是为自然科学服务的哲学,实证主义哲学家认为,自然科学研究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确定事实,二是发现规律。事实是能够被人类感官知觉所直接确定的,规律是依据归纳法概括事实而发现的【12】。在实证主义哲学影响下,历史学家主要研究所能确定的一切事实,盛行对历史证据进行精确的、批判的考订,这导致出现了大量精心筛选、编纂的材料,例如密封存档的年历、拉丁文铭刻集成和各种新版本的历史文献等。其结果是详尽的历史知识大大增加,最一流的历史学家同时也是最著名的考据精详的大师,例如弗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等史学大家。英国实证主义史学家亨利·托马斯·巴克尔也明确主张历史过程与自然过程一样遵循一般规律,历史学家通过对历史事实的观察与归纳便能构建出历史过程的一般性法则,历史学离开自然科学的法则便不能称为一门科学。同时,历史学家需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搜集大量文献资料,通过对历史事实的观察总结出人类历史的规律,文献搜集愈是丰富,历史认知则愈加深刻。巴克尔倡导以统计学和归纳法研究历史,他通过对犯罪、自杀、婚姻等人类行为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这些看似自由的人类行为背后存在着一种惊人的、稳定的规律性,为人类历史过程服从一般规律的实证主义观点提供了经验层面的依据【13】。
实证主义哲学家将自然科学等同于知识,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提高到一种普遍方法论的地位。按照实证主义理论,各种自然科学均从确定自然事实开始,进而发现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历史过程与自然过程在性质上并无差别,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应用于解释历史过程。实证主义者否定自然过程与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然而,根据实证主义哲学,确定事实只是研究过程的第一阶段,各门科学的研究过程最终均需进入第二阶段,即发现规律阶段。实证主义史学家不断挖掘、确定新的历史事实,但只是为了事实而确定事实无法让人满意。因此,实证主义理论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强调历史事实应当作为原材料使用,历史学的任务是发现有关过去生活的各种事实,而社会学作为一门新科学,应该发现这些历史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学家就是一种超级历史学家,他们因为科学地思考历史学家提供的各种事实而将历史学提高到一种科学的地位【14】。
[法] 奥古斯特?孔德《论实证精神》.jpeg
[法] 奥古斯特·孔德著,黄建华译:《论实证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总而言之,实证主义史学在19世纪后期广泛传播,人们认为每个历史事实既独立于其他一切事实,也独立于历史认知者,历史学家的主观成分均须摒弃,历史学家只应客观陈述历史事实是什么,不应对历史事实进行任何判断【15】。利奥波德·冯·兰克的标志性宣言“如实直书”的广泛传播正是当时史学思潮的反映。在这种史学思潮影响下,通过史料考订准确呈现历史事实成为历史学研究的重要准则。然而,实证主义史学家仅止步于发现、陈述历史事实,未能进入实证主义哲学所要求的第二个阶段,即发现普遍规律的阶段,历史学被认为只是关于一些具体事实的知识。
二、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20世纪以来,精神科学哲学对历史学独特性的探讨、自然科学哲学的发展以及新黑格尔主义对历史认识论的批判等逐渐在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划下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人们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根本区别。
首先,精神科学哲学对实证主义哲学进行批判,主张历史学属于精神科学,有着独特的研究对象与方法,反对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于人文历史领域。早在19世纪中期,德国历史学家约翰·古斯塔夫·德罗伊森就指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存在着根本区别【16】。恩斯特·卡西勒和威廉·狄尔泰等人也强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有着本质差异。尤其狄尔泰认为自然科学方法只适用于重复出现的自然现象,而人文现象是独特的、无法重现的,无法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人文现象,只能通过内在体验等方式进行研究,这已经超出了物质范畴,进入了精神领域;历史学属于精神科学或心灵科学,这与自然科学存在着显著不同。狄尔泰强调人类精神生活的事实与自然界的事实有别,历史学使用的文献资料只是为历史学家在自己心灵中复活最初产生它们的那些精神活动提供了一个机缘,是历史学家本人的精神生命赋予那些死掉的文献材料以生命,历史学知识在本质上是历史学家对研究对象的一种内在体验,而自然科学知识是自然科学家对在面前出现的外部现象的认知理解【17】。
同时,一些英国历史学家从研究对象、价值立场等方面对效仿自然科学研究的实证主义史学展开反思与修正。1874年,约翰·理查德·格林出版了《英国人民简史》,认为历史不应只是政治与制度的记录,更应是社会与民众生活的写照【18】,拓展了实证主义史学的研究题材与研究路径。1895年,约翰·爱默里克·爱德华·达尔伯格-阿克顿在就任剑桥大学近代史钦定讲座教授时发表的演说中,虽然仍抱有对历史学成为一门“终极科学”的强烈信念,强调通过对原始文献的严格考证和穷尽式利用实现历史学的客观性,但他同样明确告诫听众:“我劝告你们永远不要降低道德的标准……不要让任何人和任何事业逃脱历史施于其谬误的不灭惩罚。”【19】阿克顿勋爵告诫应将历史研究的客观性与道德判断相结合,这表明即使在19世纪普遍追求科学化的历史学家阵营中,也并非所有人都认为历史学的合法性仅仅等同于自然科学的“价值中立”。
与英国历史学家的内部反思相呼应,19世纪末,威廉·文德尔班等新康德学派主张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性质不同,对历史世界与自然世界的认识各有其特征。人们只有从主观上探讨历史与自然的区别,才能真正理解二者的不同,这意味着人们必须区分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的思考方式。文德尔班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是两类东西,历史学以描述个别事实为目的,自然科学以总结普遍规律为目的,二者研究方法不同;历史学属于以描述特征为主的科学(即描述科学),自然科学属于以制定规律为主的科学(即规范科学)。因此,历史学是对个别事物的知识,自然科学是对一般事物的知识。德国哲学家H.李凯尔特也对实证主义哲学进行攻击,他认为自然科学用“一般化”方法寻求普遍规律,历史学用“个别化”方法研究特殊事件【20】。在李凯尔特看来,科学分为四类:一是非价值判断的、一般化的科学,即纯粹的自然科学,例如物理学、化学等;二是非价值判断的、个体化的科学,即半历史性的自然科学,例如地质学、进化生物学等;三是价值判断的、一般化的科学,即半科学性的历史科学,例如社会学、经济学等;四是价值判断的、个体化的科学,即纯粹的历史学【21】。历史是个体事实的累积,历史事实与自然事实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具有价值,历史世界因关联价值而与自然世界相对立,价值凌驾于一切存在之上。总之,李凯尔特以“价值判断”为主要标准将全部科学划分为四类,并据此阐释历史学独有的价值属性,反对实证主义者对文化科学(包含历史学)独特性的抹杀。
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和哲学家格奥尔格·西美尔从历史认识的形成机制出发,剖析历史事实的主观建构特性,以主客交互性的认识理论有力驳斥了被实证主义史学家奉为核心准则的纯粹客观历史事实论。西美尔强调“主客交互性”,宣称历史认识是一个重构或转变的心理过程,这个心理过程发生在历史学家的主观心理状态投射到历史主体上的时候【22】。历史学所关注的过去事件不会重现,无法被我们再次观察;自然事实是科学家在自然界或实验室里观察产生的事实,历史事实是历史学家从史料、遗迹中构造产生的事实,自然事实与历史事实并不是同一个意义上的事实。在西美尔看来,历史学家以文献为原料在自己心灵中构造出关于过去的图像,这幅图像只是历史学家本人的主观精神构造,它只存在于历史学家的心灵中,并不在其他任何地方。这意味着,历史知识受到历史学家本人知识结构、心理结构与文化背景的制约,历史理解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难以完全客观化。西美尔将历史事实看作历史学家与历史材料互动的结果,打破了实证主义者关于历史事实是独立存在的幻想,这使之成为反对实证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之一。
上述哲学家探讨的根本问题是: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是什么?或者说历史过程与自然过程的区别是什么?进而引出“历史事实是什么?”这个重要问题。不过,尽管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哲学家们一直想否定、摆脱实证主义的原则,但实际上仍未超出19世纪实证主义者所认为的“历史事实就是过去的事件”这个答案。
其次,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理论及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历史学客观性与科学性的质疑越来越多,实证主义史学受到了更多挑战与攻击。美国历史学家卡尔·贝克尔指出,历史事实并非以往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硬邦邦的、具有固定形态的东西,即使最简单的历史事实最后看来也绝不就是一个简单的事实,而是许多事实的一个简单概括和一个象征罢了。历史学家不可能展现某个过去事件的全过程,即使最简单的事件也不可能,而且历史学家无法消除个人在观察过去时的偏差。事实上,历史学家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复活过去历史的每一个环节或事件。历史学家对过去特定事件的描述既由事件本身决定,也由历史学家个人目的、愿望和偏见等决定。历史编纂学就是一代代的历史学家想象过去是什么样的历史。现在影响着我们对过去的看法,而我们对过去的看法又影响着现在。一方面现在是全部过去的产物,另一方面过去也是全部现在的产物【23】。卡尔·贝克尔的观点反映了当时史学界对历史学客观性、科学性的质疑和对史学功能性的反思。
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人类控制自然界能力的增长与控制人类社会局势的无力之间形成了越来越大的鸿沟。卡尔·贝克尔说,从1814年至1914年,传统实证主义史学家对过去社会进行了空前细致的、详尽的研究,然而这些历史研究对同时代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什么作用呢?“如果有什么作用的话,那确实太少了。当然,总的说来,一百年专门的历史研究并未能防止世界大战(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民自始至终以愚昧、狂热以及自欺欺人的能力卷入了战争。”【24】当然,这并非要历史学研究为第一次世界大战负责,而是表明传统历史学研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太小。因此,罗宾·乔治·柯林武德指出,传统实证主义史学只是剪刀加糨糊的历史学,无助于人们鉴往知来,历史学的当务之急是进行一场培根式的史学革命,将以往混乱无序、支离破碎的传统史学改造成能够提出明确问题并给出明确答案的历史学,以帮助人类真正理解和驾驭人事【25】。
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jpg
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迈克尔·奥克肖特以历史经验理论区分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认知模式,从内在逻辑上批判实证主义史学的缺陷,指出历史经验与科学经验、实践经验相互独立、不可通约。1933年,奥克肖特出版了《经验及其模式》一书,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均从一种特殊的观点、范畴来想象实在,均属于经验,但作为不同的思想形式,它们的区别是:历史学以过去的观点构建世界,特征是以过去事件的形式来组织整个经验的世界;自然科学则以量的观点构建世界,特征是将经验世界组织成一个计量的体系。按照奥克肖特的观点,历史既是经验整体,也是关于过去事件的一个体系,历史并非由孤立事件构成。实证主义者将历史看作一系列孤立的事件,但奥克肖特说历史是一个各部分相互关联、相互批判的世界,而非一个系列;历史是历史学家在当下利用证据推论出的连贯的观念体系,而非关于客观事件的世界;历史是一系列连续的东西,历史是一种独立的经验模式,而非一个独立于经验的事件过程。这样,奥克肖特就精准批判了实证主义史学,让历史学摆脱了长久以来深陷其中的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这代表着20世纪早期历史学通过对内部原则进行哲学批判而超越了实证主义史学思想,表明历史学家有权利和义务按照历史学的规则、方法进行研究,而不必接受自然科学领域的干涉或类比【26】。
与此同时,自然科学本身也经历了一场深刻的革命。现代物理学家告诉我们,他们研究的是事件,而非事实;天文学家告诉我们,他们研究的是宇宙如何演变成今天的样子。1902年,法国数学家昂利·彭加勒出版了《科学与假设》的小册子,在自然科学哲学领域引发了一场革命。彭加勒认为,自然科学家所提出的一般命题,实质上只是一些假设,是自然科学家设计出来以方便组织进一步思考并使这些思考具体化的假设,通常这些一般命题是有待证实、修正或反驳的主题【27】。此后,人们认识到,自然科学家的新发现、新知识并非建立在精确的、全面的规律之上,而是建立在可为新探索开辟道路的新假设之上。
科学史研究也引起人们对自然科学知识性质的深刻反思。卡尔·波普尔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系统阐发了以“可证伪性”为核心的划分标准,指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分标准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科学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演绎检验法【28】。波普尔强调,理论本身总是假设性的、可被证伪的,科学的增长是通过猜想与反驳达成的,而不是通过经验事实的简单归纳积累【29】。波普尔的主张极大推动了自然科学哲学中的批判理性主义传统,使人们重新审视自然科学知识的性质与边界。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进一步颠覆了自然科学知识线性累积的传统叙事。库恩认为,自然科学的发展并非简单累积和线性进步的过程,而是由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交替构成。在常规科学时期,自然科学家们在共享的“范式”指导下进行“解谜”活动;在科学革命时期,新旧范式之间会经历一种“范式转换”,这一转换并非纯粹的逻辑推导,而是带有相当程度的不可通约性【30】。库恩的思想从根本上动摇了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的静态、累积式理解。这些研究共同揭示出,自然科学知识本身并非纯粹客观的事实堆积,而是在特定的理论框架、共同体信念与历史语境中被塑造和重构的。
最后,新黑格尔主义者强调历史离不开人的精神、意识与思想等,明确反对历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潮或自然科学思潮,使历史学摆脱了对自然科学的学徒状态。19世纪末,F.H.布莱德雷首先建立了一种面向历史认识论的逻辑学,他批驳实证主义逻辑学,深入分析了历史知识何以成为可能。布莱德雷认为,历史事实本质上是基于历史学家现实经验的推论结论,强调历史学家的主体经验与研究对象之间的类比关系构成一切历史推论的基础,因此批判的历史学必须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历史学家本人【31】。20世纪初,贝奈戴托·克罗齐主张历史是心灵自我认识的过程,宣称离开思想就没有实在,因而也就没有历史的实在。传统实证主义史学家只能算是史料编纂者,而非历史学家,历史学家是对历史有真正理解的人,因为史实只有经过历史学家本人心灵或思想的冶炼才能成为史学。过去对于我们,只是在于它作为过去事件的主观观念而存在,当代人只能以现在的心灵去思想过去。当代性是一切历史的根本特性,历史与生活的关系是统一的关系,“当生活的发展需要它们时,死历史就会复活,过去史就会再变成现在的”【32】。卡尔·贝克尔也认为:“我们形成关于历史的概念,部分是出于当前的目的和需要。”【33】柯林武德进而指出,因为过去仍活在现在之中,所以历史知识既非有关过去的知识,也非有关现在的知识,而是有关在现在之中的过去的知识,是历史学家心灵中的自我知识,是过去的经验在现在的复活与再生【34】。
关于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柯林武德反复强调,与自然科学家不同,历史学家一点也不关心如此这般的事件本身,他只关心作为思想之外在表现的那些事件,而且只是在它们表现思想时,历史学家才关心他们,他关心的只是思想而已。自然现象只是现象,其背后并无思想,而历史现象则不只是现象,其背后还有思想。例如,一场海啸可能死掉数万人,但海啸只是自然现象,全过程并无思想可言;一场战争也可能死掉数万人,但战争不只是现象,它从开始到结束贯穿着人的思想,以人的思想指导行动。“自然科学家研究自然现象时,没有必要研究自然是在怎么想的,但历史学家研究历史事件时,则必须研究人们是在怎么想的。”【35】根据历史事实进行概括与根据自然事实进行概括大不相同,自然事实首先必须历史地为人所知,才能作为数据加以使用,而历史知识是对事件内部思想的剖析,并非知觉。自然科学家从外部考察自然现象,而历史学家必须有能力从内部钻研透彻历史事件。例如,一个人由于自然原因死去,医生只需依据外部现象就能判断致死原因,但布鲁图斯刺死了凯撒,历史学家必须研究这一事件背后的思想,包括布鲁图斯本人的思想,而不能只是断言布鲁图斯是刺客而已。历史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独特性在于,历史学要求研究者钻透历史事件背后的思想,只有历史事件背后的思想才是历史的生命与灵魂,而自然科学并不要求研究者认识自然事件背后的思想【36】。正是在此意义上,柯林武德宣称历史就是思想史,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思想,而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给定的、客观的世界,这使人们能够显著区别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柯林武德着力论证了历史学是一门精神科学,在方法论上独立于自然科学,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异本质上是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所运用的推理形式的差异【37】。在柯林武德看来,传统实证主义史学是剪刀浆糊历史学或剪贴史学,主要根据抄录和组合各种权威引文构造出来,或者排比过去的现成史料,再添加几句历史学家本人的诠释,事实上,这根本就不是史学【38】。真正的史学必须是就史学家心中所提出的具体问题,根据各种历史证据进行论证。然而,在历史进程中,还有非思想的物质力量和非逻辑形式的个人本能、潜意识等发挥着巨大作用,一个人有意识的思想反而常常像是一幕偶然的插曲或一种假象。在理解非个人的物质力量及其运动时,科学的推理能力远比艺术的移情能力更为重要【39】。
综上所述,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不同哲学家对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辨析有其绵密和深邃之处,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实证主义史学的不足与缺点,并力图代之以一种更富有思想深度与心灵广度的历史学及方法论。无论怎样,对历史学进行哲学的反思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严肃的历史学必须使自己经历一番严格的哲学的、逻辑的批判与洗练。然而,那些在自然科学与历史学之间划分出基本分界线的观点,其自身也应首先接受反思与批判。
三、历史学科学属性的重建
人文世界与自然世界都是统一世界的组成部分,人文世界与自然世界被截然划分为两部分是有见于特殊性,而无见于普遍性。人文科学(包含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并非两个完全不相通的世界,它们研究的是同一个统一的世界,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并相互促进,其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首先,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一样,既研究独特的、具体的事物,也研究一般的、概括的事物。有观点认为历史学只研究特殊、独特的事物,而自然科学则研究一般、普遍的事物,这种观点建立在错误的前提假设之上。该观点起始于亚里士多德,20世纪柯林武德等人都认为自然科学与历史学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差异。然而,实际上,自然科学研究也涉及特殊的事物,例如不存在两个完全同一的原子,也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地质层组或动物种类。20世纪后期的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在生物学哲学中,大卫·L.赫尔指出,物种不应被视为抽象的普遍类别,而应被理解为在时空局限中的历史性个体,这意味着生物学同样关注每一个物种的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40】。地质学和古生物学更是如此,每一次地层剖面的辨认都必须结合当地的构造环境和化石组合等进行具体分析,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地质层组恰恰构成了该学科的方法论前提。这些研究共同表明,自然科学知识并非仅由一般规律构成,特殊的、独特的与不可替代的个体性元素始终存在于自然科学认知之中。
同样,历史学也像自然科学一样涉及一般的、普遍的概括。例如,伯罗奔尼撒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有其独特性,是完全不同的两场战争,但历史学家都将它们概括为战争,这一点毋庸置疑。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与俄国革命是完全不同的革命,彼此有很大的差异,但当代历史学家都称之为革命。同样,历史学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因的讨论,无论是20世纪20年代认为由于外交官的处置失当导致了一战爆发,还是20世纪30年代认为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竞争和衰落中的资本主义列强瓜分世界的压力导致了一战爆发,这些探讨都涉及对战争原因的概括。可以说,历史事实必然涉及概括【41】,历史学也必然涉及概括,历史学因为概括而繁盛,“历史学家并不真正对独特性感兴趣,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独特性中概括出来的一般性”【42】。历史的撰写者和阅读者都有意无意地喜欢概括,并把历史学家的观察与研究应用到自己熟悉的其他历史现象或生活时代中。G.R.埃尔顿说:“历史学家和历史事实收集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概括,或者说在于概括得是否成功。”【43】E.H.卡尔也说,自然科学家与博物学家或标本收集者之间的区别也在于概括。“历史所涉及的是独特与普遍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历史学家,你既不能把两者分开,也不能抬高一方、压低一方,正如你不能把事实与解释分开一样。”【44】事实上,那种认为自然科学研究一般事物而历史学研究个别事物的观点是不精确的,并没有很大价值。例如,“这是一个流感病例”这一判断尽管描述了个别事实,但它是自然科学而非历史学;同样,“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这一陈述尽管是一种概括,但它是历史学而非自然科学。如果历史学企图避免概括与解释,结果很可能成为停滞静止历史之不自觉的辩护者。历史学要想成为一个有效的研究领域,就必须把自身、个别与一般之间联系起来【45】。
其次,尽管历史学家难以预言特殊事件,但从历史研究中得出的各种推论在日常生活中仍具有有效性。有观点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是,它不能预测未来,从历史中得不到任何教训。这个观点涉及一整套误解。很多时候,自然科学所涉及的只是推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科学规律实际上是对一种可能性的陈述,是在其他各因素都相同情况下或者在实验室环境下会发生这种陈述所言说的东西。通常,自然科学规律也并不声称能够预言在所有具体情况下会发生什么事件。例如,万有引力定律并不预言某个苹果在哪一特定时间将会落到地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万有引力定律是无效的、无价值的。自然科学涉及一般与特殊、普遍与独特,从自然科学发现的规律中产生预见,从预见中产生行动。同样,历史学中预言的关键问题也在于区分一般与特殊、普遍与独特。历史学家在撰写过去时必然会进行概括,并对未来行动提供一般的指导,这些指导并不是一些具体的、特殊的预言,但也通常是有效的、有用的。人类社会是最复杂的自然实体,特殊事件有其独特性且偶然因素会掺杂其中,通常历史学家并不能预言特殊事件。尽管我们无法拿历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的推论与自然科学家的推论相比,“但这并不意味着从历史中得出的关于未来的各种推论毫无价值,也不意味着这些推论不具备特定环境下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既可以作为我们的行动指南,也可以作为我们理解事件发生的关键要素”【46】。
历史学家使用的假设与自然科学家使用的假设有着相似的作用和地位,这类假设是进行研究时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例如,马克斯·韦伯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之间关系的论述,并不是一条规律,但却是一种富有成效的假设,揭示了深入研究与重新理解的途径,而且它激发的进一步研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修正这种假设,并扩展我们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这两场运动的理解。再如,历史学家把过去划分为不同的时期,这不是事实,却是一种必要的假设或思想的工具,只要这种划分仍旧能够说明问题便为正当,它的正当性是建立在解释之上的【47】。在历史学领域,不少观点分歧就在于对过去的事件持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中世纪究竟什么时候结束?欧洲历史的地理区域如何划分?这类问题并非事实的问题,而是解释的问题。1973年,海登·怀特出版了《元史学》一书,将叙事与事实分离开来。怀特和其他叙事主义哲学家指出,历史学家不仅需要选择重点阐释哪些事实,还需要选择解释这些事实的理论视角,并确定如何对事实进行综合分析与叙事建构,以进行合理解释【48】。
再次,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均无法完全割裂认知主体与被知客体,尽管历史学家进入研究客体的方式与程度不同于自然科学家。有观点认为历史学必然是主观的,包含历史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特征是研究主体与客体属于同一范畴,彼此之间互为作用。诚然,人类社会极富变化性,社会科学家研究人类社会无法像生物学家一样只满足于考察研究对象的体质构造与生理反应,而是需要深入考察人类行为的各种形式以及研究对象为何会像他言行的那样去有意识地行动等。这样,就在观察者与被观察者,即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建立了一种相对关系,这种关系是历史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特有属性。事实上,由社会科学家的相对性所带来的偏见,会成为其观察物的组成部分,社会科学家的观察过程也会影响或修正正在被观察的事物。就社会科学而言,分析对象是人类行为,预言对象也是人类行为,而且人类很可能在收到预言后,修正自己的行为。例如,经济学家考察现在的经济状况并进行分析,据此预言未来可能出现的一次繁荣或萧条现象,如果该经济学家富有权威且推断切中肯綮,其预言本身会对所预言现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包含历史学家在内的社会科学家都难免卷入研究客体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互动、社会科学家和其资料之间的互动、历史学家和其事实之间的互动是持续不断的,而且也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这似乎是历史学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社会科学的一个显著特征”【49】。
20世纪中叶,一些物理学家所使用的科学术语在某种程度上也表明,自然科学家的物质世界与历史学家的人文世界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例如,一些物理学研究成果会涉及不确定性原理等。在现代物理学研究中,要考察空间的距离或时间的流逝,这取决于“观察者”自身的运动,因为不能确定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恒久关系,故所有的物理测量都依从于各种内在的变化,而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即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构成了最终观察结果的一部分。不过,历史学家卷入研究客体的方式与程度不同于自然科学家,历史学中由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关系所引起的各类问题也更加复杂。近代以来,各种知识理论都严格区分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人与外在世界被分隔、对立起来。然而,人类获取知识的过程是蕴含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复杂关系中,远非把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绝对地划分出来。就历史认识而言,并不存在主观与客观相对立这种意义上的历史知识,历史学通过“精神”或“思想”将认识主体与客观事物相融合。
最后,历史学具备广义的“科学”概念的核心特征,同时也保有自身独特的人文属性。人类知识分为三大部类:自然科学(即通常所称的狭义的“科学”概念)、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但这种划分主要出于实用的方便,实际上三者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重叠、渗透与交叉之处颇为常见,三者均融合于日常的实践活动中【50】。广义上的“科学”概念的核心特征是以理性方法探索客观规律、追求对研究对象系统性的真实认知【51】。关于历史与科学的关系,科学包含了很多不同的知识门类,这些知识分支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而历史学包含于各种科学之中。那些认为历史学不属于科学的观点,在科学与历史学之间划分截然对立的界限,反映了陈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划分所带来的偏见。实际上,我们无法相信,使历史学家与地质学家相分离的那个裂口比使地质学家与物理学家相分离的那个裂口更深,也更加不可弥补。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均是人类所具有的思想形式,自然科学“存在于且早已存在于一个历史的连贯性中,并且为了自身的存在,它依赖于历史思想”【52】。
概而言之,历史学与自然科学均具有科学属性,均使用“客观性”这个概念,但“客观性”在这两个领域中有着不同的内涵【53】。尽管历史学并非自然科学式的“精确科学”,但历史学是兼具实证性、客观性、逻辑性与解释性的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是我们认识世界的科学范式之一。尽管历史学家与物理学家、地质学家等自然科学家进行研究时的假设和方法在具体细节上有很大不同,但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在提出问题与回答问题这一基本步骤上、在“寻求解释”这一根本目的上几乎一致。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的主要任务都是不断提出“为什么”,并寻求答案与解释。实际上,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都在进行同一课题不同分支的研究,即人与环境的研究、人对环境影响的研究、环境对人影响的研究;研究目的也是相同的,即加强人对自然与社会的理解能力和控制能力【54】。
四、结 语
“科学”一词在拉丁语中的原意是指拥有独特方法和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在19世纪,“科学”概念的涵义被窄化,仅指通过自然科学方法获得的知识。从拉丁语的原初意义看,历史学是一门科学,因为它拥有自身的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55】。关于历史学独特性的确立与科学性的重建,关键问题在于什么是事实?在自然科学中,事实是指经验的事实,是在它们发生时就能被知觉到的事实,但在历史学中,“事实”一词的涵义大为不同。实证主义史学家对历史事实与自然事实进行了错误类比,进而回避了两个重要问题,即历史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历史学家怎样且在何种条件下才能知道那些无法成为知觉对象的历史事实?何兆武曾指出历史具有两重性,它既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受自然界的必然律所支配;同时又是人的创造,是不受自然律所支配的。历史学也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过去史实的考订,属于科学的范畴;第二个层次是对历史的理解和诠释,涉及历史学家的价值判断与人文关怀。因此,“历史学既有其科学的一面,又有其非科学的一面。历史学(作为一种人文学科)因为是科学的,所以它不是反科学的;又因为它是非科学的,所以它就不是或不完全是科学的。恰好是这两个方面的合成,才成其为历史学”【56】。庞卓恒则根据马克思的论断强调历史学是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进而指出否认历史学的科学性将使历史研究丧失确定性的基础,导致评判历史研究成果上的模糊处理【57】。细察二者的争论,恰恰说明:历史学的科学性无需以牺牲人文关怀为代价,历史学之所以成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枢纽,正在于它兼有科学的严谨和人文的温度。
一般而言,自然科学的作用是为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历史学的作用是为了人类的自我认识。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界的客观事实,自然界的事物没有思想,自然界的每个事件也没有目的;然而,每个历史事件均由人完成,人有主观思想和自由意志,历史学无法完全避免主观性,历史学如果将主观性排斥在外,就称不上科学和客观。历史学研究只有承认主观本身乃是客观存在,才能称为真正的历史学。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一样,是人类思想的一种特殊形式。19世纪的自然科学家与历史学家都希望通过积累那些充分证实的事实,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知识体系,以便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争端。当代社会,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科学家与历史学家都是从一个不完整的假设到另一个不完整的假设,通过解释的手段分离出事实,再通过事实检验他们的解释,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的研究方法并无本质不同【58】。历史学是关于人类在过去活动事迹的科学,它通过解释过去留下的文献证据进行研究,是我们提出问题并试图做出答案所依靠的一种思想形式。同时,真正的“科学”或“客观”不应该“唯科学”或“唯客观”,只有科学地承认历史学中的非科学成分,才能称为真正科学的态度。
本文注释
【1】帕特里克·加德纳:《历史理论》(Patrick Gardiner,ed.,Theories of History),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59年版;弗兰克·安克斯密特:“作为个体科学的历史学”(Frank Ankersmit,“History as the Science of the Individual”),《历史哲学杂志》(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第7卷第3期(2013年),第396~425页;朱塞皮娜·多罗、詹姆斯·康奈利:“柯林武德、科学主义与历史主义”(Giuseppina D’Oro and James Connelly,“Collingwood,Scientism and Historicism”),《历史哲学杂志》(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第11卷第3期(2017年),第275~288页;托尔·埃吉尔·福兰:“为客观性辩护:史学研究中的事实与理论选择”(Tor Egil F?rland,“In Defense of Objectivity:Facts and Theory Choice in Historiography”),托尔·埃吉尔·福兰:《价值、客观性与史学研究中的解释》(Tor Egil F?rland,Values,Objectivity,and Explanation in Historiography),纽约:劳特利奇出版社2017版,第86~109页。
【2】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第36~43页;邓红风:《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文史哲》1996年第3期,第55~60页;李醒民:《知识的三大部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学术界》2012年第8期,第5~33页;江宏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一种“学科光谱”分析》,《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年第6期,第61~67页。
【3】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44页。
【4】柯林武德著,何兆武等译:《历史的观念(增补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3~64页。
【5】田心军:《简论培根对归纳逻辑的贡献》,《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第56~59页。
【6】岳秀坤:《近代早期欧洲的“史艺”传统》,《光明日报》,2026年5月18日,第14版。
【7】让·马比荣(Jean Mabillon,1623—1707)是现代历史方法的创始人之一,其代表作《古文书学》又被译为《古文献学》,该书提出了考订古代文书的一系列方法与原则。
【8】米辰峰:《马比荣与西方古文献学的发展》,《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第143~154页。
【9】阿纳尔多·莫米利亚诺:《现代史学的古典基础》(Arnaldo Momigliano,The Classical Foundations of Modern Historiography),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2页。
【10】伊曼努尔·康德著,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6页。
【11】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13页。
【12】吕和应:《什么是历史事实?》,杨国荣主编:《道德感情与社会正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36~350页。
【13】亨利·托马斯·巴克尔:《英国文明史》第1卷(Henry Thomas Buckle,History of Civilization in England),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页;劳伦斯·高德曼:《维多利亚人与数字:19世纪英国的统计与社会》(LawrenceGoldman,Victorians and Numbers:Statistics and Society in Nineteenth Century Britain),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197~210页。
【14】奥古斯特·孔德著,黄建华译:《论实证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3~74页。
【15】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30页。
【16】 德罗伊森著,胡昌智译:《历史知识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57、119~128页。
【17】 威廉·狄尔泰著,艾彦译:《精神科学引论》,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13~33页。
【18】 约翰·理查德·格林:《英国人民简史·引言》第1卷(John Richard Green,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纽约:A.L.伯特公司出版社1915年版,第7页。
【19】 约翰·爱默里克·爱德华·达尔伯格-阿克顿:《近代历史演讲》(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Lectures on Modern History),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12年版,第24页。
【20】 H.李凯尔特著,涂纪亮译:《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4~55页。
【21】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67页。
【22】格奥尔格·西美尔著,陈志夏译:《历史哲学问题——认识论随笔》,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79页。
【23】卡尔·贝克尔著,段涓译:《什么是历史事实?》,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1~295页。
【24】卡尔·贝克尔著,段涓译:《什么是历史事实?》,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8~299页。
【25】 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第223页。
【26】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51~158页。
【27】李醒民:《〈科学与假设〉译者序》,昂利·彭加勒著,李醒民译:《科学与假设》,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1、26页。
【28】卡尔·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Karl Popper,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伦敦:劳特利奇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8页。
【29】 卡尔·波普尔:《猜测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Karl Popper,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The Growth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伦敦:劳特利奇出版社2002年版,第47~48页。
【30】托马斯·库恩著,张卜天译:《科学革命的结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94~117页。
【31】F.H.布莱德雷著,何兆武译:《批判历史学的前提假设》,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序言第2页,第64~65页。
【32】贝奈戴托·克罗齐著,傅任敢译:《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12页。
【33】卡尔·贝克尔著,段涓译:《什么是历史事实?》,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95页。
【34】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增补版)》,第173页。
【35】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第220页。
【36】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第221页。
【37】朱塞皮娜·多罗、詹姆斯·康奈利:《柯林武德、科学主义与历史主义》,第276页。
【38】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第233页。
【39】何兆武:《从思辨到分析:历史理性的重建》,第249页。
【40】大卫·L.赫尔:“个体性问题”(David L.Hull,“A Matter of Individuality”),《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第45卷第3期(1978年9月),第335、349页。
【41】卡尔·贝克尔著,段涓译:《什么是历史事实?》,汤因比等著,张文杰编:《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85~286页。
【42】E.H.卡尔:《历史是什么?》(E.H.Carr,What is History?),伦敦:企鹅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63页。
【43】G.R.埃尔顿:《新编剑桥近代史第2卷:宗教改革,1520—1559》(G.R.Elton,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Vol.2:The Reformation,1520—1559),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页。
【44】E.H.卡尔:《历史是什么?》(E.H.Carr,What is History?),伦敦:企鹅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65页。
【45】安克斯密特对“个体”概念进行了更细致的分析,认为历史研究需区分弱意义上的“个体”和强的、纯粹的“个体”,前者需要“共相”支撑自身,后者能够独立立足,可以拒绝“共相”提供的支持,参见弗兰克·安克斯密特:“作为个体科学的历史学”,第396~409页。
【46】E.H.卡尔:《历史是什么?》,第69页。
【47】参见E.H.卡尔:《历史是什么?》,第60页;李剑鸣:《现代世界历史叙事的时间框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4年第2期,第9页。
【48】托尔·埃吉尔·福兰:《为客观性辩护:史学研究中的事实与理论选择》,第88页。
【49】E.H.卡尔:《历史是什么?》,第71页。
【50】李醒民:《知识的三大部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第6~9页。
【51】江宏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第61~65页。
【52】柯林武德著,吴国盛等译:《自然的观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193~195页。
【53】邓红风:《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第58页。
【54】E.H.卡尔:《历史是什么?》,第86页。
【55】朱塞皮娜·多罗、詹姆斯·康奈利:《柯林武德、科学主义与历史主义》,第281页。
【56】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第36~38页。
【57】庞卓恒:《历史学是不是科学——与何兆武先生商榷》,《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3期,第37~53页。
【58】E.H.卡尔:《历史是什么?》,第86页。
姜静,历史学博士,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舒,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6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