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投资于人”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意蕴。从学理上看,“投资于人”依托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社会财富转化为人的发展的条件,把个体内在潜能激发为现实创造力。不同于一般民生投入,也不同于西方人力资本投资,“投资于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全人群覆盖和全生命周期赋能,体现出我国资源配置逻辑的重要转向。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口结构变迁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共同构成“投资于人”由政策倡导走向制度安排的现实动因。通过“投资于人”进一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构建资源配置、机会保障与能力转化相贯通的运行机制,并在完善收入分配、均衡公共服务、提高民生投资、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和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实践闭环。
【关键词】人的全面发展 “投资于人” 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彭冰冰,嘉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26年第3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十五五”时期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强调“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这一战略部署表明,我国宏观资源配置逻辑正在由偏重物质资本积累向物人协同转变。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投资于人”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超越资本逻辑的系统性战略安排。其实质在于确认人作为社会发展主体、根本目的和内生动力的核心地位。“投资于人”的学理意义在于,依托社会主义制度化资源配置机制,将社会物质财富转化为人的全面发展条件,将人的内在潜能激发为现实创造力,从而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引领和衡量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尺度。立足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本文从理论基础、现实动因、运行机制和实践路径四个层面对“投资于人”展开分析,以期为新时代深化相关制度改革和完善制度供给提供学理支撑。
一、“投资于人”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一定物质财富为基础,并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展开。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要求发展成果通过“投资于人”转化为人的发展的条件。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的现代化提供现实场域,使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任务。
(一)“投资于人”在制度层面确认了人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考察社会历史的出发点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主体性不是先验的设定,而是在具体社会关系和物质条件相互作用中生成、展开并得到确证的。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教育、健康、技能、社会保障等基础性条件的持续供给,“投资于人”正是把这些客观要求转化为国家制度安排的重要方式。这种投资不是单纯的经济福利消费,而是面向首要生产力的战略投入。列宁指出:“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没有制度化投入保障,劳动者的体能、智力和创新能力就可能因贫困、疾病或公共产品不足而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新时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制度化投入破除发展壁垒,“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投资于人”就是把人的主体地位由理论立场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设计,通过引导公共资源向民生福祉和人的发展能力领域倾斜,在现代化进程中确认并巩固人的主体地位。
(二)“投资于人”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对资本逻辑的超越
“投资于人”与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本质区别,在于它并不把人的能力发展仅仅理解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工具。在资本逻辑支配下,劳动者的能力发展往往从属于资本增殖目标。马克思指出,“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资本逻辑把教育培训和健康维护纳入剩余价值生产体系,使劳动者即便获得技能提升,仍然受制于雇佣关系和分配结构。这种机制体现了“资本对‘生产—社会关系’的双重控制”。在此条件下,个人能力增长并不必然意味着主体性的真正解放。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价值导向。恩格斯强调,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表明,生产目的应从资本扩张回到人的全面发展。“投资于人”正是超越资本增殖逻辑、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现实载体。它依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社会财富积累,但财富积累不再服从资本增殖,而是通过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持续投入,转化为人的能力提升和主体实现的客观基础,从根本上消除资本统治人的社会根基。
(三)“投资于人”契合中国式现代化关于人的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指出:“西方现代化的最大弊端,就是以资本为中心而不是以人民为中心,追求资本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服务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中的“投资于人”,不是把人塑造成更高效率的资本增殖工具,而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把社会财富更多转化为人的发展条件,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检验现代化成色的根本标准。现代化不仅包括工业、农业和城市的现代化,其核心还在于“人的现代化”。人始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本质上是作为劳动主体的人的生产能力的发展,并在生产要素的发展中转化为客观的物质力量,具体表现为客体的生产力”。“投资于人”通过教育、健康、养老、托幼和社会保障等综合制度设计,将人口数量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通过公共服务公平供给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落实到各类群体发展能力的真实增长上,推动“最终形成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的良性生态”。由此可见,“投资于人”集中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把人的现代化置于核心位置的价值自觉和制度创造。
二、“投资于人”的现实动因
“投资于人”战略的提出和深化,是我国现代化阶段演进、人口结构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底层逻辑指向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诉求。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要求通过“投资于人”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人口老龄化加深,推动发展动能从数量红利转向质量红利;高质量发展则要求投资模式从偏重物质积累转向物人协同。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凸显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诉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判断意味着,我国发展的核心议题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美好生活需要在内涵上表现为生活水平从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跃升,在外延上则表现为人民群众对更优质教育、更稳定工作、更满意收入、更可靠保障、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诉求不断增强。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症结,在于不同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能力发展条件并不均衡。当前,“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这一矛盾并非单纯由短期消费意愿不足导致,而与居民收入预期不稳、民生负担较重和能力发展条件不足密切相关。当个体面临较大发展不确定性时,预防性储蓄倾向会上升,发展性消费受到挤压,内需扩大和经济循环也难以顺畅。破解这一结构性矛盾,关键在于通过“投资于人”加大对个体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投入,既减轻居民生活负担、稳定未来收入预期,也从根本上缩小能力发展条件差距。虽然我国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教育、公共产品供给和社会保障的均等化程度仍存在差距,制约了部分群体的能力提升、社会参与和阶层流动机会。因此,“投资于人”既是补齐民生短板、回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把社会公平正义置于制度设计核心位置的重要路径。
(二)人口结构变化要求发展优势从数量红利转向质量红利
人口变迁是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基础性变量。在赶超型工业化阶段,庞大人口规模和较低劳动力成本,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龄化加深和出生率下降,以要素驱动为主要特征的人口数量红利已难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知识、科技和高素质劳动者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乏持续的人力资本投资,先进技术设备难以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强起来要靠创新,创新要靠人才”。国家发展优势必须从依赖人口数量转向依靠人口质量。在实践层面,“投资于人”不能被窄化为对少数精英群体的定向投入。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固然关键,但广大产业工人、技能劳动者以及老年群体的能力提升,同样决定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韧性。必须将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健康中国战略和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有机衔接,防止人力资本积累陷入工具化或阶层固化,使全体人民共享能力提升机会。只有全面夯实各类群体的人力资本基础,质量红利才能充分释放。当前,我国人口发展正在经历从数量红利向人才红利的历史性转变。面对人口结构深刻变化,“投资于人”已经超出传统要素投入范畴,成为应对劳动力数量下降、重构国家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力资本投资体系,不仅可以以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弥补数量红利减弱,还能够进一步开发老龄社会的潜在价值。由此可见,“投资于人”是顺应人口发展规律、以人的质量提升带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并将人口规模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重要因素。
(三)高质量发展要求投资模式由重物轻人转向物人协同
投资模式的选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工业化起步和加速阶段,侧重基础设施与重化产业的重物投资,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物质资本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传统重物轻人的投资模式开始面临边际效益递减、产能过剩和结构失衡等问题,难以支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实现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这一要求决定了,投资模式必须从单一物质资本扩张转向物人协同的系统重塑。从生产力演进看,物人协同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客观要求。马克思指出,“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在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加速推进的条件下,物质资本发挥效能的程度,越来越依赖劳动者的知识素养、技能水平和组织创新能力。高端设备运行需要高水平人才维护,颠覆性技术突破依赖高水平科研人员攻关。只有把“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深度融合,科技势能才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动能。物人协同的本质,是以人的现代化引领资源配置,以物的现代化夯实发展基础。“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逻辑体现在,不是人的价值从属于资本的增殖,而是资本的增殖应服务于人的价值”。只有实现物与人的协同共进,才能在做大做优物质财富蛋糕的同时,更充分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投资于人”的运行机制
在人的全面发展视域下,将“投资于人”的战略理念转化为实践,需要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决定社会财富如何嵌入个体生命全周期,机会保障机制解决各类群体能否获得相对平等的能力生成条件,能力转化机制则关系人的内在潜能能否转化为现实创造力。
(一)资源配置机制促进社会财富向人的发展条件转化
资源配置机制是落实“投资于人”战略的物质载体,旨在为人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和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只是民生保障底线,也是“投资于人”的核心领域。在传统资本逻辑主导下,资源流向往往受利润最大化原则支配,容易对人的长远发展产生挤出效应。“投资于人”则依托财政支出和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社会财富从单纯物质资本积累转向人的能力发展领域。因此,“投资于人”不是简单的扩大财政支出,而是对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作出深层调整。这一机制要求投资精准覆盖人的全生命周期,保证发展条件在时间维度上具有连续性。婴幼儿期的早期投入奠定身心发展起点,青少年期的教育投入塑造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劳动年龄期的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维系劳动能力再生产,老年期的养老健康和学习服务保障尊严生活与持续发展。全周期资源配置,使“投资于人”能够嵌入个体生命演进的各个环节。马克思指出:“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把人的能力再生产纳入社会再生产总体框架,意味着经济发展不能停留在物质财富积累层面,而要通过“投资于人”,将社会资源沉淀为人的知识、健康和技能,实现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的实质性转化。
(二)机会保障机制推动发展权利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公平转变
机会保障机制是落实“投资于人”战略的公平基石,旨在推动发展权利由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公平。发展权利的形式平等并不自动带来发展条件的实质公平。家庭背景、城乡差异、户籍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因素,往往在个体能力形成初期产生累积性影响。公共资源如果长期向优势区域或优势群体集中,人的全面发展就会在起点处遭遇结构性壁垒。因此,推进“投资于人”,必须通过制度安排对能力形成的初始差异进行前置干预和矫正,确保个体平等获得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说明,分配公平不仅是对最终收入的调节,更包括对生产条件,也就是人的发展机会和能力培育条件的平等投资。向全社会提供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培训和社保等公共资源,本质上是对全体国民的普惠性投资,也是打破代际固化、缩小群体差距的重要手段。推动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配置,促进城乡资源均衡布局,实施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则是通过补偿性投资,弱化先天禀赋和出身环境对个体发展轨迹的决定性影响。进一步看,机会保障机制与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契合。通过“投资于人”织密社会保障网、畅通弱势群体向上流动通道,可以把共同富裕的重心由后端收入分配调节,前移至前端的能力培育层面。重心前移之后,不同群体才能更平等地获得参与现代化进程的资格和能力,并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
(三)能力转化机制实现人的内在潜能向现实创造力转化
能力转化机制是落实“投资于人”战略的价值实现环节,旨在把人的内在潜能有效转化为现实创造力。资源投入并不必然生成现实能力,更不等同于社会创造力。如果教育投入不能优化知识结构,技能培训脱离产业演进需求,健康投资未能提升劳动效能,“投资于人”就可能陷入低效循环。能力转化机制的关键,在于打通从资源投入、能力提升到现实创造的完整链条。这一转化过程依赖“投资于人”的战略引导,也依赖教育、科技、人才、产业和分配制度的系统协同。教育投资奠定知识与思维基础,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实践载体,现代化产业体系拓展能力施展空间,合理分配制度则通过对创新性劳动的价值回报,形成能力转化的正向激励。习近平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这说明,能力转化不是单一环节的局部调整,而是多链条深度融合的系统工程。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人的发展不仅表现为职业能力精进,还包括信息素养、学习能力和创造精神等综合素质提升。数字技能不足会成为潜能转化为创造力的关键障碍。必须普及数字技能教育、缩小数字鸿沟,使“投资于人”超越狭义人力资本培育,真正契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
四、“投资于人”的实践路径
推动“投资于人”进一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贯通激励牵引、基础支撑、资源供给、能力转化和制度保障。完善收入分配,能够强化能力提升的回报预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夯实机会公平基础;扩大民生投资,能够保障全生命周期资源供给;深化人力资源开发,能够推动潜能向创造力转化;健全长效机制,则为“投资于人”始终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能力提升的稳定回报机制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投资于人”战略、激发个体持续进行自我投资的内生动力。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对教育、技能和创新活动的长期投入,而微观层面的自我投入必须以稳定合理的报酬预期为保障。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分配的同一尺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完善初次分配,不仅是实现多劳多得的基础,也是保障“投资于人”获得公平回报的制度前提。为此,需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同时,完善技能要素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使知识、技术和创新能力获得相匹配的经济回报。只有健全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和报酬决定机制,破除学历、资历、身份等隐性壁垒,个人能力提升才能真正转化为发展利益增长,并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夯实能力形成的公平基础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落实普惠性“投资于人”战略、夯实个体能力形成公平基础的核心路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是单纯兜底性的福利安排,而是塑造人的全面发展起点的战略性投资。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质上是以制度化方式矫正发展条件的结构性失衡,阻断地域、户籍和家庭背景对个体发展轨迹的过度影响。在空间布局上,应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资源,以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为基本依据进行科学布局,并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特殊困难人群适度倾斜。在城乡和群体统筹上,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补齐乡村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和养老托育服务短板;强化跨区域协同,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健全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参保和转移接续制度。只有让公共服务跟随人的流动和全生命周期需求,提高“投资于人”的便携性与可及性,才能根本减少能力生成的制度壁垒,推动人的发展权利由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公平。
(三)提高民生领域政府投资比重,强化全生命周期资源供给
提高民生领域政府投资比重,是在宏观层面深化“投资于人”战略、强化全生命周期资源供给的物质依托。政府投资结构反映国家发展导向。社会再生产不仅包括物的再生产,也包括劳动力再生产和人本身的再生产。教育、卫生、养老、托幼、住房保障和文化等领域项目,构成“投资于人”的实体空间和物质基础。宏观政策需要逐步扭转偏重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惯性,提高对人的直接投资比重;同时,运用发债、贴息、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企业增加公共服务投资。从全生命周期看,“投资于人”需要精准覆盖婴幼儿照护、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老年教育等关键环节。其中,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是改善早年发展环境、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基础工作。同时,应依托大数据分析把握各类群体差异化诉求,及时填补“投资于人”的空白点和服务缺失项,提高资源供给适配性。更为关键的是,应建立以人的发展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把教育质量、身体状况、劳动技能和社会流动能力作为核心指标,确保政府投入切实转化为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成效。
(四)深化人力资源开发,推动人口规模优势向人才质量优势转化
深化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投资于人”战略、推动人口规模优势向人才质量优势转化的关键举措。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的在于打通“投资于人”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为此,需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有机融合,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密切合作,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现场工程师培养制度。只有这样,人力资本投资才能更精准地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同时,应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素质提升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劳动者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本领。通过“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人的能力发展不再局限于学校教育阶段,而能够成为贯穿一生的持续过程。还要把健康投资、数字素养提升和公共参与能力培育纳入整体投资框架,防止将“投资于人”窄化为工具性的劳动力再生产。
(五)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投资于人”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
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是确保“投资于人”始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指向的制度支撑,需要持续进行资源投入。在政府主导层面,应将教育、医疗、培训和养老等支出确立为财政保障重点,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加大对中西部、乡村和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夯实“投资于人”的底线公平。在社会协同层面,要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性。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激励企业加大对职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普惠性养老、托育和教育领域,形成多元共担的投入生态。在微观个体层面,探索设立个人发展账户和终身学习账户,有助于激发家庭和个体自我投资动力,使“投资于人”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除资源筹集外,长效机制还必须具备制度纠偏功能,防止投资方向偏离人的全面发展目标。需要防范资源向高回报领域、城市中心或精英群体过度集中,避免投资行为短期化、功利化和阶层固化。为此,应深化户籍、就业、社保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教育公平、健康水平、就业质量和社会流动机会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投资于人”才能始终沿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持续推进。
结语
“投资于人”是中国式现代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提出的重要制度命题。它不是对投资于物的简单替代,而是顺应生产力形态跃升和人口结构变化,对宏观资源配置逻辑作出的战略调整。其学理逻辑深植于马克思主义人学意蕴,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也契合中国现代化由要素驱动向人的创新驱动转型的历史要求。在实践中,只有贯通资源配置、机会保障和能力转化三大运行机制,并依托收入分配、公共服务、民生投资、人力开发和长效机制构筑实践闭环,才能将社会财富切实转化为人的发展条件,将个体潜能有效激发为现实创造力。面向未来,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协同推进,本质上是让物的现代化服务于人的现代化。在这一进程中,经济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将实现更深层次统一,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优势也将在实践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