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比较,特别是中西哲学比较,是当代中国学术的重要课题,也是将来至少一百年内不可回避的话题。然而,至今为止,仍然有不少人把握不住中西比较的宗旨,不明白比较的目的不在于争意气,而在于通过比较促使中华文化开拓视野、认清形势、制定切实的发展规划。中西比较不是要比出双方的优劣,而是要在比较中找出自己文化的欠缺,以求改进。
我认为,在一般意义上,历史有进步,文化无优劣。然而,文化虽然无优质文化和劣质文化之分,但在每一具体的历史时期,一种文化总会表现出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因而必须承认有优势文化和劣势文化之别,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时劣势文化如果不吸收优势文化的长处,努力赶上时代的步伐,就会越来越落后,乃至被淘汰。
所以,劣势文化不等于劣等文化。那些灭亡了的文明,如埃及、玛雅文明,以及那些至今还处于绝对劣势的文明,如澳洲或非洲土著的文明,也不是劣等文明,更不用说今天处于相对劣势的中华文明了。但在一个文化竞争的时代,如果不看清人类文明的走向,如果劣势文化不努力向优势文化学习,那么历史不会因为你的文明仍然具有多种优良素质而手下留情,让你侥幸逃脱被淘汰的命运。
一个民族的文化最深层次的秘密可以从这个民族的哲学思想中寻求答案。在这里,我想从哲学上阐明,西方文化近一百多年来成为了全球强势文化,其根源何在?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就必须在对比中深入到西方文化的深层结构,即西方哲学所体现出来的思维模式。
“哲学”这个概念来自西方,在古希腊,它意味着“爱智慧”(Philosophy),也就是对智慧本身的追求和热爱,将智慧本身视为高于一切其他目的的神圣目的。所以当年日本人最初译这个词为“爱知”,后来才从古汉语中拈出一个“哲”字,改译作“哲学”,意思是“智慧之学”,这就是今天我们中国人习惯上所用的译名。虽然后来日本又有人把这个译名改了回去,但中国人一直没有跟着改过来,我们觉得“哲学”这个词用得很顺手,也很容易理解。
但把“爱智慧”译作“哲学”(智慧之学),这一译法实际上造成了一个巨大的文化错位。因为数千年来,中国哲学有“智慧”,但一直没有“爱智慧”,有“智慧之学”,而没有“爱智慧之学”。
前几年国内学界争论得轰轰烈烈的“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在我看来完全是一个假问题。当德里达说中国没有“哲学(philosophie)”时,他讲的“哲学”和汉语语境中的“哲学”讲的并不是一回事。但我们国内学人却连他的意思都没有搞清楚,就一轰而起,纷纷指责他的“西方中心论”。
其实,中国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这要看你怎么理解“哲学”这个词。如果理解为“爱智慧”,则中国从来没有过,今天也没有。中国人自古以来从来没有因为对智慧本身的热爱而研究智慧的,总是为了别的目的,如解脱烦恼,长生久视,如治国平天下,如协调人际关系。
然而,如果把“哲学”按我们通常那样理解为“智慧之学”,中国当然自古就有了,今天也还有的是,甚至是铺天盖地,“从娃娃抓起”。广告词里面天天念叨“道可道”,于丹讲《论语》、讲《庄子》,儿童读经,都属于此列。这些智慧之学是要叫人“受用终身”,但不是叫人探索人生和宇宙的秘密,有所创造有所发明。老百姓学了“智慧之学”可以提高自己的“幸福指数”、养生,当官的学了可以青云直上、稳座江山,企业家、军事家学了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商(战)场。
与此不同的是,西方哲学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不计功利、只求兴趣的倾向。古希腊泰勒斯为观察星空而失足掉入水坑,遭到他的女奴的嘲笑;但他一旦把观察天象的知识用于预测橄榄油丰收,就发了大财。由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古希腊哲人明明知道知识的用处,懂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却并不看重这种用处。
赫拉克利特为研究哲学而放弃王位,最后饿死在牛栏;毕达哥拉斯发现了勾股定律,举行了一次“百牛大祭”;德谟克利特说,发现一个事物的原因比当波斯人的王还好;柏拉图的学园中,有人问学这些知识有什么用,柏拉图用一个银币打发他开路。亚里士多德总结道:哲学起源于“惊异”。
惊异是一种超功利的兴趣,具有精神上的超越性,它所激发的是一种纯粹的“爱”的追求。什么是“爱”?这是一种生命力的冲动,是生命对精神生活的一种向上的追求。就此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的就是这样一种“爱”,缺乏对纯粹精神性的追求,只关心肉体(或与肉体不分的精神),而不关心纯粹精神。所以鲁迅曾把中国社会形容为一个“无爱的人间”。
而亚里士多德把他的“第一哲学”直接称之为“神学”,柏拉图也将世界划分为感性的物质世界和超越的精神世界,由此而导致西方两千多年的“唯心主义”传统。所以,“爱智慧”从古希腊以来就意味着某种超越性,不是用于别的目的,而是超越于一切目的。
当时只有智者派是标榜知识的用处的,但这种用处也不是今天所谓的“经济效益”,而恰好是用于提高人的素质,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素质教育”。他们自称为“智者”(Sophist),适应着当时城邦民主生活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智者们教人辩论术和修辞术,贩卖知识,收费授徒,其实际作用是提高人们对当时社会的适应能力(素质)。
但即使这种收费教育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也为一般人所瞧不起,他们特别受到苏格拉底的嘲笑。苏格拉底认为这些自称为“智者”的人太可笑不自量了,因为人的智慧与神的智慧相比有无限的距离,凡人不能自称为“智者”,只能称为“爱智者”,他自己则称自己为“自知其无知”的人。
“爱智慧”的研究当然也会提高人的素质,但这只是后果,其目的不是要提供“有用的人才”,而是这件事本身很有趣,很吸引人,值得去爱、去追求,令人神往。因为它是人的本性,凡是人都忍不住要去追求。而追求的最终的目标就是神。所以苏格拉底把对知识的追求看作自己对神的最好的“侍奉”。
后来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这种人神之分更加极端化了。在《圣经·旧约》中,人不配吃“知识之树”的果子,那是上帝的专利,人类僭越了上帝的这一禁令就是犯罪。正是这一“犯罪”的意识把人的智慧和上帝的智慧之间的无限距离固定下来了,人要取得上帝专有的智慧,必须通过并基于对上帝的无条件的信仰和爱。换言之,人对智慧的爱转变成了对上帝的爱(信仰)。
因此,所谓中世纪的“千年黑暗”虽然导致了西方反智主义的蒙昧,但究其根源,并不是一般地对智慧本身的贬低和仇视,而正是因为对智慧看得太高了。“爱”和“智慧”的分离使得“爱”本身成了反智主义的信仰(如同德尔图良所言:“正因其荒谬,我才相信”),但这种反智只是局限于人的智慧,而并不涉及上帝的智慧。
东罗马帝国最著名的大教堂之一“圣索菲亚大教堂”就是以“智慧”(Sophia,音译为“索菲亚”)命名的,西方人取“索菲亚”为人名的也极其常见。所以,中世纪是以贬抑知识和智慧的方式,恰好曲折地表达了西方文化对知识和智慧的另一种更高的推崇,总地来看,仍然是以“爱智慧”为其一贯的传统。这就为后来的知识、智慧的复兴埋下了伏笔。
近代文艺复兴是一场人性的复苏,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以前专属于上帝的智慧也被降为人的一种基本兴趣了,因而人也被提升为最接近于和类似于上帝的存在。对知识和智慧的爱重新占据了人们关注的中心,人们毕生投身于对科学知识和原理的发现,以及利用这些发现进行发明创造、艺术创新,不是为了发展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而是为了好奇,为了探索真理,为了了解上帝是怎么创造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
人和上帝相比仍然是有限的,但这种有限性本身被赋予了有限的神性,人是上帝的摹本。正如牛顿在《光学》中所说的:“从现象中不是可以看出有一位神吗?他无实体,却生活着,有智慧而无所不在。”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猜到上帝创世的秘密,这极大地提高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所以近代西方文化的主题就是“自然的发现和人的发现”:自然是人所能够把握和描述的自然,人则是以其自然属性呈现出来的人。这两方面都需要人对知识和智慧的不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的线索就是人的理性和感觉,或者说,从感觉上升到理性。
爱智慧的“爱”回归到了智慧,但已经不再是直接相关,而是多了一个上帝的维度;这个上帝不再干涉人的探索行为,而是作为一个无限的目标为人的探索行为安身立命,赋予其神圣性和崇高性。这种精神一直延续到现代甚至后现代西方文化中,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被完全抛弃。西方科学精神本质上是一种“爱智慧”的精神。
在西方文化中,人的本性除了也有动物性的一面之外,还有超越动物性的神性的一面。人吃饭当然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更高的追求,最终是精神上的超越性的追求。人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理想,人要发挥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性,创造出从未有过的“奇迹”,人就是一个“小神”。所以人是不能当成工具来使用的,否则就成为了“非人”。
但这一切都是基于“爱”。没有爱,任何超越都谈不上。爱是一种精神性的力量;但在现实生活中,它与其说带来幸福,不如说更多地带来痛苦,因为所爱的对象在彼岸,与现实的人拉开了无限的距离。但也正因此,爱才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它在此岸和彼岸之间形成一种张力,可以摧毁一切障碍。
而在中国文化中,之所以缺乏爱也是因为没有张力,一切都在此岸,都是纯粹技术的问题。中国人的智慧是圣人的智慧,是成功者的智慧,而不是上帝的智慧。因而圣人是不需要“爱智慧”的,他本来就有智慧,只需要回复本心就可以了。
当然,要做到回复本心,也需要下“工夫”,需要“磨性”,也就是时时练习拒绝外界诱惑、放弃个人私欲、包括放弃“爱”的技术,日久天长,驾轻就熟,才能崭露本性。所以,孔子虽然也讲“仁者爱人”,但这种“爱”只须保持而无须追求,当下即得而乐莫大焉,它基于小孩子那种天生对父母的亲情之爱,自然扩展为对他人及万物的同体关爱(民胞物与)。
所以人只要回到小孩子的天真,是很容易做到的,如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所以原则上人人都可以做到成为圣人,甚至“满街皆圣人”。相反,西方的爱智慧则恰好是因为没有人能达到真正的智慧,所以只能“爱”,这种爱不是“工夫”,而是一种意向、兴趣。
节选自《西方哲学的特点——与中国对比》,原标题《爱智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