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鹏:新技术环境下的政治安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46 次 更新时间:2019-12-0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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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鹏  

作者简介:樊鹏,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政治的核心是政权,政治安全则是直接涉及政权稳定的安全,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带动的新技术环境下,在持续的社会“再组织化”和各类传统政治空间被加速重塑的过程中,不能将政治安全简单理解为防范直接针对政权的内外颠覆活动,或仅仅围绕国家基本意识形态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安全,而是应当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理解威胁政权和基本安全的风险因素。之所以讨论互联网和新技术的问题,乃在于新技术因素深刻改变了政治体系运行的结构和规则,赋予了更多行动主体挑战传统国家权力边界的能力,塑造了更多新型的组织形态和政治空间,从而在国家制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加速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政治安全是任何现代国家都不可回避的一般性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从政治科学角度来看,政治安全问题本身就是政治学的核心研究对象和分析内容。政治安全脱敏化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英国议会辩论公开讨论本国政治安全,美国兰德报告的主要任务是研判美国政治安全形势,通过不同文本影响决策和公众认知。本文讨论新技术环境下的国家政治安全,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第一,新技术环境;第二,政治形态;第三,处置模式;第四,理论工具。


一、新技术环境


互联网是20世纪的产物,但是互联网技术的升级和广泛运用是过去十余年来的事情。2011年国家成立了高规格机构从事互联网治理,但是很大一部分工作被理解为舆情治理。舆情治理是一个特别“饮鸩止渴”的概念,用官僚化工具把眼前治理的成本降到最低,用极限手段处理背后可能潜藏的复杂社会问题,从而可能忽略了长效的国家权力运行以及国家同市场、社会和其他新事物的关系,当然也取消了国家权力有机会识别社会新生事物并与之进行互动的空间。

这种管治模式部分源于决策者对互联网新技术的不完整理解,对于新技术可能在政治层面产生的长期影响缺乏准确判断,但更多原因在于原有政治系统中的一些特性无法因应日新月异的世界变化。为什么这样讲?因为整个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之于现有的政治权力,类似于16世纪初期印刷术的推广,之于马丁·路德所处的变革时代。新技术激发的是整个社会领域的大变革,它彻底改变了所有政治主体所处的环境,帮助他们突破原来所处的信息结构、组织条件和行动结构。但是对于当时的统治结构而言,一时还难以因应彼时的社会和思想变化。互联网新技术环境的本质不是产生了官方不乐见的舆论或信息流,而是互联网新技术随着自身传播并向其他领域蔓延,逐步同更广泛的市场、社会运行机制相结合,催生了全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形态,市场和社会在以全新的方式运行和裂变。然而相对于市场和社会而言,虽然国家和政府也在变革,但受制于传统官僚体系的弊病,注定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其反应是被动因循,对新的社会变化缺乏充分的消化和回应。

2018年笔者在《文化纵横》发表了一篇文章,粗略探析了互联网和新技术发展对政府监管职能、公共服务、国家与社会关系乃至于国家的政治生活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①现代国家的职能体系在20世纪大工业时代逐步健全起来,政治学世界中常使用的利益集团政治、法团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监管型国家等概念,反映的是大工业时代国家同市场社会主体的关系和主要处置工具。然而在第四次技术革命的环境下,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加速改变了政府监管权力行使的环境,政府原有的监管框架、监管工具的实用性及其权力的极限受到了持续挑战。在互联网环境下,更多市场主体获得行动能力或能力增加,对于许多微观交易行为,政府很难识别、判断和处置。所以很多领域会衍生出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市场交易方式,会演变成系统性风险。2018年发生的滴滴事件及其后续处理,部分地影响了社会对于政府监管大型技术公司的权威和信心。当然即使是传统工业集团的垄断性质的经济行为,在新技术环境下也嵌入了大量微观交易行为,衍生出更多的信息不对称,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监管成本。

市场和社会出现更多微观交易行为的同时,作为监管方的政府则失去了更多的“微观权力”,政策制定者难以对变革施加影响。在技术环境下,过去对政府的许多想当然的定义,现在也需要重新审视,譬如政府作为垄断暴力、垄断财税的组织,现在不那么确切了。在大工业时代的国家,制造暴力和使用暴力的机制是分开的,国家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但是在新技术环境下,数据本身就是可能制造暴力的渊薮,可是目前数据的制造和拥有并不完全垄断在政府那里,而是广泛分布在技术公司甚至单个的社会组织和主体中。今天政府不仅仅受到国际、地方、机构等更广泛意义上多中心权力结构的制约,而且随着新技术的持续发展,导致政府适应快速变化的新技术、新环境,加深对治理对象了解的成本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短,挑战越来越大。

各类技术的突变性发展、各类创新业态以及由此带来的突发性现象级的事件,使得立法机关和政府应接不暇,在过去,决策者有足够的时间研究特定事物,有能力识别监管对象并找到有效的监管工具,但这种传统的线性关系、监管的机械性动作的性质已发生根本改变。新技术在某些领域的使用,也已经使政府的所有公共行为和企业运营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统治行为的本能会把它们当成合作伙伴还是需要积极防范的潜在挑战者,这同样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

事实上,因互联网和新技术赋权所改变的不仅是市场领域的复杂交易、权力结构以及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它对于社会力量的发展以及国家社会关系的改变,也是不可小觑的。在今天,我们的执政党、立法机关和政府去识别变化中的社会关系和新兴社会主体的能力,并不见得在与时俱进,反而可能处于不断衰退中。国家社会的关系并不是更清晰了,而是更陌生了。较之于复杂的社会生态、新型的政治形态以及由此衍生的风险挑战,我们的治理理念和处置工具并未得到及时革新和跟进,甚至由于单中心的思维和官僚治理的刚性特征,反而使政权丧失了同广泛的社会力量交往的自我训练机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加深对新技术环境下政治安全有关现象的理解,并思考与之有关的理论问题。


二、政治形态


互联网和新技术的本质是广泛的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赋能,在互联网和新技术发展的同时,它们也随之拓展了自身的活动空间、机会结构和组织网络,进而也改变了既有政治权力运行的条件、局限、规则和任务。这里提出几个关键的概念,作为新技术环境下的政治形态,它们分别是“系统性风险”“新型政治空间”“权力真空”和“集合性行动”,实际上这四个概念也是影响政治安全的关键变量。

(一)系统性风险

传统意义上谈到社会风险或政治安全具有显著的局部性特征。改革开放是大分权的时代,也是调动积极性的时代,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国家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建立了许多专网,非常有效地控制了各领域的风险,与之匹配的行政权也下放给各分立的行政系统和各级党委政府。但是当下中共中央讲得最多的是新时期矛盾交织、风险叠加,是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统筹性,需要的是多要素联动的“制度合力”,这说明当下的体系应对整体性风险的能力不足。讨论政治安全的概念,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具备系统性风险的思维,即受到互联网新技术因素的影响,各领域联动性增强,大量局部风险外溢,并以极快的速度和全新的机制演化为整体性风险。比如说金融股市,它本来是一个金融问题,或者说在过去是一个金融问题,但是金融领域出了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中的P2P合规化整治)可能就不再仅仅是金融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显然依靠局域的信息和局部的决策处理不了整体性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对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样也负不起完整责任。

在新技术环境下,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是农业领域的风险都有可能外溢成为整体性风险,当分立的官僚行政系统无法处理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视之为政治安全的问题。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安全可以在系统性风险的层面来加以审视,它不一定是政治领域的安全或是直接针对政治制度的风险挑战,而应理解为各个具体领域的管治风险外溢后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是经济、社会、文化、金融乃至互联网等领域所积聚矛盾的总爆发。判断社会治理领域的问题是否属于政治安全的范畴,主要依据就是要观测这些局部的和日常治理中存在的风险是否已经构成系统性安全,风险是否外溢,是否已经对党的领导体制和现行治理体系形成了威胁,问题的呈现对体制的制度合力需求越大,政治安全的特性越强。

(二)政治空间

任何统治都是建立在对政治的识别和控制的基础上,传统政治空间的本质是任何个体和组织都具有不可逾越的行政边界。我们的体制在起初拥有制造各种政治空间的能力,随之而来的是与空间相互匹配的政治吸纳结构或治理体系;后来,在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中国的政治空间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从农民到市民,从居民到网民等,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社会力量和公共空间不断壮大、裂变,我们的体制不仅丧失了制造空间的能力,识别和管治不同空间的能力也在衰退。依靠组织的“全覆盖”能力与有效识别、处置以及灵活互适的能力,完全是两个概念。即使在香港这个复杂的政治空间中,我们也试图寄希望于功能界别这种结构功能主义的架构能成为吸纳社会风险、化解政治风险的主要工具,但是在2016年春天,新本土主义势力制造旺角骚乱之前,结构功能主义的治理框架并没有发挥足够的预警功能,在事件之后也难以发挥有效的干预功能。

在新技术环境下,中国的政治空间被极大地重塑,它不仅体现在经济社会结构剧烈变化带来的社会“再组织化”过程,而且体现在组织、观念、文化意义上衍生出更进一步的裂变。传统政治空间的核心特征是组织的稳定性、国家能力或行政能力。而在新型政治空间中,任何政治空间都具有行政边界,但是一个没有边界的政治空间出现后,是对政治安全的重大威胁。这个空间可能出现在有形的物理空间、人事和制度构成的组织空间,也可能是无形且无组织的观念空间。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无形、无组织(或有组织但组织效能低于传统组织)的观念空间。

在新技术环境下,国家将面临更复杂的微观环境和复杂的空间结构。在大工业时代,国家所面对的是以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经过组织化整合的市场和社会。在新技术环境下,巨大的“利维坦”将与更多的新人群、新组织、新社会力量建立关系,它们之间似乎变得陌生起来。在国家所管控的政治空间下,事实上居住着无数个官方从来不知道的“小组织”,其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对国家而言都是未知的。这些小组织明确自己在社会中一定要切割某部分的权力,并同时划定自己的虚拟和现实边界。它们的特征也许不是要求政治统治权力,但至少要求内部“疆域”的控制权。2017年“两会”上出现的翻白眼事件,有无数小组织小个体借助新技术形式表达它们的观念。显然,依靠传统的组织形式和行政手段对这些新型的空间难以管治,网格化失灵,而在任何领域,行政管治失灵到一定程度即为政治风险。

(三)权力极限

政治学上讲到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现代理性化官僚制意义上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但是在新技术环境下,因技术赋权产生的复杂交易和社会动能,使许多领域的问题突破了传统官僚制国家机器管理的极限。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颠覆了传统的社会组织形态,在产生复杂政治空间的同时,还培育了无数个能动的创新性的行动主体。以商业活动为例,在特定的政治空间下,假设任何商业活动都具有不可逾越的行政边界,但由于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无形、无组织(或有组织但组织效能低于传统组织)的权力形态。尽管目前有一定监管,但是在某些领域仍然被视为无边界的政治空间,公权力和传统治理手段无法覆盖,从而形成了对公共政策、政府治理乃至政治安全的某种威胁。

国家权力难以覆盖新的社会空间、生活领域或市场活动,带来了政策真空或权力真空,这种情况有别于行政“不作为”,它的本质在于现有国家及其行政权力运行的极限受到挑战,使传统行政管理的覆盖和政治权力、规则的运行瞬间失效。从世界范围看,国家权力之外的新空间正在不断扩展,新技术因素推动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空间,而这些空间的“领土”属性正在因新技术因素而得到强化。在极端情形下,国家规范社会的能力和机制也将因新技术因素而受到削弱甚至彻底颠覆。例如,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去中心化”的信息存储方式,可能颠覆政府垄断和操控新闻信息的能力,即使国家可能拥有先进的算法,也无法抵抗庞大的机构和社会力量所形成的复杂算法能力及其可能出现的联合。在这个意义上,新技术挑战的是政府权力的极限。

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政府投入了巨量的资源,但是在某些领域注定是低效率的行政手段。与此同时,新技术公司和新技术手段正在替代政府介入这个新型政治空间,例如蚂蚁金服、阿里健康,并且当政府无法找到恰当的依据或工具处理这些新问题时,政策真空立即演变为政策暴力,造成国家同新兴力量的对立。例如2015年的股灾就是典型现象。此前没有任何行政的手段、技术去识别和覆盖,出了事之后才疯狂惩治。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安全也可以从权力极限的视角来加以审视,它是新的社会形势和政治空间下,国家权力和行政管理的边界受到挑战的政治现象,而政治安全的防范和治理则是国家权力同它的治理对象进行复杂博弈的动态过程。

(四)社会事实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 Durkheim)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概念——“社会事实”。涂尔干曾经强调社会成员的“所有活动状态,无论固定与否,主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事实”。②换句话说,社会成员感受到的这种确切感觉的集合就是社会事实,这是理解政治安全的重要概念和分析视角。当前之所以出现了一些政治安全的风险,部分原因在于决策者可能并未完全理解什么才是“社会事实”,以及发生了什么样的“社会事实”,即使意识到也未必能够找到有效的干预治理的工具。

当代中国面临的国家政治安全挑战的基本形式不再是直接的攻击和颠覆政治制度,而是借助于政治空间转换,从传统的需要物理性组织和协调的“集体性行动”演化为不同空间下聚合而成的“集合性行动”,这种集合性现象的基础是感受和观念构成的社会事实,过去可能源自主流的历史叙述、意识形态或文艺思潮,但是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个体感知的聚集,基于个人感受聚集起来的社会事实在舆论生态还有政治生活中的意义变得更为显著。近年来,许多一般性的经济社会治理问题,呈现出显著的“泛政治化”的现象和趋势,背后显然是互联网和新技术手段传播的影响。一般性议题迅速演化为泛意识形态化的虚拟空间讨论,虚拟空间领域展示出一些相同的话语节奏和动作,矮化政府治理能力,撕裂社会共识,造成思想混乱,最终打击党政权威,危及意识形态安全,进而构成了对政治安全的实质性损害;观念领域的聚集,在观念和虚拟空间的行动上展示出相似的行动和节奏。

雷洋案、杨改兰事件、辱母杀人案、“翻白眼”等一系列个案事件在网络舆论场的助推下,通过一系列传播手段,利用了国内中产阶级的现实关切,触动其敏感神经,更进一步造成社会思想意识的紊乱不安,这就是当前最显著的“社会事实”。这些具有偶发性的极端个案表明,中国当下的政治空间正呈现出一些崭新的特点,是新技术环境下社会聚集的本能反应,它似乎不需要传统社会运动所需要的积累效应。在新技术的助力下,观念的聚集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破坏力,而在某个领域、某个时刻,行政权力对此种现象的处置又非常刚性,采取底线管理、突然断电的方式。只要突然断电,整个国家跟市场、社会新兴力量之间就可能出现短暂的对抗状态,这个节奏一旦变快,对政治安全显然极为不利。


三、处置模式


如前所述,所有重大技术的出现都会导致某种放大性选择,其影响深度和广度超越统治结构的自身理解能力。新技术的使用和当下政治运行规则之间的冲突会如何转换?技术在某些领域的使用已经让政府的所有公共行为和企业运营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下一步的演化可能会是什么样子?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思维和治理工具的选择。

在大工业时代,站在政府对面的是大企业、大集团,到现在我们可能还在部分以这种统合思维来理解这个世界,还以为我们在管理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和今日头条,实际在技术意义上完全不是这样。新技术出现之后会赋予更广泛的新兴组织、新社会以力量,怎么样处理政府与新兴组织、新兴力量以及一些社会新现象的关系,可能更为关键。国家治理的结构、工具和手段是不是够用,是不是跟得上?在新技术环境下开展有效的治理和安全防范,需要极高的治理水平和极大的治理成本。如何划定统治边界?依据什么理论划定边界?国家是否有权力划定边界?这些问题不可避免会引起争执,甚至部分引起冲突,但这似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斗争或阶级斗争,而是新技术政治下最核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较之于复杂的社会生态以及由此衍生的新型政治形态,我们的治理理念和处置工具实际上是相对落后的。面对系统性风险、复杂的政治空间构成以及更隐秘的社会事实,目前政府的治理结构与之不太相适应。最核心的问题是我们在处置新型社会问题的时候,除了依靠官僚系统和官僚化的方式,没有其他更为多元化的工具和手段。遗憾的是,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群体,当前的官僚体系似乎并没有孕育出一种可以融合、连接以及有效判定各种社会利益冲突的能力,更缺乏在各种不同的新兴社会细胞中建构信心、实现有效互动的能力。

政府官僚体制本身有它的组织特征,这是过去两三百年的大工业化的时代,英国工业革命之后,或者再早一点,15世纪君主国时代的行政体系,它是相对被动的,由垂直化的分离叠加起来的。相对于如今呈现多点式布局的更为复杂的市场和社会来说,官僚系统的权力运行总体是刚性的、被动的、因循的,调整成本是极高的。

从当下官僚系统处置社会问题的一些经验来分析,官僚体系的第一特征是按照职能划分的分立职责体系,官员理性地选择对自己的职位、安全和职责负责,天然忽视整体性问题和全局性责任。很多社会事件的处理经验显示,官僚不是不负责,而是负责的方式很“特别”:他只对自己负责。根据《环球时报》的报道,2018年底,德国绍宾纳剧院来华演出易卜生的名剧《人民公敌》,因为在与观众的互动环节中,有观众对应剧情表达了对中国现实的不满,剧院方与剧团做了协调,在接下来的演出中取消了中间的互动环节。剧团之后计划去南京巡演,但南京的剧院给出“舞台技术”的原因,取消了演出。结果西方媒体将此事当成一件“大事”,并将其看成中国的文化政策趋于保守、封闭的案例轮番炒作。从南京官员的角度看,不能说他们不负责任,但是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置,他们本能地选择将对本地的短期影响降到最低的方法,对于可能引发的整体性风险和责任,他们在作出决策的那一刻可能本能地未作考量。即使从作为制度体系的官僚部门来看,同样难以落实整体性问责,在分权改革的时代,政府各系统建立了大量的专网,但是分散的资源和局域的决策,显然无法应对当下的整体性风险和挑战。中央推动“放管服务”改革,要建立数据共享的管理系统,目标指向“全国一张网”,但是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专网背后是各系统的数据和权力,要完成改革,显然需要很高的“政治站位”。

作为治理工具的官僚系统,其第二个特征是刚性执行、底线管理。尤其是在中央集权和压力型体制下,对新事物和社会的管理方式,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刚性问责、高标准要求、顶格管理、底线手段。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严格问责带动各级干部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但是作为各级执行系统尤其是处在官僚末梢的官员,他们倾向于以顶格方式加以贯彻执行。这其中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动用极限手段处理一般性问题,这是管理低成本高收益的理性选择;二是执行一旦进入流程,根本“停不下来”,这是工具理性的惯性特征,但是对于政治安全而言,需要的往往是停顿、延缓、辨别与互动。

官僚体系只是作为一种指令工具在运行,免责和高效率完成指令是官僚机器的本质。这种特性决定了在新技术环境下,在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形态的时候,许多问题不是20世纪发展出来的行政组织所能容纳和解决的,过度依赖官僚化工具和手段往往会累积风险甚至制造风险。涂尔干在观察社会时曾提出一个规则:决定一个社会事件的因素应该在它之前的几个社会事实(行政处置方式)中寻找,而不应该依据个人的心理状态去研究。联想到前文引述的其论述,许多集合性的社会事实,源自一种外在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产生的感受的集合。言下之意,许多社会事件的演变升级,可能不是社会成员心理结构的必然结果,而是行政治理不当造成的。

以陕甘青地区的宗教去极端化和去泛清真化为例,笔者从参与的调研中发现,顶层设计和执行规划合情合理合法,但是由于在执行中底线管理、刚性执行,缺乏细分的考量,反而造成了虚拟空间意义上穆斯林的聚集,穆斯林问题成为一种隐匿的公共议题,小的社会组织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市场经济改革和人口结构变化,原本降低了传统集体行动基础的牢固度,但信息技术的应用为观念领域穆斯林的集合性提供了条件,而刚性的行政权力,则使这种可能的集合性演变为涂尔干意义上的“社会事件”。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作为治理工具,官僚系统本质上缺乏对整体性责任的预判和承担,更缺智能化的临机判断与虚构假设预警的能力。一个单中心的组织,在技术上无论如何改造,现有技术系统的容错能力和可逆性都非常差。看德国的施里芬计划就知道,德国自第二帝国时代之后就一直在筹划如何应对两线作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施里芬计划启动,所有的环节都围绕这个计划而来,可是到了某个特殊时刻,作为东西两线敌人的英国和俄国,突然想要休战,但德国已经没有任何机制实施休战了,所有准备都是跟对手战斗下去,没有为可能出现的休战情况预留周旋空间。

社会、市场这样的刚性权力运行之间没有缓冲地带,没有休战的空间。面临突然冒出的新事物和新挑战,国家权力突然“断电”,可以想象在某些领域,国家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也可能随时会断裂。换句话说,我们的政治体系有大量刚性执行的机制,但是似乎缺乏应对异常和善于提出风险假设的机动队伍,在思考空间里缺乏多中心的互联网思维。

这种底线管理和刚性权力的运行,实际上对国家长效的安全有弊无利,它实际上是迫使国家权力丧失了“自我训练”(self-training)的能力,这是国家识别、判断复杂的社会利益并形成与之交互影响机制的机会,也是政府形成抽象有效的行政干预工具并进行预防干预的机会。我们看到在股市金融管理上,事前不作为,事后打压,定义为恶意做空,最后的结果是无数机构联合起来与国家博弈,实际上大大抬高了治理成本。我们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也是如此,没有缓冲,没有互动,没有了解和空间辨识;对于新问题的出现,没有预警机制,没有周旋空间,整个政治系统刚性运行,实际上逼迫市场和社会失去了采取和平处置系统的可能性。


四、理论工具


政治安全技术研究的前提是回避意识形态,回避论证政治行为的合理性。它的主要处理对象就是社会快速变迁带来的复杂性。但是基于原有的认识论和治理经验,实际上我们在处理政治安全问题时缺乏科学有效的理论工具,且容易陷入一些“道德裹挟”和“灭火模式”的窠臼。当下的政治安全分析,更加需要的是科学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需要依靠更为可靠的观测、预估、干预的治理能力、技术路线和政策工具。

以道德裹挟模式处置政治安全问题,表现为依靠态度、立场和情绪判断是非、区分敌友,把态度和价值作为识别标准,虽可以激发维护政权的情绪,但实际上无法为执政集团寻找可靠的政策工具。在政治安全问题上,应该避免绑架思维,裹挟思维,回避封建和冷战思维评价,因为这种思维模式没有产生实际的治理效能,没有指出影响政治安全的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社会科学的观测对象难以把动机作为观测变量,即使出现一些重要现象,也要考虑人在这种环境下为何做出这样的选择。把选择的条件抽象出来,就完成了社会科学分析工作的大半。

所谓的“灭火”模式,即依靠官僚体系和国家监管制度建设进行管理的模式。理论上来讲该模式源自新左派理论,强调社会转型期国家能力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主要着眼于对行政生活中已经出现的风险因素的现实分析,强调国家基本制度建设的监管功能,着眼于已经发生的事实。基于政治安全的防御与治理需要,不能仅仅着眼于强调立场和情操,更需要的是可靠的技术路线。而围绕技术要求,又不能仅仅着眼于当下,而是要具备能够预见国家尚未出现的安全需求的能力,这就需要拥有科学的分析分工和提出假设、预警的能力,要引领治理技术的变革和进步,同时在行政实践中逐渐培养建立假设、虚构,预警、缓冲的机制。

(一)政治安全要有风险假设和缓冲预警的能力

要在科学观测的基础上,对日常现象进行新形式的认知和概括,抽象提炼尚未出现但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并基于此提出全新的“风险假设”,这意味着无论是基于立场和敌我矛盾的价值判断还是基于已有风险种类的国家能力建设,都无法为政治安全提供有效的干预工具。维护政治安全需要的是基于未知进行的预判,需要基于风险假设的模拟研究和及时的政治预警,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分析工具和理论视角的创新。当前的国家权力、社会权力的运行和新型政治空间的复杂构造之间存在较大落差。缺乏处理复杂社会问题能力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没有能力应对意外。打仗要留预备队的功能在于应付意外,但面对集合性突发可能,除了被动应对意外,还要有实验室模拟和智能水平的预备队,要对可能出现的情况,预留出决策和周旋的空间。

行政资源不应仅仅盯着已经发生的事情,在一个可能性问题上持续超负荷运转,一定程度上也要消耗在不可能的地方,而后者对于政治安全更为关键。今天的政府系统已经丧失大规模快速动作的能力,从这点来说,好的和坏的政策都被很小部分予以执行。除了通过智力实验预警,唯一可能的传统手段就是保持权力的弹性。让弹性吸收消化。政治安全应该思考的问题是:用行政和政治上的虚构思考来应对暂时的无,起码要偶尔有这样的思维投入,提出一些基础性假设,并明确指出:依据这样的假设,有几类事情绝对不能依靠传统手段处置,有几个信号一旦出现,必须迅速回应,或者召开临时会议,用已有的预案测试性回应。

(二)风险假设的提出需要科学有效的分析工具

在认识社会和政治变革的过程中,如果缺乏正确的认知视角,或者缺乏有效的分析工具,那么我们可能在处理问题之前就已经作出了错误的判断。政治安全的现象观测可比同于科学观测,观测工具的极端重要性可以通过一个例子加以说明。TIROS是世界首颗真正意义上的气象卫星,是美国国防部下属的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1959年主导的一个项目开发的新技术,按照这项技术研制的设备被采用之后,可以将地球的气象图像从距离地面450英里的轨道上传输给位于新泽西州的地面工作站。1960年初,TIROS首发运行76天向地球传送了22952张照片,每一张图片都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螺旋状的海上风暴、层峦叠嶂的云团、各种云团的迅速变化等,这些都是人类首次观测到的现象。这个例子表明一种新型的观测工具的诞生和发明,会对认知世界的方式和结果产生巨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变化,所获得的全新观测视角完全超出人类的想象。

(三)推动治理同新技术相结合

新技术公司介入公共管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技术公司介入政治生活在欧美国家表现突出。美国中期选举之前,两党竞选团队实际上都在与很多新技术公司合作。2018年,在美国中期选举之前,民主党已经吸取共和党总统选举的经验,通过一个名为“高地实验室”(Higher Ground Labs)的组织积极同新技术公司联合,这个合作项目投资并笼络了13家新技术组织参与。抛开这一趋势背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从工具理性的角度分析,执政当局或参与竞选的政党将新技术公司引入政治过程的目的,在于借助它们的工具来为政治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政治分析。在中国,商汤科技等新技术公司已经接管了中国的数以千万计的治安摄像头的结构化分析,并已介入中国公安系统的天网工程,阿里巴巴正在大规模接管政府的数据分析工作,并承担对规模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及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思路,滴滴已经成为上海城市交通法规的联合拟定组织,腾讯与公安部刑侦局达成了全国打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安机关同新技术公司的合作,反而可以使警务服务从一般的犯罪问题延展到公安警察的社会服务功能和政治预警功能。

技术公司和相关组织分割政府的管理权限,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信息收集和低级别传送是百度和新浪的优势,行业的大规模运行能力及数据叠加是阿里巴巴的强项,它们积累了强大的高技术的行政能力,这种能力一定会向统治结构的行政部门部分转移,但是政府也要做好以何种形式部分让渡权力和加强合作的准备。这一个重要的趋势是先有减法,社会型企业部分取代了政府行政部门的部分职能,然后是政府吸纳技术,改变自己的管理规则和程序,混搭出某种新规则、新程序;通过新技术还可以有效减弱行政的隐秘权力运转,通过新技术让行政管理透明,这个透明可以首先向上级透明,过渡到向下级透明,然后过渡到向社会透明。长期来看,这个过程可能是政治文明的狂飙突进。联系到政治安全,它不仅要求国家体系内部要建立高效协同的信息化反馈机制,还要充分利用新型政治技术同新技术的合作,建立一个巨大的社会合作网络,增强中央提出的“预测预警预防”的能力。

(四)寻求同社会发展相适配的社会稳定器

系统性风险的产生源于社会组织特征,政治安全的防御和治理必须同变革中的社会组织特征相互适配,寻求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稳定器。无论从理论还是经验来看,传统社会依靠的组织基础都是家庭,毛泽东时代依靠群众的路线背后实际上是城乡分割体制和稳定的单位制度。今天我们依靠什么?经过数十年市场导向的改革,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2015年底,中国城镇的就业人口中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口只占到15.4%,这意味着大多数居民转移到非公有部门就业。家庭对于社会稳定的意义同样值得重新审视。有网友讲到“互联网+”带动的快递、外卖、家政甚至性产业这些高度发达的服务业,从长期来看是否会削弱人们对家庭的依赖?政治安全的主要处理对象是社会快速变迁带来的复杂性,而复杂性正是政治技术得以使用的最佳领域,无论是这些复杂问题的产生,还是处理这些复杂性的根源,似乎都同单位和家庭没有了必然的联系。20世纪80年代,严重的暴力犯罪问题,农村妇女的自杀问题,这些显然需要依靠家庭为干预单位,而当下的复杂问题源于新型的组织、新技术企业,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如何正确认知社会的组织特性,寻求更为有效的社会稳定器,也是政治安全研究中不可忽略的基础性问题。

①樊鹏:《利维坦遭遇独角兽:新技术的政治影响》,载《文化纵横》,2018年第4期。

② Durkheim,"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1895,8th edition,trans.Sarah A.Solovay and John M.Mueller,ed.George E.G.Catlin(1938,1964 edition),p.13.中译本见[德]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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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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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东方学刊》 2019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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