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高:《礼记》丧礼中的情和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06 次 更新时间:2023-06-15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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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高  

 

在《礼记》文本里,丧礼和祭礼是谈得最多的,而两者之中,又以谈丧礼的篇目和内容居多。《檀弓上》《檀弓下》《丧服》《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11篇都是以谈丧礼为主的。《曾子问》也有很多篇目谈丧礼,其他篇里面也几乎都谈到了丧礼的问题。可见《礼记》对于丧礼的重视。

儒家对于丧礼的重视程度,很明显高于其他的礼。这是中国传统礼制的一个特点,也是中国以礼乐为核心的文化的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礼记》中说得很清楚了:“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礼记·昏义》)丧祭礼是礼制中最重要的;冠礼是成人的开始,对于人的意义当然很重要;婚礼是人的根本,没有夫妇就没有人类社会,也要很隆重地举行;朝聘之礼体现了社会责任的承担和道德高度,最为尊贵;乡射之礼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和幸福,当然重要。这些礼各有各的内涵,在各个层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比于冠礼、婚礼、朝聘礼、乡射礼,丧礼受重视的程度是最高的,不仅从形制上最为繁琐具体,从时间来讲也是最长的。孟子说得很明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这种把“送死”当作大事来办的文化传统,从中华文明一开始,一直延续了几千年。现在中国民间也非常重视丧礼的举办,这是中华文化在民间的继承,也是中国礼乐文明在当代社会的实践和体现。

从《礼记》的内容来看,丧礼的礼仪制度并没有被完整而详细地记载下来,因为《礼记》只是对礼的一个解释和补充,并不是礼本身,所以也没有详细记载丧礼的程序,但是对于丧礼的精神内涵表达得很清楚。下面就从情和理的角度来理解《礼记》中丧礼的精神内涵。

为什么中华文化这样重视丧礼?根本出发点是人情。不仅丧礼,其他的礼也是顺于情的。“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礼记·丧服四制》)礼的根本和基础在于天地的规律,效法四时的变化,根据阴阳的原则,顺从人的情感而来的。“礼以饰情”,丧礼就是为了顺畅地表达人情而设立的:“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礼记·问丧》)从孝子的角度来讲,丧礼就是人世间最大的人情。这种感情一直栖居在人类的心灵深处,藏在每个人的心里,最为深沉,也不容易察觉。曾子说:“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这既是孔子对于人类感情的深刻洞察,也可以说是一种个人感情经验,也是曾子对于孔子这种体悟的相通和相应。这个感情的体验是属于个人的,同样也是从人类普遍的内在感情世界发出来,没有外界的强迫,甚至天和地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无法施加任何影响。可以说,丧礼完全是人类根据内心情感的表达需要形成的礼仪制度。

丧礼制度所重视和关注的是人类情感顺畅自然的表达。从实用的角度来讲,丧礼制度从人类的感情出发,情感的表达是根本,同时设置了合理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符合时代和社会现实生活需要;从精神内涵来讲,就是表达对人的尊重,体现了人性的关怀和人道实现。丧礼首先所表达的是对于死者的尊重,这个尊重体现在对于死者身体和生命的尊重。其次是对于孝子即死者亲属的尊重和关怀。逝者已逝,亲属的身心健康才是更需要关心的,安抚和照顾孝子也就格外重要。

对于逝者的尊重和不舍,是人类的自然情感,这也是有深刻的本体来源的。这个来源是天地之间的一种情感:“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礼记·三年问》)天地之间的生物,凡是有血气有知觉的动物,没有不知道爱惜自己的同类的。鸟兽都具备这种情感,连小燕雀也懂得这种道理,人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对于死去的亲人特别是父母亲,产生悲痛和不舍的情感是必然的,也是十分正常的,由此产生出来的丧礼,也是必然的。孝子亲死,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挽回亲人的生命。表现为不舍得亲人死,甚至不相信亲人已死:“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礼记·问丧》)孝子在悲伤之余,仍然相信亲人的生命有挽回的可能,所以并不急于入殓,也不会简单地就确定亲人已经死亡,也就是说还不会宣布亲人已经死亡。孝子大哭,一方面是表达悲伤之情,另一方面是通过哭喊,企图唤醒逝者。等到三日之后才入殓,在三日之后,才确定死亡,也才正式宣布死亡。实际上,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死”而复生的例子偶尔会出现。丧礼中这种三日才入殓的制度,是出于人道的关怀,可以避免失误,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这是中华文化传统的人道观念在丧礼上的体现。

《礼记》中丧礼制度对逝者亲属的关怀是细致而周到的,这也是丧礼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最为复杂最受重视的原因。人在丧亲之后,往往抑制不住内心的悲伤,哀恸过度,而哀恸是人之常情。孔子在颜渊过世之后,非常悲伤,《论语》记载:“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又:“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孔子在颜渊去世时,哀伤之情油然而生,情不自禁,感受到巨大的悲恸,并且认为这是上天所施加的悲痛,无可逃遁。孔子作为颜渊的老师,悲恸已然超出人之常情了,孝子丧亲之痛就可想而知了。

丧礼的目的就在于节制这种过度悲伤的感情。《礼记》中也说得很明白:“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礼记·乐记》)又说:“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礼记·王制》)又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礼记·坊记》)又说:“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礼记·三年问》)先王制作礼乐、司徒修订六礼,目的就是“以节民性”,制定衰麻、哭泣的规范制度,调节办理丧事的规模和程度。既不能过度悲伤,也不能无度地办理丧事;既不失孝子之情,又要把丧礼办得得体,即要掌握一个“度”,做到合情合理。

《礼记》中的一段话把居丧、吊丧、适墓、送葬、助葬、临丧、送丧的度和理都讲明白了:“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生与来日,死与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礼记·曲礼上》)在丧礼之中,不能因为过度悲哀而影响到身心的健康,要做到哀而不伤。居丧之人,身体有病也不能耽搁治病,只有相对健康的身体,才能真正做到孝子之礼,反之则会被视为不孝。居丧也要根据身体和年龄的实际情况来安排礼仪礼节,不是一成不变的死教条。比如70岁以上的人是可以喝酒吃肉的,其他的人能喝些粥。并不是不能吃美味佳肴,作为孝子和亲属来讲,确实吃不下,吃什么都没有胃口,茶饭不思的情形是很常见的。孔子说:“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论语·阳货》)所描绘的就是这种居丧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之下,喝些粥充饥成为必需。也会有些因为悲伤过度而连粥也不想喝的,那么只有强迫来喝。当然也有些人对于亲人的去世无动于衷,照样能大吃大喝。对于这两种极端,就需要制定制度来规范。“敬子曰:‘食粥,天下之达礼也。’”(《礼记·檀弓下》)又说:“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礼记·杂记下》)食粥是丧礼的礼制,不管是庶人还是天子都要遵循。即使不想吃也不能饿着,当然也不能大吃大喝,否则就是违反了礼制,要受到批评甚至惩罚。70岁以上的老人是可以不遵循的,病人也可以破例,这就是丧礼中的理,具备灵活性。目的就是做到对于丧者亲属的关怀,做到“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礼记·丧服四制》)。

孔子对这种丧礼中人性的关怀有深刻的概括: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杂记下》)

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礼记·杂记下》)

孔子明确表示,居丧不能过度悲伤。在丧礼中,自始至终做到了“敬”就是最好的,“哀”还是其次的。如果让身体大伤元气,毁瘠为病,甚至因为居丧而死,是绝对不行的。孔子对于这种过度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和谴责。哀伤的程度要和死者的亲疏关系相符合,脸上表现出的哀伤也要符合丧服的轻重,如果过度或不及就是失礼。在丧礼之中,灭性伤生是最差的形式,也是不可取的。这个最出名的例子就是魏晋时期的阮籍。《晋书》记载:“(籍)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晋书·阮籍传》)丧礼制度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现像阮籍这种灭性伤生的情况。在丧礼中,哀伤显然是无法避免的,而且作为孝子和死者亲属,必须有哀伤的表现,但同时要避免过度哀伤,这就是丧礼的作用和意义。哀是对于逝者感情的表达形式,也是丧礼中贯穿始终的原则要求和主色调。《礼记》中说: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北面,求诸幽之义也。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稽颡,隐之甚也。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礼记·檀弓下》)

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礼记·问丧》)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礼记·祭统》)

丧礼是人生中最为悲伤的时候,面临家族家庭的大变故,需要的是收拾起过度悲伤的心情,要把这个变故看成是一件自然的事情。因为人必有一死,这是天地的自然规律,所以不要过度悲伤,同时要把悲伤的情绪抒发出来,不要闷在心里。可以通过思考父母亲人对于孝子的期待,即希望子女健康快乐的角度,来舒解悲伤的心情;以为死者招魂的仪式来舒解哀伤的情绪;以磕头的方式来表达悲痛的情绪;以饭含的仪式来舒解悲痛的情绪。表达哀伤情绪最为直接的方式就是哭、辟踊、袒、括发、去饰等动作和行为:

辟踊,哀之至也。有筭,为之节文也。袒、括发,变也;愠,哀之变也。去饰,去美也;袒、括发,去饰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袭,哀之节也。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礼记·檀弓下》)

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礼记·问丧》)

这些行为,正是丧礼所规定的礼制。恰恰是通过这些行为,舒解哀伤悲痛的情绪,使孝子和亲属的悲痛行为有所节制,达到“发乎情,止乎礼”的目的。哭泣和捶胸顿足,达到把心中的哀伤全部发泄出来就好了,不要再继续沉浸在过度悲伤的情绪之中了。

丧礼最重要的并不是繁琐的形制和制度,而是丧礼的实质,即表达对逝者的哀伤之情。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上》)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论语·子张》)

完成了表达哀伤之情和对于逝者的尊重之义之后,到此为止,不要再无休止地悲伤思念下去了。《论语》和《礼记》对此看法是完全相同的。

如果说,有人认为丧礼没有什么用而想废除,这肯定是不可以的。孔子说:“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礼记·经解》)不要以为丧礼没有用,废除了的话,社会必然会动荡不安。因为丧礼体现了仁义道德,体现了对人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体现了人性的关怀。总体来说,就是弘扬了人道精神:“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礼记·丧服四制》)丧礼有四个根本原则:恩就是仁,从内在的感情发展出来;理就是义,体现了对人的道义和尊重;节就是礼节礼制,规范人的行为;权就是智慧,懂得变通,根据时代、条件、时间等的不同而可以有变化改善。所以丧礼的根本原则就是仁义礼智,这就是儒家的人道精神。因此,丧礼突出体现了中华文化中的情和理。在体现情和理的基础上,丧礼还具备政治上的意义和本体上的内涵:

孟子说:“养生丧死而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

孔子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无服之丧也。”(《礼记·孔子闲居》)

孔子曰:“无服之丧,内恕孔悲。……无服之丧,施及四国。……无服之丧,以畜万邦。……无服之丧,纯德孔明。”(《礼记·孔子闲居》)

在治理国家上,保障让老百姓人人过好,一辈子没有遗憾,这就是很好的政治。从政治上来讲,只要有一个老百姓有生命的危险,为政者就不顾一切地去救援保护,这就是丧礼的最高境界,就是人类恻隐仁爱的体现,就是人类最为深沉的情感。礼不是拘泥于外在的形式,而是由内心发出来,扩充到社会国家,把人类社会的每一个人放在仁的大系统之内。

儒家十分重视丧礼,是以人类情感为基础的,也体现出对于逝者的尊重。丧礼既关注了对逝者哀伤之情的顺畅表达,也保障了哀伤之情的表达处于合理范围之内。丧礼的实质是表达哀伤之情,同时体现了对于逝者亲人的关怀。在儒家看来,丧礼不仅是情感的表达和对于逝者的尊重,还具有社会教化和政治治理的意义。因此,儒家对于丧礼的重视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具有情和理两个层面。

(作者系曲阜师范大学乡村儒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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