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鹏:张载《西铭》中的政治哲学——以大君、圣人与学者为中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2 次 更新时间:2026-02-24 23:19

进入专题: 张载   《西铭》  

安鹏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摘要张载《西铭》一篇,本名《订顽》,其自述专为学者而作,只欲学者忠于天道。这一创作意图背后,隐含着对圣人、君臣、学者之职分的全面规划:圣人凭借与天合德以及言辞的能力,粹美、著效天道,并创立制法,可视其为立法者;君臣通过现实的具体职事,践行、落实圣人的制法,可视其为行法者;学者通过学习圣人的言辞,一方面发明言辞所粹美、著效的天道,另一方面维护制法的实践,并解释其背后的义理。学者可以变为臣工,也可专以明道为己任,但都需要以天道为依归,如此才能维护政制的神圣性与合理性。政治事务的本性根源于天道,经过圣人之手而成六经之学,并形成相应的政制,后世学者必须服膺于天道和圣人的双重权威,在此框架中思考政治生活的方式和意义。这是张载对政治事务的哲学思考,是对传统“政者,正也”做出的全新阐释。

关键词《西铭》 张载 圣人 学者 大君

北宋张载所作的《西铭》,脍炙人口,影响极大,当时已经备受关注。张载将其本命为《订顽》,《西铭》之称源出小其十三岁的程颐之手:“横渠学堂双牖,右书《订顽》,左书《砭愚》。伊川曰:是起争端。改之曰《东铭》《西铭》。”所谓争端,今人不易考知,但张载甘冒起争端的风险而作此篇、命此名,必然有其精思蕴于其间。《订顽》之作,意欲何为?以往诠释中,借助《西铭》发挥义理方面,学界已有充分研究。不过,在众多解释之中,学界似乎并不太关心张载本人的想法和意图。

根据张载夫子自道:“《订顽》之作,只为学者而言,是所以订顽。天地更分甚父母,只欲学者忠于天道,若语道则不须如是言。”由此可知,《西铭》并非语道之书,主旨不在于阐明天道,亦非世传所谓“明理一而分殊”,而是特意针对学者,“只欲学者忠于天道”。问题是,天道隐微,学者如何做到忠于天道?忠于天道与围绕大君—大臣而缔造的政治秩序,又有何种关系?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西铭》的文脉入手,讨论在大君模式的政治秩序中圣人、大君和学者各自的地位与功能,以及三者之间的逻辑关联,并尝试揭示这一政治秩序的本性。

一、大君:与宗法秩序的关联及区别

《西铭》以“乾称父,坤称母”开始,接下来依次叙述余、吾、民、物,然后是大君、大臣、高年、孤弱,再次是圣、贤,最后到疲癃残疾、惸独鳏寡。既然《西铭》只为学者而言,那余、吾都可视为学者的自称,自无异议。高年、孤弱、疲癃残疾、惸独鳏寡是民当中的特殊群体,而且是作为被关怀的对象提出的。其中之大君和圣贤,意义并不明确,需要展开分析。

想要理解大君,就绕不开宗子:“大君,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吾父母指乾坤、天地,则大君是天地之宗子,大臣附属于宗子而存在。这一叙述与宗法密切相关,何炳棣说这“不啻是张载宇宙本体论宗法模式最坦白而又最直接的供认”,用辞虽然严厉,但不无明见。不过,细致分析宗子法所呈现的秩序图景,会发现与《西铭》的描述并不完全一致,不宜将二者简单地等同起来。

《西铭》没有专门论述宗子,但张载在《经学理窟》中却有专篇讨论宗法的涵义、功能与意义。按照此篇之说:“夫所谓宗者,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己,所以得宗之名,是人来宗己,非己宗于人也。”这就是说,宗子成立的根本在于这个族群中的所有成员都去宗他(宗子),而不是反过来。相应地,这个族群因此会产生一个中心,即宗子,其他成员则围绕着这个中心而有独属于己的位置。

这样一来,宗子法的核心功能就是统系骨肉之亲,由此达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的目的。若将这套理念无限扩展,最终会将所有人都收摄到同一个祖先那里,正如《史记》等古书所建构的那样。人类的秩序图景就类似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若干叶片附着在同一枝条上,可以视为最低一级的宗族结构,枝条为宗子,叶片为族人;若干上述枝条又同时附着在更大的枝条上,形成较高一级的宗族结构,大枝条为宗子,小枝条为族人(相对于叶片是宗,相对于大枝条则是庶子);若干大枝条同时附着在枝干上,形成更高一级的宗族结构;枝干最终附着在一个本根上,形成最高级的宗族结构,即是人类始祖。

这套宗族关系根源于人和物天然具有的天秩天序:“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小大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谓天秩。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知序然后经正,知秩然后礼行。”天秩天序源出《尚书·皋陶谟》,汉唐注疏中以五常人伦解天序,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解天秩,但张载彻底摆脱具体的政教语境,而在天地一气化生人物之时人人物物就天然带有的形体特质上,来解释这组概念。以今日熟悉的语言来说,生有先后说时间,小大高下相并相形则是对万物形象和所占据空间的描述。经过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界定,每一物形便被赋予独一无二的位置。相对于整体的太虚而言,边界分明、形状各异的每一人和物,在相并相形的相对位置和先后生成的时间中得到最精确的界定。

单以人言之,每个小孩出生,必然有父母,父母有昆弟姐妹,父母也必有各自的父母,如此推演开来,形成严整的亲属关系网络。这个小孩一旦出生,就已有确定的位置,而且无从化约:对他的父母是子女,对兄姊是弟妹,对父母之昆弟姐妹或是侄或是甥,对祖父母是孙……这是人天生的自然,而圣人凭此创制法度,“天之生物便有尊卑大小之象,人顺之而已,此所以为礼也”。

人虽然出生就在这套亲属关系网络之中,但未必尽能自觉,更不论肯以此行事与否。世远则亲疏,普通人经历三四世就已经无法记忆祖先,如果没有谱牒等勉力维持,自然“不知统系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为了“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圣人就要立宗子法,将游离在宗族外围的个体和今天所谓核心家庭收摄到宗子周边,重新界定各自的位置和职分,从而实现更大族群的整合。

因此,宗法固是天然节文,但同时也是圣人粹美、著效的产物,属于圣人人为的制作,这也成为人禽有别的重要标识。物皆有大小、尊卑,此“非自人而出,至于鸟兽,莫不有父子配偶长幼朋友,蝼蚁之君臣,鸿雁之兄弟”,都是天性必然,但鸟兽“不能推类而有别”,“至圣人则能粹美之”。所谓粹美之,犹“天地变化,圣人作《易》以著效之”,是将不甚显明的事物著明显示出来,仿佛给世人以行为指南:“圣人与人撰出一法律之书,使人知所向避,《易》之义也。”

根据张载的论述,宗法主要通过祭祀而得以落实,“言宗子者,谓宗主祭祀”。宗主祭祀,意味着与先祖的沟通,必须借助宗子来实现,其余族人不能僭越而私祭。哪怕“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地位悬殊,也要“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不得因地位尊贵而行私祭;更进一步,“非独宗子之为士,为庶人亦然”。由此可见,宗子并不一定拥有最尊贵的爵位,但却垄断着对先祖的祭祀。至于其余族人,在祭祀之时,“与则以身执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之”,总归有属于自己的职分,“为位行事而已”,决不可与宗子相提并论。

《经学理窟》中的宗子法主要限定在以血缘为纽带的族群之中,而且并没有明确将天子纳入宗法秩序之中。反过来说,宗法的适用对象可能只是“大臣”,而不包括天下所有人,比如天子和他的子民。张载的这段话可以佐证这一推论:“谓五帝皆黄帝子孙,于理亦无,黄帝以上岂无帝王。”如果考虑实际情况,即血缘关系难以追远,尤其经过五代这样的乱世之后,谱牒不存,人家不知来处,血缘族群也就不具有继续扩大的现实基础。按照以上规划,天下最终只能形成大小不一的宗族,而且数量不会太少,却不会凝聚成一个整体的天下。宗族之间仍然需要进一步整合,但如今很少看到张载关于这方面的论述。

要说明确而仅有的论述,当属《西铭》中的大君秩序。大君秩序与宗法秩序并不相同,但二者都有整合人心的功能。大君是基于天下之民(民吾同胞)乃至于天下之物(物吾与也)都是天地一气化生而来这一模式建立的,与血缘无关。不过,血亲也是气的流通与延续,则在一气化生的模式下,乾坤为父母就不再是一种比喻,而是对事物本质的揭示。这样看来,确立大君与在血亲之中确立宗子一样,都可以实现统系其余一切人的意图,只不过血缘已经被较为抽象的天地之气所取代。这种功能上的相似性,或许才是“大君,吾父母宗子”所要传达的真实信息。

但是,若将其视为一种扩大的宗法秩序,或许推之过远。这是因为,血亲一旦被天地之气取代之后,将会极大简化宗子秩序的图景。在天地一气化生的模式中,宗子、人和万物都是兄弟关系,宗法的秩序图景就只剩下零碎的叶片全都附着在一个总干上,中间的枝条几乎全部被省略。每个人可以直接以大君为宗子,而越过血亲这个媒介。这样一来,《西铭》就难免遭受兼爱的非议,也为后世演绎出平等、博爱等观念提供了基本的思想素材。

大君模式与宗法模式在形态上有别,但运作机制及其功能依然有相似之处。确立大君为天地父母之宗子,就要求天下之民皆去宗他(大君),朱熹所谓“此正以继祢之宗为喻尔,继祢之宗,兄弟宗之”之意。同时,大君将独擅对天地的祭祀。宗主祭祀,则其他人只能参与其中,或以物助祭,但都无法成为祭祀的主持者。“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对于天地父母而言,大君乃宗子,其他诸人皆为庶子,为明其宗子,则必然不能主祭天地。祭天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报本报功:“南郊圜丘,冬至,报本之时……北郊夏至之日,报功之时也。”这与一切祭祀相通,比如“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通过对主祭天地的垄断,大君形成天下共有的、最高级别的中心,天下之民被统系在以此为中心铺开的主干之上,变成休戚与共的整体。和宗法一样,大君模式既有以天地一气化生的自然为根据,但同时也是一套人为的制法,并不是天然之物。究其本质,大君模式是对万物一体的一种制度设计,并非境界或体验所能涵盖。天地化生万物和人,都从一气而出,这是天地之自然、之实情;但通过大君这一天地的宗子,于现实中再一次整合散殊的人和万物为一体,则是圣人的建制,当然还包括大君和大臣等对祭祀诸职事的具体践行和反复操演。看来,要进一步理解制法层面上的大君(大君秩序),首先需要理解圣人,何况《西铭》紧接着正提出“圣其合德”的议题。

二、圣:合德、言辞与制法

“大君”和“其大臣”之后,张载要求他们“尊高年”“慈孤弱”,紧接着提出“圣其合德,贤其秀也”的命题。“其”指天地,说明圣人与天地合德。但问题是,大君代表的秩序和圣人之与天地合德之间,有怎样的逻辑关联?上文已明,大君秩序是天地之自然、实情,但是对圣人的建制还缺乏论证,本节拟就此展开讨论。

围绕大君缔造的政治秩序,有天地之自然和圣人两方面加以确立。圣人所以能知道天地之自然,正在于“圣其合德”一句。圣人与天地合德,确立了圣人虽有人之形,却与天同德的基本地位。所谓天德:“神天德,化天道,德其体,道其用,一于气而已。”析而言之,天德是天道之体;合而言之,天德与天道可以互相包涵,举其一即知有体有用。圣与天合德而无间然,则圣能知天,天亦能知圣。《正蒙·神化》云:“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神化乃天德天道,而大而位天德是穷神知化的先决条件。按“大”从《孟子》“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而来,指大人;位天德,本诸《周易·文言》乾九五“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一语,《易说》解释道:“飞龙在天,况圣人之至若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又解释说,“乃位,即是实到为己有也”,“实在其所矣”。因此,穷神知化专属于圣人,则圣人能穷知天德天道。又云:“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此皆圣人能知天之证。孔子“圣德日跻,必有人所不及知而天独知之者,故曰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此天能知圣人之证。圣人既能知天,则能按照天德天道规划人间秩序,形成理想的制法,大君秩序正是此规划之一。《正蒙》说:“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闻性与天道,并不是耳朵真实听到,也非道听途说,“圣门……不以苟知为得,必以了悟为闻”,可见默识天道才是制礼作乐的合法基础。圣与天地合德,强调了制礼作乐(此处指大君秩序)的资格问题。确立起大君便是为人间立法,此是圣人之事:“立法须是过人者乃能之,若常人安能立法。”立法者也被称为“作者”:“制法兴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可见大君秩序的制作者既是圣人,也是作者。《正蒙·作者》首章历数七圣的创制,以及其他圣人对他们的继承和发扬。但在孔子,有德无位,无法在现实中规划人间秩序,又忧心其道不传,便将天德天道粹美、著效于文字言辞之中,制作六经,希望后世学者能通过六经这一媒介重新发明天道之蕴奥,并践行其中的制法。

张载以为六经皆为孔子制作,有诸多明文可证:“《春秋》之为书,在古无有,乃圣人所自作”,此自作《春秋》之说;“《唐棣》本文王之诗……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此删定《诗》之证;“鲁礼文阙失,不以仲尼正之”,“师挚之始,乐失其次……夫子自卫反鲁,一尝治之,其后伶人贱工识乐之正”,此正礼乐之例;《系辞》“是圣人议论到此”,“《序卦》无足疑”,此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之证。

六经既是向后世学者开显天德天道的大经,也是承载先王列圣制法的大法。六经所以能粹美、著效天德天道,是基于孔子位乎天德、实在其所和善于言辞的双重保证。“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圣人既与天合德,必然能将天地之道一言而尽。

言辞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能力,“义理无形体,要说则且说得去”,但能“尽理而无害者,须出于精义”,因此“必至于圣人,然后其言乃能无敝”。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义理无形体,让真实的言辞变得更加困难。“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故变化之理须存乎辞。”天道之无声无臭,让人无从耳闻目见,唯有通过言辞才能描摹其象,进而通过此象把握其理。显然并非任何人都有形而上的能力,只有圣人才对无声无臭的天道有周知,这也意味着只有圣人的言辞才能准确描摹天道,普通学者若要理解之,就不得不借助圣人的言辞。“辞者圣人之所以圣”,天地可以不仁,“圣人岂有不仁?所患者不仁也”,因此“圣人则仁,此其为能洪道也”。既要弘道,就不得不有言辞,“盖圣人成能,所以异于天地”,这就是六经必须作的坚实理由,也是孔子被列为作者的根本原因。

圣人不但能言辞,而且必须有言辞,才能弘道,将天德天道传授(教)给尚未位乎天德的后世学者。《西铭》后文所谓“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正是对圣人的说明,穷神知化专属于圣人,大人不与焉。大人可化而为圣人,但“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在熟而已。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知化则善述天地之事,穷神则善继天地之志,大人尚且不与,显然更非学者所能为。当然,述天地之事,继天地之志,也可以是对学者的期待。

圣人既然粹美、著效天德天道于六经之中,后世学者自然可以通过阅读六经,参详比较、尽义穷理,来获取圣人之意、天道之实。由此可知,孔子以后,学者即便无法造位天德成为圣人,也可以通过把握六经之义理,而达至对天道的理解。六经的制作又相当特殊,孔子自称述而不作,只是对先王列圣的制法和言辞予以继承,加以整理。然而,孔子制作六经,与整理古籍、保存文献极不相同:“《家语》《国语》虽于古事有所证明,然皆乱世之事,不可以证先王之法。”可见证明古事如何并不是制作六经的目的,先王之法才是核心。但同时,“三代之文章,颜渊固皆知之,故于其所知而去取之曰:行夏之时,乘商之辂,服周之冕,又曰放郑声远佞人,此则法外意,如道千乘之国之意,不与已举行者故事相干”。三代之文章指礼乐制度,颜渊皆能有所知,但去取之意却并不是已经实行的故迹,而是孔子加诸的“法外意”,也不纯粹是先王之政迹。法外意对先王之法的浸润,使其成为超越“已举行者故事”而为万世致太平的根本大法,孔子因此也成为真正的作者,而且是“自古以来实未有如”的作者:“作者……制法兴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若孔子自数为作,则自古以来实未有如孔子者。”

孔子制作六经,一方面是对天道的粹美、著效(言辞化的天道),另一方面则损益先王之法,成就最理想而合理的一套制法。这样再看宗法、大君,就能理解从天地自然之节文到人间制法的基本思路。圣人成为最初的立法者,后世任一朝代的开创者都被剥夺了创立制法的权限,时王之法度几乎变成因循苟且的代表。据说张载面见神宗时,“上问治道,皆以渐复三代为对”,又自述,神宗欲以汉宣帝“总人君之权,绳汉之弊”为善政,他则认为“假使孝宣能尽其力,亦不过整齐得汉法,汉法出于秦法而已”。秦法是时王的法度,也是现实处境的代表,汉人之因循也就变得同样不值一提。

三、学者:事皆自能与道辅于人

学者在《西铭》中并没有直接出现,但如前引,却是《西铭》真正言说的对象。因此,“余”和“吾”就只能是学者的自况。学者极为特殊,可能源自一般的民,自然可能是孤弱、高年,甚至是疲癃残疾、惸独鳏寡者。但又可能成为圣贤,张载云:“由学者至颜子一节,由颜子至仲尼一节,是至难进也。”仲尼毫无疑问是圣,颜子则介于圣贤之间,往往超出乎贤,因短命而未至于圣,“犹是心粗”。由学者至于颜子,颜子至于仲尼,其至难进,反向说明学者还是有成为仲尼的可能性。甚至于说,成贤以至于成圣是学者的终极目标。学者还可以成为大臣,附属于大君而存在,但显然不宜对后者有同样假设。学者关联起《西铭》中的所有人,又自有其存在的价值。

学者虽然可能源自一般的民,却与他们并不相同。首句“乾称父,坤称母”,仿佛要求所有人均以天地为父母,而后面“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两句中的“吾”,却并非任意一人。实际上,《正蒙》全书严辨“吾”“我”之分,这样才能理解前一句为何是“余兹藐焉”,而非“吾兹藐焉”。能够以天地之塞为体,以天地之帅为性,才能称得上“吾”,否则,只是藐焉一身,只能是“余”。可以想见,“余”包含形形色色的人,但学者有特定的身份和职分,要以成就“吾”为自己的志业。成就“吾”,其意义与学者的主要职分相关:“大抵人君则有辅弼疑丞,中守至正而已,若学者则事必欲皆自能,又将道辅于人。”根据这里的解释,学者的职分主要集中在:事必欲皆自能、道辅于人。

人君不需要事事皆必自能,这是因为有司存焉,“有司,政之纲纪也。”学者则事必欲皆自能,这意味着学者是有司(臣)的主要预备人选。《礼记·学记》说:“凡学,官先事,士先志。”郑注云:“官,居官者也;士,学士也。”孔疏云:“若学为官,则先教以居官之事;若学为士,则先喻教以学士之志。”注疏将官和士看作两种选择,或学官事,或学士志,却并没有交代官和士的关系。张载明确解释说:“谓有官者先教之事,未官者使正其志焉。”这是将士看作未官者,即尚未做官的人。尚未做官,但仍然需要学习官事,以便将来有官时拥有事事自为的能力,这正是学者可以成为大臣的明证。

“未官者使正其志”,与“只欲学者忠于天道”同义,学者没有做官为臣,就需要以天道为职事,以明义理为己任。“吾徒饱食终日,不图义理则大非也,工商之辈犹能晏寐夙兴以有为焉。”图义理,即以明道为己任,所以又说“学者本以道为生”。学者之职事与众人虽然分工不同,但有相似性,都需要尽力于此:“学者只是于义理中求,譬如农夫是穮是蔉,虽有饥馑,必有丰年,盖求之则须有所得。”

但明道和求义理毕竟与农工商事性质不同,后者主要依靠四肢体力,而明道需要劳心。心“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又是人身的主宰,如何存之养之就成为一项技艺,需要专门的锻炼。“学者舍礼义,则饱食终日,无所猷为,与下民一致,所事不踰衣食之间、燕游之乐尔。”这样的状态,张载也曾经譬喻为木偶人:“学者有息时,一如木偶人,牵搐则动,舍之则息,一日而万生万死。学者有息时,亦与死无异,是心死也,身虽生,身亦物也,天下之物多矣。”学者只有自己掌握了义理和道,才能“道辅于人”。

治事与明道是对学者的基本要求,显然源自《学记》。当然,这也不免让人想起胡瑗分“经义”“治事”为二斋的教学实践。张载也称赞程颢优于程颐,理由是“其救世之志甚诚切,亦于今日天下之事尽记得熟”。对当下事务记得熟,说明大程治事的能力相当突出,深得张载的赞誉。

人君无须事事皆自为,从学者道辅于人的职责来看,似乎也无需亲自明道、明义理。论者以为,秦汉以后儒家只能寄希望于将帝王转化成圣人,而无法期许圣人成为帝王。由此观之,这套说法至少并非张载的本义。另外,程颐《论经筵第三劄子》云:“天下重任,唯宰相与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张载或许并不这么想,若将人君理解为《西铭》中的大君,作为天地之宗子,令人不禁想起如下论述:“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宗子须专置教授,宗子之得失责在教授。其他族人别立教授。”宗子之得失责在教授,人君之得失自然可以责于辅弼疑丞。但是,君德成就和宗子之得失对大君的要求显然并不可同日而语。

人君既然不需要事事皆自能,又不必然明道,那只有“中守至正而已”。回到《西铭》的脉络中,作为宗子的大君,以及附属于宗子的大臣,主要目标是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一天地之自然,通过宗法等制法安排,再一次在人间事务中践行。“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要对他们“于时保之,子之翼也”。这些内容是圣人制法的固有之意,大君只需中守至正,按此制法行事,便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以祭祀为例,宗子法的一个核心体现是宗主祭祀,大君独擅对天地的祭祀。“祭,接鬼神,合宗族,施德惠,行教化。”意义不可谓不重大,但在祭祀实践中,大君需要按照仪节规定,严肃认真完成自己该有的容貌、言辞、动作,而无需亲自掌握祭祀背后的义理。完成职分所要求的仪节,则鬼神自接,宗族自合,德惠自施,教化自行,“诚于此,动于彼”。

六经需要学者的解读,才会彰明其中的义理,理解其中的制法,所以学者需要读六经、明义理。圣人不世出,则制法可能停留在某个圣人之手,以后很长时间内难得损益的机会。世远情迁,制法的具体内容或许就不适宜于当下,或为人所不理解。但学者辈有人出,只要教学得法,就足以明了圣人之意,代替圣人而在当下发明义理、阐明制法,甚至成为大君的合作者,切实践行之,成就王者之治。

逮及张载之世,距离圣人已经千五百年之久,众多制法自然难以推行,与现实极不相符。“学者行礼,时人不过以为迂”,这是非常现实的处境,但“彼以为迂,在我乃是捷径,此则从吾所好”。学者要敢于自立,与世俗不同,必以圣人之言、天德天道为鹄的,不应苟且随俗。张载面见神宗时,“上问治道,皆以渐复三代为对”,又说汉法出于秦法而已,皆不能代表圣人之政。可见不仅学者之行礼,人君之治理天下,同样要以六经为标准。

张载对封建、井田、宗法,甚至肉刑的坚持与执着,显然建立在对圣人制法尊崇的基础之上,如果将其单纯视为救世心切、针对社会现状而有的一时之想,或许就与理解这套制法失之交臂。这些制法俱载于六经之中,只是后世君臣苟且因循,不能力行之,学者惑于异端,不能发明之。为了证明这一点,张载甚至提出:“以某且求必复田制,只得一邑用法,若许试其所学,则《周礼》田中之制皆可举行。”既然君臣不能力行,自己得一县一邑,也可以作为试验,来证明六经之制法“皆可举行”。一旦可以证明之,则圣人之立法哪怕经历千五百年之久也同样适用,而且足以让现实政治走向王道之治,成就可久可大的德业。

值得一提的是,张载并非完全反对变法,但“学未至而好语变者,必知终有患,盖变不可轻议,若骤然语变,则知操术已不正”。与其轻易变法,不如通过明道来阐明圣人之法,“今欲功及天下,故必多栽培学者,则道可传矣”。在他的设计当中,学者仿佛圣人指派给后世的监督员和技术指导员,能明了制法的意义,并且督促和指导大君大臣力行之。

四、结论

张载明确说《西铭》专为学者而作,目标是告诫他们要忠于天道。这也意味着,政治事务的本性根源于天道,而不是人的自由意志或者合约等。现实中学者之所以没有忠于天道,是因为学的功能受阻,“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长则师世儒宗尚之言”,无法正本清源,“譬之指鹿为马,始未尝识马,今指鹿为之,则亦无由识鹿也”。天下英才从一开始就无从了解和认识圣人之道,而为异端邪说所荧惑,此所以需要订顽、正蒙、砭愚。《行状》说《正蒙》“条举大例,考察文理”,以此呈现六经,正是要“与学者绪正其说”,避免被异端蛊惑。张载一生的著述无不以此为正鹄。

《西铭》的逻辑背后隐含着张载对圣人、君臣和学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的界定,体现出他对政治事务的哲学思考。要而言之,政治生活本源于天道,而圣人是学者的终极目标,“圣其合德”,与天合而无间,乃位乎天德,“实到为己有也”,“实在其所矣”;圣人又善于言辞,“辞者圣人所以为圣”。因此,圣人有粹美、著效天道的能力,也有资格根据天道为人间制法。学者未至于圣人时,仍然可以通过阅读圣人的言辞,获得对天道的某些知识,这也算是一种明道。明道一方面要求揭示天道之蕴奥,另一方面也意在维护圣人制法的实际运作。相对于制法的圣人,大君大臣则主要是负责制法的运作,即在人间的实践。圣人的制法可能在很久以前便完成了,而实践却永远都在进行中,是当下的事。

《西铭》不无隐晦地指出,唯有以天道之秩序为依归,以圣人及其言辞(经书)为中介,勉力实践其中的制法,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善治,否则可能仅是“整齐得汉法,汉法出于秦法而已”,皆是苟且之事。先王之法具在六经,法外之意虽有待于学者的诠释,但仍然有推而行之的可能,若“法立而能守,则德可久,业可大”。天道、圣人、学者、君臣,构成了完整的政制规划图景,也是形成善治的基本要素,缺一不可。政治必须以天德天道为依归,并借助圣人之手,才能形成真正的政制,才有后世的教学。学者通过阅读六经来理解天德天道,理解政治的本义,君臣也无不以天德天道和圣人为依归,才能实现符合天道运化的人间秩序。“政者,正也”的古训,在张载这里获得了新解。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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