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哲:构建利益多元格局中的和谐党群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32 次 更新时间:2014-02-1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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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  

 

摘要:利益关系是解读社会历史现象的钥匙,也是实现党群关系密切联系的轴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利益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党要继续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就必须站稳为人民掌握公共权力的立场,牢固把握公共利益的轴心,切实履行利益整合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关键词:利益多元格局;党群关系;和谐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正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心系百姓、扎根群众,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鼎力支持,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壮丽篇章。当前,随着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各项改革深入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这必然给党群之间的和谐带来了新的巨大挑战。如何准确理解利益博弈中党群关系的本质?应注重把握哪些基本原则?又该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实现?所有这些都成为构建和谐党群关系必须亟待深入的重大课题。

 

一、党群关系的本质是利益互动关系

利益问题是一个关涉到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没有人类的逐利行为,以及为调节各种利益要求而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人类社会的进步便不可想象。马克思曾明确告诉我们:“利益是社会化的需要,人们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社会需要。利益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关系范畴。社会主体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对社会劳动产品的占有和享有才能实现,社会主体与社会劳动产品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就是利益。”[1](P376)这一观点向我们揭示了利益并不是一个实体范畴,而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人类的全部社会活动,都莫不与利益和对利益的追逐有关;人们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也都莫不是建立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之上的。

对于任何一个现代政党来说,都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利益的代表者,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而采取共同的行动,以期达成共同的目的。当然,政党自身利益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服务于社会的利益并得到社会的认可。这就决定了政党与其所代表的民众利益之间有一种天然的联系,是民众利益表达的工具。因此,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最根本的标准绝不是看这个政党获取了多少自身利益,而是要看其所代表民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了满足,其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迎合了民众的利益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群关系的本质就是利益互动关系,一方面,政党组织要想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必须代表民众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民众也必须依赖于政党组织,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利益。政党与群众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表明,党群关系的本质就是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的一种互动关系,利益关系构成了维系党群关系的最简单而又最深刻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性质的无产阶级政党,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指出的,“至今发生过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运动,或者都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2](P283)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始终强调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3](P1094-1095)他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系统地运用于党的全部活动之中,形成了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并始终强调“只要我们信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情况和问题向群众讲明白,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任何障碍都可以排除。”[4](P152)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讲得最多的就是人民,讲得最深的就是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和认识论的必然结论,又与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完全一致,即共产党人为实现“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可见,利益关系不仅是党群关系互动的轴心,也是实现和谐党群关系的切入点。

 

二、构建利益多元格局中和谐党群关系的基本原则

构建利益多元格局中的和谐党群关系,就是在承认党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对党群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进行调整,使党群之间的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这要求我们必须把握好利益多元格局中和谐党群关系的基本原则,对党群关系进行有效的规范,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人民性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点上向人们揭示出了社会发展史就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发展的历史这一最简单最不容否定的事实,奠定了“人民性”的思想,第一次真正的确立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原则,在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就明确规定,党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我们党历经90多年的奋斗,也正是在坚持把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民主体地位相统一的基础上,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也才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时期都取得了光辉的胜利。在当前利益多元格局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并深刻提出了要始终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重大命题。这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地位”新的时代内涵,诠释了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态度、群众立场和价值追求。只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利益的人民性原则,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整合价值导向,凝聚发展力量,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从一个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公正性原则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民族或国度,公正都被认为是一种应得到普遍尊崇的准则。其实,公正就是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负担,而达成的一种“恰当”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公正的内涵也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奴隶社会,“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5](P310)诚然,在封建社会,人们也认为封建制度是公平的。但这并不能为资产阶级所接受,资产阶级也正是打着“公正”的旗号登上历史舞台的。然而,资产阶级千方百计所标榜的公正,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却毫无公正可言,这种公正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影像而已。只有到了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主人,也才有真正的公正可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改革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格局大调整的过程,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原则,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制度。一方面应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即我们始终倡导的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应防止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特殊利益,杜绝规则和程序的不公正性。正如葛德文曾指出的:“人们是能够愉快地对付相当大的困难的,只要这种困难也为社会其余的人公平分担。”[6](P14)这对于我们实现多元利益格局中党群关系的和谐不无启发。

(三)平等性原则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人们对于平等的要求是随着原始社会的那种平等关系的破裂而开始的。虽然资产阶级最早提出并系统阐释了平等观念,强调“人人生而平等”。但从实质上来说,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只是用一个阶级的特权代替了另一个阶级的特权而已,“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7](P200)所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观自始至终都受到社会主义者的强烈批判,恩格斯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和人的利益并不是彼此对立的,而是一致的。”[8](605)因此,只有在能够完全实现单一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才会真正的统一起来,真正的平等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为社会主义平等奠定了基础,但并没有达到共产主义意义上的利益一致,人们之间还存在着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尤其在利益多元格局中,某些不平等现象还很严重。例如: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还时有表现,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果我们听任这种不平等的现象逐渐积累,则会导致贫富差距悬殊,进而引发金钱对社会的操纵和对权利的收买,危及党群关系。因而可以说,平等性原则是多元利益格局中实现党群关系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原则和根本价值目标。

 

三、构建利益多元格局中和谐党群关系的路径思考

在当前利益多元格局的发展进程中,党群关系既在这一境遇中展开,又在这一境遇中面临着种种矛盾和冲突。显然,在利益多元格局中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深层次问题,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必须通过调整利益观念和利益行为,加大利益对象的有效供给水平,健全和完善利益整合制度,才能使党群关系随着利益多元格局的发展进程而永葆生机。

(一)观念途径:秉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

观念,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成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积累起来并进一步升华为某种稳定形态的社会意识。当某种观念一旦形成,便起着引导、规范社会成员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进而直接决定着各利益主体之间发生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就此而言,如果能够对人们的利益观念、逐利动机进行有效调控并使之规范化、合理化,人们的利益行为也就会相应地得到调整,党群之间的关系也就自然趋于和谐。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成立,就是为了铲除那种“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的剥削阶级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制度,就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中华民族伟的大复兴,最终实现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即完全自主的人、自觉的人和自由的人的共产主义。当然,在利益多元格局的发展进程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巨大的利益诱惑以及一些腐朽的西方价值观的侵蚀,一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发生“异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开始滋生,腐化堕落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这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使一部分群众对在利益多元格局背景下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继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丧失了信心。因此,在利益多元格局中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必须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教育,时刻秉承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

(二)经济途径:提高利益对象的有效供给水平

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之所以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自身的需要无法得到满足。因此,解决人在利益实现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冲突,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人对利益对象的占有和消耗,提高利益对象的有效供给水平。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也正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关怀并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才使广大人民群众始终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不离不弃。可见,密切党群关系的首要条件,就是要以充裕的物质财富来满足群众的需要。如果经济发展长期停滞不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和谐党群关系的构建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实现党群关系和谐的关键还是要靠发展,通过发展来推动生产力的进步,通过发展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休戚相关的民生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方向性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加快物质财富的积累,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为构建和谐党群关系奠定最牢固、最可靠的物质基础。

(三)制度途径:以社会公正为准绳实现利益整合

执政党所掌握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属于社会各个阶层、群体和个人共同所有,所以,保证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使其整合起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就是执政党的根本职责。如果党群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协调,那么,无论党多么重视自身的建设,无论党员干部具有多么崇高的道德自觉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实现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实践证明,制度更具有根本性、稳定性、规范性和长期性,只有建立和健全以社会公正为准绳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利益的有效整合,为构建利益多元格局中的和谐党群关系提供根本保障。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民意表达制度。党委和政府可以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邮件、举报电话,特别是在网络社会兴起的背景下,要充分利用网络载体,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利益诉求,把群众的利益表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其次,要健全和完善服务群众制度。要真正做到诚心服务群众,就必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防止权力异化为特权,从制度层面来确保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第三,要健全和完善利益协调制度。应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解决好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和部分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努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四,要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保障民生、稳定社会、促进发展为目的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只有建立起覆盖全体人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既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也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从而形成利益和谐的价值认同,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页。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1095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10页。

[6] [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4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0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05页。

 

作者简介:张哲 (1982.10——),男,河北省石家庄市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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