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燕 张贤明:空间赋能:基层有效协商的行动逻辑及实践进路 ——以H市“幸福圆桌会”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 次 更新时间:2026-06-02 00:44

进入专题: 基层协商民主   社区协商治理   空间赋能   幸福圆桌会  

秦海燕   张贤明  

空间作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平台和行动场域,是连接个体与群体、国家与社会的重要纽带。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与复杂性社会挑战的双重背景下,如何通过空间赋能实现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行,已成为亟待探索的重要议题。既有的“制度论”“组织论”与“技术论”三种研究取向对基层有效协商的剖析均呈现出单向性思维,缺乏对制度、组织、技术三者融合增效的一体化认知。为此,建构“制度-组织-技术”三维分析框架,提供整体性分析视角,弥补单一维度解释的局限,有助于把握协商民主运行的内在逻辑和动力机制。通过对H市“幸福圆桌会”典型案例的实际考察发现:协商民主有效运转依赖于系统性地将制度、组织、技术等空间要素嵌入基层协商活动,并实现制度空间规范赋制、组织空间体制赋权、技术空间平台赋智三者的有机协同。未来基层协商民主的深入发展,应致力于深化制度空间与组织空间的融合共生,加强制度空间与技术空间的有效衔接,促进组织空间与技术空间的互动协同,通过联动性的空间整合提升协商治理效能,增强基层协商民主在复杂环境中的适应力与创新力,为实现长效协商提供持续动力。

关键词基层协商民主;社区协商治理;空间赋能;幸福圆桌会

 问题的提出

随着基层协商治理的深化与拓展,各地涌现出丰富多样的协商探索模式——从早期的民主恳谈会,到近年来兴起的“六尺巷工作法”“妈祖评理”“共识论坛”“基层夜话”“微信议政”等形式,依托议事厅、议事亭、说事茶馆、说事小院、议事广场等多样化空间载体,生动展现出基层协商的本土化与创新性。这些实践逐步推动协商治理走向广泛、多层、制度化与精细化,为构建基层协商长效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即使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的基层协商形态中,依然存在着“把既有的实践稍加包装、贴上协商民主的标签就对外推销” 1 的协商民主泛化的风险,未能充分发挥协商治理应有的效能与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 2 “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一切议事协商活动的最终目的都要转化成推动人民群众实际关切问题有效解决的公共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家门口”的当家作主。因而,有效的协商是中国式基层协商民主的基础工程 3 ,实现基层有效协商须超越“形式覆盖”而转向“效能优先”。对此,学界相继展开了讨论,逐步形成了“制度论”“组织论”与“技术论”三种研究取向。

一是制度论研究取向。从规范性视角将基层有效协商着眼于健全的制度安排,制度论者认为规范性的制度建构能够奠定有效协商的秩序基础。在程序制定方面,清晰的规则设计保障了协商过程的有序性,避免因合法程序缺失而陷入无序争执 4 ;在权利实现方面,明确的权利规定维护了协商参与的公平性,以防协商流于形式 5 ;在成果落地方面,完善机制构建促成了协商共识的达成,防止协商与实践“两张皮”。 6 总之,制度论者强调了系统的制度建设可为基层有效协商提供稳定的运行框架和刚性约束,使其避开“空谈”困境。 7

二是组织论研究取向。从能动性视角将基层有效协商落实于动态的组织过程,组织论者认为多元主体的建设性互动能够激发组织网络活力及协商动能。在组织架构上,网络化的联结模式弱化了传统行政主导的协商体制惯性,带动了协商资源的高效流转 8 ;在组织功能上,专业化的功能设置推动了协商形式的有效衔接,支持了协商活动的协调联动 9 ;在组织机制上,协同化的互动机制促进了正式与非正式协商规则间的互补,提升了协商主体的参与黏性。 10 总之,组织论强调了有机的组织协作模式可为基层有效协商注入内在动力和关系韧性,避免其陷入“内耗”境地。 11

三是技术论研究取向。从工具性视角将基层有效协商聚焦于便捷的操作方法,技术论者认为现代协商技术能够优化协商过程,提升协商质量。信息整合技术层面,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工具能系统梳理出复杂议题和多元诉求,确保协商信息对称 12 ;议事促进技术层面,罗伯特议事规则 13 、开放空间会议技术 14 等议事规则能引导发言顺序和讨论节奏,保证协商议题聚焦 15 ;共识凝聚技术层面,协商系统 16 、协商民意测验 17 等方法能提炼共识,力求协商理性完备。 18 总之,技术论者强调了先进的协商技术可为基层有效协商完善操作流程和辅助平台,助其摆脱“低效”状态。 19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为理解如何实现基层有效协商提供了有益镜鉴,但仍存在进一步的讨论空间。其一,制度论侧重于静态化拆解协商制度,较少探究不同制度模块的动态关联适配。其二,组织论专注于理想化描摹协商主体间互动形态,疏于考察组织网络僵化的防治。其三,技术论执着于精细化雕琢协商工具和方法论,欠缺思考“技术悬浮”隐患的规避。总体来看,三种研究取向对基层有效协商的剖析均呈现出单向性思维,缺乏对制度、组织与技术三者融合增效的一体化认知,既难以把握基层协商实践的复杂全貌,也难以指引基层协商活动的高质量发展。实际上,协商不仅关涉制度落地、组织互动与技术应用,其本质是在空间场域下展开的治理实践活动。因此,需秉持空间性思维,建构有效的“协商空间”,将制度、组织与技术三方面要素汇聚起来,充分发挥空间联结各方参与主体、推进协商有序运行的作用。H市“幸福圆桌会”作为典型样本,通过制度、组织与技术的空间再造与赋能,探索出基层有效协商的核心要件。由此,本研究将聚焦基层协商民主有效运转的空间策略和运行机制,深入探讨该案例背后所蕴藏的制度、组织和技术等方面的空间赋能逻辑。

 分析框架与研究设计

 (一) 分析框架

协商是指自由平等的参与主体,在制度规范和组织结构的约束下,借助技术手段对共同关心的议题理性讨论并达成共识的互动过程。 20 而人永远生活在具体的空间之中,对栖居于空间中的人而言,空间既是作为容器的结构性场域,又是作为媒介的能动性基地。 21 基于对协商和空间概念的理解,协商空间是指以系统性思维整合制度、组织、技术等要素,发挥制度、组织与技术协同作用的兼具结构性与能动性的场域系统。在这里,结构性呈现为“容器”承载功能,涵盖协商的制度规范、组织架构与技术手段;能动性则呈现为“媒介”激活功能,涉及主体的平等参与、理性对话与共识生成。

具体而言,协商空间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制度空间。制度既包括党内法规、法律规范、国家政策等正式制度,又包括传统习惯、伦理道德、乡土礼俗等非正式制度。只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补充、有效衔接,才能共同构成完备的制度空间,为协商空间浇筑基础“骨架”,提供规范有序的制度支撑体系。二是组织空间。有效的协商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合作治理,要求整合政党、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及社区居民等多元组织要素,构建公共组织与非公共组织优势互补、有机结合的组织空间,为协商空间输送新鲜“血液”,提供富有活力的组织协同机制。三是技术空间。基层协商民主是个“技术活”,既要为不同主体提供畅通的参与渠道,又要为不同年龄段群体提供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参与平台,打造线下平台与线上平台相互支持、有益互动的技术空间,为协商空间锻造灵活“抓手”,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持工具。

在此基础上,协商空间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制度空间、组织空间、技术空间三者的赋能逻辑:制度空间规范赋制以满足规则保障,组织空间体制赋权以确保动力推进,技术空间平台赋智以实现渠道畅通。展开来谈:(1)制度空间规范赋制:整合顶层设计的宏观正式制度与基层探索的微观非正式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促进基层协商实践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这为确保各方在协商中平等参与奠定了坚实的原则基础。(2)组织空间体制赋权:采用“上层简政放权”(简化管理、清障疏通)与“基层赋权”(培育主体、激发活力)的上下互动机制,为参与者提供更全面地行使表达、决策、行动、监督等权利的自主空间,这为每个人独立地协商参与提供了重要推动力。(3)技术空间平台赋智:打造平等开放的线上线下融合平台,力求做到最广泛的参与覆盖、最平等的参与机会和最多元的意见表达,显著提升协商效率。这为实现“全民参与”的目标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协商途径。

上述分析呈现了基层有效协商达成的关键性要件,为进一步的因果机制分析奠定了基础。由此,本文根植于“人人平等、人人自主、人人参与”的逻辑起点,基于“制度-组织-技术”的三维空间理论,解析制度空间、组织空间、技术空间的概念范式,构建“制度空间规范赋制-组织空间体制赋权-技术空间平台赋智”协同驱动的理论框架,共同构筑基层有效协商的空间赋能体系,详见图1。

1   基层有效协商的空间再造和赋能分析框架

从上图可以看出,制度空间、组织空间和技术空间之间的明确关系定位、清晰逻辑关联和具体作用机理:首先,制度空间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为组织空间和技术空间的运行确立了制度规范和活动规则;其次,组织空间的行动力和生命力为技术空间和制度空间的实施给予了主体支持和合作共治;最后,技术空间的效能力和驱动力为制度空间和组织空间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畅通渠道。三个空间通过“赋制-赋权-赋智”的有机结合形成联动机制:制度完善保障组织协作和技术应用,引导组织建设与技术研发;组织发展促进制度实施和技术落地,催生制度需求与技术创新;技术发展推进制度建设和组织协作,带动制度创新和组织变革。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规则清晰、主体活跃、平台畅通的协商生态系统。

综合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可见:“赋制-赋权-赋智”最终指向一个核心——赋能于人。在协商民主价值引领下,制度空间通过规范赋制确保了“人人平等”的原则,组织空间凭借体制赋权激发了“人人自主”的行动,技术空间则利用平台赋智拓展了“人人参与”的渠道,共同推动了“人人平等、人人自主、人人参与”的协商理念落地,为基层有效协商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 研究方法

系统审视基层协商的有效性,需置身于特定的协商情境中,细致考察其运作过程和内在机制。案例研究方法聚焦于特定个体、群体或社会单元,将情境性知识系统化为社会过程,并将该过程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政治背景中加以审视,其目的不仅是描述现象,更在于提供解释。 22 这种将个案放置于更广泛的背景环境中,进行“由经验到理论”的归纳式概括,既有助于反思和重构既有的宏观理论,实现对已有理论的重新诠释与构建,又能揭示实践的因果逻辑和内在过程,从而在把握整体情况的同时,实现对具体情境的深刻理解。因而,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力求在宏观背景的映照下,实现广度和深度的双重考察。

回应“如何实现基层协商有效”的时代命题,H市西湖区通过“幸福圆桌会”这一做法,有效破解了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复杂利益平衡、深度社会动员、跨部门政策协同和可持续治理等诸多难题,助力完成了从昔日“老旧小区”向现今“幸福社区”的蜕变,对此命题作出了创造性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观察基层协商实践何以有效开展提供了“窗口”,具有案例分析意义上的典型性。因而,以“幸福圆桌会”的基层协商创新性实践作为考察和探讨的样板,提炼总结新时代基层有效协商的典型经验、主要成效和有效路径,是本文研究主旨所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窥斑见豹的效果。本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来自笔者及其调研团队的观察记录、访谈记录、会议记录、政府文件、期刊文献、研究报告等多源素材。

 (三) 案例介绍

西湖区是J省H市的中心城区,区域面积3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万,下辖10个街道,设有13个行政村和151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老城区,西湖区住宅小区普遍建成年代较早,且外来租住人口占比较高,导致邻里矛盾纠纷不断。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围绕“治理到小区、服务到门口、满意到心坎”目标,西湖区自2015年起创新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实践,通过打造“幸福圆桌会”协商平台,以理性对话、民主协商为抓手,引导群众在社区治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凝聚社区治理共识,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幸福圆桌会”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以群众参与为本、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围绕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引领,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会议由社区党组织每月定期召开,聚焦一个主题,组织挂点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单位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居民代表等15~25人围坐共商。协商过程遵循“依法依规、平等参与、多元共治”原则,按照“议题征集-意见征求-分析研判-协商议事-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监督落实”的规范流程推进,形成了“群众提议、民主协商、责任到人、全程监督”的闭环运行模式,推动了基层协商民主落地见效。

“幸福圆桌会”通过整合多元治理力量,搭建干群面对面的协商平台,并配套健全问题跟踪督办机制,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这一创新实践既拓宽了居民诉求表达渠道,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显著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实践载体。该模式的建设经验经地方政府的系统总结与宣传推广 23 ,获得了国家层面的关注与认可 24 ,被民政部评为“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25 ,其有效做法得以广泛宣传。学界也围绕这一实践展开深入研究,通过理论分析进一步提炼其运作逻辑与治理价值 26 ,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地方经验参考。

 案例分析:空间赋能基层有效协商的行动逻辑

权力、权利及技术要素对空间生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27 ,协商空间受其影响生产出制度空间、组织空间、技术空间三种形式的空间样态。其中,制度空间构成基层协商的基础性变量,组织空间体现其结构性形态,技术空间则支撑其实践性建构。而强调社会现象发生的具体情境及对其背后的变动性处境进行阐释 28 ,是理解基层协商如何有效的切入点。通过考察“幸福圆桌会”这一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而打造的群众协商议事平台,从其运作过程维度切入,旨在揭示协商空间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

 (一) 制度空间规范赋制:协商规则的持续性完善

制度是议事协商的“堡垒”,健全的协商民主制度是确保参与者平等、有序参与讨论的根本前提,其有效性直接决定了协商空间的存在与质量。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相互协作导致制度化形成,而协商民主的起源、发展和稳定都依靠这种制度化的支撑。 29 在基层协商的制度空间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根据治理事务性质的不同,扮演着引导、规范与激励的角色,前者可以为组织参与提供沟通平台和合法渠道,后者则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协商主体的认知与行为模式。“幸福圆桌会”的成功实践——实现自由表达、高效互动及会议规范运行——正是得益于这两种制度的相互补充、有效衔接。

在正式制度方面,H市西湖区严格遵循国家的社区协商政策方向,推出并执行了一系列以《西湖区推进“幸福圆桌会”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核心的配套制度文件。其中包括:《关于进一步深化“幸福圆桌会”服务机制,着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完善“幸福圆桌会”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西湖区“幸福圆桌会”工作流程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系统地阐明了“幸福圆桌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协商主体、议题、条件、程序和方式等。通过整合协商资源、丰富内容、完善机制的制度安排,西湖区成功地实现了各方力量、各类资源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这一整套完备的正式制度体系,为“幸福圆桌会”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与制度保障。

在非正式制度方面,西湖区考虑应用场景的多样性,有机融合正式制度及居民公约类社会自治规则,实践探索出三大机制:诉求收集、分拣、引导的诉求响应全链条机制,高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的资源力量聚合机制,诉求快速处理、限期反馈与群众评价的闭环处置反馈机制。这些机制显著提升了解决复杂治理问题的灵活性与效率,为因地制宜地开展协商对话提供了有力支撑。“圆桌会议”的设计尤为体现非正式制度的精髓:小组内,成员经充分讨论,采用依次发言、举手发言或自愿发言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排序并推选三个候选项目;大会中,小组代表阐述推选理由,经全体讨论后最终投票排序。这一过程通过两项关键设计抑制权威、促进平等:一是平均分配表达机会,防止话语垄断;二是频繁重组讨论小组,避免结构固化。其结果是居民在可持续、实操性的民主训练中实现了赋权增能。

“幸福圆桌会”在创设初期,主要定位于为基层群众提供诉求表达和共识构建的平台,其运作带有显著的非正式特征,制度设计和组织流程相对宽松。随着实践的深入和需求的增长,其在议程设置、代表遴选、协商程序及成果落实等关键环节逐步建立起完备的规范与流程,实现了从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的转型。尤为关键的是,西湖区通过制度融合,将基层协商民主深度嵌入既有的国家民主制度框架:一方面对接人大制度,融入“双审核、双签字、双建账、双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及“幸福圆桌会 人民来作主”等人大主题活动;另一方面链接政协协商,与“洪城协商—幸福圆桌会·委员区长面对面”“幸福圆桌会·委员在行动”等政协品牌实践紧密结合。这种深层次的制度性结合,显著提升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合法性根基与治理权威,保障了基层协商实现规范、有序、高效的制度性运转。

 (二) 组织空间体制赋权:协商动力的系统性激发

基层协商是一项由组织介入参与而非个人孤军奋战的活动,其活力源自开放性和包容性——不仅接纳社区居民个体,还广泛吸收社区内外各类组织参与。“幸福圆桌会”的参与者展现了明显的多元性:公共部门代表包括区和街道领导干部、区直单位负责人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单位代表包括共建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社区组织代表包括居委会、业委会、楼管会、居民理事会、自治委员会等;服务提供方包括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包括党员代表、楼栋长;特定利益方与专业人士包括议题相关利益群体及领域专家。由此,“幸福圆桌会”构建了一个融合公共组织(如政党组织、政府机构、驻地公共单位)与非公共组织(如物业公司、社会团体、居民自治组织)的复合型组织空间,其鲜明的治理需求导向驱动着多元主体的赋权与协同。

在公共组织方面,面对“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因条块分割带来的碎片化治理格局,单一化的行政手段往往难以有效应对。社区处于治理最前沿,掌握着居民诉求的详情实录,但其资源与权力却相对有限,处理问题的能力也受限。此时,上级公共组织(区、街道层面)在着力协调解决社区无法独立处理的跨层级诉求之外,通过自上而下的“减法”策略,将权力赋予下级组织,不过多干预具体事务,使下级组织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做好该做的治理工作。同时,上级公共组织还要加强与社区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公共组织内外的协同治理。例如,在名仕花城小区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换过程中,各方密切合作:居民代表收集民意,社区方面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提供建议,电梯公司完善方案,物业公司负责实施及后续维护,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并联手驻地公共部门和事业单位给予资金援助。

在非公共组织方面,关键在于高效落实来自上级的授权。通过自下而上的“加法”策略,将下放的提议权、讨论权、决策权、监督权充分融入“幸福圆桌会”协商议事机制,直击治理难题,精准回应居民需求。这一机制的效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印证,例如化解矛盾僵局:澳利雅苑小区电梯故障频发,导致居民与物业长期陷入“矛盾-对抗-更大矛盾”的恶性循环。业委会、物业及维保单位三方通过“幸福圆桌会”平等协商,最终促成问题解决。 30 再如凝聚社区共识:慧园街5号楼加装电梯项目,虽然多数居民意愿强烈,但少数存在疑虑。社区邀请绳金塔街道挂点领导和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老旧改造施工方及电梯安装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幸福圆桌会”,形成协商决议,并牵头组织居民成立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间,确保电梯安装顺利进行。 31

“幸福圆桌会”通过公共组织赋予权力和非公共组织行使权力的双向互动,重新塑造了社区治理中政府与居民的关系。这种模式成功地将治理格局从“政府主导-居民跟随”转变为“居民主导-居民参与”,实现了对参与者的集体赋权,唤醒了居民的主体意识,使其角色从“被协商者”逐步转变为“我要协商”“我能协商”的主动治理主体。这个过程不仅满足了政府提升治理效能的迫切需求,更回应了民众希望参与社区治理、携手改善生活环境的自治期望。“幸福圆桌会”的组织空间体制赋权在行政力量与自治力量的交互中,理顺了外部治理压力与内部表达需求的关系,达成了多元协商主体的深度融合和高效协同,为基层有效协商提供了强大的组织动力和结构支撑。

 (三) 技术空间平台赋智:协商渠道的动态性优化

协商民主机制启动后,“民主的陀螺” 32 由于缺乏持续运转的动力或效能,容易停滞或流于形式,需要借助民主技术来驱动和赋能民主政治,解决“陀螺停转”困境所需的“外力”和“抽打技巧”。 33 民主技术是在最为具体、最具应用性层次上积淀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实践技能和操作性知识,可为当代政治生活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南和实施方案。 34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深入发展,民主技术和数字技术融合嵌入基层协商的整个结构体系。无论是作为“旋转器”的开放空间会议技术,还是作为“助推器”的现代信息技术,核心挑战在于如何让技术决策模式契合平等参与、自我实现等民主承诺。解决之道是利用技术优势,突破特定时间下固定地点、单一渠道的空间限制,对一切有机会和有能力使用技术工具的人和组织赋智,将线下互动协商模式转变为线上线下协商空间叠加进行的复合模式。

在线下平台方面,采用开放空间会议技术来组织“圆桌会议”的协商交流。会上干部群众以“插花坐”的方式平等议事,通过自由选择机制给予参与者较大自主性:一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及参与时间,二是自由选择要讨论的问题,三是自由选择采用何种方式制定最终方案。在总投资3.5亿元的2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西湖区政府践行“你们说怎么改,我们就怎么做”的承诺,创新采用“全民提议、协商推选、全民投票”的做法,“一人一票”表决确定各个项目方案。 35 在自由选择机制运用过程中,变“政府定实事政府做”为“百姓定实事政府做”,民众意见得以落地实施,治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由此,在居民与政府之间形成了正向反馈机制,激发了居民参与热情,显著提升了协商治理效果。

在线上平台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居民论坛、公众微信群等传统渠道,打造了诸如“南浦街道社区治理服务平台”“智慧金塔指挥平台”“党群服务365智慧管理平台”等线上协商议事平台,成功集合了那些充满热情、希望参与但受限于时间的居民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为了照顾那些不太熟悉使用网络媒体软件的老年人和文盲群体,针对性地设立了线下议事亭、固定意见箱及流动意见收集点,保障每一位居民都享有独立的话语权,都有机会参与维护自身利益的协商治理活动。此外,除了线上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外,还通过宣传橱窗、展板、小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幸福圆桌会”参加人员、召开时间、会议议程、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情况,线上线下相互支持、交织互动。

引入线上线下“开放空间”作为连接社区与居民的桥梁,技术空间平台赋智明显提升了基层协商民主的信息采集、渠道拓展、平台支持及监督反馈的功能。这一空间不仅承接了部分社区自治功能,更成为汇聚社区自治力量的关键节点。正如阿伦特所言,行动和语言在参与者中间创造出这样一个空间,让参与者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找寻到自己的恰当空间。 36 “幸福圆桌会”正是依托此类开放空间,为政府、社区、企业、居民等行动主体提供了平等互动的协商平台。该空间在实践中发挥了“矛盾缓冲器”和“利益调节器” 37 的双重效能,有效整合了社区力量并协调了各方利益。这种机制促进了社区治理结构与治理行动的良性互构,驱动社区治理走向善治,最终助推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形成。

 空间赋能基层有效协商的实践进路

“幸福圆桌会”案例显示,制度、组织与技术三个维度的空间赋能对实现基层有效协商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经过对基层有效协商的理论框架及案例资料对照,发现仍存在制度空间与组织空间的融合不深、制度空间与技术空间的衔接不畅、组织空间与技术空间的互动不足等短板,制约着协商潜能的充分释放。为此,需要深入把握“幸福圆桌会”的典型经验,探索具有适用性的基层有效协商的实践进路。

一是深化制度空间与组织空间的融合互构。制度空间是组织空间的“规则基底”,组织空间则是制度空间的“实践土壤”,二者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解决“制度空转”“组织内耗”问题。一方面,推动制度规则内嵌于组织常规行动。需将抽象化的制度规定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协商事项、操作流程与责任清单,嵌入组织议事规程与岗位职责中,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组织和个人的绩效评价指标,增强组织成员对制度的认同感与遵循意识。通过持续的制度实践,促进制度从“外部文本”转化为“内在习性”,达成制度运行与组织行动的一体化。另一方面,增强制度设计与组织协商需求的双向调适。制度建构需充分考虑多方协商者的介入,尤其是一线参与者及利益攸关者的意见表达,并结合组织具体职责和协商情境对制度条款进行合理匹配。通过建立制度反馈与修订机制,实现制度要求与组织功能之间的精准对接,使制度真正成为组织高效协同的“内生规则”而非“外在约束”。由此,通过制度与组织在结构、过程与文化层面的系统性互嵌,可实现“制度支撑组织运转、组织反哺制度优化”的良性循环,为基层协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组织共生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空间与技术空间的衔接耦合。制度空间是技术空间的“底层支撑”,技术空间则是制度空间的“实践引擎”,二者的有效对接有利于革除“制度适配技术”“技术迁就制度”弊端。一方面,推动制度设计主动拥抱技术逻辑。应在制度层面系统融入“数据可溯源”“算法可解释”“过程可审计”等技术伦理和治理思维,让制度具备数字化生存的能力。同时,探索建立突破时空限制的大规模社会群众参与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和平台,用新技术发展来促进制度完善,让制度因技术赋能而更有生命力和开放性。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对技术实践的支持与规范。应为技术驱动的智慧社区、掌上社区、共享社区等新兴技术平台构建“弹性制度框架”,为实时互动平台、虚拟议事厅、沉浸式协商场景等协商新形态制定细化的运行规则、权责关系与程序标准。在坚守协商民主核心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一定范围内的技术试错与模式探索,通过“制度包容性”激发“技术创造力”。由此,通过制度与技术在规则、平台与治理文化上的系统耦合,可形成“制度引导技术向善、技术驱动制度迭代”的协同发展格局,为基层协商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可持续的技术支撑体系。

三是优化组织空间与技术空间的协同互促。组织空间是技术空间的“运行载体”,技术空间则是组织空间的“赋能中枢”,二者的有机互动有助于突破“组织固化技术”“技术脱离组织”的困境。一方面,推动组织运作机制积极采纳科技范式。组织应积极打造智慧化的“协商情况研判平台”及“辅助决策智囊团”,以议题搜集、汇总反馈、成效追踪的数字化来提升组织对不确定因素的应对能力,以技术迭代不断牵引组织架构和流程的适配性改革。另一方面,以技术驱动组织协商的过程赋能与能力建设。应借助5G、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精进组织内部的协商流程建设。还应依托可视化工具与异步讨论平台增强组织成员的话语表达、理性辩论、自主管理等数字协商能力,允许组织及其成员在技术融合中动态调适其角色、规则与互动方式。由此,通过组织制度、组织文化与技术平台、数据智能之间的双向嵌入与动态循环,可构建“组织灵活适配技术演进、技术系统赋能组织发展”的协同共生机制,为基层协商民主的包容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奠定组织-技术一体化基础。

在协商治理场域中,制度、组织与技术空间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处于深刻的互动互构之中:制度空间生产形塑着组织空间与技术空间的变革;技术空间构建促进着制度空间与组织空间的发展;组织空间的结构性框架约束并支撑着制度空间与技术空间;制度空间与组织空间的效能实现依赖于技术空间的实践表达。因此,要提升协商治理效能,需在厘清各个空间边界与定位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单一空间的独特属性,并统筹把握多维空间的整体布局。将多重概念化空间整合纳入同一分析坐标体系,实现向各维度的拓展,从而构建起一个综合性的空间框架。这使得每一项具体协商活动都能在此体系中精准定位,借助空间互动激发空间聚合与叠加效应。鉴于基层治理实践的高度差异性与特殊性,这种空间互动形态往往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因此,基层协商治理绝非单一、僵化的模板,关键在于将普适性的空间分析技术与具体的地方性知识深度融合,方能持续探索并验证协商民主高效运转的空间运作机理。

 结论与讨论

作为各种关系和意义集合体的空间,为重新认识如何将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有益视角。不仅要关注实体性存在的自然物质空间,还要分析抽象概念化的理想类型空间,制度空间、组织空间、技术空间就是一种协商治理实践横切面般的理想化、类型化划分。其中,制度空间是观念意义上的空间,包含制度政策、价值理念、居规民约等因素;组织空间是关系意义上的空间,包含社会交往、社会结构、行动者网络等因素;技术空间是实践意义上的空间,包含技术环境、协商活动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互动模式等因素。从空间视角切入对“幸福圆桌会”的考察,将制度、组织、技术等空间要素嵌入社区协商治理,深化制度空间的协商规范,强化组织空间的协商能力,优化技术空间的协商过程,不仅为理解基层协商提供了多维度的解释框架,也为提升治理效能探索了一条系统性路径。

进一步看,制度、组织与技术三大空间是互相嵌套、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制度空间为组织行为提供了方向指引,组织空间又在交互过程中对制度进行再生产并调适制度内涵,技术空间则成为制度与组织运作所依赖的载体和催化剂。例如,“幸福圆桌会”中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制度空间),这些规程都是通过专业的主持人引导和分组研讨(技术空间)来完成的,并且在各方代表的不断交往(组织空间)中逐步内化到社区治理文化之中去。这一空间整合过程,通过空间的再生产,不断调整权力分配、重塑主体关系、活化参与过程,使民主在实践中可触可感、可用可行。面向未来,仍须在空间系统性上持续着力,加强不同空间维度的配套与衔接,避免重形式轻实质、重平台轻过程、重决策轻执行。唯有如此,协商民主才能在基层治理中扎根、发芽、生长,成为推动社会善治的持久力量。

结合基层协商的经验事实看,本文中一些关键问题有待后续探讨。一是基于个案分析,本文结论的适用范围能否推广尚待验证。后续研究既要加强对个案的追踪调查以强化研究深度,更要增加其他协商案例数量以拓展研究广度,从多样化的研究维度持续跟进。二是协商有效与否应体现在能否长效保持上。至于空间赋能对基层有效协商的推进限度,仍需放宽至长时段治理周期加以考察。未来值得探究的是,充分了解协商有效的评估指向,以解决形式化协商、象征性协商等现实难题,促进基层协商实现整体性、有序性和长效性。三是基层协商是个系统而复杂的实践过程,影响其面貌差异的因素错综复杂,本文仅提供了有限的经验层面内容和研究视角补充。当前国家治理转型、风险社会应对、数字建设要求等都对基层协商提出挑战,为协商有效性提供了不同衡量维度,值得进一步探索。

总之,实现基层有效协商的根本,在于立足社会关系本身,着力打造平等开放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协商空间。正因如此,民众才能在空间互动中达成共识,形成价值认同、认知统一、态度协调与行动同步的平衡状态,从而精准回应治理需求,保障协商民主有效运转。由此观之,任何空间形式均仅为载体与工具,其核心价值在于承载民众主体性、畅通意见表达,并最终服务于民众组织化形态与公共治理秩序的重塑。因此,必须集结“差异空间中的多样性力量” 38 ,重建受损的协作网络,在制度、组织、技术等多维空间的交叉、重叠与深度互嵌中,切实推动协商有效到优效的跃升,为中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提供本土化理论注脚和创新性治理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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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秦海燕、张贤明:《空间赋能:基层有效协商的行动逻辑及实践进路 ——以H市“幸福圆桌会”为例》,《社会科学研究》2026年第3期,第29—37页。

【作者简介】秦海燕(1982—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师;张贤明 (1970—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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