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和:关于子学研究的几点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2 次 更新时间:2016-11-02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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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和  

一 、作为子学研究对象的“子部”在目录学上的定位问题

对于“子学”一词,我们一般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在《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里有“诸子略”、在《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里有子部等等,所以子学就是研究子部之书的学问。如果只把问题说到这里,那么事情看来还是清楚的。

不过,稍一细看,即可发现“汉志”、“隋志”以下诸书中的子部所收内容颇不相同。以下试从图书的七部分类到四部分类中浏览一下子部的概况。“汉志”列出诸子凡十家,即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尽管“其可观者”仅为前九家,那么也有“九流”(参见《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24~1746页)。按“汉志”部伍书籍分“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类,另加“辑略”即目录,即所谓七部分类法(《汉书》,第1701页)。依照这样分类,子部之书当然是在“六艺”、“诗赋”、“兵书”、“术数”、“方技”范围以外,从而是不能相互混淆的。又据“隋志”序记载,曹魏时“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以下南朝屡有书目之撰,大体或用四部或用七部之法。至唐初修《隋书》,其《经籍志》取四部即经、史、子、集分类法,史部转列于子部之前(参见《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03~909页)。以后四部之分几成通例。“隋志”子部列出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等十四家。这样就与“汉志”不同了。

不过,试以“隋志”子部与“汉志”比照,除变“汉志”的阴阳家为五行家以外,还多出兵、天文、历数、医方四家,而此四家就是由原来在“汉志”里独立的“兵书”、“术数”、“方技”三部转变而成的。这三部在“汉志”里为何独立存在?似乎并未见充分理由的说明。所可知者,“汉志”底本据刘氏父子“七略”,据“汉志”序说,成帝命“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汉书》,第1701页)。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出一点信息,那就是“兵书”、“术数”、“方技”三类书原本是由皇帝分别命令有关专业的专家整理的,刘氏父子当然不敢擅自改变,所以没有把此三家包括在刘向所校“诸子”之内。“隋志”既然变“汉志”之七部为四部,从而将原来在“汉志”里独立的“兵书”、“术数”、“方技”三部纳入了子部。所以,“隋志”子部的结语中说:“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隋书》,第1051页)“汉志”与“隋志”虽有明显变化,但其间的继承关系是明显的。

“隋志”以下用力最多的目录书当推清代乾隆年间所修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本文所引据《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以下简记作《四库提要》)。清修《四库全书》,子部分为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共十四类,与“隋志”数同而内容有异。试看“四库”目录,“隋志”中原来附在集部之后的道、释二家经典,这时转入子部,而“汉志”、“隋志”所甚重视的源出先秦的道家,在“四库”子部里却已经归到与佛家并列的宗教意义上的道家类里去了。“四库”馆臣明知先秦道家与后世神仙家并非一回事,可是硬是以后世二者之混淆作为变乱先秦道家性质之理由(见《四库提要》,第1241页)。这种作法实在难说合理。所以,到晚清光绪年间,张之洞撰《书目答问》,其中子部即首列“周秦诸子”为第一类。他还在“子部”总目之下自注云:“周秦诸子,皆自成一家学术。后世群书,其不能归入经史者,强附子部,名似而实非也。若分类各冠其首,愈变愈歧,势难统合。今画周秦诸子聚列于首,以便初学。”(见张之洞撰,范希曾补正:《书目答问补正》,中华书局1963年影印本,第119页)张氏既不敢公开与《四库提要》顶撞,乃以“便初学”为由把“四库”的分类法做了改正。其实,四库馆臣对于子部的分类是有问题的。其子部总序云:“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其初亦相淆,自‘七略’区而列之,名品乃定。”(《四库提要》,第769页)“七略”在中国目录学史上确有“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承先以启后的重大贡献,不过“七略”分类并未能使典籍达到“名品乃定”的程度。首先,从“七略”总布局看,史部仍附列于六艺中春秋类之末,经史之分未明;其次,试看“七略”子部诸书,十家之中有许多家实际是先秦子书与西汉子书并列的。倒是荀勖的《中经新簿》,却在其乙部中列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把古诸子与近世子家区分开来。所以,张之洞把周秦诸子从其他后世子书中独立出来为一部的办法,应该说,其滥觞就在于荀勖的《中经新簿》(荀勖说见上文,出于“隋志”序)。

仅从以上所选“汉志”、“隋志”、“四库”以及《书目答问》四家子部之例来看,就可以知道子部的内容在历史上实际是有变化的。如果严格按照逻辑分类的方法评论“子部”书目体例,那么实在可谓之为体例不纯。可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图书分类中的子部实际情况就是如此,现在我们不能也不必厚责古人。如何解释这样的子部内容的变化呢?看来只有从时代的历史变化去考察其究竟了。


二 “子部”在各部图书总体中的定性问题

子部之书在各部图书总体中如何定性?《四库提要》子部总序一开始就很果断地说:“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此说看起来似乎给出了“子书”概念的明确的外延,可是,即使依“四库”的四部分类法,经书以外,尚有史、子、集三部,难道仅有子部之书立说,而史部、集部之书中就全无立说?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末段明言自己著《史记》之目的在于“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史记》,三家注,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319页)。至于《汉书•司马迁传》所引迁《报任安书》,其中自述忍辱不死以撰书之目的,即在“亦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第2735页)。这几句颇见深情的话,更是一般读史者都已耳熟能详,而四库馆臣却好像忘记了。而且中国传统讲究立德、立功、立言(见《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四年》引鲁叔孙豹述其前人之言,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977页),一般学者文人很难达到立德、立功,所以在立言上都狠下功夫。集部之中,立言之作又岂在少数?所以,问题不在于立言,而在于从什么角度出发,立什么方面、什么性质的言。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那么其区分就在于:是从不同学科或职能的角度来区分,抑或是从不同学派观点的角度来区分。

看起来,这个问题在目录学史上也有一些纠结之处,现在仍需继续探讨。总之,问题的讨论似乎还是需要从历史着手。

诸子之学兴起于春秋战国之际,到战国晚期,诸子文献本身中就已经有了对于诸子论争的回顾、分析与评论。《庄子•天下》、《荀子•非十二子》、《荀子•解蔽》等篇中都有比较系统的论列。

《庄子•天下》开篇即云:“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圣有所生,王有所出,皆原于一。’”(王先谦:《庄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15页)这一段话(尤其内中的自为问答)虽然简单,却说明了文章的纲领所在。道,为一;道术,亦为一。王(外)与圣(内)皆原于一。道术即合内圣与外王而为一之大法。此篇作者以为,古圣王之治,“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返,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王先谦:《庄子集解》,第215~216页)。由此可知,《庄子•天下》以为,上古曾有内圣外王之道术,合修己与治人为一,合圣道与政道为一,略似柏拉图所主张之哲学王之道。迨夫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百家纷起,各取道之一偏以为说,乃出现所谓方术(此方术非秦汉方士之术)。所以,诸子皆有道术之一体,而又各有其偏蔽,且互相诘难不已。此篇在论述百家纷起之缘起以后,又列举墨翟、禽滑厘学派,宋钘、尹文学派,彭蒙、田骈、慎到学派,关尹、老聃学派,庄周学派以及惠施学派学说之大略。在各派中,独称关尹、老聃为“古之博大真人”,于其他学派则分别论其得失。唯天道、人道、治道、学道为各家所论之领域,当然不同学派所论未必面面俱到,不过他们在论及天、人、治、学各道时皆能自成体系,各成其一家之言。总之,他们之间的区分不在于学科,而在于学理;为学派之分而非学科之分。

《荀子•解蔽》亦有类似之说,云:“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治则复经,两疑则惑矣。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则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乱。乱国之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妒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也。”(王先谦:《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58页)这里所说的意思也是:道或“大理”本为一,到“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出现以后,乃有蔽于一曲之论。《荀子》所言之道或“大理”即《庄子》所言之“道术”,《荀子》所言之“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即《庄子》所言之“方术”。《荀子•解蔽》最精要处是,指出正面之所见可以适足以成为负面之所蔽,且反之亦然。“故为蔽:欲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浅为蔽;古为蔽,今为蔽。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此心术之公患也。”(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59页)接着又历数以往人君之蔽者、人臣之蔽者、宾孟(王先谦从俞樾说,校正为“宾萌”,是)之蔽者之所以失。概括为:“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俗(同‘欲’)谓之,道尽嗛(同‘慊’)矣;由法谓之,道尽数矣;由势谓之,道尽便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也。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接着又说:“孔子仁知且不蔽,故学乱(治也)术足以为先王者也。”(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61~262页)

《荀子•解蔽》与《庄子•天下》于此最大之不同,厥为一尊孔子、一尊老子而已。《荀子•非十二子》认为“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者有如下十二家:它嚣、魏牟,陈仲、史鰌,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以及子思、孟轲(荀子指之名为儒而实为五行家)。而主张“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如是则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毕,圣王之迹著矣”(王先谦:《荀子集解》,第57~61页),内容与《解蔽》相表里。《荀子》对于诸子之分类也是以学派之学术思想异同为标准的。至于上列诸子学派之具体分类定性,前辈学者已多有探研,然至今尚未能厘然划清,本文于此亦不能深究。

大体说来,先秦时期之诸子分类以学术流派之不同为标准。直至司马迁引述其父司马谈的《六家要旨》,仍然继承了这一标准。《六家要旨》云:“《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理,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家则不然。”(《史记》,第3288~3289页)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谈明确指出,六家之学皆“务为治者也”。也就是说,百家之学皆是以治道为主轴(其中涉及天道、人道、学道)而形成的不同学说体系。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说,虽未能完全罢黜百家,但独尊儒术是实现了。司马谈尊崇道家的倾向无法继续生存,刘向、歆父子在编制七略时改变了先秦学者的传统。这种情况在“汉志”里有清晰的反映。

“汉志”以为:儒家出于司徒之官,道家出于史官,阴阳家出于羲和之官,法家出于理官,名家出于礼官,墨家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杂家出于议官,农家出于农稷之官,小说家出于稗官(《汉书》,第1728、1732、1734、1736、1737、1738、1740、1742、1743、1745页)。前辈学者胡适之对此已有批评,章太炎、胡先骕又持异议,不过其说难以成立(参见蒋伯潜:《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7~28页)。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天下》说的是六经出于王官(《庄子•天运》亦以六经为先王之陈迹),而“汉志”却以为诸子出于王官。若为王官,则必有职守之分工;说诸子出于王官,就是说诸子之分即在于所守职能之不同,从而非学术观点流派之不同。这一点恰恰是“汉志”与《庄子》、《荀子》不同之所在。

诚然,“汉志”并未能完全抛弃先秦按学说分诸子之传统,又主守按职能分诸子之办法,是以矛盾自难避免。例如,刘向一人,在记“刘向所序六十七篇(自注:《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时定之为儒家(《汉书》,第1727页),在记“刘向《说老子》四篇”时又定之为道家(《汉书》,第1729页),在记“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时以其属六艺《书》类(《汉书》,第1705页),在记“刘向赋三十三篇”时又以其属诗赋类(《汉书》,第1748页)。再例如,庞煖一人,在记“庞煖二篇(自注:为燕将)”时,列之为纵横家(《汉书》,第1739页),而记“庞煖三篇”时,则又列之于“兵书略”兵权谋家中(《汉书》,第1757页)。又例如,师旷一人,“诸子略”记“师旷六篇”时,列之于杂家(《汉书》,第1739页),而“兵书略”记“师旷八篇”时,则列之于阴阳家中(《汉书》,第1760页),等等。对同一位学者不按其学术观点流派分类,而依其作品所言之职能分类,这样就不见了学者自己的学术人格,从而只展现出学者职场角色脸谱,宜其治丝益棼。犹有甚者,“诸子略”中有阴阳家(《汉书》,第1733~1735页),“兵书略”中又有阴阳家(《汉书》,第1759~1760页)。“汉志”出现这些问题,察其原因,仍在于最初汉成帝命刘向校诸子,而命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之按专家分工而不按学术流派分工的基础之上。这一分工原则又贯彻于“诸子略”中,从而出现如下现象。“汉志”子部十家中的前六家,基本仍与《庄子》、《荀子》、《六家要旨》相通,其分类,读者不难理解;而其后新出纵横、杂、农、小说四家,则颇使读者感到,似乎刘氏父子面对一大堆尚待整理编纂的文献材料,在分类时不免有勉强之处。以下略作分析。

其一,纵横家者流之设,大体是用以收录六国游说者流之文辞;“汉志”谓此流“出于行人之官”,职能本在外交辞令。“汉志”于此流凡收苏秦、张仪至汉武帝时人十二家。概略观之,似无不可。然稍推敲,便觉问题其实不少。始自孔子周游列国,下迄李斯谏逐客书,百家诸子,除道家外,几乎无不到处游说君主,以求实行其道。《战国策》一书,固然有若干历史叙述为背景,但大量记载则为纵横家言。“汉志”又何以列之于“六艺略”春秋家中,而不在“诸子略”纵横家内?

其二,杂家之设,理由更不充分。“汉志”以为,杂家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者之无不贯”。这使我们联想到司马谈《六家要旨》所说道家能“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道家尽管能兼采四家,却以道家之旨一以贯之;而杂家之所以为杂,正因为其为折中主义,无主旨一以贯之。“汉志”设杂家,本以刘氏所校中秘书内有此一堆文献,一时无法分类,姑且为之。此处又说“见王治之无不贯”,实在自相矛盾。

其三,“汉志”农家者流,首列“神农二十篇”。其自注谓为六国诸子所作,托之神农。师古曰:“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汉书》,第1742页)如颜师古所见《别录》之文无误,则当入于法家。而“汉志”对农家者流之总论中,又言:“即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汉书》,第1743页)其实,这样的“农家”,在《孟子•滕文公上》里是有所论及的。“有为神农之说者许行”及其弟子陈相之徒,皆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焦循:《孟子正义》,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14~215页)。这样的农家实际是有其自己的社会政治思想的,属于一个思想流派,孟子批评他们,也是作为一个学术流派批判的。可是“汉志”农家类里所列多为农田技术之书,如《氾胜之书》等。这样就典型地把学术思想流派与职能技术混为一谈了。

其四,至于小说家者流,“汉志”已经列之于可观者九家之外,属于姑妄存之之类。其中列“《宋子》十八篇”。自注云:“孙卿道宋子,其言道家意。”(《汉书》,第1744页)从此自注中,可见刘氏父子之用心。《荀子•解蔽》云:“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此当为自注“其言道家意”之根据。然《荀子•非十二子》却又将宋钘与墨翟归为一类;设宋子即宋钘,那他自当属于墨家。这样,就又与《荀子•解蔽》相矛盾(在那里墨子与宋子是分别开的)。可是刘氏父子却忽略了这里存在的难题,未能表示存疑,又显出其精审之不足。

以上分析“汉志”诸子略之分类,所说已经不少,其实可继续考论者尤多。此处笔谈不能再说了。那么说这些话到底有什么意思呢?愚意所要说明者集中于一点,实际是,“汉志”在承先启后中,开始改变了先秦诸子对于百家之学以学术思想流派为区分之标准,转而开始按照典籍所述内容之具体职能分类。此后之“隋志”、《四库总目》等等,在这一条路上愈走愈远,子部之书不少保存了,却乱了。这样就给研究子部之学即“子学”者,平添了很多困难,当然也留下了太多的余地。

冯友兰先生在其《中国哲学史》中把子学划为中国哲学(义理之学)史里的一个独特阶段,源起于孔子,终结于董仲舒公羊经学的确立。这是狭义的先秦子学。不过,在他所说的漫长的“经学时代”中,子学实际是存在的。尤其吊诡者,冯先生之《中国哲学史》的经学时代里,实际并未切实讲过经学(尤其“由小学而经学”之经学),今观其书之第四章,题为“古文经学与扬雄王充”,而实际于古文经学本身可谓一带而过。至于如皮锡瑞《经学历史》之内容,冯书几乎皆无所涉及。大概在他看来,那些经学书里没有什么哲学内容可言,故置之不理。他所切实注意的,倒是其所为经学时代里的子学诸书,实际还是子学。不过,这样的子学就是不同于先秦子学的子学了。

子学研究,究竟是研究狭义的先秦子学呢?还是研究贯通古今的广义子学呢?抑或是研究由狭义而广义之子学的演变之历史与内在理路呢?这些问题,都是有待于各位专家经深思而发为巨著,不才翘首以望的。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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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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