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蓉:数字时代中的国家记忆危机及其未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82 次 更新时间:2021-11-24 14:32

进入专题: 数字时代   国家记忆  

赵静蓉  

内容提要:国家记忆可以按照“关于国家的记忆”(或“国家作为一种记忆”)与“国家的记忆”(或“国家+记忆”)两种方式来理解。根据把“国家”化解成中国、祖国、民族和政党四个维度的意义,国家记忆也可以被理解为地缘政治学意义上的中国记忆、文化心理学意义上的祖国记忆、民族志意义上的民族记忆和政治学意义上的政党记忆。国家记忆的所指往往会因应不同的使用语境而改变。国家记忆的形成最基本地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前者即强制性“嵌入”记忆的方式,后者即“诗性自觉”的记忆方式。在数字时代,记忆研究主要关注“记忆与遗忘的关系”及“隐私、网络暴力和正义”两个问题。而国家记忆的危机主要体现在“如何选择记忆”与“公共空间的转型”两个方面。从记忆的主体(“群众”)到记忆的对象(“信息”),再到记忆的方式(“电子阅读”与“文化习惯”)和记忆的表征(“纷众记忆”),互联网颠覆了原本由国家和社会(或民间)所构成的记忆生态,创造出了更多关于记忆乃至国家记忆的可能性。

关 键 词:数字时代  国家记忆  强遗忘  新记忆伦理  纷众记忆



2014年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表示:“以国家的名义设立‘双日’,无疑是将人民的精神诉求和意志提升到国家统一意志的高度。这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充分的体现。‘双日’的法定,是对历史史实、民族记忆的法律强固。它将会进一步凝聚中国人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发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发努力的热情,坚定中国人民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维护世界和平和正义事业的立场和信心。”(郑淑娜3)2014年12月13日,历来由南京市政府举办的悼念南京大屠杀30万遇难同胞的地方性纪念活动升格为国家公祭。


随着“双日”决议的颁布和国家公祭仪式的举行,社会上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使用一个颇具意识形态色彩的概念——“国家记忆”,尤其在纸媒、出版业和网络世界里,这个概念更为常见。最有意味的是,自2016年10月3日起,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每周一至周五晚间八点档都要播放名为“国家记忆”的历史纪录片电视节目,这“是中国第一档国史节目,是以‘为国家留史,为民族留记,为人物立传’为宗旨,展现党史、国史、军史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各领域重大工程建设、揭秘重大决策背后的故事、讲述各阶层各时代代表性人物,记录讲述党的奋斗史、创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史、改革开放进程史”。①这档节目广受好评,已成为传媒界学者学术研究的热点,而由主流媒体在黄金时间面向国际播放冠名“国家记忆”的电视节目,这其中所隐含的文化政治意图就更耐人寻味了。总之,从一系列社会和文化现象来看,“国家记忆”已经逐渐变成了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高频词和焦点词。


然而,尽管“国家记忆”这个概念越来越被承认和合法化,但不同使用者对它的理解却并不一致,在不同情境中对它的界定和释义也各不相同。那么,我们要问的是:“国家记忆”是一个真概念吗?当我们谈论“国家记忆”时,我们究竟是在谈论什么呢?我们的对话有合法且合理的共识吗?


一、国家记忆:从概念到机制


在以“记忆”为中心词的相关概念中,“国家记忆”是最特殊也最复杂的一个。因为即便是从字面意义上看,“国家记忆”也是有歧义的。我们至少可以按照两种组合方式来理解它。第一种是本体论的层面。国家记忆就是“对国家的记忆”“关于国家的记忆”,或者是“国家作为一种记忆”,“国家”是记忆的对象或内容。第二种是认识论的层面。国家记忆就是“国家的记忆”或“国家+记忆”,“国家”是记忆的主体和归属。前者要解决的是国家记忆是什么的问题,重点关注国家记忆如何形成、某种个体记忆或地方记忆如何上升为国家记忆、社会文化如何表征国家记忆等;后者要解决的是国家如何记忆的问题,重点关注国家作为记忆主体的角色功能。前后两者互有交叉重叠,又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在本文当中,我们对国家记忆的讨论主要基于第一种立场,但也略微涉及第二种立场。虽然我们从“国家”的多义性出发,但我们无意辨析“国家”概念的生成及意义沿革,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是“记忆”,而且是处身数字时代中的国家记忆。我们所要依据的是数字记忆或互联网记忆的日常现实,希望考察国家记忆在此之中的发展危机,揭示国家记忆与国家、与民众、与个体之间因应数字现实而呈现出来的复杂关系,并试图为理解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奠定理论基础。


基于此,从“国家”之于“国家记忆”的意义而言,并以记忆为中心或在记忆的语境中来讨论国家,我们可以将“国家”化解为“中国”“民族”“祖国”和“政党”四个含义,而“国家记忆”则可以分别被理解为地缘政治学意义上的中国记忆、文化心理学意义上的祖国记忆、民族志意义上的民族记忆和政治学意义上的政党记忆。


在地缘政治学的意义上理解国家记忆,我们首先需要把国家视作一个空间或一个地理的有机体,而国家记忆就是独属于某个国家的,能够塑造某国形象、体现某国历史、映射某国精神的文化现象;是在这个国家疆界内,通过社会风俗、传统礼仪、民间习惯、文化风尚、法律规则、道德风气、精神风貌、信仰传统等所显示出来的“一国国土内人们潜在的同一性”(米格代尔18)。比如中国记忆、美国记忆、荷兰记忆等。


基于中国记忆,却比中国记忆更具有情感倾向的概念是文化心理学意义上的国家记忆,这个维度上的国家记忆对应的是我们平时常常在口语中言说的“祖国记忆”。它所指涉的是对某一个地理位置或地理范围、对与自身之来源息息相关的大地和生活世界、对这一特定土地上生活着的广大民众、对这一切历史和现实的高度而自觉的认同感,是对与这种认同感相关联的一切记忆。“祖国记忆”的提法体现了记忆的修辞力量,属于情感记忆的一种类型。


中国记忆和祖国记忆更强调国家记忆这个概念的地域性和情感特质,关注的是国家的领土边界和社会边界(米格代尔17)。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社会边界与社会分层及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及其对记忆的影响和塑造,也即在民族志的意义上理解国家记忆。这个维度上的国家记忆就是民族记忆,是政治身份一体化之国民创建“文化共同体”以及对它的归属与认同(张凤阳 罗宇维 于京东43)。民族记忆的内涵比较复杂,或可按照学者胡安·博莱特(Juan Poblete)的方式将其再细分为“民族的记忆”(the memory of the national)和“民族作为记忆”(the national as memory)两种理解路径,其中“民族作为记忆,强调的是在一个后社会全球语境中,民族社会之集体记忆的形式和用途,民族自身就是在记忆中并经由记忆被构造的一个链接和一种经验。而民族的记忆则是为一个既定的民族社会所体现出来的民族时刻及其历史”(Poblete 93)。与国家记忆相比,民族记忆包含了民族的历史和传奇,融汇了民族情感和民族心理,反映了民族语言及文化,是有情感倾向的记忆。


理解国家记忆的第四个维度是政治学的维度。当“国家”不特指地理、地域概念的country,不特指民族、种族、国民概念的nation,而指政权、体制、政府、政党概念的state时,国家记忆就约略等于政党记忆或政治记忆,即政党通过政治动员、政治参与、政治竞争和政治控制等来强力形成的记忆。这类记忆的典型体现是战争记忆、革命记忆、政治实践中的一系列斗争记忆等,它最深刻地揭示出了政党等国家机器对记忆建构的重大影响和根本作用,最充分地体现了记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


从country到native land,再到nation和state;从中国记忆到祖国记忆,再到民族记忆和政党记忆,国家的介入越来越明显,“国家”也越来越趋向于一个意志明确的人格化主体,愈益以强制性的方式要求民众记住什么以及遗忘什么,记忆被塑造、被建构的程度也日益加深。随着“国家”概念的变化,“国家记忆”的所指也在变化。它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国家记忆也不能被孤立地理解为这四种记忆中的任何单独一种,但它也不是这四个概念的简单叠加或汇总,事实上,国家记忆的所指往往会因应不同的使用语境而变动。毋宁说,从本质上看,国家记忆就是一种国家治理的手段,是用以凝聚国民之认同感、增强对于国家的信念和归属意识、确立合法有效的集体政治身份的文化实践。


作为一种特殊的记忆,国家记忆的形成机制在本质上其实与国家治理的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也与国家记忆的文化表征如出一辙,即最基本地分为“自上而下式”和“自下而上式”。“自上而下式”是一种强制性“嵌入”记忆的方式,即通过规定记忆或规定遗忘,来决定什么能被记忆(忘记)或什么应该被记忆(忘记)。这种方式最明显地体现在教育对人的塑造和培养过程中,比如外国文学史教材自学科建制以来的演变发展;也体现为某种国家标准或国家形象榜样的建立,比如雷锋形象的创设与巩固;还体现为像博物馆、纪念碑等实物性的“记忆之场”对记忆的刻写。其中,博物馆记忆又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国家记忆。因为,一方面,它是一种“嵌入式”记忆,博物馆的建设本身就是一个理念在先、意旨明确的文化政治行为,每个博物馆都有其核心的理论要义,都要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统治和文化治理。另一方面,博物馆又形成了一种自洽的精神逻辑,营造出一种“氛围”,可以使参观博物馆的人被“熏陶”、被“感染”,被潜移默化地灌输本来抽象或无情的信念、思想及理论,从而以“春风化雨”的方式使后者深入人心。所以也可以说,博物馆记忆是一种过渡性的文化表征,是居于“自上而下式”的国家记忆建制和“自下而上式”的国家记忆建制之间的一种“中介性”的记忆形成。“自下而上式”则是一种“诗性自觉”的记忆过程,即作为记忆主体的个体自觉主动地参与到记忆表征的进程中,这种方式不仅推动了国家记忆的建构,而且其本身也成为国家记忆的一部分,比如某种歌曲的时代变奏及其对中国的记忆与呈现,又比如某种理论对知识分子的影响和意义。


笼统地说,无论是“被嵌入”的记忆,还是“诗性自觉”的记忆,记忆都呈现为一种流动的样态。切实进行记忆的是每一个鲜活的个体,但国家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种种方式引导、管控和塑造着个体记忆,从区域、情感、社会、道德等各个方面影响着个体记忆,从而构成了个体记忆的“结构或框架”,并最终形成了在文化上具有同质性、在政治上具有统一性、在情感伦理上具有同一性的国家记忆。


二、数字时代:记忆研究的现实语境


在我们历史地追溯国家记忆的概念及其形成机制之后,我们还是要回到研究这个问题的现实语境中来,亦即我们当下所处身其中的数字时代。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其实早已置身于数字记忆或互联网记忆的现实中。从照相机、摄影机对历史的“图像见证”,到光盘、刻录机、移动硬盘对记忆的“替代性刻写”,再到网络云存储,以致现在基于抽象的数据来计算和生成记忆,我们的生活早已与数据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言以蔽之,在新媒体、融媒体“王道天下”,数字化生存已然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今天,包括国家记忆在内的一切记忆研究都发生了非常重要的改变。


关于数字时代的记忆或数字时代与记忆的关系研究,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第一,记忆与遗忘的关系。数据化生存赋予人类的最大便利就是数据可以完全替代人脑记忆,信息技术一方面把人类的骄傲和地位越捧越高,另一方面又使人类的生理机能越来越简单,人类全面而完整的身体越来越退化为某个器官或某种功能,就像最初我们把数码相机戏称为“傻瓜相机”一样,现在我们的身体也几乎被分解成了“金手指”“眼睛”或“脸”,只要我们点击鼠标、注视屏幕或者刷脸,就可以进入某个界面,获取我们想要的资讯。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这是一个“强记忆”的时代。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因为“想要记住”唾手可得,所以存储和记忆反而变成了一个低成本的行为,就像“信息爆炸”所诠释的那样,在数字时代中记忆生产如此便捷,人类过度依赖于技术和网络,以致数字技术大有取代人类本身而成为记忆主体的可能。由此我们又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强遗忘”的时代。处身其中,我们不得不面临记忆与遗忘愈演愈烈的斗争,而且不得不在海量般的数据面前进行筛选和取舍。从根本上讲,记忆与遗忘的斗争已经构成了数据的核心矛盾,学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nberger)认为,遗忘本来是人的天性,但在数字时代,这一天性被反转了。记忆与遗忘之间的平衡被数据打破了,我们早就习惯了把记忆交给数字存储器,因此导致了遗忘成了例外,而记忆却成为常态。舍恩伯格(Schnberger)创作了《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一书,就是要号召人类在大数据时代记住“遗忘的美德”,从而确保人类不会失去人性化的生活与行动。


第二,隐私、网络暴力和正义的问题。隐私研究由来已久,作为一个概念,它与个人主义的产生及中产阶层的兴起有密切的关系(Bart and Avivade,eds 25),它是民主社会的基本要素,是公民个体安全感及个体权利的基本保障。在传统社会中,隐私往往与真实的实物联系在一起,比如一个密闭的空间、一栋隐藏的建筑、一本带锁的日记、一封绝密信件等。但在数字时代,隐私则被数据化了。这不仅使隐私变得越来越抽象,也使隐私越来越“透明”。今天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更易于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私人生活,其被分享信息的私密程度及其有可能关涉的个体生活的广度甚至成了网络判断它是否有价值的主要依据。换句话说,越隐私就越值得被公开,越隐私,信息主体的公众知名度就越高。所以说,当我们的信息或以主动的形式被展现,或因被动采集而得以社会化时,我们的隐私就被分门别类,成了某种“公开的秘密”,即可被共享的公共性知识和信息,而后作为“档案”,以数据的形式最终存留在网络空间里。


显而易见,没有谁能保证我们的信息绝对安全,官方可以以正当的理由(比如国家安全)浏览这些信息,商业和市场也有可能基于利益需求调用他们掌握到的私密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更不要说还有为竞争而开展的种种“信息战争”。因是之故,信息滥用和信息泄露就成了数字时代中不可避免的现实因素。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杂志社梳理了2020年上半年度在世界各地发生的重大数据泄露事件,国内的有中国电信超2亿条用户信息被卖,微博5.38亿用户数据在“暗网”出售,青岛胶州中心医院6千余人就诊名单被泄露,多地数千高校学生隐私遭泄露,江苏南通等地5000多万条个人信息在“暗网”被倒卖等;国外的有远程访问协议Telnet密码泄露事件,以色列640万选民数据遭泄露,化妆品巨头雅诗兰黛云泄露4.4亿条邮箱记录,国泰航空泄露940万乘客资料,某英国安全公司云泄露50亿条安全记录,2.67亿个Facebook账户信息在“暗网”出售,印尼电商9000万账号信息在“暗网”售卖,WordPress数百万网站数据库遭到窃取等。②这些数据触目惊心,并揭示出大数据、互联网、5G这些为人类发展带来无限机遇的“技术福利”之险恶、狡诈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它象征着当今时代已经增生并且发展壮大出了一种新的暴力形式和新的数字伦理,即网络暴力和“无边界正义”。


罗譞指出:“网络暴力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权力关系的实践,内含着一种微观权力结构,这个权力结构由网民自我赋权而成,并通过道德话语的生产而合法化,从而创造出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结构。被施暴者在不断的道德批判中被纳入到了这个权力结构之中,继而被剥夺了其本应具有的‘数字生存权’,成了一个不受任何权力保护的‘数字赤裸生命’。而个体丧失所有数字生存权利,变成‘数字赤裸生命’的过程正是其走向‘数字性死亡’的过程。”(罗譞151)隐私受到侵犯并不必然导致网络暴力,但网络暴力一定包含隐私受损,我们几乎可以把隐私受损视为网络暴力的标志性特征。在克里斯琴斯(Clifford Christians)那里,这其实就是一种非正义。克里斯琴斯所理解的正义是“美好生活的关键概念”,是“新媒体的核心道德规范”(克里斯琴斯98-102)。在数字时代,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正义论,即所谓“无边界正义”。“无边界正义”的提法是对完全以技术来理解生活的矫正和补充,因为网络世界是无边界的,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生存语境。一方面,数字化生存意味着全球性会通与交流愈益可能;另一方面,它又意味着越来越少的人际互动。在数字主导的社会中,技术被当作异于人性的工具、机器和产品,“道德目的输给了技术卓越的要求”,“道德承诺牺牲于先进的技术”(99-100),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让位于技术扩张及其所追求的利润理想,因此传统的正义也变成了一个空洞的概念,无法用于理解数字时代的美好生活。我们必须在人类价值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正义观念,把对正义的要求从国家主义转向世界,因此它还“需要艺术、音乐、历史、哲学、文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帮助”(100-101)。


隐私——暴力——正义,这三者隐约建构了数字时代的新记忆伦理。其核心其实还是数据与技术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似乎回到了记忆最原初的功能问题上,也即记忆就是“痕迹”。在理想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发声,需要留下我们的痕迹,需要被关注被认可;但同时,我们也拥有“被遗忘”的权利,拥有选择生存方式的自由。但在实际的生活过程中,“记忆之痕”往往不是中立的,甚至不是自主能动的,尤其在数字时代里,数据与技术已经完全渗透到了我们的存在无意识中,成为这个时代的文化本能。


三、国家记忆的危机与未来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国家记忆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概念,其目的就是要验证国家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塑造为全体国民所共享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信念,从而增强其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它本身也是国家政治治理的文化手段和重要构成,它为国家建构及其制度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必要而关键的基础。


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在谈到国家建构时曾经非常明确地指出过,制度能力是国家建构问题的核心,制度供给涉及国家概念中的四个方面,分别是组织的设计和管理、政治体系设计、合法性基础、文化和结构因素(福山23)。对照来看,国家记忆发挥其功能显然主要是在后两个领域展开。因为国家记忆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国家对自身历史的解释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知识生产,它必然要与国家政治统治之来源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发生密切关联。当然,国家记忆并不等于国家历史。相对于唯一的、单向的、不可重复且不可更改的国家历史而言,国家记忆更强调对历史的“解释和知识生产”。国家历史是本质的,国家记忆则是一种重塑机制,是建构的。借用法国学者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对“新史学”的论述来看,“构成社会、政治环境的国家,以及有着历史经历的社群或者代代繁衍的群落,都会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建立各自的档案,从而形成了记忆”(勒高夫109)。国家历史是国家记忆形成并施加作用的基础场域,后者可谓“历史的历史”。具体而言,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原则和制度效果而言,通过对合法性基础的强化,对文化价值体系和体制结构的规范,国家记忆的建构也得以具备了多重价值和影响。其一,决定了国家能力或制度能力的大小;其二,使国家对内能够保证民众的安全感和生存发展权,对外能建立良好的外交形象和国际关系;其三,决定了国家是否能成为福山意义上的“强国家”,拥有“制定并实施政策”的能力和“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福山7)。总而言之,国家记忆与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未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强国家不见得是合法性稳固的国家,但反过来说,合法性稳固必然有利于形成强国家。而国家记忆正是构成合法性的重要条件之一。它是“国家构建的艺术”,“无论如何,国家构建的艺术将成为国家力量的关键要素,其重要程度决不逊于动用传统的军事力量来维护世界秩序的能力”(116)。


在数字时代,国家记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它的危机或问题同样彰明较著,大致来说,它主要面临着如下两个问题。


首先,怎么处理对记忆的选择问题?国家记忆关涉到国家对过去的解释、对现实的界定和对未来的规划,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国家记忆也会呈现出变动不居的“流动性”样态。正如尼采所说的那样:


每个人和每个国家都需要对过去有一定了解,不管这种了解根据他的目标、力量和需求,是通过纪念的、怀古的,还是批判的历史而取得的。这种需要不是那些只旁观生活的单纯的思考者的需要,也不是少数渴望知识且只对知识感到满足的人的需要,它总是生活目标的一个参考,并处于其绝对的统治和指导之下。这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和一个民族与历史之间的天然联系。饥渴是它的源泉,需求是它的准则,内在的可塑力则规定了它的限度。只有为了服务于将来和现在,而不是削弱现在或是损坏一个有生气的未来,才有了解过去的欲望。(尼采27)


国家记忆作为一种知识生产,不可回避地要面临知识来源及其合法性的问题。而在数字时代,因为记忆常常被数据化,从而被转化为信息储存在网络空间里,更因为当今全新的媒介生态对记忆无所不在的塑造,与其相关的筛选和判断问题就尤其突出。


比如说,维基百科就是一个异常生动的线上“记忆之场”。“维基”这个概念的创始人,美国计算机程序员沃德·坎宁汉(Ward Cunningham)和他的合作者波·留夫(Bo Leuf)对维基有一个基本的规定,即“维基本质上是民主的——每一个使用者都与其他使用者拥有同样的权力”③(桑斯坦161)。的确,维基是一个允许任何使用者编写、删除、修正和重写内容的网站。而维基百科则是以此网站为平台的百科全书,它同样允许任何人参与到任何一个条目的编辑中来。据统计,维基百科每小时被修改数百次,每天要添加七百多篇文章,而与传统大相径庭的是,没有哪个作者会把自己当作某一条目的固定作者,即刻判断哪个版本的条目是标准或范本也不可能。在维基百科上寻找“正典”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而且即便有专家的参与也未必就能如愿。因为“维基百科部分是一种协商论坛,由异议者给出理由,同时也是伴随着异议的协商‘场所’。实际上,维基百科使用的MediaWiki的每个页面都包含了对话窗。这意味着,百科全书中的每个条目都可以作为协商空间……甚至可以把维基百科视为一个变化异常迅速的传统:每个编辑者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桑斯坦165)。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如果维基百科就是我们所处身的数字时代的真实面目,那我们应当如何准确地获取我们想要的知识呢?我们又依据什么来界定自我与集体之间的边界呢?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把自己的记忆和历史交给了像维基百科这样的网络世界,也有更多的人是从像维基百科这样的知识生产系统中了解历史、寻找记忆。但就像维基百科上的每一个条目都可以被多个作者多次编辑一样,它最后形成的条目只能是复调而非独白,因此,如果倾向于依据维基百科来筛选和构建我们的记忆,那记忆必定会越来越趋于“协商式”记忆。具体到国家记忆而言,它会导致国家记忆的形成无法再完全依据从国家至民众(自上而下)或者从民众至国家(自下而上)的传统路径来考察。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必然与强制性的政治指令背道而驰,所以它对“自上而下式”的国家记忆形成机制影响尤为深远。另一方面,记忆越来越被数据化、被抽象化、被“去人性化”,民众处身于海量的信息世界,其筛选、判别乃至决定的困难程度也相应提升,这又使“自下而上式”的国家记忆形成过程更加不确定,或者被延滞。因为“协商式”的记忆更接近“共识”,甚至有可能是桑斯坦所倡导的“平均数”。虽然它也充斥着记忆的协作与争夺,但与仍然拥有“口述者传统”和“幸存者叙事”的记忆斗争不同,数字时代的国家记忆建构更多要依赖于网络,而网络则具有不确定、瞬息万变等特点。


这就带来了第二个问题,即国家记忆的公共空间问题。我们都知道,在空间层面上,与“国家”相对应的记忆主体是“民间”和“社会”,后者既可以说是国家记忆的发生源头,也可以说是国家记忆的“战场”或“熔炉”。国家总是从民间和社会提取有助于塑造国家形象、建构共享的文化价值体系、固化国家认同的记忆材料,再经过政治意识形态的筛选和改造,借助社会仪式、历史教育、新闻宣传等手段将其反复操演,最终确立正确的、公共的记忆现实。但在数字时代,这一切都因为网络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很多人把网络界定为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公共领域,持不同见解的人在此汇聚,通过争鸣、交锋,可能形成网络“群落”,并达成某种“局部的共识”。网络世界的群体建设往往是由“需求”驱动的,因此很容易仅仅因为言论或观念的一致性而产生群体认同。美国学者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就曾说过:“真实世界的互动通常迫使我们处理不同的东西,虚拟世界却偏向同质性,地缘的社群将被取代,转变成依利益或兴趣来结合的社群。”④(Putnam 178)桑斯坦的著作《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更是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论证。


相比“民间”和“社会”,网络似乎是一个更开放也更广阔的世界,它不仅没有物理的边界,也没有文化的边界。唯一可以称得上网络界限的,我认为是它的技术边界,关于网络开发的技术能走多远,网络就能走多远。网络对国家记忆建构与表征造成的最大影响就是改变了传统意义上“集体”或“群体”的内涵与外延,也由此令国家记忆对集体发生作用的方式与传统迥然不同。传统意义上共享历史、价值、信念,甚至共享情感的“集体”在网络世界里变成了“群落”,虽然它的形成也可以基于共通的情感、共享的价值信念,或者是共有的利益关系,但它却无法再像集体那样具有稳定性和恒久性。群落可以在瞬间产生,也可以即刻解除,新的群落不断地形成,新的群落意识也不断地增生。毫不夸张地说,每产生一个新的群落,就会随之形成一种新的信念或价值体系,而其中的个体对集体的忠诚感几乎是淡之又淡的。


吉尔·A.艾迪(Jill A.Edy)把这种状况称为“后广播时代的集体”。在他看来,在大众传媒时代,集体往往被界定为“特定媒介组织所接触到的潜在受众,并假设媒体文本所表达的价值观与媒体来源所寻求接触的受众中的主流社会价值观相一致”(Edy 71),而在后广播时代,这个假设几乎是不成立的,我们必须重新界定集体和集体记忆。艾迪援用了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及其同事对“群落”(community)⑤概念的区分,后者将社区区分为地方群落(community of place)和兴趣群落(community of interest)两种类型:


前者是由生活在相互物理邻近的个体所组成的,这些个体是邻居,即使他们互不认识,他们也还是被共有的物理环境绑定在一起。后者是自我创造的群落,当人们共享一个兴趣、一个关注点或一个观点等时,这种群落就形成了。从某些方面来说,从广播世界发展到后广播世界,就是从一个由地方群落主导的媒体世界发展到由兴趣群落主导的媒体世界。(Edy 71-72)


很显然,按照这种理解和分类方式,网络世界中的集体就是兴趣群落,而集体记忆也更可能出现在兴趣群落中。


按照安德鲁·霍斯金斯(Andrew Hoskins)的提法,“集体”这个概念范畴的变化是一个更为宽泛的革命性转变的后果,即“联结转向”(connective turn)的后果。“联结转向”是数字时代的产物,它决定了一种新的知识基础——“信息基础设施”(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的形成,不仅使人机之间建立了新的联系,也改变了记忆与遗忘的价值。最为重要的是,霍斯金斯提出,联结转向经由改变媒介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塑造了一种新的大众群体,即其所谓“纷众”(multitude)。“纷众”是依赖数字技术、生活在新的媒介生态中的那一部分人,他们连续不断地“捕捉、发布、记录、编辑、喜欢、链接、转发和聊天”,由此导致“纷众记忆”(the memory of the multitude)“无处不在却又同步发生,四处分散却可以搜索”,它们摆脱了以往人与档案之间的缠绕,完全通过数字设备和互联网来沟通交流,它们被相互联结、联网和存档,并因此成为人类社会化的一部分(Hoskins86)。“纷众”的概念更早在意大利学者鲍罗·维诺(Paolo Virno)那里得到了非常深入的分析,维诺认为:“当代纷众既非由‘公民’也非由‘生产者’构成,它居于‘个体和集体’之间的中间地带,使‘公共的’和‘私人的’之间的区分不再有效了。因为它解散了这类二元联结的术语……纷众并不是要与独一冲突,而是要重新界定后者。”(Virno 25)霍斯金斯也采用了维诺对“纷众”的界定,并且在前者看来,正是由于纷众对二元联结概念的消解,才产生了作为纷众记忆的“新记忆”,这种新记忆基于“非交际的社会性和不共有的共享性”(a non-sociable social or a sharing without sharing)群体,它改变了我们对记忆机制的传统认识,使得档案从过去稳定静止的“空间性”中解放出来,转而变为一个流动的、“时间性”的记忆媒介(Hoskins 87),而且,由于数字技术的介入,档案始终处在一个“数字转接”(data transfer)的状态,档案不再局限于一个人、一个地方、一个机构甚至一个国家,今天的档案变成了一种自洽的“社会—技术”系统。


网络、新媒体、数据,这一切都和数字时代有关,数字时代开启了人类的美好新生活,同时也创造了新的记忆生态。在这个新的数字化的记忆生态之中,作为记忆结构的“纷众”,其边界是流动的;作为记忆载体的“档案”,其运行方式也是流动的。因此,作为记忆主体的“国家”,其建构国家记忆的方式也就无法再像前数字时代那样完全经典、确定而且一以贯之。


从记忆的集体性主体来看,网络世界中多元多样的兴趣群落必然会导致“记忆筒仓”(memory silos)现象的出现,就像吉尔·A.艾迪所说的那样:“如果一个社会系统中不同的人群共享一个他们独有的集体记忆,却不知道这种记忆在他们群体之外并不典型,那么记忆筒仓就会出现。”(Edy 74)因为兴趣群落里的成员是基于共同的兴趣而聚合到一起来的,不同的兴趣群落之间并不共享或共有一个普遍的历史或一种普遍的价值观,“记忆筒仓”形同“记忆深井”,彼此之间恰恰是互相独立、疏离,甚至是排斥或敌对的关系,这对最终形成集体同一的“黏结记忆”无疑是巨大的阻碍。


从最根本的建构基础来看,互联网使得原本就很多元的民间与社会更加多元复杂了,网络社会被分解为无数个瞬息万变、流动不息的“纷众”,这不仅强化了纷众记忆的异质性,也削弱了对同一的、唯一的或恒定的东西的认同感。


从最深入的历史教育或文化渗透来看,数字时代的知识生产也不同于以往。对于网络纷众而言,捕捉和消化海量的信息比深度反思系统化的知识更快捷,也更容易产生即时效益,而且“随着各种新的阅读界面和装置的发明,随着阅读的文本媒介的改变”(周宪155),全新的数字化的电子阅读文化已然形成。如今,人们本来就更倾向于“浏览式”阅读而非“沉浸式”阅读(163),更不用说被“浏览”的内容本身就庞杂繁复,甚至充满了各种矛盾、错误或异见。


从最经典的传播方式来看,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节日和民间仪式在网络世界里又变成了一种“文化习惯”,并且克服了线下的地域、空间局限,转而聚焦在对持续性、热度、回响等时间性方面的关注上。


一言以蔽之,从记忆的主体到记忆的对象,再到记忆的方式和记忆的表征,互联网颠覆了原本由国家和社会(或民间)所构成的记忆生态,创造出了更多关于记忆乃至国家记忆的可能性。


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在一个高度全球化的时代和公共空间如此密集的时代里,国家记忆无论是作为一种集体记忆,还是一种公共记忆,都只是记忆的其中一种而非唯一形式。承认这一点对我们历史地和辩证地理解国家记忆至关重要。对建构有效的国家记忆、形成强大的国家认同,以致推动和平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而言,记忆一定是多面相的、多层次的,是“中介”,也是“协商”,还可以是“抵制”,或者是“征用”(Ingrid Volkmer and Carolyne Lee,62)。我们需要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创造形式多样的记忆网络,也需要在个人和国家之间、在民族国家和世界之间建立更开放更宽容的对话机制,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获得进步的、更美好的记忆的未来。


①参见《国家记忆》官网(tv.cctv.com/lm/gjjy)上的“栏目介绍”。


②《盘点2020上半年全球重大数据泄露事件》,来源: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杂志社,2020年6月18日,详见http://www.isccc.gov.cn/xwdt/xwkx/07/903972.shtml。


③详见http://c2.com/cgi/wiki。


④译文参照了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7页。


⑤Community,这个概念可以翻译成社团、社区、群落、共同体等。根据我对其意义以及网络世界中群体特色的理解,我把罗伯特·贝拉的界定翻译为“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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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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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艺理论研究 2021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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