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秀山:希腊奥林帕斯山上诸神与希腊神话之古典精神(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82 次 更新时间:2022-10-1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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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波罗和狄奥尼斯


阿波罗是希腊的主神之一,它的光芒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超过了宙斯,但它却是早期的外来神。


关于阿波罗神的来源,西方学者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有的说是来自北方民族,有的则认为来自东南方面的小亚细亚,不过专家们都同意:荷马史诗中的阿波罗神和史诗作者荷马本人一样,来自东南方向的伊奥尼亚,而这个地区恰恰又是希腊哲学的发祥地。就这个方向来看“Apollo”这个字源,“狼(神)”(λύκος,λύκ)[10],由此引申出为“牧人之神”,并由此引出阿波罗神之另一些基本特点。


“牧童吹笛”,中外皆然。“牧童”善“音乐”,而且是一种宁静、安详的音乐,于是有阿波罗为音乐之神,曾与“潘神”比赛音乐的传说;放牧当在白天,在大草原上守护羊群,而自身保持着一种悠闲的警惕性,“守护者”宁静而遐思,又是“智慧”的象征。这一切,说明阿波罗——至少荷马史诗中的阿波罗神来自东方,带有东方“宁静致远”的智慧型色彩。然而,这个东方的“客人”却早已被希腊民族所接纳,成为宙斯的宠儿,当它出现于奥林帕斯山时,除了它的父亲宙斯和母亲莉托(Leto)外,诸神莫不肃然起立,因为它给诸神和希腊民族增加了光明和智慧,终于成为被公认为最富有希腊精神的神祗,是希腊重智慧,重理性的象征。


阿波罗神话之理性(理智)主义精神,相当集中地表现在德尔斐神庙中的两句格言上:“知己”、“毋过”。这两句话,自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提倡以来,成为希腊理智主义哲学的基本信条。德尔斐的这个神庙是希腊最重要的听取神的预言的地方,有专职的女祭司在迷狂状态中与神沟通,而受神之启示,为“人族”指点迷津。像苏格拉底这样的智者也会到那里去问一些疑难的问题。女祭司们回答的话,都是费解的、隐喻式的,有些话表面虽清楚明白,但却含有深意,如说“苏格拉底是最有智慧的人”,需要有很高的悟性才能体会出真意来。


这样,在德尔斐神庙就有两种教导,一种是墙上写的清楚明白的格言,一种是女祭司说的含混的话语;这两种语言,出之于不同的神祗,一来自阿波罗神,另则来自狄奥尼斯神。


狄奥尼斯神的来龙去脉似乎更使专家们伤透脑筋。它显然不是希腊土生土长的神,而且相当晚才为希腊人接纳。荷马史诗只是简单地提到它,它在那个奥林帕斯山毫无地位;但它却在德尔斐神庙中与阿波罗神分享着人间的祭祀。


关于狄奥尼斯神的传说来源于赫西俄的记载。据说它是宙斯和人族女子色默尔所生,因宙斯妻子希拉之嫉恨被害,宙斯将它救活,所以狄奥尼斯神名有“二次”复生的意思。


这就是说,狄奥尼斯神从出生时起就遇到了磨难,它被希腊人所接纳,是很费了一番争斗的,有的学者认为这位神祗始终没有完全征服希腊人[11]。


我们看到,狄奥尼斯神的性格和阿波罗神是正相反的。如果说,阿波罗神是光明、智慧、理智的象征,狄奥尼斯神则代表了玄暗、野性和放纵,但这两种精神在希腊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的汇合处可以从德尔斐神庙中看到一斑。


当然,古典学专家们固然很熟悉这两位神祗的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过许多的研究和探讨,而真正揭示这两种精神特点的是哲学家尼采。尼采在他的《悲剧的诞生》及一系列有关文献中,集中阐发了阿波罗的理智主义和狄奥尼斯之悲剧精神之间的对立,为希腊哲学和艺术精神寻找思想方式上之根据,此种说法影响之深入,绝非他在古典学上之纰漏所能掩盖。不错,就其来源说,阿波罗不是“日神”,荷马史诗中的狄奥尼斯神亦非“酒神”,但就精神而言,这两个名称并无大错。所以尽管尼采的朋友Erwin Rohde在古典学上清理了尼采“日神”、“酒神”的错误,但他那本经典性著作《Psyche——希腊人中灵魂崇拜和对不朽的信仰》,在学理上仍不脱尼采学说的影响。


阿波罗继承宙斯正统,如日照中天,万物皆明;狄奥尼斯则代表着更为远古之传统,在夜间暗中作法——举行仪式,信者如醉如狂,但虽在暗中,却不完全归于寂灭,故传统虽古,但却有新意:以“清醒”、“陶醉”喻之,则最恰当。狄奥尼斯神之信徒,并非“无意识”,而是“有意识”,只是不是“自我意识”,而是“他在(人)意识”,所以倒被认为是“神圣的”“意识”。


狄奥尼斯崇拜最主要的是集中体现了一种“出神”(ecstasis)和“入化”(enthusiasm)的特殊精神状态,而这种状态,的确与“酒”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12]。阿波罗神和狄奥尼斯神反映“人族”的两种“精神”(心理,Psyche)状态,一为“清醒”的,一为“迷狂”的。


“清醒”的理智状态,是希腊神话从宙斯以来的主导方面,希腊神话不是呓语,不是神谕,而是描述,记载,是历史,以及从历史经验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格言”、“教训”。


当然,考虑到希腊神话诸神来源的复杂性,阿波罗神本身也有自己的“狂欢”仪典,也有“出神”的状态,这方面学者们研究甚详细[13],这样,它才有与狄奥尼斯神共处一庙的基础。但这种迷狂的仪典形式,主要出现在狄奥尼斯崇拜方面,而且此神绝少接受阿波罗神“清醒”、“理智”的影响,这种情形,虽然以狄奥尼斯神晚于阿波罗神进入希腊为表面形式,但亦可能说明狄奥尼斯神之传统就人类信仰来说,却更为远古、渊源于亘古的“大地—母亲”崇拜亦未可知。


狄奥尼斯神的祭司皆为女性,当然并非全因为女性易于进入“迷狂”状态之故,而是也反映了此种信仰原本为母系大地崇拜遗风,女性更易于与神沟通,而孕育着最为深邃、最为远古的智慧——尽管这种智慧因时代之久远,对“今人”来说,已不十分清楚明白,如同梦中和酒后的呓语那样。狄奥尼斯“二次”生命,把那已然“死过”的最为远古、原始的、因而是最为深奥的、最为基础的“意识”“复苏”过来,表现出最顽强的“生命力”——“原动力”ψυχή。与这种生命和历史的“原动力”相比,甚至那“清醒”的理智也会变得“浅薄”起来。而希腊民族固然是一个清醒的、理智的民族,但绝非浅薄的民族,它在德尔斐神庙中供奉着两位尊神,说明了这个伟大民族的思想深刻性。这样,即使在远古时代,希腊民族不但有伟大的“科学”,而且也有伟大的“艺术”,更有在科学基础上探本求源的“哲学”,这一切都孕育在它的古老的神话之中。


阿波罗神是清醒的,它是希腊民族“自我”的觉醒。“我”在“世界”中,有一个确定的位置,而这个“世界”,同样包括了“他人”在内,是一个“我”和“他”分化了的世界,在这个分化的世界中,“我’,如何明智地、聪明地利用“他在”而“维持”自己的存在。“我”是“他在”的“守护者”,因为没有“他在”(羊群),就没有“我”(牧羊者),但“我”并不“是”“羊”。“我”“守护”着这个“世界”,“养育”、“浇灌”着这个世界,同时也“养育”、“浇灌”着“我”。“我”作为“守护者”如此地“理解”着这个“世界”。


然而,所谓“出神”、“入化”则恰恰相反,是“自我”的“丧失”或“遗忘”,进入一个“他在”的世界,“我”与“世界”“合一”,“我”与“神”沟通,但只有“忘我”,才能“相通”、“合一”。这种狄奥尼斯状态,不是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怡然自得的状态,或者是“皈依自然”的“无意识”的状态,甚至也不是“自我”处于压抑的“潜意识”状态,狄奥尼斯状态是如痴、如癫、如醉、如狂,中国艺术中张旭、怀素的创作境界,或有相近之处。这是一种原始性、本源性的“疯”或“癫”。


理智是清醒的,而所谓“清醒”离不开“界限”,万物都有“秩序”,都有“界限”。阿波罗神是斯巴达的立法之神,而雅典之立法神则为宙斯。然而,狄奥尼斯神则给人以“无界限”,“无秩序”,“我”与“非我”之间并无一定的“界限”可划,“超越界限”,则为癫,为狂,为痴,为醉。“出神”为离开“自我”,为“异己”、“非我”;“入化”为进入“他在”,与万物——神与他人相通。


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出神”、“入化”,并非“无我”,而是“非我”;“我”并非“无”,“我”自是“有”,即上文所说,“我”不归于“灭寂”,而我“意识”到“我”“在”,但“我”是“什么”?则并无“确定”之答案。没有规定性的“我”,正是一种原始的、本源性的“疯”、“癫”状态。“我”时而可为“人”,时而可为“兽”;时而可为“风”,时而可为“雨”……,真是变化莫测,转换无穷,而“变幻莫测”是为“神”,于是“人族”“晋升”为“神族”。此时这种“非我”之“自我感觉”,为“异己感”,为“他在感”。


“我”为“一”,“他”为“多”,“我”为“有限”,“他”则为“无限”。“我”“守护着”自身之“同一性”,才能与“他”对立,失去“同一性”之“我”,则为“他”,“我”被“他”征服,失去自身“同一性”,则非“疯”不可。“我”为“他”所“征服”,乃是“一”为“多”所征服,被“多”征服了的“一”,自觉是真正的“一”,因为只有这个“一”,才能生化万物,无所不能,而那个恪守(守护着)“同一性”的“一”,乃是虚假的“一”,因为它只能是“一”。


同一性的“一”为“有限”,“多”征服了“一”为“无限”,“无限”为“无规定”、“无秩序”,则为“自由”,有时竟是“放纵”。


狄奥尼斯崇拜中的“出神”、“入化”,是希腊人难得有的一种“自由”、“放纵”状态,信徒们在黑夜中狂欢雀跃,百无禁忌。这种“自由”即“自由”地“为所欲为”。“我”可以为“万物”,“我”可以为“非我”,因为“我”之同一性却不存在,“我”本已是“非我”。“我”可以为万种之“他”。这其实为“真我”,“真在”;真正的“我在”,乃是“自由自在”、“为所欲为”。此种“自由”,不是“理智性”的“自由”,并不是对一种“秩序”、对一种“规定性”的把握(认知)的自由,而是“存在性”的“自由”,是“摆脱”“一切”“规定性”而只是“存在”的“自由”,而“自由”,按其本来的意思说,乃在“摆脱”。“摆脱”一切“规  定性”,并不归于死灭之“无”,恰恰归于真正的、基础性的“有”(在、是)。并非“我”“无”,才“自由”,而是“我”“有”(存在),才“自由”。所以我们说,狄奥尼斯崇拜保存并恢复了人类远古时代的最为原始的存在性的“自由”,这种“自由”在科学性精神之中并不能充分体会出来,而在古代希腊艺术精神中却有更多的表现,因而狄奥尼斯崇拜这种“自由”、“放纵”的观念,本是一种“神灵附体”(inspire),在艺术创作中乃是一种“灵感”,这种“灵感”就是柏拉图也是不能否认的。


然而,狄奥尼斯崇拜这种“非我”之境,表现出来的不是“无我”之境,不是“自然天放”之理想境界,而是“我”被“他”所“征服”后的一种“疯”、“癫”状态。这种“自由”,是以“牺牲”(遗忘)“自我”原已具有之“同一性”为“代价”,因而表现为一种“悲剧性”的境界。从这个角度来看,把狄奥尼斯崇拜之“出神”、“入化”与希腊“悲剧”之诞生联系起来研究,也还不是完全牵强附会的。


就希腊的艺术而言,由荷马之史诗,发展为表现“自我”的“抒情诗”,而当这个“自我”又回归于史诗之“历史”中,“自我”被“他在”所“征服”,“自我”虽未完全被毁灭,但却要导向于“毁灭”,则产生古代希腊的悲剧。阿波罗的艺术精神,是抒情性的,但狄奥尼斯的艺术精神,则是悲剧性的。


在原始的粗糙状态,此种悲剧性并无艺术可言,乃是一种宗教的“狂热”,“出神”、“入化”,“疯狂”到可以自残、自戮的地步。可以想象,在一场狄奥尼斯祭典活动之后,如同经历一场“灾难”,个个筋疲力尽,各自回到“自我”之同一性,“回家”过正常的生活。但这短暂的“放纵”、“自由”,虽然付出了代价,但却给人带来一种本源性的满足:原来“人族”本也是可以“变化莫测”,可以“为所欲为”的。“人”本就是“在”,而各种“规定性”却是不可“限定”“人”之“存在”的。“人”喜爱“悲剧”,需要“悲剧”,并非“人族”之“无病呻吟”,或“多愁善感”,而在于对“自由”之“向往”。我们看到,那在古代希腊科学思想甚至哲学思想中并不很为突出的“自由”观念——这虽是一个很令人惊异的现象,因为西方人向来愿意高标“自由”的旗帜——,却在希腊的悲剧中有相当充分的表现。


然而,狄奥尼斯崇拜中这种“疯”、“癫”、“狂”、“痴”的状态,这种“出神”、“入化”的状态,只是暂时的,“人族”毕竟要回到现实中来,因而在这里尚没有“人族”的“永存”、“不朽”的问题。这个问题,当在“奥菲斯”教派中获得进一步发展,由这个教派生出“灵魂不朽”的观念,从而再由“不朽”进入“永恒”观念。


三、“奥菲斯”教派与“灵魂不朽”和“思想永恒”


希腊的神话,除了荷马史诗记载的奥林帕斯山诸神系统外,还有一支为奥菲斯系统,这个系统据专家们研究,就其渊源说,可能比荷马史诗还要早些,而就我们研究的侧重点来看,则更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看到,荷马史诗宙斯系统与奥菲斯系统之间的相互交叉的关系对希腊的哲学性思想可以说都具有奠基的作用。奥菲斯系统作为教派看,对毕达哥拉斯、恩培多克勒、柏拉图这些哲学家的影响,则早已是公认的事实。


古典学的学者们一般认为,奥菲斯作为神或传奇英雄人物和奥菲斯教派(Orphic)无论在时间上或思想内容上都是不同的。关于奥菲斯神或英雄是一个美丽的传说。据说,奥菲斯是缪斯(Muse)神之子,他的可能的父亲中有阿波罗神,这和他同样具有神奇的音乐能力有关。奥菲斯深爱他的妻子欧莉迪克,可惜她短命夭亡。奥菲斯为救亡妻,追至地府(Hades),以他美妙的音乐感动了地府神祗,允许其妻复生,条件是不许在路上回头看他的妻子,但奥菲斯因爱妻心切,破坏了协定,永远失去了妻子。以这样一个传说为核心的奥菲斯的形象和性格,后来成为希腊一个教派的始祖,在古代希腊的精英人物中(包括哲学家、医生等)受到崇拜,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历史现象。


从时间上说,奥菲斯本人的传说,似乎略早于荷马史诗。专家们认为,奥菲斯是从希腊到色雷斯去“传教”的,所以一开始在色雷斯也是少数人的宗教[14]。所以,从一方面来看,奥菲斯神具有希腊文明、理性、智慧的特点,从另一方面来看,它又和当地的原始信仰结合了起来,最主要的是吸收了“灵魂不朽”的观念。我们将会看到,正是这种“结合”、“融会”的方式,在公元前6世纪反馈回希腊来时,成立奥菲斯教派[15],使希腊本身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早期传说中的奥菲斯神和奥林帕斯系统中阿波罗神极为相似,是智慧、文明、理性和爱心的化身,而在吸收了色雷斯的“灵魂轮回”(transmigration)观念后,则将“神”之“不朽性”集中于“灵魂”观念上,专家们认为,这对希腊人来说,是一个新的观念。


当然,“灵魂”是远古时代的一个相当普遍的观念,古代希腊人也不例外。从荷马史诗中表现出来的观念来看,“灵魂”固然是“人”的“生命”的原则,但“灵魂”如果离开了“肉体”(“人”“死”了),则处于悲惨、无力的状态,这个“灵魂”不是“活”的,而也不是“死”的,它就好像“人”的一个“影子”、“影像”,它只有通过“祈求”“活人”为它做一些“未了之事”(主要像埋葬它的躯体等类的事),而不能直接影响、干预“活”人的生活,等这些“未了之事”完成之后,则消散于茫茫天地间,或到一个地府中隐匿起来。荷马神话中“人族”的“灵魂”似乎并没有“不朽”的观念,因为在这个神话系统中,只有“神”才是“不死”、“不朽”的。


从这个观念来看,“灵魂”不能与“身体”分离而单独成为一种持久的状态,它只有和“身体”结合在一起时,才有生命力。“身体”没有“灵魂”固然是死的“躯壳”;“灵魂”没有“身体”,也只是一个“幻影”。“灵魂”“凝聚”于“身体”之中,离开“身体”只会“魂飞魄散”。“灵魂”也会“消散”,这和后来苏格拉底所谓“灵魂”为“一”,为“单一体”,故不会“解体”的观念[16]是不同的。希腊人这种“灵”、“肉”并重的观念是它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人族”的特点的“要死性”分不开的。而我们看到,希腊人的这种觉悟和认识开发得是相当早的,这个观念,维系着希腊人对“人族”的美好的、历史性的基本意识,使他们的原始宗教、神话传说带有很高的文学性和艺术性。


然而,色雷斯却有另一个传统。“灵魂轮回”本是一种原始迷信观念,认为有生命的“肉体”都是有“前世”和“来世”的,即同一个“灵魂”可以而且必须历经不同的“肉体”,如此才能形成“生”“死”的循环,“死”而“复生”。“另一个”“生命”,原本是同一个“生命”的不同形式——不同的“肉体”。


我们看到,“灵魂轮回”说已可以蕴含着“灵魂不朽”的观念。“灵魂”离开“身体”之后,并不会“消散”,而且永不会“消散”。它先到地府去过一个阶段,等候着“转世投生”。今生为“人”,前生可能是狗,来生也可能是马,要经历许多的“转世”,或仍可为“人”。这种观念,在毕达哥拉斯那里,仍然可以看到。


从这方面,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在奥菲斯系统中,“人”和“神”就不像在荷马史诗中为两个“族类”,而有着更多的可以沟通的地方,所以这个教派的始祖奥菲斯可以看作传奇中的英雄,也可以看成“不死的”“神”,而即使是牛羊马狗畜类的“灵魂”,同样是“不死的”,可以参与“轮回”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菲斯系统可以被看作远古时期的“灵魂”崇拜,“灵魂”即是“神”,所以这个系统并没有荷马史诗中那样有血有肉的“神族”,“灵魂”也不仅仅是“人形”的(Anthromorphy)。


在奥菲斯系统中,不仅“肉体”“要死”,“灵魂”“不死”,而且“肉体”与“灵魂”是对立的。据后来的记载,这个教派,已经有“肉体为灵魂之坟墓”的思想,这个思想,在苏格拉底和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及柏拉图那里得到了发挥。


“不死性”归于了与肉体截然不同的“灵魂”,将“人族”的“灵魂”抬举到“神性”的地位,这对希腊的思想传统来说,无疑是很大的变革。


就宗教形式来说,奥菲斯教派引进了一个新的信仰,即引导人们不再信那些具有“人形”的奥林帕斯山的诸神,而相信那有前世、有来世的“灵魂”。这样一个新信仰,在具有荷马奥林帕斯传统的希腊——特别是雅典,是“离经叛道”的,所以控告苏格拉底的罪状中有一条就是“不信原来的神,而引进新神”。说不定就是指的那对“灵魂”的神化,因为苏氏是最强调“灵魂”不朽的。就宗教信仰来说,“灵魂轮回”固然是很远古的迷信,但“灵魂不朽”——而不是“神(族)不朽”,则是一个新观念,不为一般希腊人所接受,信奉这个学说的人只是一个“小集团”[17]。


然而,这个“小集团”却是有知识、有文化的贵族青年团体,从毕达哥拉斯开始,就把这种信仰和他们的科学性活动结合起来,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现象。


原始的“灵魂轮回”说,在古代希腊竟然产生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即由对“灵魂”的崇拜,转化为对“思想”,对“理智”的崇拜。早期希腊哲学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哲学著作中的“灵魂”主要的内涵在突出其“理智性”,以致要亚里士多德来批评他的老师过于忽视“情感”的因素。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相当积极的效果,乃在于从远古奥菲斯神话传说中发展下来的奥菲斯教派并未抛弃它的始祖的那种理智性的阿波罗精神,从这种精神来理解原始的“灵魂轮回”,从中突出了理智的“不死性”,为毕达哥拉斯的宗教信念和科学活动找到了一个理解上的过渡的桥梁,使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信奉那个教派并同样心安理得地从事着自己的科学活动。


从这个意义来看,奥菲斯教派作为宗教集团,固然对希腊的科学思想有相当的消极作用,但同时通过对“思想”、“理智”(灵魂)的崇拜,也容忍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不同于经验技术的科学性学说的发展,使科学性的活动成为一种“智慧”,成为一种“思想性”、“理解性”、“理智性”的活动。当然,奥菲斯教派之所以能够在希腊产生这样一种效果,是和它的特殊环境及特殊传统有关,即这个教派在希腊是以更为远古的奥菲斯传说为基础,或者说,是以与阿波罗的智慧、启蒙的精神为内涵,故能将对“灵魂”的崇拜,改写、转化成为对“理智”和“智慧”、“思想”的崇拜。


奥菲斯教派这种“新阿波罗”精神和原先传统阿波罗精神与狄奥尼斯精神相协调共主德尔斐的情形不相同,奥菲斯教派将其始祖奥菲斯与狄奥尼斯的相互排斥性发展了开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相互之间的对立,其中包括了性别方面的:狄奥尼斯崇拜以女性为主,而奥菲斯则崇尚男性,所以尽管奥菲斯神本身精通音乐,但与阿波罗一样,它的乐声是宁静柔和的,因而它虽也为希腊的艺术家所崇拜,但狄奥尼斯才是希腊的艺术之神;奥菲斯和阿波罗则主要为理智或智慧之神。


我们知道,狄奥尼斯精神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它甚至带有某种“放纵”的意味在内,但奥菲斯精神则是严肃的,有许多“条规”不容“触犯”。用文化人类学的话来说,奥菲斯教派立有许多“禁忌”(taboos),但狄奥尼斯崇拜则是“百无禁忌”的。


就本质而言,远古的“禁忌”观念,当然带有很重的神秘和迷信的成分,而奥菲斯教派的一些“禁忌”,如今已不易考出其确切的意义。譬如“不食肉类”可能与“人”与“动物”有共同的灵魂这个信念有关,但祭祀时不许用毛织品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不食豆类”等,则已失去其初立时之意义,变成独断的条规,或一种单纯的迷信。


然而,就“禁忌”与“放纵”的对应关系来看,我们还可以看到它们的精神上之区别的特点。“禁忌”反映了一种对“规则”的敬畏、服从、遵守的意思在内,而“规则”是形成为“条文”的,是明白、清楚的,即使是失去初意的独断的条例,也是人人可以懂得,要求人人必须遵守的。“禁忌”不是“梦呓”,不是神的“谕言”,而是神的“律令”,然而“人”不是去“猜测”(divition),而是毫不含糊地去“遵守”。


“禁忌”这种普遍性、必定性、清楚明白性和科学性的“学说”和“定理”,有一种跨领域的共同性,这是和原始的“自由放纵”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境界。所以奥菲斯教派有一种荷马史诗中诸神所没有的“严格性”,这种“严格性”则有时是科学性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客观和必然性这种态度的歪曲的反映。


这样,我们看到,按照赫西俄的描述,奥菲斯教派的宇宙生成观在“混沌”之前尚有“时序”(Chronus),通过爱(Eros),从“卵”中必然产生万物[18]。而古代的“时序”,突出的是一个“序”字,事物之间有“序”,有一个必然性(ἀνάγκη),而不是“命运”(幸运)τύχη。后者是荷马史诗的主题之一,而前者则是奥菲斯教派精神。


不仅如此,据古代的文献,奥菲斯教派是最早有“著作”——“著书立说”的“学派”,所以有些专家认为,严格讲来,奥菲斯教派这些书才是古代希腊人的“圣经”(Bible),但希腊人却把荷马两部史诗作为他们的“教科书”[19],这可能因为这个教派当时为极少数人的团体,书籍不能流传,而它的学说精神,又很快为一批哲学家的无关宗教教派的著作所代替的缘故。


这样,我们可以说,奥菲斯教派是希腊古代较早“立言”、“立训”、“立律”、“立令”的一个教派。荷马的史诗,即使在成文之后,也只是“说故事”,而奥菲斯教派则是已在“立规矩”,这些“规矩”(禁忌)都白纸黑字清楚明白地写在“书”上,人人必须遵守,就像躲避洪水猛兽一样。所以,在奥菲斯教派诸多的“禁忌”中,当有一定的数量反映了这个教派的“自然知识”,如禁食豆,或因为某些豆类有毒的缘故,于是,这些“禁忌”或许竟然可以吸引人们去作一种自然科学史的研究亦未可知。


无论如何,奥菲斯教派已是一种“λόγος”,而不仅仅是“μῦθος”,这一点也为西方一些学者所共同注意到了,在格思里、罗斯、罗德等人的著作中,屡有讨论。


不过,这里的λόγος主要的意思还侧重于“条例”、“规则”,是一种“清规戒律”的意思。“λόγος”是“律”,是“令”,人人必须遵守,它有“知识”同样的普遍性、必然性,它同时也是一种“尺度”,一种“标准”、“规则”,一种“戒”。


这里,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奥菲斯教派中,希腊的宗教神话,增加了道德的色彩,它的“轮回”说与地府的左右两个通道的观念,反映了道德上的标准,“地府”和“轮回”,也都具有“惩恶扬善”的意义在内,因而有“裁判”的作用,这样,在奥菲斯教派的“律”“令”(λόγος)也有一种“道德命令”的意义;从“道德律令”进展到“知识尺度”,则还需哲学家的协助,来摆脱其宗教的成分,发扬“思想”的作用,将“道德律”转化为“自然律”,从“自然律”的角度来理解“道德律”,这正是古代希腊哲学家的任务之一。


注释:


[10]参阅罗斯:“A Handbook of Greek Mythology”,第135页,及第82页注3。


[11]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181页。


[12]据说,狄奥尼斯神不为人接纳,只雅典王潘底翁承认它,故报之以栽葡萄技术,并以之酿酒。民人食酒而醉,以为毒药,杀王弃酒。狄奥尼斯神大怒,令其妇女皆疯。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169页。


[13]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关于Apollo的部分。


[14]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5-316页。


[15]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4页。


[16]参阅柏拉图:《费多》篇。


[17]参阅格思里的著作,他指出奥菲斯教派不是民间下层的宗教团体,而是贵族上层的小团体。


[18]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9页。


[19]参阅格思里:“The Greeks and Their Gods”,第313页。


原载《外国美学》第12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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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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