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考是衔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枢纽,其历史演进是解码我国教育治理深层逻辑的重要切入点。本研究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结构—历史—行动者”分析框架,梳理了我国高考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厘清其变迁的内在逻辑和动力机制。高考制度变迁受到多重逻辑的交织作用:由政治、经济、文化构成的宏观制度体系通过结构性约束划定高考改革边界;规模效应、学习效应、协作效应以及适应性预期共同作用,塑造了高考制度的运行惯性;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驱动高考制度的渐进调适与改革。深化高考制度改革,需使其主动融入宏观制度环境以协同适配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推进局部创新调适以破解路径依赖与制度惯性,重构多元主体权责关系以推动完善政府主导与多方共治格局,更好回应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战略要求。
关键词:高考制度;历史制度主义;制度演变;路径依赖;教育治理
引言
在教育强国战略全面部署、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高考制度作为连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键枢纽,正在经历深刻的系统性变革。从2014年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到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再到《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擘画构建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与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战略蓝图[2],高考的功能定位已从传统的人才选拔工具逐步转向全面育人载体。高考改革持续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实践中也遇到新问题、新挑战,折射出制度变迁的复杂性。作为承载人才选拔和教育公平使命、发挥社会调节功能的重要制度,高考如何在坚守自身制度优势的同时实现创新发展,其变迁历程中的核心推动因素与现实约束条件有哪些,已经成为亟待回答的现实问题。
高考既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重要社会活动,始终是学术界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学者围绕高考制度的历史演进、政策逻辑、社会影响等问题展开了多维度研究,既有对制度文本的规范性分析[3-5],也有基于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和效果评估[6-8],这些研究为把握高考制度的运行特征与发展脉络提供了多元视角。总体而言,现有研究为认识高考制度的基本形态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在制度变迁的深层机理阐释方面仍存在不足,对结构约束、历史惯性与利益相关群体互动的耦合机制方面缺乏系统分析,对制度稳定性与变迁性的辩证关系及理论阐释有待进一步深化。
历史制度主义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重要流派,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集团理论与结构功能主义的批判性反思,强调历史过程在制度形成与演变中的作用[9]。其中,彼得·豪尔(Peter A.Hall)对政策范式转换的开创性研究[10],保罗·皮尔逊(Paul Pierson)关于路径依赖与正反馈机制的系统阐释[11],以及詹姆斯·马奥尼(James Mahoney)与凯瑟琳·西伦(Kathleen Thelen)对替代、层叠、漂移、转换等四种典型制度变迁模式的精细刻画[12],共同奠定了该流派解释制度延续与变革的理论基石。历史制度主义通过追溯历史进程中制度演变的多重关系,重新解读制度的孕育、形成、发展和终止过程[13],构建了包含宏观环境、制度结构、行动者、观念及历史过程的复合分析框架[14]。这种“结构—历史—行动者”的三重分析框架尤其适用于解释历时性政策持续模式[15]。高考制度变迁呈现出鲜明的稳定性与渐进性特征,亟须能够系统诠释制度延续与渐进调适的理论工具。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演化长周期、动态性的独特关照为研究高考制度变迁提供了适切的分析视角。基于此,本文以历史制度主义为理论框架,通过系统分析高考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与动力机制,对其未来改革路径进行探讨,以期为深化高考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参考。
一、高考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
历史制度主义强调从历史分期视角洞察制度演变[16]。我国高考制度自1952年创立以来,始终在形式公平与实质正义、科学选才与教育规律、统一标准与多元探索三组关系中动态调适。根据时代背景、政策导向及制度要素的差异,其70余年的演进历程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改革的侧重虽不同,但均围绕公平、科学与多元选拔等目标展开探索。
(一)制度初创与公平奠基阶段(1952—1976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重塑教育秩序并满足国家工业化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我国于1952年正式确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尽管该制度曾因历史原因中断,但其于1952年至1965年初创阶段确立的统一招生核心框架与基本规则,为1977年高考的恢复提供了制度范本。因此,这一时期既是我国高考制度的初创探索阶段,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195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全国高等学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标志着高考制度的正式确立[17]。该文件首次将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纳入全国统一政策,在制度层面实现了教育机会的开放与社会流动的规范化。然而,受制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及城乡教育资源不均的现实,高考的平等原则面临实质性挑战[18]。这种形式公平与实质不公之间的张力,揭示了制度创立初期公平理念与实践条件之间的矛盾。
为适应国家人才分类选拔要求,高考科目设置在初创期经历了动态调整,从初期的统考八科,经1954年、1955年的细化分类后,最终于1964年定型为文理两分模式,奠定了此后数十年高考科目设置的总体框架[19]。这种科目设置既回应了社会主义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体现了制度设计对知识结构与选拔效度关系的初步探索。考虑到当时国民教育水平的整体情况,试题侧重于考查基础知识。
同时,高校多元录取机制的早期探索可追溯至1958年启动的保送入学。当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工人、农民、工农干部和老干部以及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保送入学的通知》[20],这种非统考入学通道的制度设计客观上打破了单纯依靠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局限性,为改革开放后高校多元录取提供了历史参照与实践样本。
(二)恢复重建与改革探索阶段(1977—1998年)
从1977年恢复高考至1998年高校扩招之前是我国高考制度的恢复重建与改革探索时期。国家通过一系列制度调适与政策创新,逐步构建起适应改革开放宏观需求的教育考试招生体系。1977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标志着高考制度的全面重启[21],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历史性重塑了教育公平底线。同时,国家也通过补偿性政策缩小区域与群体差异,如1980年试点民族班招生,1984年将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纳入招生计划编制原则[22]。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体现了在形式公平基础上兼顾结果公平的制度探索。
在此阶段,高考制度在科目设置、投档模式及测评技术科学化等方面实现了深刻转变。首先,科目设置由“六七模式”(文史类考六科、理工类考七科)向“3+2”模式演进。1981年确立的“六七模式”虽然在短期内统一了全国教学标准,高效重塑了教育秩序[23],但繁多的考试科目加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1993年开始推行的“3+2”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考生压力,但因生物、地理被排除在高考科目之外,受到高等教育领域的质疑与批评[24]。其次,招生投档模式由绝对的分段录取转向顺序志愿。1984年推行的顺序志愿确立了根据考生志愿按比例投档的原则[25],有效平衡了分数与志愿间的博弈。最后,标准化考试的引进是这一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从1989年国家教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标准化实施规划》[26],到1991年基本实现全国统考科目标准化考试,这一改革有效克服了传统考试在难度、区分度、信度、效度上的不可控弊端[27],标志着我国高考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在统考统招的主体框架外,特殊类型招生也展开了持续且深入的探索。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首创少年班,成为我国历时最长、特色最鲜明、成果最先得到检验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28]。1984年,教育部启动保送生招生试点,并于198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29],促使保送生制度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此外,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30],为体育特长生打通了升学路径。上述特殊类型招生的制度化探索,极大拓宽了高等教育的准入渠道,为人才的多元化与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模扩张与公平—质量调适阶段(1999—2013年)
1999年,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与《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前者明确了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接近15%的目标[31],后者正式启动高考改革[32]。以此为起点,直至2014年新一轮高考改革启动前,高考制度迈入规模扩张与公平—质量调适阶段,完成了从服务精英教育到适配大众化教育的转型。
这一阶段,高考制度以程序优化与资源补偿为抓手,推动教育公平从机会平等向实质正义深化。2005年,教育部启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33],并于2011年出台专项意见,通过信息公开显著提升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与社会公信力。2008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启动,招生规模从3.5万人增至2013年的18.5万人,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到2013年的6个百分点[34],为中西部学生拓宽了高等教育入学通道。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推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了制度化升学渠道[35]。2001年,取消高考年龄与婚姻限制,实现高等教育向终身学习者开放,是权利平等在政策层面的真正落实[36]。
在考试与录取制度设计上,高考于这一阶段完成了系统性优化。在科目设置方面,《意见》规划的“3+X”方案逐步从单一科目向综合科目推进,最终确立“3+文/理科综合”模式;考试内容也从知识本位转向能力本位,注重跨学科综合能力考查,契合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录取制度上则实现两大突破:一是2002—2004年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在全国90%以上的招生院校落地,终结了人工现场录取的传统模式[37];二是2008年起逐步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升了决策的可预测性[38]。
以自主招生与综合评价录取为代表的多元录取模式探索是该阶段高考改革的重要突破。2003年,教育部启动自主招生试点,率先在北京大学等22所高校实施[39],既为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学生开辟了成长通道,也扩大了高校招生自主权。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积累了校测、面试等多元选拔实践经验。同时,综合评价录取稳步推进,2007年中南大学启动相关改革试点,2011年浙江省推出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40],此类探索标志着高考评价体系从单一分数评价向多元化、综合性评价模式转型。
(四)综合改革与体系重塑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标志着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41]。此轮改革分批次稳步推进,逐步构建起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科学选才为导向、以公平公正为底线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体系,实现了高考从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42]。
此阶段,高考制度以资源补偿与制度优化为路径,推动教育公平从机会保障向质量提升深化。一是健全教育资源梯次补偿体系。在2012年国家专项计划基础上,2014年增设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43],形成多层次专项招生体系,同时持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规模。二是破除教育机会公平壁垒,全面实施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2013—2023年累计有207万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44],强化高考移民综合治理,防范教育机会不当挤占。三是持续扩大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供给。特别是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45],当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扩招1.6万人[46],《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强调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2]。
新高考以评价体系改革为核心,重构了人才选拔标准。2019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提出“一核四层四翼”考试内容体系。其中,“一核”锚定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核心功能,“四层”明确考试内容需覆盖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四翼”通过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现多维考查[47]。
选科制度是新高考改革的重要标志,浙江、上海率先试点的“3+3”模式及后续推广的“3+1+2”模式,打破了传统文理分科格局,赋予学生依兴趣与特长自由组合选科的权利。这一举措既推动学生发展向个性化转型,也为高校更好选拔学科适配人才提供了依据。
伴随新高考改革的纵深推进,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持续优化。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范围不断拓展,浙江三位一体、上海综合评价录取等实践模式成效显著。通过按比例综合高考成绩、高校校测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打破单一分数录取标准,实现人才多元化选拔。2020年,教育部在3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启动强基计划(2022年增至39所),聚焦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选拔。同时,针对特殊禀赋学生的人才选拔机制不断创新,清华大学2021年推出数学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大学2022年启动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选拔重心从竞赛成绩转向学科潜能评估。多元录取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拓宽了教育评价维度,让人才选拔更加紧密地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总体而言,新高考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已基本达成[48],但在彻底破解“唯分数”及全面落实多元录取政策方面仍面临不少现实挑战。面向未来,高考改革需从顶层设计、省级统筹、技术赋能、评价创新等维度持续发力,推动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
二、高考制度的结构约束、路径依赖与行动者博弈
对高考制度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旨在通过制度变迁的表层轨迹,探寻隐匿于表象背后的底层逻辑。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进行考察,高考制度的演进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宏观的结构约束、内生的路径依赖与微观的行动者博弈三重逻辑复杂耦合与协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一)结构约束逻辑:政治、经济与文化制度矩阵的刚性边界
历史制度主义将结构因素置于分析核心[15],指出任何制度皆嵌套于政治、经济、文化等要素交织而成的宏观制度矩阵之中。这一矩阵既为高考制度变迁划定了刚性边界,也赋予其内在发展动力与外在现实约束。高考制度的历次重大改革,本质上都是对该宏观制度体系的主动调适与被动重塑。
首先,政治结构是高考制度变迁的根本支配力量。高考制度自诞生起便承载着鲜明的国家意志,其变革始终锚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诉求。1952年高考制度的确立,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和计划经济人才需求的政治决断;1977年高考恢复,其首要价值在于“拨乱反正”,是重构社会秩序、巩固执政合法性的关键举措;进入新时代,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直接推动2014年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使高考的功能从单纯选才提升至全面育人载体的政治高度;强基计划的实施,更是直接对接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需求。可见,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核心战略目标,构成了高考改革的政治旨归。
其次,经济结构是高考制度变迁的基本驱动力与现实约束条件。新中国成立初期,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导向要求高考为国家定向输送计划内专业技术人才。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体制松动,市场化改革推进,国家财政难以全额承担快速扩张的高等教育开支,高等教育成本亟须从国家单一承担转向多元分担,由此催生招生“双轨制”实施,并推动后续“并轨”改革。1999年高校扩招的直接动因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导致的外向型经济疲软,满足拉动内需的宏观经济调控需求[49]。当前,我国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对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成为推动新高考选科走班、综合评价等改革的深层动力。
最后,文化结构为高考制度改革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土壤与文化惯性。高考制度能在我国社会占据重要地位,很大程度上源于其与传统科举文化中“学而优则仕”、考试取才的文化基因深度契合,这一文化基因的延续性在特定历史场景中尤为鲜明。正如刘海峰等所言,20世纪5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在“全盘苏化”的过程中,并未照搬苏联招生模式,而是建立了苏联没有的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主要是我国独特的科举文化传统发挥了关键作用[50]。这一文化传统赋予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以强大的社会认同,使任何试图削弱分数决定性作用的改革都面临极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同时,社会层面对应试教育的持续批判,又形成了推动高考改革、彰显素质教育理念的文化动力。高考制度的演进,正是在分数公平的文化理念与全面发展的文化理想的持续平衡中不断推进。
(二)历史路径依赖逻辑:多重效应叠加下的制度锁定
路径依赖是历史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强调制度一旦形成,便会因收益递增效应实现自我强化,进而陷入“锁定”状态[11]。高考制度的“锁定”机制主要由规模、学习、协作、适应性预期四种效应叠加而成。
一是规模效应。我国高考报考人数从1952年的不足5.9万人[18],增长至2025年的1335万人[51],已形成覆盖亿万家庭、数万所学校的超大规模制度生态,任何结构性调整都会放大协调成本、时间成本与声誉风险的叠加效应。高昂的转换成本既包含财政、技术、人力等显性成本,也涵盖秩序维护、公信力建设等难以量化的隐性成本,使政策制定者更倾向于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进行增量改进。
二是学习效应。制度实施后,组织和个人在适应初始规则的基础上,会通过学习更加有效的方式来满足自身利益与发展需求,由此形成学习效应[52]。长期实践中,利益相关主体围绕高考形成了明确的显性制度规则,也积累了大量隐性的实践经验与协作默契。例如,教育考试机构形成了成熟的命题、考务流程,中学构建起适配的教学管理制度,高校建立起分层分类的录取体系,考生及相关主体积累了丰富的备考、应考经验。学习效应使各主体成为现有制度的“熟练工”,有效降低了制度运行的不确定性与成本,却也加深了对既有规则的依赖,使得后续制度调整容易面临适应性阻力。
三是协作效应。政策落地后,与之适配的配套方案逐步建立,通过正式与非正式规则的组合,最终形成紧密联结的政策共同体[53]。高考制度与高中教学、高校招生、户籍管理等制度高度嵌合、协同运转,中学备考体系、社会培训咨询行业、高校招生宣传及分层录取模式等,共同构成围绕高考而形成的稳定协作生态。各类配套条件保障与高考核心规则深度绑定、相互强化,既增强了既有制度的运行稳定性,也使高考制度的调整容易引发配套体系的连锁反应,提升了改革的协调与推进难度。
四是适应性预期。由于高考属于高利害性考试,各方主体基于历史经验形成了对制度未来走向的稳定预期。例如,政府将统一高考的权威性视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高校普遍将高考分数作为预判学生学业潜质的核心依据,即便在强基计划等高校的自主选拔中,高考成绩仍占有相当高的比例[54]。高中与考生则预期以分选人的逻辑在短期内不会改变,进而将资源和精力集中投向应试能力的提升。这些相互强化的适应性预期,一定程度上构成了阻碍高考深层变革的社会心理基础,将制度持续“锁定”在原有轨道上。
(三)行动者博弈逻辑:非对称权力结构下的策略性调适
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强调,制度变迁是制度环境中各方主体持续冲突与妥协的产物,结构约束下行动者的互相建构,形成了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55]。高考制度的渐进演变,正是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高中、考生及家庭等主体在非对称权力结构下持续博弈的结果。
在教育制度变革产生的社会博弈中,政府凭借行政力量与资源配置权力的双重优势,始终是制度供给的主导方,决定着教育制度变迁的方向、形式和进程[56]。其行动逻辑包含两个层面,既要通过高考维护社会公平、选拔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又必须兼顾社会稳定与改革可行性。因此,政府常采用顶层设计与渐进试点相结合的策略,在坚持核心制度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局部调适,这种制度供给模式既为其他相关主体划定了行为边界,也为其他主体的策略性应对预留了空间。高校在政府赋予的自主权范围内获取优质生源、提升办学实力,其行动既受政府政策的刚性约束,也通过反馈机制反向影响政府决策。考生及家庭在既定规则下争取教育机会,如为追求赋分最大化而进行的功利性选科等行为,都是微观主体在制度约束中寻求优势的策略,此类行为对制度供给形成持续调适压力。这一行动逻辑推动了制度的运行。
综上所述,宏观结构约束、历史路径依赖与行动者博弈的复杂耦合,构成了高考制度演进的深层逻辑。三者的交织互动,既维系了高考制度的总体稳定与渐进演化,也使其实质性变革面临挑战。宏观结构的刚性约束压缩了改革弹性,路径依赖的锁定效应提升了转换成本,行动者的策略互动则使部分政策在实施中遭遇异化。高考制度深化改革面临结构性张力,亟待在系统性优化中寻求突破。
三、高考制度的路径优化策略
高考作为适应我国国情的考试制度[57],承载着人才选拔、社会流动、公平维护等多重功能,具有深厚的价值根基和历史惯性。面向教育强国建设的新要求,高考改革应从突破结构约束、破解路径依赖和重构行动者关系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在尊重制度历史逻辑的基础上,寻求教育公平、科学选才与治理效能的动态平衡。
(一)主动融入宏观制度环境,协同适配国家战略与经济文化发展
高考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被嵌入政治、经济、文化的宏观结构中,未来优化首要在于推动高考制度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融入和塑造制度环境。
首先,锚定国家战略导向,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高考改革应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战略决策为依据,以实现国家意志为追求,服务国家整体发展[58]。为此,高考制度创新需提升国家意志的政策转化效能,将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宏观战略转化为务实高效的考试招生政策。特别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59],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是高考制度创新的重要议题。当前,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仍存在方式单一、受地域及背景因素限制、精准度不足等问题[60],需紧扣国家战略与人才成长规律,明确拔尖创新人才的核心能力素养,构建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配套公正的选拔程序,提升选拔的效度和精度。同时,需建立动态监测反馈机制,定期评估改革成效,及时纠偏,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培养目标与选拔策略,为国家长远发展持续注入创新活力。
其次,适配经济发展需求,提升高考人才供给与资源补偿效能。教育制度与经济基础的适配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实力的重要标志。《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2]。高考制度科学选才、公平选才的核心价值,均与经济适配性目标密切相关。从科学选才来看,高考制度的经济适配性主要体现在人才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匹配度。这要求政策制定者及时响应劳动力市场动态,准确把握各领域人才缺口及规格要求,将其融入考试科目、内容及招生录取改革,以指挥棒作用引导人才培养,确保人才供给与经济发展同向同行。在公平选才层面,其经济适配性体现为资源补偿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协调性。现行协作计划、专项计划等政策在弥合区域教育资源失衡、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方面成效显著,但教育与经济发展并非静态,随着时代变迁,既有政策易显现一定的滞后性。为此,需建立补偿政策动态评估机制,依据城乡教育差距动态调整专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和力度,避免政策固化引发新的教育不公。
最后,凝聚社会文化共识,以技术与制度协同筑牢高考公平根基。高考作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制度,其发展离不开广泛社会共识的凝聚。完善高考制度需构建新型公平保障机制,化解多元文化冲突,夯实文化认同基础。公平公正是高考制度的生命线,其演进过程也是推动教育公平从形式公平走向实质正义、质量均衡的过程。伴随制度迭代与技术发展,高考公平保障面临新的挑战和需求。当前高校统一招生尚未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参考,根源在于社会诚信体系与招生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人情、关系文化对招生公平性的干扰[61]。未来需以技术赋能与制度设计协同推进,如推广省级统一的区块链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保障过程性数据不可篡改;在录取端可平衡技术刚性与制度柔性,引导社会从迷信绝对分数转向认可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
(二)稳妥推进创新调适,逐步破解路径依赖与制度惯性
面对高考制度强大的路径依赖,激进、全面的改革不仅成本高昂,而且风险巨大。历史经验表明,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渐进式策略是化解制度惯性的有效模式。未来改革宜延续这一思路,通过局部创新软化制度锁定,为系统性变革创造条件。
首先,优化选科制度设计,以赋分调节矫正功利化选科倾向。选科制度改革中的功利化倾向是当前制约高考育人成效的突出问题。在目前很难放弃总分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功利化选科问题,是新高考面临的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62]。选科制度的核心是赋予考生自主选择权,考生基于个人价值判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选科行为本身无可非议,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引导考生利益诉求与高考改革目标相契合,实现改革初衷。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正是通过明确专业必选科目,强化理工农医类专业物理与化学同选的硬性要求[63],引导选科实现专业适配与学生发展相统一,让选科不再是单纯的分数博弈,而是成为学生职业规划与素养培养的重要环节。引导考生在兴趣偏好与升学策略之间找到平衡,推动选科制度真正服务于考生全面发展与人才科学选拔。
其次,做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技术赋能破解制度困境。高考评价体系改革进程中,综合素质评价存在的“制度空转”难题亟待解决,而破解这一难题的首要任务是构建省级统一的评价数据平台。2022年,教育部启动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遴选约30个试点区域开展为期五年的实践探索,旨在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学生成长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全要素横向评价体系[64]。该项目预期建成百万级规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基础数据库,为评价模式的实质性变革提供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之上,高校可进一步探索适配专业特点的赋权规则,如理工类专业可在招生评价中赋予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实验探究等实践经历以更高权重,人文社科专业则可提升社会调研、经典研读等素养指标的评价占比,通过差异化赋权推动综合素质评价向精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最后,完善改革配套协同机制,以系统联动破解改革阻力。高考制度的协作效应使得其与高中教学、高校招生等环节紧密耦合,任何一个环节的调整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因此,在稳步推进选科与评价改革的同时,需要优化高中师资配置与走班教学等配套管理机制,以缓解高中应对新高考的资源约束。今后应调整高校招生宣传与专业设置机制,以学科人才培养核心目标为导向,强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适配性。同时,规范社会培训、志愿填报咨询等社会服务市场,防止应试利益链条对改革初衷的异化。通过构建涵盖“教—考—招”的协同保障体系,降低制度转换的协调成本,为局部渐进创新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支撑。
(三)重构多元主体权责关系,推动完善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共治格局
招生制度改革是实现受教育者个体成长、学校发展与国家需求三者相统一的过程[65],关键在于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凝聚价值共识[66]。通过明晰政府职能、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等路径,未来应构建以自上而下为主、政府适当分权、公民有限参与的决策模式[67],推动高考制度向更公正、高效且适配多元需求的方向发展。
首先,强化政府在高考制度供给中的职能,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政府作为顶层设计的主导者,需切实履行战略规划、资源整合和监管服务的核心职责。应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整合教育、人社、产业等部门信息资源,搭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平台,为招生政策调整和教育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推动政府角色转型,由单一政策制定者向多元主体的协调者和服务者转化,以开放性的规范制度[65]引导各方有序参与高考改革,强化招生全流程监管,加大教育投入,夯实改革实施基础。此外,还需明晰各方权责边界,搭建制度化协商平台,推动各主体协同联动、高效履职。
其次,规范高校招生自主权,强化行权能力与监管保障。高校招生自主权是高考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其落实与推进须兼顾公平与效率。在适度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支持高校结合办学定位与学科特色构建适配的招生评价体系与选拔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管体系,严厉惩处招生违规行为,完善信息公开、申诉救济渠道等配套制度。更重要的是,应针对性提升高校行权能力,围绕专业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培训,防范权力滥用与形式化行权问题。
最后,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制度化保障体系。公众参与是高考制度公共性约束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68],需切实保障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与参与权。通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常态化意见征集与制度化听证机制,充分吸纳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建议。在现有国家、地方、高校、中学多级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借助信息化技术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与信息服务,消除信息壁垒。
参考文献略。
引用格式: 陈婷, 王玉兰. 历史制度主义视域下高考制度的演进逻辑与改革路径[J]. 中国考试, 2026(6):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