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现海:中国古代的“天下秩序”与“差序疆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27 次 更新时间:2019-07-28 16:20

进入专题: 天下秩序   差序疆域   藩属制度  

赵现海  

内容提要  在东亚大陆的广阔空间,古代中国努力构建以“王者无外”为内涵的“天下秩序”,积极向外拓展,从而构建起庞大的王朝疆域。在军事、行政能力具有一定局限的情况下,古代中国为管理广阔的疆域,对广阔疆域实行差序治理,在直接控制区施行郡县制度,在无法直接控制的边疆地区实行羁縻制度,而在更为遥远的异国实行藩属制度,于是形成直接控制区——羁縻区——藩属区的层级结构,从而形成与现代民族国家“单一性”“均质化”疆界不同的“差序疆域”观念。一部中国史,便是在“王者无外”的天下观念下,差序疆域格局内部不断整合,转变为“均质疆域”,而外部不断向外延伸与扩展的历史。正是在不断的边疆内地化浪潮中,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逐渐形成。相应地,无论是对中国古代疆域的历史认知,还是对当代中国疆域的现实认识,我们都应从王朝天下的角度,而非现代民族国家的角度出发,否则难以避免理解错位。差序疆域所具有的弹性空间与灵活方式,也为解决当前现代民族国家普遍存在的族群冲突、宗教对立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启示与解决思路,是未来值得借鉴与挖掘的疆域管理模式。


关键词 “天下秩序”“差序疆域” 郡县制度  羁縻制度  藩属制度


东亚大陆广阔无垠的地理空间,促使中国古代形成了开放性的疆域观念——“天下”。只有实现“天下一统”,才能完成政治建设的终极目标,赋予政权本身以政治合法性。但中国古代中原王朝军事、政治能力的局限,致使直接统治所有已知地区既不可能,也无必要。那么,如何克服政治观念与实践之间的矛盾与落差,以有限的能力构建起普世的“天下秩序”,是中国古代中原王朝在构建疆域模式时所需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尝试考察中国古代中原王朝的独特疆域模式,并将其与现代民族国家视野下的疆域观念相对照,以期揭示中国古代中原王朝疆域模式的历史特征及其对当代边疆治理研究的潜在启示意义。


“王者无外”理想观念下的“天下秩序”与“王朝体系”


东亚大陆开阔的地理空间为中国古人提供了广阔的视野,促使其思维呈现无限制的延伸,认为地无边界。战国时期道家著作《列子》,借助汤与革之间的对话,表达了这一观念。在“大一统”思想影响下,中国古代相应形成“王者无外”的政治观念,而其所标榜的国际秩序,相应是以中国为中心的、没有边界的“天下秩序”。中国古代的中原王朝一直未将统治视野局限于“中国”,也就是目前我们所理解的中国本土,而是以中国本土为核心,观照普天之下。比如《礼记·中庸》认为“至圣”,也就是圣明君主能够将恩泽普及包括中原与边疆的所有地区:“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相应,历代中原王朝所定政权的名号,也非“国号”,而是“有天下之号”。目前所见,“天下”一词最早见于《周书》:“用于天下,越王显。”在“天下”观念下,并无真正的国际秩序,异域政权通过各种形式,被巧妙地安排于中国主宰的“天下秩序”的不同序列,如果无法安排进来,那么就将其作为“荒”,选择性地遗忘或放弃。


《史记》描写了舜统御四海、禹治理天下的景象:“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阯、北发,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发、息慎,东长、鸟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于是帝锡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古文尚书·周官》描绘出周天子统治普天之下的理想图景:“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绥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秦始皇于琅琊勒石纪功,便将当时所知地区皆纳入秦朝的一统秩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东汉时期将华夷音乐合奏于殿廷,视作盛世之气象。明永乐时期,在多方经营“四夷”、取得巨大事功之后,用乐舞形式展现了“万邦来朝”的“太平盛世”。天下秩序体现在族群层面,便是无论华夏或者夷狄,皆被纳入统治秩序。“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恭天成命”。天下秩序体现于战争层面,便是只有以上伐下的“征”,而无敌国之间平等的“战”。“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者。”西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淮南王刘安上书谏征闽越称,“天子之兵有征而无战”;三国曹魏明帝时期,散骑常侍钟毓劝谏曹芳伐蜀,也称“王者之兵,有征无战”,甚至将战争视作刑罚之一。可见,天下秩序的政治理念是积极而开放的,是致力于向外拓展的。


作为天下秩序的直接反映,古代中国建立了以广疆域、多族群、多宗教为特征的“王朝体系”。与近代以单一民族为主体、单一宗教为主流信仰的民族国家体制不同,古代帝国往往是多族群、多宗教的混合体,这是古代帝国崇尚开拓疆土的历史产物。中国古代不仅同样如此,而且更为典型与稳定。这不仅源于古代中国处于一个相对完整而封闭的地理单元,为中华帝国的开疆拓土提供了有利地形,还在于古代中国奉行“有限扩张主义”,在疆域治理上更为弹性、温和与稳定。相应,在中国古代,长期呈现在汉人或北方族群建立的中原王朝之下的边疆不同政权、不同族群虽不断与之发生战争,并长期保持自身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宗教信仰的独立性,却基本与中原王朝保持不同程度的羁縻或藩属关系,在竞争中彼此共存、共生,共同发展,从而共同构成疆域辽阔、族群复杂、宗教多样的“王朝体系”。因此,对于中国历史上的疆域、族群与宗教,应从王朝天下的复合性的角度,而非现代民族国家、单一性的角度去审视,以免造成理解上的错位。对于当今中国的疆域、民族与宗教的理解,也应充分关照这一历史特征。


西欧在近代化过程中产生出诸多以单一民族、单一宗教为特征的现代民族国家,借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所形成“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国际法的形式,确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之间主权神圣、独立平等的国际新秩序,一直影响至今。产生并崛起于现代民族国家模式的欧美国家,与单一民族、宗教的日本,对于国家体制与国际秩序的讨论,相应都是从自身的历史经验与现实背景出发,建构相关的疆域、民族与宗教理论。这一现代民族国家视角对于认识近代以来的国家体制与国际秩序无疑是恰当的,但对于理解世界古代,尤其中国古代的国家体制与国际秩序,显然是以今非古的错位视角。当今西方主流学术界对于中国历史上疆域、族群、宗教的解读,都陷入以单一性、斗争性错位地理解中国历史上的复合性、共生性的认知困境。当今我们应从中国历史发展的独特道路,揭示中国古代独特的疆域观念与管理模式,并建构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理论体系,也就是以“天下观念”视野下的“天下秩序”与“王朝体系”取代当今流行的现代民族国家理论。


先秦时期“五服”“九服”的“差序疆域”观念


正如上文所述,“王朝体系”下,中华帝国治下不同疆域、政权、族群、宗教之间拥有巨大差异。或者说,古代中国的管理方式,呈现了区别对待的差异取向。正因为具有这一包容性,古代中国才能不断将边疆政权、族群纳入“王朝体系”之下,并在近代遭遇外界巨大压力之后,仍能保有绝大部分的疆域遗产,并通过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互动,建立起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体制,成为当今唯一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古代帝国遗产的现代民族国家。这种区别对待的差异取向,体现在疆域管理上,就是呈现“差序疆域”的政治地理格局。


在世界诸主体文明中,中国最为强调血缘。血缘不仅构成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而且上升为社会体系、国家政治的核心原则。中国古代政权称作“社稷”,其中之“社”便是祭祀祖先的场所,也即在中国古人看来,政权实际上是血缘群体的延伸、扩展与提升。《尚书》在论述上古政治运作模式时,不仅将血缘伦理作为政治原则,而且将政治视作宗族管理的延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同样,中国古代最早的疆域观念即“五服”“九服”“九畿”体系,也脱胎于对亲属关系的因袭,与血缘关系依照亲疏呈现出由近至远的差序一样,“五服”“九服”“九畿”的疆域划分,也同样表现为差序格局。


五服、九服、九畿虽模拟血缘次序,但在其疆域格局之下的不同部落或政权,却并不依靠血缘脉络,而是依靠地缘次序来维系政治关联。这源于伴随上古华夏文明的不断拓展,政治体已不限于某一具有血缘关系的部落,而是不同部落共同组成的政权甚至国家,地缘于是逐渐取代血缘,成为政治体之间的联系纽带,但血缘的政治观念却仍然保留下来,地缘格局从而仍用血缘概念加以表述,呈现了拟制血缘的特征。


但另一方面,伴随华夏文明的不断拓展,为统治越来越广阔的疆域,在模拟血缘关系的同时,势必要树立足以整合广大地区的地缘观念。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天”作为中国古代原始崇拜的重要对象,由于其包容无限的形象特征,从而逐渐进入政治层面,成为与祖先同等重要的政治合法性的源头与标准。五帝时期,统治者即位仪式便已是祭天、祀祖的结合。伴随国家疆域的进一步扩大,“天”的地位甚至逐渐超越祖先,成为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尤其在政权鼎革之时,普世性的“天命”观念便成为起事者质疑、批判既有统治者尊奉“祖先”观念的舆论工具。夏启、商汤讨伐有扈氏、夏桀,西周讨伐殷商,都分别以“天命”作为号召。而“祖先”观念由于倾向于维护现存秩序而被选择性淡化。不过政权一旦建立,更有利于一姓统治的祖先观念便再次反弹与昂扬。比如商宣扬以天命取而代夏,但在革命成功之后,却大行祖先崇拜。周也号称之所以能由“小邑周”代替“大邑商”,原因也是天命所在,而一旦建立政权,却将宗法制充分发展,大行分封。


正是缘于血缘与地缘、祖先崇拜与天崇拜的相结合,中国古代的差序疆域逐步形成了。如果中国古代政权仅限于血缘观念,将使疆域视野狭隘化,无法将越来越多的地区置于政治视野之下;如果仅有地缘观念,那么不同地区将是散乱而平等的地域联合,而非由内至外的井然有序。正是血缘的有限差序与地缘的无限蔓延的结合,才形成了由内而外、王者无外的天下秩序。而这一秩序的排列方式与逻辑显然是差序格局。


《尚书·酒诰》将商朝天下分为内服、外服。“服”,“服事天子也”。学界认为“服”包括了向天子尽职与纳贡两个方面。顾颉刚认为内服指王朝,外服指诸侯。内服内部又分诸多种类,外服内部又分多个层次。“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逸周书》记载周初成王时期,有三层政治区域:比服、要服、荒服,每种政治区域以千里为距离,“方千里之外为比服,方千里之内为要服,三千里自后内为荒服。是皆朝于内者。”比服在后世儒者看来,应为王畿附近地区或五服中的侯服、甸服、宾服区域。孔晁认为这种三分法,并非周代所创而是承袭殷商之旧,“比服名因于殷,非周制也”。


而据《史记》记载,舜任命禹治理天下,已经建立起“五服”统治序列,“辅成五服,至于五千里,州十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各道有功”。成书于东周的《周语》记载“五服”即“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顾颉刚认为侯服为诸侯;宾服为前代王族有国者,以宾礼待之,希望其能帖服新朝、作王屏藩,故名“宾服”;要服,“要”即“约”,指常居中原之夷蛮,文化程度较高,虽不属华夏,但仍受约束,故名“要服”;荒服指戎狄,“荒”犹“远”,即未受华夏文化陶冶之外族,时时入寇,虽欲跻身华夏而不得,故名“荒服”。


《周礼》又在五服基础上,衍出“九服”观念,即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


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逸周书》也有大体一致的记载,只是措辞稍有不同。在九服政治序列下,各政治区域虽然规模是一样的,皆为五百里,但政治单元数量却越来越多。“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周礼》认为周朝借此实现居内驭外、居重驭轻的政治目的,“凡邦国,小大相维,王设其牧,制其职”。由于越向外,政治单元越多,相应周王室管辖起来越益不便,因此周天子并不直接管理各诸侯国事务,而维持象征性的治理:“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覜;五岁遍省;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周王每隔一段较长的时间,《周礼》记载是十二年,才巡视一下诸侯国,“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维系周王室与九服之间政治关联的制度形式,是宽疏而松散的朝贡关系,“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在发生大事时,周王室才以天子权威仲裁、解决,“凡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协其礼,宾而见之。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若有四方之大事,则受其币,听其辞。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周礼》关于九畿序列的设定与九服序列基本一致,同样只是措辞有所不同。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在五服、九服最内层,也同样具有分层,由内至外分别为都城、京师、甸服,“天子畿方千里曰甸服,甸服之内曰京师,天子所宫曰都”。


在五服、九服、九畿差序疆域下,不同政治区域与周王室政治密切度依次递减。《尚书》记载五服政治区域对于周天子具有不同的政治义务。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至,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周礼》也指出不同政治区域距离周王室越远,朝贡次数越少,与周王室关系就越疏远。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挚。


《吕氏春秋》也指出诸侯向天子缴纳贡赋多少、抽税轻重,主要依据是远近与出产情况,“贡职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有鉴于此,东汉末年曹操谋士何夔称,“先王辨九服之赋以殊远近”。到了要服、荒服层次,周王实际上已不能控制。


西周时期“差序疆域”中的分层管理模式


五服、九服、九畿的整齐布局,虽是后世儒者的理想化阐述,周代实际疆域格局不会如此规整,但这一疆域观念仍大体反映了周朝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于不同政治区域、不同族群,实行不同的统治方式,构建起亲疏不同的政治关联,从而建立起具有差序特征的国家疆域格局。西周时期,祭公仲父劝谏穆王征伐犬戎的政治论述,反映了这一历史事实。专门记述穆王西巡寻找西王母之事的《穆天子传》,对于穆王伐犬戎,记载甚为简略:“天子北征于犬戎,犬戎胡觞天子于当水之阳,天子乃乐,赐七萃之士战。”而信奉儒家学说,为孔子《春秋》作传的鲁国史官左丘明,在其另一部国别体史书《国语》中,详细记述了谋父劝谏之语。谋父首先指出西周历代天子皆注重德行,反对武力,也就是所谓的“耀德不观兵”。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


那么,对于武王伐纣又作何解释呢?谋父认为武王这一作法是为民除害,而武力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谋父接下来解释了西周历代统治者为何不使用武力。周天下是一种“差序疆域”,不同的政治单元在周天下统治序列中,具有不同的地位,相应也承担不同的政治义务。“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在这种“差序疆域”下,周天子不对不同政治单元要求同样的政治义务,而是按照其与周王室的关系,规定相应的政治责任。在这种统治秩序下,居于要服、荒服的“夷狄”即四裔族群,身处“差序疆域”的最外层,与周天子关系最为疏远,只需要承担对周天子的朝贡、接受名义上的统治便可以了。


谋父认为不同政治单元由于在统治序列中占据不同的位置,因此在这一政治区域内违上,并不意味着在另一政治区域内也是违上的行为。比如四裔族群只有不向周天子朝贡、不承认周天子的名义统治时,才是违上的行为。针对不同政治单元不符约束的违上行为,周天子也应采取相应的方式,而非无差别的一概而论。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


在针对不同政治单元的政治方案中,征伐仅应实行于侯服、宾服,征伐虽然看起来是使用武力方式,其实是周天子管理臣下的一种政治方式,因此具有政治合法。但在这一政治区域内采取这种作法才具有合法性。超越这一政治区域,居于更遥远的四裔族群即使有违上行为,也不应采取仅适用于侯服、宾服的征伐方式,而应采取柔性统治方式,即宣布天子旨意,加以规诫。如果在天子告诫之后,四裔族群仍不听从,也不能采取武力手段,而应进一步加强德行的修养,感召四裔族群,使其逐渐向心归化,“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因此,穆王对犬戎“不享”于朝,即不将祭品贡献于周天子而行征伐。“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这是一种违背周朝“差序疆域”统治观念与制度的行为,“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


对于谋父的劝谏,穆王并未听从。《国语》从而以委婉的方式,对穆王这一不仅未有收获,反而加剧了与四裔族群矛盾的做法加以批评,“但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在古人的论述中,无论五服,还是九服、九畿,基本限于“九州”范围之内;而在此之外的地域,古人认为三代仍有措意与区划,故而称五服、九服仅限治土。西晋著《三国志》,也持这一观点:“其九服之制,可得而言也。然荒域之外,重译而至,非足迹车轨所及,未有知其国俗殊方者也。”值得注意的是,陈寿将距离较远的边疆族群置于九服之外:“自虞及周,西戎有白环之献,东夷有肃慎之贡,皆旷世而至,其遐远也如此。”


战国秦汉时期“差序疆域”管理模式的松动与确立


春秋战国时期,伴随华夏国家不断开拓边疆并实施直接管辖,时人始鉴周天下秩序逐渐瓦解的现实,质疑松散的差序疆域是否是一种切实有效的疆域管理模式。比如战国时期,便有人指出周朝并未对楚国、越国进行过有效管辖。从诸子百家学说特征来看,这应是主张积极进取的法家在全面质疑并改革周代遗制时所提出的一种观点。但这一观念并未上升为春秋战国疆域观念的主流,还遭到了其他学派的反对。比如儒家代表人物之一荀子,从尊崇三代的学说立场出发,对这一新生观念进行了抨击,仍致力于维护差序疆域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世俗之为说者曰:‘汤、武不能禁令。’是何也?曰:‘楚、越不受制。’是不然。”荀子还指出,商汤、周武王实行王道,凭借弱小势力,使天下闻风归附,“汤、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汤居亳,武王居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曷为楚、越独不受制也!”而王道政治理念并不强调在所有地区实行同样的制度,而是针对不同地区的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地加以统治。


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刑制不同者,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


由此而形成了五服差序疆域格局。


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夫是之谓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制也。


在这一差序疆域格局中,楚国、越国仍然服从于天子权威,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彼楚越者,且时享、岁贡、终王之属也,必齐之日祭、月祀之属,然后曰受制邪?”因此,从春秋战国时代背景出发,主张以“均质疆域”管理模式取代差序疆域管理模式的学说主张,并未理解远古圣王、王道政治的内涵与实质,是孤陋寡闻的浅薄之见,“是规磨之说也。沟中之瘠也,则未足与及王者之制也。语曰:‘浅不足与测深,愚不足与谋知,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此之谓也”。


进入帝制时期之后,以法家为意识形态的秦朝,开始对三代差序疆域的弱点与不足,从官方角度进行了明确的批评与否定,认为直接管辖的郡县制度优越于差序疆域,于是完全以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并固定成为地方管理的基本制度,这亦是秦始皇功高五帝的重要功绩。


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秦始皇东巡,勒石琅琊,继续宣表这一空前功绩。但秦朝二世而亡,客观而言,与郡县制有一定关系。秦灭六国之后,东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地制宜地进行差序治理,更富有弹性而合理。无视这种区域差异,完全实行扁平化的郡县制管理,构建“均质疆域”,不仅不利于消除这种区域差异,反而激发出更多的社会问题,此是秦朝未能成功管控东方地区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汉代在总结秦朝灭亡教训时,也将郡县制的普遍推广视为因素之一。


客观而言,差序疆域在秦朝前后大体是当时中原与周边地区历史发展水平的真实反映,即以自然条件最为优越的黄河流域为核心,存在一个文明程度递减的地缘格局。继秦而起的汉朝政权,将儒家思想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在疆域管理模式上再次复归传统的差序疆域,实行了多种不同的地方制度,深刻影响了后世中国的疆域观念与管理模式。虽然严格的五服、九服政治地理随着时代变迁早已不存,但差序治理观念与方式却在中国古代一直延续下来。这不仅与儒家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指导思想有关,更源于中国古代虽然奉行“天下观念”,但受限于实力,并不能将所有已知地区皆纳入统治范围,有限扩张主义对于边缘及其以外地区的开拓也缺乏足够的兴趣;中国古代政权不能总是漂浮在文化幻想中,而实际上必须拥有现实的政权边界。


事实上,古代华夏政权与后来的汉人政权,一直有关于边界的观念与实践。唐贾公彦作《周礼疏》,认为黄帝以降,中国一直只是天下的一部分。《周礼疏》云:“自神农已上,有大九州、柱州、迎州、神州之等。至黄帝以来,德不及远,惟于神州之内分为九州。”《尚书》记载舜统治时,将天下划为十二州,每州边界以“封”即土堆作标志。周朝式微,战国七雄互相争强,彼此之间皆拥有明确的边界,以土堆、树木结成的“封”为界,后来进一步修筑了长城。西汉最初由于力量不足,也不得不承认与匈奴以长城为界,南北分治。西汉初年刘邦与匈奴约定:“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古文尚书·毕命》明确主张:“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五代、两宋受到契丹、西夏、女真的强力压制,与以上政权皆划定了明确的国界线。


至于北族政权,由于更看重对草原、人口与牲畜的控制,疆域意识并不如农业政权强,因此边界长时期不明晰。这样的北族政权有匈奴、突厥、回纥等。但北族政权中的东北政权,在开拓广阔疆域、整合农牧经济、建立强大政权之后,比如北朝、辽、金、元、清,便如同汉人政权一样,具有了明确的边界。相对于汉人政权,这些政权在边疆开拓方面动力更足,疆域也更为广阔。其中,元帝国开拓疆域的动力最强,而其之所以止于东欧,既与汗位争夺导致内讧,无暇西进有关;也与匈牙利平原地处欧亚草原的最西端,再向西的地方由于缺乏大片草原,难于支持蒙古帝国的大量马匹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骑兵有关。


中国古代“差序疆域”中的弹性管理方式


显然,现实政治中的边界畛域,会给“天下秩序”的理想蒙上一层阴影,尤其当中原王朝势力衰落、边界不断内缩之时,这一阴影所造成的心理失落会更为明显。那么,中国古代中原王朝如何应对并解决这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落差与尴尬呢?针对于此,中国古代中原王朝采取弹性方式,对于适宜大规模推广农业经济的地带,利用军事、政治手段加以直接控制;而对边缘及其以外之地区,在拥有足够实力时,仍致力于直接控制;而在力量稍逊时,倾向于选择非军事手段,主要通过政治交往、经济补助、文化传播,与军力无法直接控制的地区“让而不臣”“待以客礼”,形成一定的政治联盟,获得政治宗主的地位,从而仍在形式上维持着天下秩序。正如陈大猷所说:“圣人政事所治,详内略外,不求尽于四海,而道德所化,则无内外之限,而必极于四海。”


具体而言,便是在直接控制区施行郡县制度,在无法直接控制的边疆地区实行羁縻制度,而在更为遥远的地区实行藩属制度,于是形成直接控制区—羁縻区—藩属区的层级结构,从而建构了与现代民族国家“单一性”“均质化”疆界不同的“差序疆域”观念。而即使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达成一定关系的边缘及其以外地区之政权,则会被天下秩序选择性地忽略。伴随对外交流逐渐展开,中国已认识到在遥远的地区,存在诸多甚至文明程度并不亚于中华文明的国家,比如秦汉时期对于大秦的了解,东汉以降对于印度文明的了解,以及明清时期西方地理知识的传入等。虽然中国古代逐渐了解到诸多异质文明的存在,甚至据此开始修改自身的地理观念,但作为主流的政治地理观念,天下秩序一直是中国古代疆域模式的核心内涵。


在中国古代差序疆域中,直接统治区实行郡县统治,而在其外层的是羁縻统治区。所谓“羁縻”,是将边疆政权从形式上纳入国家体制,但一般不干涉其制度形式、内部人事更替与社会风俗,实行间接统治,也就是所谓的“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改其宜”。中央政权与羁縻政权之间的联系主要是中央政权担负保护羁縻政权的职责,羁縻政权具有承担赋役、应征出兵的职责。羁縻统治区以外是藩属统治区,与中央的关系更为松散,两者之间只是名义上的君臣,仅依靠数年一次的朝贡维系彼此关系。可见,差序疆域在地缘政治上呈现从中心到边疆,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层面,关系由紧到疏,控制力由强至弱的差序格局,即所谓“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内中国而外四夷,使之各安其所也”。


比如明朝便是如此。明朝大体继承了元朝直接控制区,为管理广阔疆域,在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地区,设置郡县,直接控制;在北方边疆,设置军镇,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西南边疆,遍设土司,实行羁縻统治;而在朝鲜半岛、蒙古高原、西域、东南亚,则实行藩属制度,从而呈现出鲜明的地缘差序与区域分治特征。而为贯彻政令、管理地方修建的驿站,覆盖了直接控制区与羁縻区。《明史》先叙明国之事,继之以“土司传”“外国传”,反映出中国在传统社会晚期,仍维持着中华亚洲秩序的差序格局。在朝贡贸易中,也通过设定不同待遇,以排定不同羁縻部落、藩属国的不同地位,从而不断形塑其与明朝的关系。比如万历时期,明朝在与兀良哈三卫、女真、西番(“回夷”)、“北虏”的朝贡贸易中,通过制定不同的次数、人数、地点、赏赐规格,表彰拥护明朝者、批评叛附不常者,从而调整与维护周边族群与明朝的政治关联,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政治统治。


那么,除却文化的想象,直接控制区之外的羁縻区、藩属区,即“五服”中的“要服”“荒服”是否属于王朝疆域呢?南宋范成大在《志蛮》中如此表达:“今郡县之外,羁縻州峒虽故皆蛮,地犹近省,民供税役,故不以蛮命之。过羁縻,则谓之化外,真蛮也。”这是说明羁縻区属于疆域之内,之外则属于“化外”,即疆域之外。也正因此之故,明初四川播州夷民归附之后,明朝虽实行羁縻统治,却将之视为处于版图之内。洪武七年(1374)三月,中书省奏:“播州宣慰司土地既入版图,即同王民,当收其贡赋。请令自洪武四年为始,每岁纳粮二千五百石,以为军需。”


但另一方面,虽然朱元璋也认为播州隶属于版图之内,仍将之与内地加以区别,并未命其如同内地一样承担赋役。“播州西南夷之地也,自昔皆入版图,供贡赋,但当以静治之,苟或扰之,非其性矣。朕君临天下,彼率先来归,所有田税随其所入,不必复为定额,以征其赋。”可见,羁縻统治区与直接统治区在国家定位中,仍有相当不同。二者不仅政治制度不同,更重要的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赋役制度上也存在巨大差异。在古代世界,疆域的意义主要并非土地本身,而是生存于其上的民众以及其所承担的赋税、兵役,如果能够承担赋役,才会获得重视。这与现代疆域观念受到民族主义的影响,将每一寸土地,无论其生态环境如何,都视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观念非常不同。因此,在中国古代,又有在严格意义上,将羁縻区与直接统治区相区别,不将羁縻区视作国家版图者。万历二十七年(1599)在播州之役进行之初,为笼络播州周边土司,明朝放缓“改土归流”的步伐,认为土司与州县在国家疆域的意义上性质一致,明神宗诏称:“土司自我朝开设以来,因俗而治,世效职贡,上下相安,何必改土为流,方是朝廷疆宇?”但从这种反问的语气来看,当时人有以土司不属国家疆域,只有设置流官、直接控制的州县,才属国家疆域的观念。实际上,明人在一定程度上将仅设置军事机构,不设民政机构的边疆地区,鉴于其不承担与内地州县一样的赋役,而认为其属于化外。景泰时期,“贵州苗反,久未平。何文渊请罢藩、臬二司,专设都司,以一大将镇之。于少保谦不可,曰:‘若不设二司是夷之也,何以通滇僰道?且无故弃祖宗疆内地,不祥。’遂寝。”果然,在播州之役后,朝廷在播州改土归流,认为从此播州属于明朝,而邻近土司仍保持原貌,被划于疆域之外,双方有正式边界。万历二十九年(1601),兵部奏“正疆域”。


播左连水西,右通永宁,地址虽若犬牙,彼此原有疆界。但夷性犬羊,互相雄长,侵剋无常。既改土为流,当清疆界,永杜争端。原系播州者,归我版图;原系永宁、水西者,归之奢、安二氏。勒碑立界,永为遵守。


万历三十二年(1604),明朝在议平播之功时,也称:“平播一功,开疆展土,奇勋懋绩。”


可见,在中国古代差序疆域观念下,直接控制的郡县地带属于正式国家疆域,而间接控制的羁縻区,则处于疆域的模糊地带,存有争议。至于藩属国,则不属于国家正式疆域,与正式疆域之间更是同样存在边界。不过中国古代不断进行的边疆开拓逐渐将羁縻区,甚至部分藩属区明确纳入国家疆域。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一进程在前近代时期十分缓慢,中国古代疆域格局从而呈现不断扩大的、动态的“差序疆域”。一部中国史,便是在“王者无外”的天下观念下,差序疆域格局内部不断整合转变为“均质疆域”,而外部不断向外延伸与扩展的历史。正是在一波一波的边疆内地化浪潮中,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逐渐形成。“古之戎狄,今为中国。”


结  论


东亚大陆的广阔空间,使中国古代形成了“王者无外”的“天下”观念,而其所标榜的国际秩序,相应是以中国为中心,没有边界的“天下秩序”。在“天下”观念下,并无真正的国际秩序,异域政权被通过各种形式,巧妙地安排于“天下秩序”的不同序列。作为“天下秩序”的直接反映,古代中国建立了以广疆域、多族群、多宗教为特征的“王朝体系”。在“王朝体系”下,虽然边疆地区政权、族群不断与中原王朝发生战争,并保存自身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宗教信仰的独立性,却基本与中原王朝保持不同程度的政治关联,在竞争中彼此共存、共生、共同发展。


为管理庞大的王朝疆域,中国古代在差序血缘观念基础之上,采取拟制血缘的方式,对广阔疆域实行差序治理,在直接控制区施行郡县制度,在无法直接控制的边疆地区实行羁縻制度,而在更为遥远的异国实行藩属制度,于是形成直接控制区—羁縻区—藩属区的层级结构,从而形成与现代民族国家“单一性”“均质化”疆界不同的“差序疆域”观念。一部中国史,便是在“王者无外”的天下观念下,差序疆域格局内部不断整合,转变为“均质疆域”,而外部不断向外延伸与扩展的历史。正是在一波一波的边疆内地化浪潮中,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逐渐形成。由于“差序疆域”采取多样而富有弹性的统治方式,从而使中国古代长期保持了王朝体系的稳定,并在近代屡遭冲击之后,仍促使各边疆族群对中央政权保持相当的向心力,使中国成为至今唯一一个大体继承了前近代王朝体系遗产的现代民族国家。


相应,无论是对中国古代疆域的历史认知,还是对当代中国疆域的现实认识,都应从王朝天下的角度,而非现代民族国家的角度;应从复合性的角度,而非单一性的角度去审视,否则便会造成理解的错位。差序疆域所具有的弹性空间与灵活方式,也为解决当前现代民族国家普遍存在的族群冲突、宗教对立等各种现实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启示与解决思路,是未来值得借鉴与挖掘的政治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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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江海学刊》2019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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