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公仆”的谬赏主义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24 次 更新时间:2009-07-0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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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 (进入专栏)  

90年代初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忘记了,内容大体是从敲门声说到服务意识。大意是:在80年代的时候,由于电话还很不普及,亲友之间的登门拜访,还很少事先电话预约时间,而是直接登堂入室。所以在那个时候,经常有你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敲门声。从敲门的声音来判断来客,是许多人都具备的常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是急促而有力的敲门声响起,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不见外的好朋友来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预约的服务人员来了,比如给你修马桶的,给你修下水道的等。

为什么不见外的好朋友是急促而沉重的敲门声?因为这种敲门声本身就是不见外的表现,在催促你赶快开门,或者还有责备你开门太慢的含义。当然这都是在玩笑的意义上。值得研究的是陌生的服务人员为什么也与不见外朋友的敲门方式类似?原因也不难理解,因为那时的服务人员,基本都是本单位的,提供的都是免费服务。也就是说,他是白白为你提供服务的。你不“麻烦”他的时候,他的收入一分不少;他在为你提供服务的时候,等于是你“麻烦”了他,是你欠着他的。这与现在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或其他的收费服务是明显不同的。

在当时,还有一件需要提及的事情,就是无论是商店还是饭馆,几乎在所有服务行业,所谓服务态度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服务员爱搭不理,你叫几声,该聊天还是聊天,你买东西简直比向他要东西还难。那时的商店或饭馆里,经常贴有“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但服务员的脸色与标语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而现在,商店或饭馆中“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不见了,服务员的态度却大大改善了,有时甚至已经到了热情过分的程度。一位叫作卡特琳娜的瑞典女记者,在《金发碧眼看中国》一书中的看法就是,“服务员太殷勤,老师太过分”。

其实,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如何理解双方的关系。在80年代或之前,我们把原本商业上的交换关系理解为带有道德伦理含义的服务关系。于是就经常出现这样尴尬的一幕:受到粗暴对待的顾客指责服务人员说,你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怎么这种态度?服务人员则理直气壮地回敬道:我是为人民服务的,可你一个人代表人民吗?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这样的对话和揶揄,往往就演变为服务员与顾客之间的激烈指责和争吵。对这样的场面,年纪大一点的人,都会有许多记忆。而今天服务业中服务态度的改善,恰恰是在于在人们的意识中对这种关系定位的改变:服务提供者和顾客的关系,并不是带有道德伦理色彩的行为,而是商业中的一种对等的交换。无论是售楼小姐还是饭馆服务员的满面微笑,体现的都不是一种高尚,而是一种职业的动作。

这让我想起最近刚刚看到的一个新词,叫作“谬赏主义”。这个词是一个网友在回应我关于“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问题时提出来的。我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了一下,结果是这个词以前确实没有人使用过,是这位网友的独创。什么是谬赏主义呢?这来源于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一句话,“不能谬赏,不要滥罚”。谬赏这种现象被加上“主义”,我猜想可能有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是为了强调这个现象在我们社会中不是个别的,而是相当广泛存在的。第二,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广泛存在,也许是因为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形成的,它实际上是体现了一种运作社会生活的逻辑,体现了一种隐含在这种逻辑中的价值假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这个现象就不能等闲视之。

这位网友是这样来分析谬赏主义的。他说,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碌碌无为叫“敬业”,公务员叫“公仆”。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想想,到底什么是“奉献”,什么是“敬业”,什么是“公仆”呢?奉献是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的无私付出,敬业要有成绩,公仆要无偿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如果按照真正的标准来看,我们的这些大部分还不能算做“奉献”、“敬业”和“公仆”。警察抓歹徒,其实是本职工作。如果干好本来应该干的工作叫“奉献”,那么没干好本职工作迄不成“干好工作”了吗?那么不干工作迄不成了“干工作”了!这些“美妙”的名词在中国的泛滥,颠倒黑白,混淆了国人的是非观。结果就是我们一直把一般的当成了非常好的加以崇拜,把不算好的的当成了好的来学……,然后把最差的当成了一般的来保护了。结果就是国人道德底线的彻底下滑和崩溃。

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即谬赏主义实际上是通过将应该的提升为需要褒奖的,将不太应该的模糊为应该的,而一步步地逼退了社会生活的底线,使得这种底限不断后退,最后终至溃败。在《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一文中,我曾经指出,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社会生活的底线经常被突破。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生存的一些基础在面临威胁。问题是在于,正如提出谬赏主义这个概念的网友所进一步追问的: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我们生活底线的失守?可以说,这里讨论的谬赏主义就是其中的因素之一。

应当说,谬赏主义的逻辑是与运作社会生活的运动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搞运动是我们运作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在那个年代,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政治活动、生产活动甚至植树造林、环境卫生等社会活动,都要通过全党动员全民动员的方式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树立标杆,树立典型,然后无数的人学着去做,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比如在那个时代,劳模就往往是这样的一种榜样。可以说,在当时,典型、“表扬”和学习等是整个社会生活能够有效运作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谬赏主义就由此而生。应当说,本来谬赏主义的逻辑是用心良好的。它的假设是,即使是将本来应该的事情加以拔高,使其具有道德上的感召力,也会为整个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人们就会学习模仿,就会在社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

但这种谬赏主义很容易弄巧成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它抽空了那些“应当”的事情中行动者的责任与义务。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当“应该”的行为受到褒扬,履行应当的责任和义务被誉为高尚,当普通的职务性行为被加以表扬,实际上也就将众多人普通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底线抽掉了。因为当“应该”的行为成为表扬的对象时,有人就会说,我不想受表扬,我可以不这样。于是“应该”的底线便向后撤退。

最近几年中,在劳模评选中常有成功的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及工作努力的农民工被评选为劳模,这曾引起一定的非议。有人会说,那些社会责任感强、积极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不应该受到社会的褒奖吗?将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纳入评选劳模的范围,不是可以体现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吗?从道理上说这是不错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应该得到肯定,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应该得到提高。问题是在于,达到这些目标的有效方式不是将其评为劳模,不是对其进行表扬,而是应该用常规化和制度化的方式来实现这些目标。具有讽刺性的是,在捐赠行为很普遍的国家中,很少听到对这种行为进行表扬和宣传的,更不会请他们到处作报告。制度化的减税是最基本的褒扬方式。而在我们这个经常对这种行为进行表扬的社会中,据权威人士去年底透露,当时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道理很简单,表扬的结果是将社会捐赠这种在一些国家相当普遍的行为,定义为是“难能可贵”的。

尤其应当看到的是,在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多世纪的今天,我们社会生活的程序化和规则化程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逐步让位于科层化、程序化的方式。在这种科层化和程序化的方式中,激励机制开始由树立标兵而转变为常规化、制度化的激励,而责任和义务的观念开始成为对行为最基本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就是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底线。当然,如果进一步说,现代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与对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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