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丞 姜胜利: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认识及晚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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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周一良   传统史学  

卢俊丞   姜胜利  

作者介绍

卢俊丞,历史学博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姜胜利,南开大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5年上卷,第175—188页。

摘要在周一良的学术生涯中,中国传统史学是重要的研究对象,他对传统史学的认识,独特而具有价值。20世纪30年代,周一良接续古代史家的思路,高度重视史法,但在近代史学思想的影响下,他对史法的理解具有新意,对古人多有批评。晚年时期,基于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史学,树立了辩证观点,周一良转而以动态、综合的视角观察传统史学,其认识更为开阔和深化。

关键词周一良 中国传统史学 马克思主义史学

 

周一良(1913~2001),字太初,是当代著名史家,在魏晋南北朝史、日本史与中外文化交流史、佛教史与敦煌学等领域成就卓著。中国传统史学同样是周一良学术研究的重要方面,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认识是多方面的、有价值的,值得总结梳理。周一良研究传统史学的时间跨度较大,1934年,周一良的学术生涯从研究史家、史书开启,此后经历了学术兴趣的转移、科研任务的调整,直到20世纪80年代,周一良再次集中探讨传统史学的相关问题,有所收获。因此,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观点存在矛盾之处,理解传统史学的思路前后也不尽相同。这种认识的转变,除了源于学术研究的推进,还可从时代与思想的变化来解释。

周一良对史学的最初接触是在1920~1930年的私塾阶段,私塾教育的内容以儒学经典为主,还包括《史记》《资治通鉴》的讲授。私塾阶段的最后几年,周一良在唐兰的引导下,开始读一些朴学书籍,尤其喜欢王引之《经义述闻》和王国维《观堂集林》。1932年,周一良进入燕京大学历史系,主要从学于邓之诚、洪业两先生。1934年,周一良修完邓之诚魏晋南北朝史课程之后,写了第一篇历史论文《魏收之史学》。同时期,周一良修习洪业的高级史学方法课程,这门课指导学生做专题研究,洪业布置给周一良的专题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洪业布置学生研究古代史书,或许含有深意。周一良对《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取材、义例的考察,是以近代史学的标准,对古人选择史料、组织写作进行检讨,这一过程或可加深对近代史学方法的理解。周一良写成的文章被洪业收入论著,作为序言,即《〈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引得〉序》。周一良的毕业论文《〈大日本史〉之史学》亦由洪业出题,从中国传统史学的标准出发,对水户藩所修《大日本史》各方面的特点进行总结评价。可以说,周一良的历史研究生涯,是从研究史家、史书开始的。

1935年,周一良听了陈寅恪的魏晋南北朝史课,极为佩服,决心走陈寅恪的学术道路。1939~1946年,周一良在哈佛求学、任教,除了主业日文,还重点学习了梵文,博士论文选题则是佛教史,皆为接近陈寅恪的治学方向。1947年开始,周一良任职于清华大学,在魏晋南北朝史、佛教史与敦煌学等领域著述丰富,其学术兴趣已不在于传统史学。1952年院系调整后,周一良转任北京大学教授,并于1953年受命改行亚洲史,离开了中国古代史研究。“文革”结束后,周一良将二十四史从头读起,遂有《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的问世,重新注意到与传统史学有关的一些问题。1985年冬,周一良专门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学,写成了四篇要文,即《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特点》《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魏晋南北朝史学与王朝禅代》《略论南朝北朝史学之异同》,系统展现了晚年对传统史学的的新思考。本文从周一良的整个学术生涯出发,将他对传统史学的认识总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周一良对史法的认识

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认识接续古代史家的思路,尤其受到刘知幾开创的史法体系的影响,表现为对史法的高度重视。观察周一良对几部史书的研究,都将史法作为一个切入角度,进行了重点论述。史法之中,周一良最重视义例之统一。研究《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周一良用大量篇幅讨论该表之体例,指出诸多为例不纯之处,包括韩愈非宰相而收入定州韩氏;改姓者体例混乱;例书官位不著事状而未遵守;所书官爵应以最后官爵为准而未做到;避讳改名者书名时不一其例;出嗣者或书或不书;等等。研究《大日本史》,周一良明确表示要以史法绳之,考订其体例之不合。《〈大日本史〉之史学》的主体部分是第四章,分为史观、体裁、义例、考订、论赞、文字六节,可以明显看到与刘知幾的史法体系相合之处。“义例”一节包含内容最广,关于全书的断限,书法,载文,纪、传、志、表之得失等均有讨论。“义例之纯”依然是周一良的重要着眼点,本纪书法与《修大日本史例》规定之义例不尽合,诸志有义例不纯之处,书中其他书法亦时有未纯,周一良不嫌烦琐地指出,达到了“绳之以史法”的目的。

对《魏书》如何书写弑君之事的探究,最可表现周一良对史法、义例的认识。《魏书》对于几个皇帝被杀的事实,除了平文帝,皆不显书,这一点先后遭到魏澹、赵翼的质疑。周一良推测魏收之意,将《魏书》书写弑君之事的法则总结为“本纪虽不明著,史臣曰下每微露之,弑逆者之传中则明言其事”。而平文帝被位尊者桓帝皇后所杀,不必忌讳,所以明书于本纪,应当分别观之,不破坏先前总结的法则。阐明上述观点后,周一良发表了一段议论:“作史有法,而无定法。因时世之不同,未尝不可为变通之计,要在纪事信达,体例划一耳。乌有一成不变之史法,能为异代史家之共同准的者哉!”他的意思是,史法没有一定的标准,但一经确定,即须以统一的义例加以遵守。在史法没有固定标准的认识前提下,身处近代的周一良,时常批评古人,提出了一系列改良史法的主张,试将其总结为四点。

第一,反对拘泥于断限。《魏书》广泛记载北魏以外其他政权之史事,刘知幾认为有失断限,进行了大段议论。周一良表示反对,他首先认为,东晋、宋、齐、梁及十六国的历史,“如缺不书,则事不完”,《魏书》为了详尽记载史事,可以不讲究断限。接着,周一良对刘知幾关于断限的观点加以辩驳。刘知幾说北魏初年服属于东晋、秦、赵,《魏书》列之于传为厚颜,周一良反驳道:“则《后汉书》之传更始亦为厚颜乎?”刘知幾又说,张氏前凉、李氏成汉,对于北魏来说,时间和空间上都有距离,不应编载。周一良辩驳道:“今考张氏李氏传屡载朝贡事……况自史汉以来,皆载外国事于列传,而观其与中国之关系,多不过朝贡而已耳,将尽以为无断限耶?”刘知幾认为,《魏书》不应记载高欢事迹,周一良驳称:“高欢之在魏末事功固有足述者,岂可一概不载,待入齐史乎?”三驳之中,后两驳均有说服力,但第一驳没有跳出刘知幾的评价方式,刘知幾在《史通·编次》中确实反对为更始帝立传。

第二,对于史书的语言文字,周一良反对粉饰浮词,这里的粉饰浮词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如魏收以美言粉饰北魏部落时期风俗,将以鸟名官美化为“好尚淳朴,远师少皞”,把与部落联姻说成“招携荒服,追慕汉高”,周一良同意刘知幾对此的批评,将其列为《魏书》的瑕疵之一。第二种则是史家在语言文字上以雅代俗的做法,周一良批评《大日本史》道:“记本国人言语行事,而用异邦文字。遂致上自公卿朝士,下迨编甿皂隶,皆操华言。而其词气之典雅,出语之温文,又不分上下,不问男女,一例皆然,无复分别。与‘言必近真’之云相去远矣。”直到晚年,周一良仍然强调,“记言当使若出其口,这是关于史书记言的很好的一条原则”。

第三,从周一良对几部史书的评议中,可以看到其修史应当简明的主张。 针对《大日本史》,他提出灾祥之事应当集中在《阴阳志》,不必在本纪中重复记述,且本纪不必列载太多诏令,无关时政者可以省去。《魏书》列传中附传子孙造成了芜冗的缺点,他主张将高门子孙列表,达到“传文可简、罗列略备、人物有征”的效果。内容单薄的列传如《公主传》,可遵《辽史》之例改为《公主表》,“事能概括,而篇幅不费”。要之,周一良提倡列表,他认为,“表愈多则纪志愈易为力,凡次要之人无关之事著之于纪传则为芜冗,载之于表则为周备”。对于史书中的志,他主张设置总序和小序。《大日本史》“每志各有总序,序历代沿革,间以诏令奏牍,提纲挈领,能得梗概。而其细类之首,复各冠以小序,述此细类所纪之变迁”,如此“兼有提挈大凡及详列名数之长”,可使读者易于观览。

第四,周一良还从实用主义出发,提出了一些关于修史的朴素认识。刘知幾谈论史书题卷时说:“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标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周一良表示,题卷具书姓名方便检索,是史学的进步,“固远胜旧史之只书姓氏,不翻传文,则不识何人也”,不能因缺乏美感而否定。《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抛弃了旧谱中五世为断以明宗法的成例,采用一页尽之的做法,周一良赞赏其“眉目了然,不必寻行数墨而后知,甚便于读者”。《大日本史》记录时间,并书甲子和日期,免去读者推算之苦,周一良称赞其为“书法至善者”。

中国传统史学关于史法的讨论中,另有一些较大的命题,周一良虽未提出明确的主张,但表达了独特的认识,可资后学参考,试将其总结为三点。

第一,散传与汇传本质相同。在研究日本史学的过程中,周一良注意到日本史学中的某些做法,有胜过中国史学之处,具代表性的是他对中日史学中类传的比较。按照周一良的划分,司马迁开创的类传,包括《管晏列传》这样的散传,以及《循吏列传》《儒林列传》这种以品目为题的汇传。司马迁为汇传标目,“要取其事例相连,有相互补足发明之益,可以窥一时一地之风气。非谓预立若干名目,无他事可传者则入之汇传,而汇传以外之散传不复以类聚也”。在后代史书中,则有先制定汇传品目,再将人物分类入传的倾向,导致牵强拘束,而散传存在不求类聚的弊病。如《新五代史》,标目的汇传很多,却太过死板,不同于《史记》设置类传的灵活。《大日本史》标目之传很少,但它的类传却保存了以类相从的本意,不至于牵强,如卷一六二专门记载承久之乱中勤劳王事之人,冠之以序,周一良称赞其“深得汇传之意,而不别标品目,事迹彰而劝惩明,深合于史法焉”。关于散传与汇传的关系,周一良认为“散传之意亦在于汇,惟未显标其类耳”,本质上二者同属类传,所以司马迁在列传排序上采用了散传汇传间杂的方式。后世史书将汇传整体上置于列传中偏后的位置,《大日本史》亦遵循这种排序方式,使散传与汇传“截然别为二类”,周一良对此感到遗憾。周一良对中国传统史学中类传相关问题的认识,固然来自对中国史学的纵向观察,但中日史学之间的横向比较,应当也给他带来了启发。

第二,关于论赞的认识。纪传篇末通常附有论赞,是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周一良对论赞的认识,前后有相当大的差异。在《大日本史》成书过程中,编者经过讨论,决定删去已写就的论赞,将其内容概括记录于本传注文。周一良对此评价道:“中国正史自《史记》以降莫不有论或赞,甚且二者并存,多敷衍纪传之事,更加文饰。褒贬与夺,亦未能尽当。至《元史》始不作论赞,而曲直是非固未尝因之不明也。《大日本史》之删论赞,良有识已。”指出了传统史学中论赞存在的弊病,得出“论赞可删”的结论。晚年周一良转而看到,古人修史,基本史实的叙述因袭前人著作为多,最能体现著史者特色的地方,就是序或论部分。如范晔撰写的诸序论,体现出对东汉一朝重大问题的深刻认识;沈约能够在论赞中对一个时期的经济、学术、文艺追溯源流加以叙述,体现出对历史发展的洞察能力。虽然,在传统史学中,拘泥于传主功过、就事论事的平庸论赞大量存在,但总体而言,晚年周一良对论赞的价值是予以肯定的。

第三,关于编年与纪传的认识。编年、纪传二体之优劣,是传统史学中聚讼纷纭的经典问题。周一良在讨论《大日本史》之体裁时,曾明确表示纪传优于编年,《大日本史》改变日本史学的编年传统,采用纪传体,是“自然之进步”。晚年周一良对“自然之进步”做了进一步阐说,他指出,从编年到纪传的演进,是东西方史学著作共同的发展规律,因为这符合人类思想的发展脉络。中国最早的史书《春秋》《竹书纪年》是编年体,流行约五百年后才出现纪传体的《史记》。西方早期历史著作如希罗多德《历史》、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李维《罗马史》也是按年代顺序撰写的,约六百年后才出现列传体的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合传》。对于二体之优劣,周一良转而认为编年、纪传各有所长,编年体在陈、隋以后一度衰落,而能够在宋代复兴,说明其仍有优越之处。

二、周一良对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具体认识

魏晋南北朝史是周一良用力最勤、成果最丰的学术领域,周一良对魏晋南北朝史学的研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有些探索开风气之先。以下将周一良对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具体认识概括为四点。

第一,指出了魏晋南北朝史书之间的文字因袭。周一良具有深厚的旧学功底,长于文献的比对与考订,初入学界之时就有表现。《魏收之史学》的一大贡献,就是考察了《魏书》的史料来源。他的结论是,《魏书》主体部分因袭北魏旧史,十六国史部分依据崔鸿《十六国春秋》,东晋诸帝传合于孙盛《晋阳秋》、檀道鸾《续晋阳秋》,《桓玄传》当本于何法盛《晋中兴书》。20世纪70年代后期,周一良写成《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再次关注到该断代相关史书在文字上的因袭、删节与改易。如《晋书》改易《世说新语》中不雅驯的文字,不若旧文之近实;《晋书》删略《金楼子》中习凿齿与释道安的对话,使佳对之意不完;《宋书》有意略去胡藩诛杀功臣的建言,这项史料反而保留在《南史》中。

在《魏收之史学》中,周一良曾稍嫌武断地表示:“伯起及见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而刘萧诸传绝无依据之迹。盖宋以降为时不远,事实易稽,不必悉凭旧籍;且南北敌视,收又自矜才学,尝鄙蔑休文,其书自不屑采南人著作矣。”及至晚年,周一良对魏晋南北朝史籍与史事的掌握已较全面,有“魏收袭用南朝史书”一条札记,对比《魏书·岛夷刘裕传》与《宋书·邓琬传》对同一件事的记载差异,认为“伯起之记述南朝事虽多本传闻,亦采用南朝旧史,此处定是删节旧史而致如此”,修正了“不必悉凭旧籍”的观点。周一良还观察到,北人一般钦佩南人的文化学识,不仅南方史书流传北方受到重视,南人的诗文亦复如此。邢邵曾说魏收对于江南任昉的文章“非直模拟,亦大偷窃”。如此,则魏收未必“不屑采南人著作”。

第二,总结了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六个特点和四个新问题。在较全面掌握魏晋南北朝史籍与史事的基础上,周一良总结了该断代史学的六个特点。其一,史部著作的独立。从典籍的分类看,史部著作摆脱了作为经部附属品的地位而独立,这意味着史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其二,专职史官的设置。继承先秦以来太史记录当代史事的传统而加以改革,设立专职史官,不再兼管天文历法,四百年间没有中断。其三,史书种类与数目骤增。其四,编年体与纪传体两者并重,相辅而行。其五,谱牒之学的兴盛。这几百年中,家谱、族谱大为兴盛,种类繁多,谱学成为世代相传的专门之学。其六,佛道史书的出现。佛教与道教史书在纪传体史籍中正式占一席之地,由于大量佛经译为汉文,作为史学分支之一的佛经目录之学也建立起来。不同于贯通式史学史著作中的论述,周一良总结的魏晋南北朝史学特点,非唯注意其“空前”,编年与纪传并重、谱牒之学的兴盛两个特点更是强调其“绝后”,为此时期所独有。佛道史书的出现一节,则是发人所未发,显示了周一良作为佛教史专家的独到之处。

周一良还谈到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四个新问题:条例,总论,史注、考订与新史料的发现,语言文字。这是周一良对该断代史学著作的微观解读,其中含有颇具价值的学术观点。如关于合本子注问题,对其师陈寅恪的观点有所商榷。陈寅恪认为,《洛阳伽蓝记》的注释、裴注《三国志》、刘注《世说新语》、郦注《水经》,都受佛家合本子注的影响。周一良则认为,《洛阳伽蓝记》的注释比较符合合本子注的特点,至于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与同本异译简单明了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未必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有何渊源。

第三,探索了魏晋南北朝史学与王朝禅代的关联。在学术史上,周一良较早注意到魏晋南北朝史学为王朝禅代服务的系列问题。他的核心观点是,在粉饰禅代问题上,晋以后的统治者使用了两种办法:一是在本朝历史的断限上做文章,二是在处理禅代史事时弥缝回护。随着以禅代方式夺取政权成为常态,第一种方法已无必要,第二种方法则由隐讳曲笔变成公开宣扬禅代合法了。晋武帝时讨论国史断限,荀勖主张以正始为开端,周一良认为,荀勖的意图是借断限的上延,将废黜曹芳、杀死曹髦置于晋朝在史书文字上矗立之后,减轻这类事件的非正义性;而贾谧主张“从泰始为断”,不以上延晋史的办法掩饰禅代过程中的阴谋与暴力,应当说是公道的,但诸家晋史并未采纳。南齐建元二年拟定国史条例,“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周一良解释,修齐朝国史的断限不再从本朝建立向上延伸,而是从萧道成即位之年算起,这一做法反映当时对于弑君和禅代已经不以为意,无须借断限上移的办法,来掩饰禅代过程中的暴力行动。

周一良在此方面的研究具有开拓性,但一些观点今天看来并不正确。有学者指出,西晋国史跳过“三祖”自泰始叙起,或南齐国史从萧道成晚年即位开始,都是难以想象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国史,仍是从创业帝王出生写起的。史书中的“从泰始为断”“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并非指国史开始的时间,而是从某一时间起,废弃前朝年号,改用新朝年号。周一良推测延伸国史断限的意图在于掩饰禅代过程的暴力,其解释力也就不足了。另外,周一良所阐述的,魏晋南北朝史家在处理禅代史事时,从隐讳曲笔到公然歌颂的变化,依然是确切不移的。

第四,以深义文化概念解释南北朝史学的差异。周一良多年致力于中外文化交流史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思考,即“深义文化说”。其大要是,文化应当包含一个民族物质、精神的全部成就,可分三个层次。文学、艺术、思想等属于狭义文化;政治经济制度、衣食住行、生产工具等可算广义文化;在狭义和广义文化的不同领域中,可能潜存着贯穿各方面的共同素质,即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最具特征的东西,名为深义文化。周一良将“深义文化说”应用于史学现象的解释,认为南朝、北朝在深义文化上存在“清通简要”和“渊综广博”的不同,南朝与北朝在史学、文学、宗教等领域的差异,皆可由此得到说明。周一良的这种看法,更多的是一种治史感悟,在学术上是存在疑问的。南朝与北朝并非两个民族,其文化不止史学、文学、宗教等方面,难以用一两个词语概括。或许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周一良没有深入论证,后人对此也未见关注。然而,周一良以高度提炼的理论,将史学问题置于文化整体中看待,以高屋建瓴的分析方式,提出了别具一格的论点。

三、周一良对史学本身的认识

传统史学不仅是周一良的研究对象,作为历史学家的周一良,在其研究生涯中,亦不断对史学的本质加以体认。周一良生活在传统史学向近代史学转型之际,他对历史学本身的认识,亦表现出新旧观念的交融,以下将其总结为三点。

第一,表彰贯通精神。通史与断代史的形式差别,其实是内在精神的不同,古代史家对二者的优劣说法不一,周一良则极力表彰贯通精神。自班固以来,史书多以朝代为时间范围,周一良感到“与史学划分时代之理不尽合”,不如《史记》《大日本史》等书贯通古今,无此弊病。通史的撰述或有困难,退而求其次,在史书的志、表中,可以体现贯通精神。关于《汉书》的志、表,周一良如此阐释:“然孟坚已知断代有违史法,故其志及古今人表兼及前代,正为存通之本义。”《大日本史》的志排列各时代之记载,可以考见制度之沿革,周一良表示推许:“此《大日本史》体裁致然,非中国断代史书所能为也。”《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叙述各姓渊源远溯上古,表中所列不尽为唐人,周一良认为是师法《古今人表》“存通之义”。欧阳修受到刘知幾倡议修氏族志的启发,却没有局限于刘知幾记载一代高门的规划,而是通载各望族之世系。周一良对此评论道:“若自晚近世界史学言,则历史本无断绝,更无从为之界划。作史者既表一族之世系,自宜通而为之……无截头去尾之理。刘氏所谓氏族志者合于断代体例,而其为用小,欧公世系表反之,而其为用大。”对于贯通的追求,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已有充分的思想资源。周一良反对以朝代划分历史,乃至认为历史无从界划,似乎更多地受到近代史学思想的影响。

第二,坚持史学本位,反对儒学本位。古代史家往往是儒者,站在儒学本位修史、论史是不鲜见的。魏收从北魏宗教盛行的事实出发,创立释老志,遭到刘知幾、皮日休的讥评。周一良表示,批评者“不从修史着眼”,而是从儒家立场加以排斥,因而不能理解魏收的卓见。《大日本史》为有世俗事功的僧侣立传,佛教方面有事迹、有影响的高僧反而无传,周一良同样不满于编者的排佛思想。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出于伦理尊卑的观念,父传常在子传之前。《大日本史》为了叙事之便,有子传在父传之前的,周一良称赞其不拘于时代先后、亲属尊卑,做到了因事制宜。在近代学术分科的潮流下,历史学的独立品格更加突显。周一良对史学本位的坚持,应是受到近代史学思想的影响,较大程度地超越了儒学体系的限制,旧式学人难有此种观点。

第三,对史学目的之认识。周一良对史学目的之认识,存在逐渐深化的过程。周一良曾经继承了古代史家的主流认识,主张经世致用是史学的最终目的。他在《〈大日本史〉之史学》中说:“历史之学其究竟仍在于经世致用,非仅考订记叙而已。惟其所以用之者代有不同,人有不同,自孔子作《春秋》之寓褒贬别善恶,至近世之唱唯物史论,一例也。”而他在20世纪30年代研究《大日本史》,目的正是了解日本、救亡图存。后来,在特定的时代和环境下,周一良写了一些为现实服务的文章,有的起到了良好作用,有的却多少偏离了求真的初衷,还给他带来了麻烦。20世纪80年代以后,周一良的思想有所转变,认为史学不应仅有经世致用功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才是史学的终极作用。通古今之变意味着宏观考察历史,研究历史的发展变化和前因后果,以寻找出规律,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历史,从而更有效地吸取经验教训。但周一良并不否定经世致用,他称赞江户时代学者新井白石“继承了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通古今之变,使历史为现实服务”,认为二者并不矛盾。一般而言,近现代历史学并没有为现实服务的学科属性,而周一良终其一生肯定经世致用,在史学目的这一问题上,受到传统史学观点的深刻影响。

四、周一良晚年对传统史学认识的转变

周一良在其学术生涯中,经历了乾嘉朴学、西方近代史学和马克思主义史学三个不同阶段的训练。20世纪30年代,周一良正处于第二阶段,他对几部史书的研究,一定程度上是在洪业的指导下,以近代史学方法检讨古人著作,进行近代史学的训练。周一良评价史书的主要依据,仍是传统的史法体系,然而在近代史学思想的影响下,他对部分史法的理解显然不同于古人,要求具体史法的革新,因而对古人多有批评,一些见解颇具新意。

1949年之后,周一良进入了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阶段。由于在1953年受命创建亚洲史教研室,个人重点研究日本史,周一良首先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应用于明治维新研究,其重要成果是《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的农民运动》和《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前者以具体史料说明作为革命动力的农民运动如何动摇了幕府的统治;后者就明治维新前夕的各种矛盾、明治维新的性质和明治维新是日本近代史开端的标志三个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这两篇文章主要反映了周一良对唯物史观的掌握。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周一良进入了晚年的学术兴盛期,在魏晋南北朝史、敦煌学、日本史与中外文化交流史等领域多有创获,研究中时见辩证观点的运用。具体到对传统史学的研究,其面貌与20世纪30年代大不相同了,视角上转为动态与综合,方法上则注重广泛联系和比较。

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研究,最初从《魏书》《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大日本史》入手,均为对具体史书的静态分析,晚年则注重探索一个时代史学的发展。如胡宝国所说:“周一良先生对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关注显然已经是有一种自觉的意识了。他晚年的史学史文章标题多有‘魏晋南北朝’诸字,反映出作者的意图是力争从总体上把握这个时期史学的基本面貌。”与此相适应,周一良采用了动态、综合的研究视角,在探索魏晋南北朝史学特点时,将其置于中国传统史学演进的长河中,以动态的眼光加以观察,因而周一良的总结,也体现了对中国传统史学发展脉络的整体认识。魏晋南北朝是相对漫长的历史时期,四百年间,史学发展的某些动态变化是可以考见的,周一良对其中的重要节点予以了注意。

综合的视角突出表现在通过史学外部的广阔历史背景,对一个时代的史学做出解释。如回顾两汉魏晋南北朝典籍分类和学官建置的变化,来阐述史学的逐渐独立,是在学术整体中认识史学。以地方经济发展和纸的普遍应用,来揭示魏晋南北朝史籍兴盛的一个原因,是观察到史学与社会经济的联系。通过刘宋以后士族集团政治上衰落,需要家族谱维护其在社会上封闭性的情况,来说明宋齐以后谱学之趋于极盛,则是注意到史学与社会政治的联系。从对具体史书的静态分析,到一个时代史学特色的宏观解读,周一良研究传统史学的取向,已由做出评判变为加以解释。

周一良在动态、综合的视角下,相应地采用广泛联系和比较的方法,对史学现象的认识更加深化了。《魏收之史学》设“《魏书》之事实与论断”一章,考察其是否真实,结论为“事实论断多能持平近是”,停留在做出评判上。而他晚年对《魏书》序论的观察,显然站在了史学比较的更髙层次上:“再看魏收《魏书》列传的序或论。相比之下的突出感受,是就事论事为主,拘泥于一人一事论其功过……议论的思辨性不强,因而也不能象南朝史家某些议论之较为深入……北朝史学著作确似显处视月,广而难周。看不到敏锐深刻的高见卓识,给人以识暗之感,较之南朝史学大有逊色了。”进一步的学术关怀是,探究南朝、北朝史学之差异,并解释原因。关于崔浩国史之狱,长时间内周一良并无新的看法,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广泛比较《魏书》《十六国春秋》和南朝史籍对拓跋氏早期史事的记载,联系苻秦史官、崔浩、崔鸿修史后遇到的类似问题,提出崔浩所修国史暴露北魏统治者祖先的羞耻屈辱,是其罹祸的主要原因,认识此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均与以前不同了。

观察周一良前后对传统史学的认识,可以看到,刘知幾的影响一直顽强地存在。20世纪30年代,周一良认可刘知幾的史法体系,取之以评判史书,但对刘知幾的具体观点,时常加以辩驳。在周一良晚年的文章中,依然能偶见这种研究模式的痕迹。如对魏晋南北朝史注的介绍,直接采用了《史通·补注》的分类方式,在叙述过程中,不同意刘知幾对裴松之、刘孝标的评价。但总体而言,晚年周一良对传统史学的认识,远远超出了史法、史例的范畴,而是与政治、社会、文化密切结合。以深义文化概念解释南朝、北朝史学的差异,更是其自建体系解释史学问题的尝试。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周一良曾经提出的鲜明而锐利的观点,如“纪传优于编年”“论赞可删”等,在晚年得到了修正,持论更为平实。可见周一良虽然跳出刘知幾的体系,在具体观点上,却不乏回到刘知幾的地方。

周一良晚年对传统史学的开阔认识,与学术研究领域的拓展有关。周一良在魏晋南北朝史、日本史与中外文化交流史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皆为其认识传统史学提供了助益。魏晋南北朝史提供了此时期史学发展的背景,自不待言,日本史学与西方史学,则成为周一良认识传统史学的他山之石。更为重要的似乎仍是辩证观点的运用,让历史学家在研究中能由此及彼,因小见大;看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不同领域之间的关联;看到纷纭错杂历史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正是周一良将对史料的细致掌握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相结合,带来了晚年学术研究的推进和思想认识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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