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生:商周“封建”体系下“方伯”的起源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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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生  

本文刊发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

作者简介:杨永生,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上海,200242。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方伯与商周国家结构研究”(22BZS003)阶段性成果。

摘 要:方伯是商周时期广泛存在的方国之长,其形态随“封建”体系的演进而不断变化,经历了原生型、次生型和霸主型等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晚商时期,王权疏于对外服的控制,方国自发形成区域性联合体并促使原生型方伯产生。商周鼎革时期,在西周“封建”体系下,王权主动建置次生型方伯,使其承担军事开拓、防御和资源监管等职责。春秋时期,王权衰微,霸主型方伯既承袭西周封建体系的制度遗产,又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突破旧有封建框架,成为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的过渡形态。三种方伯形态为理解早期国家的演进路径提供了关键参照。

关键词:封建;方伯;原生型;次生型;霸主型;早期国家

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和发展是20世纪以来历久弥新的学术热点,学界立足本土材料,借鉴西方理论,提出“古国”-“方国”-“帝国”“酋邦”-“早期国家”-“成熟国家”“邦国”-“王国”-“帝国”等阐释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多种框架性理论范式,不少结论已经成为当下理解中国早期国家的基础性知识。近年来,相关研究呈现出新的趋势。其一,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已成学者共识,尤其在文明探源中,“多元一体”概念得到广泛应用。其二,“古国”“方国”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明确。其三,三代早期国家演进的本土概念渐受重视,如基于原典封邦建国之“封建”概念解释三代国家和社会性质,并以自夏商之早期分封到西周之成熟封建概括早期国家的演进轨迹。尽管如此,相关概念的使用仍存争议,如“方伯”等政治因素在商周早期国家演进中的作用仍有待揭示。

中国早期国家演进研究应回归本土话语体系。“方伯”一词较早见于《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指商周时期作为某一区域邦国之长的君主,又可指该君主所在的邦国,是早期国家地方势力的代表。众所周知,周王室东迁后,以齐桓公、晋文公为代表的诸侯之长相继崛起,开始了“政由方伯”的春秋霸政时代。但早在春秋时期之前,方伯就已经对“封建”体系建立产生影响。一方面,方伯是出于战争、联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首先是区域性的,然后才是跨区域性的;另一方面,因自然地理环境阻隔,商周王权需要承认或主动建置区域中心以加强对广土众民的控制。于是,古典文献所记唐虞三代国家延绵不绝,并赋予方伯以“牧”“孟侯”“侯伯”等别称。从不迟于晚商时期的自然形成到受西周王朝的分封建置,方伯逐渐隶属化、政区化,为文明演进提供了多元的、持续的活力。在周王室衰微的历史背景下,方伯被灭国置县,国家开始了向郡县制转型的进程,为秦汉大一统王朝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方伯是商周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一环,是促使早期国家形成、发展并向成熟国家转型的关键因素,更是中华文明演进多元一体趋势的具体体现,值得深入研究。

一、晚商方国的区域联合与原生型方伯的形成

方伯作为“封建”形塑商周复合制国家的产物,其发展历程包括原生型、次生型和霸主型等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晚商是早期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原生型方伯形成与发展的典型时期。借由武力征服与结姻联盟,商王将黄河流域乃至更大区域的族邦纳入以王权为核心的复合制国家。然而,商王对四土的治理方式,仅有少数情况是授土授民之实封,更多情况是承认方国对原有土地、人民控制权之褒封,并依靠军事控制、朝贡等来维系臣属关系。这种管理模式,使外服方国保留了相当大的政治自主空间,从而促成原生型方伯的产生。

首先,晚商王权对外服方国集中与松散并存的管理模式是原生型方伯产生的基础条件。晚商外服方国种类众多。《尚书·酒诰》:“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 其中,“侯甸男卫邦伯”概括了晚商外服方国的基本类型。大盂鼎(《集成》2837)有“殷边侯田(甸)”之句,“侯”应为晚商外服最为重要的方国类型。“侯”多来源于归服商王朝的异姓方国,承担了驻扎边域“为王斥候”的军事职责, 经由奠置、册命等“封建”程序予以确认身份地位。卜辞中存在如絴方(《合集》5497)、祭方(《合集》1051正)、龙方(《合集》272反)等“人、地、族三位一体”的“同名”现象,或可证明“方”之内部已出现了以血缘组织为基础的集权倾向。这类“方”的组织结构可能较为单一,但随着自然分衍或受商王权影响,一些方国内部会产生不同分支,各分支又相互独立,政治倾向也有差异。如武丁时期的鬼方昜与商王朝保持良好关系,卜辞有“比鬼”(《合集》6474)、“令鬼”(《怀特》1650)及贞问“鬼”是否获羌(《合集》203正)的记载。但武丁时鬼方多有反叛,甚至出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的战争,故专家认为鬼方昜仅为鬼方的一个分支。又如望方,其某一分支首领望乘是武丁、祖庚时期的重要将领,“王比望乘”(《合集》32正)、“令望乘”(《合集》6667)等记载常见于卜辞。但同一时期仍可见与商王朝敌对的望方分支。商王曾卜问是否应“呼雀伐望戉”(《合集》6983)、“叀雀呼比望伐戉”(《天理》156)。其中,望 和望戉同为望方分支,商王以望 伐望戉,是“以夷制夷”的做法,这说明望方内部至少同时存在两个具有不同政治倾向的分支。但他们皆以“望”为号,显示出某种基于血缘或地缘的族群认同。

其次,方国之间的区域联合是原生型方伯产生的必要条件。一是基于共同的政治诉求出现在军事领域,如宾组卜辞记载:“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合集》6057正),“□其以絴方”(《合集》8598),“方以方敦吕”(《合集》8610正)。“以”有统率之义,这表明方与土方、絴方、 方等都有同盟关系。二是基于共同的信仰诉求出现在思想文化领域。商末商夷战争中出现了夷方、伯椃(《合集》36492+36969+《怀特》1901)、夷方无孜(作册般甗、《集成》944)、夷方䍙(小子卣《集成》5417、文父丁簋《集成》4138、《上博》54806.2)、夷方沚伯(《东大》945)、夷方澭伯(盉、《铭图》14766)等多位夷方首领名号。一般认为,“夷方”即东夷。“夷方无孜”、“夷方沚伯”等颇类周厉王时南夷、东夷的“廿又六邦”(胡钟、《集成》260),是东夷之下的小方国。但从目前材料来看,他们各自为战,居处亦有相当距离, 可能仅是基于共同名号、活动区域、宗教习俗、政治倾向等形成的联合体。

再次,进行区域治理是原生型方伯的典型特征。周方伯是商末原生型方伯的代表。这是方伯区域联系深化的结果,更深受商王权的影响。周人世居西土,在古公亶父时便已经逐渐扩展自身势力范围,“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太丁之时,周人“克余无之戎,于是太丁命季历为牧师” 的功绩,更使其备受商王重视。此后,周文王被赐封为“西伯”“周方伯”(《周原》H11:82、H11:84),留下了“文王服九邦” 和“昔文王治西土……不为大国侮小国,不为众庶侮鳏寡,不为暴势夺穑人黍稷狗彘” 的追忆。周人德行教化与武力征伐并重,不断吸纳周边族群,形成了以周方为核心、融合血缘与地缘关系的“西土”集团。故而在《尚书·牧誓》记载武王告诫“西土之人”时,先言“友邦冢君”,继而称“御事”等周方职官,再而提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周边邦国, 方伯内部包括了掌握大小不一权力的不同政治实体。

要之,原生型方伯的产生源自势力较强的方国在内部整合基础之上,结合血缘和地缘关系,逐步吸纳周边族群、邦国,扩大自身影响范围。晚商王权对外服方国控制的减弱,导致方国内部出现了集权倾向,继而形成区域政治和军事集团。周人正是以“西伯”身份积累实力,最终完成了由伯而王的跨越,显示出中国早期国家演进道路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二、西周次生型方伯的建置与职能演变

殷周鼎革不仅是王朝的更迭,更是中国早期国家从早期分封向成熟封建转型的关键时期。周人汲取了商代对外服控制松散的教训,在广阔的疆域内系统性推行了以宗法为内在纽带、以分封为外在形式的“封建”体系。西周成熟封建是一种“授民授疆土”的制度,通过“分君亿疆”(史墙盘、《集成》10175)的形式,将众多族邦纳入王朝等级体系,标志着中国早期国家从松散联合向多元一体格局的转变。在此背景下,周王室基于地缘政治和宗法制度创设畿服制度,进而加强对古族邦的控制。次生型方伯作为王权主动建置的区域中心,便是成熟封建体制应对广土众民治理的制度举措。方伯之设,本质上是在周王室与众多方国之间构建一个中间管理层级,使西周王朝能够实现对更大范围、更多族群的深度整合。因此,对旧有族邦进行区域治理是次生型方伯的典型特征。这一治理职责既服务于王权的整体战略,又因西周国家的转型而在西周早期和中晚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西周早期是次生型方伯的主要建置时期,如齐、鲁、晋、燕、曾等方伯皆获封于这一时期,其职责主要包括接纳殷遗民和疆域开拓两个方面。

一方面,次生型方伯有接纳殷遗民等族群的作用。对殷遗民而言,周人在保有其旧有宗族结构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国家统治。如鲁炀公时期的叔尊(《铭图》11818)、叔卣(《铭图》13347)记炀公命器主叔“自阳桥来诲鲁人,为余轨”,即让鲁地的土著遵从周人的礼法。“叔”为第二代殷遗民, 他受命去教导礼法,以期“变其俗、革其礼”。又如康叔治卫,除要厉行周政外,还要“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以“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复尊(《集成》5978)、亚盉(《集成》9439)等显示燕侯也多次赏赐复、亚等殷遗民。这是方伯“以藩屏周”政治职责的具体体现,在客观上推动了周人、殷人和土著居民等多元族群的整合。

另一方面,次生型方伯还是王朝军事力量在地方上的重要体现。西周早期,方伯是王朝疆域开拓的重要参与者。太公封齐,就有“五侯九伯,汝实征之,以夹辅周” 的政治目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莱侯与太公争营丘事, 或与此有关。伯禽封鲁,亦有“大启尔宇,为周室辅” 的征伐之权。周昭王时静方鼎(《铭图》2461)“在曾噩师”、中甗(《铭图》3364)“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艺㡴在曾”等也揭示出曾国在南土拓展中的重要使命。这是西周王朝为实现对更广阔地域进行有效政治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故而在开拓疆域的同时,方伯也要对小国进行保护,以实现“小大相维”。周昭王时臣谏簋(《集成》4237)记:“唯戎大出[于]軝,邢侯搏戎,诞令臣谏□□亚旅处于軝”,便是这一职责的体现。

随着西周国家管理制度的逐渐完善,方伯与周边族邦的联系也日益紧密。西周中晚期,次生型方伯在“封建”体系中的作用也随着西周国家的转型而呈现出下列三种新的特征。

第一,较之西周早期,西周中晚期“封建”次生型方伯的数量减少。西周中晚期,周王室虽仍有“封建”之事,但已不复周初的宏大气象。原本作为授民主要来源的殷遗民,已经完全归于周王朝的日常管理,甚至成为昭王南征的主力, 自然难以被再次分赐。即便是被周宣王寄予“南土是保”“式是南邦”厚望的南申,其徙封时除有本族“私人”外,也仅有土著谢人为之附庸。在这种情况下,新“封建”的方伯自然难以承担王朝地方支柱的职责,南申在春秋早期楚文王时被灭,无疑与此有关。

第二,方伯的区域防御功能日益加强。方伯作为王朝最大的地方军事力量,是西周中晚期对外防御的主力。如史密簋(《铭图》5327)、师簋(《集成》4313)所示,淮夷“广伐东国”,齐师是抵御的主要力量。原本作为南土开拓支柱的曾国,已变为防范淮夷的据点,曾侯与钟铭文“君庇淮夷、临有江夏”是对这一历史背景的反映。方伯成为王朝跨区域防御的重要参与者。周恭王南征,晋、霸、倗等晋南国族也参与其中, 如“淮夷伐霸,晋侯搏戎”(晋侯铜人、《铭图》19343)等协作加强了区域族邦之间的联系。到了西周末年,方伯已为对外战争的主力。晋侯苏钟(《铭图》15298-15313)记“王亲遹省东国南国”,晋侯苏率领“亚旅、小子、人”便承担了主要作战任务。方伯这一军事职能的转型,无疑有助于维系王朝稳定,但也使其更关注自身区域利益而非王室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原本“以藩屏周”的封建用意。

第三,“封建”体系下的资源控制模式,改变了区域方国权力结构。如在蕴藏有盐等关键自然资源的晋南地区,周王室采用直接控制模式。山西翼城大河口M1017墓出土霸伯簋等记“井叔来盐”, “井叔”为王朝卿士、“盐”即分辨盐卤优劣,是周王室对盐业资源直接控制的体现。霸伯本属赐予晋国之怀姓九宗,但王室的直接控制提升了霸人的政治地位,使晋国的区域治理呈现“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弹性控制模式。而对于周王朝边缘区域,王室则主要依靠方伯进行资源管控。如对于作为“帛畮人”(兮甲盘、《集成》10174)之淮夷,王权建立了以方伯为支点的贡纳监管机制。西周中期士山盘(《铭图》14536)记士山受命“于入侯,出征鄀、荆、方服,眔大籍服、履服、六孳服”,驹父盨盖(《集成》4464)记驹父受命“即南诸侯帅高父,见南淮夷,厥取厥服”,两铭之“服”指鄀、荆、方和淮夷的贡纳义务, 侯、高父承担了就地监管镇抚之责。此外,师图片簋记淮夷反叛,“反厥工吏”,“工吏”是建置于淮夷之中的基层监督官员。这种由王使、方伯、工吏组成的层级化监管机制,强化了部分方伯资源监管职能,已经带有一些后世地方行政色彩。

 

综上,次生型方伯是西周王权主动建置的区域中心,根植于成熟封建制对多层次治理结构的内在需求。面对广土众民,西周王朝仅凭王室直接统治难以实现深度整合,方伯遂作为一种中间治理层级顺势而生。借由方伯,众多方国或主动或被动进入西周王朝体系,西周由此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多元一体政治格局。方伯由西周早期的军事开拓到中晚期的军事防御、资源监管的职能演变,折射出西周国家从粗放走向精细的治理转型。这一实践,是中国早期国家对广域多元族群进行有效整合的可贵探索,为后世中央集权制下的地方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借鉴意义。

三、春秋霸政与霸主型方伯的特征

周平王东迁,王室衰微,西周成熟封建体系进入转型期。维系这一体系的宗法纽带随着血缘疏远而逐渐松弛,王权从天下共主的实质性权威逐渐退化为一种名义性的礼制象征。与此同时,各诸侯国经过西周数百年的发展,社会结构和军事实力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位于关键地理区域、拥有丰富资源的方国率先崛起,逐渐突破了封建等级的束缚。由此,西周时期以王权为核心的一统秩序,演变为春秋时期多个区域性权力中心并立竞争的多元格局。在这一格局下,霸主型方伯应运而生。它既承接了西周次生型方伯和王官伯的部分权力遗产,又因应了王权衰落后诸侯国对新型政治秩序的需求,成为西周封建体系向后世中央集权国家过渡的关键中间形态。故而,霸主型方伯的出现并非单纯的权力僭越,而是春秋时期“封建”国家体系在内外矛盾推动下自我调整的必然结果。

霸主型方伯的产生经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方伯自身内部的整合。这从西周时就已开始,终于春秋时期。以晋、齐等为代表的诸侯国就原生型或次生型方伯的对内整合。《左传·隐公六年》记载:“翼九宗五正顷父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 “九宗五正”属晋国怀姓九宗,可见至迟在春秋早期,晋国已完成对其整合。此外,如命卿等兼具王臣与公臣双重身份的职官也逐渐“本土化”。西周中期引簋(《铭图》5299)显示,齐国命卿引乃周王册命,但之后的命卿已为同姓国、高二氏,这无疑是齐国进行内部整合的体现。第二阶段是方伯的区域整合。清华简记载“楚文王以启于汉阳”,即楚国将居于汉阳周边的诸姫吞并以扩大疆土。戎生编钟(《铭图》15239-15246)的器主戎生,其祖宪公受穆王命“用捍不廷方”,其父昭伯继而受王命“召匹晋侯”,戎生则协助晋姜进行盐铜贸易,与晋国的联系逐渐加深。第三阶段是方伯通过同盟的方式进行跨区域联合,由此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盟主,即以春秋五霸为代表的霸主型方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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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阶段与前述商末原生型方伯的发展路径相似,但商末方伯的发展以封建体系的不成熟为前提,霸主型方伯的兴起则是对成熟封建体系转型的回应。春秋时“犹尊礼重信”“犹宗周王”,西周封建体系虽衰而未崩,霸主型方伯也呈现新旧交杂的过渡特征。

第一,霸主以尊王为号,实则加剧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僭越局面的出现。会盟是霸主行使权力的主要形式。春秋初年,“盟”多为两个或以上诸侯结成的军事同盟,缺少明确的政治目的,实际上加剧了诸夏之间的争斗。自齐桓公以尊王为号召纠合诸侯后,“皆奖王室”成为盟会的重要内容。但霸主不仅可以要求盟国提供军力,如献捷等原为周王独占之礼亦被霸主侵夺。鲁成公七年,楚伐郑,晋救郑,郑便把楚将钟仪“献诸晋”。霸主还可征求盟国朝聘、贡纳,甚至出现了“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 的制度性规定,服制的贡纳对象也由周王转向霸主。这在事实上窃取了王权,改变了封建体系的权力结构,以至于到春秋晚期有“周卑,晋继之” 的说法。

第二,霸主攘夷的政治实践催生了春秋时代的华夷之辨,并超越了西周“封建”体系的族群整合功能。西周时期,华夷之别主要取决于政治从属关系。齐桓公伐楚时,管仲就以楚国“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 为辞,通过礼制规范划定华夷边界,由此使春秋华夷之辨自始便带有鲜明的文化属性。另一方面,霸主对祖先族源的追溯,在确立自身华夏正统的同时,亦加速了华夷共祖认同的建构。如春秋中期晋公(《集成》10342)记:“晋公曰: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敬□百蛮,广司四方,至于大廷,莫不事公。”此语保留了西周方伯之职责记忆,然多有夸饰,寄寓了时君之野心。

第三,霸主“兴灭国、继绝世”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西周的封建体系,但是霸主灭国置县之举亦相当普遍,旧有“封建”体系也日趋动摇。西周“封建”存在“天子建国”和“诸侯立家”两个过程,前者主要见于西周时期,后者则主要见于春秋时期。县制的推行打断了“诸侯立家”的“封建”过程。学界一般认为,县制滥觞于西周时君主直辖的公邑制度,最终形成于战国时期。春秋时期正是这一制度演变的承上启下阶段。《左传·宣公十二年》有“使改事君,夷于九县”之辞,说明灭国置县是普遍之举,“县”仍有君主直辖之意。以晋国为例,晋县已有固定的规模。《左传·昭公五年》:“韩赋七邑,皆成县也”。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 “成县”“三县”“七县”表明晋国属县建制已有明确规定。同时,晋县长官的选任也趋于制度化,上论诸县大夫皆是“以贤举”。县制的推行,从根本上中断了“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 的封建层级化进程,动摇了封建体系的根基。

要之,霸主型方伯是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转型的过渡形态,成为王权衰微时新秩序的整合者。霸主型方伯一方面承袭了西周封建体系的遗产,以“尊王攘夷”的形式延续了封建秩序的基本框架;另一方面则通过盟会、灭国置县、构建族群认同等途径,不断积累超越封建框架的权力要素。这种承旧启新的特征,使霸主型方伯成为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演进的关键推动力量,为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余论

综上所论,商周“封建”体系下方伯的演变历程,实质上折射出中国早期国家从松散联合逐步走向统一集中的宏观演进趋势。原生型方伯在晚商王权薄弱的缝隙中自发衍生,是早期国家自发秩序的生成方式;次生型方伯作为西周成熟封建体制下的制度性建置,体现了早期国家对多层次治理结构的自觉探索;霸主型方伯则在春秋分封体系瓦解进程中应时而起,标志着早期国家向更深层次的多元一体整合的过渡。三种方伯形态的按序推进,并非孤立的地方性事件,而是以王权与方国之间权力关系的调整为主轴、以“封建”国家体系的整体演变为背景的联动过程。

方伯的演变历程深刻揭示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生成模式的内在逻辑。在早期国家的不同阶段,多元的邦族力量始终是文明演进的重要参与者。商及此前一段时期,方国的区域性联合为中华文明的多元性提供了组织基础;西周时期,王权依托次生型方伯将多元族群纳入统一秩序之中;春秋时期,霸主型方伯在旧秩序松动之际构建新型政治格局,进一步推动了华夏认同的形成与统一趋势的深化。由此观之,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的演进并非一族一邦的孤立发展,而是王权与众多族邦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以不同方式共同推进的“联合演进”过程。方伯作为地方势力的代表与区域治理的枢纽,不断为文明演进注入多元而持续的活力,既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得以生成和维系的关键因素,也是理解中国早期国家有别于其他文明演进路径的关键参照。因此,“封建”体系下方伯的起源与演变,不仅是商周政治制度史的重要课题,更是建构中国早期国家本土话语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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