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盾:花袭人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08 次 更新时间:2022-10-3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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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盾  

一个复杂的性格


花袭人是红楼里一个复杂的性格。


大观园女儿莺娇燕妒,如群峰竞秀、诸卉争芳,各有特色,各有天地:凤姐之辣、湘云之豪、探春之爽、黛玉之灵、宝钗之厚……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千万人中能喊出她的名字。但其间有比较复杂的性格,见仁见智,难得一致。比方说,花袭人就是如此。历来红学家有“袭乃钗副”之说,说她是薛宝钗的“影子”。涂瀛就说薛宝钗的“交结袭人”是她的一大“罪状”。(《红楼梦问答》)拥林派的红学家虽不满宝钗,对她却愿意“妻之”(同上)——选择她作终身配偶。对袭人,则均抱深恶痛绝的态度,把她看作最“坏”的女人,涂瀛在《红楼梦赞》中说她是“奸之近人情者”,“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同上)西园主人的《红楼梦辨》中说她“谗蝇肆毒”,舍黛玉而心属于“深沉刻忌之蘅芜君”。张其信的《红楼梦偶评》中说她是“贾府之秦桧也。秦桧通于兀术,而以无罪贬赵鼎、杀武穆;袭人通于宝玉,而以无罪谮黛玉、死晴雯,其罪同,其恶同也。”诸如此类的评语,不胜枚举。足见在拥林派——此派在《红楼梦》评论中占压倒多数的——看来,袭人罪大恶极,不可闻问。甚至主“二美合一说”的俞平伯先生,也说袭人“引诱、包围、挟制宝玉,排挤、陷害同伴,附和、讨好家庭的统治者王夫人”。她的“性格最突出一点是得新忘旧,甚而至于负心薄倖。”(《关于十二钗的描写》)这个人物成为极坏的典型,大有狗彘不食之慨。在20世纪70年代那场“男女老少齐上阵”的“评红热”中,花袭人被说成了“大观园的女特务”,简直“坏”到极点了。


“众恶之,必察焉!”——不能人云亦云,须加仔细考察的。上世纪初胡适发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残本十六回及先后出现的戚序本、庚辰本、己卯本等等大量脂本上的脂砚斋的评注,对花袭人的评价却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他们对袭人作了毫无保留的热烈的赞美。如在评论家认作“勾引宝玉”的一大罪状“初试云雨情”回“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下,己卯本有夹注云:


写出袭人身份。


脂砚斋其人,看来有些“道学气”的,曾有人作专著批评他“思想保守、反动”,“有意破坏红楼梦”(见徐迟《红楼梦艺术论》),不料他却说“初试云雨情”事件附合“袭人身份”,并非“有意勾结”。


李嬷嬷闹气骂袭人“小娼妇”处,一般读者感到骂得痛快、解气。黛玉说“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处,己卯本有夹批云:


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君以为如何?


在“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处,庚辰本有批云:


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在袭人说“没有人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处,庚辰本侧批云:


孝女!义女!


在“只因怕为酥酪又生事故,亦为茜雪之茶等事”处,己卯本有夹批云:


可谓贤而多智之人。


庚辰本夹批云:


不独解语,亦且有智。


在袭人劝诫宝玉三事的“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理,纵坐了,也没甚趣”处,庚辰己卯均有夹批云:


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


庚辰本“蒋玉函情赠茜香罗”有批云: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非泛泛之文也。


甲戌本回后,有相同的批文。此项批文说明脂本后部佚文与程本不同,宝玉家败无依后受袭人夫妇供养,“得同终始”。袭人出嫁琪官是宝玉主张。袭人临去时还有“好歹留下麝月”的嘱咐,故说“袭人虽去而未去也”,并有“花袭人有始有终”回目。茜香罗早为袭人嫁琪官作了伏笔。这和袭人所谓“变节”的结局两样——在袭人所谓向王夫人“告密”,即建言将宝玉迁出大观园与黛玉等隔离开来,被看作“进谗”事件中,脂评说是:


袭卿高见动夫人。


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处,己卯本有夹批云:


“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


在“比我的宝玉好十倍”处,己卯本批云:


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明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作者多少眼泪写此一回,观者又不知多少眼泪也。


以上材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版本、不同的观念、不同的评价。这样一个“众恶归焉”的花袭人,何以在脂砚斋这个评家心目中,又成为正派、贤惠、多情、多义、多智的“贤袭卿”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个人物的评价如此之悬殊,在中外文学史上是不多见的。脂砚斋这个大评家身份特殊。他是个与曹雪芹“一芹一脂、似一似二”难以分清的人物。目前虽不能确定他与曹雪芹的关系,至少是他的至亲密友,故“深知拟书底蕴”。这就不能排除脂砚的观点亦即雪芹的观念,至少是相去不远的。那么,脂砚的观念,就不能不引起重视。脂本是接近原稿的版本为大家的共识。这样,我们就不能不面对这样的命题。花袭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物?何以在她的身上交织着如此截然不同的评价——它的根据是什么?应怎样评断它?


几个关键性问题的辨别


鲁迅曾指出:《红楼梦》里的人物是“真的人物”,花袭人就是这样一个“真的人物”,有着真的人物一样的复杂性。“横看成岭侧成峰”,须从不同视角看待,不可作出简单的评断。有关她几个关键性的问题须作出仔细的分辨。


首先,所谓“初试云雨情”问题。有人说是袭人有意“勾引”宝玉,造成她的特殊身份,是“品德败坏”。揆诸形象实际:袭人是奴才身份,一切属于主人,包括身体在内。在“伏侍”主人中,包括了性服务。她没有拒绝主人的性要求的权利,主人要她怎样就只能怎样,要求她冰清霜洁、三贞九烈,只能是“诛心”之论,不切她“奴才”身份实际的。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与其同时,袭人是贾母跟前的小丫头,是贾母“与了宝玉”的,即将她身体在内的所有权都“与了宝玉”,属于宝玉所有了。宝玉提出性要求,她无权拒绝——贾母疼爱宝玉这个孙子。依宝玉这样身份应妻妾成群,贾母要替他选择侍妾,这个“伏侍”谁就心目中只有谁的袭人就是最好的人选。贾母是精明不过的人物,她看到袭人的“好处”,就把她“与了宝玉”就有给他作侍妾的意思。所以,袭人和宝玉的“初试云雨情”就自觉“不为越礼”——没有超越她应守的身份之礼,这是正常的、合理的,并非“品德不好”。况且这种女奴隶与男主人之间的性关系,小说写明不是袭人“勾引”,而是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情”——一个“强”字就说明是宝玉主动她是受动的。这就否定了“勾引”之说。


其次,有关袭人对宝玉的“规劝”,历来评家看作这是袭人站在封建立场上对“叛逆”的、“反封建”的宝玉的“进攻”,都把她恨得牙痒痒的,宝玉也讨厌她的“规劝”。这之间,首先应看到时空差造成的道德观念的变化。我们处在封建礼法“天崩地解”时代,过去许多神圣信条都已失去权威,显示了反面的意义。尤以经过多次革命,许多天经地义、不可侵犯的观念,均已土崩瓦解。《红楼梦》出现在18世纪中叶,正当所谓康、雍、乾盛世的清王朝上升时期。经过玄烨、胤禛、弘历大力提倡的孔孟程朱之道,达到“非朱子之家礼不敢行”的地步。曹家祖先随清兵进关,“从龙有功”,成为“世代簪缨”的“诗书传礼之家”,这正是脂砚自炫的“无家法者不知”“无严父明师之训者不知”的礼兴乐盛时代。这就产生了巨大的反差:臣忠、子孝、妻节、仆义之类是天经地义,当时值得旌表的观念,今天看来都成了反面的东西。在当时对宝玉这样一个“百年望族”中子孙不肖、后继无人的唯一“略可望成”的人物,袭人规劝他走“仕途经济”“科第出身”的金光大道,是一件头等的大好事,正是袭人的“贤惠”之处。袭人身为奴才只有“伏待”权力,没有“规劝”义务的,就显得格外难能可贵。袭人心中认定的那个“理”,当时是堂堂正正之理。她说不合“理”,坐八人轿也没趣。谈贾赦要鸳鸯作妾时,她也说“论理”不该她这样评议。她当时信守的这个“理”是封建礼法之“理”,等级名分之“理”。作为“奴才”身份的袭人而信守主子阶级的“理”,今天看来是“忘本”,是“背叛”——这是近代“阶级论”的观点——当时认作是“识大体”“顾大局”的正当、高尚的观点,难得、可贵的行为。


时代变迁引起道德观念的变化。两个世纪前的曹雪芹绝不知“反封建”为何物。在中国文化中“封建”一词是“封诸侯,建列国”之意,而不具有我们今天理解“封建”和“反封建”的意义。所谓历史观念,就应当还历史以历史、还古人以古人——评论古代文学作品只应按当时观念衡量,不能用今人的、现代的观念要求古人、衡量古籍。在评论袭人劝诫宝玉的命题上,我们应摒弃所谓“封建”和“反封建”的“两条路线斗争”的观念,客观地、历史地、实事求是地按当时的观念看待,这就理解了袭人“规劝”宝玉,当时被看作“正当”“贤惠”行为。实质上宝玉的娇纵成性,在女儿队里厮混,不务正业,在哪个社会里也说不上正当行为,袭人劝诫他少在内帏厮混,读书上进,莫诽僧骂道,莫吃女儿嘴上胭脂,等等,今天看来也不能说“错”。这正是脂砚赞她的“贤袭卿”的地方。


袭人和宝钗的交结,也在认同主流思想这个共同点上。借用聂绀弩先生的话说,宝钗是个“自己封建,惟恐别人不封建”的人物(《中国古典小说的几个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按宋儒所说,人分“理”与“情”两个方面,凡“理”胜于“情”,即能控制、压抑“情”的人,就称为有“德”。宝钗正是“停机德”和黛玉的“咏絮才”相对称的,脂砚称她“大贤大德”者,因此宝钗主张“女子无才便有德”,女儿家只能以“针线”为“本等”,读书识字没有必要。你认同不认同这些看法是一回事,应承认这是当时的主流话语,如恩格斯所说,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宝钗是信守这个思想的,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聂老说的“惟恐他人不封建”。在当时,这是“顾大局”“全大体”的思想。在大家只知富贵淫乐、不顾明天、不念大体,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姊妹群中头脑明白者凤毛麟角,忽然发现了花袭人这个小丫头竟也具有世道人心之忧,实在“难能可贵”,就“深取袭卿”并“渐成知己”。这有一种思想相投、惺惺相惜的意味。说二人相交只为排斥黛玉,“夺取宝二奶奶宝座”是不符实际的。在前八十回中,写黛玉“还泪”而来当“泪尽”而去,并愈来病愈甚,已现“眼泪渐少”将逝去的征兆。黛玉自己说“你(指宝玉——笔者)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故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红楼梦曲》)之词——黛玉先逝,宝玉与宝钗结婚,婚后不忘黛玉罢了。如“真情揆痴理”回所说:“只是不把死者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按前八十回看,黛玉不能构成金玉姻缘的对立面。在宝玉是“茜纱窗下,我本多情;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芙蓉女儿诔》)在黛玉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第四十三回和第四十五回的“解疑癖”和“金兰契”描写中,钗黛二人已尽释前愆,并最终好到“俨似同胞共出”的地步,如脂评说的“合二为一”了。


这里存在个极大的误会:即从脂本批语看,曹雪芹称的“大旨言情”,是“从未发泄”的“儿女之真情”,而非宝玉、黛玉间挑明了的“爱情”,更未写钗、黛争婚。作者只写到双方有意,引而未发,不到婚姻、不到真个销魂的高潮,因黛玉死去,再娶宝钗便戛然中止了。这就可知:把《红楼梦》写成钗、黛争婚、一死一嫁,并于同日同时者乃自程伟元、高鹗的续笔,与曹雪芹无关的。他在开卷时郑重申明:他不写“淫邀艳约、私奔投盟”,不写“一男一女一小人拨乱其间”。《红楼梦》读者分成“拥林”“拥薛”两大集团,“一言不合,竟挥老拳”,林、薛斗争写了千百万言,不能不是自作多情,唐·吉诃德打风车——与曹雪芹原意无关的。这样,所谓袭人与宝钗“勾结”排斥黛玉的说法也就落了空。不能不承认,咱们没有读懂《红楼梦》。袭人和宝钗的接近是思想的一致。钗、袭的“思想一致”可说“反动”的思想吧。但是莫忘了脂砚斋正是肯定这个思想。脂砚斋是个和曹雪芹“一芹一脂,似一似二”“深知拟书底蕴”的人。曹氏的思想是否也如此呢?这是个值得探讨的极有意义的命题。咱们也自作多情,一直把曹雪芹看成现代化的“反封建”英雄,加上了许多想当然的溢美之词,脂本脂评让我们看出了曹氏的当年真面目——他不把宝钗写成“坏人”,也不把袭人写成“坏人”——她们的思想正是曹公思想的另一侧面。


明乎此,我们就易于理解袭人的所谓“告密”事件。“告密”是一种丑恶、卑劣、为人所不齿的行为。袭人向王夫人建言将宝玉迁出大观园与黛玉等隔绝,获得王夫人的赏识,连呼“我的儿”,并内定将她升格为“姨娘”——贾宝玉的小老婆,增加了月份银子。这是一种令人不齿、百口莫解的卑劣行为。但须看到这样的事实:这次所谓“告密”,发生在宝玉因“强奸母婢、游荡优伶”两大罪状几被贾政“活活打死”或用绳子“勒死”的严峻时刻。按这两大罪状,宝玉够上了刑律惩治,即按家法也要“活活打死”的。袭人是贾母“与了宝玉”的,是宝玉的人,宝玉的生死、安危、荣辱,关系自己命运。她按自己的“理”规劝不能生效,竟发生这样危险事件。宝玉还把她当作黛玉“诉肺腑”,这又是封建礼法所不容的严重事情。她眼见这“不才之事”的“丑祸”即将发生,为救宝玉,也救黛玉和自己,不顾一切地向王夫人建言将宝玉迁出大观园,将他和黛玉等姊妹隔离开来,作釜底抽薪之举,免致“不才之事”和“丑祸”的发生,以保全宝玉,正如聂绀弩先生所说:


袭人,这个通房大丫头,这时候,不顾自己的卑贱的身份和微小的力量,以无限的悲悯、无限勇力,挺身而出,要把她的宝二爷和林姑娘这对痴男怨女从“不才之事”和“丑祸”中救出来,多么高贵的灵魂啊!(《略论红楼梦的几个人物》)


聂老认为:“袭人是个封建社会‘贤妻’的典型。”她“同宝钗一样,是封建道德的完成者,比宝钗完成得更高,也同是封建道德的牺牲者,她的苦难也比宝钗多而且复杂”。聂老指出:她们都是“《薄命司》里的人物,都是作者通过贾宝玉这个所凭吊的人物”。(同上)何其芳在《论红楼梦》中也认为袭人并非是个“奸险”的“坏人”。


这就可知,袭人的所谓“告密”并非出自私心,而是有着“为宝玉”“也为黛玉”的公心,因为“不才之事”和“丑祸”一旦出现,宝玉一生“品行名节”固然有亏,黛玉一生“品德”乃至“生命”都是难保的。袭人的防微杜渐的主张,于宝、黛,于家族都是十分必要的。当时“母以子贵”,王夫人能安坐本位,没有被居心险恶并有儿子贾环的赵姨娘所打倒,靠的是还有宝玉这个嫡子。宝玉如有意外,她就失去和赵姨娘争衡的力量。所以她说:“保全了他(宝玉——笔者按)也就保全了我”,连呼袭人“我的儿”,并把宝玉“交给”了她,两人结成了以“保全宝玉”为目的的神圣同盟。王夫人的内定袭人为“姨娘”,增加她的月份银子,旨在奖励袭人,让她在“保全宝玉”上更有作为,并非袭人的主观祈求。这样看来,那种责备袭人“告密”的说法不能不失去了根据。


同样,那种将晴雯、芳官、四儿的被逐说成出于袭人的诬陷,也是根据不足的。小说明写出抄检大观园时,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当着王夫人的面控告晴雯说:


……头一个是宝玉房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得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只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第七十四回)


这就触动了王夫人那根怕宝玉被诱坏的最敏感的神经:她“听了此话,猛触起往事”,想起那日见的那“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林妹妹的小丫头”,问凤姐才知是晴雯。这就明白、准确地写出晴雯致祸是王善保家的进谗。商务版《石头记》有多条评论:或说“王善保家的是晴雯前世冤家”;或说“晴雯取祸于人,已非一日,而不料竟丧于王善保家的之手”;或说“使此时凤姐为晴雯辩白挽回几句,当不致有后来之事,吾谓此时死晴雯者凤姐也、非王善保家的也”等,显见评家均认为致死晴雯的是王善保家的,认为凤姐也有责任,并没有和袭人相关。如系袭人诬陷,晴雯早就被撵走,岂能等到绣春囊事件爆发之后?实则袭人处处让着晴雯,怡红院中夜间伏侍宝玉茶水等事由袭人让给了晴雯。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贤至善”的人,怡红院的内当家。她要做面子、收人心,要求安安生生、不生事端,让老太太、太太“放心”,而非今日进谗,明日诬告,致事态多端、风波迭起。她要调和、缓解、消弭矛盾,而非挑拨、制造、激化矛盾。那就“不妥当”“不贤惠”了。


那么,为何宝玉也怀疑责问她:“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他并怀疑:“怡红私事”怎么“太太也知道呢?”王夫人自说虽不大来怡红院,但她的“耳目神意”在这里。这“耳目神意”非袭人而何?铁证如山,袭人也百口莫辩,处于极尴尬的地位。她辩解说:


你(指宝玉——笔者按)有什么忌惮的?一时高兴,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望你使过眼色,也曾递过信号,被那人知道了你还不觉!


历来读者只在左钗右黛、右钗左黛,或争夺“宝二奶奶宝座”上做文章,不知前八十回中这是子虚乌有、不曾存在的,小说里描写的另一个重大矛盾冲突却往往被人忘掉了,那就是园中年轻丫头们和那些年长的婆婆妈妈们的矛盾冲突。年轻姑娘们天真烂漫、知识初开,嬉笑无时,坐卧不避,仗着主子的宠爱,不曾把这些婆婆妈妈们看在眼里,这就招致了她们的不满。这些人青春已逝,满腹牢骚,自居年高的“识途老马”,不知自己招人嫌、讨人厌,还处处要指导、教训这些青年丫头们,抓她们的不是,挑她们的过失,向主子报功讨好。他们之间矛盾重重,事端迭起,成为大观园中一道汹涌起伏的暗潮。这些干粗细活的婆婆妈妈们人数众多、相互勾结,有主人的陪房如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之类,也有已成“半个主子”的赵姨娘这样人物做她们的骨干或精神领袖,活动能量极大,是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她们怀着阴险卑贱的心理,在园中干着“狗腿子”样的勾当,成为主子的爪牙或“耳目神意”。自李嬷嬷骂袭人“狐媚子”、夏婆子干预藕官烧纸、春燕妈欺侮芳官,直到“愚妾争闲气”回大打出手,闹成一团,是这两种人矛盾最终的大爆发。明乎此,就懂得宝玉的特别憎恶这些人,说她们“嫁了男人比男人更可杀”。大观园的不少风波,正是这些人掀起来的。在晴雯被撵时,首先是婆子们兴高采烈、拍手称快说:


阿弥陀佛,今日天开了眼,把个祸害精退了,大家清净些!


这尖锐地反映出这些人的心态:如此憎恶晴雯这样拔尖的人物,也说明这些婆子们对青年丫头们的不两立的势头——这些婆子们干园中粗、细活,穿堂入室,无处不在。袭人说宝玉不注意的是这些人,这些人无处不在、无处不到,探听的“隐私”自也不在少数。小说在第七十七回中,还有这样的描写:


……王善保家的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坏了……乃从袭人到极小的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


这写的是婆子们进谗而非袭人的诬陷。所以,进谗诬陷的不是袭人,而是王善保家的及园中的婆子们;王夫人的“耳目神意”也不是袭人,而是园中的婆子们。这就可知,《芙蓉诔》的“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指的不是王夫人、不是袭人,而是王善保家的代表的婆子们。她们才是挑拨是非、诬陷晴雯的元凶祸首,宝玉咬牙切齿地痛恨的人。袭人不过是处于一种受嫌疑的相似于《十五贯》故事那样说不清楚的尴尬地位罢了。生活就是这般微妙,许多事情往往似是实非,很难说得清楚的。这正是小说反映生活的逼真度和深透度。


绣春囊事件是长房邢夫人向掌权的二房王夫人(凤姐)发动的一次夺权性质的进攻:眼见春袋随地,可证管理之松弛和风化之恶劣,说明王夫人(凤姐)的管理之失当,正是逼她们“交权”的机会。争权中攻击对方的最好问题是“风化”“万恶淫为首”,这是当时最有杀伤力的口号。绣春囊事件正提供了这样一个借口,邢夫人要抓住了做文章。二房王夫人的弱点在怡红院。那里有这么多的美貌姑娘,又有那么“自由化”的空气——晴雯、芳官等不能不首当其冲。王善保家的,不过是邢夫人的打手而已。她兴起抄检大观园,目的在抄出更多类似或更甚于绣春囊的“罪证”,以便一举将王夫人和凤姐打倒——凤姐是挨整的,参与抄检是被动的,脂评说她“意懒心灰,迥然又是一人矣”——这是三姑娘探春概而言之的、痛心疾首的“自杀自灭”“先是自己杀,而后外边人杀进来”的愚蠢行为,正是贾府这个赫赫扬扬的“百年望族”败落的征兆。绣春囊事件虽查出乃司棋之物,系潘又安所贻,司棋又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不得不匆匆以喜剧收场。但这次进攻,震惊了王夫人。怕宝玉被年轻丫鬟“诱坏”是她最敏感的神经,号称“混世魔王”的宝玉又是她的心病。这次长房的进攻虽未得逞,就大体、大局言,为“保全宝玉”,也为“保全自己”,她得先从整肃怡红院开始,求得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以应付以后长房邢夫人的再次进攻。这样,晴雯、芳官、四儿等就成了牺牲品。这些人的生死命运,在王夫人心目中是“何足挂齿”的“小事一桩”,与袭人无关的,她只是处于“说不清”的尴尬地位罢了。这样复杂微妙的“说不清”事件,人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上的。《红楼梦》的杰出之处,就是写出了这种“似谲而正,似则而淫”(戚蓼生语)的复杂微妙的多种可能性。


从这样的视角看,《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花袭人不是坏人,是个生性宽厚、善良温和的人物。她并不是无事生端、挑拨是非的小人,而是处处息事宁人、稳健可靠的“妥当”人。她信守主流道德,或者说“奴隶道德”,但她是安份守己、息事宁人、忠于职守的奴隶,并非奸巧溜滑、播弄是非、陷害无辜的小人。脂本写她的嫁琪官是宝玉的主意,早有“茜香罗巾”回预示,袭人临走时有“好歹留下麝月”的嘱咐。宝玉家败流落后,袭人还和琪官“供奉宝玉夫妇得同终始”,佚文有“花袭人有始有终”回目。脂砚极称她“贤袭卿”“我袭卿”“义女”“孝女”,并说“晴卿不及袭卿远矣”等,不为无故的。这和程、高续书中写她探得黛玉的“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答语,参与“调包计”,阻止宝玉去大观园悼黛玉,并最终“改嫁”等,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


实事求是评袭人


上述可知,《红楼梦》里的花袭人,如生活中真的人物一样,有着复杂多样性,“横看成岭侧成峰”。不同视角可作出不同的评断,我们须对她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须有个比较切实的解读。


首先,须分清脂本与程本这两种版本的截然不同的面貌。这两种版本的主题、人物、情节和结局都是不同的。脂本写贾府败落、子孙不肖、后继无人,程本写宝、黛爱情,呼唤自由爱情、自主婚姻;脂本写钗、黛和好,二美合一,程本写钗、黛争婚,一死一嫁;脂本写贾府败落、树倒猿散,程本写贾府复兴,兰桂齐芳;脂本写宝玉贫穷,沦于击柝之流,程本写宝玉中举后,出家仙去,等等。简言之,脂本写黛玉“还泪”而来,“泪尽”而逝,宝钗后嫁,并无争婚;程本写钗、黛争婚,致死黛玉——脂本写贾府败落为主;程本写钗、黛争婚为主。这就造成花袭人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脂本写贾府败落、宝玉贫穷流落——花袭人“心目中只有宝玉”,想规劝他走“仕途经济”“科举登第”的“正道”。这是顾全大局、识大体、“光明正大”,无懈可击的。后来被宝玉遣嫁琪官后,还“与琪官同侍宝玉夫妇,得同终始”,是个“有始有终”的花袭人——有情有义的肯定人物。故脂砚给予了“我袭卿”“贤袭卿”的毫无保留的称颂,把她看作是难得的“好人”——这是脂本的花袭人。


程本写钗、黛争婚为主,花袭人坚决站在宝钗一边,是个铁杆的“拥薛派”,参与“调包计”,促成“金玉姻缘”,阻止宝玉进园悼念黛玉,宝玉出家后又“改嫁”琪官,成了“伤心岂独息夫人”。袭人的地位,实质上成了“一男一女”之间的那个“一小人”。她的种种作为,读者心目中无不与这“一小人”相关,而处处显出其“小”了——这是程本的花袭人。


两个世纪来,程本风行天下,脂本绝迹,读者心目中的花袭人,都是程本中的花袭人。这个看法,相沿成风,就成了俞平伯所说“《红楼梦》旧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初胡适发现甲戌残稿及庚辰本、戚序本的脂评称袭人为“我袭卿”“贤袭卿”后大吃一惊。程本观念流行久、影响深,形成固定观念,一直把袭人看作“坏人”,思想上转不过这个弯子来。即使是发现“《红楼梦》新观念”的俞平伯先生,在花袭人评价上,依然是“程本旧观念”。所以,实事求是评袭人,首先须把脂本、程本这两种不同版本分清:这两种不同版本有两个不同的花袭人。就脂论脂,就程论程,不可混淆,不可取代,否则就成了“说不清”。脂本的花袭人符合作者原意呢,还是程本的花袭人符合作者原意?可以肯定地说,是脂本的,而非程本的。这理由很简单,曹雪芹开卷就宣称:他不写“一男一女一小人拨乱其间”。脂本的构思及情节处理,符合曹氏的庄严宣言,而程本所写恰恰是“一男一女一小人”——花袭人正是处于钗、黛之间的“一小人”,正是作者所宣称不写的。至于炒得沸沸扬扬的“脂本伪造说”“程甲原稿说”,初出香港索隐文人李知其妄说,欧阳建氏夸大宣扬,毫无科学根据,不能成立的。


同时,实事求是评袭人,还须看到人类的道德、审美观念,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万古如斯的。比方说,辫子、小脚,曾经是美的标志,今已成丑恶的东西。道德观念也如此,“三从四德”曾被看作女人“做人”的最高标准。一切“三贞九烈”的妇女,都想往“做人要做这样的人”——受旌表,竖牌坊,那是举世共识。但是,随着封建制度瓦解,封建道德信条亦随之涣散,出现了“反封建”的文艺作品的人物形象,也都用这个标尺衡量,这就把《红楼梦》看作“反封建”的作品,曹雪芹也被封为“反封建”的“英雄”。小说里的人物,划成了“封建”与“反封建”两大阵营。《红楼梦》也终于成了“形象的阶级斗争史”。花袭人则被划入了贾政、宝钗所代表的“保守阵营”一方。宝、黛爱情也被涂上了“阶级斗争”的色彩,还被纳入了儒、法斗争的轨道。这时期,头上长角、身上长刺,“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者方是“英雄”。花袭人这样跟了谁心目中只有谁的忠实、温厚、和顺的人,只能是“反面人物”。加上程本观念的影响,花袭人就成了钗、黛之间的“一小人”——大观园里的“女特务”。脂本脂评中“我袭卿”“贤袭卿”的称誉,也就令人震惊莫解了。


现今进入民主和平的新时代,人的思维由单维转向多维。看待一个人——文学人物也一样——排斥了武断、粗暴的评判,从多向、多维的视角看待他或她,就须溯其原委、寻其脉络、究其实际,再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这就需要将时代变迁引起道德、审美观念变化的因素估计在内。这就可知,袭人这种规劝宝玉、向王夫人建言——如聂老说的“自己封建,惟恐他人不封建”——并最终供养宝玉夫妇得同终始的行为,是当时人认为“最好”“最难得”的行为,符合“忠”“义”的最高道德标准,堪称“孝女”“义女”“贤袭卿”,堪称那个时代的最理想的人物。脂砚斋是个与曹雪芹“一芹一脂、似一似二”“深知拟书底蕴”的人,他的意见也就是曹雪芹的意见——即那个时代人们的共同意见。我们自作聪明、自作多情地把曹雪芹看作“反封建”人物,将许多现代人才有的观念加到他的身上,孰不知如脂砚所指出曹氏是“经严父明师之教训”的“大家子”。他虽有这样那样“不满封建责王侯”的地方,但在整体框架上,他的思想是不能踰越当时“统治观念”之雷池的。他对花袭人这个人物作肯定评价,也是势所必然的。时代不相及,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和审美观念。


何以花袭人的种种作为,如向王夫人建言、所谓“诬陷晴雯”等等,会得到如此截然不同的解读呢?这不能不令我们怵目惊心地看到这样的事实:生活是何等复杂微妙,人性是何等多样、多种可能,而人的成见和偏见,又是何等易于将人导入歧途——正如墨子之悲、朱公之哭那样:对人的一举一动可以作出完全不同的评判。正如那个《窃鈇者》的故事一样:当怀疑其人“窃鈇”时,他的一举一动“无一不似窃鈇者”,迨到主人找到那把鈇子后再看“邻家子”又“无一似窃鈇者”了。杰出的文学作品正反映出生活的复杂微妙性——人间的冤、假、错案是多么易于发生啊!无限忠于宝玉、忠于当时主流社会的花袭人,被看成了“奸险狡诈”的“坏人”。人们受了程本偏见的影响,就把她做的一切事情,都作出了否定的评价。任何人不都有这样的可能吗?我们不能不悄然而思、悚然而惧,掩卷而叹:作为一个人,我们曾经看错了别人对自己的哪些言行举止值得反思——对朋友、对亲人、对同事,我们可能有过哪些冤、假、错的理解和估计并造成后果之处,而对于自己的言、行、举、止,又可能有哪些被别人看作相似于“窃鈇者”的地方呢?这就让我们理解了自己应如何仔细、谨慎,防范种种误解的发生;对人又应如何宽容、理解,防止作出简单、轻率、片面、武断的评判。这就在文学作品的阅读中,让我们更多地认识人生,理解人生,沟通了人间的隔阂、沟通了人的心。


我们应防止这样弊端:在阅读古典小说时,片面地、主观情绪化地去“拥护谁”和“反对谁”,或“憎恶谁”和“喜爱谁”。这就往往将小说中的人物轻率、随意地分成“红脸白脸”“正面反面”——红脸正面则捧之上九天,白脸反面,则抑之下九地。如在《三国演义》中的拥刘反曹,曹操则无一不“恶”,刘备则无处不“善”;《水浒》则无条件拥护梁山好汉,他们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红楼梦》则以“封建”“反封建”划线:宝玉、黛玉、晴雯等划为“反封建”,贾政、王夫人、宝钗、袭人等则属于“封建”,前者无一不“是”,后者则无一不“非”——袭人既属“封建”一方,则无一不“非”了。这样就将复杂多姿的生活现象、人物性格——通过艺术三棱镜反映出来的——变成了“死板板的几条筋”。这就易于造成一种简单、片面的思维模式和偏狭、武断的思想情绪,对一切错综复杂的事物作出简单粗暴的评判。习惯于这样的思维,久而久之,就会古板、僵化、看不到复杂多样的生活和五光色彩的人生。文学艺术要求读者在无私、无我的艺术欣赏和“感兴怡悦”中“如游巨浸”,游历已过就“神质悉移”,无形中达到“启人生之閟机”和“明人生之诚理”(鲁迅《摩罗诗力说》)的境界——认识人、理解人、原谅人,懂得生活的多彩与人性的多样,而非简单地获得某种知识或思想。康德认为审美是非功利的,只有在无私、无我的自由心境中,方能从审美中获得心灵的净化、神智的提高和精神的升华。那种立足于“宣传”的作品是难有艺术生命的——《红楼梦》的花袭人正以全面丰满的生活魅力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给予我们深醇的审美享受。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红楼梦》。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艺术的本真。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生活的丰美,人生的多样、深邃与芬芳,从而更加认识人、认识人性、认识人生。


(《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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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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