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立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6年第8期
项目: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国际秩序观研究”(25LLZXC09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国际秩序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构建起贯通历史与现实、联结理论与实践的叙事体系。其历史叙事强调坚持正确历史观,以战后国际秩序彰显的正义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合理性,阐释中国维护国际秩序的内在理据;现实叙事强调在把握国际秩序危机和演变趋势基础上,明确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必要性、必然性和重要性;理论叙事强调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总目标和价值导向,提供建立国际新秩序的系统理论方案;实践叙事强调发挥中国负责任大国作用,展现中国维护国际秩序的实践担当。四个维度逻辑严密、相辅相成,建构起中国国际秩序观从历史到现在再到未来、从理论构想到实践落地、从中国主张到国际共识的整体性叙事。
关键词:国际秩序 叙事体系 联合国 多边主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秩序是国际形势变化的集中体现和国际博弈的主要场域,面对正在发生的分裂对抗、零和博弈等国际秩序危机和人类社会发展困境,面对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对中国形象的歪曲误解,我们要广泛宣介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全面阐述中国的国际秩序观,“要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等多个层面着手……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学理化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国际秩序观重要论述的叙事逻辑和内容体系,系统把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的国际秩序观,对于更加主动传播中国声音,引导国际社会形成正确的中国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历史叙事:阐释中国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内在理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弘扬正确历史观,捍卫二战胜利成果。”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制度性安排,战后国际秩序构筑了现行国际秩序及其国际规则的基本框架和宗旨原则,所彰显的正义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决定了中国“坚决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角色立场。
(一)正义性:以捍卫国际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目标
《联合国宪章》对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宗旨的规定,构成了战后国际秩序正义性的根基。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惨烈的世界大战,其根源在于法西斯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所确立国际秩序的彻底颠覆。正因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不仅具有军事意义,更具有光明驱散黑暗、正义战胜邪恶、共识超越分歧、和平代替战争的历史价值。为防止悲剧重演,国际社会通过设计一系列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分歧的国际组织机制,建立起以公平为基础、以和平为目标、以合作为路径的国际秩序架构,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行径,捍卫国际公平正义与和平稳定。这一秩序不仅巩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而且为实现世界长期和平稳定、创造人类美好未来提供了制度可能性和现实可行性。
当今,捍卫国际公平正义,首先要捍卫历史正义,即“坚持正确二战史观”。在马克思看来,历史进程具有客观性,有其内在逻辑和方向。历史正义源于正义的历史,历史本身构成了正义的根基。捍卫历史正义要保证历史事实和历史叙事不被歪曲。为此,国际社会应当正视历史本身、回归制度共识,肯定中国与苏联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和决定性贡献,尊重两国为争取和维护世界和平、建立和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巨大牺牲及其历史地位,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确立的国际体系和规则框架,应当铭记历史教训、汲取历史智慧,反对二战“西方中心论”,警惕历史虚无主义、霸权主义话语叙事刻意歪曲和篡改历史、动摇战后国际秩序的正义根基,避免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积极应对霸权主义强权护持和地缘政治对抗抬头。
(二)合法性:以《联合国宪章》等文件为法理基础
将国际共识上升为国际法,有效提升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高度肯定了主权完整原则,搭建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秩序的基本框架。《联合国宪章》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主权平等”等宗旨和原则,奠定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制度基石。国际军事法庭通过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对二战战犯进行了历史审判,不仅彰显了历史的正义和进步性,也奠定了现代国际刑法的基础。半个多世纪以来,以宪章宗旨和原则为遵循,国际社会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际法体系以及相应的国际组织和体制机制,它们与《联合国宪章》等系列文件一起,共同形成了现行国际秩序运行的基本准则和重要保障。
《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回应了战后各国对和平秩序的迫切需求,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发展议程的普遍诉求。在这种规范性共识基础上,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其跨越不同时空场域和问题领域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不断扩展适用边界和更新表达形态,全然内化于当代国际法体系当中,为现行国际秩序的演进与维系稳定提供了根本支撑。当今世界乱象丛生,并非因为宪章过时,而正是由于宪章精神未被普遍遵循和继承弘扬。任何违背和削弱宪章精神以及权威性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行为,都会加剧世界的纷乱动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形势越是变乱交织,我们越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权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三)有效性:以多边主义为核心理念和治理逻辑
“多边主义是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有效路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成立,开启了以多边协商、集体协作替代零和博弈、单边主义、大国主导的历史进程。奉行多边主义治理逻辑的国际机制,为化解冲突、维护和平提供了协商平台和制度共识。各国通过对话协商和政治谈判解决矛盾分歧、协调各方关系,以关照各国利益关切,有效化解了区域性乃至全球性安全风险。从联合国主导下的维和行动、军备控制与裁军谈判,到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贸易全球化进程,再到达成《巴黎协定》等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集体行动,以及国际社会在跨境金融、网络安全等领域取得的合作成果,充分验证了多边主义这种国际体系组织形式的和平性、进步性及有效性,雄辩地证明了“多边主义践行得好一点,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就会解决得好一点”这一宝贵历史经验。
我们应该“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其核心要义,一是支持联合国不断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二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反对将“规则”私有化、工具化、强权化,反对排他性和歧视性的国际关系。需要特别肯定的是,“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即使“霸权稳定论”的全球治理观一度甚嚣尘上,即使冷战后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大行其道,也不能以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的片面性和历史性,否认多边主义的主体性和必然性。
(四)合理性:以国际秩序嵌入程度为现实考量
“中国是现行国际秩序的受益者和维护者。”一方面,中国是战后国际秩序的缔造者和受益者。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胜利国之一,中国坚持正义公道,不仅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而且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推动建立了以联合国为核心、《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体系和战后国际秩序。同时,战后国际秩序以其正义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中国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稳定与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具体而言,其以法律形式锁定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明确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历史和事实,以多边主义机制恢复了中国的联合国合法席位,以多边贸易体系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为中国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等等。另一方面,中国始终是战后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和建设者。作为唯一将和平发展写入宪法和执政党党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大国,新中国成立伊始,便积极参与并引领多边机制,推进南南合作,协调解决热点问题,推动多边治理体系改革,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中国已然成为国际秩序中不可或缺的稳定力量。
二、现实叙事:洞察国际秩序变革的驱动逻辑和趋势走向
历史叙事阐明了现行国际秩序的生成逻辑,提供了中国立场的合理性证成,现实叙事则要澄清国际秩序的时空方位和演变动向。“现行国际秩序并不完美,但不必推倒重来,也不需另起炉灶,而是应在悉心维护的基础上改革完善。”洞悉当前国际秩序面临危机的表现、原因和本质,把握国际秩序加速变革的趋势走向,有利于把握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必要性、必然性和重要性。
(一)必要性: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抬头引发国际秩序危机
美西方国家正从内部否定甚至瓦解《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国际法基本准则,成为现行国际秩序的实际“破坏者”。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西方国家为化解国内系统性危机、维持其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将俄罗斯和中国列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重拾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权主义武器,不仅频繁“毁约”“退群”,拖欠联合国会费,破坏多边主义机制;而且挑起全球地缘经济政治博弈,滥施非法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利用敏感历史和安全问题,挑起武装冲突,制造热点问题,重启军备竞赛,借机谋取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这些举措,不但未能产生明显的预期效果,反而违逆了和平与发展、合作与共赢的时代潮流,成为当今世界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的最大来源。
特别需要警惕的是,美西方国家鼓吹建立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造成全球规则“双重标准”问题更加突出。在西方国际关系演变和冷战思维中,因各国无法实现完全平等状态,规则就只能是强国建立或主导建立的规则,实力较弱的国家一般会在这些规则面前保持沉默或持被动接受态度。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实际上是美国以强权为后盾,打着国际规则旗号对其他国家横加指责的工具,试图以国内政治议程取代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达到建立霸权秩序的目的。毫无疑问,此举损害了国际法在国际秩序中的基础作用,违背了完善全球治理和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为此特别强调:“要充分估计国际秩序之争的长期性,更要看到国际体系变革方向不会改变。”在此背景下,只有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才能稳定国际秩序,才能推动百年变局朝正确光明方向发展。
(二)必然性:国际格局均衡化驱动国际秩序平等化发展
当前,“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均衡”。这构成国际秩序平等化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凸显出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历史必然性。
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成为践行多边主义、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支撑性和推动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这些国家自独立伊始便将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作为主要战略任务,积极寻求国家主权真正独立和经济社会发展。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些后发国家充分利用第三次科技革命,把握国际产业转移机遇,不仅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而且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经济主权,通过参与全球性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处于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中心国家的统治能力和地位。与此同时,他们基于安全、发展等国家利益,要求补充制定与自身价值导向和核心利益相适应的国际规则和机制,在越来越多的空间范围和领域范畴探索与原有大国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新的互动关系和交往模式。特别是21世纪以来,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不仅推动国际格局均衡化发展,重塑国际体系“基本盘”,而且表达出更多的国际话语权诉求,在战后国际秩序演变中汇聚成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强大合力。
(三)重要性:全球治理体系低效失灵加速国际秩序变革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全球性挑战,“全球治理体系的不适应、不对称前所未有”。究其原因,一方面,资本主义危机经久难消,美西方国家供给全球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大为下降,却仍然把持着现行国际体系架构中的大部分权力,甚至是决定性权力。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实力快速增强及国家利益布局的全球拓展,广大新兴市场国家拥有更强的能力和意愿参与全球治理,但在现有国际组织和机制中拥有的制度性话语权却远远不足。这种国家力量与权力之间的分配失衡,导致了全球治理体系的低效甚至无效运转,治理赤字持续加深。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迫在眉睫。
国际秩序是全球治理体系最为核心的内容。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内在要求。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改革全球治理体系为契机,重新校准国际规则的制定机制、权力的配置格局和治理的价值基础,可以为建立国际新秩序注入新的制度动力和发展逻辑。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事务的更广泛参与,不仅有利于更稳妥高效应对全球性挑战,也有利于推进国际组织机制的多极化、均衡化和包容化改革。
三、理论叙事:擘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秩序新图景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秩序观、价值观。面对国际秩序加速变革的时代趋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为从各领域各方面着手,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提供了一套系统性方案。
(一)基本支撑: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
新形势下,要“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基本支撑”,铺就与当前国际力量对比均衡化态势相适应、与各国利益和普遍诉求相契合的国际交往新路,从而为建立国际新秩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基本前提和路径。
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要坚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核心原则。在国际体系上,坚决维护联合国的核心地位,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不断完善国际组织机制,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在主权地位上,强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各国应该超越意识形态,尊重彼此根据自身国情选择的社会制度、经济模式、发展道路。”其中,“大国之间相处,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大国与小国相处,要平等相待,践行正确义利观,义利相兼,义重于利”。在国际治理上,主张以对话解争端、以协商化分歧,坚持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共同应对区域和国际层面问题,反对零和博弈、冷战思维和阵营对抗。
(二)基础保障: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
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秩序建构和维系的最基本要素。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平等和主权原则,至雅尔塔体系重构战后国际秩序,建立有效的安全机制始终被视为维护和平稳定国际环境的基本途径。如今,推动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是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并推动其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应有之义。
全球安全倡议以“六个坚持”为核心内容,系统回应了全球安全赤字、治理失衡与秩序重构的迫切挑战,实现了公道正义和共建共享原则的有机衔接、合作安全与共同安全理念的内在统一。在实现方式方面,安全具有不可分割性,任何国家的安全都不能建立在别国的动荡之上。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高度依存,传统的安全至上主义和集团对抗逻辑已不适应时代要求,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只会招致更大的不安全。告别绝对安全,实现安危共存、合作共生,是各国面临的必然选择。对此,“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止战维和方面的核心作用,通过和平解决争端和强制性行动双轨并举,化干戈为玉帛”。就安全目标而言,“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安全的孤岛,普遍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面对全球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层出不穷、相互交织的现实形势,各国应超越狭隘的国家安全观,共建有效的国际安全秩序和安全治理机制,共享全球可持续的普遍安全。
(三)核心目标: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
“当今世界面临的各种难题,追根溯源都与发展鸿沟、发展赤字有关。”这种全球发展失衡问题,不仅由于不同国家在资源、技术、政策等发展要素方面的巨大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美西方国家主导国际经济秩序的核心矛盾。其资本至上、西方中心的结构性偏向,导致全球发展议题的系统性缺位,难以满足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共同发展的核心诉求。由此,坚持发展优先,通过国际规则调整和国际议程设置,提升发展权利的公平性、发展进程的有效性、发展成果的协同性,成为国际秩序改革的核心目标。
中国主张积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建立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国际秩序框架和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其中,“开放创新”强调“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歧视性、排他性规则体系;强调创新驱动,推动科技交流合作,打造数字鸿沟缩小、科技红利共享、发展动能增强的国际经济发展新模式,反对发达国家设置制度壁垒遏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包容互惠”强调共同发展,促进公平普惠。其在发展理念上,主张“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提倡共同发展而非赢者通吃,反对零和博弈和利益垄断;在发展实践上,要以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目标,“推动发展问题重回国际议程中心位置,深化发展战略对接,共同解决全球发展赤字”。
(四)关键动力: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
“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差异不是对立对抗的理由,而是合作的动力。”这一论断明确回应“文明冲突论”,深刻揭示了多样文明对国际秩序建构和存续的作用机理。美西方国家为塑造并护持资本主义霸权秩序,以文明及其在意识形态、社会制度上的具体呈现为识别标记,进行阵营划分和动员,这只会削弱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加剧地缘政治对立和冲突。唯有摒弃冷战思维,坚持和而不同、兼收并蓄,方能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主张以“多彩、平等、包容”的文明观代替西方中心、唯我独尊的文明观,提出全球文明倡议,强调落实四个“共同倡导”,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建设美美与共的世界。这一倡议及其主张,不仅重申了《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和反对任何形式的文明优越论或歧视性政策,而且淡化了国际交往中的意识形态叙事,有利于增进文明主体互信,降低战略误判风险,有利于在交流互鉴中探索多样文明持久共存的治理智慧和机制共识,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聚势能。
(五)重要拓新: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生态问题已成为具有国际交往和公共安全属性的全球性议题。在国际秩序原有领域基础上,以公正合理、执行有力的规则机制为指引,以多边主义为实践路径,塑造国际生态秩序,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拓新。
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主张反思“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老路,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解,建设一个清洁美丽和生态正义的世界;强调以全球生态治理议题凝聚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深化全球伙伴关系,推动国际合作,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这一理论构想,揭示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球生态治理的共生关系,为全球生态治理领域的国际交往互动提供了方向引领。在实践上,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其共同性原则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各国的共同责任”。各国均为全球生态治理主体,应当增进共识、强化合作,积极构建全球生态治理的行动共同体。差异性原则强调在共同责任基础上,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依据本国国情、发展阶段与实际能力合理分担历史责任与现实义务。
四、实践叙事:展现中国维护现行国际秩序的大国担当
理论叙事揭示了现行国际秩序的未来指向,实践叙事则展现出中国的作为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始终是现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真正多边主义的践行者。”近年来,中国切实以负责任大国的实践担当,持续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一)坚决捍卫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权威和核心地位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各项议程并在其中发挥建设性作用。“联合国的地位同以前相比不是下降了,而是上升了,世界比以往更加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合国。”在理念贡献方面,中国相继提出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大全球倡议等中国理念、倡议和方案,为巩固和强化联合国地位和职能提供中国智慧。在实际行动方面,中国认真履行联合国第二大会费缴纳国职责,始终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积极参加联合国授权的维和行动,执行“和谐使命”任务,执行维和任务人数在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居首位;持续探索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南方国家发展合作,推进全球减贫进程;等等。
中国积极支持联合国改革,以使其更快适应形势变化,更好发挥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重塑联合国建立之初的价值观的改革构想。在重建和平与安全架构方面,中国支持对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改革,以提高安理会的权威和效率,增强其应对全球性威胁和挑战的能力;推动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并持续开展建设和平项目,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推动各相关方通过对话、协商、谈判等和平手段化解冲突矛盾。在改革联合国发展系统方面,中国多次公开发表立场文件,制定系列发展规划,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利用担任轮值主席国等主场外交的便利条件,将发展列为G20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机制的重点议题,为实现共同发展提供政治推动力和机制保障;支持全面改革国际金融架构,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调整,建设性参与G20缓债倡议等多边债务协调。在转变管理模式方面,中国认真研究“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牵头成立“全球治理之友小组”,助力提升联合国系统运作效能。
(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当前,“国际秩序处在关键十字路口,实质是多边主义和单边主义之间何去何从的问题”。中国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顺应多极化时代趋向,持续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国际关系民主化主张各国主权独立且平等,强调“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实现,以国际关系中霸权主义的消除为前提条件。中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反对绕开联合国而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负责任态度行使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表决权,并对未经联合国授权实施的单边制裁措施予以制度性抵制和必要反制。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国际组织机制改革,广泛开展国际关系民主化实践。在全球层面,中国积极推动国际组织机制的公正合理化改革,如推进WTO改革议程、发起创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支持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国际组织机制关键席位设置和产生程序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在区域层面,聚焦发展、安全等综合议题,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的基本原则,中国积极参与创建新型国际组织机制,如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推动国际规则话语体系从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向多边主义演进。
国际关系民主化是法治化的政治基础,国际关系法治化是民主化的制度保障。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意在强化国际法治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调《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国际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地位,发挥联合国在国际立法中的主渠道作用。中国明确指出坚持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在国际法实践中,中国始终坚持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统一,反对“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国际陋习,反对以国内法代替国际法或削弱国际法权威。对已签署生效的超过2.7万项双边条约和600余项重要多边国际条约,中国始终坚持“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推进国内法与国际法合理衔接,认真履行条约义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条约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在全球治理中,中国积极凝聚全球共识,推动新兴领域国际立法,补充和完善现有国际法体系,进一步发挥国际法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其中,中国主导建立国际调解院并落户香港,为落实和平解决争端的国际法治基本原则,通过调解、斡旋、谈判等和平方式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了新的国际机制和平台。
(三)以“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塑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始终秉持丝路精神,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同世界各国深化双多边务实合作,使共建“一带一路”日益成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的重要实践平台。共建“一带一路”“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在广泛涵盖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中,基于多边主义理念,持续推进“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是共同构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战略举措。
新时代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稳步推进战略对接和政策协调,以双多边机制建设巩固“一带一路”发展成果。在双边合作机制方面,中国已与合作伙伴国家、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合作文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南非“经济重建和复苏计划”、越南“两廊一圈”、沙特“2030愿景”等国家战略的有效对接。在小多边合作方面,聚焦社会经济生活各领域,中国协同各国相继建立起“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等20多个小多边合作机制,持续深化共建国家全方位的功能性合作。在全球合作机制方面,“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发展高层论坛、“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等全球性多边机制的常态化运行,不仅取得了大量具体成果,也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更凭借其无门槛、不排他、开放包容的机制原则,丰富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蕴含的国际秩序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