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百年来关于曹雪芹的手迹和遗物的一次重大发现
最近,北京发现了曹雪芹的遗箧及其手迹,还有他的“继妇”在他逝世后写的悼亡诗。
这是二百年来关于这位驰名世界的伟大作家的遗物的第一次重大发现。它的发现,打破了整整两个世纪的沉寂,人们终于看到了这位巨人生前的遗物。手泽犹存,墨痕尚在,睹其遗物,想见其为人,人们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发现的是一对木制的书箧,书箧左右宽70.5厘米,上下高约51厘米,前后深约23厘米。书箧的主人姓张,是一位工人,据说他的上祖为张宜泉,是雪芹生前的至友,著有《春柳堂诗稿》。这一对书箧可能是雪芹谢世后,或在他的夫人谢世后,由张宜泉保存下来的。[1]两个书箧的门上,都刻有兰花,左右相对。右边一幅兰花下有一拳石,兰花上端行书题刻:
题芹溪处士句
并蒂花呈瑞,
同心友谊真;
一拳顽石下,
时得露华新。
左边的一幅上端题刻:
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
在右下角题刻:
拙笔写兰
在以上两段题字的中间上端,另有正楷两行题刻:
清香沁诗脾,
花国第一芳。
字迹端秀,字体比以上两段题字都要小得多。两幅兰花实是左右相对的,右边有“芹溪”名字的一幅应是上幅,左边署年的应是下幅。
以上是书箧外面所能见到的情况。
这书箧门上的两幅兰花,肯定不会是张宜泉所作。我们还记得,1971年,在香山正白旗舒姓家复壁上留下来的题字中,其下端也有一幅兰花,同时也有“拙笔学书”“学题拙笔”的题字。那么,这两处的画兰和两处的“拙笔××”,是否可能就是一个人呢?这就增加了我们不少想象和考证的资料。
书箧里面的情况是,在左边书箧箧门的后壁,糊着厚厚的纸,藏主无意中揭开这层厚纸的时候,见到纸上有“仪礼义疏”[2]“春柳堂藏书”等字,而在揭去纸后,发现在箧门的背面右边用端庄凝重的章草写着:
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诀语稿本
为芳卿所绘彩图稿本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一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二
芳卿自绘织锦纹样草图稿本
看来这五个“稿本”的目录,前两种很明显是曹雪芹“为芳卿”“所拟”和“所绘”,应是曹雪芹关于工艺美术方面的著作。后面三种,是“芳卿”自己的著作,这个书箧里面原来就是存放着这些“稿本”(以及别的著作)的,因此在箧门的后壁写着这些“稿本”的目录。这个“芳卿”是谁?看来就是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五年庚辰上巳”以后续娶的夫人,“芳卿”也可能是她的名字的全称,也可能“芳”字是她的名字中的一个字,“卿”字是雪芹对她的爱称,如《石头记》脂砚斋批语称林黛玉为“颦卿”,称“袭人”为“袭卿”一样。总之这个“芳”字是曹雪芹夫人的名字中的一个字,这是可以肯定的。这样我们不仅得到了曹雪芹的墨迹手书,而且还知道了这位雪芹续配夫人的名字,这对于研究曹雪芹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啊!
在这五行字的左边,则是用挺秀的行书淡墨写着一首七言悼亡诗。全诗如下:
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克伤,
(丧明子夏又逝伤,地坼天崩人未亡)
睹物思情理陈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才非班女书难续,义重冒)
织锦意深睥苏女,续书才浅愧班孃。
谁识戏语终成谶,窀穸何处葬刘郎。
现在的第二行和第四行是写后钩掉的,它原是此诗的第一行和第二行,因钩去后把改句写在右边,故现在看来成为第二行和第四行了,看原件钩改的痕迹十分清楚,现在的图片上也还能表现出来。
以上所述,就是此次发现的全部情况。
二、曹雪芹的墨迹及其夫人的悼诗是可信的
这次发现,我认为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从右边书箧上“芹溪”的上款和“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等诗句来看,看来是“芹溪”的友人送给“芹溪”续婚的贺礼,其时间是“乾隆二十五年庚辰上巳”。那末,曹雪芹续婚的时间,肯定是在乾隆二十五年的上巳,也就是三月三日以后,或许是在三月中或末。这样,我们就可以具体地知道,曹雪芹是在完成了“己卯冬月定本”以后,在开始“庚辰秋月定本”以前续婚的,“庚辰秋月定本”,是他续婚以后的“定本”。
这一对书箧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为什么?这不仅因为他的夫人的悼亡诗里说了“睹物思情理陈箧”,而且更因为曹雪芹的好友敦诚在挽曹雪芹的诗里说过:“开箧犹存冰雪文。”敦诚“开”的“箧”,很可能就是曹雪芹的夫人“理”的“箧”(雪芹晚岁贫困之极,不可能还有更多箱箧)。那么,这个“冰雪文”是指什么呢?我认为也很可能是指这部不朽巨著《石头记》的原稿,当然这两个书箧里还有他夫人“自绘”的“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以及雪芹为她拟的“歌诀”之类的稿子,这是不成问题的。过去说“买椟还珠”,对于曹雪芹的字字珠玑的《石头记》来说,恰好相反,是买珠还椟,《红楼梦》早已风行天下,风行了两个世纪了,但它的“椟”却一直没有听说过,现在则是珠椟并存了,这是一件多么幸运、多么有意义的事啊!
左边箧门后壁右上端的“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歌诀稿本”等五行章草,是曹雪芹的亲笔。这位伟大作家的墨迹,二百年来还是第一次发现。这一发现,证实了《废艺斋集稿》中《南鹞北鸢考工志》双钩的半页《自序》,其原稿确是曹雪芹的亲笔,而且此双钩本的钩摹者,确是摹得相当逼真的;再从此幅首行“诀语稿本”等语来看,也可证实《废艺斋集稿》确是不伪,确是曹雪芹的一部重要遗著。
左边箧门后壁左下端的一首七言诗,是在雪芹逝后,他的夫人在“理陈箧”时“睹物思情”因而写下的一首悼亡诗,这首诗对于考证曹雪芹的生平,特别是他的卒年以及他逝世时的情景和他的《石头记》的写作情况,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诗的第一句,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说曹雪芹与她续婚时,已经在落魄困顿之中,过着“举家食粥”的生活,但是这位“芳卿”在贫困之中,仍与雪芹结合,甘愿相从于危难之中而无怨恨,他们是真正的糟糠夫妻,所以说“不怨糟糠”。这开头四个字就写出了这位“芳卿”对曹雪芹的深厚感情。下面“怨杜康”三字,是说曹雪芹因饮酒过多而死,这与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人的诗里多次提到的曹雪芹善饮的情节是一致的,“怨杜康”三个字,更加证实了曹雪芹确是因饮酒过多致病而死。
第二句也有两点重要内容:一是关于“玄羊”。所谓“玄羊”,换句话说就是“癸未”。玄武是北方之神,用以代北。《史记·天官书》:“北方水,太阴之精,至冬日壬癸。”所以又说:北方壬癸水。这样,这里的“玄”字就成了“癸”字的代称。羊,在十二地支里未年属羊,所以“羊”又是“未”的代称。合起来“玄羊”就同于“癸未”。这样,就确证了曹雪芹是死于乾隆癸未年的除夕,即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2月1日。关于曹雪芹的卒年,过去一直有“壬午”“癸未”之争,现在这个争论或许可以结束了。二是“重克伤”的问题。重,读平声,就是重复,就是一而再。“克伤”就是死亡。“重克伤”就是遭到了两次死亡。在封建社会里流行的迷信说法中,有所谓“流年不利”的说法,意即按照封建迷信的观点,这个年头对这个人的前途命运很不利,甚至可能死亡;还有所谓“夫克妻”或“妻克夫”或“克子”的说法,意谓妇女如果是克夫克子的“命”,那么婚后的一定时期,就会“克伤”她的夫和子,这里的“重克伤”,就是这个意思。全句的意思就是说癸未年对曹雪芹的流年不利,由于她的命与他相克,以致发生这样的既克夫又克子的悲剧。敦诚挽雪芹的诗在“肠回故垄孤儿泣”句下注云:“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这里也是说在这一年里,先是曹雪芹的儿子死,接着就是曹雪芹的死。所以这“重克伤”句,与敦诚的挽诗符合。看原迹,这两句的最初的句子是:
丧明子夏又逝伤,地坼天崩人未亡。
上句就是“重克伤”的意思[3],下句是他的夫人说自己遭到了“地坼天崩”一样的大祸,自己成了“未亡人”。这最初的两句,感情也是很真切的,但我们更欢迎她的改句,因为它为我们解决了曹雪芹的卒年问题。
三、四两句不难理解,但前一句可以使你想象到这首诗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下写出来的,而且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诗也写在了这个箱子的门板背面,雪芹的墨迹的旁边的下端,这才是“睹物思情”的具体内容,这个“物”,不仅仅是这个“陈箧”,更重要的还有这个“陈箧”上的曹雪芹为自己所题的墨迹,这个“情”,不仅仅是往日的夫妻的感情,还有雪芹为自己亲题书目的“情”。后一句则可见雪芹逝后身世之萧条,百代才人,凄凉光景,如在目前。
五、六两句,上句说自己对雪芹的感情深于苏蕙对她的丈夫的感情,这是讲感情之“深”;下句是说自己愧无“班娘”之“才”,不能续完雪芹的书,这是说自己才华之“浅”。这里为我们透露了雪芹逝世时,《石头记》确未写完。然而究竟是怎样的没有写完呢?是八十回以后根本没有写,还是八十回后基本上写完了,连末回都已写出来了,只是有些回还有残缺短少,还有待续补完整,有些回还有待“定本”呢?我的理解是属于后者,否则很难理解脂砚、畸笏的批能那么具体地提到八十回后的情节,例如“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狱神庙慰宝玉”“警幻情榜”,等等。在这句旁边钩去的一句半,上句实即现在的下句,“义重冒”三字则句未写成,很难悬揣。
七、八两句,上句是说“戏语成谶”[4],意想不到;下句是说“窀穸何处”,无地可埋。曹雪芹贫困到不仅生无立锥之地,而且死无埋骨之土,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古典作家中,这样的身世下场的伟大作家,恐怕也不是很多的。
总起来说,这八句诗(实际是十一句半),深刻地表达了这位“芳卿”对雪芹的无限真挚、无比伤痛的感情,为我们明确了雪芹的卒年,证实了书未写完,证实了伊子先殇,证实了雪芹因饮酒过多致病而死,证实了雪芹逝后的萧条身世。总之,这首诗是“芳卿”对于曹雪芹的感情结晶,是研究曹雪芹的十分重要的资料,绝不能因为它的不合律而轻视它,甚至定它为“伪作”。
三、释怀疑论
对于这一对书箱,有一种议论,认为它不大可能是真的。当然,对于一件历史文物,首先要确证它的历史真实性,如果是伪作,是赝品,就无丝毫价值之可言。那么,对于这一对署有“芹溪”上款的书箱,同样也必须首先确证它的历史真实性。这一对书箱有可能是作伪吗?我认为不可能,其理由如下。
(一)经专门研究明清木器家具的专家鉴定,这一对木箱本身,确是乾隆时物,箱面上的刻兰和题字,也是乾隆时的风格,不是后来刻的。我认为上面这一点,是讨论这两个署名“芹溪”的箱子的真伪问题的基础。这就是说伪造者如果要伪造这样一对曹雪芹的箱子,他首先要具备这样一对真正的乾隆时的木箱。乾隆时的木箱虽然不能说找不到,但要找也不是很容易的事,首先你要懂得乾隆时的木箱(普通木箱)的样子是怎样的,否则即使有一对旧木箱,你也无从知其是否是乾隆时的式样。特别是这一对木箱,它不是那种紫檀、花梨之类的雕刻精致的贵重木箱,那种木箱还比较容易保存下来,也比较容易识别。现在的这一对木箱,是一对极普通的民用木箱,木料是普通的松木,而且其中的一个已经有点朽了,它没有任何装饰性的东西可资识别,因此即使偶然得到这样一对箱子,你如果不是行家,你也不会认识它是乾隆木箱,所以这样的一个先决条件就不是很容易解决的。
(二)箱子的门上,左右都刻有兰花和题字,据鉴定,这些字画和它的刻法也是乾隆时的风格。具体点说,箱面上的兰花和石头,很明显是郑板桥的画法,郑板桥生于康熙三十二年,卒于乾隆三十年,他擅兰竹,为扬州八怪之一。箱面上的题字其书法也是乾隆时的风格,这我们到下面再详论。这样作伪者不仅要会书和画,而且更重要的还要懂得乾隆时期的书画风格和刻法,如果不深懂这一点,即使会画两笔和刻两下,也不易得出乾隆时的风格来,这一点也不能不承认是一个颇难解决的问题。
(三)假如说前面两个条件都具备了,也就是说这些很难解决的客观条件都已解决,已经具有作伪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了,那么,应该如何来作伪呢?也就是说应该怎样作伪才能作得像呢?才可以以假乱真呢?现在左边箱面的右下角,行书写刻着“拙笔写兰”四个字,这是很引人注目的四个字,因为在1971年,在香山正白旗舒姓的一间屋子的复壁上,曾发现过一批题壁诗,有两首题壁诗的末尾,也分别写有“拙笔学书”和“学题拙笔”。这两首“无题”诗(因为它没有题目)的内容是这样的:
富贵途人骨肉亲,贫贱骨肉亦途人;
试看季子貂裘敝,举目亲人尽不亲。[5]
岁在丙寅清和月下旬,偶录于抗风轩之南几。拙笔学书。
蒙挑外差实可怕,惟有住班为难大;
往返程途走奔驰,风吹雨洒自啧嗟。
借的衣服难合体,人都穿单我还夹;
赴宅画稿犹可叹,途劳受气向谁发?
学题拙笔
墙上另有一副对联,被写成扇面状,联语是:
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
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
真不错。
这“真不错”三个字,看得出来是因为凑成扇面状而加上去的,不属于联句。据香山一带民间传说,上面这副对联,是曹雪芹的友人鄂比赠送给曹雪芹的,但这副对联,只存在于民间的口头传说中,从未见过书面的记载,这次却第一次发现在复壁上,因之人们曾认为这些题壁诗主人或直接或间接与曹雪芹有关,或离曹雪芹的时代较近,对曹雪芹在西郊著书的事有所闻知,但当时也有人认为这些题壁诗的时代很晚,到不了曹雪芹的时代,因此否定了它与曹雪芹可能存在某种关系的可能性,也因此,这些复壁上的文字和这所房子,一直未被红学界的人认为与曹雪芹有关,因之近年来大家也就慢慢地忘记它了。总之,对这个“拙笔”先生或这满墙的题诗,以及这所房子,至今未被红学界认为与曹雪芹有什么关系。[6]既然这个“拙笔学书”已然被否定了与曹雪芹存在关系的可能性,那么,造假者要伪造曹雪芹的遗物的时候却偏偏愿意在伪造物上自己先打上一个大问号,刻上“拙笔写兰”四个字,这样岂不是以假造假,而不是以假冒真了吗?世间难道真有这样的笨蛋伪造者吗?何况假如这“拙笔写兰”等字真是1971年以后伪造上去的,那么,这样的伪刻,是经不起鉴定家的眼光的,这一点是可以毫无疑问的。
有的同志或许想,它不一定是1971年以后才伪造的,也许早在若干年以前,连同舒姓复壁题诗上的“拙笔”和木箱上的“拙笔”一概都是那时作伪的产物,不过先后于1971年、1977年被人“发现”而已。据我所知,确实有的同志是存在着这样的疑问的。那么,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假定它是伪造品,那么,这种伪造可能出现在什么时候呢?我们知道,1921年11月,胡适写成《红楼梦考证》(改定稿),首先确切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在这以前,《红楼梦》的作者问题,虽然从曹雪芹同时代人永忠、明义、袁枚等人到稍后的裕瑞等也都认为是曹雪芹。但都未确考,尤其是以上的记载,概未涉及曹雪芹的卒年问题,因此作伪的上限,最早不能早于胡适考出曹雪芹之前,即1921年11月之前。这以后,胡适在1921年11月写出的《红楼梦考证》里,第一次提出了“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的说法。乾隆三十年是乙酉,可以称之为“乙酉说”。到1922年,胡适在《跋红楼梦考证》这篇文章里又提出了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说”,到1928年2月,胡适改变原说,提出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说”。此后,二十年间曹雪芹的卒年,一直是胡适的这个观点,1930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对曹雪芹的卒年也采用胡适的说法,定为“壬午说”。到1947年12月,周汝昌同志据敦敏《懋斋诗钞》提出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说”。很快,隔了几个月,1948年春,胡适即放弃自己的“壬午说”,改从周汝昌的“癸未说”。这已经离全国解放只有几个月了。解放以后,“壬午说”和“癸未说”一直未得统一,到1961年5月,胡适又发表文章,重新申明回到原先的“壬午说”,不赞成“癸未说”。直至现在,“壬午说”和“癸未说”一直未得到一致的意见。
了解了上面这一情况,那么,假定作伪者要伪造这批假古董的话究竟哪一段时间可能性最大呢?1921年以前可以不论,因为在这以前《红楼梦》的作者问题并未引起人特殊的注意,人们更不曾注意到他的卒年,就是甲戌本上壬午的脂批,那时也还未被发现,故在此以前一直没有人注意到曹雪芹的卒年问题,1971年以后也可以不论,因为1971年以后的伪造品是不可能混人耳目的。因此,如果说从1921年以后算起,那么最大的可能性是在胡适考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以及他的卒年以后到全国解放以前。在这一段时间里,胡适在《红楼梦》研究上可以说是权威性的人物,而他的“壬午说”从1928年春到1948年春,这二十年间,真正是只此一家,并无歧异。作为一个古董商伪造假古董,当然要依附权威的见解,否则就不可信。据此,则如果在这段时间里伪造这批假古董,他们对曹雪芹的卒年,只能从胡适的说法:(1)1921年提出的“乙酉说”,(2)1922年提出的“甲申说”,(3)1928年提出一直到1948年才放弃的“壬午说”,不可能由他们事先研究出一个“癸未说”出来,因为连鲁迅都是用的“壬午说”。然而,这木箱上的诗却是“乩诼玄羊重克伤”,居然是“癸未说”而不是“壬午说”,也不是“乙酉说”和“甲申说”。由此看来解放以前伪造的可能性已经不能成立了。那么,假定它是解放以后伪造的呢?无奈《废艺斋集稿》早在日本侵华期间就已经出现于世,而且是经过日本人的手的,此人对风筝谱尚存记忆,日本报纸已发表消息,而这个箱子上的墨笔书目的笔迹,又与《废艺斋集稿》的双钩自序为同一笔迹,这样要把假定的伪造时间拉到解放以后又无法自圆其说。在这样的左右矛盾之下,这个伪造说哪里还找得到立足之地呢?
另外,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两首题壁诗的思想内容,它的文字虽然不算好,甚至有些句子还似通非通,但它的内容却不是无病呻吟而是对当时的封建社会充满着愤激不满之情,可以说这个人的思想,与曹雪芹的思想在不满当时的现实上有共同之处。《石头记》第六回己卯本回前诗云:“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在本回刘姥姥初见凤姐,凤姐“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道,怎么还不请进来”。句旁,王府本批云:“还不请进来五字,写尽天下代(待)穷亲戚的态度。”以上所引,与“富贵途人骨肉亲”这首诗的内容多么相似。在复壁上的这两首诗,署名为“拙笔学书”“学题拙笔”,诗的思想内容,与《石头记》脂批有共通之处,而这两个木箱上的“拙笔写兰”,又是与“芹溪”的上款连在一起的。那么这两处的“拙笔”,难道不正好是互为证明,确证了它们自己的历史真实性,难道反倒是互相否定,否定了它们的历史真实性吗?
(四)左边箱门背面右手五行书目题字的真实性的问题。有的同志认为这五行题字不会是曹雪芹的手迹。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曹雪芹的墨迹,因此对这五行题字抱谨慎的态度,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完全应该的。但是事实总是事实,抱谨慎的态度,其目的是为了准确地分清真假而不是不要分清真假,因此这五行字究竟是真是假,还得分清,不能含糊。我认为它是真的曹雪芹的墨迹,而绝不是假的曹雪芹的墨迹。这是弥足珍贵、不可多得的到目前为止唯一的曹雪芹的真迹,我们绝不能把真的当作假的。曹雪芹早就说了:“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把假的当作真的和把真的当作假的,这两种情况都是同样的错误,没有哪一种错误比哪一种错误好一些的问题,因为这两种错误都是违反客观真实。由于这个原因,所以这五行墨迹究竟是否是曹雪芹的真迹必须加以认真讨论研究,我认为它是真的曹雪芹的墨迹,其理由如下。
1.这五行墨迹,书法的用笔起落波挑完全同于《废艺斋集稿》中《南鹞北鸢考工志》曹雪芹《自序》的笔迹,拿这五行题字与已发表的《自序》的一页双钩本对照,可以看出,其中如语、之、为、所、自等字,写法完全相同。[7]从这五行墨迹的书法来看,是章草与欧字的结合,它的结体是欧字,而且是近于小欧而不像大欧,但是从它的笔画的起落和波挑来看,则是带有章草的笔意的。那么,可不可能作伪者依据《自序》双钩的笔迹来摹写这五行字呢?我认为绝不可能。很明显的事实是双钩本的字体章草的面貌多,它一看就可以看出主要是章草,而这五行题字的主要面貌是楷书,结体端庄挺劲,只是在波挑方面使你看出它带有章草的笔法,如果作伪者以为《自序》双钩本是曹雪芹的书法的真面貌,那么他为了作伪作得像曹雪芹的笔迹,就要极力追求与《自序》双钩本一样,而不会在整体上给你感到《自序》是章草,而这五行字是楷书带有章草的笔法。只有是一个人写的,他才可以根本不考虑像不像的问题,因为对于他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他可以有时写得草一点,甚至完全出之以章草面貌,有时可以端庄凝重一些,用楷书来写,但因为他的书法原是章草的底子,所以他的楷书里必然带有章草的笔法,这种情况,对于熟悉书法的人来说,是毫不奇怪的,而对于有意作伪的人来说,是必须避免的,因为这样做容易使人感到不像。
2.这五行题签,与《南鹞北鸢考工志》中的十六篇风筝歌诀的题签,其句法格局,有的是一样的,有的是同一类型。
3.这五行题签并没有落款,没有任何一条书名下面,或者在最后一条的书名下面总署一个款,叫作“芹溪”或者“雪芹”或者“梦阮”等,既然要冒充曹雪芹的真迹,为什么在这关键的问题上不落个款,表明“雪芹”的字样,这样不是更像真的了吗?按旧时一般题书签都是可以落款的,这五行字虽与正式放在书上的签条有所不同,但作伪者完全可以想一个方式,在这五行题签的末了加上“芹溪记”三个字,也不能说它完全不可以,完全不合款式,但是它竟然没有落款,可见写这五行字的人,初无丝毫作伪之意。难道说这孤零零的五行字就能被人看成曹雪芹的真迹了吗?用这样的方法来伪造曹雪芹的真迹是根本不行的,这是谁都一看就明白的,因为任何作伪,都必须把被伪的对象突出起来,这样才能达到他作伪的目的。现在书写这五行字的人并未表明是谁写的,认为它是曹雪芹自己写的,这是现在考证研究的结果,书写者并未示意你非得出这个结论不可,怎么能硬说书写者有意作伪呢?如果我们今天说这五行字不是曹雪芹写的,不管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客观真实,它这样说从逻辑上来讲是可以成立的,但说这五行字的书写者是作伪,这就根本不合逻辑。书写者并未向我们表明或示意这是曹雪芹写的,说它是曹雪芹写的是现代人考证的结果,充其量你只能说这个考证的结论不对,怎么能说书写者是有意作伪呢?书写者连有关曹雪芹的名字线索都未留下一点点来,那么他何伪之有?说他作伪,岂不有点太不近情理?
4.还有的人认为这五行字的墨色不分浓淡,无蘸墨初书和逐渐墨枯的痕迹,墨色太均匀。这个问题,第一,事实并非如此,这五行字的浓淡还是很明显的,尤其是第五行,墨色较前几行浓得多。第二要充分考虑这是端楷正书,不是行草,虽带有章草的笔意,但书者是以正楷的笔法来写的,所以运笔的速度比行草要慢得多,再加上它是写在木板上的端楷,这与写在纸上或绢上的行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第三,尤其不能不注意到它毕竟隔了二百多年了,它并未一直被珍藏,它的墨色减退这是必然的,特别是在此次发现过程中,因这些字原被几层厚纸糊着,因为糊着的纸湿破后才露出板上的字来,结果藏主又用水浸湿了纸用棉花团擦去原用浆糊粘糊在上面的纸,经过这一番皴擦,这些字的墨色就减去不少,成了现在这种情况。至于说为什么不把书的标题写在纸上以及不写在正中而写在右上端的这类问题,我认为更不能算作问题。写在木板上而不写在纸上,这只能说明这个箱子的主人珍视这些稿本,把这些稿本固定地放在这个箱子里了,所以不写在纸上。写在右上端的问题,一是旧时直行书写习惯总是从右上端写起往左移动的,原先也许他还不止只写这五行,还留着准备写别的目录,但未写下去,并非预先为芳卿留下写悼亡诗的余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关于这五行题签我认为它是真的曹雪芹的笔迹,理由已如上述。
(五)左边箱门背面左手下端七言悼亡诗的真实性的问题。这首悼亡诗,我确信它是曹雪芹夫人的墨迹,它同样是弥足珍贵、不可多得的。这首诗,绝不如曹雪芹的《琵琶行传奇》七律的另六句那样可以拟作。其理由如下:第一,诗的称谓语气,完全合于曹雪芹夫人的身份。诗的第一句“不怨糟糠怨杜康”,这“糟糠”两字只能用在“夫妻”关系上,这就确定了作诗人和被悼念者的关系是夫妻关系。第二句的原句是“地坼天崩人未亡”,封建时代妇女称丈夫为“所天”,雪芹夫人是否也有此封建意识,未敢遽论,因之,我们还不能立即以此句来断定作诗人是女性,但下面说:“人未亡”,则也就是“未亡人”的意思,这就进一步肯定了两者的夫妻关系,但第四句“嫁裳”,第五、六两句的“苏女”“班孃”,以及末句称死者为“刘郎”,这些对自己和对亡者的称谓,都确切无疑地表明作诗人是女性,是妻子悼念丈夫,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一点可以首先肯定下来。第二,这首诗所反映的生活情况,逼真地符合曹雪芹的生平事实,诗中提到这位丈夫的死亡是因“杜康”,因之又称他为“刘郎”,即晋代名士、喜欢饮酒的刘伶,这说明死者是因饮酒过多致病而死的。死者在死亡前先殇了儿子,所以说“重克伤”,说“丧明子夏”。死者是一位作者,死时所写的书还未写完,而他的夫人又“才非班女”“续书才浅”无法为他续完。死者身后萧条,无亲友可依靠,连死后的埋葬和成殓都成了问题。死者去世的时间是癸未年。死者遗物中有“陈箧”,“箧”中藏有“物”即遗稿。以上各个方面综合起来,无一条不切合曹雪芹的身世情况,这就是说,这首诗的生活内容具有高度的真实性。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这首诗在反映曹雪芹的生活和身后萧条景况的时候,不是根据现有的资料概念化地一般的描写,这首诗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难以想象的生活细节,如“睹物思情理陈箧”,“理陈箧”这一细节在任何有关曹雪芹的历史资料里都未提到,如是伪作,作者何以凭空想象?我认为这首诗的这一句,恰好是此诗写作的原因。虽然诗的第一句是“丧明子夏又逝伤”,后改为“不怨糟糠怨杜康”,但诗人写诗的冲动,感情无法抑制因而随即提笔写诗,却是由第三句表明出来的。也就是说她看到了箧中之物——雪芹的遗稿,看到了箧上的手迹——为她端端正正写的这五个稿本的目录,因之一时感情无法抑制,随手提笔题在雪芹手迹之旁的下端,她是针对这五行雪芹的手迹而题的,所以这第三句恰好使我们看到这位沉浸在痛苦中的雪芹夫人写这首诗的思绪的起点。再如“停君待殓鬻嫁裳”这样的凄凉情景,这样的真实细节,如非真实生活,身处其境,隔了两百年的人,如何想象得出来呢?再如“织锦意深”句,并非泛泛用典,而是这位夫人自己确能织锦的,这有曹雪芹的五行亲笔题签可证,又如“谁识戏语终成谶”句,这夫妻之间的戏语究何所指,我们虽然不得而详,但他们之间有此戏语是肯定的。以上这些真实的生活细节,岂是二百年后的作伪者所能想象?所能悬拟?第三,诗中用到了“玄羊”。“玄羊”即“癸未”已如上述。确实,曹雪芹死于“壬午”还是死于“癸未”是有争论的,但要今天的人用“玄羊”来代替“癸未”的纪年,把它写入诗里,这简直是不大可能。如果是作伪,那么这个作伪者又必须是熟知曹雪芹的卒年的争论情况而且自己是站在主张癸未年卒的一派一边的,而且还要懂得“玄羊”这种比较冷僻的干支代称,我认为这样的作伪的条件实在太难了。第四,这首诗无题目,无署名。如果是作伪,为了骗人,那么,他首先要为这首诗立一个耸人听闻的题目,如“哭雪芹”之类,下面还应该署下款,如“未亡人××”之类,这样人们看了才会感到这是曹雪芹夫人悼念曹雪芹的诗,才会充分重视它,从而使伪造者得到好处。现在这首诗前面无题目,后面无署名,其所以说它是曹雪芹夫人悼念曹雪芹的诗,完全是考证者们从它的内容推究出来的。因此,按正常的逻辑,假如说这首诗所悼念的对象确实根本不是曹雪芹,而是另外一个人,如果是这样,那么,你也只能说原先推究出来把它看作是曹雪芹夫人悼念曹雪芹的诗的结论,是完全错了,是不可靠的,而不能说原来写这首诗的人是有意冒充雪芹夫人悼念雪芹的伪作,因为这首诗的书写者根本没有留名,也没有题目,这样“无名氏”的作品,怎么能说是“伪作”呢?说它是“伪作”,那么究竟是谁伪谁呢?不加分析地认定这首诗是“伪作”,这难道是一种唯物的科学的评断吗?第五,这首诗从它的七言八句的形式来看,好像是首七律,但实际上它是根本不合律的。首句“不怨糟糠怨杜康”是仄仄平平仄仄平,押的是七阳韵,仄起。按仄起的七律,则第二句应该是平平仄仄仄平平,但现在第二句“乩诼玄羊重克伤”却是仄仄平平平仄平,根本不合仄起七律的格律,下面各句按仄起七律的格律来复按,都是不合律的。如果这首诗是作伪,那么,作伪者为了求得乱真的效果,就不可能根本不管七律的平仄规律,他必须尽量符合它的规定格律,以取得人们的信任,现在这首诗在格律上是一片混乱,这样的作伪岂不被人一看就破吗?这首诗的生活内容的高度真实性和格律上的不合律,恰好说明了作者只是写她的真实的生活,抒发她的真情实感,而不是在“做诗”,她也并不懂得诗的格律,而且她也无意去求得勉强合律。这种情况只能说明这首诗根本不是什么伪造,而是雪芹夫人睹物思情的长歌当哭,直遣悲怀。第六,这首诗的第二句“玄羊”的“玄”字,是缺末笔写作的避讳的写法。这是康、雍、乾时代避康熙的名字“玄烨”的普通的写法。在现存的乾隆抄本《石头记》如己卯本、庚辰本里,这种“玄”字缺末笔写作字的例子不胜枚举。当然如果孤立地来看这个字,那么,缺末笔是完全可以作伪少写一笔的,但看问题应该全面地与其他各方面的有关情况联系起来看,因此把这个避讳的“玄”字放在上述各种条件之下来统一考察,那么,它只能成为乾隆时书写的有力的历史证据,而不能成为作伪的赃证。
因此,从以上各点来看,我认为这五行题字和这首诗,前者确是曹雪芹的遗墨,后者确是曹雪芹夫人悼念曹雪芹的诗,这两处的墨迹都是弥足珍贵的难得的历史文物,是这位伟大作家留下来的唯一的手迹和遗物,绝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凭空地怀疑它是伪作。不充分考虑有关这些墨迹的上述这些具体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匆忙地断定它是作伪,这是不慎重的,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六)关于箱门上的“题芹溪处士句”(包括全诗及署年)及下款“拙笔写兰”的问题。刻在右边箱门上的上款是“题芹溪处士句”。这个上款,从字面上看题字的是一个人,而被题的诗句应是另一个人所作,即“芹溪处士”所作。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首诗也就是曹雪芹的另一首诗了。但细味这首诗,又觉得不像雪芹所作。曹雪芹的诗作得不是很多的,所以张宜泉说“君诗曾未等闲吟”,但是他的诗却别具风调,因此敦诚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现在看箱面上的这首诗,确是一首极普通的贺人新婚的诗,因此谈不上什么“奇气”或“诗胆”,所以它不可能是曹雪芹的诗,何况如果是曹雪芹于此时续婚,则更无自己写这样的诗以自贺并让朋友们刻在书箱上的道理。如此说来,那么这首诗应是他的朋友们贺他新婚的诗,这于情理上来说也比较可通,这个“题芹溪……”的“题”字,在诗题里有两种用法,一是“写”的意思,如唐诗宫人韩氏的《题红叶》,杜牧的《醉后题僧院》《题桃花夫人庙》等都是;另一种是“赠”的意思,也就是《题赠×××》,如杜牧有《题永崇西平王宅太尉愬院六韵》,杜甫的《题张氏隐居》,于鹄的《题邻居》等都是。曹雪芹的好友张宜泉的《题芹溪居士》这个诗题,更接近这对书箱上的这个诗题,还有敦敏的《题芹圃画石》这个“题”字更包括了“写”和“赠”两层意思,所以这里的《题芹溪处士句》也就是题赠给芹溪处士的诗,有点类似杜牧的《题永崇西平王宅……六韵》的句法。由于箱面上有下款“拙笔写兰”,我倾向于这首诗可能是这位“画兰”的“拙笔”先生题的,这当然是一种推测,而不是论证。
这里我还要大胆地提出一个问题来,我发现这一对箱子箱面上的题字,其书法的风格,酷像庚辰本上的朱笔批语,尤其是某些朱笔的行书批语,不仅是总的书风非常相似,而且是单个字的写法,其结体及起笔落笔的笔触也可以说极为一致。箱面上的行书共四十二字,我从庚辰本脂评朱笔的行书中查出了二十三字,计有下面这些字:题、句、并、花、同、呈、心、顽、石、下、时、得、露、华、新、写、二、十、五、年、在、上、巳。如第260页的两个“题”字,第295页的“写”字,第321页眉批上的“句”字,第324页眉批上的“得”字,第335页第一行的“写”字,第338页朱笔第三行的“顽石”两字,第343页眉批的“露”字,第349页朱笔第四行的“同”字,第360页上端的“得”字,第381页上端的“华”字,第424页朱笔第二行的两个“新”字,第429页上的“句”“在”“时”字,第440页上端的“花”字,第443页第一行的“露”字,第448页上端的“题”字,第470页朱笔末行的“得”字,等等,都极相似,这里无法一一列举。总之,上述这种情况,它说明:(1)这箱面上的四十二个行书字其风格确是与乾隆时的脂评抄者的风格是极为一致的,所以我们说这箱面行书字是乾隆时的风格是有充分的根据的。(2)它也有可能两者就是一个人的笔迹。我的这种判断自然只是一种主观的设想而不是科学的结论,因此,我并不是把它当作我的确切的论断提供给读者,而是作为一种线索、一种不成熟的想法提供给读者们作参考。
(七)关于左边箱门上的题句“清香沁诗脾,花国第一芳”的问题,从诗句看,很显然是赞美箱面上的兰花的,但实际上这是双关的诗句,兰花也是象征着被贺的女方的,因此这两句诗实际上是对雪芹续婚夫人的赞美,其中的“第一芳”除赞美之意外,还寓有女方名字中的一个“芳”字,也就是雪芹手书书目中“芳卿”的“芳”字。其字迹则不像是画兰者的笔迹,而像是另一人的笔迹,这究竟是谁?在没有佐证的情况下就很难悬揣了。顺便提到这箱面上的兰花和题字的刻手,水平是相当高的,在这样一对松木箱上刻兰花和刻行书,而能如此传神,连行书笔锋的游丝都能保持,这也是很难得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拙笔写兰”的问题,“拙笔”两字是否是名字或别号,看来很怪,很不像别号或名字,我最初也一直没有把它当别号或名字来看,但现在看来,连续三处出现这两个字,而且是把它放在下款的位置上的,那么在没有任何别的资料来否定它以前,也就只能把它作为别号来看了。
再有这个“拙笔写兰”是刻在左边箱门的右下角的,按照书画横幅的习惯,这个位置不该是落下款的地方,如果作为右面箱门上的一幅画延伸过来的,那倒可以这样解释,但在它的左上方又有署年,因此又不能把它看作是右边一幅画的延伸。我设想,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右面那幅画的延伸,另一种可能或许原来是写在左边箱门上兰花的左下角的,这个地方正是应该落款的地方,或许因为画的纸长,箱门横里不够长,刻不下,因而被移到右边的空白处了。当然,对上面这两个疑点的解释,只是一种分析,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我也并不以为这样解释就算解决了问题。但是,我认为无论如何,上面这样的问题,是动摇不了这两个书箱和里面题字及诗句的历史真实性和它的重大价值的。
四、余论
与这一对木箱密切相关的是1973年发表的曹雪芹的佚著《废艺斋集稿》和1971年发现的香山正白旗三十八号舒姓家复壁上的题诗。
关于《废艺斋集稿》的真伪问题,我同意文雷同志的意见和茅盾同志的意见[8],我认为这同样是一件曹雪芹的重要的历史文物,它的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据日本方面的报道,1943年曾在北京华北美术学院教雕塑的日本教师高见嘉十,也就是向日本商人金田氏借得《废艺斋集稿》交当时的学生孔祥泽描摹的那个人,日本投降后,回国住在富山县上新川郡大泽野町,1976年5月15日去世,年八十岁。当日本有关方面注意到这个问题对他进行调查时,他已经去世了,日本报纸还刊登了他的照片。但是在他去世前半年,即1975年10月,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松枝茂夫教授,曾就《废艺斋集稿》的事访问过他,他回答说:“我记得曾让他(按:指中国学生即此稿的抄存者孔祥泽)临摹风筝图,并由我加以修改,此外我就不清楚了。”[9]至于那个原藏《废艺斋集稿》的金田氏,日本投降后,一直下落不明。我认为高见嘉十其人的确实存在和他确还记得摹写《废艺斋集稿》中的风筝图一事的这个事实,起码说明描摹者所讲的这部稿子的来龙去脉是可信的,不是凭空捏造。原来说《废艺斋集稿》里的《南鹞北鸢考工志·自序》的原件是曹雪芹的亲笔墨迹,其双钩本基本上保持了曹雪芹书法的风格和面貌。我们一向相信这个看法是有根据的,是可靠的。但当时只是孤证,这一说法的说服力常常因为只有孤证而显得单薄。现在由于这一对曹雪芹藏稿木箱的出现,特别是上面保存了五行曹雪芹的墨迹,可以与双钩本对证,这样它们就互为证据从而确定了曹雪芹墨迹的真实性和他的书法的风格面貌,也进一步确定了《废艺斋集稿》的真实性和它在曹雪芹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至于正白旗舒姓家复壁上题壁诗的抄者,特别是那副传说中的对子和署有年月及“拙笔学书”“学题拙笔”等下款的诗,过去一向处于被怀疑和被否定的地位,认为它与曹雪芹无丝毫关系,现在也由于这一对曹雪芹的藏稿木箱的出现,由于木箱的箱面上也署有“拙笔写兰”的下款,而它的上款却正是“芹溪”,因而这两者之间,也同样互为证据,原来被怀疑和否定了的这两首题壁诗(一诗一对)和它的书写者,现在看来仍有重新研究的必要。复壁上的“拙笔”和箱面上的“拙笔”我认为只能是一个人,而绝不可能是两个人的偶合。[10]在“富贵途人骨肉亲”这首诗的后面,署年是“岁在丙寅清和月下旬,偶录于抗风轩之南几”。这个“丙寅”,过去被认为是嘉庆十一年(1806)而不是乾隆十一年(1746),现在由于这对木箱上写明“乾隆二十五年岁在庚辰上巳”,因之这个“丙寅”必然是乾隆十一年而不可能是嘉庆十一年,而这个“拙笔”也大致可以肯定是曹雪芹的朋友之一。这样,这一对藏稿木箱,就成为《废艺斋集稿》和复壁题诗之间的一座桥梁,它的一端因为两者的笔迹相同而与《废艺斋集稿》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它的另一端因为具有“拙笔”这个奇特的名称而与复壁题诗发生了紧密的联系,由于这三者的这种不可分割的关系,因而它们相互之间也就互相成了各自的有力证据而不可否定了。当然,《废艺斋集稿》是曹雪芹的佚著,这一对木箱是曹雪芹用来存放不朽巨著《石头记》的珍贵文物,特别是因为箱门背面还保存着曹雪芹的亲笔和他夫人悼念他的亲笔题诗,从而使得这件文物放射着特殊的光彩。而复壁题诗的主人究竟是谁,是否就是这位“拙笔”,而他是否就是曹雪芹的朋友,这所住房究竟是谁的住房,除了可以设想抄诗者可能与曹雪芹有某些关系或时代较近外,其他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当《废艺斋集稿》和复壁题诗各自孤立地出现的时候,用下棋的术语来说,它们两者都是孤立的“死棋”,但是当第三个因素——这两个木箱出现以后,它们立即就连成一片,成为了“活棋”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认识一个事物,往往需要多次的反复,多次的实践,而绝不可能一次实践就认识完成,就把握住事物的本质。那么,对于这位伟大作家曹雪芹的有关文物的认识,同样也还需要反复的调查,反复的认识。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调查研究和发掘工作的深入,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将会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更加完整,从而取得更大的成绩。
1978年2月6日夜十一时半,旧历丁巳除夕
曹雪芹逝世214年周年日,写毕于宽堂
1979年8月8日改定
附记:
有关曹雪芹书箱的全部图片,请参阅《人民画报》1979年第8期。
(《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1辑)
[1] 此系传闻,尚无确切资料足资证明。本文考证这对书箧确系曹雪芹原物,并不以这种传闻为依据,这里只是顺便提及而已。
[2] 按:《仪礼义疏》共四十八卷,为乾隆十三年官撰,有内府刊本和外省翻本。
[3] “丧明子夏”,典出《礼记·檀弓》:“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注:“明,目精。”全句意谓子夏因为死了儿子而哭瞎了眼睛。
[4] “戏语成谶”句与上面“乩诼玄羊”句也是前后关联的。
[5] 按:此诗见《东周列国志》,这里是抄录,大概抄诗者有感于此诗的内容,故把它抄在墙上,所以下面的跋语说“偶录于”,可见抄者丝毫不是借此作为自己的题诗以冒充风雅。
[6] 1978年第150期、153期香港《明报》曾发表黄庚先生的长文,认为香山正白旗舒姓住房有可能是曹雪芹晚年所居著书的地方,题壁诗也认为“至少部分出自曹公之手”。以上两个观点我认为都是不可靠的。舒姓住房,我曾约古建筑专家陈从周教授去看过,他认为这所房子已经拆建过,看不出乾隆时代的建筑格局了,但过去拆建旧屋时,也可能保留部分房屋或墙壁加以利用,此宅题诗之墙,外用白灰泥抹过,很可能是被保留下来利用的旧墙。至于题壁诗的来历,赵迅同志已在《明报》第155期上发表了《关于北京香山正白旗卅八号发现的题壁诗》一文,除那副对联和本文所引“蒙挑外差”一首外,其余都已找到了它的来历,本文所引“富贵途人骨肉亲”一首即录自《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回。一九七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其庸记。
[7] 关于《废艺斋集稿》,有的同志也认为是不可靠的,是伪造的,我确信它是真的。这里为论题所限,不便枝蔓开去,故暂置不论。
[8] 见《文物》1974年第7期文雷《曹雪芹佚著〈废艺斋集稿〉析疑》和《红楼梦学刊》第1辑茅盾同志给吴恩裕同志的信和诗。
[9] 日本《每日新闻》1973年8月28日。
[10] 我认为这所房子是经过拆建的,但这垛保留了大量题诗的墙,是旧墙被利用因而保留下来了。诗当然不可能是曹雪芹的,赵迅同志、文雷同志等已作了确切的考证。但我认为这个抄者“拙笔”仍是研究、调查对象,不能因为否定了房子、否定了这些诗因而把抄诗的人也否定了。这个人是肯定存在的,问题是他是否与曹雪芹有某种关系,这一点在没有找到有力的否定性的实证以前,我认为不宜匆忙地作出否定性的结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