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论黄侃《咏怀诗补注》 ——兼谈阮籍《咏怀》诗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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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  

生活于魏晋易代之际,阮籍不得以出仕于司马氏,但是他对于司马氏的谲诈、残忍,特别是弑君,内心是极为不满的,对于备受司马氏欺辱的曹魏皇室则充满同情。面对司马氏的恐怖政治,阮籍不敢议论时事,被司马昭称之为“至慎”[《世说新语·德行》篇:“晋文王称阮嗣宗至慎,每与之言,言皆玄远,未尝臧否人物。”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修订本)第1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然而,他心中是非分明,他通过《咏怀》诗等作品曲折地表明了自己同情曹魏、反对司马氏代魏的立场。对《咏怀》诗微言大义,前人早有评论,清人王寿昌《小清华园诗谈》卷上说:“嗣宗《咏怀》,其予夺几可继《春秋》之笔削”[ 郭绍虞编选、富寿荪校点《清诗话续编》下册,第186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方东树《昭昧詹言》认为《咏怀》诗其十六“徘徊蓬池上”是“春秋笔法”[ 清·方东树《昭昧詹言》卷三,第8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朱嘉征评《咏怀》其四十二“王业须良辅”曰:“春秋志畏而言谨,可谓兼之矣”。[ 转引自黄节《阮步兵咏怀诗注》第5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他们以《春秋》比阮籍《咏怀》诗,就是着眼于阮籍在诗歌中暗含对时事的褒贬态度。因此,历代注释《咏怀》诗的人都想结合魏晋易代之际的时事,探究诗中的微言大义。


一、黄侃之前的阮籍《咏怀》诗注


南朝梁代批评家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篇说:“阮旨遥深”[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卷二,上册,第6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他认为阮籍《咏怀》诗是有深意的。钟嵘《诗品》说阮籍《咏怀》诗“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即言近旨远之一。但是,他们都未能分析《咏怀》诗的具体所指。事实上,不只是他们,早于他们的刘宋文人颜延之注释《咏怀》诗,就已经“怯言其志”[ 梁·钟嵘著、陈延杰注《诗品注》卷上“晋步兵阮籍”条,第2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了。这说明阮籍《咏怀》诗尽管含有寄托,但是由于阮籍采用的是非常隐微的手法,致使晚于他一百五十多年的颜延之也不敢解释《咏怀》诗的微旨了。南朝梁人萧统编《文选》卷二十三选录了阮籍《咏怀》诗十七首,唐人李善注《文选》,说阮籍《咏怀》诗:“虽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二十三,中册,第322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第1版。],他只注出阮籍典故,不敢推测诗意。五臣注《文选》与李善不同,他们是要努力揭示阮籍的意旨,但是许多解释流于牵强附会,为后人所诟病。比如阮籍《咏怀》诗其一:

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

唐吕向注曰:

孤鸿,喻贤臣孤独在外,号痛声也。翔鸟,鹫鸟,好回飞,以比权臣在近,则谓晋文王也。[ 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二十三,第一册,第51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吕向此注以为孤鸿喻指贤臣孤独在外,既未注出古典,又不指明今典;至于以鹫鸟释翔鸟,更是出于主观臆测,并无确实的依据,因此,所谓翔鸟比权臣司马昭,就难以使人信服。五臣以史证诗是不成功的。

五臣之后,继续挖掘阮籍《咏怀》诗微言大义的还有元代的刘履《选诗补注》、清人何焯《义门读书记》、陈沆《诗比兴笺》、蒋师爚《咏怀诗注》等。二十世纪以后,继承并发扬这一传统是黄节先生,他的《阮步兵咏怀诗注》是成就极高的阮籍诗歌注本,他对阮籍五言《咏怀》诗八十二首、四言《咏怀》诗十三首作了详细的注释,并搜集了历代《咏怀》评论多种,附以己见,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黄先生也是以史证诗,但是他反对主观臆测,对《咏怀》诗的注释有所发明,比如《咏怀》诗其五十一:

丹心失恩泽,重德丧所宜。善言焉可长,慈惠未易施。不见南飞燕,羽翼正差池。高子怨新诗,三闾悼乖离。何为混沌氏,倏忽体貌隳。[ 陈伯君《阮籍集校注》第34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黄节先生引用《三国志》所载魏明帝托孤于司马懿、司马昭弑高贵乡公、魏明帝太和五年诏诸侯朝聘等史实[《三国志》卷三《明帝纪》注引《魏氏春秋》曰:“(明)帝执宣王(司马懿)手,目太子曰:‘死乃复可忍,朕忍死待君,君其与(曹)爽辅此。’宣王曰:‘陛下不见先帝属臣以陛下乎?’”《明帝纪》:“(太和五年)八月,诏曰:‘古者诸侯朝聘,所以敦睦亲亲协和万国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诸王在京都者,谓幼主在位,母后摄政,防微以渐,关诸盛衰也。朕惟不见诸王十有二载,悠悠之怀,能不兴思。其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適子一人朝。’”卷四《高贵乡公髦纪》所载司马昭奏太后加恩以王礼葬高贵乡公,和收成济及其家属付廷尉治罪。],进而得出此诗主旨:

诗言魏以恩泽加于司马氏,而不能得其丹心,则恩泽失矣。(中略)收言司马氏不知所以报恩,而反行篡弑。亦犹倏忽之凿混沌窍而已矣。[ 黄节《阮步兵咏怀诗注》第62-6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黄先生的结论是在引用分析史料的基础上得出的,因此他准确地阐释了诗意,揭示了阮籍此诗的微言大义。黄先生的不足之处在于有些诗的注释尚存疑问,如《咏怀》诗其五十六等[ 参见拙作《阮籍〈咏怀〉诗其五十六、其七十九探微》,《晋阳学刊》2005年第2期。]。

古直先生《阮嗣宗诗笺定本》也是结合时事解释《咏怀》诗,本书良莠参半,既有精辟的解说,更多穿凿附会。黄节先生、古直先生和黄侃先生同时,但他们对《咏怀》诗的注释却大不相同。陈伯君先生《阮籍集校注》虽然产生于黄侃先生之后,但是他注释《咏怀》还是主要应用以史证诗这一方法。郭光先生《阮籍集校注》和靳极苍先生《阮籍咏怀诗详解》[ 郭光《阮籍集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靳极苍《阮籍咏怀诗详解》,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也是这一类型的注本,他们二位尽量对每一首《咏怀》诗都编年,发掘阮籍的微言大义。但是,由于《咏怀》诗的许多篇章,不论是诗歌本身、还是史料方面可供参考的资料不多,因此这些编年多半证据不足,二人对诗歌的解释也就难以让人信服。


二、黄侃《咏怀诗补注》


刘宋的颜延之注释阮籍《咏怀》诗,就已经“怯言其志”,唐人李善注也表示《咏怀》诗“百代之下,难以情测” [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二十三,中册,第322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自此之后,对于是否用以史证诗、揭示微言大义的方法注释《咏怀》诗,一直存在争议。明人冯惟讷说:“后之解者,必欲引喻于‘昏乱’,附会于‘篡夺’,穿凿拘挛,泥文已甚”,但是他接着说:“今并削之,存其灼然明著者尔”,说明冯惟讷批评的只是牵强附会,他并不反对以史证诗、揭示微言大义本身。比如《咏怀》诗其二十“杨朱泣岐路”一首,冯惟讷评曰:“言世道多端而易变,将揖让而永离去之。然于此时情念,岂但眷恋惜别而已,殆恐别后存亡诚有不可测者。赵女中山事未详,但赵女喻司马氏,中山喻君也。途上士,嗣宗自谓也。用,以也。此时忧君而复忧己也”[ 明·冯惟讷《选诗约注》卷八,明万历九年(1581)沈思孝刻本。冯惟讷此评乃取自元人刘履《风雅翼》卷十《选诗补遗》下。]。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认可颜延之的说法,批评何焯以史事证《咏怀》诗,但是方东树又说:“夫诵其诗,则必知其人,论其世,求通其词,求通其志,于读阮诗尤切”,他解读《咏怀》诗也用以史证诗的方法,比如《咏怀》诗其六“昔闻东陵瓜”一首,方东树评曰:“此言(曹)爽溺富贵将亡,不能如召平之犹能退保布衣也” [ 清·方东树《昭昧詹言》卷三,第80页,第8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总之,冯惟讷、方东树批评的是以史证诗的附会之弊,对于以史证诗本身还是信服的。

真正抛开时事,从诗歌本身入手解释诗歌的是近人黄侃,他在《咏怀诗补注》中说:“阮公深通玄理,妙达物情,咏怀之作,固将包罗万态,岂厪厝心曹马兴衰之际乎?(中略)颜沈以后解者众矣,类皆摭字以求事,改文以就己,固载高叟!余甚病之。”[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1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他批评前代注《咏怀》诗者“解嗣宗之诗,则首首致讥禅代”[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220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黄先生的注本有两种,一是《咏怀诗笺》,出版于。《咏怀诗补注》,刊于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收录阮籍五言《咏怀》诗八十二首,对八十首作了注解[《咏怀》诗其七十三、其八十一无注。],其中引用颜延之注八处、沈约注十处。黄先生注释阮籍《咏怀》诗,注重诗歌主旨,而不拘泥于和时事的比附。比如《咏怀》诗其三十五:

世务何缤纷,人道苦不遑。壮年以时逝,朝露待太阳。愿揽羲和辔,白日不移光。天阶路殊绝,云汉邈无梁。濯发旸谷滨,远游昆岳傍。登彼列仙岨,采此秋兰芳。时路乌足争,太极可翱翔。

蒋师爚曰:

“愿揽羲和辔,白日不移光”,欲延魏祚也。[ 清·蒋师爚《咏怀诗注》卷二,清嘉庆(1796-1820)刊本。]

曾国藩曰:

“白日不移光”云者,欲使魏祚不遽移于晋也。[ 转引自陈伯君《阮籍集校注》第3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黄侃先生曰:

荣衰无定,人道可悲,思欲上友列仙,翱翔太极,而天阶殊绝,云汉无梁,则神仙终不可冀。途穷之叹,岂虚也哉![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11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

蒋师爚、曾国藩解释“愿揽羲和辔,白日不移光”为阮籍欲延魏祚,并无确据,流于猜想。黄侃先生解为求仙无路、途穷之叹,更合此诗。

又如《咏怀》诗其五十五“人言愿延年”,前人多认为是以求仙影射高贵乡公被杀一事,比如黄先生则不同,他说:“神仙之事,千载难期。纵复延年,终难自保。晨朝相悦,夕便见欺。方知预计明朝,犹为图远而忽近也。” [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16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由于高贵乡公之事仔细品味此诗,黄先生的解释是比较稳妥的。他对《咏怀》诗其五十七“惊风振四野”、其七十二“修途驰轩车”等诗的注释也突破了前人的牵强比附,就诗本身获得了令人信服的解释。

比兴与用典是阮籍《咏怀》诗表达微言的两大手段,因此注释《咏怀》诗就关系到对比兴与用典的理解。黄侃先生注释阮籍《咏怀》诗,完全抛开魏晋史实,与他对诗歌比兴的认识密切相关。在《文心雕龙札记·比兴第三十六》中,他说:“若乃兴义深婉,不明诗人本所以作,而辄事深求,则穿凿之弊固将滋多于此矣。”这一点确实切中了五臣等历代注解《咏怀》的弊端。黄先生认为,“虽当时未必不托物以发端,而后世则不能离言而求象” [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220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这涉及到诗歌注释中的一个大问题。就是说即使诗人当时托物言志,比兴中蕴含着微言大义,但是,如果没有坚实的证据,我们也不能主观臆测。正确的做法是立足于诗歌本身来理解诗篇,按黄先生的话讲,就是“即言而求象”。黄先生的这种见解极为精深,如果我们能坚守黄先生的这一原则,那么,解诗时就会少犯牵强附会的错误。

黄先生在《文心雕龙札记·事类第三十八》中,谈到了诗文的用典,他说:“故前人之引言用事,以达意切情为宗,后有继作,则转以去故就新为主” [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240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无论是“达意切情”,还是“去故就新”,都是作者学问的体现。既然用典体现的是作者的学问,那么,注释者当然也以博学为宗,“是则寻览前篇,求其根据,语能得其本始,事能举其原书” [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第241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李善注释《文选》,即是典范之作。黄先生所讲用典的情况,当然很普遍,但是他忽略了用典的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政治高压之时,为了避免触犯忌讳而使用典故,阮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因此,黄侃先生不追求确解阮诗典故,不结合史事论证《咏怀》诗[ 黄侃解《咏怀》诗其六十二“平昼整衣冠”曰:“阮公其有悲于叔夜、泰初之事乎?”结合史事论诗。但这种例子极少,他基本上不用史事证阮籍《咏怀》诗。],虽可避免蒋、曾等人所犯的牵强附会的弊端,却也使得阮籍一些诗的主旨模糊不清。比如《咏怀》诗其三十一“驾言发魏都”一首,陈沆笺曰“借古以寓今”,并引魏明帝末路歌舞荒淫之事为证,指出阮籍此诗的今典,揭示出他借战国魏的灭亡喻指今日曹魏之衰败。黄侃先生解释这首诗说:“梁王筑台自乐,而轻战士简贤者,岂意高台未倾,箫音犹在,而身已死国已亡也。”[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10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黄先生如此解诗,将此诗仅仅看作是咏叹古事,将阮籍本意掩盖,不如陈沆之解确切。


三、如何为阮籍《咏怀》诗作注


阮籍的《咏怀》诗属于微言政治抒情诗,它是阮籍在政治压力和恐怖统治下,要揭露被政治谎言所歪曲或掩盖的现实真相,表达真实思想感情,而又不能明言,以避免政治迫害,所创作的特殊的一类诗。《咏怀》诗既然以用典和比兴作为表达微言的主要手法,注释这类诗歌的关键就在于揭示出隐藏在诗文中古典字面下面的今典实指(时事),通过分析古典、今典的相似性,揭示作者所指时事。

阮籍虽然在《咏怀》诗中通过古典字面、今典实指(时事)和比兴手法,隐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但是,并非每一首《咏怀》诗都是如此。因此,要选择那些隐含时事的作品,才能正确揭示诗歌主旨,窥测到作者真实的思想感情。注释阮籍《咏怀》诗,首先要看诗歌的具体情况。《咏怀》诗可分为三类:一是确实暗指时事的,如其二、其十一、其五十一等等;二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评论,如其六十七、其七十五等诗;三是仅仅为抒发感慨,并未暗指时事,如其十七、其三十六等诗。这三类诗,应该分别对待。

对于第一类暗指时事的诗,就应该以史证诗、揭示微言大义,这种解诗方法重在指出诗歌所用古典和今典,说明其相似性,关键在于揭示今典所指的时事和作者的态度。这几项内容缺一不可,现以《咏怀》诗其二为例作一说明。

此诗“二妃游江滨”以下六句用《神仙传》郑交甫与江妃二女结交之事,写男女间深厚的情意;“感激生忧思”以下四句用《诗经·卫风·伯兮》之典,写夫妻离别的悲伤。全诗的关键在末两句:“如何金石交,一旦更离伤”,唐人李善注引《汉书·韩信传》:

楚王使武涉说韩信曰:“足下虽自以为与汉王为金石交,然今为汉王所禽矣。”[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二十三,中册,第32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

《汉书》卷三十四《韩信传》文字略同,唐颜师古注曰:

称金石者,取其坚固。[ 汉·班固撰《汉书》第七册,第1875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

武涉说韩信“虽自以为与汉王为金石交”,以“金石交”比拟君与臣之间的关系稳固,阮籍用此典故无疑,今再补充几条证据。《后汉书》卷十五《王常传》:

后(光武)帝于大会中指常谓群臣曰:“此家率下江诸将辅翼汉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第三册,第581页,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

光武帝以金石比王常之忠心,是取金石坚固之意,可为“金石交”指君臣关系加一旁证。后人也有用“金石交”比拟君臣之关系,被普遍认为模拟阮籍《咏怀》诗的陈子昂《感遇》诗就是一例[ 清·叶燮《原诗》(内篇上):“然吾犹谓子昂古诗,尚蹈袭汉魏蹊径,竟有全似阮籍《咏怀》之作者,失自家体段”;陈沆《诗比兴笺》卷三评陈子昂曰:“屈阮之嗣音”。],《感遇》诗其二十一:

穰侯富秦宠,金石比交欢。[ 彭庆生注释《陈子昂诗注》卷一,《感遇三十八首》其二十一,第37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陈子昂此二句写穰侯与秦王的关系,也以金石为喻。

元人刘履《选诗补注》卷三解阮籍此诗曰:

初司马昭以魏氏托任之重,亦自谓能尽忠于国。至是专权僭窃,欲行篡逆。故嗣宗婉其词以讽刺之。言交甫能念二妃解佩于一遇之顷,犹且情爱猗靡,久而不忘。佳人以容好结欢,犹能感激思望。专心靡它,甚而至于忧且怨,如何股肱大臣视同腹心者,一旦更变,而有乖背之伤也。君臣、朋友皆以义合,故借金石之交为喻。所谓文多隐避者如此,亦不失古人谲谏之义矣。[ 元·刘履《风雅翼·选诗补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0册,集309册,第47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六评此诗曰:

此盖托友朋以喻君臣,非徒休文好德不好色之谓也。结谓一与之醮,终身不易。臣无二心,奈何改操乎?[ 何焯《义门读书记》中册,第90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阮籍用韩信与汉王为金石交的古典,其今典指曹魏与司马氏虽然为“金石交”,但司马氏终究背离了曹魏。古典今典的相同点为“金石交”,不同之处在于古典是汉王背弃了韩信,是君弃臣;今典则是司马氏辜负了曹魏,是臣背君[ 以男女比君臣,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一个传统。清李重华《贞一斋诗说》:“天地间情莫深于男女;以故君臣朋友,不容直至者,多半借男女言之。《风》与《骚》,其大较已。”施补华《岘佣说诗》评李商隐曰:“《无题》诗多有寄托,以男女比君臣,犹是风人之旨。”清·王夫之等撰《清诗话》下册,第931页,第993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清毛先舒《诗辩坻》卷一:“夫古人作诗,取在兴象,男女以寓忠爱,怨悱无妨贞正,故《国风》可录,而《离骚经》辞乃称不淫不乱。” 郭绍虞编选、富寿荪校点《清诗话续编》上册,第8-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唐人李善虽然注出了此诗的古典《汉书·韩信传》,却未指出今典,未能将诗意阐明;刘履、何焯说明了此诗的今典所指,却未注此诗的古典,使得他们的解说缺乏证据,读者将信将疑。只有结合古典和今典,解释古典字面和今典实指,才能完整地注释好一首诗。由此可见以史证诗之不易。

黄侃先生注曰:“物之兴衰,情之起伏,惟妃匹之间为甚,固多托以为喻言。交甫见欺,虚怀环珮,而千载不忘;倾城见悦,至于蓬首,而终焉离隔。人情无定若此,虽复金石之交,庸足赖乎?” [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1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尽管从诗歌义理来说不错,但是以“知人论世”而言,还是未能深入作者的时代,推究其真实的意思指向。

又如《咏怀》诗其十一“湛湛长江水”一首,元刘履《选诗补注》曰:

按,《通鉴》正元元年,魏主芳幸平乐观,大将军司马师以其荒淫无度,亵近倡优,乃废为齐王,迁之河内,群臣送者皆为流涕。嗣宗此诗其亦哀齐王之废乎!盖不敢直陈游幸平乐之事,乃借楚地而言。夫江水之上,草木春荣,其乘青骊驰骤而去,使人远望而悲念者,正以春气之能动人心也。彼三楚固多秀士,如宋玉之流,但以朝云荒淫之事导而进之,无有能匡辅之者。是其目前情赏,虽如朱华芬芳之可悦,至於一遭祸变则终身悔之,将何及哉!故以高蔡黄雀之说终之,亦可谓明切矣。[ 元·刘履《风雅翼·选诗补注》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0册,集309册,第51-52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刘履以齐王被废之事解此诗,看似与此诗的悲悼气氛相合,实际上龃龉难通。魏帝曹芳真的是因为昏淫悖乱被废的么?《三国志·魏书·齐王芳纪》裴松之注引《魏书》载司马师与群臣上奏说:“帝肆行昏淫,败人伦之叙,乱男女之节,恭孝弥颓,凶德浸盛。”[ 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卷四,第1册,第1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事实上,据《三国志》卷四《齐王芳纪》,此事与李丰等人谋废司马师事件有关,李丰等人所为可能秉承了曹芳的旨意,所以司马师要废掉魏帝曹芳。由此可知废魏帝曹芳只是代表了司马师的意志,而曹芳、太后及群臣悲伤。司马师所说曹芳“肆行昏淫”等语,多为污蔑之词,刘履引述这些不真实的史料解释《咏怀》诗,自然难得确解[ 参见第四章第一节《易代之际的悲愤与自责——〈首阳山赋〉笺证》。]。陈伯君《阮籍集校注》以为,此诗是喻指曹爽败于司马懿的时事。“朱华振芬芳,髙蔡相追寻”,出自《战国策》卷十七《楚策四》庄辛对楚襄王语:

夫黄鹄其小者也,蔡圣侯之事因是以。南游乎高陂,北陵乎巫山,饮茹溪流,食湘波之鱼,左抱幼妾,右拥嬖女,与之驰骋乎高蔡之中,而不以国家为事,不知夫子发方受命乎宣王,系己以朱丝而见之也。[ 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修订本)》第485页,成都:巴蜀书社1998版。]

《三国志》卷九《曹爽传》:

(曹爽)作窟室,绮疏四周,数与(何)晏等会其中,饮酒作乐。(曹)羲深以为大忧,数谏止之。又著书三篇,陈骄淫盈溢之致祸败,辞旨甚切,不敢斥爽,托戒诸弟以示爽。爽知其为己发也,甚不悦。羲或时以谏喻不纳,涕泣而起。宣王(司马懿)密为之备。

同书同卷注引《世语》曰:

爽兄弟先是数俱出游,桓范谓曰:“总万机,典禁兵,不宜并出,若有闭城门,谁复内入者?”爽曰:“谁敢尔邪。”由此不复并行。至是乃尽出也。[ 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九,第1册,第285页,第287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曹爽骄奢淫逸,全无戒备,终为司马懿所擒,这与蔡圣侯败于秦国的子发之事极为相似。陈伯君抓住了古典与今典的相似性,对此诗的解说比刘履更准确。由此可见,以史证诗并不仅仅是一个诗句和时事的简单比附,为了真正揭示诗意,首先应该拨去迷雾,还原史籍的真实,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来与诗篇印证。黄先生没有挖掘此诗所隐喻的时事,因此未能确解诗意,类似的情况还有《咏怀》诗其十六“徘徊蓬池上”。

对第二类评论一种社会现象的《咏怀》诗,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不必具体落实为某个人、某件事,如其七十五:

梁东有芳草,一朝再三荣。色容艳姿美,光华耀倾城。岂为明哲士,妖蛊谄媚生。轻薄在一时,安知百世名。路端便娟子,但恐日月倾。焉见冥灵木,悠悠竟无形。

黄节《阮步兵咏怀诗注》批评王闿运所言“以芳草比贾充”,他自己又提出“一朝三荣必有所指,或即王祥之流欤?”[ 黄节《阮步兵咏怀诗注》第9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但是,观黄先生所引《晋书·王祥传》,与阮诗并不对应。古直《阮嗣宗诗笺定本》又提出新解,他说:

此时盖为郑冲发也。……黄晦闻以此诗为指王祥,王祥虽亦一朝三荣,然其人不过乡愿,不为轻薄之行,观于泰始六年诏不列祥名于佐命之列,即知妖蛊轻薄之名不能漫加矣,黄说非也。[ 古直《阮嗣宗诗笺定本》,《层冰堂五种》之二,上海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聚珍仿宋本。]

王闿运以芳草比贾充,黄节以为此诗指王祥,古直又说指郑冲,但他们所引的史事与阮籍诗句并不具有相似性,因此,此诗虽然说法不少,实不得确解。阮籍此诗讥刺的是妖蛊谄媚、轻薄无行这一类人,不必坐实为某人。

黄侃曰:“妖蛊笑明哲之图名,而自甘佚乐,于生理诚得矣。其若终于灰灭,何必若冥灵长寿,乃后为得也。”[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21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此说于诗意似未得,阮籍此诗虽不能确知讽刺何人,但他对妖蛊的贬斥和对冥灵木的推崇还明显的,黄先生认为阮籍对二者无所轩轾,不确。

至于第三类仅仅为抒发感慨,并未暗指时事的诗,更不必以史事比附。如《咏怀》诗其十七:

独坐空堂上,谁可与欢者!出门临永路,不见行车马。登髙望九州,悠悠分旷野。孤鸟西北飞,离兽东南下。日暮思亲友。晤言用自写。

五臣吕向注曰:

孤鸟、离兽,东南、西北,喻下人值乱代,皆分散而去。[ 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二三,第一册,第52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六评此诗曰:

孤鸟、离兽喻逃死吴蜀者。[ 何焯《义门读书记》中册,第90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陈沆《诗比兴笺》笺曰:

孤鸟、离兽,士不西走蜀,则南走吴耳。思亲友以写晤言,其孙登、叔夜之伦耶![ 清·陈沆《诗比兴笺》卷二,第4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阮籍此事不过抒发孤独寂寞之感,而吕向、何焯、陈沆就引申发挥出这么多“微言大义”。这些解释出于臆测,反不如王夫之对此诗的解说:“自然愤世嫉俗,人必有此感,无事句求字测也。”[ 清·王夫之《古诗选》第170页,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版。]黄侃先生解曰:“居则忽若有亡,出则无所与适,登高远望,忧思弥繁。所以思亲友之晤言,感离群之已久也。” [ 黄侃《咏怀诗补注》,章氏国学讲习社编《制言半月刊》第四十五期,第6页,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一日出版。]此解得阮诗之意。可见,注释阮籍《咏怀》诗,在材料不足的情况下,与其随意发挥,不如持一种审慎的态度,按照黄侃先生所言,只就诗歌本身作解释,或者宁可存疑,这样才稳妥。


张建伟. 论黄侃《咏怀诗补注》——兼谈阮籍《咏怀》诗的注释[J]. 江汉学术, 2012(2):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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