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个人主义方法论在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但围绕其合理性与局限性,长期以来存在学术争议。传统解释尝试解析其复杂内涵,并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还原、解释、机制等多个维度展开讨论。然而传统解释往往过于追求唯一的“真正”版本,再加上历史主义视角的缺乏,导致其解释力不足。借助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框架,本文将个人主义方法论涉及的命题划分为自然、心理、社会三类,并重新考察其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的演进脉络,旨在揭示不同的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之间的分歧,以及超越传统解释的内在局限性。
关键词:经济学方法论;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
一、个人主义方法论学术史概览
在现代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个人主义方法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是诸如学科研究、理论研究、方法研究等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领域中,基于个体视角的论证逻辑或分析结构是普遍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广泛支撑着包括市场机制与社会福利、社会行动和社会秩序、权力结构乃至自由主义在内的学术话语体系。
就一般意义的西方思想史而言,个人主义思想最早可以上溯至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伊壁鸠鲁(Epicurus)等古希腊原子论者,较近则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个人主义思潮、加尔文宗的清教思想等。就严格意义的方法论而言,以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洛克(John Locke)为代表的自然法学家才是个人主义方法论公认的现代起源。从概念史视角出发,“个人主义方法论”这一术语最早由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在《国民经济学理论的本质与内容》(1908年)一书中提出其德语表述" Der Methodologische Individualismus ";次年,为进一步论证个人主义方法论在理论经济学方法论中的核心地位,熊彼特将“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引入英文世界。但是,在该术语提出的最初几年,学界并未对其进行关注和讨论。直到20世纪30年代希克斯(John Hicks)和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才在经济分析过程中使用了该术语,但缺乏深入探讨。20世纪40年代,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波普尔(Karl Popper)、沃特金斯(John W.N. Watkins)和阿加西(Joseph Agassi)关注并深化了对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研究,相应的哲学与意识形态之争进一步掀起了研究热潮,个人主义方法论正式成为整个西方学术史上举足轻重的研究主题,其概念涵盖范围也从理论经济学的分析基础拓展到广泛的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恰恰是因为涉及不同的学科、学派、学者,他们基于不同立场的理解、批评、辩护共同组成了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研究传统。
最早的关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讨论,主要聚焦于该方法的适用性与合理性。早在熊彼特正式命名该术语前,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其著名的方法论文章中发展的“经济人”模型就已经被视为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最佳体现,后续边际主义者和新古典经济学家进一步深化与发展了该模型。另一边,英格拉姆(John Kells Ingram)等历史主义学者和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等制度主义学者果断构筑起了批判的营垒。英格拉姆批评“经济人”的抽象非但不健全,还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凡勃伦强调现代知识体系需要一种客观的、非个人的、唯物主义的因果关系,而非一种知性的、主观的、个人的、目的论的充分理性关系。事实上,论战双方都清楚个体化的分析方法自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但是却无法就该方法的地位与边界达成一致。熊彼特之所以提出“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术语,就是为了在这场争论中替理论经济学研究确立该方法的必要性与科学性。虽说在后续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主流经济学对个人主义的捍卫与非主流经济学的批判仍然壁垒分明,但是经济分析中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的必要结合也被普遍承认——个人行为总要以社会关系为中介,极端的还原论设想也无助于宏观经济行为的有效分析。此外,随着新制度学派的学术思想被主流经济学所接受,制度主义成分也被成功引入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之中。
除了围绕适用性与合理性的批判和辩护外,另一支文献不仅涉及更广泛的学科视野,还引发了更激烈的纷争——那便是学术史上著名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之争。20世纪40年代,当个人主义方法论越过熊彼特划定的理论经济学的边界,进入更广阔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全视野时,以波普尔、哈耶克为代表的学者粗暴地将整体主义方法论视为极权主义与计划经济的哲学原则,继而引起激烈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间的方法论之争。此外,这场争论又呼应了马克思(Karl Marx)早年对以古典政治经济学为代表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批判,在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引发了更具轰动性的思想和社会效应。对于中国学者来说,马克思主义与西方自由主义的思想交锋在改革开放之后变得愈发激烈,这使得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间的分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始终热度不减。除了对相关争论加以梳理和说明以外,国内学者普遍赞同极端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并不利于经济学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他们大多意识到个人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各有侧重,也各有利弊,进而提倡应当妥善地利用其他的方法论资源对二者加以整合与突破。
在辩护、批判、争论以外,专注于探讨其概念性质及具体内涵的文献也特别值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研究为厘清争论的本质和范围提供了必要的共识基础,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研究为进一步厘清相关概念开辟了结构化分析的空间。学者们普遍注意到,无论是“个人主义方法论”,还是更为宽泛的“个人主义”,学术界始终未能就其概念意涵形成唯一的、确切的定义,其中甚至不乏一些相互矛盾的见解。有关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认识莫衷一是,涉及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不同维度,出现了原子论、心理论、制度论等不同版本,生发出本体论、还原、解释、机制、启发法(heuristics)等不同内涵。有鉴于该术语内涵上的含混和因此产生的争议,比如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混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适用性的分歧、普适性与特定范围内有效性的争议、方法论起点是否应当涵盖个体相关的社会关系等,霍奇逊 (Geoffrey M. Hodgson)甚至建议干脆放弃使用个人主义方法论这一概念。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不难发现,尽管学术界围绕概念本身、应用边界、合理性与局限性等进行了大量讨论,在小范围内产生了许多竞争性共识,但是除了引发更多的对立和争论之外,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似乎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理论启发。细究起来,许多讨论甚至并未正确认识和评价思想史上个人主义方法论形形色色的版本。而对知识的有效进步而言,那些从立场之争出发的批判和辩护更是成效甚微。有鉴于此,本文将着重关注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传统解释及其局限性,并借助历史唯物主义来提出一种超越传统解释的批判性分析框架。
二、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传统解释
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所面临的状况,一面是绵长的思想脉络、复杂的研究对象、多元的学科视角;另一面则是短暂的研究历程、含混的概念界定、贫乏的学术共识。在这些条件的共同作用下,“个人主义方法论”往往被用来指代许多不同甚至相反的概念或理论,而在增加了诸如“真”“伪”“心理主义”“制度主义”等限定词之后,个人主义者内部便会自动分化对立。
面对这些经常混淆思想、制造麻烦的术语,传统解释一般试图从哲学、语言学、逻辑学等角度出发,对概念的内涵及边界加以分析界定。卢克斯(Steven Lukes)提出要区分五种相互联系且界限相对模糊的学说:一是不言自明的社会原子论(truistic social atomism),即主张社会、群体、制度等都由个体所构成;二是本体论的个人主义,主张社会生活中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实体;三是有关语意构成的理论,主张所有的社会性概念都应该还原到个体层面,比如将“军队”还原到“士兵”;四是一种消极的社会学理论,否认存在社会层面的规律;五是名为“社会个人主义”的较为含混的理论,主张个人利益乃是社会的目的。卢克斯将个人主义方法论看作排他的解释类型,指出其为了排除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所作的尝试,要么是不合理或不成立的,要么是避重就轻的。金凯德(Harold Kincaid)提出了另外一种更工具化的理解方式,关注个人主义方法论在经济学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与发挥的不同作用:一是本体论,主张只有个体存在,社会实体由个体所构成,或社会实体不独立于个体行动;二是还原论,主张社会理论必须还原为个体理论(甚至非关系性的个体理论),后者足以构成前者的全部;三是解释,认为社会现象应当借助个人主义的解释方式,并且这种解释方式具备独特优越性;四是机制,认为社会理论如果不涉及个人主义机制就无法解释,或无法完全解释;五是启发法,主张个人主义是通往社会科学发展与进步的最佳途径。通过梳理和批判个人主义方法论在抽象层面的诸多争论,金凯德强调方法论无法脱离具体的科学实践。
乌登(Lars Udehn)从不同学科和学派的差异入手,纵向考察了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不同版本,包括社会契约论、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奥地利学派、波普尔及其追随者、霍曼斯(George C. Homans)的社会交换论、理性选择学派、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在梳理了社会科学领域诸多代表性版本后,乌登区分了“方法论—认识论—本体论”与“定义—解释—还原”这两组关系;其中,前者划分了不同版本个人主义的哲学基础,后者则凝练了思想史上先后出现的三种经典阐释路径。基于这两组区分,乌登提出了一个3×3矩阵式的分析框架(表1)。
乌登还将主要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划分为五种典型版本,分别是:(1)社会契约论版本:以自然的、非社会的个体为起点;(2)一般均衡理论版本:以孤立的经济人为起点,拒斥社会关系;(3)奥地利学派版本:以假设的孤立个体为起点,但承认其社会与文化属性,重视主观认知;(4)波普尔版本:承认社会制度的客观性,视之为社会模型的外生变量;(5)科尔曼(James Coleman)版本:承认存在相互关联的社会结构,其独立于具体的个体,但与个体相互作用。就个人主义的程度而言,前三个版本可以称作“强个人主义方法论”,后两者则是“弱个人主义方法论”。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主义程度由强及弱的转换中,社会科学模型中的社会制度也从内生转变为外生——这无疑构成与最初原子论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决裂,也消解了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对立的理论基础。值得肯定的是,乌登的分析框架赋予本来无序的术语以结构性秩序,很好地展示了不同版本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所处的位置,以及它们各自所坚持的个人主义立场的强度。
对经济学方法论研究来说,尽管乌登明确划分了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不同版本,但是该框架仍然无法展现每一类别内更细微的立场和程度差异,并不足以勾勒经济学分析范式的历史变迁与内在张力。首先,认识论内部的差异会影响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内涵。比方说,在哈耶克的研究中,以培根(Francis Bacon)、牛顿(Isaac Newton)以及斯密(Adam Smith)等英国学者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者,和以笛卡尔 (René Descartes)、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等欧陆学者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者,他们各自引领与构建的知识体系产生了两种具有明显差异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传统——前者被归为“真个人主义”传统,重视秩序的自发性,后者则是“伪个人主义”传统,强调理性及其建构作用。其次,解释社会现象时对个体作用机制的不同理解也会使整个方法论取向走向分歧。比如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心理主义”与“制度主义”之分,就是因为波普尔和阿加西强调社会制度本身的客观性与其在解释社会现象时的重要性,而沃特金斯则更强调个体的心理状态、信念和动机对社会现象的决定性作用。
从研究思路来看,以上所有传统解释都或多或少地采取了韦伯式“理想类型”划分的研究方式,这种范式的局限决定了研究者在面对学术史上那些真实的、具体的、各有千秋的方法论观点时,并不能将研究对象和理想类型进行严丝合缝的匹配。很多情况下,某学者所持有的某种具体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可能就同时分属于不同的理想类型,特别是在他们尝试用更为全面或辩证的观点来克服极端的个人主义、整体主义或历史主义的方法局限时。事实上,经济学史上那些著名的大师就无法被某个单一标签所概括:斯密的方法论中不仅包含“真个人主义”的成分,还涉及以“同情共感”为纽带的社会互动机制;穆勒强调心理规律是研究社会现象的核心,被看作是心理主义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典型代表,但是他的方法论却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制度主义色彩,以至于有学者甚至主张穆勒实际是制度主义的个人主义者;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开创的新古典主义方法论具备典型的个人主义特征,但是他不仅公开批评“经济人”的过度抽象,还试图借助历史方法来调和均衡论与有机论;就连作为个人主义方法论批评者而闻名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很自然地借用了“鲁滨逊”的分析装置来进行抽象演绎。
三、传统解释的局限性
对于理解不同学者、学派、学科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来说,传统解释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不仅能提供理性重建的参考标准,还能够直观揭示学术争论背后方法论层面的原因。不过,对争论和差异的强调同时意味着更加浓厚的对立色彩,埋没了那些思想之间的相似性和继承关系;反过来,对细节中相似性和共识的忽略又加深了争议和误解,方法论研究最终不可避免地陷入二元主义的立场之争。在传统解释提出的过程中,学者们基本都采纳了科学哲学视角:一方面,他们希望精确地界定作为概念实体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进而得到一套准确、可行的评判标准,用来区分个人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或者归类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不同版本;另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对个人主义方法论概念的实证分析,寻找或给出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真正”版本,从而为后续的规范分析奠定基础,找到社会科学研究真正的科学路径。
传统解释的局限性很大程度上正取决于其绝对真理式的研究取向,也可以被视为是历史主义视角的欠缺。即便许多学者极力寻求某种超历史性的真理,但是包括个人主义方法论在内的社会科学概念都不可避免具有历史性。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学术史来看,无论是它的提出与传播过程,还是它所继承与发展的思想资源,都决定了这一概念无法超脱于历史主义的审视。
第一,这一术语的提出和流行本就受到特殊历史背景的直接影响。熊彼特在20世纪初提出“个人主义方法论”时,面对的首先是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在政治上的失败,是来自政治和道德方面对古典体系的个人主义假设,以及纯粹经济学基础的批评。因此,熊彼特的目的在于通过区分“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来论证个人主义方法论在纯粹理论研究中相较于社会方法的优势。联系到当时“方法论之争”的学术背景不难发现,熊彼特为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辩护的行为,本就深陷于二元主义的立场之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个人主义方法论突然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而冷战的紧张形势、意识形态之争的深刻影响,都使得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相关的对立色彩只增不减;更何况,个人主义方法论之所以能够成为学术热点,部分原因也在于这种立场之争激发了学者们狂热的激情。在哈耶克、米塞斯、波普尔等人参与的那些重要的社会思想论战中,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意识形态色彩被重新提起,熊彼特关于“政治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区分被模糊了,“本体论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界限也消失了。这种变化的结果就是,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概念内涵变得愈发含混,与之相关的争论变得愈发尖锐,而能够达成的共识则始终没有出现。
第二,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无法回避思想史叙事。“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方法论”广泛吸纳了西方思想史上纷繁复杂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又不可避免地置身于那些最令人头疼的重要争论的中心,使得所有与之相关的批判、辩护与阐释,都无法回避其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韦伯(Max Weber)与卢克斯在论及“个人主义”的复杂内涵时,都曾建议引入历史视角对其进行彻底的分析。然而悖谬的是这一本身植根于历史的概念却有着强烈的反历史倾向。辉格史观长期的主导地位掩盖了思想史本身的多元性与复杂性,再加上那些有意选取的片面的历史叙事,及其所服务的线性的、简化的历史与理论发展模式,反而铸就了一种排斥历史主义、追求绝对真理的社会科学研究取向。无论是后来新古典经济学公理化、形式化、数学化的学科发展取向,还是科学哲学在西方学术界大规模的流行,都反映着与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传统解释一致的某种科学主义的学术追求。这些研究的共同目的都在于,找到所谓普遍规律、真正解释、完美定义;而科学主义追求又进一步巩固了这种研究取向——相比于考察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历史细节,学者们显然更醉心于找到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真正”版本,或者更确切地说,找到通往社会科学永恒真理的那条“唯一”的道路。
反过来,这种反历史的科学主义取向又使传统解释深陷二元对立的困境。当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越是试图从根源上解决“个体—社会”的“第一性(原理)问题”,为“个体组成社会”还是“社会决定个体”之间长达千年的哲学争论给出简洁有力的最终答案,它就越会陷进绝对主义的二元之争的泥潭中,越是远离由历史主义主导的分析框架能够提供的真知灼见。对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来说,关键在于如何用合适的框架来理解不同语境中具体的概念内涵,如何避免因为教条化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论。
正如前文所述,个人主义方法论研究无法回避历史主义的审视。因此,本文主张应当回归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框架,一方面在动态发展的历史语境中考察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本特征,避免采取绝对主义、静态主义的单一视角;另一方面借助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性分析框架,避免仅仅停留在“从事实到事实”的简单现象层面。
四、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性超越
在传统解释中,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基本等价于理性经济人模型,其历史被普遍追溯至斯密。在这里,古典范式与新古典范式的方法论差异被彻底忽略了,而这种高度简化的历史叙事不仅掩盖了经济学方法论的内在张力,更掩盖了思想史上那些细微之处的宝贵反思。
首先,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学者对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认识和运用相差悬殊。尽管自然状态学说与社会契约论被普遍视为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现代起源,但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却严肃地批判了这种基于猜想和推测的理论,否定了其个人主义的理论基础;休谟(David Hume)特别指出其无法被任何时代或国家的历史与经验所证实。尽管马歇尔是公认的新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但是他却从根本上反对“理性经济人”的抽象,强调经济学家应当研究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而非抽象的或者“经济的”人。其次,即便是同一位作者,在对待个人主义方法论指代或延伸的不同方面时,其态度和立场也并非绝对统一。穆勒一方面主张社会现象的规律只能从个体的自然规律中派生出来,但另一方面也主张依靠“习性学”(ethology)来探究历史、社会、制度等外部环境对人性的影响和塑造作用。哈耶克一方面是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核心倡导者,但另一方面又尖锐批判理性经济人假设,强调其严格的理性行为假设和建构论理性主义的心理学预设消解了结论的解释效力。阿罗(Kenneth Arrow)一方面给出了一般均衡理论的存在性证明,借助形式主义革命成功维护了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另一方面也承认价格机制涉及社会互动和社会结构,而不能完全归结为个人。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逻辑,社会科学研究需要处理三组基本关系——自然与社会、主体与客体、个体与他者;这三组关系分别可以被称为社会科学研究的自然命题、心理命题与社会命题。其中,自然命题涉及人类社会如何与自然环境互动,自然规律之研究如何影响与启发社会规律之研究;心理命题涉及个体如何认识世界,并如何在社会实践中利用各类物质要素改造世界;社会命题涉及社会中的个体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社会结构。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代表性方法论之一,个人主义方法论也需要处理以上三组关系。通过将回归历史语境的考察思路同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性分析框架相结合,可以注意到不同时期个人主义方法论并不总是主导着全部的三组命题,亦未尝不会出现自然命题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社会命题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相互补充,心理命题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社会命题的制度主义方法论彼此配合的情况。
事实上,在以“斯密—李嘉图—穆勒”为主要线索的古典经济学体系中,个人主义方法论的三组命题是一直在发展的。在斯密那里,自然命题首先是基于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他通过借鉴牛顿的方法论将科学的研究态度引入道德哲学领域,并奉行一套开放的科学理论。李嘉图(David Ricardo)则将理性主义认识论引入古典经济学的自然命题,更为强调抽象分析,以及一般化的“原理”与“规律”,由此产生了哈耶克意义上“真”“伪”两种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传统。穆勒在折中立场上更进一步,对这两种传统进行了系统性调和。心理命题的发展则是“经济人”从无到有的过程,亦是传统的道德哲学认知让步现代的经济科学认知的学科史。在斯密的思想理论体系中,人类的行为不仅由个人利益所驱动,同时需要同情共感机制来协调社会心理与道德体系;即以个人利益所驱动的人类心理与行为模型并不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基础。后来,随着19世纪经济学的功利主义转向,以个人利益为评判标准的道德观念得以确立,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发展则将个人主义成功转化为科学心理主义的分析规则。古典经济学的社会命题则始终与个人主义方法论保持着距离。大多数古典经济学家都信奉一种普遍联系的经济体系,其中经济结构受到无数异质性个体彼此互动的影响,这些个体同时又广泛受到习俗、制度、法律、历史的塑造。相比较而言,那种“鲁滨逊经济”——孤立个体足以构成完整经济的信念——则是全然陌生的。
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在以探究规律为目的的科学主义主导下,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借鉴自然科学方法,进一步深化了自然命题的还原主义特征,并在这种科学主义指导下深化发展了理性经济人模型为代表的心理命题,以及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的社会命题。新古典经济学通过“个人—市场—经济系统”的演绎逻辑,将个体化经济决策模型拓展到社会层面,将复杂的社会关系抽象还原为经济主体的交换关系。最终,标准的个人主义经济学分析范式得以建立并统摄全部的三组命题。
通过扩充分析维度,本文提出的新框架可以更全面地揭示不同版本的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之间的根本分歧。比如,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理论具有还原主义特征,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也都是“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忠实拥趸,但奥地利学派和新古典学派在方法论层面的分歧又是人尽皆知的。对此,有学者指出新古典的经济主体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而奥地利学派则主张人只具有“有限理性”;有学者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是决定论的静态分析,而奥地利经济学则是演化性质的动态分析;有学者聚焦于新古典经济学信奉设计的秩序,而奥地利经济学则主张非意图的结果和自发秩序。毫无疑问,这些解释都抓住了新古典经济学和奥地利经济学之间的差异化特征,但是如果立足于三组命题的分析框架,就会发现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奥地利学派对心理命题的重视。事实上,对待“主观主义”的不同态度才是边际革命之后新古典学派和奥地利学派分道扬镳的关键所在——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公理化、形式化、数理化的经济学科学化过程中逐渐取消了“效用”概念的重要地位,并放弃了经济学的主观主义;奥地利经济学家则坚持并发扬了经济学的主观主义方法论,并将其从效用拓展到了知识、信息、时间、预期、不确定性和非意图的结果等诸多方面。
此外,历史唯物主义框架还有利于从根本上揭示传统解释的内在局限性。就自然命题而言,“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本身分属于两种不同的理论图景:前者带有典型的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还原主义色彩,主张将运动还原到力、将物质还原到分子(或更小的物质单位);后者则带有鲜明的“有机体”特征,强调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异质性、整体对部分的影响等。由此,狭义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完全可以基于“自然—社会”这组关系加以构建,无须诉诸“主体—客体”“个体—他者”等更复杂的结构与内容。这种研究思路本质体现了“科学主义”的特征,即把物质世界的“自然属性”放在第一位,认为世界的客观属性决定了客观规律,只有适应这种客观属性的方法才是唯一科学的研究方法。将这种观念应用于经济学研究中,意味着只要“个体组成了社会”符合世界真实的客观属性,那么个人主义方法论就是唯一科学的研究方法,相应地“主体—客体”“个体—他者”便成为“次要”的命题,并可以借助抽象演绎法从“自然—社会”的命题中推导出来。因此,在传统解释中,自然命题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而心理命题与社会命题则被简单看作是由自然命题所派生的。这不仅解释了为什么在新古典主义的个人主义分析范式中,还原主义(自然命题)可以推导出经济人模型(心理命题)进而拓展到一般均衡理论(社会命题);还解释了为什么心理与社会命题后续的发展也完全符合经济学科学主义取向的要求。究其本质,这种科学主义取向天然有利于新古典主义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当心理和社会命题被先验地置于附庸位置时,整体主义、主观主义、制度主义等经济学方法论就只能屈居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阴影之下。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