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涉外法治建设可以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为实施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并提高国家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从而增强国家的战略定力。中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有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增强国家的战略定力,都迫切需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当前,我们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引领,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涉外法治工作;要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增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意志,处理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并重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固本强基功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从而增强中国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的能力。
[关键词]涉外法治 国家战略 战略定力
[作者简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涉外法治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一系列调整涉外法律关系的理念、原则和制度的总和,包括涉外立法、涉外执法、涉外司法和涉外法律服务等诸多方面。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涉外法治建设可以为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维护自身利益提供法治依据,并为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从而增强国家的战略定力。
一、涉外法治建设与中国战略定力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战略定力是指一个国家在面对复杂和严峻环境挑战时,能够坚定并执行其战略目标的能力。这需要对自身的战略目标有清晰的认识,同时也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决心来克服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涉外法治建设与增强中国国家战略定力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涉外法治建设不仅是中国维护国家利益、增强国家战略定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际影响力、促进国内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国家战略定力又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动力,并指明方向。
第一,通过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可以有效保护中国的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中国公民跨境活动不断增多,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贸易活动也日益增加,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随之上升。涉外法治建设特别重视通过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法律体系,保护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涉外法治建设涵盖国家安全领域,包括对网络安全犯罪、国际恐怖主义、其他跨国犯罪等问题的惩治,这样,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能够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比如,《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对外关系法》等实施,为中国应对复杂的国际安全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面临复杂而严峻的国际环境时,涉外法治建设能够为国家战略定力提供法治保障。中国通过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司法力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化解国际争端。例如,完善的涉外经济法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完善的涉外投资法可以保护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权益;完善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可以保护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可以说,健全的涉外法治体系可以为国家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公信力。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中国公民和企业在涉外事务中的权益,也可以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增强中国的战略定力。
第二,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可以为国家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使国家战略能够依法落地、有效实施。国家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有坚实的法治基础,以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可以为国家战略的制定提供清晰的法治指引,明确国家战略的边界和底线,确保国家战略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同时,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还可以为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例如,完善的涉外商事法可以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流入;完善的涉外仲裁法可以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公正高效的解决途径。
涉外法治建设能够提升公众对涉外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从而提升国家的整体战略定力。例如,通过开展涉外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可以使公众在涉外事务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公众认识涉外法律问题,可以提升他们应对涉外纠纷的能力。同时,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可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国际社会日益复杂的挑战。这样,就可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程度,增强社会的稳定性,从而提升国家的战略定力。
第三,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从而有效在国际法框架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全球治理改革等战略目标。通过加强涉外法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多边机制,可以增强中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影响力。例如,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及活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法律交流和合作,可以共享法律资源和经验;中国提供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等),能够满足其他国家公民和法人组织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这样,通过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中国能够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增强战略定力。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可以减少对抗性,维护国家形象,并捍卫国家利益。例如:通过完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利用国际法手段解决贸易争端,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又能展示中国遵守国际规则的形象。同时,通过国际法治合作,中国能够促进全球治理结构更加公平合理。例如:中国非常积极地参加《巴黎协定》谈判,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方案,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此外,通过涉外法治建设,中国能够借鉴国际先进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推动国内法治建设。这些都可以有力增强中国的战略定力。
二、中国涉外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加强战略定力出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变得空前紧密,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在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依靠、对我国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当前,中国涉外法治体系尚不健全,难以有效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国家的利益,难以适应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提升全球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迫切需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
第一,中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增强中国对外关系的稳定能力。当前,大国之间的争斗不断白热化,已经走到了战争边缘。中国人应该明白,任何时候,中国在国际社会都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不可能依附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例如: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外交上奉行“一边倒”战略,就是倒向苏联一边,但是,这种战略也不是完全依附苏联,并且中苏之间的这种蜜月期非常短。后来,两党两国之间关系不断恶化,以至完全破裂。俄罗斯也是一样,它也是一个独挡一面的国家,不可能依附他国。当前国际形势十分复杂,美中俄之间的关系如何演变,有待进一步观察。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增强战略定力,站稳脚跟,是唯一选择。同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逐渐成为协调对外关系的重要手段,中国法治化程度的提高为增强战略定力提供了基石。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美国为了遏制中国崛起,不断调整全球战略部署,拉拢其他同盟国家打压围堵中国,极力压缩中国发展的国际空间。我们应该及早谋划、主动出击,营造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战略态势,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涉外法治手段,破解中国在崛起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要加强同大国之间的战略互动,避免同大国之间发生高烈度的冲突。要积极同周边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关系,打消周边国家对中国崛起的担忧,积极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不断提升中国在周边及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争取在国际社会中的战略主动,破解大国崛起困境。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需要在准确研判的基础上,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磨练涉外法律斗争的技巧。
第二,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特别需要通过涉外法治建设,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进入新时代,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调整,中国在处理国际事务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承担的国际责任也越来越大。当前,国际力量对比关系的“东升西降”为中国发挥在全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了重要机遇,新时代中国外交战略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和全局性。主动性就需要主动谋划外交布局,争取在国际上的战略主动权。全局性就需要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网络。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为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法治力量。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可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预期,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还可以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西方一些国家大搞“小团体”,对中国产生极度误解和不信任,致使在一些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不能达到广泛共识,国际信任和合作受到严重侵蚀。中国坚持多边主义立场,积极建立和维护多边外交机制,通过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博鳌亚洲论坛和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发挥了对全球治理的引领作用。可见,为推动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对于中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面临极为复杂的国际环境,非常需要通过涉外法治建设,提升中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涉外法治工作的推进可以为中国提供更稳定、更透明和更公平的法律环境,有助于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加双边和多边合作的机会。中国经济全面融入世界的外向型特征,中国充裕的资本需要更大的国际市场,以及中国经济发展对国外资源的需要,都使得中国不得不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并使之不得不寻求在世界经济领域更大的影响力。“一带一路”作为中国首倡并积极推动的战略,展示出中国希望通过带动周边国家及相关国家发展,从而推动中国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雄心。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随着中国公民和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活动增加,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可以提供保护他们的法律框架和法治机制。
“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是通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路径。“一带一路”建设不是中国要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也不是要打造自己的势力范围,而是与现有国际机制互为助力、相互补充,其目的在于引导“一带一路”各参与国共同探索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合作共赢,从而创造更为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当前,一些国家对中国的迅速发展有些担心,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中国的发展不会损害其他国家的发展,只会带动其他国家的发展,中国决心避免重蹈“国大必战、国强必霸”的逻辑。“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经济和贸易之间的合作,其推进也伴随着相应的制度变革,这也要求不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为国际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新的制度蓝图。
三、通过涉外法治建设增强中国战略定力的主要路径
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开放、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手段。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与国内法治一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从而增强中国在复杂环境下保持战略定力的能力。
第一,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引领,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涉外法治工作。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各国应超越零和博弈的思维,通过合作实现共赢,主张各国应共同努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平衡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等方面的相互联系和依赖日益加深,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尊重不同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的对话与交流,以增进相互理解和尊重,主张倡导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国际争端,反对使用武力或强权政治,强调多边主义和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为应对全球化挑战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提出的重要方略和重要思想,创新了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模式,为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中国方案。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也是世界和平发展的崇高理想。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法律作为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有助于促进合作与共赢,维护公正与公平,促进文明对话与交流,推进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一员,中国需要与其他国家共同遵守和维护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全球秩序的稳定和平衡,提升自身在全球公共事务中的影响力,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可。涉外法治工作能够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使中国在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有效的国际法律规则和合作机制,各国能够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推动世界各国加深相互了解,增进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二,通过涉外法治建设,增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意志,处理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目前,中国不仅表现出全方位制度型对外开放的强烈意愿,也有能力承担维护国际秩序的责任,这就意味着,中国更倾向于使用法治手段解决涉外事务中存在的问题与纠纷,有决心并有能力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要在国际争端解决中树立典型案例,通过成功解决国际争端来展示中国涉外法治的公正性和高效性。例如,鉴于美国不断实施对华制裁,中国政府应积极完善反外国制裁法律体系,中资企业应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削弱美国对华制裁的负面影响。
同时,中国通过完善涉外法治体系,能够更为有效地处理好对美、对俄和对欧关系,增进互利共赢理念,摒弃零和博弈的冷战思维。在涉台、涉港、涉疆、涉藏等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一些外部势力扭曲事实、肆意渲染,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侵犯了中国的核心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坚持有理有节有据的原则,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立场和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并通过涉外法治手段推动相关问题的处理。中国要不断制定和完善涉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国实体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外来干涉,同时,制定详细的执法程序和规定,确保涉外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参与国际法律组织和活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法律交流和合作,了解国际法律发展趋势,抵御外来干涉。
第三,重视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固本强基功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在涉外法治建设过程中,要有效维护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益,就要健全促进和保障我国公民法人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履行多边和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建立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协定)履约执行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平台,提供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注重建立健全涉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涉外法律风险的研判和预警,提供风险应对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中国构建涉外法治体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尤其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注重以合作范式推动国际和平与发展。中国可以在国际法律合作与交流中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建设,即在吸取他国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内法域外适用”和“国际法国内转化”的效率和效力。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使用合作范式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会放弃斗争范式。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主权安全的问题上,中国会毫不犹豫地使用斗争范式、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以筑牢保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屏障。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途径,其涉及完善涉外法律框架、增强涉外机构能力和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等许多方面。只有不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才能够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保持稳定的战略定力,维护中国主权与安全,实现长期的和平发展。
参考文献:
①王燕、李菁:《美国出口管制清单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载《经贸法律评论》,2022年第5期。
②熊光清:《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点解析》,载《国家治理》,2022年第22期。
(本文以《涉外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发表于《人民论坛》2024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