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4 次 更新时间:2014-10-1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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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了《走向社会重建之路》报告,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新思路。

“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

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正在出现“一种在市场经济基础上重建总体性权力”的趋势。

在经济领域中,资源正在向国有垄断企业集中。垄断的苗头开始出现在竞争性领域中,而在石油、钢铁、煤炭、交通、通讯等原有的垄断性行业,这一趋势在进一步强化。垄断企业被给予更多的资源,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特权。

在社会生活领域,以权代法、以压制社会为代价强化权力的迹象“清晰可见”。“在某些地区,权力的任性、霸道和恣意妄为显露得越来越明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强化权力的过程甚至是在“社会建设”的名义下推进和展开的。

当今社会矛盾中的“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根源是由于改革过程中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失衡。更危险的是,“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目前已经叠加在一起,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权力和资本结合而形成垄断性的既得利益集团,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正。所有这些国情“背后的思路和逻辑”是,“权力要强大到足以全面掌控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

这种趋势的出现,根本原因是“当前我国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对现实治理结构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客观上要求更有效的治理能力。而在既缺少自主的社会又缺少自主的市场的情境下,这个需求很容易直接被转换为对更强大权力的呼唤,期望用一种无所不包的权力来应对所有这一切。”

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

中国当下面临的一个新的历史性抉择是:是通过社会的重建,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还是造就一种更强大的权力来包打天下?

我国的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重建包办一切的“总体性权力”不是出路。“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日益复杂化的经济社会生活中,面对层出不穷、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总体性权力不仅应接不暇,而且因其粗线条、简单化等缺陷,反而可能成为社会失序的根源。”

在中国经历了30余年的市场转型后,社会建设越来越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实情况是,目前中国民间组织“发育程度低,发展不均衡”。

我国民间组织数量虽然有较大增加,但依然缺乏真正的自主性。尤其令国人扼腕的是,在应对重大社会危机时涌现出来的社会自组织力量,“由于没有常规化的制度安排加以维持,往往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成长发育的持续动力”。

目前,我们既需要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社会组织来制约权力,也需要工会、合作社等“能动社会”组织来驾驭资本。

解决利益关系失衡的突破口

近年来,解决我国日渐加剧的利益关系失衡,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解决这一问题,远不是提高一点工资和收入这么简单。”

“这些年来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背后有深刻的体制原因。其中最致命的,就是我们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却没有一套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关系的完善机制。这些体制问题不解决,仅仅依靠政策增加收入,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不同利益主体具有同等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平有序的利益博弈”。

社会建设有两个具体突破口:“劳资关系”和“官民关系”。

劳资关系:建立劳资博弈机制,推动“能动社会”建设。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工资共决”,这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应推动消费者运动的开展。

建立公民参与机制,推动社会建设。最重要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框架内落实三个机制:其一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透明、政务公开,目前已经是社会的基本共识,也是业已明确的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要有真正的信息透明,必须建立现代社会中已经被广泛使用的质询制度。”其二是财政监督制度。其三,则是重大立法和决策的听证、辩论制度。“在我国,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但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

“社会恐惧症”的源头

近年来,政府轰轰烈烈地设立了许多负责社会事务的新部门、新机构,向一些社会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结果却是一个悖论的出现:社会不是越建越大,反而是越建越小。

我国的主体性社会一直未能建立起来,其中一块拦路大石叫做———“社会恐惧症”。“这是指恐惧独立于权力和市场之外的主体性社会,把它误认为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威胁力量,并由此产生对培育、建设和发展它的拒斥。比如权力对社会的恐惧表现为限制、打压或吸纳社会的自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对社会自主的排斥反应不只来自权力,同样也来自大众。“这是由于长期以来,总体性权力的存在、包打天下,造成大众对于单一权力核心的信奉和依赖,造成对社会自主性的怀疑和否定。人们在表达、追求和维护自身权益时,也通常不断诉诸总体性权力,却避免公共参与和形成社会自组织。”

权力与大众对社会的恐惧及其相互作用,是自主且自组织的社会在当前中国缺失的根本原因。“因此,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破除社会恐惧症,为社会的主体性正名,认识社会的积极的建设性意义,允许社会的自组织,实现社会的自治与自律。”

重建社会的基本目标是:“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止社会失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建设社会主体性,我们所说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权力、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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