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工昌:李庄事件背后的政治考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4 次 更新时间:2013-09-2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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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昌  

对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来说,过去的几年也许是各种思潮各派势力交锋最为惨烈的一段时期。看似一片平静的水面下孕育着深刻的不平静, “河蟹” 仍然手眼通天,各色“草泥马”却纷纷浮出水面,在有限的政治空间里拉开了无限的政治争斗。而李庄事件的出现为这种争斗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展示的机会。

我们之所以称之为“李庄事件”,而不说李庄案,是因为这一案件发生时间之特别,地区之典型,事件之蹊跷,交锋之激烈,过程之曲折,波及面之广,影响之深远,实为近年所罕见。(该案被入选《南方周末》和中国法学会联合组办的“200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09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南方周末. 2010年1月28日[2011年8月31日].)]

毫无疑问,它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单纯的刑事诉讼案件本身,它的出现,使得近些年来弥漫于上上下下愈演愈烈的红色回潮有了一个理由充分的展示与供人观瞻的机会,同时也使我们清晰的看到,原本深藏于民间被逐渐撕裂的左右之争,由硝烟弥漫的地下针砭终于发展到了借助公共舞台公开的唇枪舌战,莆一亮相则已完全水火不容直至你死我活,从长远看,它可能不仅间接的影响了随后到来的中共十八大的核心人选构成,更令人关注的是,还对深陷社会政治信任中的政府的未来决策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参考佐证。

李庄事件的结局已大白于天下,它为什么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收场,毫无疑问肯定主要不是法律的力量,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找到真正的答案,今天回过头来看李庄事件,不难发现,操纵整个事件走向的其实还有另一条战线:舆论。从2009年12月14日李庄被逮捕第一天,中国青年报《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捕记》随之出笼。李庄才被抓进去还未审理,标题却先已定性,“造假”。文章第二个小标题“律师李庄的确能‘装’,一手捞人,一手捞钱”,称龚刚模的亲友总共支付李庄“捞人”费用达245万元。“这样的标题,------把未经审判的李庄置于“罪恶的境地”。而第四个标题《李庄打广告:“这里够黑、人傻、钱多、速来”更是将李庄置于道德死地(“律师李庄案”首篇报道剖析 人民网-传媒频道《新闻记者》杂志社供稿 文/徐迅雷2010年02月23日)中国青年报这篇报道中涉及李庄的几乎没有一件完全是真的,那个置李庄于道德死地的“广告”据传是几年前一坐台女向同乡所发的短信,而且老早就流行于网络了,唯一有点事实依据的是李庄所收取的 “捞人”费用,但245万这个数字也不准确,前文已说了是150万。但不管是哪个数字,都触痛了普通百姓的底线。这篇报道全文一共4591字,含258个诸如贪婪律师、李庄之流、有恃无恐、面授机宜等关键词。媒体人石扉客把它称为“重庆打黑词典”,在向民众抹黑律师这个群体的过程中,在普通百姓心中最有公信力的中央级主流媒体中青报毫无疑问充当了先锋,其首创的“打黑词典”专用名词随即成了地方和网络媒体攻击李庄的源库。随后跟进的地方媒体主要是重庆当地媒体做了大量铺垫,不久重庆日报出台一篇与中青报从措辞到内容都相近的文章——“李庄造假案始末”,以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李庄和龚刚华的话做醒目的副言:“没有我摆不平的案子,没有捞不出的人”(李庄语),“这个人就是来捞钱的,如果让他搞下去,别说300万,可能1000万、2000万都打不住。”(龚刚华语)李庄狂妄贪婪无耻之形象呼之欲出,而最终不断重复可说是对此不间断狂轰乱炸的并成功在普通百姓心中塑造了李庄这个群体“黑律师”印象的,则是大量活跃于各大网络论坛的亲重庆的品论帖子。

就在李庄案开庭的前两天——2009年12月28日下午,重庆市委专门召开 一个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的一个特殊的会议,会议要求华龙网、(重庆)新华网、(重庆)人民网及时发现网上一些苗头的东西和跟贴的东西,“能够带领大家更好的引导一种网上潮流”,把那些在网上“颠倒否定损害重庆的舆论摁下去”。还“要采访些专家学者.,针对性的做一些解读”,在报道新闻中加大网络评论。同时还要“跟各省的网管和外宣办保持联系,包括给我们的天涯社区、凯迪,还有我们几个重庆网民发声影响比较大的网站保持好我们的信息畅通,随时采取我们果断的技术支持,确保这些事情做到位。”(李庄案当局庭前媒体动员会录音曝光2012-5-2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9aa0dcd01012uzp.html)

这是一份现场录音的文字材料,据李庄说是他“费尽艰辛”才弄到的。这份文字最早见于李庄博客,出现后随即为其一审辩护律师《陈有西学术网》转载,由于当时公布时薄熙来事件尚未定性,而这里涉及到一些可能仍在位的一些真实人名以及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一些近乎雷区的东西,故仅在凯迪、陈有西律师网等几个网站存几天就被迫删除,却已被人收藏下来。关于这些材料的来源,李庄说“公检法的一些人员私下里给我提供了很多消息----有的是闲人副局长、处长、大队长、分局长、政委。”( 京华时报 李庄:出狱后四赴重庆搜“黑打”证据 公检法人员协助 201年11月27日)这里所说的那些“闲人”,大多是重庆打黑过程中公安系统内部政治斗争的失势者或牺牲品。(“我们早已提醒王立军末日要来——三名重庆基层警察的感悟” :廉政瞭望 2012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王立军宣布,市局所有处室、各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区县各分局派出所的308名处级干部、2544名科级干部全部“就地免职”,与普通民警一道重新竞聘上岗。159名处级干部、968名科级干部在此次竞聘中失利,没有被用。有人30多岁就提前退休;一批60年代生人被“流放”到学校警务室。与机构改革同时进行的,是大批东北人的引进。“改革”之初,王立军要求从外地调200个处级干部,尽管那时市公安系统一共只有300多个处级职数。彼时,出身东北的郭维国、王智,以及被楚乔称为“王的学生”的李阳等已调任重庆,此后均获任要职。)这些人本身也是搞政治的老手,对把自己搞下来的对手自是恨之入骨,无时无刻不在搜集对方的证据或软肋,总想着报复甚至能置对方于死地的一刻。所以这种证据的出现往往不是出于正义,恰是某种政治泄愤或是痛打落水狗的政治斗争的需要。但也往往能映证证据的隐秘、难得与真实性。同时结合这篇博文讲述的事实以及博文随后的遭遇,尤其是作为李庄案自始至终参与者陈有西律师所述事实的映衬:“大批五毛围绕华龙网两江论坛、凯迪天涯上的对李庄和我们辩护律师的恶毒攻击谩骂;------《陈有西学术网》受到长期的每秒数万次的黑客攻击,多次瘫痪。现在部分真相暴光了,同我们当初了解到和分析的完全一致。他们有国家经费,有组织性,有系统性的安排”。我们认为录音所反映的应该是真的。

李庄事件毕竟首先是个法律事件,事件的如此进展必然会遭到一些固守法律信念人们的质疑。为了暴露“眨眼”之荒唐,在李庄开庭当日,李方平、王雅军、梁小军及年近70的牟继源四位律师,将上眼皮贴上胶条,迫使不眨眼,行为艺术表示对重庆的不满及抗议。同时2009年12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就在央视1+1对此公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关于何兵的这次发声,有消息称12月15日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致电央视新任台长焦利,要求处分《1+1》栏目制片人。在新闻频道主持人等的斡旋下,最后,央视决定,将《1+1》和《新闻周刊》制片人对调。消息的准确性无法确认)2010年1月11日,秋风、萧瀚、王建勋、郭玉闪四位知名学者,联名发出《致李庄案相关司法人员的公开信》。学者们在公开信中称,“承担司法之职而践踏正义者,是正义的最大罪人……另一个更高级的法庭,同时在江北区法院、在重庆之外开庭了:接受审判的是那些罔顾新闻底线发表抹黑李庄和律师制度的不良记者与媒体,有滥用权力拼凑证据、伪造证据的公安部门,有失职的检方和审判人员,以及所有这些违反正义的司法活动背后的政治力量……”(《李庄案庭外》经济观察报2010-01-15作者:张晓晖)四位学者发这封信时正是重庆唱红打黑闹得最凶之时,在一边倒的讨伐声浪前他们的这样的举动会承受怎样的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们看似孤独的背后却清晰的辉映着一个沉默群体的暗潮涌动,这一点重庆方面自是非常清楚,要想把这股暗潮彻底压下就必须要有懂法律的重量级的专家与之抗衡。

上面提到的政府动员的录音就很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你还要有这种专家型的,西南政法呀、高法呀,或者什么院长啊,对庭审的合理呀,他们来解读一下。这个时候确实要有一种正常说理的人,非常透彻的这种,一篇一篇的把它抛出去,法律上的东西要找几个专家,我这儿有枪手,但子弹(奖金)要足,网站发点奖金给我们或者找财政部门拨款。”(同27)(传言拿钱为重庆呐喊的学者很多,至少北大的孔庆东教授已基本得到确认。这一点可从他自己的微博上可看出。“国安找我谈话与朝鲜无关,跟重庆市委推广重庆模式课题经费上一点小纠纷而已,且本人已退还项目费用100万元,现在很平静坦荡。”2012年3月24日 孔庆东微博 后删掉)

很快,在李庄被逮捕后仅两日,《重庆日报》报道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梅传强教授说,李庄被捕折射出了律师圈内的黑幕,为帮助当事人逃避惩罚,确有部分像李庄这样的律师办案时不惜采取教唆当事人作伪证、串供等违法手段。”(重庆日报:《律师不端行为践踏法律、为人不齿》,2009年12月15日)此时距李庄案庭审尚有2周。随后“一审当晚10点多,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和西政刑诉法教授李昌林、潘金贵、高一飞、梅传强接到紧急开会的电话。参会的教授回忆称,因重庆市政法委对庭审效果不满意,故紧急召集检方外围智囊商量对策。”(南都周刊:红岩下的西南政法大学(二))第二天《重庆日报》发表了《庭审几大法律问题释疑》一文,介绍了潘金贵、高一飞、李昌林对该案庭审程序中“8名证人不出庭,是否影响证明效力”等焦点问题的解读。而在李庄案中一直充当重庆方护航先锋的中国青年报也没闲着,它邀来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为之辩护,尤其是后者对李庄进行了堪称法学人士专业版的定性语:“李庄第一是策划协助内外串供,这是相当恶劣的;第二是诱使其他没有纳入刑事诉讼的同案人改变证词,企图使被告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洪道德认为,根据这两点,检察院对李庄采取强制措施,没有一点问题,“打压律师”的说法很荒谬。”(中国青年报 2009-12-16《辩护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记者 王俊秀 杨亮庆)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是这位洪道德教授,在李庄出狱王立军事件出现后,在其政法大学同仁杨帆教授引导下与李庄进行了一次关于其案情的长谈,而就在那时他竟然说“我和杨帆都是没有完整把这事听过,你把这事的来龙去脉完整的和我说了一遍,你把第一季再给我简要说一下。”在听完李庄把整个过程叙述后,洪教授说“你刚才说的我都相信是百分之百发生了,你今后的过程在我看来,重庆方面依然会用法律来对抗。” (共识网:《洪道德、李庄:从刑事诉讼法角度看李庄案件》2012-04-15)作为一个法律专家,在对整个案情根本不了解的前提下就开始对案情进行点评,进而对整个事件进行定性,可见在我们一些法律人身上已很难看到法律的底线。实际上从当时媒体所披露的案情的一些线索看,只要稍有点法律素养的人都能轻易的发现其中的问题,但是却有这么多的法律专家们为了配合权力的张狂而进行着昧着良知的演绎。

从另一方面讲这也凸显了重庆办案的特色与缜密:先由行政大三长集会给审案的法官定性,再由检方与法院在庭上把关,接着由法律众专家轮流发话给听案的网民定调,最后由政府出面向各网站施压出钱甚至直接派遣或雇佣大量的网评员对李庄方狂轰滥炸来定局。

这一点可从重庆当地媒体标题可见端倪《薄熙来与网媒高层座谈 称跟帖可感受民意》( 重庆日报2010-05-28 )而新浪腾讯凤凰凯迪天涯等等这些中国最有影响最活跃的各大网站版主也一并被邀来,最终构筑了一道围剿李庄的天罗地网。(《品鉴重庆 全国博主版主重庆笔会活动简介》2011年11月12日 来源: 华龙网 记者 杨涛 李辉)重庆甚至把舆论触觉伸向了海外。香港的文汇报大公报等不说,新加坡的《联合早报》与重庆的发声兮兮相应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在2010年12月9日重庆通过与其走得极近的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邀来了《纽约时报》前总编辑西摩 托平(Seymour Topping),薄熙来与黄奇帆于12月12日共同为其庆祝90岁生日并切了蛋糕。(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给重庆直接定性,至薄熙来被双规。而其后不久,纽约时报突然登载了有关温总财产的事,其事之突然及所列事据之详尽,不能不让人想起重庆)当然更具体的还见下面:

(2009年)12月28日的下午5点。主持会议的是重庆市委一名相当极别的官员,当日会议共召集了13位人士。包括对李庄案有不同看法的“何湘子”、“两江书生”、“坚守良知”等网络作者。会议的内容,主要围绕着如何通过网络,在第一时间内对李庄案发出声音,以及通过大量的评论员文章,造成舆论上的气势,压倒一切对李庄案的质疑。”“政治部宣传处组织“正义之声”网评队伍对博客中国、中华、凯迪、网易等开通评论功能的论坛社区开展正面引导------采取“淹没”战术,使负面言论沉底。在跟帖回复中,以其他新闻事件和舆论热点,转移公众注意力,最终淡化焦点、平息舆论。”(《转型中的警媒关系——以王立军案报道为例》石扉客的共识网、思想者博客http://shifeike.blog.21ccom.net/?p=10)由此,在互联网界最具中国特色的“删帖”产业自是应势而上,有记者调查发现,它“早已脱离了早年的粗放模式,成为一条由公关公司、门户网站中高层甚至部分监管官员里应外合联手操纵的灰色产业链。”(“媒体曝年删帖公司客户多为二三线城市官员”财经新世纪 来源成都商报2013年2月19日)

领受旨意的雇佣军果然不辱使命,在对中国自由主义者有深远影响的凤凰网以及对普通网民有深远影响的中国最大的社交综合网站腾讯网民心中成功的塑造了李庄这个群体“黑律师”印象,说起来这些拿钱或领旨被俗称为5毛的网评员们所做的其实就是遵循这样一个看似荒谬却又简单易懂的逻辑:

我们老百姓一年到头累死累活能挣多少,这些律师就这么动动嘴皮子就挣了一两百万。当我们老百姓房子被强拆哭天喊地时怎么看不到他们的人?黑社会、贪官们一有事他们就出现了,为这些黑贪官黑社会辩护的不是黑律师是什么?

这是贯穿于整个李庄事件中所谓的“人民”对李庄们定性的一个基本逻辑。这里“人民”如果真说是“全国人民”当然不切实际,但说它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大多数,或者说至少是上网的大多数,却是没什么问题。根植于底层百姓身上深厚的仇富传统、喊天无门的求诉无力与得了点好处只凭感觉的肤浅判断贯穿始终。这也形成了为重庆辩护的自诩为“人民”或代表大多数“人民”的人们对李庄最初也是最终的人格判断。在这里挺渝骂李的“人民”是复杂的,对中国法律运作实情都心知肚明的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么做未必真的不知道这事孰是孰非,恰恰相反,他们可能明知李庄无罪或罪证不足,却仍然支持重庆。 理由很简单,在当前的中国,他们看不到民主和法制的任何希望,作为一介平民,他们甚至不相信法律对自己有什么意义,更不相信谁能改变现有的体制,因此,就目前情况而言,他们只能支持重庆打黑,至少这种打黑给他们带来了某种看得见的经济上好处和生活秩序的暂时安宁,就这他们至少觉得也要比支持没有影的法治更务实。而重庆这么做至少从表面上给他们带来了生存上求变的一次尝试。老百姓渴望有所变化,可是高层始终求稳迟迟不动。

重庆看准了深埋于社会底层的这一巨大需求。一般说来,人们赞同一个消极的号召,像对贪官富人的的嫉妒,对与他们走到一起甚至帮他们说话的人的憎恨,比赞同一项积极的任务要容易得多,这几乎是人性的一个法则。重庆方面正是精确的运用了这一法则。它用反贪劫富济贫这一信条将所谓的“人民”牢牢的粘结在一起,然后巧妙的将自己划归人民一方,称之“我们”,将与这一属愿不相符的商人律师及自由派学者划归贪腐黑恶势力一方,这样获得了天然的道德上优势的同时自然的将“我们”与“他们”对立起来。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这是任何一个极权主义领导者武器库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那么对于那些不在重庆也根本享受不到打黑带来的任何好处的普通网民来说,他们为什么也要加入重庆一方如此卖力的帮助重庆疯狂的攻击李庄们呢?使疯狂成为可能的恐怕是一种严重失常的社会心理, “社会上到处表现出以怨怨相报为形式的敌意”,正所谓上有恶法,下有刁民。在一个号称和谐盛世却又充斥着腐败、谎言、权力垄断、贫富悬殊、且上升渠道已完全被堵塞、人人都怒气冲冲却只能无可奈何的社会里,人们无时不刻不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与财产而担惊受怕,因此有时被迫将攻击用作防卫的手段,“人们会对自己能够通过工作或学习来改善自身的境遇产生怀疑。这种情况由于腐败而不负责任的司法制度而变得更加无法容忍,没有一个平民百姓会指望从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叫魂,群体性疯狂如何可能》刘擎 纽约时报中文网2012年09月19日)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通过劫富来高喊共同富裕的重庆模式既是底层平民一种梦想的幻觉,其唱红打黑清除扫清一切阻碍的浩荡气势又是对每个底层人权力欲望的一种潜在补偿。他们发觉重庆方面只要高调唱红就可肆意扫荡异议几近为所欲为,而相关部门就基本上拿他们没办法时,于是聪明又熟练地利用了重庆方面为他们提供的红色资源作为护身符,毫无底线的攻击与他们观点不一致的平时可能在论争或其他方面吃了点亏、尤其是那些不赞成重庆路线的人,无限上纲上线,进而肆无忌惮地把对方称为“汉奸、卖国贼、叛徒、走资派或者帝国主义及其代表”,被他们点上的人对他们是又反感又恐惧。(比如王立军“双起”论遭媒体质疑后,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第一视频《坐视天下》表示,重庆市的打黑工作得到了全国的“一致欢呼”,有这样的好局长,有这样的好的警察队伍,那些“汉奸记者”怎么能不猖狂攻击,所以要用法律武器打击“汉奸记者”。记者是中国一大公害,要以法律武器打击“汉奸记者”,全国人民应该起诉南方报系等媒体,因为南方报系“天天在诬蔑我们革命先烈,诬蔑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全体中国人民”。)最终在这里,每个人都成了恐惧和憎恶系统的一部分。

这样,伴随着一些法律人士不负责任的引导,网络舆论混淆黑白的渲染,使得最能彰显法治形象的律师在一个高喊着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李庄无疑是这群老鼠中最臭不可闻的,其恶劣程度使得本该保持冷静色彩的时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处副处长幺宁也不禁义愤填膺,在庭审最后十分钟突然爆料李庄嫖娼,“李庄这样一个人,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为了坐实么宁关于李庄嫖娼的说法,一审判决后,专案组很快炮制一份关于李庄嫖娼的材料,有龚刚华的“供述”,有所谓卖淫女章某的“证词”。随即他们又以所在辖区公安分局的名义,把这份材料发到重庆市律协。接着他们再安排“记者”,通过采访律协会长孙发荣,让她亲口验证此事。于是一篇《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的文章立马出笼(重庆晚报《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2010年1月10日)后来当地媒体甚至弄出了李庄嫖娼被抓时的照片。可就在该文见报后的第二天,文中采访的证人重庆律协会长孙发荣却向登载的重庆晚报写信公开否认。(孙当天给重庆晚报社写了公开信,“贵报对我进行采访的内容报道严重失实,既误导了读者,也引起律师同行对我的误解。我对贵报不尊重被采访人权利的做法深表遗憾。”)

与此同时,为配合幺宁检察官的说法,重庆江北开发区公安弥补侦查此事一个多月毫无进展。相反,在重庆媒体所登的那张李庄嫖娼的光身照却被网友验出是pS的,别人的身体李庄的脑袋。这实际上是北京夏天一个洗浴场的场景,被重庆方面换成了重庆冬天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至此事实已经非常清楚,幺宁关于李庄嫖娼之语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诬陷。身为公诉方负责起诉的法务人员,面对所起诉的对象,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场合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任何一个稍有点是非感的人或媒体都会对此愤怒不已。

但由于各大媒体慑于重庆方面压力,包括认为是最富有胆识的南方周末和财经都被迫噤声(这一点可从法学家贺卫方的说法得到证实。(2010年)4月2号吴邦国访重庆刚刚回去。我就发表<至重庆法律人士的公开信>.我开头自己想在南方周末发表的,------南方周末说哎呦不敢发,我们现在南方系已经被重庆定义为汉奸报纸,南方周末不错,我还觉得财经杂志也不错,在上面发表点文章,财经说刚接到指令不允许炒作这个事,后来都不能发。)(成都法学论坛上贺卫方的精彩演讲 2011年7月2日)。

而各大网站更是唯重庆之马首是瞻,李庄事件中官方的人民网新华网左派的乌有之乡毛泽东旗帜网中华网不用说,就是被认为广义的南方系媒体的凤凰网和腾讯网中对重庆的倾向也完全是一边倒。(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腾讯网》“今日话题”《铲除王立军的字作用几何》中发起有关“如何看待重庆警方当年‘打黑行动’”的专题网络民调,截至2012年12月8日19:00,已有92400名网民参与民主投票自主表达立场,其中持“基本肯定”立场的网民人数87539名,持“基本否定”立场的网民人数4861名,分别占总投票数的94.7%、5.3%。)

当这种舆论抹黑已完全达到目的后,来自官方的反应和为事件的最终定性也就水到渠成了。李庄二审宣判后(2010年2月9日)先是重庆司法局长称李庄不择手段,丧失律师道德底线。(重庆司法局长谈李庄案:律师不能学奸商要学良医.华龙网. 新浪. 2010年2月27日[2011年8月31日].)随后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评价李庄案,认为庭审程序合理,愿意聆听各界评价。(薄熙来谈李庄案:庭审程序合理 愿聆听各界评价.《 法律界》. 2010年3月6日)

以政治局委员身份给该案的定性自是引起了正面呼应。很快2月20日北京司法局吊销了李庄律师执照(李庄被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执照 职业生涯已终结.(人民网-《京华时报》. 人民网. 2010年02月23日)3月18日左右,中国司法部就李庄案发出了通报,并称李庄违反了基本的职业道德,会在全国开展律师警示教育。(司法部通报李庄案 将在全国开展律师警示教育.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2010年03月19日 )直至代表着中国执法最高机构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公开表态:“对重庆的“打黑除恶”,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审判复核工作平稳有序”。(见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年5月12日《薄熙来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一行》)至此李庄案盖棺定论,从上到下可谓严丝合缝。于是作为重庆此次打黑主要执行者的王立军也终于公开发话:今后凡报纸攻击重庆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公安机关要对 “歪曲事实”的报社、民警个人要对记者编辑进行起诉,并称“双起”。

重庆方面可谓说到做到。首先对于在打黑上敢于直接与其对抗(其实不能说对抗,最多只是陈述事实或真相)的律师能控制则控制((如李庄马晓军等),不能控制则封言(朱明勇律师发遗书后从家里逃走,才躲过重庆警方的上门抓捕。2010年7月27日他在北京就樊奇杭被刑讯逼供问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一夜之间,他的“所有博客、信箱等网络上所有能够发声的阵地全部被封,密码神奇被改。所有转发相关资料的网站、博客也受到攻击,媒体报道仅存活了不到2小时也被拿下。”)( 朱明勇博客:狂飙为何从天罗——我所认识的杨金柱 2013-2-26)至于重庆本地更不用说了,2009年9月,重庆男子彭洪因在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处以劳教二年。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职工方洪 (网名方竹笋)因发表讽刺李庄案的“一坨屎”的打油诗微博,被劳教一年。2010年12月28岁的重庆青年田宏远在小区业主的QQ群里说了一句玩笑话“某领导要来重庆视察”被网警大队移送打黑专案组遭酷刑折磨,后被劳教两年。2011年1月12日重庆女大学生杨玉涵因在天涯论坛上发帖议论重庆电视台红色频道,第二天被抓,与她同案被抓的跟帖网民有30多人。民警孙凌透露,王甚至建立了黑名单,“飞机一落地,记者和律师全在掌控中。他要审查你的背景,监控你发表的文章。” (王立军打黑鲸吞民企资产 借展览与中央领导捆绑2012年12月17日来源:人民网)

当以人民的名义推行多数人的暴政变得顺理成章时,重庆扫黑终以雷霆万钧之势扫荡宇内,再无杂音。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下李庄案进入第二季,即李庄刑满之际又被重庆方面起诉。在令人窒息的高压下被传称为背景深厚的李庄东家康达事务所撒手不管,舆论媒体包括律师群体都普遍噤声,尽管找到了斯伟江杨学林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但在当时的氛围下几乎所有人都觉着李庄一方毫无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庄家人主要委托者原辩护律师陈有西觉得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这个态势,必须从舆论上着手。而在缺少基本话语权的前提下,他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公布真相,于是陈有西在《陈有西学术网》发布了《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文,首次将李庄案认罪真相和认罪经过进行全面曝光,让云遮雾盖的李庄二审认罪的真正原因和实质清晰的暴露在网民面前。

很快它成了随后三天全国网络上的最热贴。“我也一下子成了风险中心,重庆要重点对付的对象。一是发动水军对我进行谩骂围剿,凯迪天涯上五毛党和我的支持者进行了连续四天的通宵大战;全国转发此文的网站8600多,仅凯迪猫眼评论版此文四天点击达50多万。二是有人直接给我打匿名恐吓电话威胁;三是动用官方力量向北京、海南、浙江施压,屏蔽这篇文章。甚至派公安、司法人员到杭州要求我删贴。”(同陈有西博客前尘往事:我与杨金柱不得不澄清的故事(四))

陈之所言得到时任凯迪网评论版主亦忱的证实:

浙江大牌律师陈有西,于今年4月2日下午13:56分,在其自办的陈有西学术网最早发布《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文。仅仅过了33分钟之后,凯迪网友sxdhflsws,便在14:29将此文转来凯迪猫眼看人时政社区。此后,该帖遂成为今年以来为数不多的热帖,而很快就聚集起人气和引来众多的跟帖。自该帖在凯迪首页获得推荐之后,紧随其后的“选举与治理网”和“共识网”,则分别于14:54和15:04,作为首页推荐的文章也开始在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发布。当我们在时过数日对这个热帖准备进一步采取保护措施的时候,4月6日下午17:01,我们的总值班接到海南省委宣传部网络处发来的删帖通知。此时,这个热帖已经被凯迪网友在短短的99个小时之内,共有494122 次点击,7961 个回复,跟帖达531页。(从一个热帖99小时生命看凯迪社区的影响力——关于《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一帖被传播的个案研究 /亦忱 凯迪社区 2012/10/18 )

就是这样一个陈述事实的帖子,在强权的威逼下也仅存在了99个小时,但正如一位凯迪网友在该帖被删之后第一时间的留言:“本文在凯迪猫眼看人所盖的高楼(楼高:近8000层,点击量:近50万次),刚才倒了,这说明本文捅到了重庆的要害,重庆着急了,通过什么途径给凯迪施加了压力。”(同上)帖能删,但影响却再也难平息。随即陈有西趁热打铁,于4月8日发表了李庄案《起诉书》。而4月12日,贺卫方的《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也随即出炉。舆论风头开始有所转向。但陈有西们深知,在这样的时刻要想真正扭转风向,光靠有限的网站的几篇有限的呼吁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彻底扭转舆论,还必须要有重量级人物出现才使己方真正有分量。经过多方努力,确立了由著名法学家江平、张思之、贺卫方、何兵和律师吴革、许兰亭等人组成的李庄案专家顾问团,顾问团的职责是“进行法律研究和指导,同时会发表对案情和法律问题的看法”,但由于他们特殊的身份和声望,毫无疑问拉来他们除了壮大声势扩大影响力外,还有一个隐秘的目的自是强调辩护方的体制内色彩,进而展示辩护的合法性。随行的财经记者杨海鹏“则强调了顾问团成员的党员身份。杨解释称,有这个色彩,就不怕有人用‘外国势力’给顾问团扣屎盆子”。

2011年4月17日,在陈有西的学术网上发布了《李庄案法律顾问团组成,出庭律师确定》一文,向全社会公布了李庄二季的应诉团队,这个称为“史上最豪华律师顾问团”给重庆来了一个措手不及。这些重量级人物的出现就是立场,围观就是力量,一下子使得出牌的主动权回到了这一方。不仅如此,行事缜密的陈有西的运作一刻也未停止。4月19 日开庭,陈有西在上海办公室进行了微博直播。他的电脑上打开五个页面:杨海鹏的微博、自己的微博、李庄“漏罪”案涉及到的法条、华龙网、以及斯伟江的辩护词。他的策略是,依托华龙网的直播来掌握庭审进程,随时为网友释法,实现实时传播。而远在上海的财经记者杨海鹏则依托《财经》这个具有强大公信力的平面媒体对此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客观上大大加深了这一事件本身的真实可信性。自此,在现代和传统传媒的共同作用下,李庄案第二季从一开始就与庭外“舆论陪审团”的审判伴随始终。

随后的进程大家都已看到。没有人会想到沸沸扬扬的李庄案第二季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收场,从庭审过程看,似乎是那份突然出现的录音材料起了作用,作为当事人的李庄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此案辩护律师斯伟江却认为,肯定不是律师的辩护功劳。实际上当他在法庭上多次要求当庭播放录音材料遭拒绝后,在休庭的两天内他已有了败诉的心理预期。但两天后检方的突然撤诉还是给了他一个意外,他把这一切归功于体制内的坚守,而自始至终关注他们的媒体人杨海鹏则认为是一种共通的向上的力量。为此二审幕后总策划陈有西特地撰文《谁的胜利?》,总结了李庄案撤诉的八点原因,将网民、良知、证据、律师、公开审判、顾问团等因素尽列其中,不过其中最关键的还是信息公开化导致的全国舆论陪审。重庆方面本想通过公开审判以此来扩大“打黑”的影响了,进而加强“打黑”的合法性。但恰是这种公开随着现代传媒的瞬间扩散使得事实的真相以无可遁形之态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也,使得习惯了暗箱操作的法庭再也不敢逆天之势顶风而行。对此曾深度介入重庆事件并成为《重庆模式》主要撰稿人的杨帆教授认为 “李庄经中央最高领导亲自指名放出”(杨帆:重庆模式,文革模式,中国模式在天则研究所“重庆模式讨论会”上的发言2013-01-21)我们无从知道杨教授此言依据何在,从前文一记者在庭审现场所述有人给庭审法官递了一张纸条不知与此有无关联,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李庄案第二季李庄的胜利主要或者说首先应该不是法律本身的胜利,研究者大多认为是舆论,是中国法例史上前所未有的来自舆论的力量。这一点也得到了作为主要辩护律师的斯伟江和深度介入此案中的律师陈有西记者杨海鹏三人的共同认同,但他们一致认为,即使不是这样,也要把它包装成法治的胜利。

但是,我们认为要把此案完全说成是舆论的胜利也是不能完全解释得通。因为只要是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会知道,以薄熙来政治局委员的身份和重庆当局的巨大能量,要应付无根无势主要是纸上谈兵的只能借助有限的舆论媒体尤其是自由派支持的律师群体还是绰绰有余的。通过“唱红”和“打黑”来煽动民众情绪,为着自己隐秘的政治企图寻求道义上的合法性,这本是重庆的特长。就是在律师群体以人海战术通过舆论向重庆间接施压时,主要的党政舆论央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以及乌有之乡、四月网、中华网、毛泽东旗帜网等左派媒体还在不遗余力的追捧重庆模式,同时新浪搜狐腾讯凤凰四大门户网站主管大多被招呼去重庆唱红歌其倾向性可想而知,而在言论交锋最激烈的天涯与凯迪社区如前文所述则得到了有浓厚官方财力支持的号为网络评论员人士的大力渗透。一言以蔽之,扭转舆论的主动权仍然还在重庆这方,如果按照一年前的做法,重庆方面完全有时间有机会有能力从现实(政权)到虚拟(网络)完成对律师群体的新一轮抹黑、围剿、直至完全绞杀。但令人不解的是,这次重庆方面似乎未做任何抵抗就突然宣布放弃,这很显然与重庆至少是这几年来人们印象中的重庆的一贯强势做法不符。而能够让这些年来强势到上下通吃所向披靡的重庆突然放弃抵抗的,恐怕没有人会天真到真的相信这就是舆论的力量或是法治的胜利。说来说去也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杨帆所言来自高层的指示或授意。细心的读者也许会注意到,在李庄案初起时李庄曾经讲起过他在去京的飞机上碰到过王立军,李庄认为那是王代表重庆方面去京寻求指示,王回重庆后李庄立即被拘捕表明当时重庆的做法很可能是得到高层首肯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此一时彼一时”的情况呢?

要说清楚这点,我觉得我们还是得把它放在重庆整个“唱红打黑”的大背景下。有一点可以确认,2007年当身居京城商务部长要职的薄熙来被发配到偏远的重庆后,他一定意识到靠惯常之路“入常”已几无可能,要想得偿所愿,必须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于是,他-----竟然像一个民主国家的政治家一样,提出了自己一整套的施政纲领,希望通过自己的政绩和宣传造势,以一种竞争性的姿态,由下而上地攻入“常委会”。------他通过“唱红”和“分蛋糕”将人们的革命情绪调动起来之后,通过打黑和反腐,将所有的有权、有势、有钱的人都笼罩在灭顶的恐惧之中。由于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普遍处在非法生存的状态,当薄熙来用现有的刑法使他们处在普遍的深入骨髓的恐惧中时,他制造恐怖的理由与毛泽东的“抓特务”相比,甚至显得更加合法,更加合乎事实。当薄熙来通过以我划线的有选择的打黑和反腐,用暴力对财富进行了大面积的再分配,对整个干部队伍进行了彻底的清洗之后,一轮朝阳就开始在重庆上空冉冉升起了。薄熙来则有一种调动民众情绪,为自己使用暴力和重新分配财富的行为提供支持的能量。”(《对薄熙来的处置会经得起历史检验吗?》许允仁)

而此时由高盛公司高级顾问乔舒亚 库帕 雷默(Joshua Cooper Ramo)撰写、新华社参考消息编辑部翻译、以及深度参与重庆模式并被聘为重庆国有资产管理副主任的崔之元教授校对的“北京共识”高调出世:“作为对旧式的华盛顿发展理论的反应,“北京共识”具有某种反冲动能。中国强有力的经济成就应当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灵感源泉。(引自《北京共识》舒雅库帕雷默(Joshua Cooper Ramo)英国外交政策研究中心2009年5月11日),与此同时通过汶川地震北京奥运前后一系列鼓动民粹行为,政府获得了获取了表面上的空前的自信。但骨子里却正如清华孙立平教授所言的正处于 “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的转型陷阱中”。“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进一步变革,要求维持现状,希望将某些具有过渡性特征的体制因素定型化,形成最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并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和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积累,社会结构趋于定型并固化为一种断裂社会,社会溃败现象已经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国现在需要警惕的是转型陷阱》孙立平2012-02-14)丧失了指导性公信力的政府实际上处于左右攻忬的中心而举步维艰,像刘晓波以及以后的陈光诚事件的处理就备受知识界乃至外界的多方指责。

此时重庆模式的横空出世无疑是一场难得的及时雨。因为重庆是一层能抵制舆论直达政府中央的纱布,在唱红打黑来占领意识形态高地和扫除对政权运行总有异音的自由派公知群体这两件事情上,重庆和中央的立场或者说利益应该是一致的,所以重庆的疯狂实际上是得到了中央的默许甚至是鼓励的。这里除了前文所言一直充当重庆护航急先锋的中国青年报、积极配合扫黑舆论宣传的央视、主动介入并为重庆网络舆情宣扬而不遗余力的新华网人民网(重庆频道)外,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代表政府法诉倾向的最高法治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当朱明勇律师冒着风险将樊航奇案的录音视频文字材料寄往最高人民法院时,遭到无视,相反,在如此证据面前,他们竟然还核准批复了重庆方面对樊航奇的死刑请求。更有甚者,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竟然公然跑到重庆去为其唱红打黑背书,当众大力称赞重庆的打黑行为。与此同时,高检法系统所在的网站设置公开对李庄进行了法律上的远程定性,重庆李庄“眨眼”入罪之后,司法部即向各地发出通知,决定利用李庄案件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并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通报指出,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犯罪分子,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而这也是重庆方面及其操纵联合起来的网络平面媒体对李庄们口诛笔伐疯狂抨击的法理依据,这种疯狂程度不是当时亲眼所见都可谓是不可想象的,但恰是高层所乐于看到的。因为只有当重庆所为越出格,在此上演的文革式整肃因各方的要求而不断的层层加码,并透过上下一心的默契反复播放,它的暴露才越彻底,这样主要仍居于自由派倾向知识界的人们对它的认识才越清楚,政府才可以借此逃避更尖锐的指责。这是因为政府的错误,至少还有重庆在兜底,政府相信人们在目睹了重庆的癫狂后进而不自觉的会加以对照,也许还会庆幸政府至少还没到这地步,这也就自然让人们延缓或是淡忘了继续追问政府的热情。这也就能够解释,在李庄这件事情上,当重庆拿不准向上请示后上面一定会帮重庆掩护,一定会确立重庆合法的形象。这样,在官方话语中,重庆成了红日沐浴下享受着明星般欢呼与聚光的最令人羡嫉的地方;而在混沌的自由派知识分子群体心中,重庆则成了一根更为邪恶的标杆。

而这也恰是重庆正苦苦寻求的机会。前面说过薄之被发配来远离权力中枢的重庆,一般认为是权力斗争之失势所致,而其翻云覆雨之唱红打黑说到底无非是为其返回权力中枢在民众中寻求合法性,但稍懂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在这块土地上没有高层的首肯光靠群众无论怎么折腾都是没什么结果的,精明如薄自是如此。他在埋头大张旗鼓的唱红打黑时时刻没忘竖着个耳朵,随时准备聆听着来自高层的风向。

这样,自重庆而上与自高层而下的两股风向在一个叫李庄的人身上奇妙的交汇了,所以李庄必须被定罪。但这种行为本身又不可避免的触犯了法律,所以政治的正确与法律的刚性就成了一枚色子的两面。若处罚李,需要一种法理上的支持,要清楚的区分不合法但合理尤其是合乎政治大局的灰色地带的分界,还不能过分触动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情绪;若不处罚李,同样需要一种法理上的支持,在相关部门证人证言的精心配合以及舆论媒体的严重抹黑下,李庄“犯罪”事实已昭然若揭,处罚李庄当是众望所归,所以处罚他也是一种带强度的义务。

拿下李庄的重庆开始越走越远,喧嚣的意识形态与怪诞的经济样式整合出了荒诞离奇的“重庆模式”,直至变成在今天的中国很少有人敢提及的一个名词——“重庆道路”。在一大批御用或出于真心的文人的大力修饰下,光芒万丈的重庆指引着一波又一波的海内外有志之士前往。除得到重庆当局接见不遗余力宣扬重庆的乌有之乡司马南、孔庆东、张宏良等一批极左唱将的极力鼓噪外,还得到了崔之元、李希光等一大批号为新左的学人倾心认同,甚至还有文革时代的大红人戚本禹、朱永嘉等也一并加入。这样,“民粹的毛左,政治的老左和学术的新左,首次在重庆的旗帜下汇成一股共同的洪流”,“左派的思想资源在重庆汇聚,得到制度整合。”尤其“在执政党主管意识形态的最高官员去重庆背书之后,套用毛泽东反右时的话说是:“基本群众在我们手里,军队在我们手里。”重庆意识形态的正统性进一步得到确认,以致引来更大规模“红色朝圣”潮。各类“官学”或具有官员和学者双重身份的一大批要人,纷纷前往重庆,在2011年达到高潮。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由院长常务副院长亲自带队,------接着是北京大学,也是由校长和书记一马当先,------人民大学也不甘落后,校长纪宝成临退休前率队去重庆”(共识网 荣剑:奔向重庆的学者们)

今天看来,重庆之如此引人关注,“并不在于左转的努力,关键在于从实践层面延展了极权的弹性。他敏锐地捕捉到拓展政权空间的一切可能性,对极权资源进行了大手笔整合。”(董恂来:重庆事件辨析与启示 爱思想网2012-04-24)其唯一可称特别之处在于,它用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话语取代了传统的意识形态话语,其好处是,能够直接迅速地动员民意和民粹,以爱国的正当性掩盖制度的弊端,或者以重庆炫目崛起的一套说辞为现实存在的问题提供开脱的理由。这是重庆在做的,也是北京正在做的,自是高层乐于看到的。毛泽东曾十分自豪的认为,这种制度把一盘散沙的中国人空前团结起来,国家可以把政治动员到每一个人,从而具备了史无前例的力量。今天的重庆人们似乎又看到了熟悉的昔日重现。

这样,地处西南一隅的重庆政治上颇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势,而精神上则俨然已具当年红色延安之韵,不仅是新老左派学术与政治官僚甚至成了亿万受苦受难底层民众所向往的神塔。“以薄为焦点团结群众是我们的现实需要” (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该怎样对待薄?》,修改版参见红石头论坛www.hst1949.net/showtopic-12104.aspx)。“为此,以“乌有之乡”为主阵地的毛左派,开始改变策略,由一味批判坚持邓小平路线的中国当局,转为“一打一拉”──打击所谓“普世派”领导人,如温家宝(张宏良甚至发表博文“千古兴亡,亡于一相”公开影射温家宝总理,引者加),肯定和等待他们想象中的“回归毛主义”的领导人,并将毛左派的主张用八个字定义下来,即“保党,救国,反帝〔美国〕,锄奸〔自由派〕”;而薄则被认为是最能体现这一纲领的党内领导人”。(张宁:“重庆道路”及其群众基础 爱思想网)

不久后网上开始流传起“薄熙来之歌”,甚至出现了由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局局长张勤德等人发起的“熙来当总理,人民共富裕”的公开征集签名。即使在薄于2012年两会后被宣布立案调查,“乌有之乡”还发表了《关于薄熙来事件的声明》,坚持认为薄“所开辟的‘重庆道路’,是恢复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挽救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是全体中国人民共享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革命、建设和发展成果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乌有之乡都毫不动摇地支持‘重庆道路’”(《乌有之乡关于薄熙来事件的声明》(2012年5月21日),原始森林,www.jys.ykedu.net/supesite/html/5/5-5997.html。就是在薄熙来已被双规犯罪事实由新华社和央视公开公布的18大前夕捍卫钓鱼岛的“爱国”游行中,还有人公然在游行标语中打出“钓鱼岛是中国的,薄熙来是人民的”的横幅,而在次年湖南长沙更是有人借声讨茅于轼打出横幅“还我熙来”、“挺薄熙来,就是挺中华民族”(http:twb.tv),其突破的尺度令人瞠目结舌。与各自为战轻易被各个击破的自由主义者不同,在这样的问题上中国的毛左们往往能够展现令人惊叹的团结与持久力,他们知道“要给与某一集团以占绝对优势的权力,所需要的一切------是在一个比较小但更彻底地组织起来的集团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支持中寻求力量。”“在这一意义上所谓的力量,不仅意味着数量上的多数”,更重要的是,“他们所寻求的是得到一致的支持,从而鼓动人们相信他能做他所要做的任何事。”(《通往奴役之路》 131页 弗里德里希 奥古斯特 哈耶克著 王明毅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不仅是薄熙来,其主要副手王立军的政治待遇同样令人瞠目结舌。在打黑风暴告一段落的2010年和2011年,王的形象到达顶峰。王立军尽管只是拥有初中学历的转业军人,但在十余年时间里,相继获得了数十所大学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职称, 如王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先后被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多所高校聘为兼职教授和法医专家;在锦州和重庆先后创办了中国公安系统仅有的两个“现场心理研究中心”,并亲任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其中尤以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为王立军举行聘任仪式的致辞最为醒目:“立军教授”不仅是“铁血警魂”,“一个铮铮汉子”,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学者”。

诡异的意识形态背景下,无良文人和宣传部门的精心修饰与不明真相的民众狂热相扶相应,王立军以一地方公安局长身份其曝光率几乎是全国同类官员的总和,而其护航的薄熙来声誉更是直逼甚至是超过了最高党政领导,成为了这个特别时期畸形的官民关系的集大成者。这种如此公开而高调的为一地方官员乃至下属官员造势,甚至不惜敢于挑战几十年来权力运行潜规则的做法,毫无疑问触碰到了现有政治运行的底线,“他的追求权力的方式违反了党现有的权力游戏的规则--他几乎不加掩饰地表露了自己 的权力欲,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公开了党的上层的分歧。当用“唱红”鼓动起喧闹的民意之后,他不但无视法律,也开始从根本上动摇了“帮规”。党能够容忍他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越出法律的特权,却不能容忍他败坏“帮规”。”(《对薄熙来的处置会经得起历史检验吗?》许允仁)

与精于算计的重庆一样,高层也要为其“不能容忍”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既要符合大的法律方针,又要顺应世情民心,尤其是对这些年来过于汹涌的极左浪潮和备受打击的自由民意进行适当的平抑。李庄案第二季的出现无疑是天赐良机。熟悉国情的人都知道当局控制舆论的能力,有多少比李庄案级别更高社会影响要大得多的案件,通常在网络上莆一露头即被扼杀于无形,而这一次陈有西杨金柱等律师为李庄辩白呼喊的文章能毫无限制的发表流传,如果没有得到默许或是纵容,怎么可能实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案例宣判之前,当局竟然允许自由派色彩明显的律师学者群体群聚站队,公然现身案判决地向代表公权力的公检法施压,这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只要看看仅仅一年前措辞以及形式要比这温和得多的零八宪章签名者的结局就可知了。所以李庄案最后出现这戏剧性的一幕,说到底,是一种政治的考量,也就是幕后决策者出于政治的考虑,向重庆下达了旨意,而重庆前台运作的法检部门当只能遵旨行令。

大多数研究重庆问题的学者都倾向于认为李庄事件的出现是盛极一时的重庆模式由盛转衰的转折点,自此后重庆方面组织的浩浩荡荡上京红歌巡演遭受意想不到的冷遇,相反重庆模式二号符号人物王立军后院起火,来自铁岭的贪腐清算方兴未艾,当王的兜保请求换回一记耳光而被迫出走成都美领事馆后,烈焰齐天的重庆模式终于轰然倒塌。

我们今天来看李庄事件,从某种程度上也许该感谢重庆,因为它让我们第一次如此清晰的观察到,在面临政治风向转型的关键时刻各种政治势力所展现的态度和力量。尽管最后的结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的胜利,因为“法治社会的重要特点就是具备一套公开透明的由利益攸关方平等参与的利益博弈机制。只有当不同利益方都认可同一套博弈机制并且“愿赌服输”时,社会利益才能得到文明的解决。(“当代中国精英的历史责任”王维嘉 FT中文网2013年3跃2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还很遥远。

但并不能就此完全否决李庄事件的历史意义。我们说过,与围绕重庆高调出征的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相比,李庄事件也许不过就是其复杂的政治运作中一枚普通的色字,但无可否认的是,这枚色字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却起到了它应该起到的作用。这是最近20多年来中国自由派人士第一次以集群的方式公开站出来,面对完全违背法治经义的极左逆流公然说“不”,并取得了初步胜利。李庄事件作为案件本身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它代表的是法治与人权的基本理性,这其实就是文明社会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常识,但就是这种基本常识在今天的中国,在多重势力和多种复杂因素的作用下不仅没得到普及,反而遭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扭曲。30多年前国门莆开的我们面对外面所展现的巨大落差使我们痛彻心扉的体会到了自己的贫穷,放开胆子搞活经济成了全民共识,而本该与此同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却因各种有意或无意的忽视而被永久的耽搁下来。面对这个王权历史悠久专制意识丰厚民主人权土壤却过于贫瘠的民族,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对这片土地能否禁得起剧烈的政治变革的动荡而心存疑虑,而过往历史的阴影也让人对这里的人们有没有这种变革所需的现代公民的基本理性提供了依据。当政治改革可能带来的可怕背景在各种有意识的渲染下变得越发面目可憎而离我们日渐遥远时,人们想到的自然是先别去管它,通过市场条件下经济自由所提供的社会流动空间和人的选择自由来慢慢培育民众的现代公民意识,想想当经济自由化达到一定地步,浸淫其中的民众的公民意识也应相应成长,该会慢慢成熟吧。

但是我们都错了。

与30年前相比,整个社会在公民理性这方面不仅没有任何的长进,甚至还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恶化。有学者经过调查以左、中、右来划分中国人队民主的看法:左的占38.1%,中间化立场的51.5%,右的8%。(“调查中国人眼中的民主”《南方周末》2013年5月2日)李庄事件中自由派知识分子的遭遇更是可见一斑,他们似乎已经完全站被派到了他们为之启蒙的民众的对立面。而与之相应的是,与30年前启蒙领袖一呼百应众星捧月般相比,今天承担启蒙的意见领袖——一群被称为公知的人们却是“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在各方的合力下“公知”已完全被妖魔化,成了一个嘲讽味儿十足的贬义词。在网上现在基本做到了每次“公知”一出现,上下火力齐开,哪怕是十足的好事,也要收获万箭穿心的感觉。

康德说过,“启蒙就是人类对自己所招之的不成熟状态的摆脱。------要勇于认识,要有勇气坚持你自己的理性。——这就是启蒙的口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伊曼努尔 康德 九州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169页)我们看到,就是在重庆红色逆潮权焰滔天朝野膜拜时,环视宇内,真正能够顶着巨大的风险极其孤独而艰难与之抗争的,还是只有被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讥讽为“窜稀”的公知。(莫言重庆打油诗中有“黑马窜稀假愤青”一句,后莫言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时承认这里的“黑马”就是“公知”。而“窜稀”则是北方的骂人方言,拉屎、拉肚子之意)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启蒙者的地位与影响较之于从前已不可同日而语,而启蒙的内容也已由思想的传播转化为常识的坚守。在今天,一个真正的启蒙者应该知道,你不是一个众所膜拜的先知,相反,你应该把自己当做一个极其卑微的普通人,你的意义不是一呼百应,而是起一个汇聚表达的作用,所有话题只有通过意见领袖(或者重要媒体)汇聚后,再通过网络的快速传递与其固有的颠覆性,公共议题才可能在短期内爆炸开来,让民意快速高密度集结,最大程度上实现理性探讨及深度参与,最后形成清晰的利益表达。所以,在中国这种社会状况下,利益表达必须在聚集以后,才能形成相应的政治压力与经济压力。也许这是李庄事件留给我们真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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