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映芳:今天我们如何实践学术本土化?

——以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应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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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土化”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议题。当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在国内整体上被窄化为中国研究时,“本土化”不仅会限定学者的探索目标和问题意识,在实际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中,也会不可避免出现偏差和扭曲,比如以“中国的需要”为基准来对外部理论进行拿来主义的功利的切割。就学界整体而言,如果学者对“西方—中国”的知识分类习以为常,对“为现实之需”的学术宗旨深信不疑,又对探索人类社会的命运及普遍问题缺乏兴趣,在这种学术生态下,学者所实践的本土化、所提炼的特殊性对人类社会及社会科学的意义,也难免是有限的甚至是可疑的。走出困境,我们需要重构经验世界,这有赖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综合、全面的发展,也有赖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基于规范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训练基础上的对历史和文化的回归。


关 键 词:本土化 国家—社会 西方—中国 社会科学 经验世界


作者: 陈映芳,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国家-社会关系(relation of state-society; state-society relation),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范式(它也被称为“视角”、“分析框架”、“研究领域”等),在近一、二十年来的中国学术界被广泛运用。至最近几年,学界渐渐出现了一些主张对其进行“反思”的呼声。这其中,除了少数对该理论本身明确持否定态度的学者外,部分学者关注的是这一理论在中国的学术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或困难,如该理论在中国面临着概念工具不够或错位的问题、或与中国的语境及实际的政治结构或社会形态难以契合的问题等(1),这些主张大抵是在讨论中国学者在社会科学学术实践中如何将西方理论本土化(localization)的问题;此外,也有的学者认为“国家与社会”的视角难以揭示中国复杂的社会变迁机制,因而主张以其他范式取而代之。(2)

“国家-社会关系”亦是笔者这些年思考问题的基本角度之一,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本土情景的复杂性、围绕理论与实践的方法论缠绕、还是试图从经验中提炼新分析工具的冲动及努力,都可说是切身的学术体验。如何看待此一类理论在中国学术界的本土化议题,是这篇小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一、当我们讲“本土化”,我们在讨论什么?


“本土化”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社会学的“本土化”,在中国并不是个新话题,从科学哲学层面、概念理论一直到具体的方法层面,这些年早有不少学者展开过认真的讨论,台湾同行早些年开始的相关探讨也已经被介绍进大陆。尽管如此,我们仍有必要从“必要性”来切入话题。通常,“本土化”之成立,基于的是作为研究主体的本土学者对于本土经验的研究需要,以及有一套外来的科学理论及概念工具先在于我们的学术实践、并被我们匆匆用以本土研究的事实。这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议题。因为我们很难否定,“本土的-外来的”这一关系本身并不构成某一门“科学”(它本身意味着具备普遍适用性)一定需要本土化的充足的理由,而只有本土的特殊性,才可能成为本土化的必要性的充足依据。但是,特殊性作为人类社会的差异性表征,依然可能属于人类社会的基本常态——没有哪一个社会,相对于别的地域社会、民族国家等等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而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或范式,如果它对于人类社会的差异性有足够的涵盖、对人类社会的普遍性有足够高度的抽象,那么,对于它的否定和超越,就需要学者站在比它更高的高度——这样的超越或者可能形成于学者个体的哲学思考,或逻辑推演,也可能形成于研究者对于人类社会某些本质属性和运行规律的新的发现,如此等等。

如果不是这样,当我们从解释某一具体社会的“特殊性”的需要出发,来反思我们所运用的理论、范式,那我们所能做的,更可能是在相关的概念/理论的次级层面,从具体的差异性中寻找适合于说明特殊性的概念工具,并抽象出相应的理念或范式,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或许还能进而补正更高层级的概念理论及范式,推进相关学科理论的完善或演变。这些,既构成“本土化”的必要性依据,也是它无可规避的局限性所在。


中国学界“本土化”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对当下中国学界的本土化命题及实践状况,不无疑虑。问题之一在于,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有关“本土化”(或称“在地化”)的语境中,有一个清晰可见的“西方-中国”的结构存在。(3)这个结构不仅成了今天中国一些学者的“思想/学术创新”的动力情景,也构成了本土知识的某种生产方式。但是,这个作为“本土化”情景的“西方-中国”,原是基以想像而历史地形成的对概念。它的问题早有中外诸多学者指出。以今天的实际情形来说,单就已经翻译进来的各种外来知识文本而言,“西方”显然不能被用以指代我们所接受、了解的各种学术思想及理论范式的母体。(4)另一方面,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本土”,无论是其文化知识体系、还是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即所谓“国情”),其内部的整体同质性、以及相对于外部世界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意识形态的延伸,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关于社会科学在中国的“本土化”,另一个我们习焉不察的潜在问题是,当种种“社会科学”的理论被引入到中国之后,它们被国内学界用以认识、研究的,主要是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科学”在中国本土实际形变成了一种不无特色的“中国现实研究”(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对人类社会的研究和认识)。毋庸讳言,无论是从发生学意义上讲(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的恢复机制),还是就其研究对象、学科特色、以及学术体制运行方式而论,中国本土的“社会科学研究”,总体上属于一种应用性的中国大陆研究,这种倾向性于今尤甚。一方面,对研究主体来说,“中国”及其现实需要始终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关注和研究的主题或最终议题。另一方面,就实际成效看,浏览一下我们今天的学术期刊就不难了解到,除了一些国际研究、国别研究的刊物,其他的社会科学类杂志,论文题目几乎都是围绕中国问题而展开,甚至连规范的国际比较研究也极为少见。今天我们对这样的学术现象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对照一下国外社会科学研究者们的学术视野和研究领域,以及其他国家的学术刊物,我们就不难注意到这其中的问题。

就研究者的个体实践而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科学来研究某一特殊社会,这本身的学术正当性和学术创新的可能性都不容否认。但是,当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在国内整体上被窄化为中国研究,它不仅会限定人们的学术宗旨、探索目标,限制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在实际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种种偏差和扭曲——研究者很可能会以“中国的需要”为基准来对外部理论采取拿来主义的功利态度。在这过程中,对理论的了解只是为了应用,对理论的局部切割亦是应用的需要,研究者对学术思想/学科理论本身难以激发真正的探索兴趣,同时学术界还可能以“对解释中国的特殊性是否有用”来作为评价理论及其思想价值的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

本土化为何又何为?就学界整体而言,如果学者们对“西方-中国”的知识分类习以为常,对“为现实之需”的学术宗旨深信不疑,而又对探索人类社会的命运及普遍问题缺乏相应的兴趣,也缺乏相应的意识和能力去了解其他的民族、其他的社会,那这个学术群体就可能缺乏相应的可能性,去真诚理解理论本身的普遍性意义,同时也很难真正去揭示、诠释本土社会的特殊性。同理,在这种学术生态下,研究者所实践的本土化、所提炼的特殊性等等,其对于人类社会及社会科学可能具有的意义,也难免是有限的、甚至可疑的。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应用实践


理论的转变源于世界的剧变和学者对世界前景的想像


国家-社会关系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政治学、政治社会学界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其他相关的学科及领域。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在古典的政治学、社会学及经济学、行政学等的学术传统中,国家和社会早就是重要的概念和对象。同时也因为,上世纪60~70年代世界各国广泛兴起的社会革命运动,驱动了学术界对于“国家”及“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新关注。如我们所知,以“将国家带回分析中心”(Bring the state back in)这样的口号为标志,(5)与国家相关联的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呈现出了非常活跃、且区别于传统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的面貌。“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不再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政治实体和主体,它同时也被视为一种象征,以及在政治/经济/社会过程中形塑阶级、社会、政党等等的一种结构,一种规定情景。理论范式的更新,为相关的研究拓展了极大的延伸空间。自80年代以来,该理论的影响所及,几乎涵盖到了社会科学的大部分研究领域,以至于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万能的逻辑框架和分析路径”。(6)

在笔者看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国际社会科学领域的迅速扩展,除了是由于理论本身的高度规范性、抽象性所致,它主要还是因为80年代以来世界的政治剧变造成了学术界对相关理论范式的迫切需要。这种剧变至少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亚洲、中东、拉美等各地权威国家的民主转型;2.苏联、东欧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转向、社会转型,以及中国的改革开放;3.市民社会在一些原民主国家(如日本)中的迅速兴起。(7)在此过程中,政治体制的转变、公民社会的兴起、政治抵抗/社会运动的活跃等等,成为世界各地普遍发生的、最引人注目的社会变动事实,在一些国家(如中国)中,甚至市场的形成也是国家主导的产物。由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相关理论成为研究者们观察、分析政经社会的基本工具,自在情理之中。由于各国研究者的学术实践,在国家-社会关系的框架之下,一些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的概念理论被广泛地用作为重要的分析工具,如威权政治、极权政治、民主化,民主参与/社会参与、社会转型、公民社会、利益表达、社会运动、劳工理论及国家理论等等。

在缤纷多样的研究中,笔者注意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生命力,不仅源自于世界各国现实中的政治/社会的剧变,它也与其背后的哲学思想及价值资源的支撑有关:

1.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从政治哲学史、社会思想史中获取了丰富的资源。这其中,包括权利、价值、公平、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秩序、道德、以及公共性/公共领域等等哲学思想及概念,大量地被转换为经验研究的变量或分析工具,被直接应用于实证调查,成为解释社会变动的“行动目标”、“道德资源”或“制度合法性”等等。

2.相关的理论范式,让研究者获得了走入社会变动过程的学术路径,并据此探索现实社会的未来可能性。以“市民社会”理论为例,80年代以来,一方面它由黑格尔、马克思等等的规范性理论,被研究者应用到了社会科学的实证分析之中,它也成为研究者从社会变动中发现价值维度/价值过程的有效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工具,相关的研究也不无成功地将“市民社会”从一种想象中的理想类型转变为了分析、定义现实社会的有效概念。在此过程中,不少研究者关注或直接参与政治过程/社会过程的学术热忱被激发,这在某种程度上让研究者们得以克服了韦伯式解释学的国家研究的保守性。

3.对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特别如市民社会理论等理论的应用,让国际学术界有效地突破了“东方-西方”这样的结构框架,尤其是非“西方”的各国学者在自身的研究实践中,得以摆脱东方主义及自我东方主义等的束缚,开拓出对本土社会/地域社会的普遍性-特殊性研究的新局面。(8)


中国的本土实践:成就和挑战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中国学界的介绍始于自上世纪90年代。至近十年,相关的研究在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以及新史学等领域有引人注目的展开,近两年更在法学、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会政策等研究领域被广泛应用。但与此同时,这一理论范式以及相关的理论如市民社会理论等等,也被一些学者视为“西方理论”在中国的生搬硬套,其对于中国社会的适用性受到种种质疑。

如果我们具体回顾相关的学术史,不难发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在中国的传播,并不是简单的“理论搬运”的结果,而恰恰是研究者致力于本土研究的产物。就笔者视野所及,在国内学术界较早地将“市民社会”概念及理论应用于严肃的实证研究的,并不是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者,而是历史学者。上世纪80年代初,华中师范大学章开沅先生的师生团队在苏州档案馆挖掘整理近代苏州商会档案。在资料发现的基础上,该团队的成员在他们的研究中开始将近代苏州商会纳入到“市民社会”范畴。在此过程中,为了回应西方学界对中国历史的既有定论,如何运用国外社会科学的范式来解释中国历史,同时又避免照搬西方理论,成为研究者的复杂课题。对此,该研究团队成员之一的朱英曾有相应的总结和反思:“最早做商会研究,强调的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壮大,集中在民间社会的发展和影响上,忽略了国家、政府层面的东西。后来我在研究过程中,越发感觉在中国这个特殊时空下,民间社会的形成,并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自然而然地发展,而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面向就是国家,商会的诞生是个很明显的例子。要全面地考察近代中国新的现象或者社会细胞的产生,你必须要全面地认识它,要能了解它究竟是怎样运作的。”正是在这样的情景中,朱英等商会史研究者将商会这一经济社团放入到了政治史的研究范式中去加以说明,之后又逐步引入了现代化范式、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范式,并逐步扩展为国家-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对此范式转向过程,朱英认为“我感觉它似乎更有利于商会史及整个近代史研究的深入。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发展到现在,应该说,‘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对于我们近代史甚至很多相关学科,包括古代史,都有很大的影响。现在好多具体问题都是透过它去分析的。”(9)

类似的学术实践过程,也存在于社会学界。在中国社会学的近现代学术史中,国家研究和政治社会学研究是相对缺失的。王亚南先生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原是学术史上极难得的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的经典成果,很遗憾她并没有受到学界的应有的重视。上世纪70年代末社会学因主政者对其有用性的认可而被恢复重建以来,一方面,诸如“社区研究”这样的学术传统被重新建构并被倡导;与此同时,与台湾地区相类似,社会学之于国家发展、社会和谐的有用性自证成为学科性格的重要面向。相应地,一些具有均衡主义特色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受到普遍推崇。(10)在此背景下,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在中国社会学界的应用,主要是一些研究者被社会推动、试图对现实的社会冲突作出学术回应的实践结果。以笔者自身的经验为例,当我们2002年左右最初进入城市田野之时,正是政府与市民/农民之间种种激烈的矛盾冲突(如征地农民/动迁居民与政府间的对峙、不同阶层市民的利益表达困境等)将“国家与社会”这一现实议题带入了我们的视野。在笔者的研究历程中,从以“利益表达”概念来定义“闹事”开始,围绕国家-社会关系的问题,对经验与范式间关系的反复诘问,始终是无法逃避的艰难课题。

对于上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学者而言,较之“学科本土化”这样的课题,更为现实、更为艰巨的挑战,或许是如何去解释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动局面。就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状况而言,对中国社会“特殊性”的强调、以及有关“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失效现象等等,与其说是能令学者兴奋的学术发现,毋宁说是让人感受复杂的社会命运。与此同时,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以及二者间关系的急剧展开,既是我们的日常经验,更是社会学田野调查研究者随处可能遭遇的社会事实。真正的难题在于,研究者如何能从学理上去揭示这个社会的变动机制,并以普遍原理去分析、说明这个看似不无特殊的社会的深层结构及其形成逻辑。在笔者看来,中国学者对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应用,首先是研究者将中国视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亦即普遍世界一分子的必要的学术途径。这些年来,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和视角渗透到了中国社会学的各个层面,这其中有对总体政治支配结构的解释(11),有对中观层面的各种关系(诸如官-民关系,政府间关系、官-商关系、社会团体间关系等等)的描述和分析,以及微观层面对行动者的策略及逻辑等的解释。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对中国社会学传统和国外中国研究的种种突破,以及学者基于个体实践对于自我工具化倾向的克服。此外,社会学者对于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探讨和研究,事实上还成为社会学界与史学界及社会科学其他学科间相互沟通、共同回应时代课题的一个重要领域。很难想像,如果没有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国社会学的现状以及社会学对于本土社会现实的建构会是怎样的。

当然,同社会科学的其他研究领域一样,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中国的应用,总体上被镶嵌于中国的社会体制和学术生态的格局之中。作为个体的研究者,即使他/她能超越结构的限制,亦很难超越时代本身。就具体的实践体验而言,笔者深切感受到的无力感还在于,在对许多中国现实问题的描述和分析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我们至今仍难以清楚地说明我们所身处其中的社会是一种什么类型的社会?在国家-社会关系的现代转型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虽然这些年不断有学者努力在理论上尝试一些新的突破,但总的来说,由于学者们所依据、所参照的主要还是中国本土的现实及其相关学术文本,因此,其对理论的回应及创新,多只能以次级概念的形式被应用于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而较难形成具有普遍性的理论范式,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共享。(12)


三,走出困境,我们需要重构经验世界


经验对象的个别性与研究范式的普遍性,是社会科学研究者时时面对的一对矛盾。关于今日中国的 “特殊性”迷思,郭于华教授曾在“我们究竟有多么特殊”一文中指出,“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的关系是一个长久争论的话题。作为处理社会关系的不同标准和方式,二者其实并非绝然对立,非此即彼。在几乎所有社会中,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都会并存;只是一般而言,传统社会通常更强调和盛行特殊主义而现代社会普遍主义会获得更多的认同,毕竟,人类所构成的世界正变得愈来愈相似和关联紧密,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更多的共同准则与价值。”(13)在这里,笔者想讨论的则是这样一个问题:在当下我国社会学的学术生态下,特殊性提炼、以及基于“特殊性”的普遍性抽象,有些什么样的可能?

如前所述,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范式在思想上吸纳了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的丰富资源。在学术实践中,自70年代以来,国际学术界追随世界各地各种类型的民主转型、社会转型及各类社会转向,已经积累了极具丰富的学术成就。该理论对人类社会的一些基本原理及演变规律给出了相应的分析框架,又以其特有的规范性和开放性,将诸多的政治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的理论范式、概念工具等包涵其中。当中国学者将这样的理论引入国内加以应用,研究者实际面临着两个问题:如何从世界经验出发来把握普遍性理论;如何以世界为参照来理解本土?


中国社会学者需要走出“就本土论特殊性”的怪圈


特殊性相对于普遍性而存在。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为例,如果中国社会学界对世界各国的“国家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在现当代的变动缺少自身的研究,甚至对国际学术界的既有成果缺少必要的介绍和关注,我们如何能了解中国的差异性所在,并进而在学术上提炼其“特殊性”?

如我们所知,除了“西方理论”这样的既有范畴以外,中国社会学的学科设置/学术体制,并不如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如史学、哲学、文学、国际政治等)那样,将世界知识和相关的研究设置为基本的学科内容。在实际的应用研究中,也较少有学者和学生对中国以外的社会展开实证性的研究。中国的社会学者过于沉溺于本土研究——我们常常看到国外、境外学者和研究生们充满学术热忱地来到中国大陆的城乡各地展开田野调查,可我们的学者和学生,即使在语言能力已不构成沟通障碍、且科研经费非常充沛的今天,也很少有兴趣去调查、去探讨中国以外的各国社会的现状及其历史命运,甚至对大陆以外的台湾和香港地区亦乏有研究兴趣。这种情况,一方面不会不影响到学者/学生对外来各种普遍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必然会限制学者的本土研究——在学术界缺少外国社会研究、国际比较研究的整体情况下,中国学者要客观地、准确地识别中国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差异性、并进何提炼出中国的特殊性,是困难的。在逻辑上,没有经过横向及纵向的比较,就无法验证其社会结构或历史进程的差异性,更不能自证其差异性属于普遍性无法涵盖的“特殊性”。

在这样的尴尬中,作为应对策略,在理论上将国外学术思想资源及社会科学的普遍性原理简约为“西方理论”,同时在研究实践中自外于国际研究而专注于本土经验的挖掘,这些都可能是被用以应对现状的学术倾向。但这些既不符合“学术本土化”的原意,也无助于“特殊性”的自洽。涉及到基于对人类社会普遍原理高度抽象的理论范式,上述这样的就本土经验论特殊性的研究,如何能对人类社会的普遍性原理作出回应、并在相同层面对理论提出质疑?更别说抽象出新的普遍性命题了。

以人类社会为对象,以世界各国为田野,这理应是作为社会科学的社会学的学科基点。即使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中国本土社会,为了学术的本土化,我们的社会学也应该将中国放回到世界之中,构建起新的学科体系和学术版图。如此,国际社会学界的各种理论范式,才可能被置于其原初的经验世界之中,获得其本来具有的意义,并得到适切的检视。同时,中国社会也才可能真正获得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意义空间,研究者也才可能获得观察这个社会、理解这个社会的必要的参照系,并在理论上具备回应普遍范式的必要能力。


学术本土化,研究者如何确立参照物?

不无遗憾的是,一直到今天,一些学者在质疑外来社会科学范式的适用性时,依然是以“西方-中国”这样的二元关系为依据的,或者是因为二者之间的社会/文化的异质性、意识形态或政经制度的对立性,或者则干脆认定西方理论本身是二元结构式的、所以是应该扬弃的。

突破这样的局限,首先我们有必要将自己从“西方-中国”的结构中解放出来。在认识论层面,我们需要避免以“反东方主义”为形式的“自我东方主义”。在方法论层面,我们应该重新反思认识世界与认识中国的辩证关系。

本土存在于世界之中,我们需要通过各种视角、借助于各种认识工具来认识它。举例而言,1.作为地域社会,中国属于“亚洲社会”、“东亚社会”。在今天的社会科学领域,超越于传统亚洲论的亚洲研究、亚洲各国当代社会变动研究,尤其是亚洲市民社会研究,早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相关的理论,这些例应成为我们重要的参照;2.作为曾经实践社会主义运动的重要国家,对中国社会变动的研究、特别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学者也有必要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研究、以及当今苏东各国的社会转向研究及越南等亚洲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变革研究中,寻找相应的参照;3.作为经济高速发展国家,我们的社会学研究也需要以80年代以来世界各地的后发国家为参照;4.不用说,对大陆中国的研究,我们还应该将台湾、香港及其他华人社会的研究纳入视野,作为我们思考中国政治/文化、中国社会的问题及未来可能性的重要参照……就逻辑而言,“学术的本土化”应该有一个“学术的世界化”作为前提。认识中国,无论是其普遍性还是其特殊性,我们都需要具备“从中国认识世界”和“从世界看中国”的能力。在今天,我们已经不难从国际学术界/思想界找到各种业已超越东方主义及西方-东方二元结构的学术参照物,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世界和中国。

其次,学术本土化,也隐含着一个“何为本土”的问题。如果说中国社会确实存在某些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属性,它们是些什么?本土性植根于社会的文化和历史传承,那么,这种文化的核心的价值规范体系是些什么,其历史变动中社会结构的不变性到底有些什么?

毋庸讳言,“参照物”也正是今天试图确认中国本土性的研究者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除了种种意识形态的纷争、文化的断层以外,对于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史、特别是当代社会史/政治史,学术界也有太多的空白。我们对于中国性(Chineseness)的确认,很多时候基以的是碎片化的历史文本,或观念化的想像,还有就是对海外中国研究文本的选择性应用。学术基础的缺乏和思想观念的分裂,互为因果,成为本土学者在学术层面探讨本土性的无形障碍。笔者曾以费孝通先生的农村社会学研究为例,分析“乡土中国”概念与当今主流中国观的形成之间的复杂关系,由此得以一窥“中国性”的建构机制及其问题所在。(14)事实上,笼统地以 “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或“家族社会”等等为参照物,来确认正宗的中国本土性,或视议题需要而随意地将“民国(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等视作为“社会转型”的起点,在学术界都是较常见的确认问题意识的方式,或研究问题的方法。但是由于这些基本的概念、范式及其背后的历史,还有许多问题未及梳理,也缺少为学术界所共享的基础性知识,所以,一些研究者或者因为缺乏本土的分析工具而勉强地直接援引国外概念,或者因为缺乏本土历史的参照文本而回避问题中的历史维度。在这样一些研究中,“本土”很可能只是经验素材的田野或数据库,它可以被嵌入到各种现成的理论中,被检验、被阐释。当然,还有不少研究者的学术本土化努力,或者因为倾向于方法的科学性,或者是受困于价值的虚假/虚无,从而有意无意地剥离研究对象的社会性,在这样的研究中,形态的特征成了本土性的主要内容。诸如此类。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捷径可走。笔者以为,学术的本土化,有赖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综合、全面的发展,也有赖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基于规范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训练基础上的)对历史和文化的回归。在此不能不再次想到,似王亚南先生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那样的研究及其所代表的学术传统,对于中国社会学是何其重要。


原文载《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1期


(1)又如景跃进所主张的,“作为知识思考者而非改革倡导者,应至少考虑以下三个问题:如何处理好经验理论、价值理论和事实的关系;区分国家与社会关系和公民社会,做概率策略选择;如何在中国语境、 政党-国家体制下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探讨分析工具存在的问题。”(复旦高研院“新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学术研讨会相关报导,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ps/1940/2013/20130708110055195443963/20130708110055195443963_.html)

(2) 肖瑛《从“国家与社会”到“制度与生活”:中国社会变迁研究的视角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9期。

(3)这个结构甚至也以体制形式被确立。以社会学为例,在各大学的课程体系中,涉及学科理论和社会思想的课程主要有“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国社会思想史”(一些大学也同时开设“西方社会思想史”)。

(4)在今天被翻译介绍进来的各种知识文本中,不仅美国与欧洲的英、法、德的理论体系和学术思想传统很难用西方来归纳定义,其他来自日本、印度等亚洲各国、以及东欧、拉美等国的学术研究,更不能被归入“西方”范畴。有意思的是,今天我们翻译进来的知识文本中,有一些其实是世界各地的华人学者所生产的。

(5) 1985年Peter B.Evans、Dietrich Rueschemeyer、Skocpol, Theda等共同编著出版有(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一书。

(6) 参见复旦高研院“新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学术研讨会相关报导,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ps/1940/2013/20130708110055195443963/20130708110055195443963_.html)

(7)这几类变化在这儿仅为概约式分类,在一些国家,政治体制转变、民主化、市场化、社会转型、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等的过程是重叠发生的。

(8) 沟口雄三(1994)「アジアにおける社会と国民形成」、『アジアから考える(4):社会と国家』東京大学出版社。

(9)“朱英:没有想到市民社会会成为敏感话题”,《南方都市报》10月24日第15版大家访谈版。

(10)参见叶启政“从社会学既有性格论社会学研究中国化的方向与问题”(《社会、文化和知识分子》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沈原“强干预与弱干预:社会学干预的两条途径”(《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等。

(11)如孙立平的“总体性社会研究:对改革前中国社会结构的概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总第2期);渠敬东、周飞舟、应星的“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等。

(12)当然,新的理论范式的形成和传播,需要时间,也需要相关的学术条件及各种契机。

(13)郭于华“我们究竟有多么特殊?”《社会学家茶座》,2012年第4辑。

(14)陈映芳“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市中国及城乡关系”,《城市中国的逻辑》第十三章,北京三联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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