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相关数据,本研究实证分析了社会歧视感知、社会公平感对青年生育意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总体社会歧视感知、性别歧视感知和年龄歧视感知不仅对高生育意愿发挥总体抑制效应,而且通过社会公平感对生育意愿产生中介作用;但社会公平感在户籍歧视感知、职业歧视感知、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歧视感知与生育意愿之间发挥遮掩效应。基于此,应当以减少社会歧视、增强社会公平为重要着力点,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引言
面对老龄少子的人口结构,中国自201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全面三孩”等生育政策,用以防范“未富先老”和克服“银发危机”。然而,政策预期的生育堆积现象并未出现,生育率反而持续下降。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生育友好政策,但当前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职业歧视和家庭背景歧视等,总体的社会歧视氛围不仅可能加重青年的生育焦虑,而且还会削弱青年对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情况的公平感知,进一步对青年的生育意愿产生挤压。这意味着破解低生育率问题,不仅需要关注客观存在的生育友好政策,而且需要从生育主体的心理和认知层面寻找答案。本研究从青年生育主体的视角探讨社会歧视感知、社会公平感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为理解低生育率陷阱的形成机制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视角,另一方面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政策启示。
数据来源与变量测量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自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21)。基于研究问题,本研究筛选出18—40周岁的适育青年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剔除缺失值和异常值后,共计获得3483个样本。
(二)变量测量
1. 因变量
青年生育意愿,CSS2021问卷中有询问受访者“您认为一个家庭通常有几个孩子最理想”的问题,受访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理想数量。本研究将认为/填写理想子女数为2个及以上的受访者赋值为1,表示具有高生育意愿;将认为/填写理想子女数为1个及以下的受访者赋值为0,表示具有低生育意愿,最终形成生育意愿二分类变量。
2. 自变量
社会歧视感知,本研究从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和分维度社会歧视感知两个方面来测量受访者的社会歧视感知水平。针对总体社会歧视感知,CSS2021问卷中有询问受访者“您认为现在社会在年龄、性别、户口、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六个方面,存在的不公正待遇的情况是否严重”的问题,受访者从“无此问题”到“非常严重”五类选项中进行选择,分别赋值为1—5分。对社会歧视感知量表进行累加得到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得分,得分越高表示感知到的社会歧视程度越深。
3. 中介变量
社会公平感,本研究对社会公平感的测量同样分为总体社会公平感和分维度社会公平感。首先是总体社会公平感,CSS2021问卷中有询问受访者“请你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的问题,1分表示非常不公平,10分表示非常公平,得分越高表示总体公平感越高。参考历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关于社会公平感的分析结果,将社会公平感划分为政治公平感、经济公平感、保障公平感和教育公平感。
实证分析
(一)社会歧视感知与生育意愿
以生育意愿作为因变量,以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分类别社会歧视感知、总体社会公平感、分类别社会公平感作为自变量,建立一系列二元logit回归模型。回归结果显示,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得分每增加1分,青年具备高生育意愿的概率显著下降3.2%。年龄歧视感知每提升1个等级,青年的高生育意愿概率显著下降9.5%;性别歧视感知每提升1个等级,青年的高生育意愿概率显著下降9.9%。其他类别歧视感知对高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
随着中国民众受教育程度的整体提升,社会晚婚晚育趋势明显,但当前社会中“30岁求职已老”,35岁之前是“人力资源”、35岁之后是“人力成本”,30岁是“第一道坎”、35岁则成为“职场枯荣线”等年龄歧视观念的盛行,使得青年面临求职难、跳槽难、晋升难甚至失业等困境和挑战。青年感知的年龄歧视越严重,越会强化其收入增长不确定性感知,在高昂的养育成本下,青年生育意愿难以提升。
与生育有关的性别歧视在职场中广泛存在。智联招聘发布的《2023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1.1%的女性在应聘时被问及生育状况,“结婚了吗”“刚毕业还没生孩子吧”“要二胎吗”等问题常见于女性的求职应聘面试中。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影响青年的就业机会、阻碍青年的职业晋升,并影响其工资等劳动权益。青年的性别歧视感知将加重生存焦虑,进而对高生育意愿产生严重的挤出效应。
(二)社会公平感与生育意愿
总体社会公平感每增加1分,青年的高生育意愿概率显著增加14.6%。政治公平感每增加1分,青年的高生育意愿概率提升8.2%。青年感知到公民实际享有的政治权利越公平、司法与执法等情况越公正,越会预期子女的政治权利和法律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这会对青年的高生育意愿产生强化作用。经济公平感每增加1分,青年具有高生育意愿的概率增加5.4%。经济公平感知越强烈,意味着工作和就业机会越公平,财富和收入分配也越公平。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养育子女的可持续生计水平,另一方面能够强化青年对子女未来美好生活的期许。教育公平感每提升1个等级,青年的高生育意愿概率提升10.9%。基础教育的深度内卷已经成为当前影响青年二胎或三胎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鸡娃”“密集母职”等带来的消极体验极大损害了青年再次生育的积极性,而教育公平感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青年对子女的教育焦虑。保障公平感对生育意愿影响不显著但呈负向影响。
(三)社会公平感的中介效应
通过依次检验回归系数和基于广义结构方程模型的中介检验结果表明,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年龄歧视感知和性别歧视感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主要通过社会公平感发挥中介作用。
当前社会中的“35岁门槛”和“母职惩罚”现象普遍存在,户籍差异导致流动青年难以获得流入地城市的“完全市民资格”,“学历鄙视链”和“职业鄙视链”广泛存在,“拼爹、拼妈、拼关系”游戏并未终结。当青年感知到社会成员因为年龄、性别、户籍、学历、职业、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差异而遭受不公正对待越严重时,他们对社会公平的总体判断就会越低。整体的社会不公平将限制子女成长成才,导致青年不愿意多生育子女。
就业市场中的年龄歧视使得诸多青年面临“35岁困境”,在组织内部遭遇职业发展问题或被解雇的风险,发展的不确定性更大。青年的年龄歧视感知越强烈,越容易对其职业生涯产生恐慌。这会进一步强化青年的就业不公平认知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不公平分配的感知,降低青年对总体社会公平的判断,引发青年对养育质量的担忧,挤压青年的高生育意愿。
生育使得女性在择业过程中面临更严重的就业歧视和职场风险,显著降低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势必会影响青年的生育意愿。更严重的是,性别歧视还会影响女性的职业生涯发展,生育子女越多,女性越可能脱离正规就业岗位,工资水平降低。此外,生育将导致女性的职业中断,降低在业已婚女性的职业地位,阻碍其职业向上流动。当青年女性感知到性别歧视将会导致她们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面临上述系统性劣势时,她们对整个社会中的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等总体公平评价将会降低,生育获得感弱化,生育意愿难以提升。
社会公平感在户籍歧视感知、职业歧视感知、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歧视感知与生育意愿之间主要发挥遮掩作用。一般而言,对此类歧视感知较强烈者,其户籍类型多为农业,职业地位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也相对越低,社会利益处于相对受损状态,较容易感受到社会不公平,这种不公平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青年通过多生育子女来改变目前的生存处境。
结论与讨论
基于2021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本研究对社会歧视感知、社会公平感影响生育意愿的作用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得到三点研究发现。
第一,社会歧视感知显著抑制青年高生育意愿的形成。随着总体社会歧视程度的加深,青年的高生育意愿逐渐弱化。性别歧视感知对青年的生育意愿产生总体抑制效应。在传统性别文化和婚育事件的交互影响下,生育使女性在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等方面遭受系统性损害。在就业机会上,生育使女性在招聘过程中面临歧视,承担母亲角色的员工在进入高层次就业岗位时遇到障碍,进而转向兼职、自我雇佣等要求较低和发展前景不确定的工作。在就业质量上,母职使得女性在职场中遭遇“职业隔离”,导致“同工不同酬”甚至更低的工资待遇。生育与照料挤压母亲原本用于提升职业技能和积累工作经验的时间,人力资本沉淀更少,进而抑制女性的向上职业流动等。母职不仅给已育女性带来“惩罚”,而且用人单位会向未婚女性预征“母职税”,这同样可能使未婚女性面临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的系统性剥夺。青年感知到“母职惩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推迟生育或者不婚不育,低生育意愿由此生成。
生育所带来的性别歧视不只存在于女性群体之中。在女性歧视引发的“母职惩罚”严重的情况下,男性深入参与家庭育儿等日常事务成为帮助女性破解家庭—工作冲突的重要锁钥。然而面对父亲承担的育儿时间成本,企业并不会接受成本转嫁,这导致养育子女带来的“父亲红利”“父职奖赏”逐步降低,甚至养育低龄婴幼儿还可能产生“父职惩罚”。此外,养育子女会减少父亲的社会网络资源,影响其职业发展。在青年感知到的“母职惩罚”尚未全面改善的情况下,“父职溢价”的逐步消失乃至“父职惩罚”的出现势必会导致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均缺乏长久的生育动力,青年生育群体难以形成高生育意愿。
年龄歧视感知同样对青年的生育意愿具有总体抑制效应。当前部分单位将30岁或35岁设置为招聘年龄门槛,甚至部分行业的员工面临35岁被裁员失业风险,这不仅加剧了“大龄青年”的求职困难,同时也影响青年职业晋升、降低青年收入增长预期和生存安全感、加大青年的不确定性风险。在当前晚婚晚育的浪潮下,30岁及以上“大龄青年”仍然是生育的主力军,青年感知的年龄歧视越严重,越可能担忧就业稳定性,养育成本获取的不确定性随之提高,进而抑制高生育意愿的生成。
第二,社会公平感对青年的生育意愿发挥显著的促进效应。青年的生育决策受到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如果青年在执行生育行为时,整个社会发展环境较为公平,能为其提供平等的生存发展机会,赋予其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其能力发挥和自我实现,那么青年的生育行为控制感将得到增强,有较大可能进一步执行生育行为。
青年的政治公平感越强烈,感知到社会成员被无差别对待时,越有助于激发其生育意愿。当青年在生育过程中遭受劳动权益损害时,司法和执法部门如果能够切实维护青年的劳动权益,这将大大提升青年的生育积极性。
青年的经济公平感越强烈,其生育多个子女的意愿也会更强烈。一方面,经济发展机会和结果分配公平有助于青年自身获得较高的经济资本,支撑高额的养育成本,增强经济安全感。另一方面,较高的经济公平感有助于增强青年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向上流动预期,进一步提升其未来发展信心。
教育成本过高是抑制青年多生育子女的核心因素之一,通过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教育服务均等化政策提升教育公平,能够进一步加大青年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可及性,减轻家庭教育开支,缓解教育焦虑,进而刺激青年的生育意愿。
第三,总体社会歧视感知和性别歧视感知、年龄歧视感知对青年生育意愿产生抑制效应主要是通过社会公平感发挥中介作用。但社会公平感在户籍歧视感知、职业歧视感知、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歧视感知与青年生育意愿之间发挥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
性别歧视会导致生育群体与非生育群体的收入差距拉大,生育群体的职业发展受限。性别歧视的存在不仅使得青年担心自身生育子女过程中的生计发展和养育成本,而且会降低其对社会总体公平的判断,进而弱化青年生育意愿。部分行业或单位设置30岁或35岁就业门槛,严重侵犯“大龄青年”的劳动权益。青年越是认为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因年龄而造成的不公正,越会担忧自身的收入增长和职业发展,对社会总体公平认知也越弱,这抑制了高生育意愿的生成。
在几类不同的社会歧视感知与生育意愿的关系中,社会公平感之所以会发挥不同效应,可能的原因在于:性别歧视感知和年龄歧视感知弱化青年的社会不公平感,但这种不公平感的弱化很难激发青年的高生育意愿,因为年龄和性别歧视无法通过个体的生育行为来予以消解。户籍歧视感知、职业歧视感知、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歧视感知同样会弱化青年的社会不公平感,但这种不公平感可能会激励青年通过多生育子女和培育子女成长成才来改变户籍类型、职业地位、家庭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
本研究的相关发现对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有以下政策意涵:首先,从性别友好、年龄友好、户籍友好、职业友好、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友好等方面出台一揽子生育支持体系。例如,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破除就业年龄瓶颈。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平等职业观,减少职业歧视。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减少因户籍差异、家庭背景差异等带来的不平等,增强自致性因素在社会流动中的核心作用。其次,完善包容性生育政策设计,降低因生育带来的社会歧视发生率,提升青年育龄群体的总体公平感知。最后,拓宽育龄群体的政治参与渠道,完善支持生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公正执法,保障育龄群体的政治公平。完善青年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公平,减轻青年的养育负担。
聂伟,深圳大学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风笑天,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