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东航:从增量主义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逻辑与演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49 次 更新时间:2025-05-22 21:15

进入专题: 增量主义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  

贺东航  

摘要: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中国从增量主义改革转向全面深化改革。这一转变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层面的深远意义。增量主义改革强调改革的逐步推进,体现出渐进式的特点,同时为推进改革并确保改革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政府通常会谨慎地选择试错领域和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国家治理和发展战略的新定位,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改革方向、节奏和政策选择的决定性影响。总结从增量主义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成果,可以为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更加统一和系统的深化改革部署提供新的视角。

作者:贺东航,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5年第5期。

 

一、增量主义理论与实践:“摸着石头过河”策略

“增量主义”(Incrementalism)是一种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方法,它强调逐步改革、渐进式推进,此方法与采取大刀阔斧、一次性大规模变革的激进主义相对。增量主义是一种谨慎的改革策略,以应对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这种策略强调在决策过程中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允许政策制定者通过不断试错和调整,逐步优化政策,从而减轻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在政策制定中,增量主义有助于平衡不同的利益关系,缓解改革的“社会抵抗”,增强政策的可接受性和有效性。查尔斯·E.林德布洛姆(Charles E.Lindblom)是增量主义理论的创始人,他于1959年在美国《公共行政评论》杂志发表《渐进调试的科学》一文,首次详细论述了这一理论,他认为复杂的政策决策经常是通过连续的有限比较过程来进行的,这一过程是一种“摸索前行”,该文为增量主义作为决策理论奠定了基础。亚伦·维尔达夫斯基(Aaron Wildavsky)是另外一位增量主义研究的重要学者,他阐述了增量决策是如何在政府预算和资源分配的背景下运作的。此外,大卫·布雷布鲁克和查尔斯·E.林德布洛姆共同撰写了《决策策略:政策评估作为一种社会过程》一书,进一步发展了增量主义概念及其在政策分析和决策中的应用。随后,诸多学者通过他们广泛的研究和出版物,探讨增量主义理论在政治科学、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等研究领域的应用,他们的工作为理解政府决策过程的复杂性提供了重要见解。

根据上述学者对增量主义的描述,增量主义主要有四个特点:第一,渐进改革。增量主义认为,政策应该通过小步骤逐渐推进,每次调整都基于当前政策的直接观察和评估。第二,风险规避。由于变化是逐步的,增量主义能够降低政策失误的风险,使得政策更容易调整和逆转。第三,决策简化。这种方法简化了决策过程,决策者主要关注短期目标和迫切问题,而不是长远和全面的规划。第四,依赖过去经验。增量主义假设过去的政策和实践包含有价值与经验教训,因此新政策应当在旧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和改进。同时,增量主义在政策制定中主要发挥四个作用:第一,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预测性;第二,增加政策的可接受度,因为渐进的改变更容易被民众接受和理解;第三,应对不确定和变化,因为面对复杂和多变的政策环境,增量主义允许政策制定者更灵活地调整方向;第四,达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由于增量主义强调逐步改革,所以容易在不同利益方之间实现协商和妥协。

在国内外学界,有不少学者使用增量主义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即邓小平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摸着石头过河”的基本内涵是边干边总结,通过试错摸索规律、寻找路径的改革方法,这一方法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必然选择。学者们对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强调渐进改革在中国经济和社会转型中的作用。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认为,中国的改革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展示了增量主义的特点,通过一系列小步骤实验性地推进改革,避免了激进改革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和经济混乱。陶然、杨大利、张光等人认为,中国的改革策略不仅是经济策略的选择,也反映了政治权力结构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谨慎性。中国通过增量主义的改革,在维持政治稳定的同时,也实现了经济的增长,这种改革被定性为一个多层次的、渐进的改革过程。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对中国治理和政治改革有细致的理解,其研究触及了中国的适应性治理模式,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增量主义和实用主义,其中变革是逐步实施的,而非全面的、激进的转变。徐湘林认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已经形成渐进政治改革的特有模式,它使中国的政治和政府运行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还有学者比较了中苏改革的异同,并认为苏联的“新思维”改革最早从经济入手,随后扩大到政治、军事领域,尝试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是更为激进的改革尝试,相比之下,中国的改革更具有稳定性和渐进性,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历史条件及现实国情相适应。

中国的成就说明了增量主义改革的效用。中国在改革实践中对必须取得突破但一时还不那么有把握的改革,往往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先行试点,鼓励大胆探索,取得经验、看得准了再推进。在中国的实践案例中,可以窥探到增量主义改革的“故事”。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缘起与推进

增量主义改革策略反映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的重要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改革方式的局限性开始显现。

由于增量主义改革是渐进式的,加上其碎片化特征,这种渐进式改革必然在不同领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产业之间、不同阶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形成非均衡的制度安排,从而产生诸多利益矛盾与冲突。福兰克·帕金的“社会屏蔽”理论认为:各种社会集团会通过一些程序,将获得某种资源和机会的可能性限定在具备某种资格的小群体内部。为此,就会选定某种社会的或自然的属性作为排斥他人的标准和理由。这些属性可能是民族、语言、社会出身、地域、宗教等。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城乡限制、行业垄断等成为屏蔽劳动者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主要因素。加上改革的渐进式特点,先在一部分地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造成不同身份、从事不同职业的劳动者在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的分享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所造成的心理失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消除差异、均衡协调改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不再是某一个领域、某一个行业的事情,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的深化及司法体制改革等,因为改革到了深水区,各种问题盘根错节地联系在一起,已经很难分清纯粹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或是社会问题。显然,不同领域的改革如果不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进行,可能会导致政策和制度之间的矛盾,从而影响国家治理的效能。

在这种背景下,2010年,一个工程学术语“顶层设计”正成为中国新的政治名词。当年10月,在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中国共产党在强调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时,提出了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理念,即改革需要深入到制度、体制、机制建设的层面。就是要求全面设计,统筹规划。不过,这一重大的改革工程的实施是在2012年中国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完成的。

实际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邓小平以增量主义方式推进改革开放时,就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即仅依靠局部或领域性的改革已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改革,建立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强调系统的完备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这种成熟体现在制度能够适应内外部挑战,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更加定型”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相互融通和协调的制度体系,制度间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要形成一个连贯、互补的网络,使国家治理更为高效和有序。全面深化改革是确保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关键。此外,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同时推进,确保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协调一致,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发展。

201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提法调整为“全面深化改革”。同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规划了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时间节点。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构建了改革的新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推进方式。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称“中央深改组”,后更名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简称“中央深改委”)作为新时代改革浪潮的领航机构,扮演了改革“指挥部”的核心角色。该权威机构不仅通过制定重大原则、政策方针和总体蓝图,确立了改革的方向,还在协调推进和监督实施的过程中,确保改革措施精准有效。其领导下的改革进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框架构建与支撑体系建立。这一初始阶段侧重于搭建稳固的改革基础和宏观框架。“中央深改组”通过深入的理论探索和创新的制度设计,为后续的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制度基础。(2)全面推进阶段。在稳固基础之上,改革进入加速期,政策实施和制度创新全面铺开。这一阶段着力于解决更深层次的社会经济矛盾来突破发展瓶颈,同时积蓄了推动国家前行的强大政治势能。(3)系统集成与高效协同。作为改革的深化与升华阶段,此阶段旨在对既有改革成果进行整合优化,强化改革的系统性与协同性。通过以上阶段,“中央深改组”(或“中央深改委”)构建了高效的改革生态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巩固了其关键地位。

2014年被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中央成立了由习近平担任组长的“中央深改组”,为推动复杂的多领域改革提供了集中权威。2014年,“中央深改组”召开了8次会议,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初始框架。从政策执行理论分析,这一阶段表现出明显的“目标导向型治理”特征,全年中央层面完成了80项重大改革任务,相关部门完成了108项任务,共出台370条改革方案。这种明确的目标分解和任务落实机制,强化了政策执行的可控性和结果导向。同时,改革在地方层面的推动采取了“上下联动”的模式,各地各部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这种分权与合作治理的模式,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同时,为改革推进提供了灵活性与适应性,体现了多层级治理理论中的“合作博弈”特征。此外,2014年的改革逐步建立了包括决策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督办督察机制以及宣传引导机制在内的推进体系。从改革绩效来看,2014年实现了“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政策效果,积累了“政治势能”,为后续深层次的改革奠定基础。

在2014年的“改革加速期”之后,2015年的改革重心转向质量提升,目的在于解决初期改革中“快速推进”可能导致的“穿透力不足”以及政策执行中的“边际效益递减”问题。2015年“中央深改组”明确提出“既要取势,又要取实”,表现出对改革方案从战略态势到具体实效的双重关注。通过明确质量优先的原则和试点项目的探索,“中央深改组”将抽象的改革目标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路径,并采取了自上而下与试点探索相结合的方式,展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之间的动态协调,通过在特定领域和地区试点改革,例如“多规合一”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测试了改革措施的可行性,还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增强改革举措的穿透力方面,通过提高改革质量削弱既得利益群体的抵制,为更深层次的改革创造条件,这种策略体现了政治动员与利益调整的双重作用,通过试点成果和政策优化积累政治势能,为改革破局奠定基础。从治理理论的视角看,2015年改革对方案质量和改革效果的关注反映了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通过明确每项改革方案的“内涵清晰、指向明确、解决问题”标准,“中央深改组”在政策执行上更注重“绩效管理”(Performance Management)。总的来说,2015年的改革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又通过治理能力的提升确保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展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2016年被描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立柱架梁”之年,其核心任务是搭建改革的主体框架。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这一阶段的目标在于通过制度建设和关键领域的改革,增强整体社会系统的功能协调性。制度建设被明确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体现了对正式制度的重视,这是“国家构建”(state-building)中的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为具体改革措施提供了法律和行政支持,通过明确的制度框架提高了政策执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点,与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互补。这种政策议程设置表明,改革既要关注解决短期经济发展问题(如“供需失衡”),还要通过“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构建长期增长的新机制,通过将供给侧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形成了从经济领域到制度层面的双向互动,强化了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2016年的改革实践,政策制定者在不断调整和适应中积累了经验,这种反馈机制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例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一种创新性的政策理念,其理论框架在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验证。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有助于提升改革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标志性基础性关键性重大改革方案”的表述体现了改革过程中的象征性作用,这些“标志性”改革不仅在技术层面具有实际意义,而且通过象征性的政策成果向公众传递了改革的决心和能力。从“国家能力理论”(state capacity)来看,2016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反映了中国治理体系中高效的政策执行能力。“中央深改组”召开12次会议,审议通过146个重大改革文件,推出419个改革方案,体现了集权体制下的高效率和协调能力。总的来说,2016年“立柱架梁”式的制度构建,奠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长期基础。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提高整体效能”之年,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通过制度集成与执行优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实际效果。作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被要求与整体政治和经济发展大局相协调,以凸显改革在国家治理中的战略意义。事实上,经过前四年的制度构建,全面深化改革已基本形成主体框架,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固化的部门利益和结构性障碍日益显现。在2017年,“中央深改组”召开了8次会议(十八届7次,十九届1次),审议通过了37份改革工作文件。这一高频率、高强度的政策审议过程显示了国家治理能力在复杂政策环境中的适应性和执行力。特别是在政策执行层面,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把关、协调和督察,这种强化责任的机制有效应对了“表面文章”和改革执行不力的问题。从治理理论来看,这一机制通过责任明确和过程监督提升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减少了“执行偏差”的发生。

2018年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年和进入制度集成与治理优化的新阶段。经过五年的推进,改革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健全改革领导体制、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实施战略性和全局性改革措施,为深化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首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升格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赋予其更强的决策权、统筹权和领导权。新制度主义理论视角下,这一变化强化了中央对地方和部门的直接领导,组织升格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要性,目的在于优化决策与执行链条。其次,全面启动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一改革是对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重构,其敏感性远超此前的单一领域改革。从治理理论的角度看,机构改革旨在解决多头管理和条块分割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和整合实现治理效率的提升。这种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调整触及了既得利益,引发了制度变迁的必要性。此外,还推出了一系列覆盖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宏观规划管理等核心领域的改革。例如,《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和《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2018年的改革特点在于通过机构重构和政策整合奠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基础。

2019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打决定性基础、出决定性成果”之年。这一年,“中央深改委”召开6次会议,研究通过58个改革方案,讨论通过6个改革工作文件。2019年的改革围绕上述“两个决定性”,全面对标《决定》部署,推出一批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重大改革举措,一批有利于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改革举措,一批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举措,取得了一系列决定性改革成果。

2020年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系统集成”阶段的标志性年份,这一年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协调与整合推动制度的成熟与定型,进一步增强了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

经过多年的改革,2020年的重点从“夯基垒台、立梁架柱”的基础建设,逐步过渡到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阶段。通过整合不同领域的改革成果,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以及政策创新之间的碎片化问题。通过优化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强调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配套协调,改革试图实现政策之间的“化学反应”,即通过制度协同将单一政策的作用放大为整体治理效能的提升。2020年的一个重要事件是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疫情暴露了中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短板与不足,成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从危机治理理论的视角来看,重大危机常常提供改革的“窗口期”,推动政策变革加速实施。2020年“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要求,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卫生健康领域的改革集中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重大疾病保险与救助体系,以及建设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同时,还包括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能力建设。这些举措既是对疫情直接应对的必要手段,也是对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的结构性重塑,体现了危机治理与长期能力建设的结合。当年底,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更加聚焦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发展型国家理论的视角来看,当年通过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中国展示了在危机中的快速调整与长期能力建设的结合。

2021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深层次推进的重要转折点。这一年,改革的核心任务是从基础性制度建设转向解决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推动制度体系的成熟化和定型化。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年的全面深化改革面临在保持经济活力与实现长期可持续性目标之间取得平衡的挑战,聚焦关键领域和战略任务,以推动新发展格局为核心战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市场化机制与竞争环境,改革注重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公平竞争制度的完善。二是推进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提出了一系列与绿色转型相关的政策措施。三是增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2021年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政策的合法性。四是深化科技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协同,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推动中国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型。五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政策重点。2021年的改革策略分为战略性和战役性两种类型。战略性改革着眼于长期目标,例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场一体化;战役性改革则聚焦于短期重点问题的突破,例如污染防治攻坚战。这种双重路径结合了政策过程理论中的多层次议程设置,通过同步推进长短期任务,确保改革成果既具有持续性,又能产生即时效应。

2022年标志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制度集成”阶段。制度集成的核心在于,将前期改革中分散的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总结和整合,聚焦基础性与牵引性领域的改革,通过加强政策间的联动与衔接,形成具有系统性和协调性的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综合效能。2022年,“中央深改委”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出台17项重大改革方案,并通过2份改革工作文件。这些成果表明,制度集成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通过创新联动和政策衔接。例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改革、生态保护修复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均注重政策工具间的协同性,以实现更高效的资源配置和制度功能。2022年的改革特别关注对既有制度成果的总结与评估,从分领域的角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优化。一是在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伦理治理领域,改革旨在提高创新的效率和规范性,避免科技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性。二是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映了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对治理能力的进一步强化。三是继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和深化储备管理体制等措施,增强市场运行的效率与公平性,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四是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体现了在社会保障和人才体系建设方面的持续改进。2022年分领域的改革体现了对实践经验的反思与吸收,通过动态调整实现制度的持续优化。

2023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核心任务的重要推进年份。这一年,改革的重点从政策创新转向对重大战略问题的深度聚焦,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动力与支撑。2023年作为中国新一届政府任期的开局之年,承载着推进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任务。改革被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2023年的改革涵盖了多个具有长期战略意义的领域:一是国有经济管理与科技创新。改革强调了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性作用,同时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地位。二是农村改革与绿色发展。农村领域改革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开放型经济与市场监管。改革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开放与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中国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提升。2023年“中央深改委”召开了3次会议,研究通过14项改革方案和4份工作文件。从政策过程理论的视角来看,通过系统评估既有政策的实施成效,通过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反馈进行调整,保证改革在不同层次和领域的协同性。总的来说,2023年的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核心目标,在多个领域进行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制度设计与优化,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从2014年至2023年,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可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在目标设定、实施路径和制度成果方面都展现出不同的特点与逻辑。这十年的全面深化改革构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重要篇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深远的制度基础。第一阶段(2014—2020年):制度建设与基础夯实。2014年至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奠基阶段,主要围绕《决定》提出的任务展开。从渐进式改革理论的视角,这一阶段的特点在于通过“夯基垒台、立梁架柱”,逐步构建制度框架,并在基础性和关键领域取得显著突破。这一时期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和重点领域突破,解决了许多深层次体制性障碍,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改革方案。从新制度主义角度来看,这些改革成果增强了国家治理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后续制度集成和优化提供了基础。到2020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基本完成,许多制度框架实现了规范化与定型化。第二阶段(2021年迄今):这一时期的改革重点逐步转向服务“第二个百年目标”,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任务,着力推动改革的深层次和系统化发展。改革进一步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新发展格局展开,包括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深化农村改革以及推动绿色转型等领域。这种以长远目标为导向的改革方式,与发展型国家理论中通过国家引导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逻辑相一致。2014年至2023年的十年全面深化改革展现了清晰的时间序列性与空间协同性。从时间性特征来看,改革以年度为周期推进,每年均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从空间性特征来看,改革以中央与地方的上下联动为基础,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策在不同层级的协调实施。这种空间协同性减少了政策执行中的摩擦,增强了改革成果的广泛性和可持续性。2014—2023年十年的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一个政策推进过程,更构成了具有完整特征的历史阶段。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看,这一阶段实现了从制度创新到制度集成的过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服务长远战略目标奠定了基础。从合法性理论的角度,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回应社会需求、提升治理效能,增强了制度的合法性与社会接受度。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宏观历史叙事中,这十年全面深化改革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路径。

“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深改委”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机构,在推动改革的组织化和制度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其成立和演变的过程来看,其机构演变可以被解读为一种治理体系的调整与权力集中化的实践。这一变化反映了领导层对改革复杂性、协调性和执行力需求的认识,也进入新时代后,从“党的领导”转入到“党的全面领导”密切相关,与政策推进效率的提升以及执政合法性巩固的战略目标密切相关。新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的约束力和路径依赖性。深改组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其存在初期的任务是快速推动改革议程,试验和确立关键领域的改革方向。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其临时性特征和相对有限的权威可能不足以应对复杂政策的整合和执行需求。因此,将深改组升级为深改委,体现了制度化的趋势。通过深改组到深改委的机构演变进一步巩固了党中央在改革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这种权力集中符合马克斯·韦伯的“卡里斯马型权威”理论,特别是在改革过程中通过个人权威推动重大政策。通过深改委,党能够直接介入改革的关键领域,确保改革议程与中央意志保持一致,从而减少地方和部门在执行中的阻力。深改委的成立赋予了其更高的决策权和更大的协调能力,帮助中央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并克服利益格局固化带来的阻碍。通过党主导下的改革推进,“中央深改委”在解决关键社会经济问题(如反腐败、生态环境、民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央深改委”也是在为长远战略铺路,塑造中国式现代化。从政治学视角来看这一机构的演变展示了“强国家—强领导”的特征,体现了通过整合权力与资源,强化了对改革议程的集中化领导。深改组到深改委的演变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中值得研究的现象,这种转变背后的核心逻辑是增强中央对改革的控制力、提高改革协调效率,以及通过制度化机构建设推进治理现代化,展示了集中权力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改革模式,凸显了中国在国家治理中的集权与效率的平衡战略。

三、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同之处

2013年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与1978年开始启动的“摸着石头过河”改革阶段相比,虽然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面临不同的问题和挑战,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共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

作为增量主义改革启动为标志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党的领导和团结的重要性,提出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凝聚力。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和苏联都先后启动了改革,然而两个社会主义大国在面临经济和政治挑战时却采取了不同的策略。苏联的戈尔巴乔夫改革率先触及了政治领域,那么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起步点应如何选择呢?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规划改革蓝图时,先确定一项至关重要的原则,即确定那些不可动摇、不容更改的根本要素,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确保国家稳定与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基石。“改革不能改变党的领导”这一原则确保了改革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避免了政治动荡和路线偏离,为经济改革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改革政策得以持续不断地推进,避免了政策反复和不确定性。相比之下,苏联的改革则先从政治领域开始,改革缺乏明确的领导核心和稳定的政治环境,导致改革方向不明、政策多变。中国的改革经验表明,强有力的领导和适应国情的政策是成功的关键,中华民族用自己的智慧和方案回答了大国如何进行经济改革的难题。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加强调党的领导,再次明确提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党在各个领域、各个层级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一提法更加系统和全面,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特别是提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到2024年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坚持“党的领导”到“党的全面领导”的转变,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认识的深化和提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家实力的增强,中国进入新时代,面临更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更高的发展要求,因此“党的全面领导”成为适应新形势、引领新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调了党在国家治理各个方面的领导作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体现了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追求。当前,中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多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来统筹全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而“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这种统筹力和决策力。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更系统、全面的设计和推进。“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加“全面”二字,体现了对党的领导作用的进一步强化。这是对党的领导地位的再次确认,也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发挥更大作用的期待。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二)强调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强调从政治运动转向经济建设,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始,具体到此次全会的决策背景,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需要一个新的发展策略来引领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同时,人民群众也对改变旧有体制、寻求新的发展道路寄予了厚望。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即邓小平后来指出的“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的“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大幕。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随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向全国推广,为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此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权力,赋予地方和企业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为此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滥觞。党中央在对内改革的同时,也明确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中央先后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创办经济特区,吸引外资和技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随后,对外开放逐渐扩展到全国范围,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我们党也逐步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时隔46年,2024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继续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提出了超过300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旨在推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这些举措在广度上覆盖了各个重要领域,在深度上也体现了对现有体制和机制的深入改革,目的在于解决制约发展的更深层次问题。改革举措的实施需要有效的机制保障,因此全会还提出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评估效果等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归纳起来,涉及七个方面:第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第二,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第三,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第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五,社会体制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第七,其他改革。如农村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

(三)实事求是与问题导向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尽管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但它们确实有着共同的精神内核,即“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强调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和执行政策。在1978年,这一思想路线促使中国领导层认识到当时经济发展的滞后和体制的不足,从而推动了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到2024年,尽管中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仍然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实事求是,意味着要客观分析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的特征,科学制定改革和发展策略。

问题导向是指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1978年的改革开放正是为了解决当时制约中国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如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工业结构不合理、科技教育落后等。2024年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则成为其关键指向。具体表现为:针对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问题,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集中资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针对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问题,实施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共同富裕;针对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问题导向意味着要聚焦当前中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调整、创新能力提升、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保护等,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推动问题的解决。

两次全会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的坚持,这两大方法的结合,确保了中国在不同历史时期能够有效应对挑战,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这是推动中国不断前进的重要精神力量和思想武器,是中国共产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一条红线,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强调民主和法治建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都强调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也说明了法治建设之路任重道远。1978年,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亟需重建,改革开放处于起步阶段,经济改革需要稳定的法律环境保障,加上人民对民主和法制的需求日益强烈,要求保障基本权利和社会公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民主和法制,这对恢复和重建社会秩序,通过立法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构建法律体系,确保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意义重大。

2024年中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需要法治保障。社会问题复杂化,人民对公平正义、法治社会的期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要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我们党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通过法治手段来解决和规范。例如,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社会体制改革需要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法治是改革的底线和红线,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法治通过明确规则、规范行为,引导改革朝着正确方向发展;通过立法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

从增量主义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都强调法治建设,表明法治建设是推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的执着,体现了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刻认识和坚定决心。它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人民的需求紧密相连,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投入。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统全面的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法律体系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此外,法治观念的培养和法治文化的形成也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教育。

四、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不同之处

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探讨了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在坚持党的领导、强调改革、实事求是与问题导向等方面的相同之处。这些共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改革的基本共识和坚定信念,表明改革在推进中国现代化中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这两次改革在背景、领域、内容、方法和目标等方面也展现出显著的差异,体现了改革目标的深化和战略选择的调整。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的不同之处。

(一)改革的背景

1978年增量主义改革提出的背景是中国需要重新确立正确的政治路线和发展方向,将工作重心从政治斗争转向经济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一转变要求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生产力。当时,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初期,缺乏相关的市场经济经验和理论支撑。因此,“摸着石头过河”成为一种实用的改革策略,即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通过不断尝试和调整来推进改革。在改革初期,由于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和人们对新制度的疑虑,改革面临较大的阻力和挑战。增量主义改革通过在不触动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利益群体,减少了改革的阻力,促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些背景决定了增量主义改革具有渐进式、实用主义和政策灵活的特点。

进入新时代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是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这要求中国应从全球视野出发,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承担更多国际责任来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需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中国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些背景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特点具有系统性和全面性,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创新驱动和国际化。

(二)改革的领域和内容

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的领域和内容上存在显著的不同,这些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改革的领域方面。增量主义改革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放松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扩大市场调节作用。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城市,通过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和引入市场机制,激发经济活力。虽然增量主义改革主要关注经济领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治领域的松动和改革,为后续的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在社会领域,增量主义改革相对较少,但也在逐步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改革,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领域继续深化,包括财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农村改革等关键领域。同时,还注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司法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旨在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保障人民权益。在社会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注重民生保障,围绕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关键领域,通过织密民生保障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环境与生态文明方面是当年增量主义改革中没有涉及的领域,因为当时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没有显现出严重的影响,经济恢复和发展成为当时最紧迫的任务,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尚未普及。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但经济高速发展的代价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的过度消耗。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问题也引起中国的高度重视。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列为重要的领域之一,明确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其次,在改革的内容方面。增量主义改革主要是在原有体制外增加新的经济成分和利益群体,逐步推动体制内的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则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各领域改革的联动和集成,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既注重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又注重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两次改革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显著差异。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为例,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在实施力度上显然更大、更深、更具体、更广泛。增量主义改革则更多是在宏观层面指出了科技发展的方向,并未具体深入到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人才改革的表述十分笼统,主要强调“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提升。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中国需要更加深入地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以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完善科技体制改革”,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如提高科技人才待遇、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培养等,为人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与增量主义改革相比,在深度和广度上大大拓展。

(四)改革的方法和路径

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在方法和路径上也存在显著差异。如前所述,增量主义改革特征是“摸着石头过河”,方法是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下,通过试点、探索、总结,逐步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径。这样可以灵活务实,能够及时纠正错误,降低改革风险,但局限是缺乏整体规划,可能导致改革碎片化、不协调。全面深化改革采用的是顶层设计与系统谋划,方法是全局视野和统筹规划,明确改革方向和目标,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这样做使改革方向更明确,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改革效率。两种改革方法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增量主义改革是鉴于经验不足,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到全面深化改革时,中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有条件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改革。当然,无论是“摸着石头过河”还是“顶层设计”,都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继续发扬务实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五)改革的发展目标与预期成果

增量主义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在发展目标的设定上有所不同,这主要归因于两个时期不同的历史背景、国家发展阶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增量主义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推动经济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则是,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既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总的来说,这两个时期的发展目标是根据当时的国情和历史条件制定的。虽然具体目标不同,但都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长远发展的深思熟虑和战略谋划。

综上所述,虽然两次改革都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于国家发展的不懈探索和努力,但它们在背景、深度、广度、方法和目标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中国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需求和战略选择,也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五、结语

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应对国内外复杂局势、推动国家发展过程中作出的战略选择。这两种改革路径虽然处于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但都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阶段,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部分。

增量主义改革具有渐进主义的实践价值,体现了邓小平时代对改革路径选择的高度务实精神。通过试验性的政策调整,“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成功平衡了风险与发展需求,为后续的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具体而言,增量主义改革为中国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其渐进性使得社会能够在改革过程中适应变化,避免了类似苏联改革失败的激进风险。从治理理论的角度来看,增量主义改革具有显著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通过小步快跑的方式在复杂的政策环境中取得突破。这一改革方式有效推动了生产力的解放,为后续政策创新积累了经验。

然而,增量主义改革的局限性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渐显现。其碎片化特征导致政策之间协调性不足,利益分配矛盾突出,特别是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群体之间的不平衡现象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问题。因此,虽然增量主义改革为中国初期改革提供了必要的路径依赖,但其内在的制度性障碍和矛盾要求改革必须在更高层次上进行系统化与全面化的转变。

全面深化改革的提出,是对增量主义改革模式的一次质的提升。特别是在2012年中国全面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多领域的深层次矛盾亟需解决。全面深化改革在理论上吸收了增量主义的经验,并在实践中进一步突破了其局限性。通过强调顶层设计、系统协调和协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将多领域的改革政策纳入统一框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治理逻辑上,全面深化改革不仅着眼于具体领域的政策调整,更强调制度间的有机联动与政策的长效性。例如,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高效协调机制,改革得以在国家层面形成战略布局,并在地方层面实现精准落地。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改革路径,不仅解决了传统增量主义改革中政策割裂的问题,也增强了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从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全面深化改革构建了具有内生稳定性与外部适应性的制度框架,展现了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先进模式。

增量主义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中国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国家治理模式的一种动态调整。增量主义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全面深化改革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增量主义改革进行理论升华与实践优化。这种改革模式的演变逻辑表明,中国在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高度灵活的方式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

通过对这两种改革模式的比较与反思,我们可以总结出中国改革开放的几个特点:一是改革需要契合实际国情与发展阶段。增量主义改革的渐进性适应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承受能力与制度约束,而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则是对新时代发展需求的积极回应。这表明,改革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二是改革路径需要注重系统性与协同性。增量主义改革注重局部突破,全面深化改革则强调全局统筹。两者的有机结合表明,改革既需要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也需要通过顶层设计进行系统整合,从而确保政策间的协调一致。三是改革的动力来源于问题导向与理论创新。无论是增量主义改革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其核心逻辑都是通过解决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为改革提供动力。这种问题导向的实践策略,不仅为中国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四是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治理现代化。增量主义改革解决了初期发展中的温饱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则通过制度集成和创新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的明确性,保证了改革能够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推进。

〔本文为复旦大学党的创新理论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与经验研究”(24FDLS100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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