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这是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深刻的辩证统一关系,呈现出相互赋能、协同共生的内在关联,共同构成支撑海洋强国与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维度。
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辩证统一
海洋经济具有天然的外向型经济特质,对外开放也离不开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的“流动性”与“连通性”,赋予了海洋经济天然的外向属性,使其发展与对外开放有着密切关联。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船舶工业等需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远洋渔业、海洋油气开发、海外港口等投资经营均需要参与全球海洋资源开发,深海开发勘探、海洋生命科学等技术迭代需要国际合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跨区域、跨国别配置涉海资源与拓展海洋市场。同时,海洋经济天然具有对外开放的优势,对外开放所必需的商品跨境流动、生产要素跨国配置、产业国际分工协作,多以海洋港口—航运的互联互通为前提。当前全球超过80%的货物贸易量通过海运完成,完善的海洋运输网络、高效的港口枢纽功能、健全的海洋产业生态,可对内形成沿海地区与内陆腹地的海洋资源要素高效配置链条,显著提升对外开放的通道效率与承载能力,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拓展。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支撑与内在保障。海洋经济整体实力的提升,意味着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构建、服务能力升级等方面不断完善,而这些正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跨境电商运营新模式、新制度环境加速变革,在推动海洋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贸易结构持续升级的同时,海洋经济领域培育的一批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业态,也推动对外开放从传统领域向更高层次的技术合作、治理协同、服务贸易等领域延伸,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赋予新优势、新动能。同时,海洋产业间既存在着上中下游产业链关联,也存在陆海产业集群联动的关系。因此,海洋经济开放是陆海统筹、内外联动的开放过程,通过对内破除链条分割与环节断裂的政策阻碍,对外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海洋领域的内外贸一体化平台有望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实践与政策高地。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拓外部空间、激活转型动能。2024年,我国海洋产业中船舶工业增长率高达14.9%,造船三大指标国际市场份额首次全部超过50%,新承接绿色船舶订单国际市场份额达78.5%,出口市场仍是当前稳固海洋贸易基本盘、提升海洋经济业态活力的重要支撑。同时,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越发得益于国内国际应用场景拓宽与上下游市场扩张。首先,技术研发、产业升级都需要在市场应用场景中实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只要找准关键路径,便可以依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链体系优势、价值链分工优势、数字贸易新业态优势及国内国际市场规模优势,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与韧性。其次,通过构建更广阔的国际合作平台,海洋经济能够更便捷地对接全球优质资源,包括先进技术、专业人才、资金要素等,打破发展中的资源约束与技术瓶颈,推动自身从传统发展模式向高效、绿色、创新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最后,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国际规则对接、营商环境优化等成果,也能引导海洋经济在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国际协作等方面遵循更高标准,倒逼发展质量提升,增强在全球海洋经济体系中的竞争力与话语权。
拓宽和强化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外开放路径
深度融入全球分工,通过内外互促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找准价值链定位与产业链分工,在全球内完善海洋产业链与供应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及配套政策支持,强化市场、要素与价值空间支撑,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海洋领域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市场空间。坚持陆海统筹、资源融通,推动地区间差异化发展、陆海间协同化发展,促进沿海与腹地市场要素高效流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形成规模优势,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与特色产业集群,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积极推进多边经贸合作,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推进沿海港口群优化整合,形成“以贸兴港、以港兴海”的发展格局。优化整合港口群,全面提升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航运经纪的服务能级,补齐高端技术服务弱项。完善港口群整合的顶层设计,打造分层次港口群,加强集约化运营,加快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群。以贸兴港,强化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加快智慧港口、智慧仓储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提升港口贸易服务效率与辐射能力,构建全球航运综合服务网络。以港兴海,推动港口集约化运营与航运服务能级提升,以航运低碳化促进海洋传统产业升级,优化现代航运服务业,助力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实现港口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着力培育和发展海洋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是在全球海洋竞争加剧背景下,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效路径。当前,深海探测、极地研究、海洋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技术壁垒高、研发成本大,亟须通过国际协作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以开放促创新、以合作谋突破。通过引进、培育并举打造海洋创新生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推进国内海洋高等学府产教融合,打造高素质海洋人才队伍。加快涉海技术赋能,推动数字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等在海洋产业的深度应用。
构建陆海内外联动的政策体系,打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建设“组合拳”。统筹协调陆海支持政策与发展规划,整合政策合力,优化海洋和陆域经济空间布局;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进内陆和沿海产业协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稳步推进海洋经济领域制度型开放,扩大鼓励涉海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适时调整海洋产品进口关税减让,对接国际贸易规则、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进一步提升海洋领域开放广度与深度;发挥涉海产业园区和开放平台优势,推进海洋产业的高质量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海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完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国内支持政策体系,强化平台与金融支撑,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海洋实体经济,发挥财税、科技、环保等多维度政策配套与支持作用。
积极发展多边蓝色经济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坚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海洋贸易通道、物流标准等领域协商,强化港口建设、智慧航运、海洋科技等多领域协同创新,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扩大多边合作,努力发挥中国—欧盟蓝色伙伴关系论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东亚海洋合作平台等对话与合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共建蓝色经济基础设施与技术合作新平台。推动区域海洋创新联盟,构建以技术合作、数据共享、标准互通为核心的创新区块链,共享海洋技术成果与发展经验,为全球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作者:冯阔、郭越,分别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浙江省“八八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作者:黄晓凤 林跃勤《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23日 11版)
【观察与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为推动数据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指明了方向,为加快数据市场建设提供了遵循。打造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将成为“十五五”时期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任务。
准确把握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科学内涵
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是以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设施、标准和规则体系为基础,在保障数据主权和安全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数据要素依法开放流动、共享融合、高效配置与价值释放,赋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性平台。其特征体现为“开放、共享、安全、一体化”。
开放是数据市场活力的源泉。解决数据市场“准入”与“流动”问题,强调打破壁垒。在数据市场实行“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等制度,除关系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非负面清单内数据一律允许自由流通;无论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或所属行业,只要符合规则,都能平等接入数据市场、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共享是数据市场价值放大的核心。解决数据的“使用协同”问题,强调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价值共创和倍增。共享对象涵盖经脱敏的原始数据、数据产品及分析模型等多形态数据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建立数据联盟、数字产业链等多元化模式,最大化数据的复用价值。
安全是数据市场发展底线。解决数据市场化配置的风险问题,强调风险可控。控制市场风险范围涵盖防患数据本身风险(防泄露、防篡改、防丢失)、抑制数据交易价格严重异动、规避国际数据市场风险溢出等。保障安全既需要加密、隐私计算等技术支撑,又需要严格管理,更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
一体化是数据市场的顶层设计和架构特征。解决市场分割问题,强调统一性。即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交易制度,推行统一的数据元、分类编码、接口协议等标准,统筹建设数据交易基础设施等。
以上四点相互支撑共同形成“一体为基、开放为径、共享为魂、安全为盾”的全国数据市场有机整体。
深刻认识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战略意义
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是顺应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抉择,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中国式现代化要靠新质生产力作支撑。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技术的发展高度依赖高质量、大规模、多样化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能够打破地域、行业和部门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催生数据存储、分析和加工等新兴产业,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燃料”和“土壤”,从而加速形成“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新质生产力。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作为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强大国内市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依托,一体化数据市场通过四个维度塑造强大国内市场:规模上,打破数据壁垒,极大扩展市场容量;质量上,数据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推动市场从“体大”向“质强”跃升;形态上,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市场结构向高级化演进;根基上,安全可信确保数据市场行稳致远。这不仅强化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而且推动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同时,一体化数据市场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夯实数字底座,既有助于吸引全球数据高端创新要素,构筑数字贸易新优势,又能通过规则对接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拓展国际循环。
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数字利益的必然要求。建设平安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数字化时代这一目标的实现愈发依赖数据要素的安全治理与高效利用。当前,全球数字竞争日益激烈,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和国际博弈焦点,但“数据孤岛”现象不仅制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更使我国发展面临可能的“数字霸权”压制、科技和产业安全等威胁。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正是防患多重潜在安全风险的关键制度安排,既能以法治化、智能化治理筑牢数字疆域防线、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又能以“开放共享”激活海量数据潜能,将数据资源转化为科技和产业安全、国家发展的战略优势;还有利于打破数据跨境流动中的霸权垄断,切实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发展利益。
多措并举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绝非单纯的技术升级或市场扩建,需摒弃单点突进的线性思维,转向多维度、多主体协同的立体化路径。
完善顶层设计与制度规范体系,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明确数据产权、市场交易、收益分配等核心制度,厘清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管理边界,健全一体衔接的数据流通规则和标准;制定全国统一数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扩大数据开放领域,为多元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夯实高标准一体化数据市场设施。基础设施是数据市场高效运行的物质载体。首先,打造全国性数据存储、算力和传输网络,为数据市场交易提供坚实的“高速公路”和“仓库”。其次,创建数据交易市场一体化平台,构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多个区域数据交易节点及N个行业数据交易分中心,实现数据市场需求侧与供给侧精准匹配。最后,夯实市场不可或缺的技术底座,综合运用物联网(保障数据源头多元开放)、区块链(确保流程存证共享可信)、隐私计算(实现价值和安全平衡)等前沿技术,支撑一体化数据市场持续健康高效运行。
建立数据市场科学定价机制,激励各类数据共享融合,释放市场乘数效应。科学定价机制是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核心枢纽,没有科学定价,数据就难以向高效率领域流动,进而导致市场效率损失。对公共基础数据建立成本补偿导向的基准价格,对市场化数据则创新采用“成本底价+市场竞价”模式,对“空天地海”多维数据则可通过“基础数据低价共享+高价值场景适度溢价”的组合策略。当科学定价机制有效牵引多维度数据共享融合后,数据市场便会产生创新乘数效应和效率倍增效应。
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数据市场安全底线。安全是数据市场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必须在市场发展中实现效率与安全的良性互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构建网络数据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数据分类分级、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制度;强化内生安全技术支撑,建设自主可控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和灾备体系,从源头降低技术依赖风险;建立穿透式动态监管机制,对数据流向、交易行为、算法模型实时监测,将安全嵌入市场交易全过程,防范数据垄断、非法交易等风险。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数据市场国际合作。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推动构建公平公正、开放有序、安全共生、合作共赢的国际数据治理体系;深化数据市场国际合作,培育国际化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国内数据企业“走出去”,吸引国际数据资源与先进技术“走进来”,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在开放合作中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有机联动。
(作者:黄晓凤、林跃勤,分别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