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坚:共有制的理论与实践——共同富裕的所有制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36 次 更新时间:2014-04-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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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坚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研究中国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因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科学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道路,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逻辑客观描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未来。


一、科学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经济制度


邓小平曾经说过:“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只有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才能稳固,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才能包容,民族才能复兴。

当前,贫富分化正由量变接近于质变的临界点,要求公平的呼声弥漫于社会各个阶层;发展失衡,转型受制,危及中国经济的未来,引发增长不可持续的担忧,内有“倒退说”,外有“崩溃论”;社会矛盾纵横交错,未来有可能陷入最坏的境地,已有模式效率衰减,新的模式建构不充分,宏观决策能力面临严峻考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实现了GDP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公共资源在市场化过程中形公实私,地租级差被少部分人独享,自然资源的社会溢价与大部分人无关,更凸显了经济模式的跛足。

要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机制进行富有成果的探索,必须具有突破既有观念的理论勇气,因为理论一旦与现实相悖,我们就不能从理论的原则去寻找原因,而应从理论的逻辑前提中,也就是观念中去寻找。不如此,就不能构成思想上的自觉和行动上的自信。

事实证明,一个少数人对多数人实行剥削,社会总财富不断增长却不能使多数人受益的社会体制,无法长久存在。现实需要坚定的改革,转换发展逻辑,顺应生态文明模式兴起的历史趋势,实现利益分配结构的合理调整。任玉岭指出,目前我国收入差距的具体表现为:


(1)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明显

据财政部2009年的调查,我国10%的富裕家庭占有城市居民财产的45%,而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其财富仅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据王小鲁的研究,城镇本身的收入差距为26倍,全国的收入差距为65倍。在世界183个国家中,最富10%的家庭占社会财富超过45%的国家仅有4个,最穷的10%的家庭其财富占比低于1.4%的国家仅有17个。又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1%的家庭掌握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美国。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510万美元,远高于亚太地区340万美元的平均值。2010年胡润财富报告指出,中国已有1900位十亿富豪和140位百亿富豪。与此相对,全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仍有1.28亿,约占全国总人口1/10。

基尼系数是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我国基尼系数1988年为0.314,1995年为0.389,从2000年开始超过0.4的警戒线,2007年升至0.48,联合国估测的2011年中国基尼系数突破0.5。另有报道指出,中国内地富豪的财富总额同2005年相比又增长70倍。由此可见,我国居民贫富差距已非常悬殊,两极分化已十分明显。


(2)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虽有大幅度提高,但同城市相比,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1983年为1.8倍,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2.5倍,现在为3.3倍。如果城镇居民收入加上各项福利,农村居民收入减去其农业生产资料支出,则城镇居民收入为农村居民的5-6倍。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城乡差距在1.5倍以下,只有极个别国家达到2倍左右。据余斌等的研究,城镇10%的富裕家庭与农民家庭收入之比,2005年为26.96倍,2009年达到30.22倍。


(3)地区收入差距逐渐明显

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2002年我国31个省市的人均GDP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为1:13,而同时期的美国50个州为1:2,英国12个郡是1:1.68。实行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之后,中西部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但中西部同东部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还在扩大。2000年东部、中部、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为1.49:1.06:1,到2009年时变为1.49:1:1,东部与西部的差距没有缩小,中部与东部的差距有所拉大。同是东部,一个县的不同乡镇间也有很大差距,如江苏省兴化县的戴南镇,同该县周益乡的财政收入相差42倍。


(4)行业收入差距逐渐扩大

根据2009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人社部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行业收入差距为16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业的职工收入是建筑业、餐饮业、编织业的20-40倍,甚至还要多。少数金融机构高管年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上百倍,极个别的高出上千倍。而日本、英国、法国的行业收入差距为1.6-2倍左右,德国、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远远高出世界平均值。

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仅有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失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有可能影响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内需的提升,干扰和抑制经济的正常发展。现实是,我们并没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在不同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中实现整体协同的有机社会,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与“缩差共富”相关的“源头”,就是以所有制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因此,从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现实来看,继续完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刻不容缓。

此外,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该让各种创富力量竞相迸发。但是,社会上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片面理解,严重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理论界有人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公有资产在量上应该占据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现在占比超过60%,已经违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应该控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域和规模。有人片面地将公有制等同于国有企业,提出既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就应该是从属性的、依附性的,也就是应当大力发展国有企业,使国企在各行业包括一般性竞争领域都做老大,民营企业只能当配角,至多是资源整合的分享者与行业竞争的参与方。这些观念表现在实践中,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无序竞争和过度扩张。有人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将一些具有公共属性的经济形态排除在公有制经济的范畴之外。有的民营企业家缺乏继续做强做大企业的信心,对未来感到迷茫,失去了发展方向。有的看到一般性竞争行业过度竞争,垄断行业进入门槛过高,不知将资本投向何处,以致离开实体经济领域。有的对财产安全产生顾虑,开始转移财富,外迁产业,移居海外。据2011年招商银行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保障财富安全是内地富人投资移民的主要原因,受访的亿万富翁中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千万富翁的移民意愿也很强烈,近60%的被调查者已经移民或有移民意向。如果这些现象任其发展,不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共有制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经济制度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有力地证明,所有制理论的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改革开放前,我国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纪元。之后的30多年,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所有制理论,从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鼓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保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再到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我国就所有制理论不断作出与时俱进的新探索。正是由于所有制理论的不断创新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长期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基本经济制度是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的制度。为了充分释放广大群众的创业激情,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随着各种混合经济的产生和各种新经济组织的出现,过去人们理解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以“公”与“私”来区分企业的经济属性既不符合现实,也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树立全新的所有制观念已经成为丰富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共有制的发端、特征及定义

“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作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这个领域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开启通往自由王国的门户,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对人类自身进行最本质的认知,才能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

人有三个基本属性: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知识性也是人的本质属性(本性),是人的存在方式。就社会发展而言,物质性的生产资料不再统治着人的意志,知识性的生产资料愈来愈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物质性资源越使用越少,知识性资源越使用越多。我们必须对人的本质属性,对占有和生存进行新的诠释,对所有制的形式进行革命性的、现实的思考。

所有制的本质是“占有”。“占有”表现为物质性生产资料和知识性生产资料占有的对立统一。物质性占有具有显而易见的排他性,“在这一生存方式中,唯一有理的就是把物据为己有和可以将所获得的东西保存下去的无限权利”[3]。而知识性占有表现为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占有,并不遵循排他性原则。一个人对知识的占有既不排斥别人的占有,也不因为别人占有而造成知识耗散。知识既不能遗传,也不能馈赠,只有在共同享有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知识个人占有的继承和丰富。知识占有的本质是信息的占有,而信息难以独占,可以共享。知识性生产资料是人类共有的,个人的占有只有在人类知识社会化共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享知识能够创造知识盈余,创造增量知识,当知识共享主体足够多时,知识的力量就会以崭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可预知的事物就会变得清晰可知,曾经不可能的事情就变得可能。根据知识占有的原则,就可以实现“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私有制。”共同占有就表现为知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从而推动“资本的协作”,形成边界清晰的新型所有制——共有制。

在社会生产的所有系统中,生产力的诸要素附着历史的和现实的人类智慧,科学技术上升为决定性的力量。科学技术的载体是拥有知识的人。如果真正把人当作人来研究,就会发现所有劳动中的固有物是人的知识性,其现实体现就是科学技术,它构成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从现实的和前瞻性的视角来看,科学技术不再从属于资本,而成为经济社会进步的直接驱动力。

偶然性占有物质财富是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知识占有的非排他性和不可遗传性是减少偶然性占有的根本出路。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私有制消灭后,代替它的是生产资料共有制。这种共有制与私有制和公有制有着明显区别。如果从占有的角度加以考察,我们可以看到,私有制是少数孤立的个人直接占有,公有制是个人什么都不可以直接占有,共有制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共同的占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共有制也就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可见,共有制在本质上既区别于私有制又区别于公有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所有者主体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联合起来的工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社会全体成员”、“生产者”、“劳动者”、“劳动人民”、“非孤立的单个人”、“所有的个人”、“全部个人”、“每一个个人”、“劳动者的个人”、“由劳动者组成的整个社会”等等。不难看出,用“公有制”这个概念来表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并不能真实地反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因为“公有制”这一概念无法划定边界,所有者主体既不清晰也不确定,而公有制又往往等同于国家所有,与“个人所有”直接对立起来,导致个人所有者的权利虚置和极大弱化。个人所有者“事实上失去了财产,或者说,财产对这单个的人来说是间接的财产”[4],因此,“公有制”这一概念既没有逻辑上的根据,更不能彰显劳动者个人所有的本质属性和合理地位。与“公有制”概念不同,采用“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有制”来表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既体现了人的知识性的本质特征,又能比较完整、准确地反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真实原意。因为在共有制中,谁是所有者主体是十分清楚明白的,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各种不同场合所讲的“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基于实践,共有制实际上是以财产社会化为特征,既能容纳产权主体多元化,又能激发个人知识性潜能的一种新型公有制模式。

共有制具有以下八个特征:


(1)共有制的多义性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抽象的本质和具体的表现形式的对立统一,而“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5]因此,多义性是事物发展的一个基本特性。多义性有两方面的内涵:第一,从客观上讲,事物有向多种方向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可能性;第二,从主观上讲,对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式,依据人的观察角度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及其结果。

对于共有制来说,我们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来阐明其多义性:

①共有制的客观多义性,表现为共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在建国初期,国有经济曾经作出重大的历史贡献,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构建了我国工业化的基础。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75年,我国工业总产值中,国家所有制占81.1%,集体所有制占18.9%,形成了社会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改革所有制结构,扩大共有制的外延,创新共有制的实现形式。实践证明,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社团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信托共有制等都是共有制的行之有效的实现方式。

②共有制的主观多义性说明,对于具体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分析、研究与评价。这就出现了对同一所有制实现形式的不同看法。比如对信托共有制,有人认为信托是一种单纯的金融工具,有人认为信托是一种中间的制度安排。人们的看法各异,主要源于人们的主观多义性。


(2)共有制的同态性

同态性是说不同的事物可能具有某种相同的形态。因此,事物的同态性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表现为“形式是本质的,本质是具有形式的,不论怎样形式还是以本质为转移的”。[6]

共有制的同态性是将共有制各种表现形式所反映出来的共性进行概括、归纳和抽象,是共有制的本质在表象中的反映。现在共有制的表现形式有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社团所有制、信托共有制等,不管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均是以个人财产社会化为特征,在不改变共有制本质的前提下,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兼顾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克服了私有私营和国有国营的弱点。具体来看,从共有制占有的主体上看,表现为产权清晰,产权主体多元共融;从占有的方式上看,表现为产权主体包容性共生,并在“三权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了产权的开放性,使得产权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自由组合及自由交易。同时,共有制的发展路径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重建个人所有制”,兼顾公平与效率,缓解社会矛盾,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3)共有制的边界性

事物的边界性表现为,事物的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相互独立,互为边界,对立统一成整体。共有制依据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和“共同占有”的对立统一划定边界,明晰所有者、使用者和受益者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界定各方的责、权、利。以股份制为例,股份制弥补了社会所有制的不足,实现了生产资料的产权主体人格化,明晰了产权边界。在股份制企业里,企业的资产是由众多的所有者入股而成,资产总量分为若干份,每一份都有其相应的所有者。每一所有者都有一定的财产份额,没有不属于股东的资本。同时,股份制实现了对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将个人占有的资本投入到股份制企业后,该资本便成为整个企业法人资产的一部分,归属于全部所有者,个人便失去了对这部分资产的直接支配权,而由股份制企业统一行使对这部分资产的共同占有和支配。因而,股份制明晰了边界,实现了社会的所有制和个人的所有制的对立统一,实现了个人占有和社会占有的对立统一。


(4)共有制的层次性

任何事物都是处在一定的层次中,层次和边界一样,也是矛盾对立统一的一种表现。就共有制来说,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大的层次:第一,从整体的所有制结构来说,个人所有制和共有制是一个层次。第二,从共有制本身来说,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社团所有制、信托共有制等是一个层次。第三,从每个具体的共有制表现形式来说,股份制、信托共有制等自身表现出的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和共同占有又是一个层次。


(5)共有制的随机性

事物在运动过程中蕴藏着不变性,而这种不变性又寓于大量的偶然性中。偶然性也就是事物的随机性。就共有制而言,在建国初期,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共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份制和信托共有制的应运而生又成为了实现共有制的更有效的形式。以股份制为例,股份制的出现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能够消除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传统公有制的弊端,实现个人产权社会化的联合。


(6)共有制的约束性

事物的约束性也就是事物的不变性。事物无不表现为一定的约束性,共有制也不例外。共有制的约束性表现为其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既是一个最终目标,也是一个过程目标。共有制的所有实现形式均要围绕和体现这一目标。富裕要兼顾物质和精神。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7]因此,共同富裕强调的是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丰富,而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裕。因为,富裕的对象是人,而人具有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仅实现物质生活的富裕,没有满足人的全部需要。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高速发展,对知识的需求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同需要。


(7)共有制的运化性

运化是运动变化的统称。共有制的运化性表现在共有制的实现形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包括独资、合伙、股份、信托四类。其中,独资最为原始,合伙次之;然后是股份制,股份制首次实现了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财产集中经营、获取收益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信托是之后人们发现的一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具有“资本运作完全独立,权能设置三权分离”的特点,是在股份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又做到了受益权分离,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和具体经营者的积极性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实现形式。


(8)共有制的稳定性

事物的稳定性具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事物运化过程中表现出质的稳定性;二是以否定之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稳定性;三是事物在和外界的交互作用中表现出整体的不变性。

共有制的稳定性表现为它体现了社会所有制的本质特征,较好地实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主要表现在:

①共有制的主体是劳动者,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使得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与生产过程的主人,使得劳动者占有自己的产品与剩余劳动,消灭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对立的异化现象。

②共有制实现了劳动者联合的个人所有制,即实行以联合劳动为基础的共同占有。共有制的所有制关系,从直接占有的角度来看,是劳动者联合的“共同占有”;从最终所有者的角度来看,是劳动者个人的社会联合所有。

③共有制实现了每一个劳动者的所有权。这里的所有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一劳动者在社会生产资料使用和生产过程都享有共同控制权;二是每一劳动者个人都拥有对生产成果的占有权、分配权与剩余价值权。

根据以上的特征分析,可以这样理解:共有制是包括公有制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存在的所有制,是对公有制模式的一种积极扬弃;从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性质来看,共有制并没有改变公有制的本质;它将生产资料交付给全体共有者共同占有,人人是股东,人人是主人,企业利益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能有效克服私有私营和国有国营的弱点。


(二)实行共有制的经济社会价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共有制是从资本的私有制中孕育出来的,是经济社会的一种跨越性进步,具有重大价值:

1. 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共有制尊重人的创造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生产和管理,共同享有劳动成果。由此带来生产力的提高和财富的增长,国家利益将得到切实保障,企业集体的实力将得到增强,个人价值和利益将得到充分的实现。共有制具有劳动力和资本双重联合的性质,所以,生产单位的收益与劳动者的利益直接相关。基于个人利益的考量,劳动者的积极性会被激发起来,使多劳多得和多资多得实现了有机结合。共有制的激励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劳动者获得企业所有权,在经济上成为企业的主人,以主人的态度和责任心对待工作;在分配制度上,员工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和贡献相联系,不仅获得工资收入,而且依据个人实际贡献确定股权并参加分红,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制度保障下得到普遍的、长期的发挥。

2. 催生真正的民主。出于生产资料人人共有的原因,劳动者参与决策过程的意愿和能力会空前提高,谁也不能忽视大多数人的意愿而作出单方面的决策。人人踊跃参与,人人有机会参与,正是民主的体现。

3. 最小化腐败空间。共有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会弱化腐败的可能性。首先,腐败的动机会减弱。共有制的经营者本身就有自己的股份,可以说,腐败就是腐败自己。其次,管理人员的决策权被大量分散,任何个人都无法独断专行而搞腐败。再次,监控空前加强。个人作为所有者,有非常强的动力去监督属于自己的资产和利益不被侵犯。最后,惩罚会加强。由于腐败关涉的都是大家直接可见和可得的利益,所以,大家都会十分痛恨越轨行为,将会制定相应的惩罚规则,如缩小其股份、克扣分红等经济手段和一些组织手段乃至道德惩罚,都可以对腐败起到很大的制约作用。再加上法律的存在,使惩罚程度及效果空前增强。

4. 完善社会主义。传统公有制蕴含着一系列的内在矛盾:(1)产权缺少明确主体。(2)缺少激发直接生产者和管理者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内在激励机制。(3)效率不高,浪费严重。这些矛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公有制本身的巩固和完善。而共有制的提出,则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所有制改革路径。这体现在:(1)共有制解决了产权虚置现象。(2)共有制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3)共有制为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


(三)股权公司是共有制的典型组织形式

共有制是在克服传统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弊端,并吸纳它们各自优点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型所有制模式。由于共有制中所有者社会化、生产资料社会化,进而形成生产社会化、分配社会化,因此,社会化便成为共有制最突出的特征。最能体现这一特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股权公司。它与股份公司有本质区别:股份公司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以资金、资产量确定股东地位和公司组织结构,实行按资分配的企业;股权公司是以企业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生产要素拥有者为股东,以生产要素代表为董事会成员,以生产要素的实际价值量和创效量决定股权结构,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新型企业。

股份制是共有制的组织形式之一,但是,共有制并不仅仅是股份制,它的内涵要广泛得多:首先,股份制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财产组织形式,不能把它理解为一种所有制。其次,共有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所有者社会化。从本质上说,共有制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成为所有者,人人都具有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而股份制则不同,它不能保证“人人有股权,个个是股东”。第三,共有制具有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股份的相对均衡化。而股份制则不包含这一内涵。


三、共有制的理论根据及其理念创新


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先后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形成了与时俱新的思想脉络和继承与发展并举的理论体系。把上述理论与思想放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进行逻辑一贯的阐发,是探索共有制的理论根据。

人类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复杂的理论探微和行为求是。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道:“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部分地又可以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8]显而易见,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邓小平提出的重要论断。科学技术既是人类知识与智慧的最闪光的结晶,又是最具价值的物质福利的源泉。我们必须更全面、更准确地认识人的本质属性之一——知识性。[9]正是人的知识性的先在驱动,才使科学技术与人有了最自然的联系。同时,知识内含的叠加效应和放大功能使得科学技术具有了显著的乘数效应,放大了生产力各要素的内能。科技进步越快,乘数效应越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体现了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全球化与中国特色的统一。尤其是解读“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须立足中国现实的发展状况,放眼经济全球化的大格局。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中国的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之上。先进生产力是诸多要素的集成,它不仅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无庸置疑的先导力,更表现出对生产效率提高的直接推动,以及社会肌体自我更新的内驱力。先进生产力集中体现了科技发展水平并以此为标志。人的知识创新是先进生产力的根本驱动力,是孕育和外化为先进生产力的不竭源泉。

科学发展观从多方面回答了中国的发展问题。它的直接指向是以人为本的。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又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目的。不对人的知识性本质进行全面的认识,我们就难以企及科学发展观的真谛。

我们需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10]当前,人的知识性越来越显现出力量。科技全球化加快,自主创新成为影响国家竞争的决定性力量。很显然,自主创新的驱动力来自自主知识的进步。从这个意义来看,以人为本除了要满足人的物质性和社会性需求,还应注重知识性需求。

综而论之,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逻辑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已为共有制的发展准备好了条件。

共有制将计划和市场都视同人类知识性的外化——决策的一种表现形式。计划经济是少数人形成的宏观智能结构的集中决策,决策的优劣取决于宏观智能结构的优劣。为什么要集中决策?就是要使分散在每个人头脑中各种不同向量的知识统一在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上。而市场经济则是多数人的自主分散决策,其实质就是一组规则,一组知识体系。市场经济背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其实就是人类自己的知识之手。市场实现了对个体人的知识性的解放,将之从对权威的迷信中解放出来。集中决策和分散决策的相对程度取决于宏观智能结构和社会平均知识占有量之间的均衡度。

共有制的理念认为,应重新定义“资源”的概念,甚至“资源是稀缺的”的经济学假设也值得商榷。所谓资源,是由人的知识性来定义的,是由人的认知能力加以辨识和确定的。显性的、有形的物质资源之所以被我们直观地假设为稀缺的,是由隐性的、无形的知识性资源的贫乏和低下决定的。艾什比说:“一个集合里所含不同元素的个数,并不是集合本身的内在属性;如要好好确定一个集合里所含不同元素的个数,必须先规定观察者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观察能力。”[11]解放思想,释放人的知识性,让人的内生知识和外源知识在自由的空间中发生交融、汇通,从而产生新的知识增量,形成新的知识性资源。比如稀土之所以成为战略性资源,完全由于人类认知能力和科学技术的提高,使原来根本不是资源的稀土“变废为宝”,成为重要矿产资源。知识的潜能是一座待开发的宝库,未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也将来源于此。

共有制的理念认为,必须对自私主义和利己主义进行认知上的超越,充分揭示利己与利他的统一,让商品的本质属性——服务性、利他性显现出来。市场机制以人类的知识性解放为根本指向,将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市场经济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之前一直是神秘的,后来经济学者才揭示出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利他与利己的统一。

共有制的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有更全面的认知,认为生态文明不仅仅是外源性的,更是内生性的观念自觉。不擦亮人类心灵的眼睛,不建立大生态文明的理念,我们就难以进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而生态文明观念的发育靠的是全民教育,正是《中庸》开篇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但生态教育的基本要义并不在于筛选精英人才,而在于每个人心灵的自觉。

共有制的理念认为,现代社会的城镇化绝不仅仅是农民的居所、生活方式、职业的强制性转型,也应该伴随着社会知识化的进程。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矛盾多发的国家,人为地加速城市化,大规模地聚集人口,其潜在的社会治理和政治动荡的风险不可低估。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应是“三农”发展知识化的过程,做不到这一点,即使物质性收入有所增加,也容易沦为伪城镇化。

共有制的理念认为,和谐社会应包含三重含义,即物质性和谐、社会性和谐与知识性和谐,是为三元和谐。如果片面地强调物质性和谐、社会性和谐这二重显性和谐,而认识不到知识性和谐的重要性,和谐社会建设就是不完整的。

共有制将所有权、使用权(含支配权)、受益权分离,人的知识性在“三权分离”的过程中得到合理的利用,即可以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让使用权流动起来,让受益权自由地转让。这种分离和流动,将在保持整体系统稳定的基础上,实现个体的解放和资本内涵的扩展。因此,共有制是一种更为完备的,交易成本更小的所有制。

共有制有助于知识性生产资料的积累和集成。这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根本保证,也是在存量知识集成的基础上创新增量知识,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共有制不是让人民去信任一个人(或一组人),将其视为救世主,而是让人民去信任他们自己,信仰人类理性和知识性的力量,做自己的主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2]


四、非公有制经济高速发展是推动共有制实践的重要力量


为了充分释放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业激情,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要。目前,为了适应经济竞争需要,提高企业发展效益,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愈来愈少,“公”与“私”泾渭分明的企业组织形式日益少见,更多的是以资本为纽带、股权多元化的企业组织形态。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丰富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1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从1978年的14万户发展到3756.5万户,近十年保持年均5%以上的增速;私营企业从1985年零起步发展到967.7万户,自2000年来实现了年均18.6%的增长,已占全部实有企业总数的77.2%,成为我国市场主体中的最大群体。2011年,我国内资民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6万亿,占比达到58.2%;民营企业出口总额达6360.5亿美元,占比达到33.5%。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已超过60%,税收贡献超过50%,且呈不断上升态势。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是拉动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非公有制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管理水平日益提高,竞争能力显著增强,逐步担当起引领行业发展、应对跨国公司挑战的重任,出现了一批像华为、吉利、百度、联想这样的龙头企业。比如,有43%的员工从事或参与技术研发的华为公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信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百度击败谷歌一直占据中文搜索市场首位并在美国上市;吉利成功并购瑞典沃尔沃,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与此同时,一批集中在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比如员工只有百人的苏州天臣国际医疗科技公司成功研制出外科手术吻合器,获得了80多项专利,打破了美国强生和泰科两大医疗巨头垄断的局面。据统计,非公有制经济完成了全国60%以上的专利申请、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总体上,正在积极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的非公有制企业不断迈向技术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产业领域。

(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开始进入重要领域和关键行业。随着我国垄断行业改革步伐的加快,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及引入市场机制、开展适度竞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特别是电力部门的厂网分开、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管道燃气经营权的公开拍卖等具体措施的陆续出台,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相关行业提供了机遇。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企业积极进军相关产业领域,寻求发展空间,企业规模和效益实现了较快增长。比如,浙江泰地集团在稳定石油仓储业务的同时,加快步伐进入炼化行业,使企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河北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功进入城市燃气行业,在全国多个城市为超过610多万居民用户及21000多家工商业用户提供清洁能源产品与服务。

(四)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壮大县域经济和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型企业占绝大多数。它们大量活跃在县城和中心镇,是县域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从浙江乐清、福建晋江、四川双流等百强县可以看到,哪个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得好,哪里的市场发育程度就比较成熟,经济就充满生机活力,人民生活就比较富裕,社会环境就更为和谐稳定。2011年浙江民营经济对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83.5%;苏南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7

:1,远低于全国3.3:1的水平,有利于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非公有制经济还为我国城镇化建设增添了动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其城镇人口比例约高出近20个百分点。

(五)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2011年,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城乡就业人口超过80%,吸纳新增就业人口超过90%。在专注生产经营业务的同时,许多非公有制企业自觉践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主动投身光彩事业和感恩行动等活动,积极参加开发式扶贫,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仅“十一五”期间,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共实施项目6425个,到位资金978.86亿元,安排就业292.03万人,培训230.33万人,带动786.63万人脱贫致富。

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百姓生活离不开、社会就业离不开、经济发展离不开的极端重要性。当前,我国正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期,需要不断壮大中等收入阶层,进一步增添发展动力。非公有制经济是最具活力、最能满足富民利民需求的经济成分,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力量。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必然带动人民群众财富的增加和权益意识的增强,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中共有制的萌芽及实践,将会有力推动形成共有制的共识。


五、树立全新的共有制观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组织形态日益多样化。现实中,各种企业内部的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经济组织形态不断出现,为我们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共有制提供了实践基础:一是多数国有企业通过引入社会法人资本和自然人资本实现了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变为国有控股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一种新型的公众化公司;二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或上市,股权结构呈现出社会化、分散化的趋势;三是股权高度分散、资本大多来自社会公众的基金公司、阳光私募、投资公司等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开始涌现,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多数处在政府监管之下,社会化程度远远超过一般的集体企业和地方国企。事实表明,随着各种混和经济的产生和新经济组织的出现,过去人们理解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公”与“私”来区分企业的经济属性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树立全新的共有制观念已经成为丰富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所有制形式处于变动中

纵观历史发展进程,所有制的表现形式、内涵、性质总是处于现实的进化和变动之中。不仅某种所有制的表现形式、内涵是多种多样的,处于不断变动中,而且所有制的性质也为适应市场竞争,随着环境变迁而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不能把某种所有制形式加以凝固化,也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所有制的定性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形式(财产组织形式)为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适应它所运作的领域而处于不断变动之中。这种变动是通过产权市场化、证券市场化来实现的,目的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出发,财产组织形式的聚散、分合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所有制形式只是相对稳定和固定的,其性质实际上趋于不断变动和完善之中,不能僵化地加以确定。而且,各种经济成分、所有制的作用和地位是在竞争中形成的,而不是靠人为界定的。


(二)按生产要素获益达致共同富裕是共有制的本质特征

共有制是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现代形式。如果说,公有、国有是实体概念,共有则是集合概念。公有作为直接形式上外在于劳动人民之外的实体,不能直接体现为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人民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就是共有制。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和间接占有生产资料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前者的保证。如果仅仅承认劳动人民间接占有生产资料,把它看成是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唯一形式,把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看成是资本主义而予以剥夺,实际上是在剥夺劳动者。

共有制能够带来共同富裕。无产阶级是与资产阶级相对而言的,剥夺剥夺者、消灭资产阶级有两种途径:一种把每个人都变成资产阶级,一种把每个人都变成无产阶级。邓小平领导我们走的是前一条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只是为了打破旧的死水一潭,激发人的竞争意识,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走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的基础上。把劳动人民直接拥有生产资料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不管主观愿望如何,最终结果只能是把每个人都变成一无所有者。这跟社会主义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共有制是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有效实现形式。在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里面,劳动人民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劳动力产权,也多多少少拥有物质方面的生产资料——物质产权。如果说在小生产时代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私有制是占有生产资料的唯一形式,那么,在社会大生产的条件下,每个人都不能单独地劳动,每个人只能自觉自愿地把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别人的生产资料有机结合,才能进行生产。这种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生产劳动的组织形式,就是共有制。


(三)共有制的基本规则

共有制以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道德准则。消除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权益侵占,消减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追求理性的公平和公正,兼容建设性的市场化激励机制是共有制的任务。共有制坚持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基本原则,生产要素的全部承载人应按其所创效益的不同参加利润分配。每种生产要素都起了一定的作用,只是各自作用程度不同。各生产要素的作用应确定出一个数学模型,以此为准,核算各生产要素的股权额度。毛利润减去税费后的净利润,按已核定的股权结构比例划分,再细化到每个权属单位和个人。已确定的分配额取50-60%留存企业,作为生产经营资金和公积金、公益金,同时作为各方的权益存根,其余部分兑付分配,所得税按兑付额计算缴纳。企业的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工作和本企业的赢亏、债权债务承担对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应与奉献精神、合作精神相补充,相协调。


六、以资本为纽带实践共有制的建议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姓社姓资”问题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增长潜力,使我国在20多年的时间里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今天,在特别需要鼓励创业创新、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走向共同富裕的时候,如果能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公”和“非公”的桎梏,建立并实践以资本为纽带的共有制,必将再次极大地释放社会生产力。当前,我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并实践以资本为纽带的共有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

就当前我国的理论共识达成程度来看,一步到位实施共有制有一定难度,笔者建议修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关表述。可采用以下几种表述中的一种,或融合几种表述提出一种全新的表述:一是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共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层次共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符合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关表述在十五大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及宪法中皆有所体现,但这不等同于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国有经济应通过调节国有资本流向,来实现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的控制和影响,其主导作用应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导向上,而不是体现在具体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张和进入一般性行业的无序竞争。


(二)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作出新的解释

如果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提出新表述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对其作出以下新的解释:一是将“组成论”解释为“基础论”,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公有制内涵,明确股权高度分散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社会化公众公司也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经济领域的公有,应该更多地体现在“公”的属性上。因此,在不改变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可定义公有为“一定范围内的共同所有”,将社会法人股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全员持股企业、上市股份公司、基金公司和投资公司等股权高度分散的社会化企业看作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这样,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还将呈上升趋势,有利于继续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提法,确保基本经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应建立实践共有制的人事财务制度

在一个具体的企业组织实践共有制,应有相应的人事财务制度。在人事制度方面,应完全按照每个人的实际水平、能力、贡献、成绩、表现来决定职工的录用、定岗、换岗、升迁与待遇。岗位薪酬由不同工种及职务劳动强度、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股权除了每个职工都有的劳力股,还可自愿投资加入资金股,或因在管理、技术、策划及生产、经营方面有突出贡献而获得股权,皆可参与分红,等等。在财务制度方面,也要做必要的变更调整,建立企业股权明细账,将生产要素的股权分别列项,细化到国家、企业和每个人的名下。实施负赢负亏对等原则,将企业的赢亏在账目上核算明白,分担明确。


(四)建立共有制的创新机制

应鼓励每个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上的创新改进。这种创新是整个企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所在。凡创新有成效者,首先给予即时性奖励,记入档案,其实际增效部分在年底结算时增加股权和分配额。尊重职工的创意,即使失败或未采纳,也要在精神上给予肯定,鼓励其继续努力。在制度上,给创新以切实保障,在财力、人力、物力上专门列项。创新精神将使企业的产品、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使中国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走向世界前列。

共有制是社会主义宗旨在新时代的再现和发展,是公有制的高级形态,能够有效解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所有制改革问题。当然,共有制的建立,是个艰巨的理论任务,更是个复杂的实践过程。比如,要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论”和“共有制”的理论,进行深入讨论和广泛宣传,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其有普遍的认识,形成新的观念;同时,应建立与之相关的制度保障和配套设施。


七、信托共有制的有效实践


在资本运作的实践中,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信托共有制其实是一种新型的共有制,也是共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它具有“资本运作完全独立,权能设置三权分离”的特点,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基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衔接。信托共有制在股份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以信托为手段,以信用为基础,发挥制度优势,利用信托“三权分离”的天然属性,进一步做到了受益权分离,科学地实现了马克思所说的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信托共有制在一种新型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个人财产社会化,产权多元化,“自由人联合体”的权利清晰化,利益分享的普惠化,是对传统公有制模式的积极扬弃。因此,它是一种内涵更加丰富、形式更加自由、目标更加包容的产权制度。它作为一种中间制度安排,调和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个人占有与社会占有之间的矛盾,平衡公平与效率,兼容平等与自由,实现了共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完美结合,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信托共有制是共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现阶段,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等相互融合发展,出现了产权成分多元化的新格局。共有制则是集国际、国有、集体以及个人、跨地区、跨行业产权的一种组合形式,以个人财产社会化为特征,具有产权成分多元化、产权明晰的优点。

信托共有制相较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言,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其他所有制形式,更好地实现了产权包容性,适应了产权多元化的新格局,天然地契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崭新的经济关系。信托共有制调和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矛盾,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弊端,表现为一种无边界的中间制度安排。因此,信托共有制实现了共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创新了所有制结构,是共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1.信托共有制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

信托共有制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转化了资本形式,形成了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一定规模集中为前提的社会资本集成,实现了个人财产社会化和产权成分多元化,进而实现了产权包容性,是一种遵循共有制路径的新型生产关系。

第一,信托共有制实现了个人财产社会化和产权成分多元化。

信托共有制运用信托手段,集合分散的社会资金,利用其特殊功能进行整合与优化,再将资金投入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由资金到资本的飞跃。这个集合的资本不是民众资金的简单加总,而是马克思所说的“不再是相互分离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信托资本的本质表现为,它既保证了个人所有权属性,又体现了个人不能占有和控制全部资本的共有权属性,使信托资本脱离于“私人财产”成为直接的社会共有财产,是马克思所说的“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它实现了个人财产社会化,并在所有者社会化的前提下,扩大了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范围,最终表现为产权成分多元化。

信托共有制的产权成分是在法律框架下,实现多元产权主体共融,其主体可以表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拥有合法财产,并愿意将其财产权进行转移;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信托在整个运行过程中,以信用为依托,以法律为基础,明晰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了委托人所有权不变,集合其闲散资金,形成高效的社会资本;通过二次经营代理,实现资本增值,满足民众的投资需求,弥补民众专业投资知识和能力的不足,实现了经济发展利益的普惠与共享。

第二,信托共有制基于“三权分离”,实现了产权包容性。

共有制的产权包容性体现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二是产权的开放性,即产权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自由组合及自由交易。实践证明,信托共有制基于“三权分离”,实现了使用权和受益权的流动,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融合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容纳了多重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其潜力要比单一的生产关系更大,做到了多元产权主体共融,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


2.信托共有制是一种中间制度安排

信托共有制依托其“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表现出制度的灵活性和高效性,构建了企业治理结构的新形式,实现了共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二者间搭建了一座桥梁。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要实现共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仅局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是股份制等共有制实现形式是不行的,必须要创新所有制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和“共同占有”,即在明确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的同时,体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属性。信托共有制以信托为手段,变革了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个人财产社会化和产权成分多元化,有利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是共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

如果将信托共有制引入国有企业,可以有效解决国企的弊端,保证市场主体的产权清晰性,调整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国有企业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承担的法定义务;并在不改变企业国有性质的前提下,实现政企分开,减少国有企业效率损失和不理性决策。如果将信托共有制引入民营企业,可以有效地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优化其财务结构,实现资本、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源等的有效结合与配置。

因此,我们认为信托共有制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金融工具,而是一种中间制度安排,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手段和路径。信托共有制依托其制度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较好地调和了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冲突,有利于缓解弱势群体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并增强社会的信任与和谐。


(二)信托共有制遵循共有制路径

信托共有制作为共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实现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权利清晰化,利益分享的普惠化,天然契合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原则,一手托公平,一手托效率,调和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个人所有与社会占有之间的矛盾,有机融合了共有制和市场经济,依据贡献率实现资本民享,进而实现金融普惠和共同富裕,在制度安排上完全遵循了共有制发展路径。


1.明晰信托所有权归属,实现资本民享

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产品社会化、劳动社会化和产权社会化三个过程。其中,产权社会化是实现共有制的基石,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开端。而信托共有制在实现产权社会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所有权归属,进而有利于优化分配方式,实现资本民享。

第一,明晰信托所有权归属,实现权利清晰化。

信托所有权的初始来源是委托人,随着信托关系的建立,信托便属于受托人“所有”,即委托人享有终极所有权,受托人享有法定所有权。委托人不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能,而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持有、转让、取舍、交易的方式,激励信托高效运行,防止受托人滥用权利。受托人行使经营权,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参与任何具体经营和管理。信托的所有权归属没有发生改变,委托人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益,保障信托资本的自由流动,实现了产权的开放性。

第二,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实现资本民享。

在信托共有制中,委托人具有劳动者和信托资本所有者双重身份,受托人具有劳动者和信托资本管理者双重身份,受益人具有劳动者和信托资本受益者双重身份,实现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体现委托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所有者地位,保护受托人的资本使用者地位,明确受益人的资本受益者地位,为劳动者共同富裕提供必要的财产保障。

委托人依据劳动力所有权获得与其劳动贡献相一致的劳动收入,凭借信托资本所有权获得共有资产收益,实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在信托共有制中的内在统一。信托共有制激励民众把劳动收入投资信托,促进资产有效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本增值和利益分享普惠化,最终实现资本民享。


2.发挥信托经济价值,实现金融普惠

信托共有制的经济价值在于,通过其制度安排,可搭建金融信托的商业运作平台,重构和优化投资的增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过程的管理效率,发挥信托在金融资产管理、资金筹集和运用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及作为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的独特优势。我们将信托共有制引入农业领域,可以缓解农业自身资金外流和主流金融机构惜贷造成的资金短缺问题。例如,中信信托实施的中信草原惠农基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展,缓解广大农牧民及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困境,有效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金融普惠。

3.“重建个人所有制”,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

共有制的本质表现为“重建个人所有制”,体现了产权主体的广泛性、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和利益分享的普惠化三者有效的结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共同富裕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融合。

信托共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共有制,可以调和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信托共有制将私人财产转化为社会财产,在生产资料社会共有的基础上,重新构建个人所有制,实现资本民享。普通民众可以参与投资,拥有信托产品形式的资本,实现了财产社会化和公众化,最终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三)信托共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信托共有制实用性广,弹性空间大,可广泛应用于诸多社会生活领域,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现经济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1.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

信托共有制利用信托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市场,集成股权、债权和夹层等多种金融工具的优势,集中各类资源,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可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资金需求。信托共有制将大量闲散资金转化为高效资本,积极开展政信合作和银信合作,有利于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解决农村和农业资金短缺的状况,拓展国家战略产业和民生事业的发展空间。对于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托共有制具有独特优势:第一,功能多样化,涉足领域广泛,运作方式灵活,可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减少金融体制的非均衡性,满足多样化的融资需求;第二,融资弹性大,融资速度快,融资可控性强,可缓解信用资源不足的问题;第三,创新能力强,可在投融资、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有利于国家宏观管理结构的优化

在国家管理的宏观层面借鉴信托共有制的理念,有利于国家宏观管理结构的优化。国家应尽量避免参与微观层面的经营管理。因为国家可能会运用自己的职权,集合全社会资源证明自己的成绩,并运用自己的裁判身份评判经济结果,造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从而使得责、权、利不清。我们要避免这种现象,可以将共有制理念适当引入国家宏观管理结构的不同层次中,划定责、权、利的边界,提高治理绩效。


3.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企改革

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全民不能以个体形式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全部权能,只能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所有权。这里的“代表”内含了三个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从全民到国家的原始委托,从国家到政府部门的一级委托,从政府部门到国有资产中介经营机构的“二级代理”。其中,国有资产中介经营机构可以是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大型企业集团或非银行金融组织等相关机构。信托作为国有资产中介经营机构的可选择主体之一,依据其特有的“三权分离”特点,可以较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中“二级代理”权能,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关系,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兼顾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4.有利于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民主的本质是人民的决策,而决策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的平均知识占有量。民众的平均知识占有量越高,社会的民主化程度就越高。信托共有制作为一种中间制度安排,有利于弥补人均知识占有量的不足,提升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信托共有制代表着众多民众的利益,为民众利益最大化服务;其资金来源是集合了民众的分散资金形成的资本集成;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表明其决策过程是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须接受民意的监督,要是出现违背民意的情况,就会被民众抛弃。

信托共有制在明确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运用知识的合力,体现集体智慧,进行民主决策。决策前要做大量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通过分析论证、科学预测、综合评估等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这样提出来的方案,发挥了群体智慧的优势,弥补了人均知识量的不足,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决策结果体现的是决策团队和委托人共同的意志。委托人虽不参与具体项目的决策和运作过程,但通过“用嘴投票”和“用脚投票”的方式,也能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信托共有制可以防范权力的滥用,增加决策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蒲坚,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注释:


[1]  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8章。

[2]  同上。

[3]  费洛姆:《占有还是生存》,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8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3页。

[5]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103页。

[6]  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5页。

[7]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4页。

[8]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

[9]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4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9页。

[11]      艾什比:《控制论导论》,科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123页。

[12]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3年第1/2期合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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