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洪:“国家发展”视野下的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4 次 更新时间:2025-11-12 16:18

进入专题: 民族工作  

杨明洪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工作出现了新的重大变化,整个民族工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开,也呈现出全方位的变革,更是突破过去那种一般性地完善民族工作的范畴。我国民族工作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是一项针对全国全民的工作,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从方向定位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从范围划定来看,“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民族工作的转向具有“内生性”和“自主性”,这种“内生性”来自党和国家适应国家发展从“站起来”和“富起来”之后向“强起来”转变的这一内生动力,这种“自主性”来自党和国家主动适应国家发展的阶段性转换和应对国外敌对势力遏制中国和平崛起的主动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民族工作已突破了一般性的优化调整范畴而发生了自觉性转向。这一转向既服务于增加中华民族对内的凝聚力,又服务于增强中华民族对外的影响力;既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又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面向未来,为了进一步巩固这一大好局面并持续做好民族工作,更需要关注民族工作本身。一些学者已经展开对民族工作本身的研究,并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例如,郝时远关注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内涵及模式的变化,提出了广义民族工作概念,诠释了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指导思想等重要问题。广义民族工作概念的提出,对民族工作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严庆追踪了郝时远的广义民族工作概念,并在这一视角下探讨了民族工作模式转变的路径。马戎也关注了我国民族工作方向的变化问题,他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资料考察我国民族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发现我国民族话语基调已经从过去强调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转变到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深入理解当前民族工作还需将其放置在历史场域之中,李贽和郝胤舟的研究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历史,对其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与评述。还有学者关注了民族工作的未来,着重探讨创新推进民族工作的途径。如陈云和柴玲从改革体制机制、加固物质联结、润化共有精神入手,提出不断增强向心性、凝聚性、和谐性,探讨民族工作创新之路。这些研究虽然给把握我国民族工作方向的变化以重要启示,但是,总体上缺乏对民族工作转向特征及其内在逻辑的深入剖析,而且这些研究在探讨民族工作时,未能充分结合中国社会转型的宏大背景,没有对民族工作转向作出整体性分析。本文拟结合“国家发展”不断深化的背景和中国社会转型的事实,从民族工作的转变入手,探讨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的立论基础和民族工作的阶段性变迁,分析实现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的表现和民族工作模式的变化,以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打开新视野。

一、在“国家发展”视野中研究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的立论基础

(一)现实背景:民族工作领域的重大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工作格局出现了新的重大变化,民族工作模式也展现出全方位变革的趋势。这些变化和变革突破了过去那种一般性地完善民族工作的框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整个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开,标志着民族工作方向的重大转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中华民族”首次写入宪法,以及正在制定一部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引下,坚持贯彻正确的民族政策,调整已经过时的民族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这些情况表明,我国民族工作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并成为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种巨大力量。同时,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已经不再是单纯地处理民族关系、民族发展和民族平等等这样的政治经济议题,而是一项针对全国全民的工作,关涉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关涉我国能否顺利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由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主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又必须由中华民族大团结形成合力来推动,所以,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目标的实现对内需要凝聚人心,以中华民族大团结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外需要展示中华民族良好的外部形象,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赢得良好的国际环境和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这就需要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开展所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作出基本判断,对民族工作本身作出方向性调整,以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经历了从“站起来”和“富起来”阶段,中华民族进入了“强起来”阶段,国家发展的内涵不断更新。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践也表明,民族工作与国家发展进程深度关联。将民族工作置于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加以整体性研究势在必行,其中,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成为值得关注的学术焦点。

(二)理论基础:“国家发展”理论与“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概念的提出

要准确把握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这一概念,需要将其置于我国的“国家发展”历程中去理解,并要先从“国家发展”这一概念的含义入手。虽然“国家发展”这个概念为人们所广泛使用,但在学界还没有人给出明确的定义。如果从学术思想追溯,较早的论述则见诸美国社会学家赫克特(Michael Hechter)的著作。他研究了作为边缘人群的凯尔特人(Celts)在1536—1966年这400多年间,经济、政治和文化被整合进英国的历史过程。他将这一历史过程称为“国家发展(national development)”。实际上,这一历史过程正是英国实现现代化的过程。由此可见,“国家发展”的起点是领土内各区域、各族群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非平衡状态,而终点则是形成领土内单一的、全面的、高同质性形态的政治、经济、文化体系。然而,凯尔特人经济上遭受来自中心地区的剥削和侵夺,政治上遭受压制,文化上遭受毁灭,因而英国的“国家发展”被赫克特认为是一种内部殖民的历史,即整个国家呈现出中心—边缘二元对立。凯尔特人的这一遭遇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被英国殖民的情形如出一辙,但英国殖民其他国家和地区是一种外部殖民。

中国近代的“国家发展”历程,实际上是由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所触发的,这属于一种外部殖民的影响。而在西方殖民主义入侵之前的清王朝时期,“大一统”的局面已经为中国“国家发展”奠定了广阔的疆域和多元民族的人口基础。随着西方的入侵,中国境内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遭到压迫、侵夺、毁灭,国家主权面临被破坏的威胁,中国由此逐步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然,处在“国家发展”初期的中国与英国凯尔特族群之间存在文化异质性的情形相似,考虑到中国有自己的国情,赫克特的“国家发展”理论运用到中国时需要考虑中国特殊的历史进程。因此,对中国“国家发展”及其深化过程的分析不仅需要对起点、过程和结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而且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从分析“国家发展”的总任务和“国家发展”的过程入手,重新定义“国家发展”的内涵。首先,从“国家发展”的总任务考察,对近代以来深受西方殖民主义压迫剥削的中国来讲,它最初的任务是实现国家独立,推翻“三座大山”,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接下来的任务是实现国家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贫穷走向富裕;再接下来的任务便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人们通常将这三个阶段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之路对应起来,也就是用“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分别赋予中国“国家发展”以实质性内涵。其次,从“国家发展”的过程考察,中国社会也走过了“乡土中国”和“城乡中国”两个阶段,目前进入了“城镇中国”阶段。将以上两个考察视角放在一起,我们会发现“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三个阶段,刚好与“乡土中国”“城乡中国”和“城镇中国”三个阶段对应起来。这些阶段准确地展现了“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中国的民族工作便穿插在这一历史过程之中。

随着“国家发展”的不断深化,多民族跨区域流动成为中国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也是中华民族所面临的环境发生深刻转变和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的最基础因素,并为“广义民族工作”的形成提供了特定的时空环境。具体而言,各族人民的全国性流动已使得民族人口及其衍生出的民族问题弥散化了,处处都有民族,处处都涉及民族因素,方方面面都可能牵涉民族问题,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因此,民族理论和政策应反映这样的现实,民族工作的理念、制度、模式和举措也应有相应的变化。同时,步入民族复兴之路的中华民族正逐渐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正全力进行强国建设,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在这一大背景下,服务于这一总任务的民族工作必然会彰显并增强中华民族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将作为中华民族对外展示的力量,同时也与民族凝聚力形成互动支撑。民族工作的内生性转向,既是对当今世界挑战压力的自觉回应,也体现了中华民族主动参与世界的积极性。随着中国的民族因素对全球的影响力逐渐增强,民族工作也与其他各项工作产生了紧密的联系。从以上视角来审视民族工作,可以发现其方向性发生了重要转变。这种转变并非被动产生,而是在“国家发展”及其与世界的双向互动中自然孕育而出,同时也体现了执政党的自主性选择。这是考察民族工作发展大势和走向时不可忽视的重要视角。

(三)思路方法:基于民族工作与“国家发展”关系的综合性认识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民族工作嵌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并与“国家发展”议题高度关联。民族工作与“国家发展”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民族工作的走向改变和模式变革。围绕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可能形成三种不同的认识路径:第一种认识路径是从“国家发展”的视角认识民族工作。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民族工作 必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由此“国家发展”的愿景及其路径选择必然制约着民族工作的走向抉择和模式选择。从这个视角出发,民族工作势必成为“国家发展”的附属物,民族工作的主动性和主体性将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民族工作方向和民族工作模式选择将处于被动和边缘状态。第二种认识路径是从民族工作的视角认识“国家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手段和工具,民族工作是国家解决所面临民族问题的必备选择之一,在民族问题日趋尖锐的前提下,将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前途。从这个视角出发,似乎是“国家发展”将被动接受民族工作成效以支撑;以此推断,如果没有恰当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有成效的民族工作,国家治理以及相应的“国家发展”将不可避免地遭受失败。第三种认识路径是将“国家发展”与民族工作结合,既从“国家发展”的视角看待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又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视角看待“国家发展”。这样结合的好处,一方面,从“国家发展”的视角看待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有助于把握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向,获得做好民族工作的方法,并可以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效率,进而支撑“国家发展”;另一方面,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视角看待“国家发展”,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决好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对于支撑“国家发展”的特殊作用。这是综合性的认识路径,也是笔者所持有的观点。

笔者在对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只有综合性的认识路径才是全面的,既要强调从“国家发展”的视角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又要强调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视角研究“国家发展”。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包含三重含义:一是这种转向是“内生的”,即在“国家发展”从“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变,以及中国社会由“乡村中国”经“城乡中国”向“城镇中国”转变的过程中而内生出来,并非其他外在因素催生的;二是这种转向是自主的,即中国共产党在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主动作出的抉择,因而具有极强的创造性;三是这种转向是全面的,即涉及民族工作的理论、制度、政策和举措以及民族工作模式等方方面面都要发生变革,而并非某一个侧面和领域的调整和完善。立足于此,有必要将民族工作转向置于中国的“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视角下进行研究。

二、在“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考察民族工作变迁

若不将民族工作转向置于中国“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全过程去考察,则无法理解民族工作转向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中国“国家发展”的起点是始于西方殖民主义入侵,中国社会转型始于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而“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则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虽然中国的“国家发展”起始于中国近代社会,但当时因各种原因收效甚微。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为中国的“国家发展”探索注入了新气象,而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则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发展”站在了全新的起点上,从此中国找到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正确道路。中国社会转型的动力来源于工业化战略和改革开放的实施,并与“国家发展”互促互进,构成民族工作变迁的历史背景。中国的民族工作与“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阶段性相匹配,形成了鲜明的主线。这里从历时性分析路径出发多维度地分析民族工作变迁的轨迹,以探寻民族工作的内生性转向逻辑。

(一)“站起来”阶段:以实现民族平等为主线的民族工作

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讲,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段时间是当代中国“国家发展”的第一阶段。一方面,“站起来”成为这一阶段“国家发展”的实质性内涵,不仅强调的是成立新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且要求实现民族平等,即各民族要实现自身的解放,少数民族成员要与汉族成员一道平等地成为国家的主人,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入侵、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造成了中国社会的积贫积弱,近代以来虽然自然经济已被迫解体,商品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经济上中国仍然是农业社会,民族地区工业发展少得可怜,政治上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族人民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不仅如此,少数民族还受到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但社会资源配置的城市偏向造成了农业人口占据绝对优势的农村发展长期落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乡村中国”是显著特点,人口的城乡流动和跨区域流动几乎处于静止状态,农牧业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仍然生活在乡村。因此,这一阶段的“国家发展”重点是实现政治整合,实现民族平等成为民族工作的主线。

实现民族平等在中国当时的实践性举措主要是民族识别和设立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识别表现为各民族身份的建构,而设立民族自治地方则表现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当时民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民族识别不仅确认了少数民族的名称,还涉及每个公民个人的民族身份确认。与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相比,这是少数民族及其成员首次拥有了自己的民族身份,他们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实施民族平等政策所带来的温暖以及政治上实现真正平等的喜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各民族在国内实现平等、团结、联合的最适当形式。在1955—1965年间,先后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同时还成立了多个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这两项工作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展开的。同时,这一阶段也面临着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国家的其他部分进行经济整合和文化整合的问题。此外,当时还肩负着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的目标和任务,旨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

这一阶段国家通过民主改革等社会改革,彻底地改变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结构,历史性地消除了剥削制度。通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民主改革和人民政权建设使得广大农牧民分到土地等生产资料,加上人身解放,他们发自内心地感谢中国共产党和新生人民政权。值得重视的是,在这一阶段,成功地建构起以阶级认同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政治认同体系,取代了少数民族心目中的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从实践来看,政治认同体系的建构产生了极强的穿透力,阶级兄弟和革命同志成为当时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主流话语,这使得原先各民族在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显得并不突出。事实上,一方面,原来本民族那些统治者被打倒,传统宗教领袖在民众中的威信大为减弱,本民族意识以及宗教对各民族民众的影响也大为减弱;另一方面,少数民族青年入党入团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学习汉语的热情史无前例,进一步减弱了少数民族成员的民族意识与宗教意识。民族团结由此达到空前程度。然而,由于计划经济的低效率,加上国家实力不足和工作方式上的问题,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力度欠佳,各民族人民尤其是民族地区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限。

(二)“富起来”阶段: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主线的民族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加快发展成为主旋律。一方面,“富起来”构成了“国家发展”的新内涵,强调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融入全国大市场。同时,为克服市场经济的弱点,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有效发挥作用,制定特殊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随着市场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口流动成为中国社会变迁的主要特征,中国社会由“乡村中国”逐步转变为“城乡中国”。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实现了跨越城乡、区域的流动,城镇成为各民族群众的主要汇聚之地。因此,这一阶段“国家发展”的重点是实现经济整合,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

事实上,急切地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愿望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显露出来。例如,1979年9月出台的文件提出“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少数民族能够赶上或接近汉族的发展水平”。1986年11月,习仲勋同志在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上指出,“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同时在全国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通过加大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力度,释放生产力的发展潜能。进入新世纪,在全国宏观政策层面,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等区域协调政策,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作用,加快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国家还实施了多轮的兴边富民行动和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政策,这些政策直接解决了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和民生改善问题,加上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制度的展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得到政策支持和市场驱动。同时,各省市和自治区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制定的相关政策和举措不胜枚举。例如,四川省制定了针对三个民族自治州的省内对口支援政策,并卓有成效。

在这一阶段,党和国家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自改革开放以来,除了20世纪80年代“落实政策”外,还新出台了以少数民族群体为对象的优惠政策,如计划生育允许少数民族居民生育多胎,司法制度中的“两少一宽”,民族自治地方干部中的少数民族成员比例制度,大学招生中的加分及其他优惠政策,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民族分校分班制,以及在就业、养老、社会福利中对少数民族成员的优惠政策等。这些优惠扶持政策大大地缓解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临的实际困难,尤其是解决了民族发展、民族关系和民族平等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在这一阶段,民族工作还接续了前一阶段的民族识别和设立民族自治地方工作。除新识别1个少数民族外,还新建2个民族自治州和52个民族自治县,建立1000多个民族乡和在一些城市建立民族区,并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来加大落实民族自治权。

我国城镇化发展为这一阶段民族工作拓展了新内涵。1978—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然而,5个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较集中的贵州、云南、青海等省的城镇发展相对滞后。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人口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口大量向东流动。这一趋势将民族性因素引入城市管理与服务中,也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1993年1月,国务院批准并颁布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并在后续不断完善。

(三)“强起来”阶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工作

在“富起来”阶段,尽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实现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显著提升,并且与全国人民一同进入了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时代。然而,民族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不相协调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因此,转变民族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势在必行。

“文化大革命”之后,“落实政策”与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措施同步推进。“落实民族政策”隐含着对民族身份的强调,“落实宗教政策”意味着对宗教信仰的强化,这两个方面都在客观上刺激狭隘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与传播。而且,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最初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倾向,这也导致不少少数民族成员的本民族意识和宗教意识有所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为民族分裂意识的传播和宗教狂热的形成提供了社会土壤。在“落实政策”的同时,如前所述,为了解决少数民族的实际问题,同时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民族优惠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在客观上强化了民族身份的价值。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有一定数量已经确认为汉族的居民将自己的民族身份改为少数民族,其目的是追求民族优惠扶持政策。狭隘的民族意识一旦形成,在市场经济中就会被各种利益、竞争等因素反复强化,加上国际反华势力不时在边疆民族地区兴风作浪,使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存在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和稳定风险,防范重大社会风险也成了一项重点工作。此外,随着少数民族群体在城乡、区域之间的流动并向城镇汇聚,“事实上的不平等”以新的形式出现在这些场域,但消除这些“事实上的不平等”需要创新民族工作来实现。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总结分析,提出了“五个并存”的研判。这五个并存表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也转入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交织着成就和问题,包含着机遇和挑战。民族工作形势日益复杂,民族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各种狭隘思想意识往往以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的面目,以各种形式兴风作浪。为应对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与挑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工作成为必然选择。

在现代国家建构中,国家级议程设置对“国家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经历了“站起来”和“富起来”,当前中国进入“强起来”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也由“乡土中国”和“城乡中国”顺势进入了“城镇中国”阶段。这两方面给民族工作以强烈的影响。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历史伟业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也决定了民族工作的转向,即对内,民族工作要服务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对外,则要彰显和增强中华民族影响力。反过来,民族工作也从内外两个方面充实、丰富、推进了新时代的“国家发展”和社会转型。进入新时代,民族工作之所以发生自觉性转向,正是中国共产党尤其是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充分研判国内外的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主动调整和完善民族工作的内涵和主动变革民族工作模式的结果。

三、在“国家发展”深化中实现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的表现

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始于党的十八大,亦即始于中国“国家发展”深化进入“强起来”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性地推动民族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此来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基础,同时也明确了民族工作的转向,为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引方向。正是因为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根本性变化,进而推进民族工作发生自觉性转向,换句话说,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心任务反向重塑了民族工作的方向和内涵,并从民族工作的方向定位、范围划定两个方面具体反映出来。

(一)方向定位:确立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是民族工作转向的重要标志。鉴于“主线”具有主导性和贯穿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在这个意义上体现了“纲”是网之大绳的作用,从而产生提领、带动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目目皆张的实践成效。这一主线充分体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正确把握的四对关系之中。从这一视角理解,民族工作主线的转换也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强化。首先,从处理各项工作的关系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所围绕运转的轴心。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这里的“聚焦”是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征程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同时要在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中将其地位和作用凸显出来。而主线则强调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它是总揽全局的工作,而不是一般性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中处于优先地位,包括党政工作的议程设置、问题调研、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效果评估以及适时调整,均以此总揽全局。其次,从民族工作的方向看,集中体现在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并明确以下方向:一是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二是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三是深刻理解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以此为基础做好文化工作;四是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最后,从民族工作成效评价方面看:一是评价的方向要能体现“主线”的导向性;二是要注意区别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工作,前者指的是党的各项工作中的民族工作,后者则指的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项工作,这些不同领域都要体现“主线”的导向性;三是要注意区分汉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区以及同一少数民族高度聚居区与少数民族杂居区等的差异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和考核体系。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如果说,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目的是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四观”,引导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增强各族群众的“三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那么,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中“主线”的确立,则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这样的重大问题,因而民族工作方向定位成为民族工作转向最重要的标志。

之所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至“主线”地位,是因为它对于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开创党的民族工作新局面有着重要意义。具体来说,首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至“主线”地位具有历史必然性。从中华民族发展历程考察,各民族多元一体,多民族的大一统,是历史留给当代中国的一笔重要“财富”,是当代中国的重要国情之一,也是我们推动“国家发展”的一大优势。这决定了需要我们转变的是民族工作的主线,而不是否定“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和现实,也不是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对立起来,关键是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其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至“主线”地位具有极端重要性。从党的使命任务考察,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得到实现,以此为起点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为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民族工作也需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目标,这要求民族工作在历史交汇期要有所作为。对于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来讲,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一体对各民族多元的整合,与此相应,对民族工作来讲,就是要为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各个成员之间创造和睦相处的“家规”、和衷共济的“家教”与和谐发展的“家风”,从而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再次,从民族工作的短板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虽然我国已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非常突出,而且,发展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也依然存在。为此,有效防范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与全国尤其是东部地区的差距持续拉大的风险,防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大的发展落差,是民族工作不能不特别重视的问题。最后,从民族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特殊紧迫性。虽然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但在复兴之路上我们仍然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和复杂形势。这要求民族工作必须致力于解决这些重大矛盾和问题。

(二)范围划定:“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

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这既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新特点,也是对民族工作的新认识,从而成为民族工作转向的又一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民族因素对社会各领域有高度的渗透性,同时民族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也有高度的关联性。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特定的民族身份,而社会成员在求学、就业、婚嫁、旅行、居住等过程中不断嵌合和流动,如此带动民族因素对社会各领域的高度渗透。这种渗透不仅限于国内,伴随着“旅游中国”的出现和强化,民族因素、民族文化也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蔓延。随着民族因素向社会各领域的渗透越来越强,无论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还是各种各样的社会服务工作,都与民族工作关联起来,而且,这种关联性也呈现出越来越强的趋势。民族因素的渗透性和民族工作的关联性使得“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快速发展造就了高流动性社会,也造就了不同民族人口地域空间上的交叉分布。一方面,原来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逐渐走出家乡,来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是这些地区的城镇,有的是短暂停留,但值得关注的是不少群众在这些地区扎下根,与汉族群众一起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来自内地的汉族和其他民族也来到少数民族聚居区,不少也长期生活甚至定居在民族地区。如此,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进行着。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民族之间在居住地区等方面还有相对明显的地理界限,而改革开放以来,这些界限在逐步模糊化;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在东中部地区尤其是大城市中还较少见到少数民族群众的身影,而改革开放以来在东中部到处都活跃着少数民族群众。反过来,改革开放以前,从内地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的人主要是支援干部、技术人员等,而现在,在民族地区工作生活和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等条件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去旅游观光。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民族工作场域的扩大。与此同时,民族工作也经历着一个全社会化的过程。各民族社会成员日趋活跃的流动性使民族因素在地域空间上相互嵌入,各民族成员之间交往交流的日趋频繁使民族因素向全社会弥散,这两个方面交互影响,最终形成民族工作的全社会化发展趋势。

民族因素的全域化、全社会化过程对民族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塑造,最为直接的表现是民族工作的多样化,包括民族工作载体的多样化和民族工作主体的多元化。在广义的民族工作视野下,对民族事务的治理不是一个工作部门所能为之,它涉及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应该指出的是,民族工作的这种发展趋势产生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处理民族事务中可能出现服务不到位、发力不均衡等问题;二是各民族社会成员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在不断上升。伴随着民族工作复杂程度增加、民族工作主体多元化、民族工作载体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民族工作协调性的需求也进一步上升。事实上,党和国家已经意识到这种局面的存在。例如,党中央分别于2014年和2021年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于2015年和2020年召开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于2014和2020年召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先后多次到民族地区考察。在这些会议上以及考察的不同场合中,党和国家领导不仅对民族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还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指导。再如,党中央分别于2018年和2023年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于2013年召开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2025年召开中央周边工作会议,于2015年和2022年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于2016年和2021年召开中央宗教工作会议,于2015年和2025年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2017年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等,这些会议均涉及民族因素,会议成果为新时代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指导。

四、在民族工作转向中实现民族工作模式变革

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是否成功取决于民族工作模式的变革。从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到2021年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这一变化充分显示了民族工作模式变革对于实现民族工作转向的重要意义。同时,这也说明该时期的民族工作模式在不断探索和进步。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中“主线”的确立,不仅决定了增进中华各民族共同性方向这一民族工作理念的塑造,也引导了民族工作聚焦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靶向工作机制的建立。这两者分别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先导和重点。同时,“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的认识也促使适应广义民族工作的协同体制机制的构建、民族工作的重心下移和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这三者分别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关键、基础和保障。

(一)增进共同性方向的民族工作理念塑造: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先导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的“主线”必然对民族工作模式变革产生要求,也奠定了民族工作的基本理念。习近平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这四对关系,而处理好这“四对关系”被认为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笔者认为,这四对关系既有统一也有对立,当对立大于统一之时便会导致工作的失衡,而这四对关系的表述某种程度上也揭示了当前民族工作已出现诸多失衡问题。为此,扭转这种失衡势在必行,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的“主线”集中反映了民族工作理念变革的要求。这一要求就是形成、增进共同性方向的民族工作理念。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增进共同性方向的民族工作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过去重在强调“中华民族的多元”做工作转变到更加强调“中华民族的一体”做工作;二是从过去主要考虑“促进民族间团结”做工作转变到“促进各民族凝聚发展为整体”做工作;三是从过去集中做少数民族工作转变到铸牢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从过去主要在民族地区做工作转变到面向全国各地区做工作;五是从过去主要考虑各民族的差异性做工作转变到重视增进共同性做工作;六是从过去主要考虑“管肚子”做工作转变到既“管肚子”又“管脑子”做工作。当然,上述民族工作理念是一个整体,需要在贯彻落实中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并要求把这些理念贯彻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回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的要求。同时需要从问题导向把握这些理念,全面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更加准确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也唯有如此,才能切实解决好民族工作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此外,还需要从忧患意识把握这些理念,正确认识两个大局相互激荡所形成的挑战与机遇,准确识变和科学应变,抓住国内外有利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也唯有如此,才能防范民族工作领域出现不利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击和影响。

可见,塑造增进共同性方向的民族工作理念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它关乎全局、根本、方向和长远发展,而理念产生于对现阶段民族问题的正确认识以及对民族问题本质的深刻理解。要变革民族工作模式就得从塑造增进共同性方向的民族工作理念做起。

(二)聚焦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民族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重点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必然要求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为中心任务。2023年10月,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民族工作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工作”。这与习近平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表述是一致的,他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现阶段民族问题的客观存在,既说明了民族工作不可或缺,又说明了民族工作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从这一点来看,将民族工作定性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并不是虚幻的,而是有其实质性内容的。建立民族工作机制,以靶向方式推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民族工作力量,围绕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进行破题拓展,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实现“两个共同”的宏伟目标;二是以“融”为导向,全方位推动各民族团结交融,夯实社会基础,拓展广度深度,加强历史研究,通过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多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三是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民族工作的实践指向,即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才是目的。民族工作转向的根本目的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而民族工作转向的现实意义也在于此。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来讲,聚焦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抓住民族工作的关键,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直接反映。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来看,它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习近平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都要行动起来,一起做好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一起共创共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人心防线就一定能筑得牢牢的。”因此,可以说,这种靶向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重点。

(三)适应广义民族工作的协同体制机制构建: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关键

长期以来,人们通常都将民族工作定性为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工作,而民族事务又是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相关的事务,这是狭义民族工作。相比之下,如今的民族工作性质有了新的内涵,拓展至广义民族工作。虽然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但仍然无法适应当前民族工作尤其是广义民族工作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并且强调要实现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民族工作并担起主要责任,是因为民族工作并非一域之事、一家之责,其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所以,只有各地区和各部门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紧密结合主责主业,将民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才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这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关键。

党集中统一领导民族工作是政治优势,而党政协同的体制机制和民委委员制则是制度优势。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得到了不断完善。一是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调整和健全。事实上,如前所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清楚地界定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其中,各级党委负有统一领导之责,各级政府负有依法管理之责。各级党委除了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精神和执行中央政策之外,主要负责对辖区内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研判,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各级政府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来管理民族事务。二是党政协同的体制机制得到调整和健全。2018年3月,中共中央出台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作为国务院负责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这体现了民族工作上党政协同的改革取向。同时,将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的民委归口统战部领导,建立起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三是民委委员制得到调整和健全。从中央到地方,不断推进民委委员单位常态化协作机制建设,包括建立委员和联络员选任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协调制度、工作总结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效能督查制度等,从而提升这一制度的运作效能。

构建适应广义民族工作的协同体制机制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关键。从现实考察,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之所以需要调整和健全,主要是需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问题、看待民族关系,从而在实践中把握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尺度,保证民族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这是党领导下的百年民族工作历程所总结出来的弥足珍贵的经验。同时,之所以强调党政协同的体制机制需要调整和健全,主要是因为要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并重点定位在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履行职责,同时发挥民族工作部门在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上的作用。此外,之所以强调民委委员制需要调整和健全,主要是因为民委委员制建立的初衷是考虑到民族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求兼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共同研究和解决民族工作中涉及各方面的具体问题,但在现实中,相关单位在其中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且相关部门在职能划分和职权运作中存在交叉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健全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将民族工作与委员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各方优势,凝聚合力,着力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切实维护民族关系和谐和社会大局稳定,同心协力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民族工作的重心下移: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基础

传统民族工作模式有其明显的弊端,体现在民族事务主体方面,可以概括为“高位主体构成清晰、低位主体缺失”。高位主体构成清晰反映的是,在我国的国家层面、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层面一般都设有专门的民族工作部门,基本上都设有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而低位主体缺失,则是说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地(市)、县级及其以下并没有健全的民族工作部门或者机构。前者容易导致民族工作部门化倾向,后者会导致民族工作主体不清、不知应该由谁做民族工作的窘境。早在2010年,中央召开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就提出“要不断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2014年5月,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家园社区时指出:“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要“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由此可见,社区在民族工作中非常重要,民族工作的重心下移是必然选择。

而民族工作的重心下移之所以是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基础,则主要是因为民族因素在全社会、全领域的弥散化改变了民族工作的社会基础,从而使得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主要在基层表现出来。特别是我国正在进入“城镇中国”时代,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各族人民之间的相互依存度加深,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向城镇集中。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事实上,城镇已成为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建设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心和重点在基层。如果民族工作的重心不下移,做民族工作就抓不住关键。民族工作的重心下移客观上要求做民族工作的人、财、物下沉到基层,并伴随着这种下沉,需要有相应的理念支持和制度保障。

(五)促进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保障

长期以来,将民族工作视为一个部门性工作的做法导致其他部门至多是配合民委做好相关工作,从而形成了民族工作的部门化格局。然而,这种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对民族工作的要求。推进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是民族因素全社会化、全域化弥漫而形成的民族工作多样化的必然选择。这使得民族工作成为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需要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具体来说,一是根据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点和需要,实现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在此过程中,民族事务委员会这一处理民族事务的主渠道需要继续保持。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前提下,形成由“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是发挥党委职能部门的作用,将民族工作纳入大统战范围,协调牵头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通力合作”强调民族事务委员会需要与党政同级部门相互协同开展民族工作,而“全社会参与”则强调开展民族工作要向全社会开放,党政部门最大限度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而且根据民族工作的特点,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在社会事业上的自我负责和自我管理,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具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制定各具特色、能够满足各自情况和需要的公共服务目标和标准,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市场手段,在抓民族工作时面向市场社会和公共服务,这一机制是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的组成部分。

促进民族工作部门化转向社会化,之所以被视为民族工作模式变革的保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民族因素对全社会日益增强的渗透性使得民族工作具有更多的广泛性,部门化的民族工作方式难以有效解决相关问题;第二,民族工作与其他工作日益增强的关联性使得它们之间的界限不容易准确区分,通过民族工作社会化,在国家法律之下,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有助于解决日趋尖锐的民族问题,做好日趋复杂的民族工作。因此,有必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社会化,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民委委员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充分调动、合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结 语

“国家发展”这一术语虽然来自西方,但在中国却有其独特而不同于西方的内涵。“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分别构成不同时段“国家发展”的实质性内涵。结合中国社会从“乡村中国”“城乡中国”发展到“城镇中国”,在当代,“国家发展”集中体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工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有着重要地位。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工作内在要求自身实现革命性变革,这一变革体现出民族工作转向的内生性、自主性。

相比于其他工作,民族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成本高、见效慢等特点,如果希望取得明显成效,则需要经历长期艰苦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进入黄金时期,各项工作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民族工作也进入了创新探索时期。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展开的多种多样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新理念,制定了适应新形势的新政策,推出了解决现实问题的新举措,展现出民族工作全方位的变革。

虽然民族工作转向还未成为一个正式的学术概念,但学界深入挖掘并赋予其学术意义,使其成为解释中国当代民族工作创新推进的实践活动。从学术上阐释民族工作自觉性转向有多重意义,主要表现在:第一,能够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重要任务、工作主线、制度保障和实现方式等重大基础性问题;第二,有助于在实践上切实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三,有助于多学科联合攻关,推进民族工作中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有助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体系、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的建立。总之,民族工作转向所取得的成效和党的民族工作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将有助于我们反思西方处理民族问题的弊端,由此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信。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5年第10期

    进入专题: 民族工作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民族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69312.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5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