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爱奇艺公司、最高检影视中心、最高法影视中心联合出品的法治题材电视剧《重器》在央视和爱奇艺同时播出,产生了很好的反响。我原本很少看电视剧,这次也身不由己地追看了几集。
8月6日下午,我应邀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礼堂参加《重器》看片会,并作为特邀法学专家发言。其间,我还接受了央视12频道《中国法治观察》关于该剧的采访。17日傍晚,我应邀进入爱奇艺的直播间,对《重器》进行点评。我通过剧中情节并结合个人经历,讲述了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也指出剧中一些不太准确的内容,并进行补充说明,无罪推定就是一例。
在《重罪》第一集,高中生陈一众在校园看到杜晓辉等不良青年欺负女生薛春燕并围殴音乐教师徐钊,便挺身而出。混乱中,徐钊带薛春燕逃离现场,陈一众被打昏在地。当晚,薛春燕遇害身亡。警方调查后抓走杜晓辉。陈一众听徐钊酒后真言,猜疑其与薛春燕之死有关。徐钊则说出“疑罪从无”的话。陈一众回家后向父亲询问“疑罪从无”。这位老法官就给儿子讲解了无罪推定原则,并希望儿子去学习法律。
看了这集之后,我有两点感想。第一,该剧的编剧和导演捕捉到我国刑事司法从1979到1997年的发展要点“无罪推定”,作为电视剧的主题在第一集推出,立意深远。第二,编剧和导演的讲述太超前,因为在1979年的中国语言中还没有“疑罪从无”这个说法。法律人都讲不出来,遑论一个音乐教师!当然,1979年的中文已有“无罪推定”,那是外来语。
无罪推定是在欧洲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学者为反对封建专制的司法制度而提出的主张。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1764年撰写的《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无罪推定的主张。他在抨击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时说道:“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明确提出无罪推定原则。后来,许多国家都把无罪推定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976年生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规定了无罪推定。
受政治思潮的影响,我国在很长时期内都没有接受无罪推定原则。20世纪80年代,我国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无罪推定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我们不能采纳。有人说,被告人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为什么要推定无罪?还有人说:我们既不搞有罪推定,也不搞无罪推定,我们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这些观点貌似有理,其实有望文生义之嫌。
无罪推定原则包括三层含义:第一,任何人在被法院依法判定有罪之前,应该被假定为无罪者;第二,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公诉方应该承担证明责任,被告方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具体说,被告人既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第三,在公诉方举出的证据未能达到法定证明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判被告人无罪。
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旨是确定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如果采用有罪推定,被告人就要承担证明责任。如果被告方不能用证据让法官相信其无罪,法官就要判其有罪。在一些案件中,被告人就会陷入无法自证清白的处境。法官判决被告人有罪就不是因为公诉方证明被告人有罪,而是因为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这显然会增大无辜者被判有罪的风险,而且会导致司法权的滥用。
90年代初,陈光中教授等老一辈诉讼法学家对无罪推定原则进行介绍和论述,提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应该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建议。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刑诉法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的精神。首先,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不是无罪推定的典型表述,但是表达了相似的含义,即被告人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应视为无罪者。其次,第59条和第60条在规定逮捕问题时,用“犯罪嫌疑人”代替了“人犯”等有罪推定的语词。再次,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疑罪从无”。
其实,我国法律人很少使用“疑罪”的说法,而是使用“疑案”或“疑难案件”的说法。刑事案件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实,司法人员不可能直接去感知,只能通过各种证据去间接地认识。在证据短缺的案件中,事实处于模糊状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是有罪的,也可能是无罪的,这就是疑案。
在这种案件中,司法人员做出的决定难免误差。这误差有两种:一种是把有罪者当成无罪者,即错放;一种是把无罪者当成有罪者,即错判。这是两难的选择。在片面强调打击犯罪的司法观念指引下,办案人员在面对疑案时就会倾向于“错判”,有时还采用“疑罪从轻”的作法。在该判死刑的案件中判死缓或无期,名曰“留有余地”。在《重器》中,假如法院给杜晓辉判死缓,那么日后发现错判时就还有余地,因为杜晓辉还活着。然而,这种“疑罪从轻”的作法也会制造冤案,佘祥林、赵作海等冤案就是例证。一言以蔽之,“疑罪从轻”还是“疑罪从有”。按照无罪推定原则,疑罪就应从无。诚然,在司法实践中全面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同志还需努力!
(文章发表在9月6日《法治日报》第6版和第7版,这是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