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麟:论翻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27 次 更新时间:2017-10-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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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  

本文原发表于《今日评论》1940年第4卷第9期,后收入《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47年),题为《翻译与文化交融》,内容亦稍有改动。

中国近二十年来的翻译界,可以说芜滥沉寂到了极点了!最奇怪的就是二十 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大声疾呼要吸收西洋的学术思想,要全盘接受西洋的近代文化,然而,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介绍西洋学术文化的基本工作——翻译事业,反而芜滥不堪,消沉已甚。离开认真负责,坚实严密的翻译事业,而侈谈移植西洋学术文化,恐怕我们永远不会有自主的新学术,西洋的真正文化也永远不会在中国生根。当细考所以致此的原因,大约有三:一因上焉者自矜创造不屑翻译。故尔沉寂。一因下焉者学问语言之培植不够,率尔操觚,视翻译为易事。故尔芜滥。三则因缺乏严正的同情的翻译批评,以鼓励好的翻译,纠正坏的翻译,也足以长养这种芜滥和沉寂的局面。然而试就根本处着眼,我们不能不说,学术界多数人对于翻译性质和意义,缺乏真正的了解。为中国近年来翻译事业之不振作的主要原因。

所以要讨论翻译问题,我们首先要进一步讨论翻译所包含的哲学意义。这就是说,我们要穷究翻译之理,要考查一下,在理论上翻译是否可能。大概带襌昧或神秘主义的哲学家多认翻译在理论上为不可能。譬如有神秘主义趋向的柏格森,在他的《形而上学导言》一文中,便提到翻译之不可能。因为他说那直觉的神秘的生命之流或精神境界,是那样的丰富,活泼、变化无方,而理智的概念,和语言文字等,又是那样的枯燥,呆板,机械。以呆板机械枯燥的概念符号语言文字,如何能表达或翻译那丰富活泼流动的生命和精神的内容?他的意思是说,自己尚无法用语言文字以表达自己自得的直觉的意思,他人更无法用他们的语言文字以传达或翻译自己的意思,换言之,“言不尽意”。意,神秘不可道,自己之言尚不能尽自己之意,他人之言,更无法尽自己之意。故翻译不可能。落于诠已是下乘,言诠之言诠,语文之翻译,更是下乘之下乘。

这显然是误解“言意之辨”的不健康的思想。盖意属形而上,言属形而下;意一、言多;意是体,言是用,诚是意与言间的必然的逻辑关系,在某意义下,言不尽意,意非言所能尽,亦系事实,但须知言虽不能尽意,言却可以表意。文虽不能尽道,文却可以载道。盖言为心之声,亦即言为意之形。意思枯燥,言语亦随之枯燥,意思活泼,言语亦随之活泼。意思深邃,言语亦因而含蓄。未有心中真有意思而不能用语言文字传达者,凡绝对不能用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表达的意思,就是无意思。即有时无语言文字之方便以传达自己的意思。而果有真情真意蕴于中者,亦必有态度举止行为以形于外也。而从行为态度以表达意思,较之用语言文字以表示意思,反而更为具体有力。且就言不尽意而论,如意指如泉源之深意,真意,道意而言,则意乃是一个无尽藏的形而上之道,自非形而下之言文所能表达完尽。但就经验中的事实言,有时言实可尽意。有时言浮于意。有时他人之言,实完全可以表达自己之意。有时自己因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之意时,反而引出新意,有时因听见或看见他人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原有的意思时,亦可引起自己的新意。有时又因用语言文字去表达他人的意思,反而引起自己的新意思。最显著普遍的事实,就是有时他人表达自己的意思,反而比自己表达自己的意思更清楚,更详尽,更切当。(以上各条皆是例举心理事实,望读者各自从经验中去寻求实际的例证)。这种能表达他人固有的意思较他人自己尤表达得清楚详尽切当者,将叫做代言人。大政治家就是民意的代言人。大哲学家和大文学家,就是时代意思或民族意思的代言人。

现在我们慢慢就可明了翻译所包含的哲学原理了。因为意与言或道与文是体与用一与多的关系。言所以宜意,文所以载道。意与言,道与文间是一种体用合一,而不可分的关系。故意之真妄,道之深浅,皆可于表达此意与道的语言文字中验之。一个人如能明真恒之道,知他人之意,未有不能用想应之语言文字以传达之者。今翻译之职务,即在于由明道知意而用相处之语言文字以传达此意表示此道,故翻译是可能的。因道是可传,意是可宜的。言文字以传达此意表示此道,故翻译是可能的。因道是可传,意是可宜的。再则,意与言道与文既是一与多的关系,则可推知同一真理,同一意思,可用许多不同的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以表达之。譬如,我心中有一个意思或道理,我可用本乡的土话以向乡人表达之,用北平的官话以向国人表达之,用古文或白话文以向新旧的人士表达之。亦可用英文德文或法文以向外国人表达之。意思惟一,而表达此同一意思之语言文字可以多种。言之多,不妨害意之一。今学术上同一的客观真理,当然可以用用多种语言文字以表达之,而不妨害其为同一之真理,今翻译的本质,即是用不同的语言文字,以表达同一的真理,故翻译是可能的。

从这一番关于翻译可能的哲学原理的讨论,我们可以抽绎出下列两层道理:第一、翻译既是以多种的语言文字,去传达同一的意思或真理,故凡从事,翻译者,应注重原书义理的了解,意思的把握。换言之,翻译应注重意译或义译。不通原书义理,不明著者意旨,而徒斤斤于语言文字的机械对译,这就根本算不得翻译。真切理解原文意旨与义理之后,然后下笔翻译,自可因应裕如,无有滞碍,而得到言与意文与理合一而平行的译文,而且可以因原书所包含的意与理之新颖独创,而获得一与之相应的新颖独创的译文。故由翻译而得到创造新语言,新术语,新文体的效果,唯有意译方可获致。不从意思与义理着力,徒呆板,去传译语文形式的末节,只能败坏语文,使语文生硬,晦涩,诡怪。第二,凡原书不能表达真切之意普遍之理,而只是该国家或民族的特殊文字语言之巧妙的玩弄,那便是不能翻译,不必翻译或不值得翻译的文字。如中国六朝的骈体文或西洋许多玩弄文字把戏的哲学著作,便是属于这类不能,不必,不值得翻译的文献。谈到这里就牵涉到诗之能否翻译问题。就诗之具有深切著明人所共喻的意思情绪真理言,则这一方面的诗应是可以用另一种文字表达或翻译的。就诗之音节形式之美,或纯全基于文字本身之美的一部分言,那大半是不能翻译的,要翻译时,恐须于深切领会到原诗意义情境之美后,更新创一相应的美的形式以翻译之。换言之。原诗是出于天才的创造,精神的感兴,译诗亦应是出于天才的创造,精神的感兴。原诗具有文字本身之美,译诗亦应具有文字本身之美。我揣想英诗人卡浦曼所译的荷马,大约是属于这一类的。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承认诗是可以翻译的,一方面又要承认诗之可译性是有限的。译诗所需要的创造天才特别多,所以是特别困难的。但无论如何我们要拒绝诗是绝对不可翻译的谬说,因为那是出于神秘主义,那是懒人遮丑的伎俩,于文化的传播,于诗人所宣泄的伟大情意与真理的共喻和共赏是有阻碍的。总之,我们要把握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真义。心同理同的部分,才是人类的本性,文化的泉源,而此心同理同部分亦即是可以翻译的部分,可以用无阻变的语言去发挥表达的部分。彼玩弄光景,沉醉于神奇奥妙的境界的神秘主义者,执着于当下赤裸,飘忽即游的感觉的感觉主义者,或拘滞于语言文字之形式或技巧之末节的形式术义者,皆是不明瞭体用合一,心同理同的心学或理学的人,故其立说不足以作翻译可能的理论基础。

此外还有一个关于理论方面的问题,就是关于翻译本身的意义与价值问题。这个问题又分两方面,一是译文绝对不如原文问题。因为一般人大都认为译文乃是改造品,仿造品,抄袭品,绝对的不如原文之真,之美,之善,译文与原文有似水与酒的关系。原文意味深厚,译文淡薄无味。所以译文都不值得有学术兴趣的人去读的。译文只是对不通原文的心说法。假如一个已懂英文的人,再去读中译的英文书,是可耻的,至少是无益的。这当然是经验中的事实,而现下国内出版界所流行的译品,也的确使人得到这种印象。但我们须知,这个事实只是一种不良的现象。须得改变,减少的现象,这并不能涉及译品的本质。我们不能说,凡译文绝对地,必然地普遍地,不如原文。事实上比原文更美或同样美的译文,就异常之多。譬如严复译的《天演论》,《群已权界论》及《群学肄言》等书,据许多人公认均比原文为更美。最有趣味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一般人所读的宗教上的圣经,差不多完全是读的译文。德国人大都是读马丁·路得所译的新旧约,英美人亦大都读英国詹姆士王朝时的英译本新旧约。只有极少数神学家或圣经版本专家才去读犹太文的旧约,希腊文的新约。而且无论就那方面,都很难说英德文译本的新旧约不如犹太文和希腊文原文的新旧约。中国一般念佛经的人,更是念的翻译本,而这些翻译本也许有较原文更好的地方。而且据我所知,西洋的学者大都兼读或参读原文与译文。譬如,能读希腊文原文的柏拉图亚理斯多学之著作的学者,亦没有不参加或兼读其本国文之译文的。所以我国现下通西文的人大都不读中文译本或不参读中文译本,乃是中国翻译工作尚未上轨道,许多重要典籍,均乏标准译本的偶然现象,并非永久的常态。就哲学典籍而论,如康德黑格尔的著作,其原文之晦涩难读,乃人所共苦。则关于康德黑格尔的著作的译文,比原书更畅达,更明确,更详尽(我的意思是说,译文须附加注释导言等,故可更详尽),乃是很可能的事,可惜关于康德黑格尔的主要著作的英译本,大都不甚佳,若我国有志译事的哲学者,能精心直接根据德文原书,译成中文,则将来中译本的康 德黑格尔的著作,无论就信达雅言,皆胜过现行的英译本,乃是极可能之事。盖译文与原文的关系,在某意义上,固然有似柏拉图所谓抄本与原型的关系。而在另一意义下,亦可说译文与原文皆是同一客观真理之抄本或表现也。就文字言,译本诚是原著之翻抄本,就义理言,译本与原著皆系同一客观真理之不同语文的表现。故译本表达同一真理之能力,诚多有不如原著处,但译本表达同一真理之能力,有时同于原著,甚或胜过原著亦未尝不可能也。

关于翻译工作本身价值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说翻译只是传达他人的思想,为他人的学说作传声筒的机械工作。从事翻译者大都是没有坚强的个性,没有独创的思想学说的人。故翻译之事乃是创造天才所不愿为不屑为的工作。就表面上看上,这显然是事实,而且的确是很普遍而无可否认的事实。但执着此种事实,认为是绝对无例外,且因而忽视翻译工作,那就会成为阻碍学术之进步与发展的浅妄之见。第一,翻译而能成有准确的传声筒,如良好的广播机或收音机然,那已是难能可贵,值得嘉奖鼓励的事。尽文化学术上的传声筒或广播机,实有其急切普遍之需要,不可一日或缺,不可一地或缺。此不过单就翻译在文明社会中之实用价值而言。其次,就学术文化上之贡献言,翻译的意义与价值,在于华化西学,使西洋学问中国化,灌输文化上的新血液,使西学成为国学之一部分。吸收外来学术思想,移译并融化外来学术思想,使外来学术思想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这乃正是扩充自我,发展个性的努力,而决不是埋没个性的奴役。黑格尔盛称道马丁·路得得之翻译新旧约成为德文,认为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因为他说,直要到我们对于一个东西能用自己的国语(Mothor-tongue)表达时,这个东西才会成为我们的所有物。有权利用自己的语言来说话来思想,就是一种真实的自由。路得的翻译,使德国人感觉到基督教非外加的桎桔,乃自己内心中固有的财产。所以若无新旧约翻译的工作,他的宗教改革是绝不能完成的,这样看来,翻译外籍在某意义下,正是争取思想自由,增加精神财产,解除外加桎梏,内在化外来学术的努力。第三,谈到翻译与创造的关系,我们亦须勿囿于片面浅妄的意见。我们须知有时译述他人之思想,即所以发挥或启发自己的思想。翻译为创造之始,创造为翻译之成。(摹傲与创造的关系准此。)翻译中有创造,创造中有翻译。一如注释中有创造(如郭象之注《庄子》,朱子之注四书)创造中有注释。(如《庄子》书中多注释《老子》的地方,而周濂溪的《太极图》及《通书》,为宋儒最创新之著作,但其本意乃在注释《易经》中一些经文。)片面地提倡独自创造。而蔑弃古典思想之注释发挥,外来思想之介绍译述,恐难免走入浅薄空疏夸大之途。谁不原意创造?但创造乃是不可欲速助长的。创造之发生每每是出于不自知觉的,是不期然而然的,是不能勉强的,不能自命的,故与其侈言创造,而产生空疏浅薄夸大虚矫的流弊或习气,不如在学术界养成一种孔子之“述而不作”,朱子之“注而不作”,玄奘之“译而不作”的笃厚办好学的风气,庶几或可不期然而然地会有伟大的创造的时代的降临。

中国的新学术文化如要有坚实的基础,盛大的发展,无论学术界人士和教育负责的当局,似须对于西洋学术思想名著的翻译工作,予以认真的注意。如何审查流行的芜滥的译品,如何培植专门翻译的人材,如何予有志于从事翻译的学者以便利和鼓励,似乎都是教育当局所当考虑的工作。至于若有睿智笃好学的青年朋友,因本文的激励而能早下决心,培植浓厚的学问基础,以翻译西洋学术上的名著为终身志业,还效奘师,近迈又陵,更是本人所馨香祷祝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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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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