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军:如何评价“大跃进”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67 次 更新时间:2019-02-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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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军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我们“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这段话表明,官方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基本否定的。


近40年来,随着诸多史料的挖掘,官、民、学各界对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大炼钢铁、大办食堂、“一平二调”及深翻地、放卫星、穷过渡等做法的极度荒唐和巨大危害,已经逐步取得共识。但是,对于“大跃进”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究竟是得大于失,还是得不偿失,看法却大相径庭。


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形成三点不成熟的看法:一是声势浩大,成效有限;二是成本高昂,得不偿失;三是遗风犹在,亟待清除。


(一)声势浩大,成效有限


大跃进年代的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和气势可能空前绝后。特别是1958年——1959年,全国农村到处可以看到千军万马兴修水利的宏大场面。


有资料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共有各类水库86353座。去掉建国前1223座,建国后共建成85130座;1958年——1965年建设的水库45410座。其中,大型水库共建成523座,1958——1965年建设210座。按这个数据比对,大跃进开始后8年时间内(约占60年的13%)开工建设的水库等于60年总量的53%;其中,大型水库占60年总量的40%。


黑龙江省从1949年到1985年,共建成大中小水库496座,其中,大型水库12座(不含专门发电的镜泊湖水库),有7座是1958年动工兴建的;中型水库68座,有33座是1958、1959年动工兴建的。如果仅看这些数据,用“无比辉煌”这四个字来相容“大跃进”的成果,一点也不过分。


但是,大跃进期间建设的水库,多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相当一部分水库开工不久就中途停工,成了半截子工程,有的甚至成了废品。据统计,全国1960年以前修建并已拦洪的大型水库、枢纽共165座,完全建成的只有31座(其中1958年以前的11座)(《1958——1978历次全国水利会议的报告文件》,第276页)。也就是说,1958年至1960年这3年完全建成的大型水库只有20座,占同期开工建设总数的13%,占60年建成总量的3.8%;比建设期(3年)比重(5%)低1.2个百分点。换句话说,按大型水库建成率来比较,这3年的成果,远远低于60年的平均水平。至于中小型水库的建成率,笔者没有找到相关数据。但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的蒋国澄说:“当时修建的大中型水库,还能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出问题的水库主要是群众自发修建的小型水库。”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陈志恺说:“很多中小型水库没有规划、没有设计,也没有进行勘测和清基,甚至没有溢洪道!”(田鹏、齐小苗:《水利大跃进》,2009年10月14日《科学新闻》)。不难推断,中小型水库的建成率和发挥实际效益的比率肯定更低。


农田水利设施,主要功能是灌溉。我们再来看看这方面的数据。


1959年,水利部部长傅作义和水利部党组书记李葆华相继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仅1958年一年,全国就“扩大灌溉面积48亿亩”。党史学者吴志军在《试论1957年冬、1958年春农田水利建设运动》一文中说:“全国水利工程按应有受益面积计算,可扩大灌溉面积35亿亩,可改善灌溉面积14亿亩。”


但是,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写道:“全国灌溉面积已由一九五二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1980年)的六亿七千多万亩。”也就是说,28年增加了3.7亿亩。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于1999年编著的《新中国农田水利史略》写道:“据1962年经过核实后的数字,1962年比1957年实际增加灌溉面积5538万亩”(见该书第13页)。


比对这两个权威数据,可以认定:大跃进期间5年增加的灌溉面积,等于28年增加的灌溉总面积15%;较年限比重(17.9%)低2.9个百分点。那么,两位水利部领导当年宣传的一年的成果,比五年的实际成果还夸大了87倍!比吴志军所说的“应有受益面积”夸大了37%。换个角度分析,5年实际增加的灌溉面积,只相当于一年(冬春)应受益面积的1.6%。


尽管如此,那个年代亿万农民毕竟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乃至生命;边施工边使用的工程,毕竟增加了灌溉面积;半截子工程毕竟为以后的重建、扩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成千上万个工程之中,毕竟可以找到少许“亮点”。


北京市的密云水库是中央政府直接决定修建的。1958年7月,来自河北省、北京市的28个县区共20.6万民工参加施工;9月1日正式动工。经过工程技术人员、民工和1万余解放军指战员艰苦奋战,1959年9月拦洪,1960年9月竣工。密云水库是京津唐地区第一大水库,华北地区第二大水库,亚洲最大的人工湖,有“燕山明珠”之称。库容 40亿立方米,具有防洪灌溉、城市供水、发电养鱼、旅游观光等多方面功能。有资料称,截至1990年的直接经济效益即相当于建库总投资的6倍。就农田防洪灌溉而言,虽然库区内有20.7万亩良田被淹没,但在建库前10年间发生较大洪水8次,淹地达1100多万亩次。建库后30年,发生较大洪水11次,下游不但没有发生灾害,而且有100万亩滞洪地、河滩地变成了良田。仅1961年至1981年,密云水库就向京、津、冀提供农业用水近160亿立方米,有15个区县的360多万亩农田受益。


山东省峡山水库,是1958年10月开始,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修建的。当时,动用昌潍地区4个县,近10万民工参与建设。国家投资6900万元,基本上全是工程费、材料费,不下发各县。政府只给民工每个工日1毛钱的生活补贴;民工从家里带粮食、咸菜和工具,由村里记工分,其它没有任何报酬。经艰苦奋战,1960年9月,水库基本建成,开始蓄水。后来,进行过多次续建扩建和消险加固。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210平方千米,总库容14.0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5.03亿立方米,是山东省第一大水库,素有“齐鲁第一库”之称。水库设计灌溉面积 153万亩,最大实灌面积93万亩,年供水量1.85亿立方米;结合农业灌溉,水库为北部沿海地区提供饮用水水源,同时使40万亩盐碱地得到改造;另外水库还有发电、旅游等功能。


“大跃进”后期最有名的群众性水利工程是河南省林县(现林州)的红旗渠。红旗渠于1960年2月开始修建。当时,对困难估计不足,打算3个月完工。但因战线过长,改为持久战。经10年奋战,于1969年7月完工。红旗渠工程总投工5611万个,参与民工7万人,先后有81位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工程总投资1250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625万元,占37%,社队投资7878万元,占63%。红旗渠总干渠全长70.6公里,加上分干渠、支渠、斗渠,共计长约1500公里;10年间,削平了1250座山头,架设151座渡槽,开凿211个隧洞,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达2225万立方米。如把这些土石垒筑成高2米,宽3米的墙,可纵贯祖国南北,把广州与哈尔滨连接起来。所以,红旗渠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世人称之为“人工天河”,在国际上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尽管林州人民为此工程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自90年代以来,出现水源不足,渠道老化等问题,但运行30年间,解决了全县严重干旱的问题;灌区的有效灌溉面积达54万亩。红旗渠修建过程中形成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精神,广为流传。


(二)成本高昂,得不偿失


众所周知,从1957年冬天开始的全民兴修水利运动,是在*反*右*扩大化、社会主义大辩论和批判“反冒进”的高压气氛下动员和展开的;同时,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又正式揭开“大跃进”的序幕,催生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愈演愈烈。它的失误和危害远远大于成果。


1、急于求成、一哄而上,致使大多数项目难以如期完工。有的在后来的调整中停建、缓建,有的勉强续建而又难以发挥效用,有的干脆半途而废,造成了极大损失。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编著的《新中国农田水利史略》指出:“在农田水利建设中提出了不少不切合实际,甚至违背科学常识的口号,如要求‘在两三年内基本消灭普通水旱灾害︐;在华北平原提出‘一块地对一块天︐大搞平原蓄水工程。”


黑龙江省在1958年动工兴建的7座大型水库无一座在大跃进期间(1962年前)完工。有3座工期分别为6年、8年、10年;有4座一度下马停建,工期分别为13年、16年、17年和20年。比较成功的大型工程龙凤山水库从1958年动工,动员五常县劳力2.5万人,历时10年,才基本竣工(《黑龙江省水利志》)。


延寿县的新城水库是一座总库容只有1700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1958年4月采取边勘测、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办法上马兴建,1959年大坝合龙,1960年临时溢洪道决口,1962将决口段合龙填筑,1964年停建。1968第二次施工,1969年秋除电站外,基本竣工。耗时12年,此后又多次进行维修加固(《黑龙江水利志》、《延寿县志》)。


河北省“大跃进”期间所建的水库中,“约有70%的小型水库存在严重问题……抚宁县1959年7月一场暴雨,就有20座小型水库被毁”(田鹏、齐小苗:《水利大跃进》,2009年10月14日《科学新闻》)。


山西省从1958年起4年内兴建的水库,实际收益灌溉面积只占设计面积的27%(张荷:《山西水利建设50年回眸》)。


山东省沾化县在大跃进期间修建的南赵水库,从1958年春天开建,1961年即完全废弃还耕,不但没有任何效益,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劳动力、农田,还引起周边土地盐碱化,致使库区粮食产量锐减,饥荒严重(郭艳茹:《大跃进时期的南赵湖》)。


广东省大跃进期间建设大中型水库215宗(含大跃进前18宗),基本完成配套的只有30宗,占14%;下马22宗,占10%(《刘兆伦厅长在1961年全省水利会议上的报告》)。


曾大力倡导发动群众运动搞农田水利建设的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在1962年不得不承认:1958年以来,华东地区在水利建设中投资22.8亿元,修建大型水库20多座、中型水库300多座、小型水库2000多座,占用耕地2600万亩,移民近2400万人……但不少工程不配套,现在还不能发挥效益,有些工程打乱了原来的排水体系,加重了内涝和盐碱化。“我们花的钱和器材不少,而事情却没有办好,有些甚至办坏了,许多钱被浪费了”( 田鹏、齐小苗《水利大跃进》, 2009年10月14日《科学新闻》)。


2、片面提倡“共产主义协作”,热衷于轰轰烈烈的“大兵团作战”,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亿万农民付出了远远高于收效的巨大牺牲。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期间提倡的“行动军事化”始于兴修水利。党委、政府一声令下,成千上万的农民便放下日常农活,走向工地。不但大搞跨社跨乡甚至跨县的“一平二调”,而且劳动强度极大。


甘肃省盲目上马的引洮工程,17万农民苦干3年,至少有2000多民工献出宝贵的生命,结果一亩地也没浇成(杨闻宇:《大跃进年代大西北的荒诞事》)。


黑龙江省呼兰县从各公社平调搞水利的民工达3万人,组建水利大军,吃住在工地,昼夜不停轮班干。结果,所修建的3座水库均没有按期竣工,打出的土井则全部报废;孟家公社挖渠15公里毫无收益,白白浪费耕地259公顷(《呼兰县志》)。


黑龙江省五常县在修建全省最大的龙凤山水库的同时,动员青壮劳动力2.4万余人,苦干2年,兴修长达60公里的引水工程红旗运河。结果,工程只完成一部分,灌溉水田6000亩,只占设计面积20%。到80年代,大部分渠段已废弃(《五常县志》)。


农民的巨大付出和牺牲,有限的回报是多年以后,经重建或维修的水利设施发挥了一定作用。而在当时,不但没有带来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造成了大倒退。1959年——1961年,全国粮豆薯总产分别下降16.5%、18.0%和15.4%。1961年只有13650万吨,倒退到建国初期1950年的水平;比25年前(1936年)还低10%左右。黑龙江省的粮豆总产(不含薯类),1930年就达到760万吨,1952年恢复到755.5万吨,1956年实现762万吨,达到26年前水平。1958年——1962年,五年平均总产只有625万吨(1961年只有455万吨),比18年前的5年(1940年—1944年)平均数629万吨还低(黑龙江省农业志)。畜牧业、家庭副业更是严重衰退。


3、不尊重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不尊重科学,仓促上马、盲目施工,留下了诸多后患。


“大跃进”年代的水利工程,绝大多数是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的。很多中小型水库没有规划、没有设计,也没有进行勘测和清基,甚至没有溢洪道。1959年8月,锦州地区的一场暴雨引发洪水,冲毁了六股河上在建的10座中型水库,冲断了当时的交通命脉京沈铁路,全国震动。许多水库大坝工程抗御洪水的设计标谁偏低,施工质量差,质量问题严重,遗留隐患较多,以后几十年不断地进行补救(田鹏、齐小苗:《水利大跃进》, 2009年10月14日《科学新闻》)。


甘肃省的引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和工程任务的艰巨是历史上所少见的”(省委第一书记语),但1958年1月份由省委第一书记在饭桌上拍板,6月份就风风火火地干了起来。17万民工苦干3年,到1961年6月被迫停建。3年间,国家投资1.6亿元(按常规推算,不算劳力,社队负担也要超过亿元),农民出工6000万个,完成土石挖方1.6亿立方米(仅占计划量的8%)。结果,一亩地也没浇上;已施工部分有的当年就被山洪冲毁(杨闻宇:《大跃进年代大西北的荒诞事》)。


“大跃进”期间建成的水库,多数都是带病运行的险库。另外,多数工程,只重蓄水,忽视排水,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患。“在易涝易碱的黄泛平原,大水漫灌不仅不能增产,还造成了大面积土地盐碱化并加重洪涝灾害。”(王玉柱:《壮丽的画卷——山东省水利建设五十年》)河北省大量修建水库的过程中,砍伐了许多山林,山土到处堆积,加剧了山区水土流失(田鹏、齐小苗《水利大跃进》, 2009年10月14日《科学新闻》)。


4、农村劳动力占用过多,影响正常生产,加重了大饥荒。


1958年,多数地方风调雨顺,粮食丰收,但因为全民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占用了大量青壮劳力,秋收生产受到严重干扰,不少粮食和红薯烂在地里。一份资料表明,1958年山东省由于青壮年农民投入炼铁和修水库,全省秋播面积不及往年的四分之三,1959年秋冬又有887万青壮年去修水库;甚至在1960年农村经济崩溃时仍有数百万农村劳动力在修水库。从1959年——1960年,山东省共荒芜农田五千到六千万亩,是全国饥荒最严重的几个省份之一。张广友在《抹不掉的记忆——共和国重大事件纪实》中,援引了山东省一位领导1960年的大会讲话内容:“山东省过去(1957年)人口为5500万,不到3年的时间,现在(1960年冬天)还有5000万,减少了500万。”(郭艳茹:《大跃进时期的南赵湖》)


5、由于兴建水利工程而搬迁的移民,多数没有得到很好的安置。


有资料显示:“大跃进”期间由于兴建水利工程而搬迁的大约300万移民,大多数没有得到很好的安置,遗留问题严重(国家水利部编纂的《水利辉煌50年》)。号称开国第一大水利工程的新安江水库,在兴建过程中大搞移民“大跃进”。移民集中在浙江省淳安县,共有29万人离开家乡。移民从1958年2月开始,1959年2月掀起高潮。5月9日至14日,平均每天迁移2583户,10289人,其中步行迁移每天3624人。时称“突击放卫星”。当时移民搬迁也叫“洗脚上船”,“像战士转战般带上被褥衣服就走,往往今天动员明天就得离开,因为库水已经漫进屋子淹了床脚,移民就在自家门口上船漂流他乡”。当时宣传:“全国都进入共产主义……农具、家具什么也不要带。”移民经费一减再减,最后只剩下每人120元,而且这里面又拿一部分盖楼、造厂。“无产”移民带来的后果是缺钱、缺房、缺粮。根据浙江省民政厅1961年的调查显示,迁往建德县的1798位新安江移民,共损失农具和家具24061件,平均每人损失14件,“移民中饿、病、外流、死人的情况今年还常有发生。”(刘炎迅:《建国第一水利工程移民,大跃进把移民工作推上绝路》,2010年7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


(三)遗风犹在,亟待清除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大跃进”的极左错误开始得到初步纠正。即使后来在“农业学大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极左回潮,也很少出现大规模跨乡跨县平调劳力和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浮夸的荒唐事。


但是,由于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极左错误清算、反思得不够彻底,时至今日,经济工作和社会治理中不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尊重法律、不尊重民众意愿和权利的现象仍比较常见;公权力过度干预和挤压民众生活空间、领导干部喜欢为民做主、习惯于运用群众运动的办法开展工作等左的积习仍远未绝迹。


比如,农业生产实行“家庭经营制”以来,某些基层干部总是夸大“小农”的缺陷,热衷于一呼百应的“统一”,有的甚至鼓噪把土地收归所谓“村集体”,重走“集体化”道路。北方某省“秋翻地”的行政推进持续了20多年,2012年才得到纠正,乡村两级为完成任务不得不拉债替农民翻地。在“一县一品”、发展特色经济的口号下,很多县(市)层层下达指标,强力推行XX一条街、XX专业村;有的地方制定出“牛羊堆里找干部”的激励政策;有的地方甚至公开喊出“逼民致富”口号。结果,往往欲速不达,劳民伤财。


比如,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出现过几次制定“翻番”规划的热潮,指标虽然不像“大跃进”那样离谱,但多以主要领导人意志为转移。2010年,中部某省省委书记在人大会议已经对财政预算作出决议后,提出x亿工程,市、县两级纷纷修改财政预算,并采取各种手段抓收入,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干部行不行看财政收入”的用人标准。


比如,九十年代,各地都竞相发展乡镇企业,一度出现“高压紧逼、大干快上”和“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倾向。有的地方年增长率高达80%甚至100%。大上“乡企”,虽然一定程度地促进了乡村工业化,但中西部地区项目成功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很多乡村因为办企业,留下了“大窟窿”。


比如,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本是推进规模经营的好事,但由于过分倚重行政推进,揠苗助长的问题比较突出。据三农学者张德元教授和梁漱溟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员调查,现有的专业合作社多数是“皮包合作社”,假的“占八、九成”。好在“假的合作社”,只是骗点国家扶持政策,“肥水”毕竟流给了农民。如果强制农民组建真的合作社,情况可能更糟。


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城乡改造,同样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在“X年大变样”的口号下,有的地方热衷于“大会战”、“大督战”;有的地方逐县(区)搞“过堂”(过去指对犯人的审讯)“拉练”(现场参观督战);有的地方要求几千人口的明星村三五年内建成5万人口的小城市。大拆大建虽然推动了城乡面貌的变化,但因拆除的建筑物过多,一定程度地造成了国民存量财富的损失和经济增长泡沫;还因强制拆迁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比如,近年来招商引资中饥不择食、血拼政策的问题虽略有收敛,但仍较严重。有的地方仍然在给各单位下指标;有的地方规定,凡引进3000万元以上大项目的干部,一般干部可以提拔为副科级、副科级干部可以提拔为正科级,正科级干部给予重用;有的地方喊出“发展县域经济,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和“以招商论政绩,以项目论英雄”的口号;有的地方在急于求成、缺乏论证,斥巨资购买土地送给“投资商”以后,形成半截子工程……


“大跃进”遗风在非经济领域也常常出现。比如,各种名目的专项整治,有的依法遵规运行,有的则大轰大嗡,形成了“刮大风”的不良效应。比如,基层党建,一些地方经常由党委组织部门作出村级活动场所面积、党员活动经费额度等硬性规定,致使权力机关依法通过的财政预算以及基层自治组织的合法权威受到挑战。


笔者认为,清除“大跃进”遗风,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紧迫需要。但却面临着思想观念和现行领导体制的诸多障碍。只有上下同心,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决议,循序渐进而又坚定有力地推动各项改革、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才能逐步见到成效。


(作者简介:李克军,原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曾在两个县(市)担任县委书记近9年。退休后就地方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问题发表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和时政随笔一百余篇,著有《乡村视野》、《官话实说》、《县委书记们的主政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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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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