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养老并轨有名无实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56 次 更新时间:2015-01-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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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就 (进入专栏)  

养老并轨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

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减少社保的范围,最终取消社保,但并轨并没有朝这一方向走。原先由财政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的制度是坏的制度,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坏的制度,把两种坏的制度“并轨”成一种坏的制度,不能叫改善。

财知道:国务院近日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和企业职工一样开始按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你怎么看?

朱海就:这并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减少社保的范围,最终取消社保,但并轨并没有朝这一方向走。原先由财政保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的制度是坏的制度,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坏的制度,把两种坏的制度“并轨”成一种坏的制度,不能叫改善。

养老保障是个人的事,政府应该放手把它交给个人,让个体自己对自己的保障负责。保障是需要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的问题,其方式是市场化,而不是政府的统一规划,规定每个人应该缴纳多少,拿多少等等。一个人愿意交多少钱去买保障,与他的时间偏好、风险偏好都有关,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人喜欢现在多消费,有的人喜欢储蓄,这样保障水平就不同。保障的方式也是可以多样化的,有的人喜欢储蓄,有的喜欢买保险,有的喜欢其他有风险的投资来实现保障,这意味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些保障资金在金融市场中将得到更为有效的使用和回报。

但社保就像一个公共食堂,为了不让少数人饿着,就让大家都吃同样的饭菜,这样自然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也会造成保障资金的巨大浪费。我们应该汲取“大跃进”时大办公共食堂的教训,不能犯性质类似的错误。

真正的并轨是并到“市场化”这条轨上

看上去,并轨似乎实现了“法律”面前的公平,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无例外地纳入到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去了。但是,人们没有看到,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还是来自税收,是非市场化的,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特权性质没有变。

财知道:有人说废除双轨制使得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缴养老金,这样更公平。你怎么看这种公平?

朱海就:这种公平是追求结果的公平,把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作为公平的参照,让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向它看齐,认为这是公平。而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之无关,公平只能是法律面前的公平。看上去,并轨似乎实现了“法律”面前的公平,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无例外地纳入到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去了。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看到,法律面前的平等是指没有谁可以有特权,法律指的是抽象的法律。

在这个例子中,虽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都使用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特权性质没有变,因此在法律面前不可能平等,结果也更是不可能平等的。由于特权的存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完全可以利用在职期间的各种便利,把减少的退休金弥补回来。比如有的高校老师多搞几个基金项目,就可以把退休金减少的损失“补”回来了。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科研经费面前,减少点退休金算什么呢,买豪宅豪车都不在话下。那些权力部门的各种灰色收入更是不用说了。养老保险问题很大程度上从属于收入问题,人们不能只看享受的养老金是否“公平”,更要看收入来源是否公平。

“并轨”对特权,也就是对收入来源的正当性没有丝毫触动。假如不先解决收入来源的正当性这个根本性问题,而试图去实现结果的公平,那根本就是没有对症下药。那么什么样的收入才可以称得上是公正的?简单地说,就是由市场决定其服务的价格也就是其收入水平。没有人可以利用权力获得收入。

虽然并轨后都统一到了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的性质和企业职工收入的性质是大不同的。前者的收入一方面是来自税收,另一方面在内部是权力配置,很大程度上存在不公正性与不正当性的问题,是非市场化的;而后者是市场化的。真正的并轨,只能是并轨到“市场化”这条轨上去,包括收入来源的市场化和养老保险的市场化,目前这种并轨可以说有名无实。

对纳税人来说,并轨没多大意义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其实还是纳税人在替他们缴纳。这和原来的制度,即财政支付养老金有根本区别吗?假如通过并轨,降低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减轻纳税人负担,那么还有点进步意义。不解决这个问题,对纳税人来说,并轨没多大意义。

财知道:养老金并轨落地,但涨工资成公务员普遍诉求。一位公务员就表示“让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但我们的工资这么低,能给我们先涨工资吗?”。但公务员工资说到底还是纳税人的钱。你怎么看?

朱海就:如给公务员普遍涨工资来弥补其因缴纳的养老保险所减少的工资,那不是意味着纳税人的负担加重了吗?那样的话,对纳税人来说,还不如不并轨。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其实还是纳税人在替他们缴纳。这和原来的制度,即财政支付养老金有根本区别吗?假如通过并轨,降低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减轻纳税人负担,那么还有点进步意义。但只要政府的权力没有减小,没有受制约,一般来说其收入就不会减少。

不解决这个总量和前面提到的收入正当性问题,对纳税人来说,并轨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本身

为了满足支出需求,就只能提高缴费率。这是现收现付制度必然导致的困境。要摆脱这个困境,只能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而不是调节费率水平的高低或延迟退休。

财知道:前段时间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也承认,现在的“五险一金”已占工资总额的40%至50%,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你觉得什么缴费水平比较好?

朱海就:其实不存在什么缴费率是比较好的问题。缴费率是一个总量平衡概念,也就是使上缴的费用能够满足当期对养老金的支出需求,使收支能够平衡,不考虑个体的不同需求。这种从总量平衡出发的保障思路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很明显,企业和员工都没有缴纳的积极性,尽可能按照最低工资水平交,很多甚至不交。

而随着老龄化的到来,养老金支出的需求越来越大。这时,为了满足支出需求,就只能提高缴费率。这一点马凯自己也意识到了,他说“一方面企业反映缴费水平太高,一方面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的收入”。这是现收现付制度必然导致的困境。要摆脱这个困境,只能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本身,而不是调节费率水平的高低或延迟退休。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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