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建设廉洁文化意味着从国家到社会、公职人员到非公职人员都要肩负起反腐败的责任。国家与社会共建、共治和共享的廉洁文化,是采用民主和法治相结合、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人人不想腐败这一最终目标。由此出发,我们应在影响人生观较大的家庭、学校和媒体开展廉洁教育,循序渐进地实施公务员个人及其身边人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和整个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公民举报贪腐人员有奖制度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
引言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2024年1月8日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过去的提法是“廉洁政治建设”,现在又进一步提出“廉洁文化建设”,其意义何在呢?我觉得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廉政建设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言,而廉洁文化建设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论。公职人员是廉政建设的重点,廉洁文化建设则要求非公职人员的每一个社会成员也要树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责任。国际反腐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在衡量腐败程度上主要采用两种指标,即“清廉指数”和“行贿指数”。清廉指数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行贿指数”主要针对非公职人员。一位香港廉署发言人再和我交流时曾说,只有让市民彻底改变对贪污的态度,才可以让反贪成果得到巩固。廉署2023年民意调查报告显示,香港市民非常重视保持香港社会廉洁。其中,78.8%的受访者表示如果知道有人贪污愿意举报;对于公务员知道部门就某工程项目招标,向由亲戚经营的承判商提供内部资料,协助其投标,97.2%的受访者表示不可以接受;清洁公司(或地盘)管工收受求职者餽赠的金钱,以协助他们获公司聘任为工人,96.3%的受访者表示不可以接受;公司职员以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向公司申领公事应酬支出,94.4%的受访者表示不可以接受。而受访者对贪污的容忍度从0到10分来计,0分代表完全不能容忍,10分代表完全可以容忍,结果平均分为0.3分,显示香港人对贪污近乎“零容忍”。
二是廉政建设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而廉洁文化还要求私营机构、私人企业廉洁自律,要求全社会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都要采取反腐行动,加入廉洁文化建设的行列。如202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所称的所称农村基层干部,既包括公职人员,也包括非公职人员,如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我国监察机关只调查公职人员的廉洁情况,而香港廉政公署也把私营机构和私人企业纳入调查范围,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大量私企涉及公众利益,如上市公司贪污案件、商业回扣等,实际上都直接或间接地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二是企业作为社会的微观经济主体,如果其贪腐行为不被纳入调查范围,整个社会清廉将成为一句空话,政府亦不可能独善其身。统计显示,廉署成立之初,举报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占比多达86%;而后来的举报则主要针对私营机构和企业,持续的统计显示这一比例已超过年度举报总数的70%。
三是廉政建设主要规定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用腐、不想腐”,最中落脚到“不想腐”的崇高境界;而廉洁文化建设则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敢腐、不用腐、不想腐”,最终达到“不想腐”的境界。
仅靠法治不能遏制贪腐蔓延。资料显示,香港早在1948年便仿效英国颁布了《防止贪污条例》,加重了对贪污腐败的处罚,但香港的贪污现象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变本加厉;香港并非“高薪养廉”,而是“零度容忍”。廉署职员薪水只比同级别公务员高10%左右。
廉政的最终目标是“不想腐”。通过惩治、预防和教育的联动,“不想腐”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有关资料表明,在没有任何法律和纪律要求的情况下,廉署职员中没有人投资股票,这在有80%的人投资股市的金融中心香港,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廉署对此的回答是,廉署人员在工作中经常要接触到与股价变化有关的信息,如某公司财务状况等,如果他们参与股票投资,其所拥有的这些信息可能会发生作用,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由上可知,廉洁文化强调的是举国上下、各个战线、各个领域都要树立廉洁意识,克己奉公,达到不想腐的境界。显而易见,建设廉洁文化,需要全社会每一个成员都能共建、共治和共享。
一、建设廉洁文化是应对当前官场和社会腐败相互交织形势的需要
党的十八以来,反腐败虽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官场腐败和社会腐败并行不悖,甚至相辅相成的严重问题依然存在。
1.公务人员腐败案件和非公务人员的腐败案件并行交织
根据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当前公职人员的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各领域、各层次的增量还在持续发生。与此同时,根据学术界的研究,非公职人员的腐败案件也呈增长势头,官员贪腐和社会廉洁意识较为薄弱同时并存。
(1)一些企业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指出,“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行贿不禁,受贿不止。”“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关键岗位人员以权谋私、侵害企业利益情况突出,需要补充修改刑法相应规定。”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军教授《关于民营企业腐败犯罪的经验研究》一文的研究,2014年以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数量在公共部门(公职人员)强力反腐的大背景下增长明显,至2019年达到2014年的2.8倍,2020年之后稳定在2014年数值1.3-1.4倍的水平上。与之相对,2019年民企腐败案件整体数量增至2014年数值的4.6倍,在2020年之后的三个统计年度,该数值在疫情影响下仍稳定在2014年数值2.4-4.1倍的高位。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在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方面,要更加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通过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整治力度、推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
从正面来说,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指出,要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精神,强调了企业家要“遵纪守法”,远离腐败。
(2)律师行贿法官的现象时有曝光。
据《南方都市报》2023年8月2日《深圳中院前法官姚辉被判15年》一文报道,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辉从2003年到2021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向姚辉行贿的人包括企业家、检察官等人,更有十余名律师参与其中,大部分律师因希望“轻判”而贿送姚辉。在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某炽的自述中,其贿送的原因是希望姚辉允许自己在法庭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不要打断其发言,以及日后在案件上关照自己。这也成为律师圈广泛关注的原因。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判决书(2020琼96刑初36号)认定,自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在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
2021年6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永一受贿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孙永一24年间共收受50人贿赂,总计549万余元,其中有24名行贿者是律师。此前,济南市济阳区法院于今年2月8日宣判了另外两起受贿案件:济南中院原执行一庭副庭长乔绪晓受贿约112万元,37名行贿者中律师有24人;济南中院原执行三庭副庭长戴伍建受贿137.4万元,36名行贿者中律师有16人。
(3)医生受贿的现象常被揭露。
2024年3月1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如何定性》文件,通过具体案例,解析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行为性质判定问题。提及了三个案例:
案例一:病区主任利用负责病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指定病区医生选用贿赂方的药品,提高贿赂方药品在该病区的销量,进而收受回扣87万余元。
案例二:科室主任利用对科室和医生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代表麻醉科决定使用贿赂方供应的药品,借此收受贿赂方回扣共计411万余元,并用于科室支出及"福利";同时,私下收取贿赂方回扣38万余元。
案例三:未担任行政职务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三人,利用医生开具处方、选用医药产品的职务便利,为贿赂方谋取利益,进而收受回扣各45万元。以上案例中,病区主任构成受贿罪;科室主任构成受贿罪,所在科室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教师受贿现象常被处查处。
2022年12月18日,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苏省盐城市向阳路小学教师朱某某收受学生家长钱物等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从招聘引进到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干部选任等方面实施全过程、全方位考察和管理。
(5)一些社会组织腐败令人震惊。
近年来,一些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图自己的乐子”,腐败问题令人震惊。
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一家钢铁企业要向118家协会商会学会缴纳会费等费用累计金额500多万元,单笔费用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一些社会组织内部的腐败行为,主要体现在社会组织领导依靠手中掌握的权力敛财;有的行业协会特别是中介组织甚至主动“围猎”党员干部;慈善机构、基金会“诈捐门”“发票门”“天价餐费”“欺骗性培训”等接连曝光的丑闻,让慈善业深陷泥潭。
企业家、律师、法官、教师和社会组织的成员,属于社会精英阶层,很多人属于知法犯法,这反映了社会腐败问题比较严重。而且,这个问题有深刻的历史文化传统。1946年,费孝通先生在《土地里长出的文化》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传统社会“贪污是这时代的经常官务。被剥削的人民恨官吏,但是他们并不恨贪污,恨的是为什么别人有此机会而自己没有。”“传统文化中对贪污既没有道德的制裁,于是在享受的引诱下,升官发财怎会不变本加厉?”费先生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亚文化(非精英的民间文化层次)对贪污的容忍度较高,这代表了许多学者看法。因此,社会腐败和官场腐败相互交织,我们不能只反官场腐败,而对社会腐败漠然置之。
2.某些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都藐视明规则、信奉潜规则
所谓明规则,就是党纪国法。所谓潜规则,就是没有明文规定、却被一些人认可遵行的规则。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他列举了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如下一些潜规则:
思想政治上: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组织生活中: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下级怕丢选票,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执行政策中: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干部任用中: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人际交往中: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
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了遵守明规则、破除潜规则的要求:“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必须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大气候不形成,小气候自然就会成气候。”“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全党上下,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名党员和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法规纪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
信奉潜规则也是我国民间的一种不良风俗。民间谚语中有许多鼓励人做个圆滑人的内容,汉语谚语云:
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
弓硬弦常断,人强祸必随。
心直口快,招人责怪。
顺情说好话,干直惹人嫌。
人直无财,树直无桠。
直钩钓不住鱼。
山中无直树,世上无直人。
干板直正,穷得腰疼。
做圆滑人的第一个要求是学会察言观色。汉语谚谚语云:
见风使舵,就水弯船。
看风使舵,顺水推舟。
墙上一棵草,风吹两边倒。
看风转舵,顺水推舟。
光棍不吃眼前亏。
鸡蛋不与石头碰。
惹不起,躲得起。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做圆滑人的第二个要求是学会说话。汉语谚语云:
舌是扁的,话是圆的。
一句话百样说。
不会抽烟费烟草,不会说话惹人恼。
不会烧香得罪神,不会讲话得罪人。
会说的说圆了,不会说的说翻了。
会说惹人笑,不会说惹人跳。千言好个人,一言恼个人。
见鬼说鬼话,见人说人话。
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见什么菩萨烧什么香。
见着先生说书,见着屠夫说猪。
见着秃子不讲疮,见着瞎子不讲光。
当着矮子,不说短话。
出门看天色,说话看脸色。
做圆滑人的第三个要求是学会息事宁人,汉语谚语云:
忍事者安然。
忍得一时忿,终身无烦恼。
小不忍则乱大谋。
招殃之端,避祸之法,莫过于忍让。
茶可释怒,让可息争。
有理让三分。
一让两有,一争两丑。
让人不算低,过后得便宜。
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车,不枉一舍。
饶人不是痴,过后讨便宜。
饶人是福,欺人是祸。
得放手时须放手,可饶人处且饶人。
做圆滑人的第四个要求是学会做人情。汉语谚语云: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识破人情便是仙。
多栽花,少栽刺,留下人情好办事。
凡事留人情,日后好相见。
饱谙世事慵开眼,会尽人情只点头。
世面看冷暖,人面逐高低,看人下菜碟。
不看僧面看佛面。
打狗要看主人面。
人敬有,狗咬丑。
人敬富的,狗咬破的。人爱富的,狗咬穷的。
人跟势走,狗跟屁走。
狗仗人势,雪仗风势,人仗财势。
做圆滑人的第五个要求是学会取悦权威。汉语谚语云:
到了人家庙里,就得守人家的清规。
端人家碗,服人家管。
吃人半碗,听人使唤。
吃哪家酒,说哪家话。
跟人走,变人的狗。
花花轿子人抬人,人抬人高,水涨船高。
拍马有个架,先笑后说话。
上面放个屁,下面唱台戏。
有权道真话,无权语不真,不信但看筵中酒,杯杯先敬有权人。
中国有追捧潜规则的文化传统。清人朱克敬在笔记《暝庵二识》中,记录了两首无名氏的词《一剪梅》:
其一: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
大臣经济在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要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
其二:
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襄赞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
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身后更无穷,不谥文忠,便谥文恭。
词中反复强调要“仕途钻刺要精工”、“一味圆融,一味谦恭”、“万般人事要朦胧”,让人们庸俗、腐化,不做敢于担当的清正之士。乾嘉道三朝大学士的曹振镛,获得“文正”谥号,还入了贤良祠。他政绩平平,只是牵头编过几部有关清朝典制的书。那他为何如此官运亨通?朱克敬在《暝庵二识》中披露了其中的奥妙:“曹文正公晚年,恩遇益隆,身名俱泰。门生某请其故,曹曰:‘无他,但多磕头,少说话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乡愿”意识、“老好人”意识等,长期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3.某些腐败案件是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互相勾结、官场腐败与社会腐败里应外合
2014年底,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及13个省区市和国家机关及单位。这13个巡视点普遍存在官商勾结,部分干部“一家两制”的现象也相当突出,群众反映极其强烈,消解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在那时,官方文件首次出现“一家两制”的提法。
“一家两制”,这个提法最早来自民间,意思是夫妻二人中,一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有人甚至将之比喻为“黄金搭档”——如此极易形成潜在的利益输送,权力与资本悄然结合,行政力量与市场力量在家庭间亲热地互利互惠,稍有松懈,就会捅开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寻租空间。这样的例子,在曝光的贪腐官员故事中,几乎比比皆是。
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中共上海市委2015年5月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正局级以及关键岗位的正职领导、公检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几乎是“一刀切”:严禁经商办企业。以前,相关规定只是领导配偶不能在管辖范围经商办企业。上海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的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也严格禁止在其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杜绝了“一家两制”的道路。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腐败变为公职人员和“身边人”联手。沈德咏案中,行贿人是曾任沈德咏秘书的辛志宏,他从最高法院离职后担任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中纪委在对他的“双开”通报中,称他“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在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受贿的1606万余元中,有1024万余元系其伙同其司机叶丽智共同收受;在接受曾是老下属、后为律师的张随(化名)请托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玩弄法条、游戏程序,干预裁判结果,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的司机乔立志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上所述表明,我国的腐败具有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的腐败并行、交织、勾连,官场腐败和社会腐败相互影响。建设廉洁文化的任务,就是针对这一现象而提出的。没有社会的廉洁、大众的廉洁,官场的廉洁是不能实现的。
二、官场和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廉洁文化的道路是可行的
古今中外的廉政建设经验告诉我们,廉政搞得好的国家,都是把官场肃贪和社会廉洁密切相结合,使之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1.中国历史告诉我们,官场廉政和社会廉洁建设廉洁文化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1)战国时期的秦国。《荀子·强国》记载荀子入秦所见的情形是官场的清廉和社会的淳朴并行不悖:
先看社会:“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
再看官场:“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进入秦国之后,看到百姓朴实。到了大小城镇的官府,看到官吏们谦恭节俭、敦厚谨慎、忠诚守信而不粗疏草率。进入秦的国都,看到那里的土大夫,走出自己的家门,就走进公家的衙门,走出公家的衙门,就回到自己的家里,没有私下的事务;不互相勾结,不拉党结派,廉洁奉公。观察它的朝廷,退朝前,所有事情都必须处理完毕,安闲的好像没有事情办理一样。所以秦国四代强盛,绝非偶然。安闲而又治理的很好,政令简约而周详,政事不烦乱而有功绩,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秦国就类似这样。
(2)抗战时期的陕甘宁抗日根据地。陕甘宁边区根据地是中外公认的“十没有”地区。1940年2月1日,毛泽东在延安民众声讨汪精卫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美国人谢伟思在访问延安后说:“我们的全体成员有一个同样的感觉,好像我们进入了一个不同的国度和遇见了不同的人民。在共产党那里,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气象和力量,一种和敌人交战的愿望,这在国民党的中国是难以见到的。”梁漱溟在赴延安参观后也感慨道:“在极苦的环境中,那里的气象确是活泼,精神确是发扬。”“一般看去,各项人等,生活水准都差不多;没有享受优厚的人,是一种好的风气。人人喜欢研究,喜欢学习,不仅学生,或者说人人都像学生。这又是一种好的风气。爱唱歌,爱开会,亦是他们的一种风气。天色微明,从被窝中坐起,便口中哼哈抑扬,此唱彼和,仿佛一切劳苦都由此忘却!”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是可以实现建设廉洁文化目标的
曾有人说腐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的润滑剂,是难以避免的。但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之后,都进入了较为廉洁的社会,阶级社会的腐败虽然难以根除,但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1)香港社会从贿赂横行到廉洁社会
香港曾经是一个贪腐横行的“红包社会”,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后,香港经济腾飞,移民人数迅速膨胀,社会资源供求矛盾严重,社会的腐败问题随之突显。香港廉署前专员罗范椒芬曾和我说起廉署建立前的的香港是:“医院看病,要向医生塞红包;小贩被警察追,要给警察塞红包;就连自己家房子着火了,都要按规矩给消防队员‘开喉费’。”一位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名叫韩德的香港警司曾有一段著名的供词:“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
为挽回民众对法治的信心,廉署成立后,实行“大小皆打”的全面肃贪政策。在“大”的方面,廉署拿时任香港总警司葛柏开刀。葛柏是香港警察系统最大的贪污犯之一,但遭查处前已利用漏洞潜逃回英国。即便如此,廉署仍然不遗余力地把逃到英国的葛柏押回香港审判,首战告捷。
同时,廉署也不忘打“小”,仅1977年一年,就起诉了272名警务人员,其中145人被定罪。贪污重灾区警察系统的风气得以扭转。人们公认,廉政公署消除了警察部门的各种集团式腐败,并将政府部门的腐败控制到了相对较低的水平上。
全面肃贪使得香港社会秩序回归正轨,清廉政府、廉洁社会从此成为香港社会共识,并得到国际认可。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自“透明国际”清廉指数在1995年首次公布以来,香港一直保持在全球最廉洁的二十个经济体内。根据「2024年清廉指数,香港的廉洁程度在全球180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7位,亦是亚太区最好表现的地区之一,香港的廉政公署长期以来一直被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以及政府有关机构视为楷模。
(2)华人占总人口70%以上的的新加坡由腐败猖獗到高效清廉
1965年8月9日,新加坡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曾长期担任新加坡总理和人民行动党党魁的李光耀在回忆独立初期的腐败情况时说:“腐化到处盛行,从官僚政权的最高级到最低级,腐化已成为当权人物的一种生活方式”、“人们对于佣金、回扣和小费、‘润滑剂’或其他冠上委婉名称的贪污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它是那么司空见惯,以致人们接受贪污成为文化的一部分。”1960年率领联合国新加坡考察团的荷兰经济学家艾伯特·温斯缪斯对新加坡的前途相当悲观,他说:“新加坡即将崩溃,它只是亚洲黑暗角落里的一个狭小国家。”
新加坡独立之后,执政的人民行动党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使人不敢腐(重典治腐、令腐者得不偿失)、不能腐(制度严密,无空可钻)、不用腐(以俸养廉,能过体面生活)、不想贪(进行廉洁教育,强化内心自觉)相互促进的廉洁体制机制。创设了公务日记制度(要求公务员详细记录公务行为,由本部门常务秘书负责定期详细审查,发现问题必须送交贪污调查局处理)、高级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受严格的监督、检查、控制和定期轮岗等具有新加坡特色的制度。确定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鼓励民众举报贪腐,实现廉政教育早期化、廉政教育人情化、廉政教育全民化,形成了普遍清廉的、把贪污受贿的人看成社会公敌的社会氛围。新加坡多年来是世界公认的廉洁国家。
(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民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率在提高
国家统计局于2016年10月底至11月底开展了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调查报告显示,92.9%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比2012年提高17.9个百分点。调查报告显示,与往年相比,2016年群众的满意度、信心度、重视度、遏制度指标均有所提高。93.1%的群众对遏制腐败现象表示有信心,比2012年提高13.8个百分点。93.0%的群众认为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比2012年提高12.8个百分点。90.9%的群众认为当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比2012年提高5.5个百分点。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2020年7月发布《理解中国共产党韧性:中国民意长期调查》。这这份报告由肯尼迪学院的三名专家撰写,他们于2003至2016年间在中国进行了8次调查,与超过3.1万名中国城乡居民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以追踪中国公民在不同时期对中国各级政府的满意度,之后写就了这份调查报告。报告得出的结论是,2003年以来,中国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几乎全面提升,尤其是内陆及贫困地区的民众的满意度提升较大。
调查报告显示,从2003年到2016年,中国民众对中央、省(直辖市)、市县、乡镇四级政府的满意度均有所提升。2016年,中国民众对中央政府的满意度高达93.1%,其他三级政府的民众满意度均超过70%,省(直辖市)、市县、乡镇四级政府的满意度分别为81.7%、73.9%和70.2%。整体而言,政府等级越高,民众满意度越高。此外,从满意度提升方面来看,乡镇政府的民众满意度提升最为明显,从2003年的43.6%升至70.2%。
在反腐倡廉方面,数据显示,中国公民普遍对反腐败运动表示支持。2016年,71.5%的受访者表示认可政府打击腐败的努力。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政府控制腐败的努力正在取得成效,事情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道路已经大体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
一是构建了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实现对权力全覆盖、无死角的有效监督。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
建立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纪委专门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
构建党内监督为统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合力。
二是确立了包括党内法规在内的反腐败的法治体系。2015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对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终身监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设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罪名,反腐败刑罚体系更加完备。
2018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加强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缺席审判程序。
2018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填补了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合作的法律空白,使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如虎添翼。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进一步完善了回避制度、从业限制制度、特定行为限制制度、利益冲突资产处置制度等,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021年,形成了以“1+4”为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之下,由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确立了方法层面的巡视巡察制度。它是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巡行视察,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制度。巡视巡察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利剑。
巡视巡察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督和民众监督相结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
同时,巡视工作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积极探索“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打法”不断翻新,使巡视监督效果不断提升。
四是从中央到地方已建立权力政府职责“三张清单”和政府涉企三类清单制度。
政府职责的“三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地方政府制定清单的任务已于2016年完成。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的试点已于2016年12月底完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已于2022年完成。
涉企的“三类清单”。一是“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将“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二是二是“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根据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三是“政商交往清单”。政商交往清单一般包含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部分,各有7-10条左右。正面清单主要列举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依法依规参加或开展的活动。负面清单则明确了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现的行为。
三、关于共建共治共享的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 》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部署:
一是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
二是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
三是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强化纪法意识,推动敬法畏纪;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强化示范引领,激励勤廉从政。
四是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廉洁文化;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利用廉洁文化资源。
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等。
在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 》的基础上,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廉洁文化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家庭抓起、从教师抓起、从媒体抓起
根据多方面的研究结论,一个人的价值观念主要是在少年儿童时期奠定的,即中国古话所说的“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决定少年儿童价值观念的因素主要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媒体。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因此,廉洁文化要从娃娃和家庭抓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规范。因此,考核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把其家风状况纳入考察内容。
同时,党和政府要鼓励党员、公民制定《家训》。家训是中国历史上的家长们用以训诫、教育子弟后代的文字。它包括家诫、家规、家范、家箴、家诰、遗训等形式。家训的产生和发展源远流长,从周文王的《诏太子发》算起,成文的家训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历代的名人志士、文豪学者、文武大臣,以及书香之家,世仕之族,多以家训的形式训练子弟,垂教后代。这些家训有不少一直流传到今天,内容包括修身、治家、处世、立志、气节、为政等几个方面,为我们留下了一笔非常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北宋范仲淹作《家训百字铭》,“谦恭尚廉洁,绝戒骄傲情”的廉洁理念含于其中;北宋包拯《戒廉家训》严厉规定“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我们要鼓励党员、公民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古代家训,制定具有时代精神的新家训。
学校是人的三观的形成的重要阶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近年来,校园的廉洁文化受到腐败风气的严重侵蚀。据《河南商报》2011年3月5日《小学生“贿选”班干部》一文报道,近年来,不少小学在举行班干部选举时,有的学生为了竞选成功,就向同学发钱拉票,甚至有小学生抱怨班干部选举“水太深”。竞选班长要送礼,对于这种社会现象,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心理咨询中心的袁林芳指出,小学生这种“贿赂”行为主要还是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家长的责任很大。
近年来,教育部多次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索要侵占学生财物案例。
芬兰从小教育孩子要通过努力工作,而不是窃取他人功劳或让别人给予报偿等卑劣、违法手段获取财富。在中学普遍设立廉政和反贪污课程,针对社会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的特点,广泛利用电视、广告、互联网等通讯传媒中介,对公众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廉洁文化意识。域外许多国家在学校公民教育中把公正、诚实、廉洁、奉献等作为学生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让学生从小树立弃贪、扬廉的品质,养成廉洁自好的习惯。
因此,党和政府应该要求学校指定校训、学生公约、教师公约等,将廉洁元素纳入其中。
媒体是影响人们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目前,H5、短视频、vlog、直播、VR/AR等新媒体已经成为公众青睐的内容体验方式,利用其丰富多样的信息和灵活多元的方式,将廉洁文化更加生动、广泛地传播给受众,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公众参与度、互动性和体验性。
2.循序渐进地实施公务员个人及其身边人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
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这一做法不仅是约束公职人员廉洁的有力举措,同时还是营造廉洁文化、廉洁社会的重要举措。一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公职人员财产公示,让全社会的公民予以监督,这就是最好的廉洁文化建设。
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自己、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财产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1981年,韩国制定了《公务员伦理法》,规定了公务员财产登记与公开制度。经多次修改后,现在,韩国4级以上公务员都要进行财产登记。而在一些特殊部门,诸如税务、会计等,范围扩大到了7级以上。按照该法,公务员须从财产登记义务发生日起1个月内,通过公职伦理综合情报系统,向所属部门登记财产,并每年定期申报变动情况。
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首部关于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法律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
借鉴于外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我建议把领导干部身边的秘书、司机等也列入财产申报公式对象。2022年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
鉴于我国的公职人员的财产来源于不同时期(有计划经济时期取得的,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双轨制时期取得的,有市场经济时期取得的),不同时期的政策不尽相同。因此,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课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凡是要重点提拔使用的新干部必须实行财产公示。
3.建立专门反腐工作机构和整个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体制机制
廉洁文化需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民主环境中进行,反腐专门机构和社会成员共振、共行。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
香港廉政公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三个处。执行处和社会共建、共治的方式是:接受市民举报贪污和调查怀疑贪污的罪行;设有私营机构反贪调查;向有社会成员参加的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经常性汇报部门工作及谘询意见。
防止贪污处和社会共建、共治的方式是:接受私营机构的防贪咨询,帮助找出可能的贪污漏洞,预防贪腐发生;应私营机构和个别人士的要求,提供防贪建议;在日常工作中,与各机构及公司的管理层紧密合作,担当他们的顾问。
社区关系处是专门和社会共建、共治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就是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争取市民积极支持反贪的工作。“社区关系处”设两个科室,分别负责宣传教育市民廉洁自律,并通过举报中心及7个分区办事处接受反贪举报和咨询。
最能体现香港廉政公署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是由特首委任的社会贤达和专业人士组成的四个咨询委员会:
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性质是独立非官方组织,职责是监督廉政公署的整体工作方针及在政策上提供意见。
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性质是独立非官方组织,职责是审议廉署每宗案件,少至100元,多至几亿的案件都要经过该会审议,非经该会同意廉署不得停止调查。可以随时向廉署作个别质询。委员会负责监督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
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性质是独立非官方组织,职责是主要监督防止贪污处。
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性质是独立非官方组织,职责主要监督社区关系处。向廉政公署建议推行倡廉教育及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廉政工作的策略;向廉政专员建议如何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及如何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害处;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报告为达致上述目标而进行的工作;监察公众对廉署工作的反应以及对贪污所持的一般态度。
上述香港廉署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是:第一,增加监察委员会对私营企业、行业协会等非国有单位、组织的反贪调查职权、接受它们的防贪咨询等,预防贪腐发生。第二,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中,增加特约监察员名单须向社会公开的规定。第三,根据监察机关的工作分工情况和特约监察员的专业特长,将特约监察员组成不同的咨询委员会,和监察机关的具体工作部门互补长短。第四,监察机关可以利用咨询委员会经常到街区、学校等各个单位,开展反腐败咨询等宣传工作。
4.广泛宣传、认真落实鼓励公民举报贪腐人员有奖制度
美国举报贪腐人员奖励制度已行之多年,它鼓励政府及私人企业员工揭发本机构企业或相关机构企业的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包括贪污行贿、假公济私、不法证券交易、虚报产量、偷税漏税、假报医疗费用等,奖励规定大多是根据罚款、和解款及没收款的总金额按比例提成;也可以由举报者直接向被举报人提起法律诉讼,如果胜诉,获得的罚款或赔偿金可以全部归举报者所有。
2016年4月8日,为了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奖励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奖金奖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所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我觉得,媒体对这个规定宣传得还不够,许多公民不甚清楚了解。
5.纪委监察部门应设置廉洁文化宣传车,经常到社会各个角落宣传廉政、鼓励当场举报
笔者在香港工作期间,经常看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宣传车开到学校、社区、楼宇、路旁,向市民发放廉洁文化宣传品、举报须知书,并当场讲解廉政建设指示,动员市民投身于反腐败斗争之中,打破廉署工作的神秘性,给每一位愿意举报腐败人员提供送上门的机会,效果甚好。
结束语
在反腐败、保持廉洁方面,毛泽东在延安提出了提出了人民民主的方法,习近平在新时代又提出了“自我革命”的方法。人民民主和自我革命相结合的方法,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开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之路。国家与社会共建、共治和共享的廉洁文化,就是采用民主和法治相结合、人民民主和自我革命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人人不想腐败这一最终目标。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和执政者的坚强的自我革命,是历史上反腐肃贪没有取得持久成功的根本原因。
郝铁川,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