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山:希腊奥林帕斯山上诸神与希腊神话之古典精神(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97 次 更新时间:2022-10-1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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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秀山 (进入专栏)  

希腊神话以荷马两部史诗为基础,但荷马的史诗既是文学,又是历史,这二者结合起来,实际上是表现一种对历史的理解方式,即以“神”对“人”事之支配作用,来“理解”既成的历史事实,因而荷马的史诗不是“虚构”的,近代考古揭示诗中所述的主线都是有史实为根据的;但“神话”之所以为“神话”,而非“史话”(“人话”),在于它对这些事实(史实)的理解,不是科学性的,而是虚拟性的,因而它对事实(史实)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不是知识性的,而是膜拜性的。就荷马史诗的情形说,它旨在揭示有一个超乎人类之上的另一个族类——“神”,在重要的问题上,规定着“人事”之进程,决定着“人”的命运。


荷马史诗中的“神”(诸神)是一个智慧型的“族类”,像“人类”一样,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有选择、决策,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住处,大体也有自己的等级制度。诸神也像人类一样,互相争斗,而且通过积极干预人事而各显其能。诸神不是注定要“爱”人的,相反,他们时常要与人类作对,人类即使可以从某些神祗那里得点恩惠,也不一定完全出自神对人之爱,而是诸神之间斗争的产物。


“神”当然对于弱小的人类似怀有怜悯之心,但却不必“妒忌”人间的欢乐,因为神尽可以享受人间一切荣华富贵,而不必顾忌所付代价。“神”为了取得在争斗中的胜利,甚至可以用尽可能的阴谋诡计,而调整诸神关系的最后准则,则是力量之平衡。


所以,荷马史诗中住在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实际上是想象中的一个“超人”的“部族”,“神”是与“人”相对应的不同的“部族”。然而,“神”却是一个很特别的部族。不错,他们在许多方面都十分像“人”,但有一点是和“人”完全不同的,即“神”是“不死的”。


作为一个特殊的“部族”,希腊诸神,尽管仍有自然崇拜、动物崇拜、职能崇拜等痕迹,但已是很完善的“人形”,不是“动物形”;但这些人形的神,只有生,而无死,所以可以称作“不死者族类”。


对于“不死”的“崇拜”,来自“人类”的“有死”的本性。“死”是一个“有意识(有智慧)者”的终止,而不是自然事物之间的转换。“沧海桑田”是一种自然的觉悟,而“山河依旧,人事全非”则是人自身的感受。在远古的时候,或从本源上来说,一切相对于“人”的东西——作为“人”的“对象”的东西,都可以被“想象”为“不死”的。“他者”可能会是“不死”的,但“我(者)”则是一定“要死”的。世上万物,如作为“我”的生活环境来说,则可以通过“我”的智慧和技能,使之成为“为我”的,但“他者”那可能的“不死”性,则永远不能“为我”所“用”,不能成为“我”的“工具”,因而可能永远在“我”之“外”,所谓“他者”,亦即“在……之外”的意思。就希腊诸神言,这个“他者”即“他人”,而所谓“他人”,并非“另一个人”,而是“在‘人’之外”,“与‘人’不同的‘另一个’族类”,即“不死者的族类”——“神”。


“不死者的族类”不仅在“人”之外,而且在“人”之上,因为它永不能成为“为我(人)者”而显得比“我”(人)强大得多。所谓“强大”,就是说“人”无法与其“较量”。“人”既然在终极处不能与“自然”较量,因而也不可能与“他人”(神)较量。“神”的这种“不可较量性”,使它被排除在人的“知识”“技能”之外,而成为“崇拜”的“对象”。对“神”的“崇拜”,实即对“不死者”之“不可较量性”的“崇拜”。被“崇拜”的“对象”不同于“人”,是“神圣的”——希腊文ἵερος本也有“强有力”的意思在内——这样,那“不死的”“不可较量者”的“族类”,就是“神圣家族”。


“神”因其无比强大而规定着“人事”,保持着人类历史进程的最后决定权,因而也是“人”理解“历史”(人事)之“所以会如此”的最后依凭。“人”既然不能与“神”较量,那末它能“影响”“神”的唯一可能的方法,就是“祈求”。一切祭祀、娱神的节日舞乐都具有“祈求”的意味。


然而,希腊的神却很少听到人的呼声,只有“另一个”“神”才能真正“遏制”、“影响”“神”的抉择。从这个意义来说,希腊的“人”对“神”虽然“祈求”而无“信心”,因而从后世的眼光来看,希腊人只“崇拜”“神”,而不“信仰”“神”,“崇拜”是力量方面的事,而“信仰”则是道德领域里的事。


希腊诸神并非道德之典范,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现象。柏拉图曾因荷马史诗中诸神无道德观念而要将诗人逐出他的共和国,而在哲学中提出一个“至善”观念,实在是对当时希腊传统的一种变革;现代不少学者亦指出希腊诸神之所以为“神”,初与道德无关[1],希腊的神不是“道德”的理想化,而是“力量”的理想化。


在希腊人心目中,“力量”来自于“知识”和“技能”。希腊的神大多有一些高超的“技能”,宙斯会打雷闪电,波赛东会翻江倒海,有的会造兵器,有的会使兵器,有些技能人根本不会,像“火”是普罗米修士偷给人的……,而神又都是“足智多谋”甚至“诡计多端”的,没有几个忠诚老实的,就连希腊人最推崇的友谊与爱情,在“人间”倒还有一些,而在“神圣家族”中则很难找到。


这就是希腊人心目中的“神”的形象,那是“知识性”、“技能性”的神,而不是“道德性”的神。“神”是“力量”的化身,而“道德”往往是“无力”的,只有“知识”与“技能”才是“力量”的源泉。后世基督教的“神”,“全智”、“全能”,而它尚有一个前提即“神”是“至善”的;希腊诸神没有这一前提,所以它们不拥有最高的“裁判权”,因而也没有“惩恶扬善”的“义务”。希腊的“正义女神”,主要维持一种“力量”的“平衡”或血缘之维系[2],“报复”就像“水往低处流”那样自然。


希腊诸神没有绝对的“责任”观念,因为它们都“有生”,所以也是“被造者”,不是“创造者”;更因为它们都“无死”,所以即使有了“错误”(包括道德上的,知识上的),也可以永远地“修改”下去。希腊人来到欧洲这片土地上时,克里特、迈锡尼文化已有根基,“世界”已就是那个样子,他们只要“打天下”、“管理天下”就行,不像到了不毛之地一切从“0”开始,要“创造”一个世界。希腊的神也不相信“从无到有”。对这个“有”的改变和管理,他们的“责任”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我们将会看到,从这个意义来说,希腊诸神是很有“乐天知命”的精神的,它们是“快乐主义者”。


这样,就希腊诸神——奥林帕斯山上诸神的特点言,希腊的“神”,是最具有“人”性的,它们不是“抽象”出来的“观念”(理念),不是抽象“人格”(personality),不是“理性”的“悬设”,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一般说,也是“有限的”;它们拥有的“无限”是由“不死”带来的“力量”的“无限”,但因为它们是“有生”的,因而这个“无限”也不是“绝对”的、“抽象”的,而是“有限中的无限”,是“时间中的无限”——因而希腊的“神”也有“历史”,也要努力做事,在时间过程中体现自己的“力量”。从这个意义说,基督教的“神”归根结蒂是“不可想象”的,而希腊的“神”恰真正是“可以想象”的,而且真是“想象”的产物,因而只有希腊的“神”,才能真正进入“神话”的领域,不仅是“宗教”性的,而且也是艺术性的[3]。同样,荷马史诗也既是宗教性的,又是文学性的,它“说”的是“人”如何在“神”的支配、统治、干预下,体验着自己的历史命运,是“凡人部族”和“神圣家族”的关系的历史。


然而,正如品达所说的,“神”和“人”这两个族类原本来自于一个“母亲”[4],即希腊诸神既亦有生,则同是“大地之母”的后代,这种被崇拜的“始母”,不但早于“凡人”,而且早于奥林帕斯诸神,这是许多希腊古典学者所共同肯定的看法。


一、宙斯作为“神圣家族”的家长


希腊古典神话诸神的首领是宙斯,但从成熟时期希腊人的观点来看,宙斯当然不是“选举”(推选)出来的,他靠武力和计谋夺得了自己的统治权,很有点“僭主”的味道,但他不是“僭主”,而是“征服者”。


希腊诸神的来源很复杂,各种传说纠葛不清,需要很专门的古典学训练才能掌握其来龙去脉,但宙斯的来历却比较清楚,他可能是诸神中唯一有较纯的印欧系统的神,因而可能是后来叫“希腊”这片土地上最初移民所原有的神祗。Zeus在古印欧语系中为“光明”之意[5];这就是说,最初的移民,以自己的宗教信仰,以自己的“神祗”“征服”了当地土著“神祗”,从而建立了自己在宗教信仰领域中的权威,这就是宙斯牢牢地居奥林帕斯诸神之首的历史原因。


按照赫西俄整理的《神谱》,世界最初的状态是“混沌”(χάος,chaos,实际是“裂口”),由“混沌”产生:“地”(Ge),“地府”(Tartarus),“爱”(eros),“昏暗”(ἔρεβος)和“黑夜”,其中只有“地”是真正的“人形”的“神”,享受人的祭祀;在这个最初的阶段,人们看不到一点“光亮”。


“χάος”原是“裂坑”的意思,引申为万物将分未分的“混沌”状态,实际上它也可以理解为一个“空间”,“等待”着“容”(纳)“物”(人)。希腊人最初这个“混沌”不是“空无”,而是“空间”,不是“无”,而是“有”,“空间”是“有间”,“有”一个“混沌”。这就是说,“万物”原本是“有”“地方”(空间)可以“容纳”的。


“人”生活在“地”上,“万物”最终“附着”在“地上”,所以“地”是最重要的基础,为“万物”之“母”。据不少学者研究,“地母”的观念是原始民族比较普遍的信念,克里特、米索不达米亚地区亦不例外。“地”为黑,为玄,就像“人”在母胎中见不到天日一样。“人”出于“玄黑”,复归于“玄黑”,万物出于“大地”,复归于“大地”。在“玄黑”的“大地”中,“人”(万物)只知自己有一个“存身”之“处”(空间),或者说,“必定”有个“存身之处”,此外,则无由置一词。于是这个原始的空间(chaos),正是那个“历史的先天条件”(historical a priori)。


“地”并不知如何才会“生产”,“地”“生产”万物原本是“自然而然”的,但“地”(母)“生产”“婴儿”,却有一种特殊的状态,于是有“爱”。“爱”常伴随着“母”的“生产”。“生产”可以不“知”有“父”,但“爱”却是切身的体会。所以在“chaos”之下,在诸多(赫西俄说为五种)“玄黑”因素中,“爱”必据其一。


在赫西俄的谱系中,由“大地”“产生”了“天”、“山”和“海”,即我们常说的“日月山川”。我们看到,“天”出现了,在“生产”的次序上是先有“地”,后有“天”。


然而,在希腊神话中“天”要从一个“观念”到一尊真正的“神”还要有一段过程。


在赫西俄的谱系中,“天”(uranos)当然很重要,但又很模糊。“天”是“地”“生”的,但“天”又与“地”一起“生”了许多后代,这种“乱伦”的关系,被接纳为希腊神话的初始阶段,或可说明这个传说的远古性,但也因为这个原因,“天”(uranos)在神的谱系中就不便于过于突出,因而这时希腊古代的“神圣家族”虽已粗具规模,已分出性别之阴阳,但毕竟尚处于“蒙昧”的时期。uranos这个“天”还没有“亮”起来,希腊并没有什么地方把它当作“神”来祭祀[6]。


然而,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天”,尽管尚未“明亮”,但毕竟与“地”相对,和她生出了十二个“提旦”(Titans)和另外两族被镇压在地府的独眼族西克罗帕(Cyclopes)、百智族赫卡通克尔(Hecatonchires)。


在十二个提旦族中我们发现有好几族是和“日”、“光”有关的,如Hyperion,Phoebe,而其中继承Uranos的Kronus,虽然可能是外来的神而只是节日庆典时才有祭祀,但他与Rhea相结合,被认为是Uranos和Ge的复制,因而仍意味着“天”“地”之交,只是此时“地”已非“天”之“母”,而是“天”的“姊妹”。


提旦族中Kronus一支最为强盛,他和Rhea生下六个子女,Hestia,Hades,Poseidon,Demeter,Hera和Zeus,经过两代神,终于生出了奥林帕斯山的主神宙斯。


宙斯的出生,经过了一番磨难,因为他的祖父Uranos预言他的子女将夺取他的王国,故为父亲Kronus所憎恨,发誓要在他们出生后一一将他们吃掉,所以他的母亲Rhea在生到宙斯时将其隐匿,而以石块代替被Kronus吃掉。宙斯长大后,夺得其父之王权,迫使他吐出他吞噬了的兄弟姊妹,拯救了他们,并娶胞姊Hera为妻,以Hestia,Hades,Poseidon,Demeter,Hera为核心,加上自己的子女——Apollo,Artemus,Hephaestas,Aphrodite,Athna,Hermes和Dionysus,最终形成奥林帕斯山十四(或除去Hades和Hestia为十二)位“神圣家族”成员。


宙斯家族和它的先辈不同,宙斯的子女没有一个造反取代他的地位的,虽然这些子女并非一母所生,有时也有很多矛盾和争斗,但最终尚能和解,相安无事;而企图要为宙斯生一个造反儿子的计划并未成功,所以宙斯比较牢固地掌握了自己的权力,造成了希腊神话的黄金时代,同时也是终极的时代。宙斯的主要对手不是自己的子女,而是提旦的后代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原本和宙斯联合推翻了父亲Kronus的统治,但宙斯却过河拆桥,压制一切提旦族支。普罗米修斯为和宙斯作对,转而创造了“人族”,并以“火”、“智慧”赋予了这个族。因而受到宙斯的永久性的惩罚。


按照这个传说,“火”、“光明”和“智慧”、“技能”原本是“神族”的特权,“人族”在分享这些特权前,生活在“黑暗”之中,无所谓真假美丑和善恶,“人族”的“死”,也像“睡眠”一样,没有痛苦可言。“火”和“智慧”使“人族”像“神族”一样也有了七情六欲和喜怒哀乐,于是也像“神族”一样纷争遂起,但“人族”却是“要死的”、“弱小的”,必须在“一次性”的生命中不断地树建自己的世界;因此“神族”一旦确定了自己的地位(如宙斯一支),则不必再有自己的“后代”。于是,尽管“神”是“不死的”,“有头无尾”的,但“神话”(故事)则是“有头有尾”的,“神话”有个“结尾”(终结);但“人族”的“历史”则是“无限”的,代代相传,只要有“人族”,则世续不绝。“有限的光亮”和“有限的智慧”需要世代相继,才能传诸(存诸)久远。


我们看到,“神族”的秩序一旦最终确立,“神族”内部的斗争,就转化为“神族”与“人族”的斗争,而斗争的焦点在于争夺“光亮”。


“神族”为确立“光亮”的地位,经过了两代神,到宙斯宣告完成。“奥林帕斯山诸神”除地位很不确定的Hades外,都与“光明”、“智慧”、“技能”有关,因而这座“神山”成了世界的“光源”。


然而,“奥林帕斯山”的“光亮”对“人族”原本是“隐匿”的,这可以理解为在古代希腊人心目中,“智慧”和“技能”并不是“神”们“恩赐”,而是通过提旦从主神那里“窃取”来的。宙斯族与提旦诸族的斗争,固然可以看作“神族”内部的矛盾,但“光明”和“智慧”不是宙斯的恩赐,而是提旦的“礼品”,普罗米修斯是“人族”的朋友和导师;但“人族”对这位伟大的师友却有很多的同情和较少的“崇拜”,这并不一定要理解为“人族”的“弱小”或“无力”,更不是一种“负义”行为,而说明“人族”并不把“智慧”和“技能”的“光亮”看作一种“恩赐”,而看作一种“努力”和“抗争”的结果。“人族”要保持这个“光亮”和“智慧技能”,不使被天神宙斯“收回”,则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而只有不断地努力和斗争,以求代代相传,并不断发扬。这就是古代希腊人对自己的智慧技能的基本态度。


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帕斯山诸神”固然是“人族”值得羡慕、甚至嫉妒的,因为他们拥有不会丢失的、已牢牢掌握在手的“光亮”,更因为他们强大无比而令人“敬畏”,但也许对那个为首的宙斯并没有多少“感激之情”。


宙斯允许“人族”有了“火”,是他的失误。“人族”很“幸运”地拥有了原为天神所有的智慧和技能,“人族”也想用包括“祭祀”在内的各种办法(机巧)来平息他的怒气[7],麻痹他而让他多多失误;“人”“祈求”和“庆幸”“神”的“失误”;但更为重要的是设法保持和发展自己已拥有的智慧和技能,增强“光明”的“亮度”。


这样,在古代希腊人的心目中,宙斯并不是一个“仁慈”之君,而是“暴虐”之君。他时常发怒,以雷鸣闪电整治“人族”。在这个意义上,“宙斯”虽然是阿开亚人自己的神祗,但却具有相当程度的“外来”性质,这可能与希腊神话中“宙斯”这个名字的两种来源有关[8],更主要的是和希腊人对“人族”与“神族”的关系有自己的、不同于别的民族的理解。


然而,宙斯虽对“人族”没有多少善意,但他的子女们却大都与“人族”相当友好,其根源也许正在宙斯本身。


和他的祖父、父亲不同,宙斯的情人中竟包括了“人族”女子 Semele,她是Dionysus的母亲,在荷马史诗中虽不占重要地位,但毕竟身列“神”班,因而在实际上是希腊神话中主“神”之一。宙斯的其他子女们、狄奥尼斯的兄弟姊妹们,对“人族”都不像他们的父亲那样抱有成见。所以,在希腊人的心目中,宙斯固然是这个神圣家族的族长,但由于他的暴戾和严厉,而被“架空”,而实际“崇拜”和“仰慕”的,反倒是他的那些子女们,这从古代希腊各地祭祀的普遍、隆重程度可以见出这种趋向。没有任何神庙像德尔斐神庙那样香火旺盛,而那里供奉的不是宙斯,而是阿波罗和狄奥尼斯;雅典的神庙曾举世瞩目,但那里供奉的是宙斯和Metis生的女儿雅典娜,Parthenon是“女神庙”。宙斯当然住在奥林帕斯山上,但据研究,叫这个名字的山在希腊有两座,一座在东北的Thessaly,一座则在西南的Elis[9],前者叫Olympus,是荷马史诗诸神的住所之原本,后者叫Olympia,则是节日祭典(包括体育竞技的地方)。


不错,宙斯在这个家族中保持着最高的地位和统治权,但他的子女们却比他更为接近“人族”,从而在“人族”心目中占有毫不逊色的地位。普罗米修斯从宙斯那里偷来的“火”害得这位提旦神永远替“人”受过,“人族”对他已无有更多祈求,但“人族”却可以从宙斯的儿子阿波罗那里求得太阳的光辉和爱情的雨露,从宙斯的子女那里学得知识和技巧,从他们那里还可以得到有益的预言和警告。宙斯的子女们才是“人族”的朋友,尽管他们也因内部的矛盾,引起人世的纷争,不过“人族”与“神族”终于取得了和谐和协作,此时“人”对“神”的奉献,则不仅仅增加了“感激”之情,而且是一种“友爱”。在古代希腊的艺术品中,宙斯的形象是严厉的,他的子女们的形象则常常是和蔼的、美丽的。


宙斯既然是“神族”之首,当然被设想为“永生的”,“不死的”,他的地位也未曾因为有一个子女来颠覆而丧失掉,但这个地位却因“人族”在提旦和他自己子女的协助下,“架空”了起来,因而被“永远”“终止”。Kronus“颠覆”了Uranos,也“继承”了Uranos,宙斯“颠覆”了Kronus,也“继承”了Kronus,“人族”未曾“颠覆”他的地位,但却使他的地位永无“继承人”,而被“永久”“终止”,因而“人族”是在最确切的意义上“颠覆”了“宙斯”的地位,使他永久地“退位”。在这个意义上,宙斯“无后”,没有后继者,也就没有了“历史”,宙斯的“神族”天国进入了一个只在想象中存在的“永恒”的“天国”(或“山国”),宙斯是最后一个“神族”的王。从此以后,“神族”没有“自己的”“历史”,而他和他的子女们只有在“参与”“人族”纷争中才能“显示”自己的存在,“荷马史诗”正是以“人族”的事来说那“神族”的事,因而只有“人族”在遇到难以解决(理解)的问题(事)时,才将“神族”请出来,作为解决和理解的“根据”,使那尚未理解的、在黑暗中的“事”,“明白”起来。


宙斯是“最高”的“神”,他未曾被他的子女们所“埋葬”、所“代替”,但他的子女们却真的永远性地“埋葬”了他。宙斯掌握着雷鸣闪电,左右着光明与黑暗,然而,不仅提旦普罗米修斯将“光亮”(火)给了“人族”,而且他的子女们要将日月星辰之光和农耕稼穑和争战的技术,一一传授给“人族”,“人族”靠着自己艰苦的奋争,也靠着诸神的福佑,保持着自己的“火”种,照亮自己的世界。“人族”的“火”为自身的“智慧”和“技能”,“神话”中诸神,宙斯的子女们无不在促进“人族”的“智慧”和“技能”方面,有所贡献。


注释:


[1] 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伊利亚德:《神话与现实》等。


[2]最初专司惩罚弑母者(matricide),参阅Ben 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Lanham 1983版,第15页。


[3]参阅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第19-20页。


[4]参阅Kimpel:“A Philosophy of the Religions of Ancient Greeks and Israelites”,第11页。


[5]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7页。


[6]参阅罗斯:“A Handbook of Greek Mythology”,E. P. Dutton & Co., Inc,第20页。


[7]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9页。


[8]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66页及该页注1。


[9]参阅G. Murry:“Five Stages of Greek Religion”,第43页。


原载《外国美学》第12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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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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