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透观文化主体性的本真面貌,审视文化主体性的本质意涵,唯物史观视角不可或缺。从物质生产视角来看,经济主体性决定文化主体性,文化主体性反作用于经济主体性。从现实的人视角来看,人是文化主体性的真正主体,人民群众是文化主体性的根本依托,文化主体性实质上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在文化实践中的体现。从意识形态视角来看,文化主体性主要表现为文化自觉性、文化自主性、文化主导性、文化创新性、文化超越性,其中文化主导性居于核心地位。从世界历史视角来看,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追求的是“文化自立”与“文化共存”、“文化自强”与“文化互鉴”、“文化为我”与“文化利他”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唯物史观 文化主体性 人的主体性 文化主导性 文化主体间性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的自立自强直接关乎国家和民族的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自“文化主体性”这一重大命题正式提出以来,学界对其展开了宽视角、多维度、深层次的研究。有学者从哲学的视角阐释文化主体性的内涵,有学者从历史的视角梳理文化主体性的建构历程,有学者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视角分析文化主体性的时代价值,还有学者从“两个结合”的视角探究文化主体性的巩固路径,等等。纵观学界既有研究成果,对“什么是文化主体性”的认识还有待拓展和深化,专门从唯物史观视角探讨文化主体性意涵的研究成果相对缺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中华民族历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唯物史观视域下科学审视文化主体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透视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本质,认清文化主体性的面相样态。本文立足唯物史观,在厘清文化主体性与经济主体性、文化主体性与人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导性、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关系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阐析文化主体性的深刻意涵,以期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回答“何谓文化主体性”的问题,为新时代进一步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完成新的文化使命提供前提条件。
一、物质生产视角:文化主体性根源于并反作用于经济主体性
解答“什么是文化主体性”的首要任务就是弄清楚“文化主体性”之“文化”的含义,阐明文化主体性与经济主体性的关系。古今中外,文化现象比比皆是,文化形态五花八门,人们对文化的理解莫衷一是。一般而言,对文化的认识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一切劳动成果皆是文化,即文化是人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复合体。从狭义上说,文化特指通过人的活动而形成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主要包括各种社会意识形式、风俗习俗、语言风格、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精神品性、审美旨趣、集体人格等。通常语境下言说的文化意指狭义的文化,文化主体性之“文化”也属于狭义的文化。当然,狭义上的文化和广义上的文化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文化兼有精神属性和物质属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文化不是物质,但文化可以有其物质载体;物质不是文化,但物质可以作为文化的载体而具有文化的内涵”。因而,我们不能脱离物质空谈文化,离开物质载体,就很难将文化的抽象形态具象化,文化传承、文化传播也将寸步难行。
文化主体性是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存在和发展状态的集中反映,是对文化自立自主、自觉自为、自信自强的高度概括。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作为人在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精神产物,文化受制于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任何文化的生成和发展都可以从物质生产中找到根源。经济基础的性质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就是经济主体性,它突出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选择经济发展道路和经济制度的自主性、调配物质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的自控性、应对经济风险和掌握经济命运的自为性,强调经济发展不是受制于人而是独立自主的,不是消极被动而是积极主动的,不是安常守故而是转型升级的,不是闭关自守而是对外开放的。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自主是文化自立的先决条件,经济自强是文化自信的最大底气,经济主体性是文化主体性的深层根源和决定力量。
从经济对文化的决定性作用来看,文化主体性也是由经济主体性决定的。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经济主体性的状况决定文化主体性的状况。经济主体性为文化主体性的形成、发展和维持奠定物质基础,一个国家和民族在物质上自力更生是其在精神上独立自主的前提条件,经济硬实力是文化软实力最有力的支撑。通常来说,经济硬实力越强大,文化软实力就越强大;经济主体性越稳固,文化主体性就越稳固。“从数千年来中国历史的基本进程看,国运昌隆的时代往往伴随着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也是文化主体性得到发扬甚至大放异彩的时代。而当国运凋敝之时,文化常常处在封闭保守甚至僵化停滞的状态,不仅文化主体性丧失,人们的文化自信也不复存在。”古代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之所以出现文化繁盛的景象,能够牢牢掌握文化主体性,主要在于当时的生产方式相对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近代以后,中国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逐渐落后于时代,经济上屡遭侵略者剥削和压迫,经济主体性受到严重冲击和瓦解,导致文化被侵蚀、文明被践踏,中华民族一度迷失了文化主体性。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升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重塑和巩固奠定了物质基础。新时代,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呈现出趋稳向强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经济主体性的变革决定文化主体性的变革。文化主体性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会随着经济主体性的变化而变化。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当旧的生产关系难以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新的生产关系就会应运而生,竖立在原有经济基础之上的哲学、道德、法律、宗教、艺术等观念上层建筑必定生变。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经济基础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出现重大调整,引发的不只是经济发展的大转型,还包括社会主流文化的大转变、人们思想观念的大变化。质言之,经济主体性的变动会深刻影响文化主体性的变动。
虽然唯物史观认为经济是社会结构中的决定性要素,但是唯物史观并不是“经济决定论”。恩格斯在晚年强调:“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唯物史观在强调经济对文化的决定性作用时,认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文化主体性是经济主体性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对经济主体性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文化主体性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文化主体性能够助力夯实经济基础,有效激发经济活力,会成为巩固经济主体性的积极力量;反之,就会成为削弱经济主体性的消极力量。
文化主体性对经济主体性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引发展方向。文化主体性是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思想自省,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文化主体性最重要的体现。一个国家秉持的经济发展理念、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选择的经济发展道路,都要以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为依据和准绳。可以说,主流意识形态是建构经济主体性的“指挥棒”和“调节器”。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对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对核心价值观的普遍遵循、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是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含义。基于文化认同和共同信念,不同经济活动主体能够在经济利益之间保持合理张力,以共同的文化生命体为枢纽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为经济主体性的构建找到思想上的“最大公约数”,画好行动上的“同心圆”。当国家经济面临重大风险时,共同的价值信念就像一个“文化锚”,确保经济主体性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不迷失前行方向、不丧失战略定力。三是提供精神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种创新既离不开生产技术创新、经济体制创新,也离不开思想文化创新,其中生产技术创新和经济体制创新要以思想文化创新为先导。文化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思想、新理念,引导人们在思想解放中洞察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激励他们运用新手段解决新的经济问题,为巩固经济主体性源源不断地提供精神动力。总之,经济主体性决定文化主体性,而文化主体性反作用于经济主体性。对主权国家而言,无论是强化经济主体性,还是巩固文化主体性,共同目的在于捍卫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越是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越要“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就越要“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从国际形势来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多元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态势更加频繁,国家之间尤其是大国之间的文化之争、意识形态之争更加激烈,西方国家对我国实施“和平演变”的手段更加多样,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等社会思潮的渗透更加隐蔽。在这样的时代境遇中,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不能削弱,只能加强。文化主体性对经济主体性的依赖性,决定了进一步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必须夯实其物质基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尽管物质生产的要素、结构、手段、动力发生了变化,但是物质生产方式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文化主体性的重要作用并没有改变。我们要审时度势,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国经济硬实力,在更坚实、更稳健、更有活力的经济基础上持续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
二、现实的人视角:文化主体性归根到底是人的主体性
解答“什么是文化主体性”的另一个前提就是弄清楚“文化主体性”之“主体”的含义,廓清文化主体性与人的主体性的关系。哲学视域下的主体指的是具有思维能力和行动能力、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人,而物是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被称为客体。也就是说,主体只能是人而不是物,主体性反映的是人而非物的属性。文化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产物,本身没有思想和行为意识,既不是思想者也不是行动者,不可能成为主体。依照这样的理解,“文化主体性”之中的“文化”本身不能成为主体,“‘文化主体性’不是‘文化的主体性’,而是‘文化主体的属性’”。这个“文化主体”就是人,因此,“文化主体性”其实不是文化的主体性而是人的主体性。
唯物史观言说的“人”是“现实的人”,而不是预设、想象、推理出来的“抽象的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其“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唯物史观看来,“现实的人”不可能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都归属于以特定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现实的人”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主体具有两种存在形式,即个体主体和群体主体。每一个“现实的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主体存在的基本形态就是具有自主意识、独特个性、独立人格的个体。然而,“现实的人”不是孤立于其他个体的“原子式个人”,众多个体在社会关系的联结下形成各种各样的群体。就规模而言,群体有大有小,大到阶级、阶层、种族、民族、国家甚至全人类。文化主体性中的“主体”通常指的是群体主体而不是个体主体,而且这个群体主体一般指众多个体在世世代代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民族。因而,文化主体性完整来说指的是民族文化主体性,它不是单个人的文化存在特性,而是群体在长期的文化生活中形成的共同特征,是民族文化的“集体画像”而非个体文化的“个人写真”。群体的发展壮大需要强有力的核心,需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在国家和民族这样的宏大群体中,执政党往往就是核心,执政党的领导力直接左右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是文化主体性的真正主体。
理解文化主体性实质上是人的主体性,除了立足上述主体语义分析的视角,还可以从人与文化的关系分析视角进行把握。一方面,文化是人独有的存在方式。人是有思想、能劳动的高级动物,人的思想从一开始就深受文化传统、文化基因的影响,人的行动总要以一定的文化观念为先导。“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人的本质属性在于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在人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文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广泛影响人的社会化的外部环境,而且塑造人的灵魂,充盈人的精神世界。当然,人不是一味地被动接受和适应文化,人也会积极主动地塑造和影响文化。人改造文化的过程其实是人改造自身的过程,人传承文化的过程其实是人延续精神生命的过程,人传播文化的过程其实是人精神交往的过程,人创新文化的过程其实是人超越自我的过程。正是通过文化再造、文化互动、文化创新,人的本质力量得到充分彰显,人的主体身份得到实践确证。既然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那么“文化主体性就是指人作为文化存在的主体呈现”。另一方面,人是文化存在的决定力量。文化不是大自然先天馈赠的而是人后天创造的,任何文化形态、文化产品都烙上了人的印记,凝结了人的心血。人是文化兴亡盛衰的决定因素,没有人的创造创新、传承传播、推广推进,就没有文化的生成、延续和发展。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推动者是人,文化的享有者、受益者也是人,因此,“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文化是为人服务的,正所谓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育人、以文化人。一旦不能发挥铸魂育人、教化塑造的作用,文化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概言之,文化由人而创,因人而兴,化人而彰,为人享用,助人成人。既然文化存在的决定力量是人,那么文化主体性在实质上就表现为人的主体性。
综上分析可知,文化主体性的真正主体是“现实的人”,而千千万万共同推动历史发展的“现实的人”构成的整体就是人民群众。“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这个“创造者”角色彰显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和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文化主体性的根本依托主体。其一,文化主体性历史根柢的奠基依托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长年累月的辛勤劳动,不仅为文化主体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文化主体性奠定了厚实的思想根基。一个国家和民族中厚重精深的文化底蕴无一不是人民群众积淀的,独一无二的文化基因无一不是人民群众传承的,绵延不绝的文化血脉无一不是人民群众赓续的,多姿多彩的文化形态无一不是人民群众开创的,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无一不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些是文化主体性的历史之基、精神之根、思想之源。其二,文化主体性应对现实挑战依托于人民群众。任何文化唯有历经风雨洗礼,经受实践考验,方能在文化激荡的时代变局中立定脚跟、行稳致远。应对威胁文化主体性的重大风险挑战,破除制约文化主体性的顽瘴痼疾,人民群众始终是最重要、最可靠的力量。应对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冲击,需要人民群众保持清醒的文化自觉和高度的文化自信,做到既不盲目排外,也不崇洋媚外;应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需要人民群众摒弃厚古薄今或者厚今薄古的形而上学思维,发挥聪明才智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厚植现代文化的历史底蕴。其三,文化主体性未来新局的开创依托于人民群众。“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造。”人民群众是新文化的直接创造者,众多文化新形式、文化新作品、文化新载体都是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首创出来的。人民群众也是新文化的创造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新的文化理论,都是对人民群众的文化实践经验的理论提炼和总结。文艺工作者创作新的文艺作品,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中获得新灵感,汲取新营养。人民群众丰盈的、多彩的、流动的文化生活始终是文化创新创造的源头活水,而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落脚点就在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文化建设的百年历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文化创造的主力军”,人民群众对文化主体性的依托作用得以充分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有了精神上的主动和文化上的觉醒,人民群众在党的带领下破旧立新,大力批驳和反对帝国主义文化和封建主义文化,团结一心“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即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拉开了重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序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群众在党的带领下推陈出新,遵循“改”“破”“立”相结合的原则,改造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道德、旧陋习,破除封建迷信以及对西方文化的盲目推崇,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开展文化建设,推动新民主主义文化向社会主义文化转变。在“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指引下,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原则规约下,人民群众积极改造中华传统文化,丰富革命文化,批判吸收外来文化,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建构提供了丰富文化资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群众在党的带领下固本开新,“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广泛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断赋予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新的时代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党的带领下守正创新,深入推进“两个结合”,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达到新的高度,使得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回首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重新建构的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坚强有力的领导力量,人民群众始终是无比强大的主体力量。正是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汇聚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才能顺利实现历史跃升和时代更新。
文化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构建和维护文化主体性“永远在路上”。虽然我国的文化建设成就举世瞩目,文化软实力日益增强,但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依然任重道远,中华文化的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有待提升。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提升中华文化的引领力,特别需要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先进文化建设,于生活细微处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中华文化的凝聚力,特别需要人民群众坚决维护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敢于抵制不良思潮的渗透,善于推动优质文化的普及,齐心协力建好共有的精神家园;提升中华文化的塑造力,特别需要人民群众联系生活实际创新文化形式,结合时代特点丰富文化载体,推动优秀文化融入社会生产、融入日常生活、融入个人修养,让优秀文化更好地塑造民族的精神品格、社会的精神风貌和个体的精神世界;提升中华文化的辐射力,特别需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人文交流活动,在平等友好的文化交往和轻松愉悦的文明对话中,从不同视角面向海外民众讲好中国故事,结合亲身经历和感悟增强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扩大中华民族文化的辐射范围和国际影响。
三、意识形态视角:文化主体性的内核在于文化主导性
解答“什么是文化主体性”还要弄清楚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导性的关系。文化不是纯粹的自然物,世界上不存在超阶级、超民族、超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性是文化的鲜明属性。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意识形态问题,直接关系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和政权稳定,除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运用暴力手段“硬控”其他阶级之外,还会利用意识形态这个思想工具对社会成员实施“软统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统治阶级要进行有效的意识形态统治,巩固文化主体性是重中之重,普遍做法便是千方百计将本阶级的文化确立为社会主流文化,使其主导整个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统治聚焦“一”与“多”的关系问题,即占统治地位思想的“一元主导”与不占统治地位思想的“多元并存”的关系问题。文化主体性强调的不是独尊某种文化,用单一文化取代甚至消灭其他文化,而是确立某种文化的主导地位,尊重和包容其他文化,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文化图景。由此可见,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导性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就内涵而言,文化主体性的内涵更为丰富,文化主导性内含于文化主体性。就目的而言,两者都是为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就重心而言,文化主体性侧重强调某个文化生命体在与其他文化生命体交往交融交锋过程中能够坚持自主、展现自信、走向自强;文化主导性侧重强调在同一个文化生命体中某种文化因素能够成为主流和主干,统领、引导其他文化因素的发展。仅仅从宏观上、外表层粗观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导性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深入文化主体性的内部,透视其与文化主导性的深层关联。
“所谓文化主体性,是指一种文化在与外来文化相遇时,既能自觉自省,又能自尊自重,且在此基础上产生积极的适应性与创造性。”文化主体性反映的是该文化生命体在外来文化冲击中能够按照自己的传统和意愿自主选择、自主定位、自主发展,在多元文化格局中能够确立主流文化,凝聚文明共识,主导文化走势,在时代发展洪流中能够自我调适、自我更新、自我超越。文化自觉性、文化自主性、文化主导性、文化创新性、文化超越性共同搭建起文化主体性的内在结构,其中文化主导性居于核心地位,贯穿于文化主体性形成发展的全过程,对其他构成要素起着决定作用。
第一,文化主导性决定文化自觉性。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从何而来、为何重要、因何而立、有何优劣、如何发展、向何而去等问题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反思而形成的自觉意识,就是文化自觉性。简言之,文化自觉性主要指的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这是文化主体性形成的认识前提。高度的文化自觉离不开文化对比,既要将历时态的文化与现实态的文化进行对比,也要将同质性的文化与异质性的文化进行对比。文化对比的立场理应与当前社会主流文化的立场保持一致,文化对比的评判标准应当契合主流文化倡导的评判标准,文化对比的重心应该是发现影响主流文化主导地位的核心变量,文化对比的目的在于以古鉴今、取长补短,增强主流文化的主导力。
第二,文化主导性决定文化自主性。文化自主性指的是主体“通过自我选择、自我决断形成文化独立自主和文化主体的精神独立”。民族文化生命体要自我掌控文化命运,不被外来文化侵蚀甚至奴役,最为重要的就是确立和巩固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只有强化主流文化的主导性,民族文化生命体才能在多元文化的激烈碰撞中站稳脚跟,才能依照自己的标准、意愿、需要有选择地吸收外来文化,根据自己的文化传统、具体实际探索适合自己的文化发展之路。
第三,文化主导性决定文化创新性。时代在变,实践在变,文化唯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方能实现时代转型和生命更新,进而为文化主体性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文化创新性反映的是文化生命体顺应时代注入新内容、开创新形态、拓展新载体、展现新作为、谋求新发展的状态和能力。新与旧是辩证统一的,文化创新不是彻底告别过去,一切推倒重来,而是在守正的前提下寻求突破。对文化守正而言,最需要守的是主流文化的主导性。只有守好了这一关,文化创新才不会偏移正确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引领时代。文化创新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任务就是为主流文化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养分,使其主导力获得新提升。
第四,文化主导性决定文化超越性。世界上没有一种文化是十全十美的,没有一种文化的发展是一帆风顺的。一个文化生命体的内在超越性表现为在自我批判、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中追求精神上的高度自由,走向真善美的高度统一,这是其主体性的最高要求。文化的超越性既体现在对外在挑战、发展困局的超越,也体现在对文化自身的超越。“文化超越性的实现过程直接体现在文化模式的转换上”。在主流文化适应经济基础状况时,这种转换是通过自觉摒弃文化体系中与主流文化相冲突的旧要素,主动汲取与主流文化相补益的新要素来实现的。在主流文化不适应经济基础状况时,这种转换是通过文化生命体的“自我革命”,将顺应历史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文化确立为主流文化,并在其主导下重塑文化价值、重建文化格局来完成的。综上所述,文化主导性是文化主体性的内核,文化主体性的构建与维系离不开文化主导性的确立与夯实。
在当代中国,占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文化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种文化形态的“魂脉”是马克思主义、“根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基因”是革命文化、“主干”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我们要通过夯实文化主导性来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一是要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好革命文化、发展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二是要深入推进“第二个结合”,“打通魂脉与根脉的接口”,融通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在“根”与“魂”的深度结合中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坚持和发展中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三是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主流价值、壮大主流舆论、引领主流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让社会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广泛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世界历史视角: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相依存
解答“什么是文化主体性”还需要将其放置于世界历史之中加以考察,揭示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关系。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历史理论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在唯物史观看来,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的强势推广,使得人类社会生产力整体提升,世界市场逐渐扩大,人们的国际交往愈发密切,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日益成为息息相通的有机整体。伴随世界历史进程的加快,“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从世界历史视角来看,任何民族都不可能在文化真空中构建文化主体性,任何民族文化都不可能在自我封闭中走向强大。“文化主体性既内蕴自我层面的反思和认同,也包含自我与他者的比较和对话”,因此,认识和处理“文化自我”与“文化他者”、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关系,成为理解文化主体性的又一个重要维度。
主体性是基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言的,反映的是主体认识、改造客体的主导性和能动性。如果只强调主体性,容易形成“主客二分”的思维定式,导致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紧张。主体间性则是基于主体与主体的关系而言的,反映的是不同主体之间相互依存、交互影响的特性,有利于克服“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弊端,更好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如果说文化主体性强调的是“文化自我”存在和发展的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那么文化主体间性指的是“文化自我”与“文化他者”之间互依互存、交汇交融、共生共荣的状态和性质,反映的是两个或者多个文化主体在交流交往中表现出来的对立统一关系。文化主体间性既包括同一国家、同一民族的不同文化之间的主体间性,也包括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的主体间性,本文从后者来分析文化主体间性。
文化主体性强调民族文化的“属己性”和“为我性”,文化主体间性强调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共存性”和“互利性”,两者看似互不相容,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关系,归根到底就是“文化自立”与“文化共存”、“文化自强”与“文化互鉴”、“文化为我”与“文化利他”的关系。“文化共存”是“文化自立”的基本前提,“文化互鉴”是“文化自强”的必要条件,“文化利他”是“文化为我”的重要保障。倘若“文化共存”异变为“文化独存”、“文化自强”异变为“文化自大”、“文化为我”异变为“文化唯我”,文化主体性就会走向歧途。反过来,文化主体中一方屈从或依附另一方,文化主体间性也将不复存在。这就意味着,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尤其不能脱离文化主体间性而盲目追求文化主体性。然而,在人类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少割裂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做法。从古代中国到近代中国,中华文化主体性经历了从“高峰”跌入“谷底”的大转折,文化姿态发生了从“俯视”到“仰视”的大转变,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晚清统治者在“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没有顺应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奉行闭关锁国政策,造成文化上的落后,文化主体性在外敌入侵中逐渐迷失。对此,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口几乎占人类三分之一的大帝国,不顾时势,安于现状,人为地隔绝于世并因此竭力以天朝尽善尽美的幻想自欺。这样一个帝国注定最后要在一场殊死的决斗中被打垮”。这段历史告诉我们,构建和维护文化主体性绝对不能自我封闭、自以为是,必须坚持文化开放,扩大文化交流,注重文化资鉴。在西方社会,资产阶级为了实现最大化的资本增殖,想方设法“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他们凭借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优势,不择手段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文化渗透、文化欺凌、文化殖民,“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长期以来,资本主义国家大肆渲染“文明优越论”“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普世价值论”,极力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殖民主义,严重威胁了其他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极大破坏了人类文化交往的正常秩序。西方国家的这些做法,虽然高扬了本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但是贬低甚至消解了其他民族的文化主体性,背离了文化主体间性的内在要求。这显然不是处理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关系的正确方式,对此我们要高度警惕和深刻批判。
当今“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趋向更为显著,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文化多样化的特征愈益鲜明。因此,巩固文化主体性既不能忽视文化主体间性而走文化封闭的老路,也不能践踏文化主体间性而走文化霸凌的邪路,而要兼容文化主体间性,走文化开放、文化互鉴、文化共荣的新路。一是要坚持平等相待、尊重多样,促进“文化自立”与“文化共存”相统一。世界上每一种民族文化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具有无与伦比的独特魅力和无可取代的重要价值,理应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文化主体性追求的“自立”绝对不是有“我”无“你”、“我”存“你”亡,也不是高人一等、不可一世,而是借“你”之“力”、助“我”之“立”,进而谋求文化主权上的独立和文化地位上的平等。对此,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摒弃文化认知上的“傲慢与偏见”,以“平视”的姿态和“赏识”的眼光看待各种民族文化,在“各美其美”的同时要“美人之美”,最终实现“美美与共”。二是要坚持开放包容、和合共生,促进“文化自强”与“文化互鉴”相统一。在世界民族文化丛林中,一朵孤芳自赏的花无论多么惊艳都摆脱不了自我凋零、无人问津的厄运,一簇相互映衬的花无论多么普通都会“春色满园”、让人惊叹。世界上每一种民族文化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也不可能一无是处,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长处。文化主体性追求的“自强”意指不仅要让自己的优势变得更“强”,还要学习借鉴其他文化的长处,让自己的弱项也变“强”。因此,各种民族文化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而不应该相互隔膜、相互排斥、相互取代”,在兼容并蓄中完善自我,以互学互鉴促进自立自强。三是要坚持胸怀天下、合作共赢,促进“文化为我”与“文化利他”相统一。虽然世界上各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千差万别、文化价值各有千秋,但是各民族在文化发展的道路上存在着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文化主体性追求的“为我”不是“唯我”,是要平衡本民族最根本的文化利益和其他民族最根本的文化利益,力争最大限度实现共同利益。因此,巩固文化主体性既要立足本土,又要情系天下,“既要让本国文明充满勃勃生机,又要为他国文明发展创造条件”,在互利共赢中共同谱写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既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需要正确处理中华文化与其他国家和民族文化的关系。首先,要坚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挖掘中华文化宝库中“天下大同”“协和万邦”“以和为贵”“求同存异”等思想精华,为打破文明壁垒、消除文明偏见、破解文明赤字、规避文明对抗贡献中华文明智慧。其次,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以西方文明之“石”攻中华文明之“玉”,通过博采众长、汇通中西来推动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再次,要“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炼中华文化的思想精髓、精神标识、基础概念、基本范畴、核心命题,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加强对中国文化理念、文化内涵和中国国情的话语议题设置”,通过多个主体、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对外讲好中华文化故事,展示真实可信、全面立体、可亲可敬的中华文化形象,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效能和辐射能力。最后,要“坚守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全面落实全球文明倡议,为共同解决人类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凝聚思想共识,为共同反对恐怖主义、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提供精神支撑,为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美好世界贡献文明力量。
结 语
综上所述,文化主体性之“文化”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观念上层建筑。文化主体性之真正“主体”是人,文化主体性实质上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实践中的体现,构建文化主体性归根到底要依靠人民群众发挥历史主体性。文化主体性主要包括文化自觉性、文化自主性、文化主导性、文化创新性、文化超越性,其中文化主导性是文化主体性的内核。文化主体性与强调文化互通互联、互尊互重、互学互鉴、共存共荣的文化主体间性息息相关。上述四个部分是有机联系、逐层深入的严密整体,共同勾勒出文化主体性的完整图景。其中,物质生产视角下阐析文化主体性与经济主体性的关系,论证的是文化主体性的根基,回答其“从何而来”的问题;现实的人视角下阐析文化主体性与人的主体性的关系,论证的是文化主体性的主体,回答其“为谁所有”和“由谁发展”的问题;意识形态视角下阐析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导性的关系,论证的是文化主体性的核心,回答其“本质为何”的问题;世界历史视角下阐析文化主体性与文化主体间性的关系,论证的是文化主体性的场域,回答其“如何发展”的问题。这四个部分共同揭示文化主体性深植于物质生产实践,由人民群众创造和传承,在对内捍卫文化领导权中得以确立和彰显,在对外文明交流互鉴中得以发展和提升。总之,文化主体性是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文化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性质和本质特征,是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我”意识、文化自主地位、文化自信状态、文化自强精神的整体反映以及文化引领力、文化凝聚力、文化塑造力、文化辐射力的综合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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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寇东亮:《人民至上与文化主体性的建构》,《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8期。
郭超(1984-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安徽芜湖 241002)。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1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