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宓:水利秩序与蒙旗社会——以清代以来黄河河套万家沟小流域变迁史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64 次 更新时间:2021-05-25 14:47

进入专题: 蒙古   民人   万家沟   水利   村落  

田宓  

摘要:

黄河河套万家沟小流域的变迁史呈现了水利秩序构建与蒙旗社会演变之间的关系。清代以来,在“走西口”的历史进程中,河套地区逐渐从游牧社会向农耕社会过渡,农田水利渐次开发,定居村落大量形成。在共同的地域空间中,围绕着万家沟清洪水的开发和利用,蒙汉民众交往愈加频繁。地方社会自发地形成了以“村落”为中心的用水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治理方式的变化,更多村落加入万家沟灌区用水系统。与此同时,蒙汉民众还通过传说故事和祈雨仪式等方式维系水利秩序,这些地方性知识与习俗,不仅成为地域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持续地推动着当地社会的认同与整合。

关键词:蒙古;民人;万家沟;水利;村落;


地处黄河上中游的内蒙古河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游牧与农耕人群你来我往的中间地带。15世纪以来,土默特蒙古在这里驻牧。17世纪中叶以后,在“走西口”的历史进程中,当地社会由牧转农,农田水利灌溉渐次发展,定居农耕村落大量形成1。村落逐渐成为地方水利秩序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单元。本文讨论的河套万家沟小流域水利变迁史,从一个侧面呈现了这一历史过程。

万家沟位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地处大青山(阴山山脉支脉)南麓,属于山前小流域。围绕山前小流域,学者们已经进行了一些研究。张俊峰以洪洞县为例,考察了引泉、引河、引洪灌溉三种类型水利社会。其中引泉和引洪灌溉均指山前小流域。他对二者水利进程展开了分析,指出山前小流域以泉水和洪水为中心,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水利社会2。周亚以临汾龙子祠为研究对象,从长时段着眼阐析了泉域社会的结构与变迁,指出应把清水、洪水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察3。张继莹从河津县三峪着眼,通过分析“清浊分用”水利规则的确立和演变,讨论固定制度与变动环境之间的整合与冲突4。总之,这些立足某一区域的深入探讨,对理解山前小流域的开发和地域社会的演进富有启发意义,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中国水利社会史的研究,并为不同区域之间的比较提供了具体翔实的案例。

万家沟小流域与山西等地的山前小流域具有相似的自然环境,但在不同的制度空间、人群关系下,内蒙古山前小流域的水利发展呈现出怎样的运行轨迹和具体特点,反映了蒙旗社会的哪些历史变化?这些问题仍需深入讨论。今堀誠二、麻国庆、穆俊等学者曾探讨过万家沟小流域的清水利用问题5。笔者数年来多次走访万家沟小流域内的大小村落,访得契约、碑刻、口碑等一批未刊布的民间资料。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综合官方文献与民间资料,结合文献解读与田野调查,试图分析清代以来万家沟小流域的清洪水利用和地域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

一清代至民国万家沟小流域的村落联盟与贾家淤地

河套平原的前套平原(土默特平原)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黄土丘陵,西起乌拉山东麓,东至蛮汗山西坡,总面积约9900平方公里。前套平原北面的大青山之中纵横交错着众多山谷,当地曰“沟”。大小各沟均有水量不等的沟水流出6。本文讨论的万家沟,蒙古语名察苏河,沟口位于今土默特左旗把什乡古城村西7。万家沟主沟全长67.9公里。沟口以下,河道由北向南,经山前洪积扇进入平原地区,至参将村折向西南方向,在新营子村汇入哈素海,全长20公里。8万家沟沟水分清水和洪水,清水为四季长流的山泉水,洪水为雨季时的山洪水。万家沟与大青山其他各沟,为地方上不同人群的生息繁衍提供了重要的水源地。

入清以后,清廷在土默特编旗设佐,为每个蒙古兵丁分配户口地、水,作为当差养赡之资9。此后,随着山西民人源源不断地移居口外,朝廷设道厅机构对其予以管理。万家沟小流域的地、水由蒙古人占有。较早来到的民人租佃蒙古人的户口地、水为生,逐渐从“雁行”到“定居”,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聚落。万家沟中的清水,是四季皆有的长流水。为满足农田水利灌溉的需要,这股清水最先为四周村落的蒙汉民众开发使用。以往学者们对万家沟沟水的研究也主要围绕清水使用展开10。本文为方便进一步讨论,将先阐述万家沟清水的利用状况。

至迟在嘉庆年间,围绕着清水利用,万家沟形成了把什板申(古城村附于把什板申)11、云社堡、察素齐三个有蒙古水份子的村落组成的水利联盟,并设立水利社管理用水。道光年间的使水规程中说:“使水各村合组水利社管理其事,会首以下有水头四人,除年支工资外,每水头例有水股半分,平时此半分水自用或转售,均不拘也。”12可见四村水利社人员的组织架构是“会首—水头”。会首以下设水头四人,分管四村用水事务。

与水利社建立同时,蒙汉民众还形成了一套使水办法,这套办法由把什板申、察素齐、云社堡率先订立。道光十三年(1833)的告示称:“业经本府会同委员查照嘉庆十九年间旧章,断令把什板申、察素齐二村各浇灌二日二夜,荣(原文如此—引者注)社堡村浇灌一日一夜,轮流浇灌周而复始,毋许紊乱。”13其后,玻璃圪沁和锁号二村向三村争水,也加入了这一村落联盟。同治五年(1866)的《阖村蒙民公议轮用渠水旧规以及奉断章程重申禁约碑》记录了六村的用水安排:

一、每年四月初一日起云社堡村接水浇灌一日一夜;自初二日起至初五日,把什板申、察素齐村各浇二日二夜;如此轮用,周而复始,浇至七月底止。自八月初一日起,锁号尔、波尼圪气(原文如此—引者注)二村接水,止准浇灌五十日,所有冬春之水,皆归我村蒙古经管。14

上述使水章程只规定了四月初一至九月二十日的用水办法,并未说明当年九月二十日至次年四月初一的水如何分配,只说“所有冬春之水,皆归我村蒙古经管”,“我村”指的是立碑的察素齐。这一说法较为含混,并未指明如何经管,故而成为日后水利纠纷的焦点。光绪二十七年(1901)察素齐、把什板申争水事件就是由此而起。根据把什板申蒙古人的说法,四月一日以前,把什板申白日使水,察素齐晚间使水,但察素齐村民违反了使水的旧有章程,“今察素齐民人王盛威、赵德富贿买蒙员佐领福隆太、都隆,违规争水,不分春夏,欲一律使用”15。不过,察素齐村民对此却另有说辞,他们认为春冬之水,名为浑水,由蒙古经管,也是按照清水章程使水。但“有民人贾姓,将其渠南向无水分禁浇之淤地,卖把什板申村蒙古等,违禁乱章”16,这破坏了原来的用水秩序。为解决春冬之水引发的矛盾,官府起初制定了把什板申使水三天三夜、察素齐使水两天两夜、云社堡由接水处分使十分之二的办法。但案件正在审理间,把什板申突然贴出一纸告示。该告示“奉华厅主、福参领双衔”,规定把什板申用水两日两夜,察素齐用水一日一夜17。这一做法遭到察素齐反对。后续情况如何,因材料缺失,无法查知。不过,水利纠纷的久讼不止,反映了蒙汉民众不断细化沟水权属和用水办法的诉求。

万家沟使水秩序的建立和变化,始终伴随着水利联盟之外民众对水资源的竞夺。其中贾姓民人就与水利联盟展开了连绵不绝的水利纷争。道光十三年,把什板申的公楚克私自将水典给民人贾登泷,开支渠引水,引发诉讼18。道光十五(1835)、道光二十年(1840)、道光二十三年(1843),把什板申蒙古人私将清水卖与民人贾姓浇灌淤地,导致纠纷19。及至光绪年间,民人贾姓又联络把什板申蒙古人,雇觅“水鬼”蒙古人九九、楞海等,“强霸春秋二季混水,偷挖渠口,全行由四盘水磨流下引浇淤地”20。

这个在文献中频频出现、挑战万家沟用水秩序的民人贾姓,究竟是什么人呢?《神山贾氏族谱》记载,乾隆年间,贾家十二世贾修身,由祖籍山西神山迁徙到口外,在武川县境内择地而居,名曰贾家沟。乾隆中叶,十三世祖贾知远率四子,沿万家沟来到山前,向把什板申蒙古人买地谋生,此后贾姓民人在土默特平原演绎了一部跌宕起伏的家族发展史21。

对于生活在大青山山前的地方民众来说,万家沟的清水常年不断,是稳定的水源,控制了万家沟的清水,就可为土地灌溉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洪水虽然也可用于灌溉,但其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经常溢出渠道,四处流淌。人们需要花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来归束这股集纳了诸沟沟水的洪流。故而已经控制了万家沟清水使用权的水利联盟,暂时没有对其开发利用。《绥远通志稿》曾这样说道:民人“春出秋归,惟贪地多,不精工作,间以住居地理关系,偶濬山泉,用灌畦圃,利用山洪,淤积地层,亦少数尔”22。不过,贾姓显然是这“少数”之一。

乾隆中叶来到大青山山前的贾姓民人,未能加入上述村落联盟,但他们雇觅工人、拦河筑坝、利用洪水淤地,逐步扩大土地耕作面积。万家沟洪水夹杂着大青山中的牲畜粪便和腐枝烂叶,含有丰富的养分,在贾家的人工干预下,洪水将山前的土地淤成了百顷良田,到了晚清,贾家已经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民国时期,土默特地区实行土地清丈,因担心自家土地“凭空被人霸占没收”,贾家淤地西柜的贾功定向垦务局提交了一份“贾功定祖遗滩地之买契摘要”。这份摘要共有22份契约。从中可知,贾功定的土地主要分布在沙尔沁、白只户、刀尔计等村周围,均租自蒙古人。土地面积计亩数的有1584.5亩,不计亩数的有7段(块)23。

贾姓民人依淤地而居,逐渐形成了老大柜、小二柜、小三柜、西柜、南柜、缸房等村落。其中贾知远的五个儿子,除二子贾瑶一支留居武川忽兰哈达外,长子贾瑗一支居大柜、缸房和三柜。三子贾珏(毂)一支居南柜、西柜,四子贾瑾一支居二柜(后迁西柜),五子贾瑜一支居西柜24。雄厚的财力还使他们在婚姻关系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十四世贾珏,娶土默特公的女儿韩氏为继室,十七世贾纯,娶绥远城将军衙门掌案之女张氏为妻25。通过与蒙古贵族、衙门官吏的联姻,贾家巩固和提升了其在地方上的社会地位。今天南柜依然有一座“淤地庙”,庙中《功德碑》记载,该庙建于一百多年前,毁于“文革”,于2008年重建26。依此推断,淤地庙应该建于晚清时期,该庙的修建表明贾家已经构建出“淤地”认同,成为土默特地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民元鼎革,河套平原时局动荡、政权更迭,而万家沟的水利秩序依然沿着过去的轨迹前行。北京政府时期,土默特地区的水利秩序基本延续清代。南京国民政府和伪蒙疆时期,地方政府改组地方水利机构,并尝试将水权收归旗有,但这些政策大多没有落在实处。民国《归绥县志》载:“万家沟水灌溉沙尔沁、西梁、古城、把什板申、察素齐五村并萨拉齐云社堡之地,夏秋山水涨发时,西柜、南柜、老大柜、缸房、五里坡、毛脑亥、平基七村及萨拉齐、参将等村之地亦赖淤灌。”27可见古城、把什板申、察素齐、云社堡依然保留清水的使用权。值得注意的是西柜、南柜、老大柜、缸房都是贾家聚族而居的村落。贾家使用洪水的权力载入地方志,这说明其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已经为自己在地方水利秩序中赢得了一席之地。

二20世纪中叶以来万家沟小流域的灌区与用水村落

20世纪中叶以来,万家沟小流域的水利秩序呈现出新的发展动向。清代和民国万家沟小流域遵循的是“因地得水”的水权逻辑,也就是说汉人租种蒙古人的户口地,方能获得使水权。28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一系列土地政策改变了当地的水利格局。1951年绥远省政府实行旗县联合土改,没收蒙汉地主土地,并在蒙汉农民中间重新分配。蒙古族农民分得土地和生产资料是汉族农民的一至两份。互助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时期,针对蒙古族收入减少的情况,采取土地付酬的方式给予补助。此后围绕土地报酬问题,各方展开了长期争论。直至1979年,以分给蒙古族社员相当于汉族社员两倍自留地的方式得以解决。1980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铺开,除自留地以外,土地按照人头分配到每家每户29。

伴随着上述土地关系的改变,土默特平原的水利秩序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绥远省蒙旗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凡应归国有及公有之山林矿泽土地牧场,其地权原属蒙旗管辖者,应由旗人民政府依法管理之”30。其中的“泽”字,是指绥远地区的各种水资源,此时收归国有,并由旗人民政府负责管理。1958年,土默特旗政府按照“承认历史、照顾现实、发展生产、加强团结”的原则,制定了新的万家沟水利章程。这一章程在制度上规定了把什板申、察素齐、云社堡、玻璃可沁、锁号以外的村落也可以使用万家沟沟水。以八月初一到九月二十的秋水为例,“秋水,自阴历八月初一上午七时起至九月二十日下午七时止,由可沁、锁号、城留、那什图、白庙子、苏卜盖、讨合气、山盖、厂汗秃力亥9村共同使用。其间,要保证上游沤麻和吃水的需要,不得浇地”31。原来只有玻璃可沁、锁号可以使用的秋水,现在城留、那什图等7个村落也可以使用。这一章程的制定,意味着地方社会的水利秩序开始向自流灌区过渡,无论清水、洪水,只要渠道能够覆盖的村落,均可使用沟水。不过,在自流灌区内,依然优先保证以往有使水权的村落用水。

1957年以来,在全国水利建设“大跃进”的背景下,万家沟水利迎来了大发展。万家沟灌区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灌区代表大会,在会上选出贫下中农八人担任管理员,组成灌区管理所。从1960年到1965年,共计开挖了各级渠道3.4万余条,同时修建了各种水利设施,使灌溉面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的1万亩增加到1965年的5.7万亩,受益单位共有6个公社35个生产大队。20世纪60年代,全国农业展馆水利馆展出全国43个大寨式水利典型,因为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万家沟成为这43个典型之一32。此事例反映了这一时期万家沟水利快速发展的社会状况。

1958年,土默特旗组建人民公社,截至1984年改人民公社、大队为乡镇、行政村之前,地方水利兴修和用水办法,基本以社队组织为单位展开。沙尔沁和陶思浩公社的例子,体现了在全国大力发展水利事业的背景下,万家沟小流域的蒙汉民众在社队干部的带领下劈山开水、修挖渠道的历程。万家沟的西侧有一道巨崖,挡住了沟水向西的去路。1962年,把什公社沙尔沁大队党支部书记蒙古族干部阿拉兵组织本大队的蒙汉群众,打通隧道,修成石渠,使沙尔沁大队绝大部分土地得到灌溉。沙尔沁村西西陶思浩公社的几个蒙古族、汉族联合队也想利用万家沟沟水。但挖渠时,要从沙尔沁村中通过。阿拉兵争取了本队社员的支持,协助陶思浩公社修通了渠道33。由此可见,在新的制度空间下,沙尔沁和陶思浩两公社的蒙汉民众通过协商与合作,共同实现了对万家沟沟水的利用。

随着灌区面积扩大,多个公社、大队共同使用万家沟沟水。为协调用水,避免矛盾,万家沟水利管理部门制定了使水办法。办法规定:跨公社的插花地采取随渠灌溉、上轮下至的方法。本公社范围内发生的偷水现象,由公社负责解决。跨公社偷水者,个人以罚工、罚款处理,集体以罚水处理,由管理所负责补偿被偷单位水量34。对公社内和跨公社水利纠纷的相关规定,表明了“公社”是政府调配用水的基本单元。

万家沟水库的修建使万家沟小流域从自流灌区变为水库灌区。1991年,万家沟水库开工,1997年投入使用。水库的修建使土地灌溉面积从3.2万亩增加到12.56万亩,同时降低了下游地下水位,改良了50万亩盐碱地。水库建成以后,原来的长流山泉水和山洪暴发时的洪水,都被储存在水库之中。万家沟水库灌区每个村成立“包浇队”或选出“包水人”,由“包浇队”“包水人”联络水委会,交纳水钱,在约定日期使用万家沟沟水35。使用万家沟沟水时,依然要优先保证过去有用水权的村落。截至2019年,万家沟灌区共有主要干渠、支渠16条,可灌溉村落40个36。水库修成之后,万家沟沟水使用按季节分为夏秋浇水、春汇地和冬汇地。除夏秋浇地以外,冬汇地主要是万家沟总干渠以东的村落用水,春汇地则是万家沟总干渠以西的村落用水37。此外,今天万家沟灌区的民众还可以选择机井浇地,如锁号的土地就被商人承包种植苜蓿,采用机井灌溉,不再使用万家沟沟水。

三传说故事、祈雨仪式与水利秩序的维系

万家沟小流域的用水办法经历了诸多变化,但地方社会的水利秩序依然得以维持。为了维系这一水利秩序,蒙汉民众彼此协作,互利共享。而传说故事、祈雨仪式等文化手段,在地方社会水利秩序的维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一)传说故事——配姑娘、兄弟龙王与康熙皇帝的龙票

传说故事是地方民众表达自身观念、情感与诉求的重要途径。如果从史实层面考虑,这些传说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往往经不起推敲。但如果将其置于社会情境中去考察,不难发现这些传说故事蕴含着合理的内核,反映了地方上不同社会力量的互动关系。在万家沟沟水流经的范围,流传着一些传说故事,揭示了地方民众如何利用这些传说故事,不断地宣称其对万家沟沟水的权力主张。

把什板申村民在谈到云社堡的用水权时,强调该村是因婚配得水。村民们说:“把什板申配了本村的姑娘给云社堡,因此给了云社堡洗衣裳水、饮牛水。”38从前述内容可知,嘉庆年间,把什板申、云社堡、察素齐三村的使水办法就已得到确认。但这三个村落在万家沟沟水的使水秩序中,并不处于完全对等的地位。在三村之中,把什板申位于万家沟沟口,具有优先用水权。村民讲述的这个故事,显然带有突出把什板申优先用水权的意味。

云社堡则流传着兄弟龙王的故事:“从万家沟里顺着沟水漂下一块木头,人们用这块木头雕刻了两个龙王神像,一个留在把什板申,一个留在云社堡。这两个龙王是兄弟。”39这个说法同样反映的是云社堡与把什板申在用水秩序中的权力关系。云社堡位于把什板申的西南方向,相较把什板申,距万家沟沟口更远。不难发现,云社堡这则龙王兄弟的故事隐含着与把什板申具有同等用水权的诉求。

玻璃圪沁村民津津乐道的是康熙皇帝给水的故事:“康熙皇帝的一个大臣路过玻璃圪沁,从马上跌下来,摔伤了腿,得到村里一个蒙古‘老娘娘’的救助。康熙皇帝想要答谢这位蒙古‘老娘娘’,就问她想要什么,蒙古‘老娘娘’说,她什么也不要,就要一股饮牛水,于是康熙皇帝给了玻璃圪沁五十天的饮牛水,并有‘龙票’作为凭据。”40如前所述,玻璃圪沁和锁号最早并不能使用万家沟沟水,到嘉庆年间争水事件之后,经过与察素齐、把什板申、云社堡三村的竞争与协商,方可使用。也就是说,玻璃圪沁村民希望与康熙皇帝拉上关系,使自己获得皇帝赋予的权力,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使用万家沟沟水。

锁号与玻璃圪沁一同使用五十天的饮牛水,两村各用二十五天。个中缘由,锁号村民如此解释:“玻璃圪沁用的水,是康熙皇帝给的饮牛水。锁号原本没有水份子,但因本村蒙古人多,其中有人担任参领,在蒙古社会中素有威望权势。玻璃圪沁被其他村叼水,感到势单力薄,因此,联合锁号一同打官司争水。官司打赢后,两家平摊用水。”41这一说法,意在强调两村的联盟关系,从而使锁号村拥有了用水权。

(二)祈雨仪式——请龙王与取水

仪式是人们表述社会生活的实践活动和象征体系。它通过重复性的展演,将现实的生活转化为想象的世界,并借此达到确定社会关系、凝聚群体认同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42。在土默特地区,祈雨仪式是蒙汉民众维系地方水利秩序、构建权力关系的重要方式。各村围绕祈雨的主要仪式活动之一是请龙王和取水。

把什板申因处于万家沟沟口,村中龙王庙的龙王被周围村落认为十分灵验。龙王庙位于村子西北侧山坡,由蒙汉民众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建成。20世纪中叶之前,附近村庄每年都到把什板申龙王庙请龙王。《把什村史》记载:“龙王庙正殿旁有小轿一座,内坐‘出府’龙王塑像一尊,并有随行銮驾一副,专供天旱时,外村人众来把什板申请龙王‘出府’祈求降雨之用。”43各村来把什村请龙王的方式或说辞有所不同。大岱是白天“请”,百什户是晚上“偷”。讨合气则称,把什板申的龙王是讨合气龙王的外孙,一请就灵44。

各村赴把什板申请龙王的仪式,绝大部分已经废止,目前依然保持这一惯俗的村子,只有大岱。大岱的请龙王仪式于2000年重新恢复,每年阴历五月十五日举行。村中耆老对过去大岱迎请龙王依然保留着记忆。会首们通过抓阄挑选三十个左右的年轻人(有汉人,也有蒙古人)组成迎神队伍。其中抬轿八人,銮驾九人,水礼十人,敲锣二人,响炮等若干人。迎神时,所有人员必须光脚,挽起裤腿,头戴柳树枝编成的柳圈凉帽。迎神队伍沿途经善岱、后善岱、善友板、西河沿至把什板申。十三日委派专人沿途顺村预约,十四日下午启程,天黑前到把什板申龙王庙,十五日凌晨返程,十五日一早返回大岱45。

在迎请龙王的队伍中,必有一位蒙古人随行。大岱的赵明亮在十岁时,就曾代表蒙古人赴把什板请龙王46。2000年大岱恢复请龙王仪式,这一习俗依然被延续和遵循47。在请神队伍中,蒙古人位于前列,地方文人的《求雨俗》一诗描述了这一情景:“大岱肩舆请龙王,蒙民导路牵牲羊。把什庙里住一夜,沿村洒街又敬香。”48仪式过程中蒙古人的必不可少,表明地方民众对蒙古人在清代和民国拥有沟水占有权依然保留历史记忆。

取水是另一个重要的祈雨仪式。《善岱方舆志》记录了察素齐村民赴万家沟水神庙取水的过程:

取水者皆曰善于,幼者童子跪于龙王庙等候,长者成人赤足,净身斋饭。置瓶于庙前泉水,跪祈至瓶中承露水。虔诚者戴枷,臂上燃香扎刀者有之。得水后,以柳枝四周持之蔽捧瓶者下山,如龙王庙供之。降雨后,唱戏供牲,以答神祝。49

“取水”比“请龙王”的流程简单,可能是天气干旱,但还没有旱至请龙王的程度时采取的一种祈雨行动。这里提到的水神庙位于万家沟深处,是四周村落取水的重要地点。此庙中留有大小三口钟。其中最早的一口铸于道光十二年(1832)三月,上书“察速气水神庙位前供钟一口、生铁供气一付”。经理人是杨、刘、孟善友。察速气(即察素齐)与水神庙连写,标明了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咸丰七年(1857)七月再次铸钟时,除杨、刘二善友,还有保通河村、榆树店村、把什板申村、大行、水神社、白只户村等村落或社会组织的名称50。这说明此时水神庙在周围村落已经有了一定影响。1949年,归绥县信益乡公所、归绥县警察局派驻察镇分所、察素齐商务会、信益号第一保、第二保、第三保、第四保、第七保把什村、第十一保古城村、救国乡、泽民乡、脑木汗村、把什村、榆树店、铁帽村、西梁村、小三柜村、缸房村等社会组织和村落捐资修葺洞宇、添献神像,并立下木头材质的碑刻一座,碑文称“原有古刹,皆称名曰水神庙,从古迄今,每遇炕旱时,农民往祈取润降霜,无不感应”51。其中“农民往祈取润降霜”指的就是取水。从捐资名单来看,水神庙的影响力已经辐射到了更大的范围。

四结语

万家沟小流域的水利变迁史呈现了黄河河套地区水利秩序构建与蒙旗社会演变之间的关系。清政府在蒙古地区依据不同社会身份,设置蒙旗和道厅两套行政系统管理蒙汉民众。而移居口外的山西民人通过租佃蒙古人的户口地和水谋生。他们或依蒙古人而居,形成蒙汉杂居村落,或另外择地居住,形成民人村落。在共同的地域空间中,围绕着大青山沟水清洪水的开发和利用,蒙民之间的交往愈加频繁,关系日益紧密。地方民众自发地形成了以“村落”为基本单元的用水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土地重新分配,水权收归公有,旗县合二为一52。在万家沟小流域,本着“承认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制定了新的用水章程,传统时期有用水权的村落依然优先用水,但越来越多的村落加入到这一用水系统中。从万家沟小流域水利秩序的演变,可以看到从清代、民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转型中,“村落”逐渐取代“社会身份”成为地方水利秩序的基本单位。

一套复杂的社会秩序需要借助多种方式,才能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得以维持并延续。在把什板申、云社堡、玻璃圪沁、锁号等村,人们至今依然对配姑娘、兄弟龙王、康熙皇帝的龙票等传说故事津津乐道,这不仅仅是对往昔生活的追忆,更重要的是今天这几个村子依然具有优先用水权,人们对这些传说故事的不断演绎,隐含着实际的权力主张。四周村落请龙王和取水是在把什板申龙王庙或万家沟水神庙,在请龙王仪式中,蒙古人处于导引的位置。这正是传统时代社会运行模式留下的深刻印记。万家沟小流域内外蒙汉民众一起参与祈雨仪式,则在集体欢腾中凝聚了共同的社会情感,维持了万家沟小流域的水利秩序,并持续不断地推动着地方社会的认同与整合。

注释

1田宓:《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开发与村落形成》,《民族研究》2012年第6期;田宓:《民国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地方动乱与聚落形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5年第1辑。

2张俊峰:《水利社会的类型--明清以来洪洞水利与乡村社会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3-104页、第198-251页。

3周亚:《晋南龙祠:黄土高原一个水利社区的结构与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257-272页。

4张继莹:《山西河津三峪地区的环境变动与水利规则(1368-1935)》,《东吴历史学报》2014年12月第32期。

5(1)[日]今堀誠二:《中国封建社會の構造-その歴史と革命前夜の現実》,(東京)日本學術振興会,1978年。麻国庆:《“公”的水与“私”的水--游牧和传统农耕蒙古族“水”的利用与地域社会》,《开放时代》2005年第3期;穆俊:《清至民国土默特地区水事纠纷与社会研究(1644-1937)》,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

6(2)以上关于土默特平原自然环境的描述,分别引自内蒙古师范学院地理系编著:《内蒙古自然地理》,(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80、81页;《内蒙古农业地理》编辑委员会编著:《内蒙古农业地理》,(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9、27页;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上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0-27页。

7(3)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上卷,第19页。

8(4)土左旗水电局:《土默特左旗万家沟水库灌区规划说明书》,1980年11月15日,第2页。

9(5)田宓:《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开发与村落形成》,《民族研究》2012年第6期。

10(6)[日]今堀誠二:《中国封建社會の構造-その歴史と革命前夜の現実》,第665-676页。麻国庆:《“公”的水与“私”的水--游牧和传统农耕蒙古族“水”的利用与地域社会》,《开放时代》2005年第3期;穆俊:《清至民国土默特地区水事纠纷与社会研究(1644-1937)》,第178-182页。

11(7)《把什村史》记载,古城村有水份,是因为把什村蒙古人将土地和水份卖给了古城村民人。参见《把什村史》编纂委员会:《把什村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0页。

12(8)民国《绥远通志稿》卷四十下《水利》,(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册,第837页。

13(9)内蒙古大学图书馆、晓克藏:《清代至民国时期归化城土默特土左旗契约》第2册五四七《告示》,(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34页。

14(1)[日]今堀誠二:《中國封建社會の構造-その歴史と革命前夜の現実》,第685頁。

15(2)土默特档案,档案号:80/5/414,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档案藏。

16(3)土默特档案,档案号:80/5/426,光绪二十八年四月二十日。

17(4)土默特档案,档案号:80/5/426,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18(5)内蒙古大学图书馆、晓克藏:《清代至民国时期归化城土默特土左旗契约》第2册五四七《告示》,第534页。

19(6)[日]今堀誠二:《中國封建社會の構造-その歴史と革命前夜の現実》,第685頁。

20(7)土默特档案,档案号:80/5/426,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21(8)山西原平神山贾氏宗祠理事会:《山西原平神山贾氏族谱》卷4,(太原)太原隆盛达印业有限公司印制,2015年,第9页。

22(9)民国《绥远通志稿》卷40下《水利》,第5册,第593、594页。

23(1)内蒙古垦务档案,档案号:413/1/2110/11,内蒙古档案馆藏。

24(2)《晋北崞县神山贾氏族谱--土默特支》,2007年10月,打印本,第1页,JSS藏。

25(3)山西原平神山贾氏宗祠理事会:《山西原平神山贾氏族谱》卷四,第9页。

26(4)《功德碑》,笔者于2019年10月23日在南柜村淤地庙拍照采集。

27(5)民国《归绥县志》之《舆地志》,详见内蒙古图书馆编:《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第11辑下册,(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16年,第17页。

28(6)关于土默特地区清代民国时期水权的变动情况,参见田宓:《“水权”的生成--以归化城土默特大青山沟水为三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年第2期。

29(7)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下三卷,第204页、第238-242页。三

30(8)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下卷,第942页。

31(1)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下卷,第408页。

32(2)《经费自给有余,产量逐年上升--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万家沟灌区》,见全国农业展览馆编:《全国农业展览馆水利馆展出典型介绍》,北京,1966年3月,第99-103页。

33(3)《各族人民团结治理古塞水》,见甘肃人民出版社编辑:《各族人民的春天》,(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4页,原载《人民日报》1973年2月7日。

34(4)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下卷,第409、410页。

35(5)近些年来,包浇队逐渐被包水人取代。根据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9年10月22日;访谈地点:万家沟水委会;访谈对象:GXP。

36(6)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9年10月22日;访谈地点:万家沟水委会;访谈对象:GXP。

37(7)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9年10月22日;访谈地点:万家沟水委会;访谈对象:GXP。

38(1)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9年10月22日;访谈地点:把什村;访谈对象:把什村村民。

39(2)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7年10月3日;访谈地点:云社堡村;访谈对象:LZH,88岁。

40(3)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4年10月7、8日;访谈地点:玻璃圪沁村、讨合气村、锁号村;访谈对象:CK,82岁;DEW,72岁;LSS,74岁。

41(4)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4年10月7、8日;访谈地点:玻璃圪沁村、讨合气村、锁号村;访谈对象:CK,82岁;DEW,72岁;LSS,74岁。

42(5)[英]维克多·特纳,赵玉燕、欧阳敏、徐洪峰译:《象征之林-恩登布人仪式散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页,第44-45页;阙岳:《第二种秩序-明清以来的洮州青苗会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304页。

43(6)《把什村史》编纂委员会:《把什村史》,第32页。

44(1)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4年8月10日、10月7日;访谈地点:古城村、讨合气村;访谈对象:GXY,81岁,FZZ,67岁。另,《把什村史》也收录了“龙王的姥姥家”和“大岱村的许愿”两则传说故事,反映讨合气、大岱村两村与把什村的关系。(《把什村史》编纂委员会:《把什村史》,第40-41页。)

45(2)李二河讲述,李强编辑整理:《细说大岱传统庙会请龙王》,大岱村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46(3)李二河讲述,李强编辑整理:《细说大岱传统庙会请龙王》,大岱村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47(4)笔者田野调查笔记,访谈时间:2019年9月6日;访谈地点:大岱村;访谈对象:大岱村民。

48(5)地方文人:《起会图》,该图描绘了光绪二十二年大岱村奶奶庙第一次起会的盛况,1987年。

49(6)地方文人:《善岱方舆志》第8编第1册卷二十九《风俗习惯》,第124页,打印本。《土默特右旗志(1991-2008)》也记载了取水的具体情况,与《善岱方舆志》大体相同。参见土默特右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右旗志(1991-2008)》,第967页。

50(7)道光十二年三月钟、咸丰七年七月钟、光绪三十二年八月钟,笔者于2014年10月4日在万家沟水神庙拍照采集。

51(8)民国三十八年水神庙碑刻,笔者于2014年10月4日在万家沟水神庙拍照采集。

52(1)1954年,撤销归绥县,1958年撤销萨拉齐县。参见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编:《土默特志》下卷,第54-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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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21,36(01),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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