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练军:强化全链条协作破解权力异化难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 次 更新时间:2026-09-2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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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练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在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联动配合,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权力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任何环节的断裂或衔接的不畅,都可能导致监督效能递减,进而导致社会治理成本递增。不同类型监督之间的贯通协作,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关键抓手,也是破解各类监督各自为政困局、穿透惩防治壁垒、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立足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实,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国多地围绕纪巡联动、巡审协同、专责监督与舆论监督联动开展了多元化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多主体监督相互贯通的新形态。各方面监督的有机贯通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全链条协作、实现一体化治理的关键之举。

一、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权力异化难题的现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是实现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的根本理论指引。历史唯物主义揭示,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之后,必须建立严密、公开、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时明确指出,公社的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下进行工作,公社应当“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4页),并赋予人民群众随时罢免不称职公职人员的权利。列宁在领导苏维埃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继承并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权力监督思想,创造性地提出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相贯通、相结合的理论构想。他明确主张成立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以保障党内监督的权威性与独立性,并富有远见地提出把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紧密结合起来,以此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理论维度确立了多种监督力量必须协同发力、贯通协调的权力监督模式。

中国共产党人在百余年奋斗的恢宏历程中,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不同的历史方位下持续深化对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运行规律的认识。毛泽东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探索出了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这两个答案同质同源、辩证统一,前者侧重于自下而上的权力监督,后者侧重于自上而下的权力监督,两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通协调的理论闭环。监督理论及其实践经验表明,以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能够彰显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本质规定,促进党统一领导下的自我监督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相交融,有效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权力异化难题,实现监督体系从“有形”到“有效”的功能嬗变。

从系统论的学理视阈审视,以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是对传统单一监督模式的结构性重塑,进而形成功能性跃升,推进权力制约逻辑、风险防控逻辑与系统治理逻辑相统一。根据系统论的基本观点,任何复杂事物都可以被看作一个完整的系统,其内部诸要素之间通过特定机制相互依存、相互连接,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庞大运行体系中,各类监督主体如果各自为战、条块分割,极易陷入重复监督或衔接不畅的监督困境。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并非打破现有的监督制度体系框架,而是借由各监督主体间的资源共享、协同配合与深度耦合,实现监督权责在更高层次上的系统集成。

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即使构成系统的要素和成分保持不变,只要组织结构发生优化与重组,就能产生截然不同的强大功能。以“纪巡审”联动监督为例,纪检监察监督的政治统领与纪律刚性、巡视巡察监督的“政治体检”与机动灵活、审计监督的经济专长与数据穿透,通过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与成果共享,实现了三类监督要素的深度融合。权力天然具有强制性与扩张性,防控廉政风险、防止权力滥用是一体化治理的重中之重。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将原有的二维平面监督结构优化升级为多维立体结构,建立起坚不可摧的前置性监督屏障,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领域实现了靶向精准防控,最大限度阻断了各类廉政风险的传递链条,为规范权力运行、消除权力异化风险提供了科学严密的系统机制保障。

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全方位转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宏大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安排。而监督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核心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历史进程中居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以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其架构必须以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支撑,这既是构建各类监督类型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贯通协调的根本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务和政务具有内在一致性,由此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仅能够有效跟进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还能充分发挥其政治引领作用,进而保障人大监督,引导和顺畅衔接行政监督,贯通和刚性强化司法监督,保障和充分支持民主监督,并协同发力有效整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专业经济监督力量。这种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大监督”格局颠覆了以往碎片化的监督态势,使监督体系深度契合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并有效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每一个微观环节。

与此同时,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将精准发现问题与长效治理解决问题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协同督促整改落实清单和监督成果多方共享转化机制,倒逼各级责任部门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行政流程、补齐制度短板,从源头上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标本兼治良性循环,最终让一切公权力都在人民的监督下运行,真正实现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

二、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探索破解权力异化难题新路径

近年来,全国多地围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探索以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破解治理难题的新路径,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可借鉴的实践模式。监督理念由“事后纠偏”向“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转变,通过不同监督主体间的有机贯通与协同联动,实现覆盖权力运行全要素的监督闭环,从而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前,这些实践模式主要围绕权力运行的逻辑链条,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惩治三个关键维度上次第展开。

聚焦源头治理:以“事前预防”为目标的协同预警模式。核心思路在于前端防范,即通过多主体协同,前移监督关口,实现对风险的早期识别。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变被动应查为主动预防,致力于抓早抓小,从源头上压缩权力寻租与滥用的空间。“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在此方面展现了突出优势。在实践中,三方可在监督任务启动前共同研判、提前谋划监督重点,将审计监督发现的财务异常、巡视巡察洞察的政治生态问题与纪检监察掌握的信访举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从而全面查找、识别和消除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此种系统化的风险评估不只是提升了监督的预见性与针对性,更重要的是,它构建了一套包含“事前预警”的全周期监督体系,实现了对公权力运行潜在风险的提前介入与有效防控,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逻辑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的思维升华和路径深化。

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以“事中控制”为核心的联动制衡模式。权力运行过程是风险生成演变的关键阶段,因此,实施精准有效的事中控制是核心环节。联动制衡模式旨在打破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与职能分割,构建协同流程与交叉印证体系,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动态监管。在监管方面,多元化的协同探索极大地丰富了监督工具箱。实践中,跨部门、跨领域的横向贯通模式日益成熟。例如,“人大+巡察”的协同监督模式,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所具有的法定权威与广泛民意基础同作为党内监督利剑的巡察监督所具有的政治穿透力有机结合,使得对特定领域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监督,既能深入体制机制的肌理,又能获得坚实的法律与民意支撑,从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同理,“巡察+统计”的联动机制则通过引入统计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实现政治监督与专业监督的深度融合,能够更加精准地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与此同时,跨层级、跨系统的纵横联动模式还在不断完善中。以“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机制为例,该模式有效整合了纪委监委内设职能部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地方纪委监委(地)、国有企业与高校纪检机构(企校)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巡)的力量,构建了一个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立体化监督网络。这种矩阵式监督结构能够确保监督力量在不同层级和领域间灵活调度与高效协同,对权力运行形成严密的过程控制,有效阻断了风险的传递与对外扩散。

强化闭环效应:以“事后问责”为驱动的成果转化模式。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完善治理。监督的闭环不仅体现在事前预警与事中控制,更关键的是在事后环节实现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与运用,推动标本兼治。成果转化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对各类监督所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与评估机制,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践中,河北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探索构建的“五方会商”问题线索处置机制便是一个典型范例。该机制通过巡视办、巡视组、案管室、信访室及监督检查室的协同会商,极大提升了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与成案率。数据显示,该机制的应用使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平均提高了7.7%。经验表明,协同机制不仅强化了惩治的震慑力,而且通过对监督成果的深度分析,能够倒逼相关单位查找制度漏洞以及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

三、充分释放一体化治理效能仍面临现实梗阻

当前,以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已从理论构想步入广泛的实践探索阶段,并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历史惯性、制度壁垒以及技术条件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贯通远未达到理想状态,一体化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仍然面临一系列现实梗阻。因此,精准识别并深刻剖析这些“堵点”与“痛点”,谋划并实施优化路径,是当前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在实践中,以下几个方面的梗阻尤为突出,明显影响全链条协作的深度与广度。

权责边界模糊导致协同效能衰减。在现行监督体系中,尽管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定位在宏观层面有明确划分,但在微观操作层面,不同监督主体间的职责边界存在交叉与模糊地带,特别是在一些新兴领域和复杂事项的监督上,责任划分不够精细。权责同构性不足的状况一方面容易导致在监督协作中出现“都来管”的重复监督或“都不管”的监督盲区,降低监督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在于当监督发现问题需要进行责任追究时,模糊的责任界定也可能影响问责的精准性,甚至引发部门间的责任推诿。

信息壁垒高筑制约数据要素价值。信息数据是现代监督体系的血液,其自由流动与共享是实现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前提。然而,当前不同监督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信息系统大多独立建设、标准不一,形成了众多的数据孤岛。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健全,使得监督信息难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有效流转与深度整合,严重制约监督合力的发挥,监督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潜能远未被激活。

力量整合失序影响监督体系合力。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要求各类监督力量在统一协调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但现实中,各个监督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跨层级、跨领域的监督协作在程序衔接、标准统一等方面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部分协作停留在浅层次的线上会商、线索移送层面,缺乏深度的工作融合与程序配合。特别是缺少一个权威高效的常态化统筹协调机构来主导和规划,使得各类监督力量的整合仍然呈现一定的自发性与碎片化特征,难以形成“一盘棋”的整体布局,监督体系的系统性合力因此受到削弱。

成果转化不畅减损治理效能增益。监督的目标在于通过推动问题解决来提升治理效能和完善制度体系或机制。当前,监督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的路径与机制尚不完善,成为影响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的关键瓶颈。一方面,监督发现的问题在整改落实环节缺乏有效的联动督促机制,导致整改不彻底、问题易反弹;另一方面,监督成果所暴露出来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未能系统性地转化为制度建设和治理优化的有效举措,监督的治本功能未能充分彰显。

四、打通协作“堵点”提升一体化治理效能

针对上述梗阻,破解监督贯通和全链条协作难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制度、技术、流程和主体等多个维度综合施策,以体系化的路径设计打通协作“堵点”,使全链条协作真正成为提升一体化治理效能的有力支撑。

以制度赋能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协同机制。制度建设是破解协同难题的根本保障。应当强化顶层设计,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例如,可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省级或市级层面探索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常态化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其负责统筹规划全域监督工作,权威、清晰地界定不同监督主体在协作中的权力边界与责任清单,从根本上解决职责不清、边界模糊的问题。

以技术赋能打造互联互通、智能预警的监督数据中台。破除信息壁垒必须借力现代信息技术。未来的方向是构建一个统一的、标准化的监督数据共享与分析平台,即“监督数据中台”。该平台旨在整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司法、财政等各监督主体的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协议,彻底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例如,可以通过对跨部门数据的关联比对,预警并核查涉及工程招投标、惠民资金发放等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

以流程赋能健全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全链条闭环。实现监督成果向治理效能的高效转化,关键在于优化重塑业务流程。应建立覆盖“计划共商、问题共查、线索移交、协同督促、成果共享”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例如,可以将纪检监察建议、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统一纳入数字化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时限和标准,并由三家单位联合开展“回头看”督查,形成“发现—整改—评估—巩固”的完整闭环。

以主体赋能引导多元参与、同向发力的社会监督格局。全链条协作的“全”不仅指党内监督主体的全覆盖,更应包含社会监督力量。必须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与有效性。例如,在“码上巡”平台增设“随手拍”举报功能和“回音壁”反馈系统,群众不仅可以便捷地反映问题,还能实时查询处理进度和结果,形成专业监督力量与群众监督力量良性互动、同向发力新格局,为一体化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社会主体动能。

强化联动配合,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绝非简单的工作衔接,而是一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复杂政治任务。各级监督主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内涵,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综合运用制度、技术、流程、主体等多重赋能手段,打通协作的“堵点”与“痛点”。立足新征程,要持续深化“纪巡审”“室组地校企巡”等联动模式,推动党内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深度融合,构建全域化闭环式监督体系,使各类监督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持续放大监督治理综合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坚实的监督屏障。

刘练军,东南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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