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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对共同富裕作出新的阐释:“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进一步揭示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深刻蕴含,彰显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境界和思想智慧。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新时代的赓续和拓新
社会主义本质,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回答中作出的重要概括。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这一概括完整地阐释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凸显了这一本质规定中逻辑紧密、学理相衔的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强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任务;二是突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方向;三是明确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的阐释。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是从社会主义本质的整体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归根结底”意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整体上,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根本手段,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根本前提,凸显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二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和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双重意义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奋斗目标”意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合中,共同富裕由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内涵,跃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赋予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生相随,不仅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上的根本要求。在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阐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坚持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又强调指出“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而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社会对生产条件的分配,根本的就是对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了人们在分配中的地位;而社会既定的分配方式,又反作用于生产,决定社会成员在生产中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分配的“制度安排”问题,这就是:“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总体上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两极分化”的必然趋势正相对立。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有可能相对合理地处置体制层面上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的,但它不可能解决制度层面上的“两极分化”问题,“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规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要恰当地处置好体制层面上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还要进一步解决好制度层面上的共同富裕本质要求问题。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上看,不能把共同富裕的制度性规定等同于“公平”和“效率”的体制性关系问题;也不能把体制性的“公平”和“效率”关系,同制度性的共同富裕要求对立起来,因为前者是后者的体制性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制度性跃升。在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强调的就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紧扣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具有的制度性、体制性的“本质要求”,从“本质要求”上对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和方略性问题作出新的阐释和新的部署。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要矛盾在新发展阶段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对新发展阶段根本目标的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愈加明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目标性规定也更为明显。以“十四五”时期为开端的新发展阶段,一方面使得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其中包括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在不断增长,愈加成为秉持人民至上,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作为社会“需求”,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供给”的。与“需求”的不断增长相比较,“供给”能力和水平上的不平衡不充分,明显地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的分析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除了“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这两个突出问题外,其他四个突出问题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解决好这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也是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后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直接涉及“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主要方面。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成为新发展阶段处理和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路向和根本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力和有效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以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聚焦点的,也是形成新发展阶段的新的发展极和着力点的根据和立场。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部署,一是在对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阐释中,明确提出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要求;二是在对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中,明确提出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要求。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擘画了在“第二个百年”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战略步骤和进军路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提出新发展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的目标。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不仅从战略目标上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还从发展规划上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完备方略,特别是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在对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主要措施上,强调“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在“第二个百年”启程之际,这些部署和措施的提出,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战略意义和方略举要。
回溯历史、前瞻未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庆祝大会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作出新的阐释,特别是对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战略意义和方略举要作出新的阐释,在总体上提出“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新的推进理念、实现路径和根本方法,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深邃探索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为圭臬的。在对新发展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的概括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凸显了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整体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各方面的全面富裕,是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过程的、要分阶段推进和实施的共同富裕,进一步丰富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内涵。
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写真,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美好生活”涉及的需要范围的全面性,包括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二是“美好生活”涉及的需要,在实现方式上的公共性、共享性。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特征。
第一,共同富裕同“中国式现代化”相同,都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和前提的。2021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把共同富裕的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联系,在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也将进一步夯实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加强全面领导的基础。在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新的阐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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