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德如:孙中山思想中被忽视的四个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2 次 更新时间:2014-12-0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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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德如 (进入专栏)  

[提要] 孙中山思想研究尽管倍受重视,但还是有一些问题被忽视了。比如,身为“公仆”的官吏,到底有无“自由”?资本家是否真的残暴而没有“良心”?马尔萨斯人口学说,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是耶非耶?中国社会性质到底是“半殖民地”、“全殖民地”,还是“次殖民地”?在澄清、反思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虽然孙中山在思考这些问题时不够严密和缺乏逻辑,但是他的真诚和无私是举世罕见的;孙中山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他思想揭露了时代的问题,更在于孙中山形象集中表征了中华民族解决问题的持久信念。

[关键词] 公仆;资本家;马尔萨斯;次殖民地


孙中山思想研究尽管倍受重视,但还是有一些问题被忽视了。本文拟就以下四个问题进行检讨。

一、身为“公仆”之官吏,安能“自由”?

中国人中谁最先提及“公仆”一词,已无可考。据笔者所见资料,严复算是较早提到“公仆”之人。在著名的《辟韩》一文的结尾处,他曾引用过西方政治学家的一段话:“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1]意思是说,国家是人民的公共财产,那些治理国家的人,不过是国家的“公仆隶”。官与民的地位,高下判然。但是,严复并没有具体说国家的这些“公仆隶”究竟应该如何。真正对“公仆”十分关注的人还是孙中山。

孙中山对“公仆”的议论,比较零散。归纳起来,主要涉及几点:

一是做“公仆”应该德才兼备。[2]二是做“公仆”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尤其要经过考试。[3]三是做“公仆”必须名副其实,要像公司的办事员一样,为股东服务[4],要“各尽所能,以为人民服役”[5]。四是做“公仆”,必须有所牺牲,那就是舍弃自由平等的权利。

笔者对上述四点的前三点大体赞同,对第四点表示异议。为了表达笔者的看法,让我们重点分析他的第四点。

他说:“平等自由原是国民的权利,当官吏却是国民公仆”。[6]在另一处又详细论及此:

共和与自由全为人民全体而讲,至于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受人民供应,又安能自由?盖人民终岁勤动,以谋其生;而官吏则为人民所养,不必谋生。是人民实共出所有之一部,供养少数人,代彼办事。于是在办事期内,此少数人者当停止其自由,为民尽职,以答人民之供养。是人民之供养,实不啻为购取少数人自由之代价。倘此少数人而欲自由,非退为人民不可。自由之范围本宽,而在勤务期间则甚狭。仆为总统时,殊不自由。今日来鄂,与诸君相见,实以国民的资格,而非以总统的资格。故仆今日所享之自由,最为完全,其所以完全者,以为国民的自由也。……诸君如欲得完全自由,非退为人民不可;当未退为人民,而在职为军人或故官吏时,则非牺牲自由、绝对服从纪律万万不可。[7]

这段话的意思自不必说。但是,它却引发了如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人民与官吏是一国之内两个对立的群体,因为前者为主人,后者为仆人。试问,一国之内,除此之外,还有无其他群体?既然人民与官吏是对立的,一个人就不可能既为人民又为官吏,必须二者只居其一。试问,一个人还有无选择其他之自由?

人民赢得主人地位靠的是勤劳,而官吏为公仆则为人民所养。既然如此,为什么民国初年那些为人所养的官吏总是高高在上?既然只有人民才有“完全自由”,他们为何奈何不了牺牲自由的官吏?既然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自由,官吏为何还是能“自由”地干涉人民的自由?已经退为人民的孙中山自己,要一展自己的抱负时,为何处处受牵制?他不是拥有“完全自由”吗?试问,所谓的“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难道“放荡不羁”就是真自由?既然人民与官吏的地位高下有别,为何民国时期很多人仍希望升官发财?孙中山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判然有别的人民与官吏,这是调和了社会的矛盾还是无能为力?

如果以上问题,不能予以妥当之解答,孙中山的公仆无“自由”论,岂能成立?如果不能成立,孙中山的“公仆”观,其问题何在?他这样理解“公仆”,其合理性又何在?

很显然,孙中山所谓的“公仆”是人民和国家的仆隶,他们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或某一阶级的仆隶。这与专制社会下人民的处境是不同的:人民是专制君主的私产和奴隶。因此,孙中山如此界定“公仆”恰恰就是对专制社会的人民为奴隶的一种辩证否定,这当然是一种进步。问题在于,作为人民的“公仆”除了在法律上无法享有人民拥有的自由外,在其他方面又将如何呢?如果“公仆”不具有人民所享有的自由,又将如何行事?因此,“公仆”可能并不是没有自由,他们只是没有人民享有的那些“自由”。因为,人民享有的那些“自由”正好是对“公仆”可能滥用权力的一种限制。这就是说,“公仆”的“自由”是一种有限的自由,必须是在法律约束下的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利益的自由。所以,孙中山把共和国中的官吏作为人民与国家的“公仆”,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就其实际而言,官吏决不是人民和国家的奴隶,而是法律的仆人。只有这样理解“公仆”,才不是那种发生于人和人之间的支配关系的奴隶,而是与人民一样公开服从于人类理性产物即法律的平等的公民。

二、资本家者,真无良心?

对资本家的憎恶,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顶峰。殊不知,近一个世纪前的孙中山已经向资本家“开炮”了。

在孙中山为自己的社会革命主张的辩护中,流露了对资本家的嫌恶:

今吾国之革命,乃为国利民福革命。拥护国利民福者,实社会主义。故欲巩固国利民福,不可不注重社会问题。夫美洲之不自由,更甚于专制国。盖专制皇帝且口不离爱民,虽专横无艺,犹不敢公然以压抑平民为职志。若资本家则不然。资本家者,以压抑平民为本分者也,对于人民之痛苦,全然不负责任者也。一言以蔽之:资本家者,无良心者也。

迩来欧美工人对于资本家之无良,常为同盟罢工之事,然总无效。盖工人皆贫,无持久之宿粮,工人求增值,资本家故靳之,逾两三月,工人以不能耐饿,不得不以原值俯就羁勒。至用货者,有时亦同为资本家所厄。[8]

以上所引,中心问题是如何进行社会革命,解决社会问题,在其中又引出如何处理资本家的问题。孙中山对资本家不抱好感已是显然,原因主要在于他们对待平民甚于“专制皇帝”,没有良心可言。具体来说,资本家不仅控制工人的收入,还控制了他们的消费。孙中山的这种看法,到底有多少实际的根据?或者说,他的美洲见闻,在决定其对资本家的态度上,究竟起了多大作用?这个问题难以确定。我们不妨设想,孙中山在美洲的实际遭遇,即资本家对他的冷遇,给他的心灵蒙上了阴影,影响了他的判断。因此,从理论上讲,他对资本家的不满,马克思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他在此只字未提马克思,也是一个证明。

就在几日后一个演说中,孙中山为了预防革命同道在社会革命即民生问题的一些误解,他为他对资本家的态度进行说明:

夫吾人之所以持民生主义者,非反对资本,反对资本家耳;反对少数人占经济之势力,垄断社会之富源耳。……盖国家之设施,利益所及,仍为国民福利,非如少数人之垄断,徒增长私人之经济,而贫民之苦日甚也。……民生主义,则抵抗少数资本家,使人民共享生产上之自由。[9]

言下之意,解决社会问题,并不是要反对资本(财富),而是要反对资本的占有方式及其占有者,也就是垄断及其资本家。只有财富和利益化为公共所有,才能抵制私人经济和资本家之势力,才能解决民生,“使人民共享生产上之自由”。因此,还有一个潜在的意思:人民和国家拥有财富,此为公;少数资本家占有经济势力,实为私。在共和政治下,公私是俨然对立的,必须化私为公。至于人民如何来分配公共财富,孙中山这里未提及。不过,考虑到他后来提出“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经济政策,他应是倾向于平均主义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孙中山对资本家的态度也就是对社会财富的态度,多少影响了后来的中国共产党人。

事实上,社会的资本家是否确如孙中山所说的没有良心,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开发,应该允许有多种方式,关键在于这些方式能否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实现合理分配。对于所谓的“垄断”我们也不能简单否定,关键要看垄断是通过公共权力还是市场竞争形成的。资本家获取财富的形式与过程,能否成为判定他们有无良心的标准,还是值得讨论的。我们不能由社会矛盾所激起的道德谴责,就断定资本家没有良心。因此,对资本家必须进行具体分析。新中国建立后的最初几年,对资本家就进行了区别对待,进而在恢复当时国民经济的过程中起了积极作用。客观地说,孙中山在进行革命的整个历程中,财政问题(核心是革命经费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他频频活跃于海外,不间断地宣传他的革命思想,除了赢得民心、吸纳革命分子之外,主要的目标就是筹措革命经费,用以支持国内革命。乱世奸雄袁世凯之所以成为窃国大盗,一定意义上是他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而经费问题,也是限制孙中山实施其实业计划的一大瓶颈。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的权威受到党内外的挑战,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来自革命经费问题。很显然,必须有雄厚的资本作为革命的坚实基础,才可能有效推动革命的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问题的实质是政治问题。因此,经济问题是革命及其以后的政权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但是,政权重视经济问题,并不意味着它要全面地干涉它,这就是历史给予我们的启迪。

三、马尔萨斯人口学说,是耶非耶?

建国初期,北大校长马寅初先生因宣讲马尔萨斯人口学说而遭致批判。事实上,八十多年前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的长篇演说中,已经提到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表示异议(这并非说他是第一个提及马尔萨斯的中国人)。

孙中山是在比较世界人口的增加率的时候,谈到马尔萨斯的:

百年前有一个英国学者,叫做马尔赛斯(后通译为马尔萨斯——引注),他因为担忧世界上的人口太多,供给的物产有限,主张减少人口。曾创立一种学说,谓:“人口增加是几何级数,物产增加是数学级数。”法国人因为讲究快乐,刚合他们的心理,便极欢迎马氏的学说,主张男子不负家累,女子不要生育。他们所用减少人口的方法,不但是用这种自然方法,并且用许多人为的方法。法国在百年以前的人口比各国都要多,因为马尔萨斯的学说宣传到法国之后很被人欢迎,人民都实行减少人口。所以弄到今日,受人少的痛苦,都是因为中了马尔赛斯学说的毒。中国现在的新青年,也有被马尔赛斯学说所染,主张减少人口的。殊不知法国已经知道了减少人口的痛苦,现在施行新政策,是提倡增加人口,保存民族,想法国的民族和世界上的民族永久并存。[10]

在我看来,马尔萨斯人口学说主要是考虑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至于这个学说是否有无保障民族长存的动机,难以断言。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既然是“因为担忧世界上的人口太多,供给的物产有限,主张减少人口”,那么,对于不同的地区在不同的时期来说,就不一定完全使用。正如孙中山所说的,法国在早先时候对该学说就十分欢迎,现在已经“提倡增加人口”,也就是不欢迎了。就当时的中国而论,究竟是赞同还是反对呢?国内的意见并不一致。比如,中国不少的新青年主张减少人口,孙中山自己却极力反对。他说:“中国是全世界气候最温和的地方,物产顶丰富的地方,各国人所以一时不能来吞并的原因,是由他们的人口和中国的人口比较还是太少。到一百年以后,如果我们的人口不增加,他们的人口增加到很多,他们便用多数来征服少数,一定要并吞中国。到了那个时候,中国不但是失去主权,要亡国,中国人并且要被他们民族所消化,还要灭种。”[11]因此,当然不应主张减少人口。如果再考虑当时动荡不安的政局来说,当局可能根本就无暇考虑这个问题。换言之,孙中山等人的意见,并不见得会为执政者重视。

除此之外,我们认为,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并不是归结为人口增加与减少这样的单一政策上,必须充分认识他提出如此主张的各种因素;重视人口增减的程度,通常是与一国或政府的社会发展标准有关的;对于人口的认识,并不止于得出增加或减少的主张,而是要如何深入理解人与社会、自然、世界等的关系,最后如何推进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因此,一个国家在某些时候主张增加或减少人口,这只是表象。

至于孙中山迫于亡国灭种之忧,主张中国要增加人口,也只有一定的合理性。就事实而论,人口多的民族并不一定都去征服和吞并人口少的民族,而人口少的民族也并不见得一定被人口多的民族所并吞;就理论来说,人口多的民族并不意味着国家强盛、社会发达,反之亦然。由此可见,民族的发达强盛并不是建立在人口数量这个单一标准上的,而是一个综合的标准。当然,我们虽然无意摇摆于人口增加与减少的两端,但是我们必须慎重对待人口与社会财富的关系问题。

其实,从现实与理论的悖论来看,马尔萨斯的人口学说并不一定被社会严格的实行,倒是经常地被“嘲弄”。那些生活水平低下的地方,并不因为物产的极其匮乏而严格控制人口生育,而是相反;那些生活富足的地方,也并不因为物质的极大丰富而积极生育,而是相反。这其中的问题,马尔萨斯未必预见到了。我们倒是要清醒地认识这些问题。

四、中国者,“半殖民地”、“全殖民地”还是“次殖民地”?

说起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和地位,估计稍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是“半殖民地半封建”。这种说法,已成不易之铁案。上个世纪中国近代史学界,虽然围绕着“半殖民地半封建”争论不休,但是争论的焦点不是要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提法与定论,而是如何评价“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对于近代中国发展的各种影响。然而,八十多年前的孙中山,已经反思到这个问题:

……政治力的压迫,是容易觉得有痛痒的;但是受经济力的压迫,普通人都不容易生感觉,象中国已经受过了列强几十年经济力的压迫,大家至今还不觉得痛痒。弄到中国各地都变成了列强的殖民地,全国人至今还只知道是列强的半殖民地。这半殖民地的名词,是自己安慰自己,其实中国所受过了列强经济力的压迫,不只是半殖民地,比较全殖民地还要厉害。[12]

也就是说,中国不仅比不上“半殖民地”,就连“全殖民地”还不如呢!如果说“中国是半殖民地,但是中国究竟是那一国的殖民地呢”?在孙中山看来,当然“是对于已经缔结了条约各国的殖民地,凡是和中国有条约的国家,都是中国的主人。所以中国不只做一国的殖民地模式做各国的殖民地;我们不只做一国的奴隶,是做各国的奴隶。”既然如此,“是做一国的奴隶好些呀,还是做各国的奴隶好些呢?”据他的观察:“如果做一国的奴隶,遇到了水旱天灾,做主人的国家,就要拨款来赈灾。他们拨款赈灾,以为这是自己做主人的义务,分内所当的。做奴隶的人民,也视为这是主人应该要救济的。但是中国北方前几年受了天灾,各国不视为应该要尽的义务,拨款来赈灾,只有在中国内地的各国人,来提倡捐助赈济灾民。中国人看见了,便说是各国很大的慈善。不是他们的义务,和主人的国家对于奴隶的人民,便差得很远。”所以,他断言:

做一国的奴隶,比较做各国的奴隶的地位是高得多,讲到利益来又是大得多。故叫中国做半殖民地,是很不对的。依我定一个名词,应该叫做“次殖民地”。这个“次”字,是由于化学名词中得来的,如次亚磷便是。药品中有属磷质而低一等者名为亚磷,更低一等者名为次亚磷。又如各部官制,总长之下低一级的,就叫做次长一样。中国人从前知道是半殖民地,便以为很耻辱,殊不知实在的地位还要低过高丽、安南。故我们不能说是半殖民地,应该叫做次殖民地。[13]

这就是孙中山称中国为“次殖民地”的由来。依孙中山之见,当时的中国就是下人的下人。这种说法,在当时似乎并没有多少人回应。在稍后的《民权主义》演讲中,孙中山从中国要独立和争取自由的角度,再次提到“次殖民地”的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国家自由呢?因为中国受列强的压迫,失去了国家的地位,不只是半殖民地,实在已成了次殖民地,比不上缅甸、安南、高丽。缅甸、安南、高丽不过是一国的殖民地,只做一个主人的奴隶;中国是各国的殖民地,要做各国的奴隶。[14]

其实,不管是多少国家的“殖民地”,其实质仍是“殖民地”,不能以数量来强化现实的地位。孙中山的用意不过是要激发国人的民族独立意识。后来,他又提出“双重奴隶”的问题,直接表明了这种意图:

满人的国家很弱,不能自立,总是受外国的压制,被英国、法国、美国、日本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侵略,失去了疆土,抛弃了主权。满人总是受各国人的束缚,做英国、法国、美国、俄国和日本那些强国的奴隶,我们汉人又做满人的奴隶。所以在十三年前,我们是奴隶中的奴隶,叫做“双重奴隶”。推翻满清以后,脱离一重奴隶,还要做各国的奴隶。……我们要以后不做各国人的奴隶,要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便更要发奋有为,实行民族主义。[15]

细心的读者定会发现:当中国(以汉族为主体)是数国的奴隶,就是“次殖民地”;当汉族既是满清的奴隶,又是各国的奴隶时,就是“双重奴隶”。因此,“次殖民地”要强于“双重奴隶”,因为前者即使是多国的奴隶,也只是一重奴隶,它去除了满清的奴役。孙中山在这里已经暗示出民国后的中国要胜于民国前。但是,他或许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被推翻的满清既然已经不能奴役“我们”,他们是不是也是各国的奴隶?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当“我们”是满清的奴隶时,是不是所有的满人都骑在“我们”头上?孙中山在很早的时候说过“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16]的话,就说明并非所有满人都在奴役“我们”。因此,当“我们”成了各国的奴隶时,满人也不能幸免。如此看来,中国(以汉族为主体)的命运似乎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个问题,孙中山在1919年也提出来过:“现在国内的政治,比较满清的政治进步也没有?依兄弟看来,满清的政治犹稍愈于今日,一般人民在满清政府下,比今日尚觉自由。如现政府的滥捕滥杀良民,在满清政治专制时代还没有发见。如现武人官僚的贪婪,亦较满清时代为甚。”[17]所以,不管是“双重奴隶”还是“次殖民地”的中国,生活状况与政治地位并没有多大差别。如果确实有差别,就是中国人要伺候的皇帝多了,这是因为“推翻那个大皇帝之后,便生出无数小皇帝来”[18]。由此看来,中国为“次殖民地”说并不比“双重奴隶”说在发动革命方面更具号召力。要不然的话,孙中山为什么还要反复宣讲“次殖民地”说:

有许多人都说中国现在是半殖民地,不承认是全殖民地。存这样见解的人,不是自己安慰自己,就是不知道中国现在的国情。如果说中国是半殖民地,中国的地位自然是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高。依我看起来,中国现在不是半殖民地,也不是全殖民地,但是国家的地位比全殖民地的地位还要低。[19]

他还以香港与上海为例,进一步阐明其观点:

譬如香港完全割归英国,由英国人管理,是英国的全殖民地;上海还是中国的领土,不过暂时租到外国,可以说是半殖民地。就字面讲,香港既是全殖民地,上海是半殖民地,上海的中国人所享的主权,当然比香港的中国人所享的主权要高。但是事实上是怎么样呢?香港割归了英国,英国政府便派一个总督来管理。那个总督为管理香港起见,设立了一个香港政厅,另外又设立一个立法局,……在那个立法局里头,还有几个中国人。那几个中国人在立法局里头,还有很大的发言权,还可以议订法律来管理香港。上海是我们中国的领土,……试问中国有没有人在上海工部局里头能够有大发言权呢?中国人能不能够在上海工部局里头议订法律来管理上海呢?……所以中国现在不只是全殖民地,比全殖民地的地位还要低一级。我就这个情形,创立一个新名词,叫中国是“次殖民地”。[20]

按孙中山的意思,在香港的中国人地位要高于上海的中国人,全殖民地要强于半殖民地,半殖民地又高于“次殖民地”。因此,中国就是陷入了被人奴役的深渊。这与今天中国人对近代中国的认识,大相径庭。然而,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

……革命之目的,非仅仅在于颠覆满洲而已,乃在于满洲颠覆以后,得从事于改造中国。……循是以进,必能使半殖民地的中国,变而为独立的中国,以屹然于世界。[21]

在《致苏联遗书》又说:

我已嘱咐国民党进行民族革命运动之工作,俾中国可免帝国主义加诸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之羁缚。[22]

这样看来,在中国是“全殖民地”、“半殖民地”,还是“次殖民地”的问题上,孙中山也没有定论,尽管他多次鼓吹“次殖民地”。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可以提供一些解释:当孙中山并不占据国内政权的主导时,他就强调“次殖民地”;当他为了争取革命同盟(如前苏联)的支持时,就改用了比较流行也易于为人理解的“半殖民地”。不过,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究竟如何界定“殖民地”?如果从主权丧失的情形而论,当完全失去主权就是“全殖民地”的话,那么不管主权是失之于一国还是多国,都应是“全殖民地”,根本没有什么“次殖民地”之说。因此,这个说法就是孙中山“杜撰”的。事实也正是这样。这也提示我们,孙中山不是仅仅从主权的丧失状况来界定“殖民地”的。他曾指出:“再就全殖民地的情形讲,凡是一个殖民地的人民,只做一个国的奴隶,对于母国总可以享有多少权利;我们现在做十几国的奴隶,没有一点权利之可言。”[23]所以,他还考虑到一国之内人民的权利状况。这个标准是否成立呢?孙中山在别处还说过,“就是因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使得中国人“一片散沙”。[24]既然“自由太多”,又如何能说“没有一点权利”?基于此,孙中山关于“殖民地”的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革命。这与西方对“殖民统治”的认识是有差异的:“殖民统治的主要特征与距离有关:在中央政府控制无法涉及的边远地区,不论它是定居地、割让区还是受保护的附属地,问题均在于:为了维持帝国的统一,母国的监督能够承受并平衡多大程度的地方自主。”[25]既然,无法弄清“殖民地”的内涵,又要不断地组织民众革命,英明的中国共产党就举起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和反官僚主义的大旗,最终赢得了革命的胜利。

五、孙中山:“信念象征”?

以上就是笔者对孙中山思想中长期被遮蔽的四个问题的检讨。需要提醒的是,这四个问题恰恰集中在孙中山那著名的《三民主义》演讲中。如果上述的思考确有可取之处的话,那么我们在崇拜孙中山的同时,必须慎重对待他提出的种种具有先见之明的问题。他晚年的这个演讲,尽管“算不上系统的政策的指导”,甚至“冗长乏味,离题,说教,前后矛盾,论据也有差错”。但我们必须要清楚,“孙中山不是政治思想家。他的讲演,只不过是把改变了的论式和表现其特性的常用语调不适合的合为一体罢了。”他的三民主义讲演的重要性,“不在于其思想的连贯性或特殊的政策,而在于劝勉的效果”。[26]

即使在思考这些问题时不够严密和缺乏逻辑,但是他的真诚和无私是举世罕见的。正如美国学者史扶邻教授所说:

如果说孙中山有一贯的特点,那就是一生屡遭失败。尽管如此,他仍然不愧是个民族英雄,因在他活动的四分之一多世纪,正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假如没有对他的回忆,也许会更黑暗。中国人每当想起外国人强加给中国的种种屈辱,以及他们的领导人腐败无能时,仍可强调他的观点: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只要有决心,这个国家定能很快恢复它在世界上应有的地位。没有谁比孙中山对中国的潜力更充满自信,并像他那样无私地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尽管他的许多想法不切实际,但体现他的特性的口号——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实际上等于描绘了实现现代化的目标。……那些拙劣的密谋者早已被人遗忘,可是作为一种信念象征的孙中山却永远活在世人的心中,甚至在未来依然可以为中国发挥作用。[27]

如果说,孙中山是饱受磨难的中华民族的“信念象征”的话,后起的中国共产党人把他定位于“革命先行者”,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孙中山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他的思想揭露了时代的问题,更在于孙中山形象集中表征了中华民族解决问题的持久信念。而作为“信念象征”的孙中山,是需要我们认真面对的。

注 释:

[1] 王栻主编:《严复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页。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96页,第495页,第506页,第993页,第87页,第101页,第104页,第105-106页,第628-629页,第629-630页,第634-635页,第635页,第723页,第890-892页,第81页,第474-475页,第573页,第980页,第980页,第586页,第995页,第981页,第721页。

[25]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6页。

[26][27] [美]史扶邻:《孙中山:勉为其难的革命家》,丘权政等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版,第210-211页,第225-226页。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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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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